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省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春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形式,做到执法查实、查深、查透。创新“执法+评估”机制,完善执法结果运用,一方面强化对违法企业整顿、处罚,另一方面落实部门、乡镇等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开创应急管理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采取专项检查、督查、随机抽查等检查形式,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年内确保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列入重点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整改到期复查率100%,全年执法监察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三)主要任务

2020年监察大队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局工作中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理念,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1.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及其他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因素,明确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确保执法计划得到落实。

2.扎实做好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1)抓好重点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在非煤矿山、危化品以及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工贸领域,明确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和频次。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非煤矿山方面对全县矿山使用的斜坡道载人车辆、竖井提升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开展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执法检查。分行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专项监管执法活动,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全覆盖。

(3)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将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加强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评查、执法竞赛、执法培训等活动。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为规范,以《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等为主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着力提升执法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全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效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