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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规范标准

桩基检测规范标准
桩基检测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1.0.3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1.0.4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2 桩身完整性 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2.1.3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4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1.5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2.1.6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7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2.1.8 声波透射法 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2.2 符号

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

c ——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 ——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cu f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u Q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a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c R ——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x R ——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 ——桩身混凝土声速;

Z ——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 ——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2.2.2 作用与作用效应

F ——锤击力;

H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

P ——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

Q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U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

V ——质点运动速度;

0 Y ——水平力作用点的水平位移;

|? ——桩顶上拔量;

S |ò——钢筋应力。

2.2.3 几何参数

A ——桩身截面面积;

B ——矩形桩的边宽;

0 b ——桩身计算宽度;

D ——桩身直径(外径);

d ——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I ——桩身换算截面惯性矩;

l ??——每检测剖面相应两声测管的外壁间净距离;

L ——测点下桩长;

x ——传感器安装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

z ——测点深度。

2.2.4 计算系数

c J ——凯司法阻尼系数;

|á——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 ——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 ——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 y |í——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

2.2.5 其他

m A ——声波波幅平均值;

p A ——声波波幅值;

a ——信号首波峰值电压;

0 a ——零分贝信号峰值电压;

m c ——桩身波速的平均值;

f ——频率、声波信号主频;

n ——数目、样本数量;

x s ——标准差;

T ——信号周期;

t ??——声测管及耦合水层声时修正值;

0 t ——仪器系统延迟时间;

1 t ——速度第一峰对应的时刻;

c t ——声时;

i t ——时间、声时测量值;

r t ——锤击力上升时间;

x t ——缺陷反射峰对应的时刻;

0 |? ——声速的异常判断值;

c |? ——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

L |? ——声速低限值;

m |? ——声速平均值;

f .——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

f ??.——幅频曲线上缺陷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

T .——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

x t .——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

3 基本规定

3.1 检测方法和容

3.1.1 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3.1.2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按表3.1.2 选择。

表3.1.2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3.1.3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3.1.4 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2 检测工作程序

3.2.2 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容:

1 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 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2.3 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3.2.4 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3.2.5 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

3.2.6 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 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 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 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表3.2.6 规定的时间。

表3.2.6 休止时间

土的类型休止时间(d)

砂土7

粉土10

非饱和15 粘性土

饱和25

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3.2.7 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2.8 现场检测期间,除应执行本规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2.9 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重新检测。

3.2.10 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并按本规第3.

4.1 ~

3.4.7 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检测数量

3.3.1 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 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 根以时,不应少于2 根。

3.3.2 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 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 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 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 根。

3.3.3 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 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 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3.3.4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 根。

2 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 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 根。

注:1 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围,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2 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

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 根。

3 当符合第3.3.3 条第1~

4 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3.3.5 对单位工程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少于3 根;当总桩数在50 根以时,不应少

于2 根。

注:对上述第1~4 款规定条件外的工程桩,当采用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承载力检测时,抽检数量宜按本条规定执行。

3.3.6 对第3.3.5 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也可作为第3.3.5 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 根。

3.3.7 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 根。

3.3.8 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l%,且不应少于3 根。

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3.4.1 当出现本规第8.4.5~8.4.6 条和第9.4.7 条中所列情况时,应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3.4.2 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3.4.3 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3.4.4 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3.4.5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验证检测。

3.4.6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确认后扩大抽检。

3.4.7 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3.5.1 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 3.5.1 的规定,并按本规第7~10 章分别规定的技术容划分。表3.5.1 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桩身完整性类别分类原则

Ⅰ类桩桩身完整

Ⅱ类桩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3.5.2 Ⅳ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3.5.3 工程桩承载力检测结果的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据此给出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结论。

3.5.4 检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

3.5.5 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容:

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型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地质条件描述;

3 受检桩的桩号、桩位和相关施工记录;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 与检测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3.6.1 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基桩检测的资质。

3.6.2 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 适用围

4.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革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4.1.2 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4.1.3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4.1.4 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 倍。

4.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4.2.1 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2 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4.2.2 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

2 倍。

2 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 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

4 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4 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5 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4.2.3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 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4.2.4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4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误差不大于0.1%,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1 测量误差不大于0.1%,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

2 直径或边宽大于500 mm 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 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 的桩可对称安置2 个位移测试仪表。

2 直径或边宽大于500 mm 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 个位移测试仪表,直

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 的桩可对称安置2 个位移测试仪表。

3 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3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 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4 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

桩上。

4 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

桩上。

5 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2.5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5 规定。

