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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1年度厦门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厦经能〔2011〕124号

各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关于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度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名单,以2010年用能单位综合能耗量为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共170家企业(比上年增加13家)。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61家,年耗能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46家,年耗能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63家。除7家能源加工转换企业(2家火电厂及5家热电厂)外,其余163家终端用能单位2010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为329万吨标准煤(其中耗电47亿kWh)。

二、各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并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和分析制度;三是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四是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加快节能技术改造;五是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

三、根据《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新列入名单的17家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名称后面加“新”字),应当在收到本文件后1个月内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厦门市节能监察中心备案。(详见《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报送备案表的通知》(厦经能〔2009〕175号),该文件可从厦门节能公共服务网https://www.sodocs.net/doc/b010317457.html,/2009-5/200952791512.htm下载)。

附件:厦门市2011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用能名单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1日印发

附件:

厦门市2011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按能耗量排名)

1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3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4 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

5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6 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7 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

8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9 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 厦门新阳热电有限公司

11 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2 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新)

13 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

14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6 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17 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

18 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

19 厦门TDK有限公司

20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21 厦门众达钢铁有限公司

22 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23 厦门正新实业有限公司

24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5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6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27 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

28 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

29 厦门大学

30 厦门海翼杏林热电有限公司

3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32 厦门力隆氨纶有限公司

33 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34 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

3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6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37 厦门中禾实业有限公司

38 厦门三荣陶瓷开发有限公司

39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1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

42 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

43 厦门华诚实业有限公司

44 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新)

45 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

46 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

47 隆基(厦门)塑胶有限公司

48 厦门泓信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49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50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51 厦门夏纺纺织有限公司

52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53 集美大学

54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5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 厦门长天企业有限公司

57 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58 德彦纸业(厦门)有限公司

59 青岛啤酒(厦门)有限公司

60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6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6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3 厦门松霖科技有限公司

64 厦门多威电子有限公司

65 厦门理研工业有限公司

66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7 NEC东金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68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69 厦门新技术集成有限公司

70 春保材料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新)

71 厦门台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72 厦门春保精密钨钢制品有限公司

73 厦门城市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4 来福太(厦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75 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

76 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77 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

78 厦门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79 厦门延江工贸有限公司

80 厦门福泉钢业有限公司

81 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

82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83 中日电热(厦门)有限公司

84 厦门长庚医院

85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86 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87 厦门厦化实业有限公司

88 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89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90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

92 厦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93 厦门海莱照明有限公司

94 先锋(厦门)电镀开发有限公司

95 厦门华铃集团有限公司

96 厦门市第一医院

97 东龙(厦门)陶磁有限公司

98 厦门市禾强建材有限公司

99 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100 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 信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02 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新)103 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104 厦门明蓓塑胶有限公司

105 南亚塑胶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106 厦门太平货柜制造有限公司(新)

107 厦门洪氏企业有限公司

108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109 吉富(厦门)实业有限公司(新)

110 厦门佛大工业有限公司

111 厦门陆宝陶瓷有限公司

112 厦门建霖工业有限公司

114 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115 厦门银华机械有限公司

11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117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118 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19 厦门侨兴工业有限公司

120 嘉诚(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121 厦门悦华酒店

122 厦门钢宇工业有限公司

123 海堡(厦门)橡胶有限公司

124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125 厦门海嘉面粉有限公司

126 厦门建松电器有限公司

127 厦门市龙麟凤山建材有限公司

128 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29 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

130 厦门瑞滢塑胶有限公司

131 科维彤创(厦门)电子工业有限公司132 厦门海悦山庄酒店有限公司

133 厦门鑫同泰建材有限公司

134 厦门松德电子有限公司

13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

136 世佳化工(厦门)有限公司

137 厦门利富来机械有限公司

138 华茂光学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139 厦门市厦戎联合造纸厂同安分厂

140 厦门二化化工有限公司

141 拥华(厦门)家用品有限公司

142 厦门东方酒店有限公司

143 厦门EPCOS有限公司

144 厦高金属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145 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

146 厦门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47 厦门华金龙建材有限公司(新)

148 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

149 厦门日上钢圈有限公司

150 杏晖光学(厦门)有限公司

151 厦门福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新)

