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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 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 <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

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标签

4.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内容

4.2.1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4.2.1.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4.2.1.5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

4.2.2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具体规定见表1。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表1警示词与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对应关系

警示词化学品危险性类别

危险爆炸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低闪点液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

警告不燃气体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二级自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氧化剂有毒品二级酸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

注意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固体有害品二级碱性腐蚀品其它腐蚀品

4.2.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2.4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2.5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4.2.6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4.2.7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4.2.8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4.2.9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5、制作

5.1编写

标签正文应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表示。具体参照附录A、附录B所提供的短语进行编写。

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

5.2颜色

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GB13690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印刷

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边框,边框外应留≥3mm的空白。标签的印刷应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也可与其它标签合并印刷,样例见附录C。

6、使用

6.1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6.2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6.3使用注意事项

6.3.1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6.3.2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6.3.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附录A(提示的附录)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

A01遇热、明火、震动易爆炸

A02易爆、高毒、强刺激性

A03易爆、高毒、对环境有害

A04易爆、有毒、刺激皮肤

A05易爆、有毒有害

A1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A11易燃易爆、强刺激性

A12易燃易爆、具刺激性

A13易燃易爆、具腐蚀性

A14易燃易爆、强腐蚀性

A15易燃易爆、对人体有害

A16易燃易爆、具刺激和麻醉作用A17易燃易爆、具刺激和致敏作用A18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

A30极易燃、有毒有害

A31极易燃、强刺激性

A32极易燃、具刺激性

A33极易燃、强腐蚀性

A34极易燃、对人体有害

A35极易燃、具腐蚀性

A36极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37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38极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39极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40极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50高度易燃、有毒有害

A51高度易燃、强刺激性

A52高度易燃、具刺激性

A53高度易燃、具腐蚀性

A54高度易燃、强腐蚀性

A55高度易燃、对人体有害

A56高度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57高度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58高度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59高度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60高度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A61高度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A70易燃、有毒有害

A71易燃、强刺激性

A72易燃、具刺激性

A73易燃、具腐蚀性

A74易燃、强腐蚀性

A75易燃、对人体有害

A76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77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78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79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80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81易燃、具自燃性、有毒

A82易燃、具自燃性和刺激性

A83可燃、低毒

A90自燃、具刺激性

A91自燃、高毒、具刺激性

A92自燃、有毒、具刺激性

A93自燃、遇湿易燃、高毒

A94自燃、遇湿易燃、有毒

A95自燃、遇湿易燃、强腐蚀性A96自燃、遇湿易燃、具刺激性A97自燃、高毒、对环境有害

A101遇湿易燃、强腐蚀和刺激性A102遇湿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A103遇湿易燃、自燃、有毒

A104遇湿易燃、自燃、强腐蚀性A105遇湿易燃、自燃、具腐蚀性A106遇湿易燃、具刺激性

A107遇湿分解放出毒性自燃气体A110强氧化性、易燃、有毒

A111强氧化性、易燃、具腐蚀性A112强氧化性、有毒、具刺激性A113强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A114强氧化性、强腐蚀性、有毒A115强氧化性、强腐蚀和刺激性A116强氧化性、具腐蚀和刺激性A117强氧化性、具刺激性

A118强氧化性、易燃易爆

A119强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20强氧化性、易燃易爆、具腐蚀性A121强氧化性、对人体有害

A130具氧化性、易燃、有毒

A131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

A132具氧化性、有毒

A133具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

A134具氧化性、有毒、强腐蚀性

A135具氧化性、强腐蚀和强刺激

A136具氧化性、腐蚀和刺激性

A137具氧化性和刺激性

A138具氧化性、易燃易爆

A139具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40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易爆

A150强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A152具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A153具窒息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A154低毒、具窒息性

A155强刺激性和腐蚀性

A156具窒息性、对环境有害

A170剧毒、易燃、强腐蚀性

A171剧毒、易燃、具刺激性

A172剧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73剧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174剧毒、强腐蚀性

A175剧毒、具腐蚀刺激性

A176剧毒、强氧化性

A177剧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78剧毒、对环境有害

A181高毒、易燃、强腐蚀性、

A182高毒、易燃、具刺激性

A183高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84高毒、可燃、具腐蚀性

A185高毒、强腐蚀性

A186高毒、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187高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8高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9高毒、极易挥发、助燃

