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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最新)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X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确保全区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积极性,加快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各族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1234”党政同责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继续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综合执法机构首要监管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层装备标准化,确保基层监管机构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牵头部门:区食药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乡镇政府食药安办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710”工作制度和“三办一察”要求,持续推进“任务分解、台账管理、狠抓落实、分析会商、督查问责、正向激励”食品安全“六步工作法”,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台账管理,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季销号”制度,进一步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牵头部门:区食药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分层次、分步骤开展创建工作。

牵头部门:区农牧局;配合部门:各乡镇,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重大会议、节日和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创造条件移交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做好盐业主管部门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衔接。

牵头部门:区工业和商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落实“最严肃的问责”重大要求。严肃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失责、渎职、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牵头部门:区食药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

二、组织实施精准监管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牵头部门:区农牧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八)强化屠宰环节监管。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坚决打击各类私屠滥宰行为。

牵头部门:区农牧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九)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添加等突出问题。加强水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政府

(十)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持续深入开展农牧区“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局、农牧局、公安局;配合部门:

各乡镇政府

(十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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