152 厦门星鲨制药有限公司

153 厦门富士电气化学有限公司

154 厦门厦晖橡胶金属工业有限公司(新)155 厦门讯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

156 厦门圣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新)

157 厦门金三角特种织物有限公司

158 厦门飞鹏高科技铝业有限公司

159 厦门翔邦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新)

160 厦门同恒金属有限公司(新)

161 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62 厦门鹏拓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63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164 华业(厦门)酒店有限公司泛太平洋大酒店165 杰宏(厦门)电子有限公司

166 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

167 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新)

168 厦门市中医院

169 ECCO(厦门)有限公司

170 厦门海景大酒店有限公司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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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 知 【标 签】涉税审核业务 【颁布单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03-03-20 【实施时间】2003-03-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代理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厦地税发﹝2003﹞22号)规定,对照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中介机构的条件(考虑到税务代理工作的特殊性,对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5人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先给予确认),经市局审核并商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现将我市第一批具备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序号 机构名称 公司电话 办公地址 1、 永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87308 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 2 、 中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65409 厦门国贸大厦20楼 3 、 信实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5579 厦门市湖滨南路258号鸿祥大厦 4 、 仲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58268 厦门市湖滨四里64号彩霞公寓 5、 楚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6957 后溪28号16楼 6、 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15881 厦门市建业路 18号 7 、 旭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18977 厦门市厦禾路846华普大厦401室 8 、 一得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31795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三江大厦 9、 中冠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83818 厦门市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21楼D座 10 、 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712 厦门市溪岸路178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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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业务主题】税收稽查与处罚 【来 源】 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2]65号)。按照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整体设计、重点推进”的总体安排,我局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为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突破口,研究起草了适合我省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辽宁地税公告【2013】 号),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的行使。现将该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考虑到税务行政处罚在税务行政裁量权中是最常见的,而且当前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中还存在着处罚标准不统一、处罚随意性大的现象,导致同一处罚事项地域差别较大,税收执法风险突出,引发的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也较高等情况,我局从公平、公正执法的角度出发,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对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税务事项,应当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目的在于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二、《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告》由《办法》与《基准》两部分内容组成。《办法》与《基准》的制定,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规定。《办法》共八章四十三条,主要规定了行使税务行政处罚的一些原则和主要程序制度,《基准》共十大类五十七项,具体对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律条文适用进行了细化,与《办法》配套施行,全系统统一适用。 三、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含义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地税机关在依法享有的税务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管理相对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裁量的权限。 四、《办法》的适用主体是哪些?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12.19 【实施日期】2005.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 《信息产业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05年11月7日第十六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信息产业部规章(以下简称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信息产业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信息产业部的权限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确定的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第三条制定规章,应当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 第四条涉及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以下称政策法规司)在规章立法工作中承担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规章制定计划; (二)组织规章专题调研工作; (三)起草、组织起草综合性规章; (四)审查、协调各司局起草的规章送审稿; (五)组织起草和审查联合规章; (六)组织答复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征求规章的意见; (七)组织对规章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厦门区域经济论文

厦门区域经济论文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厦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摘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第一产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产业结构; ,正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当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在优先、快速发展工业的同时,带动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使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迅速提高 一、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 制造业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先进制造业主要是指以先进制造技术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制造业,一般说来,其具有三大特征:一是科技含量高;二是生产效率高;三是创新能力强。对于厦门来说,发展先进制造业首先是适应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其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快速发展工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业强市的必然选择;再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构建“厦门制造”、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没有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就失去了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就难以提前基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就难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 1、做大做强三大支柱产业。厦门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制造业结构体系。综观厦门制造业,具有以

下三个方面的明显优势:一是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厦门作为我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对外、对内开放程度居于全国前列,尤其是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对外贸易活跃,加上四通八达的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以及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使落户厦门的企业发展空间较大,整体竞争力较强。同时,经过这些年快速发展涌现出的一大批制造业骨干企业,如戴尔电子、金龙汽车、翔鹭石化等,也形成了较强的后发优势。二是较强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厦门地方不大,面积仅1569.3平方公里,但高等院校密集,尤其是厦门大学享誉海内外,每万人中大学生比例高居全国前列,企业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内地城市中排名第九位。三是有一定的市场优势。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已经和周边地区以及江西、广东等地初步形成了相互开放、相互衔接、相互依存的统一市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厦门先进制造业发展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集中体现在产业整体配套能力较弱、产业链条较短,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因此,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必须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以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纳米、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制造科技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也对世界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就必须依靠高新技术,突破传统产业的限制,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例如光电产业、动漫游戏产业、环保设备制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机结合。发展先进制造业,宜采取“点上突破,面上提升”的发展思路,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优先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的同时,加大用高新技术及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通过用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举办厦门市中小服务博览会的通