A190高毒、对环境有害

A195有毒、易燃、强腐蚀性

A196有毒、易燃、具刺激性

A197有毒、易燃

A198有毒、可燃

A199有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200有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A201有毒、可燃、具刺激性

A202有毒、具腐蚀性

A203有毒、具腐蚀和刺激性

A204有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5有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6有毒、极易挥发、助燃

A207有毒、对环境有害

A211强腐蚀性、易燃高毒

A212强腐蚀性、可燃高毒

A213强腐蚀性、高毒

A214强腐蚀性、有毒有害

A215强腐蚀性、有毒易燃

A216强腐蚀性、有毒可燃

A217强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18强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19强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20强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21强腐蚀性、强氧化性

A222强腐蚀性、具氧化性

A223强腐蚀性、易燃

A224强腐蚀性、可燃

A225强腐蚀性和刺激性

A226强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31具腐蚀性、易燃有毒

A232具腐蚀性、高毒

A233具腐蚀性、有毒有害

A234具腐蚀性、有毒易燃

A235具腐蚀性、有毒可燃

A236具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37具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38具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39具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40具腐蚀性、强氧化性

A241具腐蚀性、具氧化性

A242具腐蚀性、易燃低毒

A243具腐蚀性、可燃低毒

A244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245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46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附录B(提示的附录)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常用安全措施短语

B01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撞击、摩擦

B02远离热源、火种,严禁撞击、摩擦

B03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B04远离热源、火种,贮于阴凉通风处

B05避免接触火种、热源、氧化剂

B06避免接触火种、高热,防止阳光直射

B07贮于低温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

B08贮于低温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

B09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B10贮于通风干燥处,切忌受潮

B20密闭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

B21密闭包装,并贮于阴凉通风处

B22容器密封,避免震动、撞击

B23密封包装,不易大量贮存或久贮

B24密闭包装,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25密闭包装,避光保存,切勿受潮

B26密闭包装,不可与空气接触

B27避光保存,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31注意增加湿润剂

B32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防震橡皮圈

B33在氮中操作处置,切忌受潮

B34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B40按危险货物配装表分类划区储运

B41切忌与氧化剂等共储混运

B42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等分储

B43应与氧气、卤素、氧化剂等分储分运

B44切忌与易(可)燃物等共储混运

B45应与氧化剂、酸碱类等分储分运

B46切忌与氧化剂、酸类等共储混运

B47切忌与氧化剂、碱类等共储混运

B48应与还原剂、易(可)燃物等分

B49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储

B50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1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2应与氧化剂、爆炸品等分储分运

B53应与H发泡剂、易(可)燃物等分储

B54切忌与卤素、酸类等共储混运

B55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储分运

B56应与还原剂、金属粉末等分储分运

B70注意个体防护,严禁身体直接接触

B71吸(食)入者迅速就医

B72用水彻底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3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4身体直接接触者迅速就医

B75若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

B76若被冻伤,就医治疗

B77眼睛接触,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B78吸入,给输氧或作人工呼吸,就医

B79吸入中毒者,给吸亚硝酸异戊酯,就医B80误食,饮温水,催吐,就医

B81误食,饮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B82误食,饮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B83误食,给饮植物油,催吐,就医

B84误食,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B85误食,用5%硫代硫酸钠洗胃

B86误食,用1%硫代硫酸钠洗胃

B87误食,催吐,用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B88误食,催吐,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

B89误食,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

B90误食,用硫酸钠溶液洗胃,导泄

B91误食,催吐,用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B92误食者,洗胃,饮牛奶或蛋清,就医B93误食,用水漱口,无腐蚀症状者洗胃B94误食,催吐,用1%碘化钾60ml灌胃B95若皮肤接触,立刻涂抹2%的硝酸银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是安全使用化学品,预防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要求化学品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为了加快同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接轨,提高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 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制作和使用安全标签进行了规范,我国由此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该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又分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供用商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又称工作场所“安全周知卡”,是用于作业场所,提示该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特性的一种标识。实验室用化学品由于用量少,包装小,而且一部分是自备自用的化学品,因此实验室安全标签比较简单。供应商安全标签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安全标签。