4.2.5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5 规定。

4.2.6 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埋设传感器应按本规附录 A 执行。

4.2.6 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埋设传感器应按本规附录A 执行。

4.3 现场检测

4.3.1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4.3.2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混凝土桩头加固可按

本规附录B 执行。

4.3.3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

4.3.4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

2 倍。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 倍,逐级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4.3.5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4.3.6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 5 、15 、30 、45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 测读一次。

2 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 开始,按1.5h 连续三次每30min 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lh,按第1

5 、30 、60min 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 测读一次。

4.3.7 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至少为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间应根据桩顶沉降收敛情况确定。

4.3.8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 倍。

注:当桩顶沉降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 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

2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经24h 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4 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5 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

4.3.9 检测数据宜按本规附录c 附表C.0.1 的格式记录。

4.3.10 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第4.3.6 条的规定。

4.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4.1 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 )、沉降-时间对数()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2 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附录A 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4.4.2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 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 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

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

荷载值。

3 出现第4.3.8 条第2 款情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4 对于缓变型Q 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 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

大于40m 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mmm 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4.4.3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

抗压极限承载力。

2 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

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3 对桩数为3 根或3 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 根时,应取低值。

4.4.4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级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4.4.5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第3.

5.5 条容外,还应包括: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情况;

3 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4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5 本规第4.4.1 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与承载力判定有关的曲线及数据;

6 承载力判定依据;

7 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还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限摩阻力和桩端阻力。

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5.1 适用围

5.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柱的竖向抗拔承载力。

5.1.2 当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传感器时,或桩端埋设有位移测量杆时,可直接测量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量。

5.1.3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5.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5.2.1 抗拔桩试验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方式应符合本规第4.2.1 条规定。

5.2.2 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力架系统应具有1.2 倍的安全系数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

2 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5.2.3 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第4.2.3 条的规定。

5.2.4 桩顶上拔量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4.2.4 条的有关规定。

注:桩顶上拔量观测点可固定在桩顶面的桩身混凝土上。

5.2.5 试桩、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4.2.5 的规定。

5.2.6 当需要测试桩侧抗拔摩阻力分布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桩身埋设传感器或桩端埋设位移杆应按本规附录A 执行。

5.3 现场检测

5.3.1 对混凝土灌注桩、有接头的预制桩,宜在拔桩试验前采用低应变法检测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发现桩身中、下部位有明显扩径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

5.3.2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需要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方法。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本规第4.3.4 条和4.3.6 条有关规定执行,并仔细观察桩身混凝土开裂情况。

5.3.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上拔荷载作用下的上拔量5 倍。

2 按桩顶上拔量控制,当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 时。

3 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桩顶上拔荷载达到钢筋强度标准值的0.9 倍。

4 对于验收抽样检测的工程桩,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拔荷载值。

5.3.4 检测数据可按本规附录C 附表C.0.1 的格式记录。

5.3.5 测试桩侧抗拔摩阻力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本规第

4.3.6 条的规定。

5.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5.4.1 数据整理应绘制上拔荷载-桩顶上拔量(U )关系曲线和桩顶上拔量-时间对数(关系曲线)。

5.4.2 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判定:

1 根据上拔量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陡变型U 曲线,取陡升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根据上拔量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曲线斜率明显变陡或曲线尾部明显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3 当在某级荷载下抗拔钢筋断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值。

5.4.3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第4.4.3 条的规定。

5.4.4 当作为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在最大上拔荷载作用下,未出现本规第5.4.2 条所列三款情况时,可按设计要求判定。

5.4.5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注:当工程桩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取桩身开裂的前一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并与按极限荷载一半取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小值。

5.4.6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第3.5.5 条容外,还应包括:

1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2 受检桩尺寸(灌注桩宜标明孔径曲线)及配筋情况;

3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4 第5.4.1 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

5 承载力判定依据;

6 当进行抗拔摩阻力测试时,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中的抗拔极限摩阻力。

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6.1 适用围

6.1.1 本方法适用于桩顶自由时的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其他形式的水平静载试验可参照使用。

6.1.2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水平承载力,推定地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6.1.3 当埋设有桩身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测量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力,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

6.1.4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桩抽样检测,可按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控制加载。

6.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6.2.1 水平推力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

6.2.2 水平推力的反力可由相邻桩提供;当专门设置反力结构时,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2 倍。

6.2.3 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第 4.2.3 条的规定;水平力作用点宜与实际工程的桩基承台底面标高一致;千斤顶和试验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支座,千斤顶作用力应水平通过桩身轴线;千斤顶与试桩的接触处宜适当补强。

6.2.4 桩的水平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第4.2.4 条的有关规定。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检桩两侧应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上50cm 的受检桩两侧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