关于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知各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于2010年4月18—19日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将以服务展区、论坛、推介会为载体,为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提供沟通、交流、对接平台(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8—19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3部分:一是,开幕仪式。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等活动。二是,设置商机馆和服务馆,内设综合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8个服务展区。三是,举办以“两岸合作、融资服务、市场商机、管理提升”为主题的10多个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四、报名办法 (一)拟参展单位根据服务内容选择服务展区,向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报名,并填写《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参展申请表》,于2010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各承办单位。 (二)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一、主题 海峡两岸携手合作、共助中小企业发展 二、目的 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环境为目的,打造我市7万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享受服务的盛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 承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媒体支持:厦门日报、厦门中小在线 四、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 二00五年二月八日========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格式见本办法附录),履行备案手续。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和公布。 第八条拟通过接入经营性互联网络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以委托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和以其他方式为其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代为履行备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经贸局、有关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以向再销售单位转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提供成品油代储服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零售的经营方式为: (一)为机动车加油的加油站。 (二)岸边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点(以下简称岸基加油点)。 (三)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站(船)(以下简称水上加油站(船)。 (四)向机动车、船除外的终端用户零售柴油的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迁建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按原来规模将所有设施从原地经营搬迁到另一地点的行为;扩建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增加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能力、增加加油机数量的行为。 第六条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市经发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公布本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包括加油站、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的初审; (三)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行政许可; (四)依法组织协调本市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的条件 第七条成品油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均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批发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必须符合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必

国税局练习卷 信息技术1

练习试卷一(信息技术类) (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公共知识部分,共20分]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实现(),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中国梦。 A.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 B.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C.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D.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答案:B 2.只有高举()伟大旗帜,我们才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赢得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A.邓小平理论 B.“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C.科学发展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答案:D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 A.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 B.坚持改革和开放 C.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D.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答案:C 4.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

A.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B.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C.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D.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答案:A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条中规定,税收的基本制度由()规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答案:A 6.下列税种中,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的是()。 A.消费税 B.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关税 答案:C 7.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特殊收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D.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答案:D 8.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厦地税发[2012]78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2]78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强制的实施,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述税务行政强制,包括税务行政强制措施和税务行政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证据损毁等情形,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提请有关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或者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行政相对人出境的行为。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纳税义务或者税务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范围、条件、权限和程序。税务行政强制权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施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行政相对人出境以外的行政强制,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四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符合立法目的,不得滥用或者怠于行使税务行政强制权。 第五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适当,兼顾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税收管理目的的,应尽量不实施税务行政强制。

信息产业局专项审计报告

目金项子信息产业发展资电 告专项审计报

遵循准则操守为重诚信为本 月年20113 专项审计报告 武天信专审字第号003[2011] 武汉全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年月至年月武汉市“122010 200812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发展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以及” 武汉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实施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中经

