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资料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资料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资料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资料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是指无集中式排放口的一种排放形式。这种形式的排放量计算与集中式排放计算是不同的,现加以介绍。

1.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的散发量计算

有害物质敞露存放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气,其散发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Gs=(5.38+4.1V)P H·F·(M)0.5

式中,Gs——有害物质的散发量,g/h;

V——车间或室内风速,m/s;

P H——有害物质在室温时的饱和蒸气压力,mmHg;

F——有害物质的敞露面积,m2;

M——有害物质的分子量;

5.38、4.1——常数。

由物理化学可知,各种物质的饱和蒸气压力随温度而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lgP H=(-0.05223A/T)+B

式中,T——有害物质的绝对温度,K;

A、B——常数,可从一般的物理化学手册中查取,表1列出了常见有害物质的A、B值。

表1 常见有害物质A、B值

2.液体(除水以外)蒸发量的计算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洗工艺中的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2,一般可取0.2-0.5;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查表3;当液体重量浓度高于10%时,可查表4、5、6、7。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3。

表2 槽边排风工艺槽产生有害气体计算参数

表3 硫酸溶液蒸气分压力(mmHg)

表4 硝酸水溶液上面的HNO3及H2O的蒸气压(mmHg)

注:浓度为重量浓度

表5 HCl水溶液液面上水蒸气和HCl气体分压(mmHg)

注:浓度为重量单位

5

表6 HF水溶液液面上HF和H2O蒸气分压力(mmHg)

注:浓度为重量浓度

表7 水溶液的蒸气压(mmHg)

3.生产设备和管道不严密处的散发量

各种生产设备和管道都有不严密之处,不严密处泄漏出有害气体量往往随使用期增大而增大。有害气体的泄漏量一般可采用下式计算:

Gc=KCV(M/T)0.5

式中,Gc——设备或管道不严密处的散发量,kg/h;

K——安全系数,视设备的磨损程度而定,一般取K=1-2;

C——随设备内部压力而定的系数,其值列于表5-151;

V——设备和管道的内部容积,m3;

M——设备和管道内的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分子量;

T——设备和管道内部的有害气体和蒸气的绝对温度,K。

表8 不同压力时的系数C值

4.油漆物件表面的散发量

一般在油漆时都要用各种有机溶剂(如汽油、苯、甲苯等)作为稀料,因此在油漆完后,物件在自然干燥过程中,全部有机溶剂将从物体表面挥发散出,其散发量常用下列公式计算:

G=ΣME

式中,G——油漆作业点的油漆挥发量,kg/a;

M——全年油漆用量,kg/a;

E——油漆挥发量,kg/1000kg,查表9。

表9 各类油漆有机溶剂挥发量(计量单位:公斤或标m3/t油漆)

8

表10 涂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油漆溶剂挥发系数表

9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 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 1.物料衡算法 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 即: ΣG=ΣG1+ΣG2 式中:ΣG��投入物料量总和: ΣG1��所得产品量总和; Σ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 2.经验计算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 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 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另一种是非控制排污系数,即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的量。一般情况下,非控制排放系数 大于受控制排放系数,二者之差即为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单位产品去除量。 排污系数是在用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三种方法所获得的原始产污和排污系数的 基础上,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来的。