6.2.5 位移测量的基准点设置不应受试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基准点应设置在与作用力方向垂直且与位移方向相反的试桩侧面,基准点与试桩净距不应小于1 倍桩径。

6.2.6 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沿受力方向对称布置在远离中性轴的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0 °。

在地面下10 倍桩径(桩宽)的主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试断面,断面间距不宜超过1 倍桩径;超过此深度,测试断面间距可适当加大。桩身埋设传感器应按本规附录A 执行。

6.3 现场检测

6.3.1 加载方法宜根据工程桩实际受力特性选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或本规第 4 章规定的慢速维持荷载法,也可按设计要求采用其他加载方法。需要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的试桩宜采用维持荷载法。

6.3.2 试验加卸载方式和水平位移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向多循环加载法的分级荷载应小干预估水平极限承载力或最大试验荷载的1/10 。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n 后可测读水平位移,然后卸载至零,停2min 测读残余水平位移,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 次,完成一级荷载的位移观测。试验不得中间停顿。

2 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按本规第4.3.4 条和4.3.6 条有关规定执行。

6.3.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桩身折断;

2 水平位移超过30~40mm (软土取40mm );

3 水平位移达到设计要求的水平位移允许值。

6.3.4 检测数据可按本规附录C 附表c.0.2 的格式记录。

6.3.5 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测试数据的测读宜与水平位移测量同步。

6.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6.4.1 检测数据应按下列要求整理:

1 采用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应绘制水平力-时间-作用点位移()关系曲线

和水平力-位移梯度(关系曲线)。

2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时应绘制水平力,力作用点位移()关系曲线、水平

力-位移梯度()关系曲线、力作用点位移-时间对数(Y )关系曲线和水平力-力作用点位移双对数(lg )关系曲线。

3 绘制水平力、水平力作用点水平位移-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的关系曲线。

当桩顶自由且水平力作用位置位于地面处时,值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m ——地基上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kN/m );4

|á——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y |í——桩顶水平位移系数,由式(6.4.1-2)试算,当≥4.0 时(h 为桩的入土

深度),;|á h |á441 . 2 0 =y |í

H ——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KN);

0 Y ——水平力作用点的水平位移(m);

EI ——桩身抗弯刚度(KN ·m2);其中E 为桩身材料弹性模量,I 为桩身换算截面

惯性矩;

0 b ——桩身计算宽度(m);对于圆形桩:当桩径D≤1m 时,b =0.9(1.5D+0.5);

当桩径D>1m 时,b =0.9(D+1)。对于矩形桩:当边宽B≤1m 时,b :1.5B+0.5;当边宽B>1m 时,b =B+1 。

6.4.2 对埋设有应力或应变测量传感器的试验应绘制下列曲线,并列表给出相应的据:

1 各级水平力作用下的桩身弯矩分布图;

2 水平力-最大弯矩截面钢筋拉应力((H-)曲线。S |ò

6.4.3 单桩的水平临界荷载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曲线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从曲线出

现拐点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2 取曲线或lg 曲线上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曲线第一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6.4.4 单桩的水平极限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1 取单向多循环加载法时的曲线产生明显陡降的前一级、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曲线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

2 取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的Y 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弯曲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t lg 0 -

3 取曲线或lg 曲线上第二拐点对应的水平荷载值。H Y H ..-/ 0 0 lgY H -

4 取桩身折断或受拉钢筋屈服时的前一级水平荷载值。

6.4.5 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第 4.4.3 条的规定。

6.4.6 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水平承载力按桩身强度控制时,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为单桩水承载力特征值。

桩基检测方法及目的

桩基检测方法及目 的

冲孔桩检测方法及检测依据 一、低应变反射波法; 1低应变动力检测方法原理 反射波法是建立在一维弹性杆波动理论基础上,在桩身顶部进行竖向激振,弹性波沿桩身向下传播,当桩身存在明显波阻抗差异界面时(如桩底断桩和严重离析部位、缩径、扩径)将产生反射现象,经接收放大滤波和数字处理,可识别来自桩身不同部位的反射信息,利用波在桩体内传播的速度和相位变化判定桩身质量和缺陷位置。 2测试系统包括激振设备(手锤)、磁电式速度传感器、信号采集分析仪(RS-1616K(S)高低应变基桩动测仪),该系统经检定在有效检定期内。 3保证措施: ①桩头位置:桩顶面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 ②传感器安装应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③激振位置:实心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 置为距桩中心2/3半径处。 ④激振方式为锤击方式。