济指“”“ 标的执行情况。”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包括如实编制的 发展资金支出明细表和项目产品(服务等)收入明细表(清单),恰当界定 项目产品(服务等)的具体范围,并对报表编制、材料提供过程实施内部控 制,以使资料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发展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及责任书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与《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依据《武汉市电子 信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 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一、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武汉全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两湖大道大学园路号38 法定代表人:定明安 -1- 注册资本:美元: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美元:壹仟贰佰伍拾贰万陆拾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400002709 、公司简介1 武汉全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Wuhan Splendid Optronics Technology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厦地锐发[2001]7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1.01.19 【实施日期】2001.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地锐发[2001]7号2001年1月19日)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完善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明确责任,更好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规范完善和加强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82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印发的《福建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闽地税政二[1999]3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一)年度申报期限 1、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从1996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实行汇算清缴改革的企业自行汇缴的中报期可暂延长到2月底。对试行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上市股份公司和部分资产、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自行汇缴的申报期可暂延长到4月底。 2、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根据《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 )的有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逾期未申报又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研究分析报告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析 一、产业界定及总体趋势 1、产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编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为三个大类,27个小类,在小类下还按照产品进行了进一步细分。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三个大类包括电子信息核心基础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电子信息核心基础产业在整个产业中具有关键基础作用,涉及通信设备、高端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集成电路等领域。 下一代信息网络主要强调对广播、通信、网络等手段的提升,以更好的实现基于这些手段的各种应用,涉及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运营服务、下一代互联网运营服务、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运营服务等领域; 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则更强调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服务能力,满足社会经济生活需求,涉及基础软件、开发支撑软件、通用应用软件等领域。 参考上述产业分类目录,结合我区的实际和产业发展的态势,选择集成电路、互联网和智能终端三个产业。 集成电路产业在国外已经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产业结构十分明晰,参照其分工领域,应明确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封装测试两个行业。 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无论是电子商务、抑或是互联网金融,其发展脉络都凸显出“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手段改造升级旧有产业”的特点,该产业的细分领域多是传统产业的延伸,如第三方支付、在线视频、网络广告、网络游戏、在线旅行、电子商务等。对该产业的细分可以简单的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日常生活的改造升级,另一类是针对特殊行业的改造升级,针对日常生活改造升级的创业门槛较低,行业发展一般都呈现出百舸争流、快速增长的趋势,行业发展的前期集中度较低,但随着BAT和其它寡头的快速介入,又会导致行业发展加速,在极短时间内行业集中度达到最大值,在打车软件领域发生的情况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聚焦本地的创业人才,聚集互联网产业的创业项目,非常有可能引入巨头的资本,从而快速形成效益。另一类针对特殊行业利用互联网手段的改造升级,例如我区专擅的航空产业就是一片待开发的处女地,航大航空的项目是一个非常好的例证。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doc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 准监督条例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最新版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欢迎阅读!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市的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 第三条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市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监督本市计划的执行,审查和批准计划的调整方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计划及其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厦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负责计划的

编制、执行。市人民政府的计划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部门)具体组织计划的编制、执行。 市人民政府应在每个计划年度或五年计划终结前完成下年度 或下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经批准的计划和计划调整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二章计划草案的初步审查 第六条市计划部门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应通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参加计划编制的主要会议,并于计划草案主要内容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前,就计划编制的有关情况,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第七条市计划部门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将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计划的依据及说明; (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预测目标和完成目标的措施。 市计划部门还应同时提供: (一)主要投资、建设项目概况; (二)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或项目总投资额相当于市本级当年可支配财力百分之五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论证材料; (三)初步审查所必须的其他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要点

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要点 工业和信息化局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工作,对于有效应对国际 __冲击、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基础,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为进一步统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理顺和突出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强化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具体措施,特提出20xx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 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变”为目标,以产品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突出增量培育,狠抓存量提升,完善服务体系,打造良好环境,着力保持工业稳定增长,着力推动结构优化升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整体上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促进工业与旅游业结合,不断增强工业经济综合实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市工业经济增加值增长12%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亏损面控制在40%以下; ——规模以上工业亏损额同比下降50%以上; ——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98.5%以上;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5%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家,其中3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家; ——全市民营经济营业收入增长10%;增加值增长15%,利润总额增长10%; ——全市信息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5%,工业增加值增长25%,出口创汇20xx万美元。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举办XXXX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

关于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知 各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于2010年4月18—19日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将以服务展区、论坛、推介会为载体,为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提供沟通、交流、对接平台(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8—19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3部分:一是,开幕仪式。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等活动。二是,设置商机馆和服务馆,内设综合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8个服务展区。三是,举办以“两岸合作、融资服务、市场商机、管理提升”为主题的10多个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四、报名办法 (一)拟参展单位根据服务内容选择服务展区,向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报名,并填写《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于2010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各承办单位。 (二)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一、主题 海峡两岸携手合作、共助中小企业发展 二、目的 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环境为目的,打造我市7万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享受服务的盛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 承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媒体支持:厦门日报、厦门中小在线 四、地点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五、时间 2010年4月18日(8:00—17:00),19日(8:00—12:00) 六、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三部分: 1、开幕仪式。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大堂。 2、服务展区。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C展厅和D展厅

