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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键节点验收规定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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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节点验收规定74

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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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明确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隧道工程、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制订《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自建项目,主要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复杂、周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深基坑开挖、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等工程。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第三条基坑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

(三)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堵漏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监理细则已通过审批和交底;

(四)围护及圈梁(及立柱桩)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五)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七)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八)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以及能承受变形的能力,并且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九)周围环境及基坑监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且已测取初始值;

(十)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

(十一)各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人员、设备、支撑都已到位;

(十三)填写“钢支撑架设记录表(表F4.4.22)”的现场管理制;

(十四)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十五)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如有)已经实施并正常运行,前期工程信息已按要求完成上传;

(十六)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十七)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四条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条件验收

(一)工作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和洞门中心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

(二)盾构推进、始发/到达方案(含端头加固)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三)测量、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好,且已测取初始值;

(四)井下控制点已布设且固定,通过中心验收及测量数据复核;

(五)要求的各项技术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六)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

(七)始发/接收架已经设计验算,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八)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含各施工工艺和步骤)已按要求完成;

(九)人员、机械、材料按要求到位(盾构以及大型起重设备拼装就位,并通过政府监督部门验收),冷冻法施工第二套电源安装到位,试运转状况良好;

(十)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辩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等;

(十一)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五条盾构隧道旁通道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1、水泥浆等化学加固已探测加固体范围内强度的均匀性;

2、冰冻法加固已落实专项监测,冻结温度、冷冻壁厚度和交圈情况经检测和评估符合设计要求。

(三)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

(四)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五)旁通道结构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六)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

(七)人员、机械、材料已按要求到位,冷冻法施工第二套电源安装到位,试运转状况良好;

(八)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九)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辩识和分析,编制完成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十)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三章节点验收相关要求

第六条节点验收程序

(一)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查,填写“基坑开挖/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条件验收自查表”(见附件),自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

(二)监理单位会建设公司土建部项目工程师根据“”内容进行复核,若不满足节点验收条件,则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若满足节点验收条件,则以“监理单位工作通知单”向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提出节点验收申请(“基坑开挖/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条件验收自查表”附后);

(三)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根据申请验收项目和施工自检、监理复核情况,召集质安处及三个中心(检测中心、监测中心、测量中心)、设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监理(总监、总监代表)、专家(3名)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关键节点进行验收;

(四)现场验收主要流程:施工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工作小结→监理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监理总结→设计及相关单位对验收条件发表建议和意见→验收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并检查相关资料→专家对验收条件进行技术评估→验收小组形成关键节点验收报告(见附件);

(五)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否则,施工单位应继续整改、完善,直至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

第七条基坑开挖阶段性条件验收

车站基坑开挖节点验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组织,首次验收参照第六条条款要求,由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后续基坑开挖阶段性条件验收应严格参照首次验收意见、要求执行,由建设土建项目部负责人和总监组织现场验收(可不组织专家论证会)。

车站附属结构基坑开挖节点验收由建设土建项目部负责人和总监组织现场验收。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部门、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要求做好关键节点验收工作,确保关键节点施工的安全。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 (变电所启动) XX项目总承包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

前言 根据《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市轨道交通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第三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项目 (2) 第四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验收组织与程序 (2) 一、验收组织 (2) 二、验收程序 (3) 三、本工程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要点 (4)

第一章工程概况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起点为XX站,终点为XX站,线路全长约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4km。全线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线路的主要走向为:XX →XX路。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任务范围包括:XX站至XX站供电系统(含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全管理运行系统、接触网系统、环网电缆、杂散电流监测、疏散平台等)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承包工程项目采用全线设备/材料集成和安装的总承包模式,并包含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 3、XX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2018) 4、《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

地铁工程关键工序节点安全施工条件验收告知表

地铁工程关键工序节点安全施工条件验收告知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11-2标段(蜀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场前区土建工程)工程基坑围护结构与基坑土方开挖关键工序节点施工前置条件已具备验收条件,并经有关责任方确认。现向你站申报验收,请与2013 年月日下午派员在SG2-11-2标段项目部(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对施工条件验收进行监督。 自评 及预验情况 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自检自评日 期 复核(预验收) 日期 自检自评结 论 复核(预验收) 结论 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 技术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验收组成员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许野 卢亚 斌 王栋 梁正 峰