4现场测试步骤:桩头处理->用黄油安装传感器->调试动测仪参数(采样间隔、增益等)->激振、接收信号->重复激振,直至信号一致性良好->进行下一根桩检测。 二、高应变检测; 高应变原理为:用重锤(重量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 1.0~1.5%)锤击桩顶,检波器测出桩顶的力和速度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利用实测的力(或速度)曲线作为输入的边界条件,经过波动方程数学求解,反算桩顶的速度(或力)曲线。如果计算的曲线与实测的曲线不吻合,说明假设的模型及参数不合理,应有针对性地调整桩土模型及参数,再行计算,直至计算曲线与实测曲线的吻合程度良好,且难以进一步改进为止。利用假设的模型及参数计算基桩的竖向承载力。 三、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工艺流程;选桩→裁桩→桩头处理→试验设备安放→加载→卸载2)桩头处理; 2.1与地坪标高大致相同的桩无需进行裁桩处理; 2.2高于地坪标高的桩,应在施工方裁桩后打磨平整; 3)试验设备安放 试验设备安装时遵循先下后上、先中心后两侧的原则,安放承压板,然后放置千斤顶于其上,再安装反力系统,最后安装观测系统。设

桩基检测规范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基桩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的检测与评价。 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桩型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搭配。基桩检测结果应结合上述因素进行分析判定。 建筑工程基桩的质量检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术语 基桩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桩身完整性pi1e integrity 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桩身缺陷pile defects 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静载试验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钻芯法core drilling method 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性状的方法。 低应变法low strain integriiy testing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高应变法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声波透射法crosshole sonic logging 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符号 抗力和材料性能 c ——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 E ——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cu f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 m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 u Q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a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c R ——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x R ——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 | —Z ——桩身混凝土声速;—桩身截面力学阻抗; | ——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作用与作用效应 F ——锤击力; H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 P ——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 Q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桩基检测技术投标文件

长影环球100老艺术家创作中心A、B区 工程桩检测工程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长影环球100老艺术家创作中心A、B区(Z08、06地块)工程桩检测工程 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和技术部分 日期:2017年09月01日

一、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加盖公章) 注: 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特点,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如有),从保证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角度,配置、配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所配置拟用于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应基本满足本招标工程在工程施工中的使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二、施工组织设计 (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施工进度横道图(Z08地块) 施工进度横道图(Z06地块)

(二)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组织管理服务措施 我单位如能中标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我们将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次工作。 ⑴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列为单位重点工程,为确保工程的工期,我单位确保在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调度和供给。并组建有丰富经验的班子进行管理,发挥精干高效的管理能力。 ⑵制定合理的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每天定期进行检评,并及时修正施工计划,找出工程进度滞后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倒排工期计划,确保总体工期计划的实现。 ⑶合理配置劳动力,按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劳动力数量,并配备一些工种辅助人员。 ⑷提供充足的设备机具并保持其完好率,并备配有备用机械。 ⑸建立健全工每日现场协调会制度,解决施工时遇到的难点,协调各分项(各专业)工作的配合,提高效率。 ⑹根据总工期和施工进度,对工程的关键工作,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如人员、适当延长作业时间和实施经济奖罚等。 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保进度,注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现场正常开工。 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对技术交底、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每个专业都要制定执行检查验收制度,把存在的问题及早解决,使施工正常进行,以质量保进度。 2)前期准备和对外协调工作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检测工作按期、保质顺利完成任务,在前期准备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外业工作尽快开展。 ⑴为争取时间,保证有较充足的时间进行室内资料整理和成果分析,在接到中标通知或开工通知后,根据工期计划和实施进程需要,成立前期工作组,专门负责对外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施工场地清理、水电、占地施工等事宜,确保外业作业能按期开工,并按期完成。 ⑵在办理施工准备的同时,派出技术人员在各工点进一步踏勘,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取得联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得到各工点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大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钻芯法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设备 (3) 2.1 (3) 2.2 (3) 2.3 (3) 2.4 (3) 2.5 (3) 2.6 (3) 3.现场操作 (4) 3.1 (4) 3.2 (4) 3.3 (4) 3.4 (4) 3.5 (4) 3.6 (4) 3.7 (5) 3.8 (5) 3.9 (5) 3.10 (5) 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5) 4.1 (5) 4.2 (5) 4.3 (6) 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6) 5.1 (6)