目前能查找到的工业产污和排污系数的主要参考手册有二本:一本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 标准司组织编辑的“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该本手册给出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 轻工、电力、纺织、化工、铜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确定的不同产 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生产规模和不同技术水平下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包括原始系数、 个体系数、一次系数、二次系数、二次系数、2000年控制系数建议值,以及国外同行业的 对比数据等。同时给出了我国主要燃煤设备(包括工艺锅炉、茶浴炉和大灶)燃煤产生烟尘 、SO 2、和 NO x 等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另一本是从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科研项目 “乡镇工业 污染物排放系数研究”中筛选出来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手册”。该手册我国“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中规定的顺序编排,能提供22个行业大类,39个中类,98个小 类,近500种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800个。这二本手册虽是我国目前使用排污系数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最主要的参考手册,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需求。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计算排污系数的方法(这二本手册中均有详细介绍), 计算本省急需的一些排污系数,供申报年审、环境统计、规划、环境监测排污收费等 工作使用。 二、“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选择 1.尽量采用实测计算法辅以其他方法进行核实。在确实无法实测时,可采用物料衡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是指无集中式排放口的一种排放形式。这种形式的排放量计算与集中式排放计算是不同的,现加以介绍。 1.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的散发量计算 有害物质敞露存放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气,其散发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Gs=(5.38+4.1V)P H·F·(M)0.5 式中,Gs——有害物质的散发量,g/h; V——车间或室内风速,m/s; P H——有害物质在室温时的饱和蒸气压力,mmHg; F——有害物质的敞露面积,m2; M——有害物质的分子量; 5.38、4.1——常数。 由物理化学可知,各种物质的饱和蒸气压力随温度而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lgP H=(-0.05223A/T)+B 式中,T——有害物质的绝对温度,K; A、B——常数,可从一般的物理化学手册中查取,表1列出了常见有害物质的A、B值。 表1 常见有害物质A、B值

2.液体(除水以外)蒸发量的计算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洗工艺中的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2,一般可取0.2-0.5;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查表3;当液体重量浓度高于10%时,可查表4、5、6、7。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3。 表2 槽边排风工艺槽产生有害气体计算参数

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一、燃煤 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 1- 烟尘中的可燃物(%)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取20%, 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10千克 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 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 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 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 0.000938)=0.00764吨=7.6千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 B——耗煤量,吨 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二、燃油 1、燃油SO2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易挥发有机气体的呼吸耗损计算(固定顶储罐、浮顶罐的计算方法)

易挥发有机气体的计算(固定顶储罐、浮顶罐呼吸损耗的计算方法) 诸位:这是一篇关于固定顶储罐储存有机液体时所产生的呼吸损耗的计算方法(依据美国的研究成果),特提供给大家参考,如有做化工类的或加油站(库)项目环评时可套用. 1、储存有机液体的基本罐型有固定顶罐、浮顶罐、可变蒸气空间罐和压力罐等五种,而固定顶罐是一种最普通的罐型,在国内最常被使用,是储存有机液体的普通罐型,一般认为是最低的接受水平,特别是在加油站和石油库用于储存汽油和柴油。 典型的固定顶罐由带有永久性附加罐顶的园筒钢壳组成,其罐顶可以有锥形、园拱顶形到平顶的不同设计。固定顶罐一般装有压力和排气口,它使储罐能在极低或真空下操作,压力和真空阀仅在温度、压力或液面变化微小的情况下阻止蒸气释放。固定顶罐的主要是呼吸排放和工作排放等两种排放方式。 2.排放量计算 2.1 呼吸排放 呼吸排放是由于温度和大气压力的变化引起蒸气的膨胀和收缩而产生的蒸气排出,它出现在罐内液面无任何变化的情况,是非人为干扰的自然排放方式。 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可用下式估算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LB=0.191×M(P/(100910-P))^0.68×D^1.73×H^0.51×△T^0.45×FP×C×KC 式中:LB—固定顶罐的呼吸排放量(Kg/a); M—储罐内蒸气的分子量; 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D—罐的直径(m); 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m); △T—一天之内的平均温度差(℃); FP—涂层因子(无量纲),根据油漆状况取值在1~1.5之间; 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无量纲);直径在0~9m之间的罐体,C=1-0.0123(D-9)^2 ; 罐径大于9m的C=1;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取0.65,其他的有机液体取1.0) 2.2工作排放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实际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经处理去除量(吨/年)=年排放量(吨)*(处理装置进水浓度-排放浓 度)/1000000 案例分析:某厂污水排放基本情况表 排放量原水CODcr 出水CODcr 原水NH3-N 出水NH3 -N 1季度25800 1120 165 254 22 2季度25000 1230 190 276 26 3季度28600 1070 154 242 20 4季度27400 1110 96 265 19 计算: 1季度COD排放量=25800X165/1000000=4.257吨 1季度COD去除量=25800X(1120-165)/1000000=24.639吨 全年COD排放量=四个季度COD排放量之和 全年COD去除量=四个季度COD去除量之和 1季度NH3-N排放量=25800X22/1000000=0.5676吨 1季度NH3-N去除量=25800X(254-22)/1000000 =5.9856吨 全年NH3-N排放量=四个季度NH3-N排放量之和 全年NH3-N去除量=四个季度NH3-N去除量之和 废气及相关污染物的计算 一、烟气量的计算