建设单位于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本表及相关资料报监督站。 附表4 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11-2标段验收范围: (蜀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场前区土建工程)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验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杭州地铁工程 承包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JS2-TJ-12-001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编号: 管井井点降水记录表H-17 16

工长: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记事内容包括水泵运转及边坡稳定情况。 杭州地铁工程 承包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JS2-TJ-12-001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编号: 管井井点降水记录表 H-17 16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及关键节点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及关键节点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方法 一、模板工程质量管控依据及方法 1.1 基本规定 1) 稳定可靠: 模板及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检查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处理。 3) 措施方案: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2主控项目 1) 基层稳定性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全数检查。 2) 隔离剂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 1.3 一般项目 1)接缝:接缝处不应漏浆; 2)湿润: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3)隔离剂: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4)杂物清理: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特殊模板要求: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6).地胎模: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 7)起拱: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8)预埋预留: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二、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表1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 条件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节点,由参建各方参与验收, 对之前工序完成情况、后续工作准备情况以及针对可能出现风险的预控措施进行核验, 使之满足后续开工、工序转换的安全条件。 第二条关键节点是指轨道交通工程开(复)工或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 第三条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见附表1)编制《关键节点识别清单》,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明确条件验收的主控条件、一般条件、验收内容和要点,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查自评及配合验收工作。监理单位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验收,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第五条开展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前应完成以下内容: (一)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由各

方签字并盖章。交底内容已在施工图或施工方案中落实,重大调整已落实设计变更; (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等已审批,已进行施工方案论证,编制、论证意见的补充修改、审核、审批已完成; (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四)已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进行排摸,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进行拍照摄像、做好记录,并做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五)工程涉及到的支撑、支护、加固体系或结构达到设计要求,需要进行强度检测的已取得相应的合格报告; (六)工程质量检测资料齐全,并已取得合格报告; (七)工程涉及到的机械设备按要求履行进场报验手续,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八)需要进行监测的工程,监测方案已经审批,有明确的报警限值、停测标准,测点已按方案布置、验收并已取得初始值; (九)已对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控制措施、责任人、落实抢险人员和救援物资储备。 第六条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实施,遵循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并复核、专家技术评估、政府程序监督、最终结果备案的监督管理程序。 第七条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组主要成员包括: (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地铁质安〔2017〕36号 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关于盾构隧道施工关键节点验收的规定

一、节点验收的主要内容: 针对盾构隧道区间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风险越来越大的现状,将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作为盾构隧道施工的关键节点,要求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 二、节点验收条件 (一)盾构始发/到达条件验收 1、工作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和洞门中心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 2、盾构推进、始发/到达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3、测量、检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好,且已测取初始值; 4、井下控制点已布且固定; 5、要求的各项端头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6、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 7、始发/接收架已经设计验算,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8、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含各施工工艺和步骤)已按要求完成; 9、人员、机械、材料按要求到位(盾构以及大型起重设备拼装就位,并通过政府监督部门验收); 10、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等; 11、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旁通道结构开挖条件节点验收 1、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2、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1)水泥浆等化学加固已探测加固体范围内强度的均匀性; (2)冰冻法加固已估算冻壁厚度和交圈情况; 3、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 4、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5、旁通道结构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6、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1、关键节点验收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参加,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2、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一类关键节点:深基坑首次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盾构/矿山法隧道联络通道开挖; 二类关键节点:深基坑开挖(首次除外)、矿山法隧道竖井马头门开挖、矿山法隧道扩大段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防水及衬砌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轨行区铺轨。 建设、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增加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或将二类升格为一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一类降格为二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相关规定确定的关键节点验收。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所确定的项目内容进行逐项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关键节点验收分类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一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参加过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的专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结合不同关键节点的具体验收内容,还应邀请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如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等参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