5.2 (6) 5.3 (6) 5.4 (6) 5.5 (7) 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7) 6.1 (7) 6.2 (7) 6.3 (7) 6.4 (7) 6.5 (7) 6.6 (8) 6.7 (9) 附图表: 名称编号 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No.01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2.设备 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钻机。钻机设备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1)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 (2)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 (3)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2.2 钻机应配备单动双管钻具以及相应的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 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格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00mm。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 2.4 水泵的排水量应为50~160L/min,泵压应为1.0~2.0Mpa。 2.5 钻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金刚石圆锯片应有足够刚度。 2.6 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穗建筑[2001]39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科[20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该文提高了桩基检测数量,特别是加大了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及有争议的建筑物的桩基检测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贯彻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的规定,在广州地区承担桩基(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我委办理注册手续,执有广州地区桩基检测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或广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证书(以下称注册证书),并按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附有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未在我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不予认定。 二、禁止检测单位超越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业务。禁止检测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发现检测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吊销其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单位工程必须采取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检测,一个检测单位只能承接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测试,不允许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四、基坑工程临时的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测: (一)排桩的结构完整性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当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结果发现桩身存在较严重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抗力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进行补充检测,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一桩一孔)。 (二)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槽段数为总槽段数的30%,且不少于3个槽段。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精品文档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地基与基础检测方案 编号: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106-2003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三、检测方案 四、单位意见 五、须知 1、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检测方案的备案手续; 2、各质量责任主体制定检测方案后,须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检测; 3、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规范要求制定检测方案进一步扩大检测;

精品文档 . 4、未办理备案的工程不得进行验收; 5、质监站、检测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2- 附录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摘要 3.1 一般规定 3.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分为地基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和基础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合理选择检测方法。 1 地基检测。地基检测内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岩土性状评价,处理土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施工质量评价,复合地基承载力、变形参数及复合地基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评价。检测方法可选择平板载荷试验、钻芯法、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土工试验、低应变法、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和岩基载荷试验。 2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内容包括工程的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检测、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承载力检测可采用基础锚杆抗拔试验。 3 支护工程检测。支护工程检测内容包括土钉和支护锚杆抗拔力检测、土钉墙施工质量检测、水泥土墙墙身完整性检测、地下连续墙墙体质量检测、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检测、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检测方法可选择土钉和支护锚杆验收试验、钻芯法、声波透射法和低应变法。 4 基础检测。基础检测内容包括各类基础及桩基础承台的施工质量检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混凝土强度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 3.1.5 检测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检测数量,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合、试验时间要求,必要时还应包括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场地平整,道路修筑,供水供电等要求。 当根据现场试验结果,判断所选择的检测方法不能满足检测目的时,应重新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不能完全满足检测目的的检测结果,不能计入抽检数量。 3.1.6 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3.2 地基检测规定 3.2.1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应合理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地基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3.2.4 天然岩石地基应采用钻芯法这行抽检,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个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芯样载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天然岩石地基特性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样孔数。当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时,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强风化岩、全风化岩宜采用平板载荷试验,试验点数不应少于3点。 3.2.5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应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不应少于1个点,且不得少于3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基应增加抽检数量。 3.2.6 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根据地基类型选择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方法对地基处理质量或天然地基土性状进行普查,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第200㎡不应少于1个孔,且不得少于10孔,每个独立柱基不得少于1孔,基槽每20延米不得少于1孔。检测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2.7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应进行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单位工程抽检平板载荷试验点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点。同一单位工程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形式可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或单桩(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也可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多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而另一部分试验点选择单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 3.2.8 复合地基及强夯置换墩在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复合地基的桩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等方法时,单位工程抽检数量应为总桩(墩)数的0.5%~1%,且不得少于3根;当采用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钻芯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 3.2.9 当设计有要求时,应对复合地基桩间土和强夯置换墩墩间土进行抽检,检测方法和抽检数量宜参照本规范第 3.2.5条和第3.2.6条的规定。 3.3 基桩及基础锚杆检测规定 3.3.1 工程桩验收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承载力检测。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3.2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 小于15MPa。 2 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 3 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的间歇时间: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得小于28d。预制桩(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 不宜少于7d;对于粉土,不宜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宜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 3.3.3 桩身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的受检桩宜按下列情况综合确定: 1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宜根据前一种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来确定后一种检测方法的受检桩; 5 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 3.3.4 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3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 于20根。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施工工艺导致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桩基工程; 4)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对于其他工程,柱下四桩或四桩以上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相应总桩数的20%,且单位工程抽检总桩数不得少于10根。 -3- 3 对于直径大于等于500mm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4 当检测数据难以评价整根受检桩的桩身质量,不能确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时,不得计入上述三款规定的抽检桩数范围内,应重新确定受检桩或重新选择检测方法,以确保抽检桩数满足本条的规定要求。 3.3.5 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采用高应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3.6 预制桩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件允许时,宜采用孔内摄像或将低压灯泡放入管桩内腔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1)场地地质条件为岩溶的桩基工程; 2)非岩溶地区上覆土层为淤泥等软弱土层,其下直接为中风化岩、或微风化岩、或中风化岩面上只有较薄的强风化岩; 3)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 4)采用“引孔法”施工的桩基工程。 3 对本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预制桩工程,应采用高应变法同时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8%,且不得少于10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管桩基础工程,抽检桩数应增加一个百分点。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工程,抽检桩数可减少一个百分点; 1)已按有关规范的规定对焊接接缝进行了抽检的桩基工程; 2)对于已采用孔内摄像或低压灯泡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查、检查桩数超过工程桩总数的80%且未发现明显质量缺陷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3)采用机械接头的预应力管桩工程; 4)施工过程中采用打桩自动记录设备进行施工记录的桩基工程。 注:当不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抽检时,检测方法和抽检桩数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 3.3.7 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和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得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得少于2根。 3.3.8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过程监测的工程桩或施工前进行静载试验的试验桩,如果试验桩施工工艺与工程桩施工工艺相同,桩身未破坏且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大于等于2倍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这类试验桩的桩数的一半可计入同方法验收抽检数量。 3.3.9对竖向抗拔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0 对水平承载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 3.3.11 基础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 支护工程检测规定 3.4.1 支护锚杆应进行验收试验,抽检数量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6根。 3.4.2 土钉墙质量验收应进行土钉抗拔力试验,抽检数量应为土钉总数的0.5%~1%,且不得少于10根。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用钻孔法,抽检数量宜每100㎡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3.4.3 用于支护的混凝土灌注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检测方法可采用低应变法;当根据低应变法检测结果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3.4.4 应采用钻芯法对水泥土墙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得少于5根,并应截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4.5 地下连续墙墙体完整性应选择声波透射法、钻芯法检测。当地下连续墙作为永久性结构的一部分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当地下连续墙作为临时性结构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槽段数的10%,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3.4.6 应对逆作拱墙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测,抽检数量为每100㎡墙面一组,每组不应少于3点,检测方法可采用结构钻芯法。 3.5 基础检测和沉降观测规定 3.5.1 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筏形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和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取芯样孔不应少于3个,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应少于2个孔。 3.5.2 钢筋混凝土基础和桩基础承台宜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3.5.3下列建筑物应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标准: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3 基础有严重质量问题并经工程处理的建筑物; 4 受施工影响的邻近建筑物; 5 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改扩建工程和加层工程; 7 采取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8 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执行《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和贯彻 《安徽省建筑基桩检测管理规定》情况介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王晓泉一.JGJ 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介绍 1.规范的出台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 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4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左右,我省近年来桩基的应用呈现增加的趋势,如:芜湖,马鞍山,安庆,蚌埠,淮南,宣城,巢湖,黄山等地桩基的应用随着城市的发展明显增多。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