二、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量物料衡算方法 三、案例分析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413Q/1000+0.5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Q:燃料低发热值,单位是kJ/kg; 二、理论烟气量计算 V=0.01(1.867C+0.7S+0.8N)+0.79L V:理论干烟气量,单位是m3/kg; C、S、N:燃料中碳、硫、氮的含量; L:理论空气量 理论湿烟气量计算再加上燃料中的氢及水分含量,系数分别为11.2、1.24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三、实际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V0=V+ (a –1)L V0:干烟气实际排放量,单位是m3/kg a: 空气过剩系数,可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选择。 按上述公式计算,1千克标准煤完全燃烧产生7.5 m3,一吨煤碳燃烧产生10500标立方米干烟气量。 液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03Q/1000+2.0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

二氧化硫排放量 煤和油类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气和烟尘,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其方法如下: 煤炭中的全硫分包括有机硫、硫铁矿和硫酸盐,前二部分为可燃性硫,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第三部分为不可燃性硫,列入灰分。通常情况下,可燃性硫占全硫分的70%~90%,平均取80%。根据硫燃烧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可以知道,在燃烧中,可燃性硫氧化为二氧化硫,1克硫燃烧后生成2克二氧化硫,其化学反应方程式为:S+O2=SO2 根据上述化学反应方程式,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公式如下:G=2×80%×W×S%×(1-η)=16WS(1-η) G——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千克(Kg) W——耗煤量,单位:吨(T) S——煤中的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去除率,% 【注:燃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G=20WS(1-η)】 例:某厂全年用煤量3万吨,其中用甲地煤万吨,含硫量%,乙地煤万吨,含硫量%,二氧化硫去除率10%,求该厂全年共排放二氧化硫多少千克。

解:G=16×(15000×+15000×)×(1-10%) =16×66000×=950400(千克) §经验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进行计算,求得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只要取得准确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就可以使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作大大简化。因此,我们要通过努力,不断地调查研究,积累数据,以确定各种生产规模下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如生产1吨水泥的粉尘排放量为20~120千克。 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经验系数 ——废气: 燃烧1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燃烧1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SO2: 燃烧1吨煤,产生16S煤千克SO2。S煤为燃煤硫份,一般为~%。如硫份为%时,燃烧1吨煤产生24千克SO2 。 燃烧1吨油,产生20S油千克SO2。S油为燃油硫份,一般为重油~%,柴油~%。如硫份为2%时,燃烧1吨油产生40千克SO2 。 ——烟尘: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B年/B时/10000 式中: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Q时——废气小排放量,标m3/h;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 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QL 石煤和矸石8374 无烟煤22051 烟煤17585 柴油46057 V0=11.35 天然气35590

废气产生量计算方法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 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柴油。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无组织排放是指无集中式排放口的一种排放形式。这种形式的排放量计算与集中式排放计算是不同的,现加以介绍。 1.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的散发量计算 有害物质敞露存放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气,其散发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Gs=(5.38+4.1V)P H·F·(M)0.5 式中,Gs——有害物质的散发量,g/h; V——车间或室内风速,m/s; P H——有害物质在室温时的饱和蒸气压力,mmHg; F——有害物质的敞露面积,m2; M——有害物质的分子量; 5.38、4.1——常数。 由物理化学可知,各种物质的饱和蒸气压力随温度而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0.05223A/T)+B lgP H 式中,T——有害物质的绝对温度,K; A、B——常数,可从一般的物理化学手册中查取,表5-144列出了常见有害物质的A、B值。 表5-144 常见有害物质A、B值