2021年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之令狐采学创编

杭地铁质安〔〕36号 欧阳光明(2021.03.07) 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地铁轨道工程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暂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 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1) 第三章节点验收相关要求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XX地铁工程建设(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明确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隧道工程、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制订《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丁程,主要包括基坑开挖、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矿山法隧道开挖/爆破、防水、衬砌、轨行区铺轨、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第三条基坑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 (三)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堵漏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监理细则已通过审批和交底。 (四)围护及圈梁(及立柱桩)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五)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七)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八)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以及能承受变形的能力,并且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九)周围环境及基坑蠊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且已测取初始值。 (十)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己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 (一I.一)各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人员、设备、支撑都已到位。 (十三)填写“钢支撑架设记录表(表F4.4.22)”的现场管理制。 (十四)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市轨道交通**标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为加强**市轨道交通**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首件验收管理 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 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

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 (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首件验收合格标准 (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 (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总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探索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呈大规模、高速度、超常规、跨越性态势。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全国目前有25个城市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共有91条线路,累计建设里程将达到2610公里,总投资约10516亿元。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风险高、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险性不断,事故重大,因此探索如何建立适应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的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 (一)投资高。轨道交通工程作为各省市的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政府投资巨大,据统计,每公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入约为3~5亿元。 (二)工期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工期远远超过房屋建筑工程,合理工期在5至6年以上,一般合同工期也在3至4年以上。由于建设周期长,工程常常受到台风、冰雪、暴雨等自然因素影响,质量安全压力巨大。 (三)影响大。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广受社会关注,一旦发生施工险情事故、扰民事件等,极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 (四)风险高。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长距离穿行于城市交通要道和人

口密集区域,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江河、高架等区域,工程周边环境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工程施工容易造成周边环境沉降、变形甚至塌陷等事故。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朝着“深、大、近、险、难”的方向发展,工程建设风险极高。 (五)队伍缺。由于轨道交通工程的特殊性、专业性,目前全国有能力参与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数量有限。随着全国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造成队伍紧缺、管理能力稀释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二、传统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的局限性。 (一)被动的事后把关。由于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基于完工后的监督检查机制,属于被动的事后把关,对于建设风险高,过程控制要求严,预警、预控、预防要求高的轨道交通工程明显不适应。 (二)无益于风险控制。以地下工程为主体的轨道交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地下水渗漏、围护结构沉降与坍塌险情,频繁的盾构进出洞、盾构穿越、深基坑等诸多风险,因此,事后把关的竣工备案制无益于风险控制,唯有对这些高风险工程进行关口前移,将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前的各种条件是否符合作为一道验收平台,才能更好地实施风险控制。 (三)地下工程的隐蔽性带来事后检查的盲目性。不同于房建工程的质量直观性,轨道交通工程无论是车站的地下连续墙施工,还是隧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材市轨道交通林标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为加强杯市轨道交通杯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 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 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 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首件验收管理 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撐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 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设

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 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 (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首件验收合格标准 (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 (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总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地铁质安〔2017〕36号 关于印发《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范文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 管理办法

杭地铁质安〔〕36号 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xxx工程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城 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督促设计、施工、监理、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轨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强化对轨道工程风险较大的安全质量关键环节(点)控制管理,确保实现xxx市轨道工程的安全质量总体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是指易引发严重的安全质量工程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联络通道开挖施工; (三)盾构/暗挖穿越或临近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四)盾构进、出洞施工; (五)盾构首推 100 环; (六)盾构到达前 100 环; (七)车站主体结构及区间二衬结构施工; (八)整体道床轨道施工。 (九)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 (十)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 (十一)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

(十二)高大模板安装、拆卸施工 第三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若是施工准备,则是 对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 境调查、监测及应急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若是工程验收,则是对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设计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 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关键节点的监理单位组织,一般 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验收组组长。 第五条验收组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设计单位专 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工 程管理代表、安全质量部、设计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邀 请政府相关监督部门(机构)监督。如果关键节点验收后由另一 施工单位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则下一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以 及业主代表必须参加该关键节点的验收。 第六条原则上整个分部分项工程应满足验收条件后才能进 行本办法要求的验收。如单次验收面积或长度大,需分次验收, 可以对验收组织形式进行调整,但验收标准不得降低。 第三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内容 第七条深基坑开挖施工条件 (一)基坑围护设计通过施工图强制审查,基坑施工方案通 过专家组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已予落实并回复; (二)基坑开挖方案(方案应有监测点保护专篇)、围护结构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四)盾构/暗挖下穿既有轨道线路(含铁路)施工; (五)盾构过矿山法隧道(空推掘进)施工; (六)联络通道开挖施工。 第二章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的组织 第四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由关键节点分部(或分项)的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由工程管理部门副科长或科长担任验收组组长(特别重要的关键节点验收由副部长或部长担任组长),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专家组组长任副组长。 第五条验收组组成:(1)地铁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的相关人员;(2)勘察单位(如涉及)项目(或专业)负责人;(3)设计单位项目(或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5)第三方监测及施工监测(如涉