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的标准初步形成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订,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在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各方法之间在某些方面(如抽检数量、桩身完整性类别划分及判据、测试仪器主要性能指标、复检规则等)缺乏统一的标准(至少是能被共同接受的一个低限原则),使检测人员在方法应用、检测数据采用及评判时显得无所适从,容易造成桩基工程验收工作的混乱。 2 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各检测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若将检测能力和适用范围不适宜的扩大,容易引起误判。 3 基桩检测通常是直接法与半直接法配合,多种方法并用。当需要对整个桩基质量做出评定时,单独的方法无法覆盖,各个标准(包括地方标准)并用时又出现主次不分或不一致。 因此,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为此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的要求,建设部2000年上半年开始组织专家进行规范的编制,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03年3月21日发布第133号公告批准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桩基检测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

保证质量措施 1、桩身完整性检测质量控制 对桩基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须检测桩身完整性。工程实践证明,常用得低应变动测方法对桩身完整性得检测,能较为可靠地发现一定深度范围内基桩得质量问题(如裂缝,夹泥,收缩,离析等)及其严重程度。随着检测技术得发展,现行技术已能对传统得静载荷试验不能直接说明得桩身完整性问题作出定性分析,并据此对桩进行分类,便于发现问题,为桩基处理提供依据。 (1)基桩低应变动测得关键就是要取得准确、可靠得测试信号,所以现场检测人员应操作熟练,有丰富得动测信号分析经验,现场应及时排除干扰信号。遇到异常信号时,应分析原因,多换几个检测点,特别对大直径桩,桩截面各部位得运动不均匀性会增加,桩浅部得阻抗变化往往表现出明显得方向性,故应增加检测点数量,每个检测点得采集信号不宜少于3个,通过叠加平均提高信号比。现场应保证采集到一致性好、真正反映基桩特性得动测信号。桩顶条件与桩头处理好坏直接影响测试信号得质量。因此,要求受检桩桩顶得混凝土质量、截面尺寸应与桩身设计条件基本等同。 (2) 检测人员在分析动测测试信号时,应仔细分清哪些就是缺陷波或缺谐振峰,哪些就是因桩身构造、成桩工艺、土层影响造成得类似缺陷信号特征。另外,根据测试信号幅值大小判定缺陷程度,除受缺陷程度影响外,还受桩周土阻尼大小及缺陷所处得深度位置影响。相同程度得缺陷应桩周土岩性不同或缺陷深度不同,在测试信号中其幅值大小各异。因此,如何正确判定缺陷程度,特别就是缺陷十分明显时,如何区分就是III 类桩还就是IV类桩,应仔细对照桩型、地质条件、施工情况结合当地经验综合分析判断;不仅如此,还应结合基础与工部结