厦门地税局出台关于个人出租房产按2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厦门地税局明确自然人出租房产可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02-05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02-01 为进一步规范对自然人出租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自然人在厦门市范围内将自有房产或租入房产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一)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二)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政策依据 (一)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八款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部门规章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的规定,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统计局2011.8.18最新版行业分类标准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门类包括63~65大类 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31 电信 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 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6311 固定电信服务 指从事固定通信业务活动 6312 移动电信服务 指从事移动通信业务活动 6319 其他电信服务 指除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外,利用固 定、移动通信网从事的信息服务 632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指有线广播电视网和信号的传输服务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指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6336330 卫星传输服务 指人造卫星的电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41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基于基础传输网络为 存储数据、数据处理及相关活动,提供接入互联 网的有关应用设施的服务 642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线 信息、电子邮箱、数据检索、网络游戏等信息服 务 649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指除基础电信运营商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 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外的其他未列明互联网 服务 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 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 务 6516510 软件开发 指为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者设备 中嵌入的软件,或者在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 术服务时提供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包括基础 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 安全软件、计算机(应用)系统、工业软件以及 其他软件的开发和经营活动 652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指基于需方业务需求进行的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和系统设计,并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缆系统、计 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 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 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支持 的服务;包括信息系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 护等服务 653653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指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人员培训 、管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向需方提供的 管理或技术咨询评估服务;包括信息化规划、信 息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测试评估 、信息技术培训等 654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指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 、计算、编辑、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以及应用 软件、业务运营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等的租 用服务;包括各种数据库活动、网站内容更新、 数据备份服务、数据存储服务、在线企业资源规 划(ERP)、在线杀毒、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信 息服务平台、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等6556550 集成电路设计 指IC设计服务,即企业开展的集成电路功能研 发、设计等服务 65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1 数字内容服务 指数字内容的加工处理,即将图片、文字、视 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 理并整合应用的服务

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结业务规程-厦门地税教程文件

“全程网办”操作图解 (纳税人版) 【项目背景】 改革创新和“互联网+”,是当前税收工作的主旋律。一是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和厦门市委市府不断强调创新管理与服务,要求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需要对此精神进行项目落实;二是厦门地税推动征管改革,在业务项目和技术项目上进行对接,业务上有要求(简化手续、压缩时限等),技术上也有要求(CA认证需要具体应用);三是纳税人在优化服务和管理方面也有所期待,对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办税问题也呼声日渐。 基于这三方面的需求,配合CA认证、电子签章和影像系统网上收件功能的开发,厦门地税致力于通过加快新技术应用,在现有的纳税人必须上门提交纸质申请的传统业务模式上大胆创新,推行涉税事项“网上申请、流转办结、网上出件”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 【预期目标】 通过建设和应用CA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和电子影像系统网站端应用,致力于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无纸化”完成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即纳税人在网上提出涉税申请,同时上传相关电子影像资料,税务机关在接收核对后进行流转办结,并将结果文书通过网络远程送达。 该项目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无纸化。该项目的主要创新是借助CA认证和电子影像网站端的应用,实现纳税人待提交资料的电子上传和数字校验,无需纸质资料,便捷环保。 二是零上门。该项目实现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事项的全程办理,既不用在业务发起时上门申请和提交资料,也不用在业务办结时上门领取纸质文书,免去路途远、交通堵、停车难、排队久、资料不齐往返跑等麻烦。 三是全天候。该项目不受税务机关工作时间和办公地点的限制,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站发起业务申请。

【操作步骤】 全程网办操作流程包括四个环节,即提交申请环节、资料核对环节、业务办理环节和签章出件环节。第一个环节由纳税人操作,后三个环节由税务人员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和截图说明如下(以退税申请为例): 1.提交申请环节 1.1 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 1.2 进入“涉税申请”栏目,选择相应的申请事项。此处有两处控制: 一是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才能发起申请,如未插入数字证书,系统会提示。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车库分摊土地的规定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二、关于扣除项目金额分摊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的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 可以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全部分摊至计入容积率部分的可售建筑面积中,对于不计容积率的地下车位、人防工程、架空层、转换层等不再计算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附: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闽建规[2008]14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住宅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容积率计算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容积率计算规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 2、各地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审批中,应按《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进行把关。 3、各地在执行规则中的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反映。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容积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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