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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怼⒀槭找平还ぷ髦校ㄉ璧ノ挥β男邢铝兄霸穑/P>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移交。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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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8竣工图章示例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工程文件的立卷

5.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5.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案卷的编目

5.3.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3.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纸制作,幅面统一

采用A4幅面。

5.4案卷装订

5.4.1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5.4.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5.5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5.5.1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1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20、30、40、50mm。

2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一般为20~30mm。

3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5.5.2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附录E。

6工程文件的归档

6.0.1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附表A。文件材料的质量符合4.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6.0.2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6.0.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6.0.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6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7.0.1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0.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7.0.3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7.0.6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20020110 实施日期:20020110 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 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存联系的工程所级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开程开工以前,在立顶、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20**年**月

目录 一、资料归档范围 (1) 二、资料员职责 (1)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 四、工程技术资料借阅 (2) 五、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 (3) 六、变更图纸的处置 (3) 七、资料档案的管理 (3) 八、资料档案要求 (4) 九、资料档案的保管 (4) 十、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4) 十一、处罚制度 (6) 十二、资料相关记录表式 (6) 十三、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移交 (7)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项目部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归档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资料员职责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项目部的有关制度,严守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 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完整word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2002-01-01 发布200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 i n g l e p r o j e c 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 u b p r o j e c 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d o c u m e n 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 e e d t i m e d o c u m e n t o f a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 r o j e c t m a n a g e m e n t d o c u m e n 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 o n s t r u c t i n g d o c u m e n 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 s-b u i l d d r a w i n 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 a n d i n g o v e r d o c u m e n 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 r o j e c t a r c h i v 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 i l 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2.0.12立卷(f i l i n 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 u t t i n g i n t o r e c o r 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一、资料内容 一、招投标资料 第一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 第二条招标投标档案应当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到归档的招标投标文件材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单位收集、整理、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一)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及其附件; 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2、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 3、满足招标条件的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二)招标事宜备案表及附件资料; (三)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四)单独委托编制施工标底的标底编制委托合同; (五)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六)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一览表; (七)资格预审文件,中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八)招标文件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九)清标情况报告; (十)业主评委备案表,专家评委抽取、通知记录表;

(十一)标底的封面、编制说明及报价汇总表; (十二)评标报告; (十三)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其中在前面程序中已提交过的内容,可以不重复提交。); (十四)中标结果公示表; (十五)中标通知书; (十六)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汇总表、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以及有关联合体、分包等重要资料的复印件; (十七)合同副本; (十八)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 (十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流程表; (二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 (二十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情况记录表; (二十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意见书;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 (二十四)需要存档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归档的招投标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整洁,需要单位或个人签章的,其签章手续应完备,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耐久性强的材料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易褪色的材料书写。所有存档的文件材料应统一使用A4或A3纸(图纸除外)。 第五条招标投标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同一项目分阶段招标的,每一阶段应分别组卷,内容相同的材料,可不必重复存档,但应在档案备考表中注明相关材料的存档信息;卷与卷之间应保持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查询和保管。 第六条归档装订的文件材料应有案卷封面和卷内目录;并在归档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l、立项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4、建设项目申请表 5、建没计划通知单 6、资金来源审计表 7、选址意见书 8、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9、拆迁协议、方案等 10、用地申请及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11、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呈报表 12、用地红线 13、划拨国有土地协议书 1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1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6、设计红线 17、设计任务委托书 18、初步设计批复 19、工业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2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1、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2、委托勘察合同 23、委托设计合同 24、工程施工合同 25、中标通知书 26、委托监理合同 27、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放线图) 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 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3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书 34、投资许可证 (二)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4、工程竣工总结 5、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三)施工文件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 3、基槽开挖放线测量资料 4、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5、桩基施工记录 6、设计变更记录 7、工程洽商记录 8、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汇总表 9、砂、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膏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 10、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1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 1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 13、砂浆(砼)试压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砼抗渗试验报告 15、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 1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7、沉降观测记录 18、工程竣工测量