7#桩基检测方案

雅景湾一期工程7#楼桩基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雅景湾一期工程7#楼工程(监督编号: (2006)花质监261号)位于花都区天贵路,基础型式为桩基础,采用冲孔灌注桩桩(桩型),桩径为 800、1000、1200、1400、1500 mm,单桩竖向承载力为 4190KN、6550KN、9434KN、12840KN、14740KN ,总桩数为 77条 ,总承台为。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粤建科[2000]137号)及其它有关规定。 三、检测方法及数量: 1、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宜两种方法以上): 1)、□低应变法: 100%抽样检测。 2)、□钻芯法: 10%抽样检测,且不少于10根。 3)、□声波透射法:。 2、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 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实验:。 2)、□高应变法:。 四、检测时间间隔:从成桩到开始检测的时间间隔应符合JGJ106-2003第3.2.6 条的 规定。 五、检测顺序:宜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后进行单桩承载力抽样检测;桩身 完整性抽样检测宜先进行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样检测,后进行钻芯法抽样检测。 六、受检桩位选择原则(受检桩位由建设、监理单位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选定, 形成受检位置确认表(见附表)): 1)、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桩身完整性较差的桩; 2)、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桩身完整性较差的桩; 3)、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4)、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 5)、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6)、同类型的桩宜均匀分布; 7)、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均应进行抽检; 8)、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分别按比例进行抽检。

天然基础检测方案修订稿

天然基础检测方案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天然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80号,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核六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2、建筑场地类别为2类,主要的地质概况为:杂填土、中粗砂、淤泥质土、粉质粘土、粗砾砂、粘土、砂质粘土、全风化花岗岩、强风化泥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地基土的液化等级为不液化砂土。地下结构计算考虑地下水作用,设防水位标高为(广州高程),水土对地下室侧壁压力按水土分算、考虑。地下水对混凝土弱腐蚀性,对混凝土内钢筋微腐蚀性。 科研业务用房:筏形基础持力层为硬(坚)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或4-2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20KN/m 报告厅: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为硬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土层承载力特征值≥220KPa。 3、本项目为1栋单体建筑,按使用功能划分为报告厅和科研业务用房,建筑单体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其中报告厅地上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上8层(局部5层),地下层2层(其中报告厅地下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为。 4、本项目采用筏板基础,局部采用灌注桩,筏板基础下设置永久性抗浮锚杆,锚杆2000x2000满铺布置;锚杆的成孔直径为150。单根锚杆的抗拔力特征值均为260KN,要求进入强风化花岗岩不少于7m。当杆体进入全风化花岗岩层每1m可折算为入强风化花岗岩层。 二、检测依据: 1、本工程检测方案的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14》

修订内容 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 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桩工艺等,按表3.1.1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 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 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 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3.3.1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 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

桩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检测目的 (2) 三、检测依据 (2) 四、成桩工艺、控制及技术措施 (2) 五、桩基施工中异常情况及处理 (3) 六、检测规程 (3) 七、桩检测、抽检频率确定 (5) 八、桩基检测准备工作 (5) 九、各责任主体审核及签章 (6) 附表 (7) 桩基检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由中山市盛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中山市盛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办公楼工程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社区。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均由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桩基础由江西省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负责。监理单位由广东建浩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负责。 场地总用地面积15788.50m2,拟新建1层工业厂房1栋,建筑面积10462.76m2、1-4层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4955.11m2;工业厂房采用排架结构,办公楼采用框架结构,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本工程工业厂房总桩数为241根、办公楼总桩数为92根,均采用D400(壁厚95)预应力高强砼(PHC管桩),类型为A型管桩,设计桩长为21m,桩身砼为C80,桩端以强风化砂岩层为持力层;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 Ra=1300KN。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抗震设防烈度