2、供应商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标签进行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 2.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对于混合物还应标出其主要的危险组分、浓度及规格。名称要求醒目清晰。 2.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表示危险化学品的分子结构式。 2.3编号 选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DNNo和CNNo表示。 2.4危险性标志 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三个标志。 第一和第二标志与该物质的主危险性和次危险性相一致,第三个为刺激性与致敏性。标志图形符号在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中有明确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 定G B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剧毒品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_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 <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 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标签 4.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内容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报批稿) 前言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宏图张海峰郭飞鸿张启波李雪华彭湘潍李运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3 标签 类型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化学危害所做的标识。其类型分为详细型、半简化型和简化型三种。详见附录C(一)、(二)、(三)。 内容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主要包括名称、危险性级别等项内容,用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进行表示。 危险性和个体防护的表示 标签中用蓝色、红色、黄色和白色四个小菱形分别表示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和个体防护,四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大菱形,其规定如下: 左格蓝色,表示毒性; 上格红色,表示燃烧危险性; 右格黄色,表示反应活性; 下格白色,表示个体防护。 结构见附录C。 危险性分级 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分别为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对应的菱形图案中。数字越大,危险性越大。分级判据见附录A。 个体防护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分别用1~9九个黑色数码和11个示意图形表示,黑色数码填入白色菱形中,示意图置标签的下方,数码越大,防护级别越高。个体防护分级和图例见附录B。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标准信息: 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由《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规定,该标准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既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该标准引用了《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90)》。 标志规范: 1、标志的种类: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2、标志的图形: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 3、标志的尺寸、颜色及印刷: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4、标志的使用 A、标志的使用原则: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B、标志的使用方法:按GB 190的有关规定执行。 标志图案 主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 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 爆炸品标志标志2 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3 不燃气体标志标志4 有毒气体标志 底色:红色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6)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5 易燃液体标志标志6 易燃固体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底色:蓝色,下半部红色 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 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7 自燃物品标志标志8 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常见危险化学品标识

附录B常用危险化学品标志 B1主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正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 标志1爆炸品标志标志2易燃气体标志 底色:绿色底色:白色 图形:气瓶(黑色或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3不燃气体标志标志4有毒气体标志

底色:红色底色:红白相间的垂直宽条(红7、白6)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5易燃液体标志标志6易燃固体标志 底色:上半部白色底色:蓝色,下半部红色图形:火焰(黑色或白色)图形:火焰(黑色)文字:黑色或白色文字:黑色 标志7自燃物品标志标志8遇湿易燃物品标志 底色:柠檬黄色底色:柠檬黄色 图形: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黑色)图形:从圆圈中冒出的火焰(黑色)文字:黑色文字:黑色

标志9氧化剂标志标志10有机过氧化物标志 底色:白色底色:白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图形:骷髅头和交叉骨形(黑色)文字:黑色文字:黑色 标志11有毒品标志标志12剧毒品标志 底色:白色底色:上半部黄色 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下半部白色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下半部两条垂直的红色宽条下半部一条垂直的红色宽条文字:黑色文字:黑色

标志13一级放射性物品标志标志14二级放射性物品标志 底色:上半部黄色底色:上半部白色下半部白色下半部黑色 图形:上半部三叶形(黑色)图形:上半部两个试管中液体分别向下半部三条垂直的红色宽条金属板和手上滴落(黑色)文字:黑色文字:(下半部)白色 标志15三级放射性物品标志标志16腐蚀品标志 B2副标志 底色:橙红色底色:红色 图形:正在爆炸的炸弹(黑色)图形:火焰(黑色)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046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Hazardous Chemical Safety Lab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

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 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 提示向生产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9

第九讲、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是安全使用化学品,预防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要求化学品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为了加快同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接轨,提高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制作和使用安全标签进行了规范,我国由此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该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又分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供用商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又称工作场所“安全周知卡”,是用于作业场所,提示该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特性的一种标识。实验室用化学品由于用量少,包装小,而且一部分是自备自用的化学品,因此实验室安全标签比较简单。供应商安全标签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安全标签。 2、供应商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标签进行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 2.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对于混合物还应标出其主要的危险组分、浓度及规格。名称要求醒目清晰。 2.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表示危险化学品的分子结构式。 2.3编号 选用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DNNo和CNNo表示。 2.4危险性标志 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三个标志。 第一和第二标志与该物质的主危险性和次危险性相一致,第三个为刺激性与致敏性。标志图形符号在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中有明确规定。 2.5提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进行提示。 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提示词。提示词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修订稿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正确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是安全使用化学品,预防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要求化学品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为了加快同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接轨,提高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年颁布的国家标准 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制作和使用安全标签进行了规范,我国由此开始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是针对危险化学品而设计、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该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项和防护的基本要求。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又分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 危险化学品的供用商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由供应商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又称工作场所“安全周知卡”,是用于作业场所,提示该场所使用的化学品特性的一种标识。实验室用化学品由于用量少,包装小,而且一部分是自备自用的化学品,因此实验室安全标签比较简单。供应商安全标签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安全标签。 2、供应商安全标签 国家标准GB/T15258—94《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对危险化学品供应商标签进行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对于混合物还应标出其主要的危险组分、浓度及规格。名称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 1hLC50≤0.5mg/L的化学品。

