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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交接班制度

幼儿园教师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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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儿园教师交接班制度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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