2.液体(除水以外)蒸发量的计算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洗工艺中的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5-145,一般可取0.2-0.5;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查表5-146;当液体重量浓度高于10%时,可查表5-147、5-148、5-149、5-150。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3。 表5-145 槽边排风工艺槽产生有害气体计算参数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精编版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1、主要排放口计算 主要排放口有烧结机头烟囱、烧结机尾烟囱、竖炉焙烧烟囱、1#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2#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1#转炉二次除尘烟囱、2#转炉二次除尘烟囱、自备电厂燃气锅炉烟囱。 主要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其中:M—为第i个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C—为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为mg/Nm3; Q—为基准排气量,单位为Nm3/t产品。基准排气量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量: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

一般排放口有:烧结配料、筛分工序排放口;高炉制煤、热风炉工序排放口;炼钢一次除尘排放口;石灰窑废气排放口;热轧加热炉排放口等。 一般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其中:M—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无组织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 其中:W—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锅炉废气排放量计算

1.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新鲜用水量×80% 2.燃煤废气量计算公式∶ V=(α+b)×K×Q低×B÷10000 式中:V—燃煤废气量(万标立方米) α—炉膛空气过剩系数(见表1) b—燃料系数(见表2) K=1.1 Q低—煤的低位发热值,取Q低=5200大卡 B—锅炉耗煤量(吨) 3.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 G=2×0.8×B×S×(1-η) 式中:G—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B—锅炉耗煤量(吨) S—煤中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脱除率。 4.煤粉炉、沸腾炉和抛煤机炉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 ( B×A×dfh ) / ( 1-Cfh ) ×1000 其他炉型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B×A×dfh×1000 燃煤烟尘排放量=G×(1-η) 燃煤烟尘排放量=G×η 式中:G—燃煤烟尘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A—煤的灰份,有化验的取实测值、无化验的取A=26.99% dfh—烟气中烟尘占灰份量的百分数(见表3),取中间值 Cfh—烟尘中可燃物的百分含量,煤粉炉取4~8%、沸腾炉取15~25% η—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5.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GNOX=1630×B(β×n+10-6×Vy×CNOX) 式中:GNOX—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β—燃料氮向燃料型NO的转变率(%);与燃料含氮量n有关。普通燃烧条件下,燃煤层燃炉为25~50%,燃油锅炉32~40%,煤粉炉20~25%。 n—燃料中氮的含量(%),见表4 Vy—1千克燃料生成的烟气量(标米3/千克),取7.8936标米3/千克。 CNOX—燃烧时生成的温度温度型NO的浓度(毫克/标米3),通常可取70ppm, 即93.8毫克/标米3。 6.燃煤炉渣产生量≈耗煤量÷3 7.对于一般锅炉燃烧一吨煤,约产生下列污染物: Ⅰ产生0.78936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 Ⅱ产生32.00千克二氧化硫; Ⅲ产生0.33333吨炉渣; Ⅳ产生53.98千克烟尘; Ⅴ产生9.08千克氮氧化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一、燃煤 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 燃煤烟尘排放量(吨)=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 1- 烟尘中的可 燃物(%)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 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 取20%, 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 =10千克 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 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 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 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 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 0.000938)=0.00764吨=7.6千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 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 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 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 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 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 G=B·K·(1-η) 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 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 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 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

废水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

源强]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C——该排放口i种污染物平均浓度(毫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G=B·K·(1-η)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 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 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 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 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其中水膜除尘器脱硫效率为15~20%,旋风除尘器的脱 硫效率为0。 各种燃料各种污染物排污系数

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

1、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 ⑴用煤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0.8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8×(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1000×灰分×dfh×(1-除尘效率) ÷(1-cfh) 注:本公式适用煤粉炉、沸腾炉、抛煤机炉,其他炉型应去掉分母计算。通常dfh取20﹪, cfh取30﹪。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⑵用天然气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15.3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产生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6.3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2.86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⑶用油作燃料时 柴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56 重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42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2×燃料耗用量(吨)×1000×(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制鞋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推荐性公式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推荐性公式 E.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推荐方法 E.1.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D=W×a(1)式中:D—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t/a; W—设计年产能,双/a; a—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6.2×10-6t/双(待《皮革制品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按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与基准排气量计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E.1.2 特殊时段排放量核算方法 特殊时段排污单位日许可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地方制定的相关法规中对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短期许可排放量应在排污许可证当中载明。 E日许可=E前一年环统日均排放量×(1-α)(2)式中:E日许可—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或冬防期间日许可排放量,t; E前一年环统日均排放量—根据排污单位前一年环境统计实际排放量折算的日均值,t; α—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或冬防期间排放量削减比例,%。 E.2 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E.2.1 核算方法要求 E.2.2 实测法 实测法分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对于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应采用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对于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可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或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 排污单位如有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合并的情况,如冷粘工艺帮底装配单元刷胶粘剂刷处理剂环节主要排放口,与成鞋整饰及包装单元喷光环节一般排放口合并,使用实测法核算时,应通过物料衡算法将一般排放口排放量扣除。 a)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 自动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方法如下:

有机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详细计算

活性炭吸附脱附及附属设备选型详细计算书

目录 1.绪论 (1) 1.1概述 (1) 1.1.1有机废气的来源 (1) 1.1.2有机物对大气的破坏和对人类的危害 (1) 1.2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现状及进展 (2) 1.2.1各种净化方法的分析比较 (2) 2设计任务说明 (4) 2.1设计任务 (4) 2.2设计进气指标 (4) 2.3设计出气指标 (4) 2.4设计目标 (4) 3工艺流程说明 (5) 3.1工艺选择 (5) 3.2工艺流程 (5) 4设计与计算 (7) 4.1基本原理 (7) 4.1.1吸附原理 (7) 4.1.2吸附机理 (7) 4.1.3吸附等温线与吸附等温方程式 (8) 4.1.4吸附量 (10) 4.1.5吸附速率 (11) 4.2吸附器选择的设计计算 (11) 4.2.1吸附器的确定 (11) 4.2.2吸附剂的选择 (13) 4.2.3空塔气速和横截面积的确定 (15) 4.2.4固定床吸附层高度的计算 (15) 4.2.5吸附剂(活性炭)用量的计算 (17) 4.2.6床层压降的计算]15[ (17)

4.2.7活性炭再生的计算]16[ (18) 4.3集气罩的设计计算 (19) 4.3.1集气罩气流的流动特性 (19) 4.3.2集气罩的分类及设计原则 (20) 4.3.3集气罩的选型 (20) 4.4吸附前的预处理 (22) 4.5管道系统设计计算 (23) 4.5.1管道系统的配置 (23) 4.5.2管道内流体流速的选择 (24) 4.5.3管道直径的确定 (24) 4.5.4管道内流体的压力损失 (25) 4.5.5风机和电机的选择 (25) 5工程核算 (28) 5.1工程造价 (28) 5.2运行费用核算 (28) 5.2.1价格标准 (28) 5.2.2运行费用 (29) 6结论与建议 (30) 6.1结论 (30) 6.2建议 (30) 致谢 (33)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 一、基于原辅材料的排污系数法 根据《佛山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与治理现状研究》的成果,对精细化工行业、木质家具制造业、制鞋业、印刷业、塑料和橡胶制品业、金属表面涂装业主要原辅材料的VOCs的排放系数及普遍使用的VOCs治理措施去除效率进行了调研。可以考虑以下的公式核算VOCs的排放总量。 G=(m1×A1+ m2×A2+…+ mx×Ax)×η1×(1-η2) 式中: G——企业的VOCs的排放总量,t/a; m1、m2、mx——原辅材料的用量,t/a; A1、A1、Ax——原辅材料的VOCs排放系数; η1——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 η2——VOCs的治理效率,%。 优点:对于有主要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该方法计算VOCs的排放总量较为简单、方便。 不足:对于没有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难以用此法核算;此外,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η1因废气收集系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密闭式的喷漆房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较高,可达95%以上,对于敞开式车间利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与集气罩的设计参数相关。 1、精细化工行业 精细化工行业包括涂料生产、油墨生产、黏贴剂生产等,VOCs来源主要是有机溶剂的使用,为了控制成本,企业会采取密闭措施回收挥发的溶剂,一般控制有机溶剂的挥发量在0.5%以内,此类行业所有原辅材料的排放系数取0.5%。 2、木质家具行业