关键节点和线路的管理保证措施

关键节点和线路的管理保证措施 一、关键节点和线路的管理保证措施 为保证各阶段目标的实现,除了抓紧进行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之外,将采取如下施工步骤: 根据平面布置原则和流水段划分原则,尽快创造条件,组织各区段内流水段的施工。 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及时插入,交叉进行施工。 协助相关单位抓紧进行专业分包工程、待定项目工程及独立承包工程的招标和队伍选择,以满足室内装修和机电各系统按计划实施。 协助相关单位抓紧进行材料设备选型、招标,以满足各种材料设备按计划进场。 1、进度计划编制形式 以工程总控计划为依据,制定分阶段工期控制目标。施工准备,土方施工阶段完成时间。地下结构完成时间;地上结构完成时间。内外装修和机电管线安装完成时间。综合调试完成时间;清理竣工验收完成时间,试运行交付时间。为实 现各阶段目标,采取四级计划进行工程进度的安排和控制。各计划的编制均以上一级计划为依据,逐级展开。 四级施工进度计划通过总进度计划、六个月滚动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的形式来体现。 (1)总进度计划 以合同要求的工期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为依据编制的总控制计划,是为施工总决策人提供的一个概要性计划。 (2)六个月滚动计划 该计划是承包商进行计划管理的主要进度计划,是施工管理和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每季施工进度报告的基础,其内容是对总进度计划的适当细化。 (3)月计划 是总承包商作为当月工程施工的主要计划,该计划要体现出机械设备使用状况、必要的临时工作、各项工程内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施工顺序以及各分包商之 间交叉配合的安排。向甲方提交月进度计划中还包括工程进度照片。

(4)周计划 是详细的阶段进度计划和实现总进度计划的根本保证,该计划是我公司施工进度管理的重点。 响应业主的招标文件,我公司每周提交一分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各种人员数量,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台班,工作的区段,天气情况记录,特别事项说明,上周进场物资、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周的工程进度计 划等。 为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先后顺序以及充分说明工程施工计划安排情况,我公司在多年总承包实践中,总结出具有实际操作的多级计划管理体系。 在开工日期起计7天内,我公司将提交一份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包括预期的施工方法、施工阶段和次序、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移 交等内容。同时包括所有专业分包工程、待定项目工程、独立分包工程及指定材料供货单位的工作。 2、进度计划的动态控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控制过程。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情况千变万化,工程经理部将及时掌握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各种信息,不断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一旦发现进度拖后,认真分析原因,并系统分析对后续工作所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制定调整措施,以保证项目最终按预定目标实现。 (1)计划对比 1)进度对比基线确定 总体进度计划:我公司将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考虑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 计划等因素编制总体进度网络计划,确认关键线路,同时将地下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封顶、机电设备安装插入、外幕墙插入等时间作为关键时间点,进行分阶段控制。总体进度计划经过甲方、监理、总包共同确认后作为总体进度进化控制的基线及衡量总体进度偏差的标准。 各主要子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在总体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对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子计划,同时督促指导各专业承包商依据总体进度计划编制专业施 工总进度计划,以批准后的分部分项子计划作为控制基线,在施工过程中,为避