建筑工程资料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标(2002)8号 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单位:建设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分部工程(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监理文件(project 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

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Q/YNYC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标准 Q/YNYC(BS).G01.201-2011 10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2011-6-15发布2011-6-15实施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 1

前言 本标准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对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提出,属于部门级标准。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立、王军。 本标准2011年首次发布。

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1 范围 所有按照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从项目前期规划之项目交付使用整个过程涉及的资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档案:指公司在从事各项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就是项目按照建设程序完成实施,最后经交付使用一整套资料,包含图纸、图表、文字等材料。 4 职责 4.1 企业管理部设档案管理岗(兼职),统一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业务上接受人事劳资部档案室的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将所属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档案移交人事劳资部档案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4.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烟草行业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 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档案,做好档案的接收、保管、鉴定、统计工作,负责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 4.1.3 负责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各部门、分公司)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4.1.4 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4.2 各分公司、部门根据其职能指定项目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档案室和相关业务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4.2.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2.2 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并负责本公司、本部门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图纸、合同等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在项目建设程序结束后将所有资料移交部门档案室。 4.2.3 负责所属项目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保密。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实施程序 5.1.1 指定工程档案移交、验收负责人; 5.2.2 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程序应从项目提出、申报、审批、设计、实施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图纸及资料; 5.3.3 工程档案移交、验收过程中必须有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5.4.4 工程档案移交、验收负责人对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负全责。 5.5 投资项目的各实施部门要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投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监管、保证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及资料完整、准确、齐全的归档保存。 5.6 工程档案必须是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文档一份,移交文档室备案 5.7 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 5.8 兼职的档案管理员应协助公司档案室对收集的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5.9 在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时必须进行必要的移交手续,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6 支持文件 6.1 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烟计〔1993〕147号)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大全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大全 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 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日常保管资料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

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等。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 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编写监理工程总结,经监理总监签字,报工程主管(或监理单位)领导审批后盖章,10天内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6、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回复:施工单位来文,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接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将回复下发给相关单位。同时工程部资料员将每份的联系单及相关回复要合并一起存档。 7、往来函件: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负责收发,公司内部往来函件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要分开,分别编制序号后当天存档。8、旁站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工作完成后2天内

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竣工资料归档管理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 为使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编科学、合理、规范,各项目监理部在整编工程竣工资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司《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的要求进行整编。在资料整编上要严肃、认真,确保质量,保证上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合理,否则,竣工验收资料不合格公司将不予接收,并作为年底考核的内容。 附件:《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银川夯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八日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办法. 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重要凭证。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10)及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工程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分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项目竣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2、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总负责人,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4、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1、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工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是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归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8、所有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审图中心审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含:“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变更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著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2)竣工图章的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后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二、工程文件的立卷 (一)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一个建设工程有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规 第一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基本职责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二、在与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与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三)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四)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六)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五、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涉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认定建设工程项目达到竣工条件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同时送交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建质[2013]171号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主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总则1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 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 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如表式为复印件,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信息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行为表现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1 总则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总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火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4 建设工程文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5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6 监理文件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7 施工文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 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0建设档案文件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2.0.11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3 归档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定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纳. 3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费用、设计、

建筑工程资料整理及归档

资料整理及归档的重要性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 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文字说明: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②施工平面布置图。 ③进度计划安排及各种工、料、机运进计划表。 ④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内容措施、办法、执行人)。 ⑤施工技术方案、保证质量及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 ⑥施工节约技术措施。 ⑦大型桥梁、厂、站等土建、安装复杂的工程应有针对单项工程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支 如模板及架设计、地下沟槽支撑设计、降水设计、施工便桥、便线设计、方涵顶进后背设计、预应力 混凝土钢筋张拉设计、大型预制构件吊装设计、混凝土施工浇筑方案设计、设备安装方案设计 ⑧环保措施。 (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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