化学品的安全标签

安全标签 (一)什么是化学品的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生产销售单位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应包括物质名称、编号、危险性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咨询电话、提示参阅MSDS等内容。 (二)企业的责任 1、生产企业的责任 (1)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2)必须确保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挂有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对不宜挂贴安全标签的系统,如管道、反应器、储罐等装置和设施,应确保采用颜色或其它标识方式警示其危险性。 (3)在获得新的有关安全和健康的资料后,应及时修正安全标签。 (4)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能正确辨识安全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2、使用单位责任 (1)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2)购进的化学品进行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应贴安全标签。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应挂有作业场化学品安全标签。 (4)确保所有工人都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教育,能正确辨识标签的内容,对化学品进行安全使用和处置。 3、经销、运输单位的责任 (1)经销单位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 (2)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3)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一律不能承运。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编制和管理规范.doc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编制和管理指南 为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一书一签”及相关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1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进口、使用和储存企业。 2 依据文件 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GB/T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17519-201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 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 GB 15346-2012 《化学试剂包装及标志》

GB 20300-2006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6944-201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 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 3047-2013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JT 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DB 11/061-201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 DB 11/755-2010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DB 11/833—2011 《危险化学品地上储罐区安全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15年第5号《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4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 423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指南。 3.1危险化学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公告的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危险化学品以及通过物理危险性鉴定被确定为 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 3.2供应商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2013)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 AQ 3047—2013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有关定义、容、编制与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使用化学品的场所,储存化学品的场所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2057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爆炸物 GB 20577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易燃气体 GB 20578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易燃气溶胶 GB 2057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氧化性气体 GB 20580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压力下气体 GB 20581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易燃液体 GB 2058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易燃固体 GB 20583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自反应性物质 GB 20584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自热物质 GB 2058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自燃液体 GB 2058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自燃固体 GB 20587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GB 20588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金属腐蚀物 GB 2058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氧化性液体 GB 20590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氧化性固体 GB 20591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有机过氧化物 GB 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急性毒性 GB 20593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皮肤腐蚀/刺激 GB 20594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GB 2059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呼吸或皮肤过敏 GB 2059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生殖细胞突变性 GB 20597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致癌性 GB 20598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生殖毒性 GB 2059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GB 20601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GB 2060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对水环境的危害 3 一般要求 3.1 标志要素 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以文字和图形符号组合的型式,表示化学品在工作场所所具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标志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理化特性、危险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说明、防护用品说明、资料参阅提示语以及报警等。 3.2 标志容 3.2.1 化学品标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2995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示 范文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示范文本 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 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 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

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 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化学品安全标签GB15258-1999

本标准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化学品安全标签已在欧美等工业国实行多年,目前已国际化。我国1994年批准了170号公约,同时颁布了本标准的第一版。根据3年多实际应用情况,现对前版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原标准名称“危险化学品标签编写导则”,改为“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取消原标准有关标志的规定,将危险标志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所规定的标志相一致;取消防护措施图形符号、泄漏处置两大项;将储运和急救两项合并为安全措施一项,并在安全措施中增加安全处置信息;增加了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生产批号两项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5258-1994。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张海峰、彭湘潍、李雪华、李运才、张启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19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 LD50≤40mg/kg;吸入1h LC50≤0.5mg/L的化学品。 3.2 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 0.5mg/L< LC50≤2mg/L的化学品。 3.3 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 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 标签 4.1 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 内容 4.2.1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4.2.1.1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 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 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 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共41种危险化学品)

WORD格式可以任意编辑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共41种危险化学品)

