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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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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国税。根据《**市国税局系统健康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国税局工会《关于印发**市国税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工字〔XX〕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本人因病住院病故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本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鲜花一束。(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鲜花一束)。

㈡干部职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㈣慰问金从县局工会帐户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县国税局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在本县范围内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县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干部职工本人,特

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县局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围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执

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办法-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20xx年最新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 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 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与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

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与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与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乌鲁木齐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与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建公司工会是以员工利益为主要目的,旨在通过工会的组建能更好的贴切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度,使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成长。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会 第三条入会对象:凡在我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司入职的正式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四条入会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第三章会员会籍处理 第五条会员的会籍是会员履行入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也是会员的组织关系。日常的会籍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是指工会会员既不离开工会组织,又允许其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的情况下,会籍的一种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派、送培的工会会员,保留会籍; (2)会员因工作原因经常离开本地异地工作,长期不能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3)会员调入无工会组织的单位时,工会组织要向会员说明,可保留会籍,等新单位建立工会后,再接转工会关系。 (4)临时工入会后,因停止工作离开企业时,其会籍可予保留,保留会籍期间不缴纳会费;到新单位工作时,可以把会员关系转到新工作单位; (5)企业职员在解除合同后未在企业或其它单位续签合同时,其会籍可保留在企业; (6)因公或自费出国期满未回的员工,其会籍一般可予保留; (7)辞职离职员工和自动离职的员工在其未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前,一般情况下会籍可予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最新国企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工会慰问职工工作,体现集团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集团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故住院7天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5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2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慰问金标准不超过1000元。

(三)职工过生日,根据身份证登记日期,当月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标准100元。 第四条慰问职工的审批程序 符合本办法慰问的,由职工所在部门填写《慰问职工登记表》(见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经职工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工会审批备案后,按照集团财务管理办法支取手续。 第五条集团工会建立职工慰问台帐,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X月X日

附件 工会慰问登记表 经办人:注:本表一式二份,由财务部门留存和公司工会备案

工会慰问制度规章制度.doc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

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1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西昌鸿源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全总有关制度,结合我省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工会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 第四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当日入账,送存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为: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八条现金支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 第九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条出纳保管的现金应在独立保险柜中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如果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后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相符。如发生不符,应及时查明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

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第二条总体目标。自2010年至2012年,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 第二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第三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会计工作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各级工会应当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

行;县级和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预算、决算。 第十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没有“小金库”或账外设账行为。 第十二条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执行。调整或追加预算,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第十四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建账。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十六条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经有关人员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第十七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如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拨缴经费收入台帐、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有必要的辅助账簿(如财政划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辅助账等)和备查账簿(如低值易耗品、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十八条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相符)、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相符)。 第十九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分管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工会法》,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企业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体现企业人文关怀精神,倡导和谐温馨的企业氛围,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三、慰问定义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结婚、生日、工伤、病、亡、生育探望、自然灾害等困难扶助,员工的实际困难发生后,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需要慰问的可提报工会酌情处理。 四、职责 (一)综合部 1、综合部是员工慰问工作的主要牵头组织部门。 2、负责承担员工慰问工作的全面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员工慰问工作所需资金的财务处理工作。 4、负责给予员工慰问工作提供行政支持,优先提供后勤支援,如车辆安排等。 (二)部门主管 1、部门主管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提报员工的困难并对困难的程度及真实性进行了解。 2、员工发生困难后,部门主管应适当的协助员工处理,如医疗或交通事故等。 3、员工发生困难后,部门主管在公司内部或外部组织献爱心活动。 (三)财务部 负责慰问款项的审核、管理、发放。 五、慰问原则 (一)客观、真实、公正、无偿的给予员工物质及精神上的慰问。 (二)以上慰问地点不在阜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员工代表前期慰问,仅发放慰问金或礼品。 六、慰问标准 (一)生日慰问 在员工生日(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当月,由综合部以公司名义发送祝福短信并发放价值100元以内的蛋糕券一份以示恭贺。

(二)婚庆慰问 1、员工举行婚礼时公司将致礼金500元以示祝贺。 2、享受婚礼金的员工应为初婚且为公司正式转正在职员工,双职工者只享受一方。(三)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一个月以内的,给予200元慰问金或礼品。 2、员工因生病住院做手术住院一个月以上的,给予重病伤500元或礼品。 3、员工因重疾、绝症、癌症、白血病等特重病伤住院,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献爱心捐赠活动,并给予1000元慰问金或礼品。 (四)工伤慰问 1、在职员工发生工伤后,部门主管应及时适当的处理,不得延误治疗期限。 2、在职员工发生工伤无需住院者,视情况给予休假调养,休假期间考勤同所在班组其他人员考勤情况记大工或调休。员工到岗后凭有效发票经部门主管、综合部会签后予以报销。 3、在职员工发生工伤需住院者,参照生病慰问标准执行。综合部办理员工的各项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产假慰问 1、公司女员工生育,由部门按照300元/人的标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慰问。若女员工流产的,由部门按照200元标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慰问。 2、员工生育保险相关费用处理,由综合部帮助员工办理。 (六)丧假慰问 1、员工本人因病、意外事故造成死亡(含自然死亡)的,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悼念,并致花圈(费用在100元左右)及500元慰问金以示哀悼。 2、员工本人因工造成死亡的,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前往悼念,并致花圈(费用在100元左右)及1000元慰问金以示哀悼。 3、员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相关费用处理,由综合部帮助员工办理。 (七)传统节日慰问 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由综合部以公司名义统一发送祝福短信,并提出方案统一安排慰问活动。 (八)困难慰问 1、正式转正在职员工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水平或家庭成员患有重疾的或本年度内家庭发生重大灾害的,可申请困难补助。

2020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doc

2020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自然是属于其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

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 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 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工会慰问制度

大舍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教师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校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在原《工会福利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教师慰问 (一)教职工本人生育 1.教职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由校长通知工会。 1.在职教职工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教职员工配偶、子女去世,学校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3.教职员工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学校上门慰问,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3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校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4.教师配偶、子女患严重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300-500元。 5.病假在家休息一周,酌情考虑是否上门慰问及发放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在200元以内。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教师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教职员工生日,学校赠送蛋糕券100元。(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六)教龄满30周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慰问 1.凡教龄(教师)、工龄(职工)满30周年的教职员工,学校赠送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2.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3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二、退休教师慰问 1.凡退休教师均能发放学校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教师,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学校发放每位退休教师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教师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教师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福利制度》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工会慰问制度_范文

工会慰问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工会慰问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年**月**日起执行。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篇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体现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在职和退休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在职员工结婚的 ㈣在职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工会负责解释。 篇二: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工会教职工慰问制度,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增强归属感,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学校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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