建设部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预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编写说明:本办法编写主要目的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施工中的风险预管控,编制依据除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还主要参考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两本关于风险管理的规范,借鉴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实施指南》课题组的研究成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磁浮、自动导向轨道等系统。 编写说明:本条界定了本办法的适用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节点验收是指根据工程工艺特点确定若干个极易发生重大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据此设置关键节点,组织参建各方参与验收并引入社会专家评估,对之前工序完成情况、后续工作准备情况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预控措施进行梳理核验,使之满足后续开工、工序转换的安全条件。 编写说明:本条解释了关键节点验收的定义,以及验收的目的和意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活动。 编写说明:本条界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除应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编写说明:本办法为部门规章,办法未尽事宜还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的要求。 第六条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可分为一类关键节点和二类关键节点,下列区分首次及非首次关键节点时均以一个单位工程为计算单位。 一类关键节点包括:(车站、中风井)深基坑首次开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首次浇筑、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穿越)复杂环境、联络通道(旁通道)开挖; 二类关键节点包括:(车站、中风井)深基坑开挖(首次除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首次除外)、高架桥首批预制梁吊装、架桥机走行、挂篮走行。 其中深基坑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所列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编写说明:风险管控分级管理在风险评价中应用广泛,考虑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种类繁多、风险严重程度差别较大,因此有必要采取分级管理的方法区别对待。上述节点设置充分参考借鉴了国内15个主要城市的现行做法。其中穿越复杂环境是指隧道施工穿越江河湖海、铁路、公路、水厂、有毒有害气体层、重要管线等重大环境影响风险源。 第七条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计划》,明确须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计划》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编写说明:节点验收的计划性非常重要,应结合工程地质、工艺技术特点、风险辨识和评估情况等预先筹划。 第二章关键节点验收内容 第八条关键节点验收主要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关键节点管控细则.docx

二 一 级责任落实级 三级节点 节节岗位点 点 前期策划项目经理 组机构设立项目经理 织管理人员到岗项目经理 准 项目印章启用财务负责人开工 备 现现场平面布置实施技术负责人准备 场 阶段 准现场布置检查验收技术负责人 备 技图纸会审技术负责人 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负责人 项目部节点管控公示牌 达标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效果未达标 前期策划,策划书编制、报批☆☆☆○根据企业规定和项目实情,草拟组织机构管理框架 根据岗位安排,督促管理人员到岗,满足施工要求 按规定办理和领用项目技术专用章,并完成启用交底。 严格按照《项目策划书》和企业VIS手册实施 向企业申报验收,检查现场布置与方案的一致性和公司标准的统一性 分析图纸,进行技术复核,并参加图纸会审,完成纪要交底。 编制的各类技术方案,并保持前瞻性,满足现场生产要求。

准报批 备 生经济合同评审与签 项目经理产订 准 综合交底落实技术负责人备 施工图预算预算负责人经 营合同交底项目经理 准 签订项目经营目标组织选定班组、供应商的合约签订,严禁先进场后签约。 组织各科室进行企业综合交底文件精神的传达和监督执行 积极完成施工图预算资料的收集,为生产、采购管理提供依据。 对项目部各科室和主要班组进行合同重要条款、主要节点和生产目标交底。 及时与公司完成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明确质量、安全文明、环境 备项目经理处 责任书等管理目标,并进行目标执行计划交底。 施工过程阶段性节点 基塔吊安装安全负责人 按方案及程序要求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施工 础基坑施工安全安全负责人 重点监控土方开挖、边坡支护、降排水、基坑围护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阶段 施±工期节点控制项目经理 按照进度计划进行过程管理,确保按照合同节点完成生产任务。 工基础验收质量负责人 组织预验收,明确正式验收程序、路线,审查资料完整性,参加正式验收并

最新关键节点验收规定74

关键节点验收规定74

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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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明确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隧道工程、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制订《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南京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自建项目,主要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复杂、周边环境保护要求较高的深基坑开挖、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等工程。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第三条基坑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 (三)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堵漏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监理细则已通过审批和交底; (四)围护及圈梁(及立柱桩)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五)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七)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八)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以及能承受变形的能力,并且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九)周围环境及基坑监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且已测取初始值; (十)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已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 (十一)各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人员、设备、支撑都已到位; (十三)填写“钢支撑架设记录表(表F4.4.22)”的现场管理制; (十四)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十五)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如有)已经实施并正常运行,前期工程信息已按要求完成上传; (十六)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十七)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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