3、制鞋业 4、包装印刷行业

5、塑料与橡胶行业 表4 塑料与橡胶行业VOCs排放系数 6、金属表面涂装行业

表5 金属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系数 注:表1~5引自《佛山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与治理现状研究》 二、基于产品产量的排污系数法及控制进入环境的排放系数法 根据相关典型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研究的成果,总结出了典型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VOCs产生量及VOCs控制进入环境的排放量进行了研究。可以考虑以下的公式核算VOCs 的排放总量。 1、基于产品产量的排污系数 G=(P1×A1+ P2×A2+…+ Px×Ax)×η1×(1-η2) 式中: G——企业的VOCs的排放总量,t/a; P1、P2、Px——不同类型产品的产量,t/a; A1、A2、Ax——生产不同类型产品的的VOCs排放系数; η1——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 η2——VOCs的治理效率,%。 优点:只需知道企业的产品类型及产品产量则可核算项目的VOCs的排放总量,该方法应用为简单、方便。 不足:由于不同企业生产同类型产品可能使用不同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现有基于产品的VOCs排放系数难以覆盖所有的产品及生产工艺,以此估算VOCs的排放总量可能产生较大的误差。 表6 各种产品VOCs排放系数摘录

VOCs有机废气吸附计算

有机废气吸附设计与计算 一、基本原理 1、吸附原理 当两相组成一个体系时,其组成在相界面与相内部是不同的,处在;两相界面处的成分产生了积蓄(浓缩),这种现象称为吸附。吸附处理废气时,吸附的对象是气态污染物,被吸附的气体组分称为吸附质,吸附气体组分的物质称为吸附剂。 使已被吸附的组分从达到饱和的吸附剂析出,吸附剂得以再生的操作称为脱附。即被吸附于界面的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离开界面重新进入体相的过程,也成解吸。而当吸附进行一段时间后,由于表面吸附质的浓集,使其吸附能力明显下降而不能满足吸附净化的要求,此时需要采用一定的措施是吸附剂上已吸附的吸附质脱附,恢复吸附剂的吸附能力,这个过程成为吸附剂的再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正式利用吸附剂的吸附—再生—吸附的循环过程,达到除去废气中污染物质并回收废气中有用组分的目的。 脱附过程是在吸附剂结构不变化或者变化极小的情况下,将吸附质从吸附剂孔隙中除去,恢复它的吸附能力。通过再生使用,可以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废渣排放量,同时回收吸附质。被吸附的组分重新释放,释放的气体浓度高于原混合气的浓度。促进解吸的条件有:(1)提高温度(热再生;(2)抽真空以降低压力(变压解吸附);(3)降低吸附剂周围组分的浓度(空气吹扫)。 2、吸附机理 吸附和脱附互为可逆过程。当用新鲜的吸附剂吸附气体中的吸附质时,由于吸附剂表面没有吸附质,因此也就没有吸附质的脱附。但随着吸附的进行,吸附剂表面上的吸附质逐渐增多,也就出现了吸附质的脱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脱附速度不断增大。但从宏观上看,同一时间吸附质的吸附量仍大于脱附量,所以过程的总趋势认为是吸附。当同一时间吸附质的吸附量与脱附量相等时,吸附和脱附达到动态平衡,此时称为达到吸附平衡。平衡时,吸附质在流体中的浓度和在吸附剂表面上的浓度不再变化,从宏观上看,吸附过程停止。平衡时的吸附质在流体中的浓度称为平衡浓度,在吸附剂中的浓度称为平衡吸附量。 当吸附质与吸附剂长时间接触后,终将达到吸附平衡。吸附平衡量是吸附剂