为7度。 二、检测目的 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规定,结合本工程场地 实际情况,制定本检测方案。 三、检测依据 1、中山市盛派厨卫用品有限公司工业厂房、办公楼工程施工图纸。 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四、成桩工艺、控制及技术措施 采用锤击法沉桩工艺,投入柴油打桩机2台。打桩过程中,桩锤、桩帽和桩身的中心线应重合,当桩身倾斜率超过0.8%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当桩尖进入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桩架等强行回扳的方法纠偏。接桩焊接时要由两人同时对称施焊,焊缝应连续、饱满,不得有施工缺陷,如咬边、夹渣、焊瘤等。烧焊至少有两层或两层以上,焊渣应用小锤敲掉。烧焊完成后,应冷却8分钟以上。焊接用 的电焊条需选用E43或以上的焊条。 质量控制,以下为过程质量执行程序流程图: ) 在正式打桩之前,要认真检查打桩设备各部份的性能,以保证正常运作。另外,打桩前应在桩身一面标上每米标记,以便打桩时记录。第一节桩起吊就位插入地面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内容

桩基检测规范要求: 1.1、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 1.2、基桩检测方法应根据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及检测目的 检测方法检测目的: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把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拔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的抗拔摩阻力。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水平临界和极限承载力,推定土抗力参数判定水平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身弯矩。 钻芯法: 检测灌注桩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判断或鉴别桩端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高应变法: 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分析桩侧和桩端土阻力。 声波透射法检测灌注桩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1.3、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 1.4、基桩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检测工作程序 2.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桩基设计图纸、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标准,抽样方案,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试验周期。 2.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 2.5、检测用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内。 2.6、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且不小于15MPa、。 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达到本条第2、款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

天然基础检测方案

天然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检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280号,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核六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2、建筑场地类别为2类,主要的地质概况为:杂填土、中粗砂、淤泥质土、粉质粘土、粗砾砂、粘土、砂质粘土、全风化花岗岩、强风化泥花岗岩、中风化花岗岩、微风化花岗岩,地基土的液化等级为不液化砂土。地下结构计算考虑地下水作用,设防水位标高为 41.80(广州高程),水土对地下室侧壁压力按水土分算、考虑。地下水对混凝土弱腐蚀性,对混凝土内钢筋微腐蚀性。 科研业务用房:筏形基础持力层为硬(坚)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或4-2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20KN/m 报告厅: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为硬塑砂(砾)质粘性土(即勘察报告中的4-1),土层承载力特征值≥220KPa。 3、本项目为1栋单体建筑,按使用功能划分为报告厅和科研业务用房,建筑单体面积4.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8层,其中报告厅地上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上8层(局部5层),地下层2层(其中报告厅地下1层、科研业务用房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为39.7m。 4、本项目采用筏板基础,局部采用灌注桩,筏板基础下设置永久性抗浮锚杆,锚杆2000x2000满铺布置;锚杆的成孔直径为?150。单根锚杆的抗拔力特征值均为260KN,要求进入强风化花岗岩不少于7m。当杆体进入全风化花岗岩层每1m可折算为入强风化花岗岩层0.50m。 二、检测依据: 1、本工程检测方案的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广电集团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

广电集团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检测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规范送电线路桩基工程质量的检测行为,明确有关检测工作内容和方法,根据国家、省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及规定,结合送电线路工程实际及线路工程施工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电集团公司110kV~500kV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的检测。其它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工程桩基质量的检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桩基工程检测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遵照现行的国家以及地区有关的勘测、桩基础设计、施工技术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其原材料、混凝土试件及桩位偏差等还应遵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成桩质量检测和承载力(包括竖向及水平承载力)检测两部分,一般应先进行成桩质量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加固补强后的桩基,应采用适合的试验方法,检测加固补强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检测数量,按同一施工单位、同一标段、同一工艺作为一个计算单位计算。

第六条所有混凝土灌注桩均应在施工中预埋超声波透射法中所要求的声测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明确:1、对检测有特殊要求的桩基。2、一级杆塔结构(指特别重要的跨越杆塔和对安全有特定要求的杆塔结构)的桩基础;3、灌注桩埋声测管的要求。 第八条建设或监理单位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时,应与设计和检测单位根据本规定共同确认桩基检测方法和数量。 第九条受检桩桩位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会同检测、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并报电力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受检桩桩位应按如下原则确定: 1、选择对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 2、选择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 3、选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 4、同类型的桩宜随机分布; 5、基桩的承载力检测,应首选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6、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进行成桩质量检测时,应依据前一种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选择成桩质量较差的基桩。 第三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向检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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