目录 编号名称分子式危险类别 GJ-HF-MSDS-001氨NH3毒害 GJ-HF-MSDS-002盐酸HCl强腐蚀性 GJ-HF-MSDS-003硫酸H2SO4强腐蚀性 GJ-HF-MSDS-004磷酸H3PO4强腐蚀性 GJ-HF-MSDS-005高锰酸钾KMnO4强氧化性 GJ-HF-MSDS-006次氯酸钙CaClO具氧化性具腐蚀性 GJ-HF-MSDS-007次氯酸钠NaCLO腐蚀性 GJ-HF-MSDS-008苛性钠NaOH强腐蚀性GJ-HF-MSDS-009硝酸HNO3强腐蚀性GJ-HF-MSDS-010二氧化碳CO2窒息 GJ-HF-MSDS-011无水乙醇C2H6O易燃易爆,有害 GJ-HF-MSDS-012汽油-------易燃易爆 GJ-HF-MSDS-013柴油-------易燃 GJ-HF-MSDS-014氯化钡BaCl2毒害性 GJ-HF-MSDS-015乙炔C2H2易燃 GJ-HF-MSDS-016氮气N2不燃惰性气体 GJ-HF-MSDS-017三氯甲烷CHCl3腐蚀性、毒性物质 GJ-HF-MSDS-018硝酸银AgNO3具氧化性,高毒 GJ-HF-MSDS-019冰醋酸C2H4O2酸性腐蚀品 GJ-HF-MSDS-020测氯试剂-------刺激性 GJ-HF-MSDS-021重铬酸钾K2Cr5O7毒害、强氧化性、强腐蚀性 GJ-HF-MSDS-022HACH铁试剂-------剧毒品GJ-HF-MSDS-023氯化钠NaCl无 GJ-HF-MSDS-024助洗剂--------腐蚀性 GJ-HF-MSDS-025亚硫酸氢钠NaHSO3具腐蚀性,毒害 GJ-HF-MSDS-026硫酸亚铁FeSO4腐蚀性 GJ-HF-MSDS-027链条润滑剂--------刺激性GJ-HF-MSDS-028LuboklarXT链条润滑剂--------刺激性 GJ-HF-MSDS-029打码机墨水--------易燃 GJ-HF-MSDS-030打码机溶剂--------易燃GJ-HF-MSDS-031油漆类-------易 燃GJ-HF-MSDS-0苯 GJ-HF-MSDS-0硫酸汞 GJ-HF-MSDS-0碘酸钾 GJ-HF-MSDS-0稀释剂 GJ-HF-MSDS-0清洁剂 GJ-HF-MSDS-0柠檬酸 GJ-HF-MSDS-0迭氮化钠 GJ-HF-MSDS-0刹车油 二氯甲烷 邻联甲苯胺 异丙醇(无水)

常见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

根据标准(GB13690-1992)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危险品的包装标志。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包装标志,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的分类和包装标志。 一分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

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二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和副标志11种,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副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A1毒性危害 A1.1概述是指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的损伤能力。主要考虑物质本身的固有危害和在火灾情况下分解产物的危害性,适当兼顾慢性影响,如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但不考虑火灾烧伤危害。 A1.2危害分级是根据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将其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分别用4,3,2,1,0表示。划分原则如下: a) 4表示剧毒指在短期接触后可能引起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5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4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0.5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气浓度是LC50的10倍且 LC50≤(1×1000·M/24.45)mg/m3的液体。 b) 3表示高毒是指短期接触后能够引起严重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mg/kg<LD50≤50mg/kg(经口)的化学品 40mg/kg<LD50≤2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0.5mg/L<LC50≤2mg/L(粉尘或烟雾) (1×1000·M/24.45)mg/m3<LC50≤(3× 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饱和蒸气浓度≥LC50且(1× 1000·M/24.45)mg/m3 <LC50≤3×(1000·M/24.45)mg/m3的液体; 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学品; 对皮肤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损伤的化学 品; 燃烧时放出剧毒产物的化学品。 c) 2表示中等毒是指短期接触或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暂时性的伤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残迹的物质。划分原则如下: 50mg/kg<LD50≤5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200mg/kg<LD50≤1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2mg/L<LC50≤10mg/L(粉尘或烟雾) (3×1000·M/24.45)mg/m3<LC50≤(5× 1000·M/24.45)mg/m3(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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