环评中常用到的计算公式

环评中常用到的计算公式 1、起尘量计算方法 (一)建设工地起尘量计算: ()?? ? ???? ?????-???? ?????=43653653081.0T w V s P E 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工地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 P —可扬起尘粒(直径<30um)比例数;石子路面为0.62,泥土路面为0.32; s —表面粉矿成分百分比,12%; V —车辆驶过工地的平均车速,km/h ; w —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4mm 的天数; T —每辆车的平均轮胎数,一般取6。 (二)道路起尘量计算: ?? ? ???????=4139.0823.0000501.0T U V E 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道路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 V —车辆驶过的平均车速,km/h ; U —起尘风速,一般取5m/s ; T —每辆车的平均轮胎数,一般取6。 (三)一年中单位长度道路的起尘量计算: ()()l Q Q E A l P d D C Q A c A ?=??-??-??=-61024 式中:Q A —一年中单位长度道路的起尘量,t ; C —每小时平均车流量,辆/h ; D —计算的总天数,365天; d —一年中降水量大于0.254mm 的天数; P —道路级别系数,如内环线以内可取0.4,内外环线之间取0.8; Ac —消尘系数,如内环线以内可取0.4,内外环线之间取0.2; l —道路长度,km; Q —道路年起尘量,t 。 (四)煤堆起尘量计算:

?? ? ????? ????????????????????=15255905.105.0f d D V E 式中:E —单辆车引起的煤堆起尘量散发因子,kg/km ; V —车辆驶过煤堆的平均车速,km/h ; d —每年干燥天数,d ; f —风速超过19.2km/h 的百分数。 (五) 煤堆起尘量计算: Q m =11.7U 2.45·S 0.345·e -0.5ω·e -0.55(W-0.07) 式中:Qm —煤堆起尘量,mg/s ; U-临界风速,m/s ,取大于5.5m/s ; S-煤堆表面积,m 2; ω-空气相对湿度,取60%; W-煤物料湿度,原煤6%。 (六)煤炭装卸起尘 煤炭在装卸过程中更易形成起尘,其起尘量与装卸高度H 、煤流柱半径R 、煤炭含水量W 、煤流柱中煤流密度D 、风速V 等有关,其中煤流柱密度是由装卸速度V 和装卸高度H 决定的。露天堆煤场装卸过程中形成扬尘的主要为自卸车、铲车装卸,装卸煤落差1.5m 左右。 煤炭装卸起尘量采用下式计算: α????=-i i w i ij f G H V Q 28.023.16.103.0 ∑∑ ===n i ij m i Q Q 1 1 式中:Q ij —不同设备风速条件下的起尘量,kg/a ; Q —煤场年起尘量,kg/a ; H —煤炭装卸平均高度,m ; G i —某一设备年装卸煤量,t ; m —装卸设备种类; Q i —不同风速条件下的起尘量,kg/a ; G —煤场贮煤量,t ; V i —50米上空的风速,m/s ; W —煤炭含水量,%; f i —不同风速的频率;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填报说明 一、报告期及上报时间 1、年报表的报告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底,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10日前。 2、季报表的报告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 3、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4、各填报单位在报送统计报表时,应附有填报说明。 注:①一般企业只需填报项目(一)的报表,共6张表; ②国控重点工业企业需填报项目(一)、(二)的报表,共9张表; ③火电厂需填报项目(二)、(三)的报表,共10张表。 三、填报要求 1、调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中不得留有空格,表中“—”表示不需填报。 2、填报数据如为0时要以“0”表示;没有数据或数据不详的指标以“—”表示;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 3、在填写调查表中的属性标志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方格中填写代码。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 4、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保留2位小数,其它一律保留至1位小数,监测表中污染物浓度按实际使用分析方法能够达到的位数填报。

5、各报表必须有各负责人、填表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报出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各类代码需正确填写,企业法人代码、行业类别代码、排水去向类型代码、受纳水体代码、行政区代码等各类代码需完整无误填写。 行政区代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公布的6位数代码填写。行业类别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受纳水体名称指调查单位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海、××沟、××河、××港、××江、××塘等)。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受纳水体代码。具体如下: 2、企业台帐需准确完整,企业台帐主要指企业各类属性标识情况,如产品产量、单位,工业总产值,燃煤灰分,硫分,单位能耗量,单位水耗量,单位煤耗量等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3、注重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指标偏大偏小现象是否合理。 五、备注:相关资料电子版可参见黄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ba14817217.html,) 【规划财务】栏目下的【环境统计】子栏目或者【下载中心】,在环境统计工作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6303064 电子邮箱:xiu@https://www.sodocs.net/doc/ba14817217.html,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