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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的风险提示汇总

合同签约的风险提示汇总

(共60条,涉及六大方面)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12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21

三、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22-31

四、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

32-46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

47-57

六、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

57-60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

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3、慎用善用公章

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注意定金条款

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保证条款要明确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注意保证性质

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10、注意保证时效

如果您是债权人,采取“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您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您的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您的担保责任。

11、抵押经登记有效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您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仅有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将可能使您的权益丧失实现的基础。不必要的拖延和耽搁将可能使您的权利劣后于在您之前办理登记手续的其他企业。如果您的客户在签署抵押合同后拖延、拒绝协助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建议您尽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您强制办理登记手续。

12、质押要转移占有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建议您在签署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办理质押担保物或者权利凭证的交接手续。仅仅签署质押合同而没有实际占有质押物的,法院将无法保护您实现质押权的请求。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企业换人不影响合同

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您和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14、市场变化,解约须慎重

经济形势的变化往往导致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建议您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与您的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不主动寻求和解一味等待裁决不一定最符合您的利益。

15、付款方式须可靠

当您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您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请尽量通过银行结算,现金结算涉及经办人签收,签收效力上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验收异议及时提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请您注意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请务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将可能导致您丧失索赔权。

17、商业秘密要保护

您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请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18、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您可以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您依照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的义务,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不可直接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19、解除异议及时提

一旦您的客户通知您解除合同而您对此存在异议,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异议期限,请您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向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您如果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无法支持。

20、对方违约也须及时止损

如果您的客户违约,不管是什么理由,您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如果您消极对待、放任损失的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法院将无法予以保护、要求对方赔偿。

21、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客户拖欠货款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请您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两年。您也可能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两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为了保护您的权利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您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您主张权利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您的信件中务必要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的内容。

三、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22、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不仅有利于保护您的客户利益,更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可能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

23、其它股东出资不实被牵连

您在与他人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时,请您务必关注您的合作伙伴是否履行了投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您所投资的企业的利益,更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如果您的合作伙伴没有履行投资义务,在企业对外负债的情况下,您可能要就您的合作伙伴的过错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尽管您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您的合作伙伴追讨,但这无疑将增加您的风险。

24、设立公司须真实签名

设立公司时的登记手续较为繁杂,请您务必亲自签署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否则一旦发生纷争,他人代签名行为会给你造成极大麻烦,甚至可能对公司股权归属造成不测因素。

25、隐名股东风险大

隐名投资虽然不被法律完全禁止,但蕴藏较大法律风险,法律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非常严格,且隐名股东资格不能对抗第三人,代持人可以处分股权。建议您不选择以隐名方式与他人共同设立公司。

26、收购股权须登记

如果您向他人收购公司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请务必尽快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否则您将面临无法真正获得股权的风险。未办理变更登记也不能对抗第三人,股权可能被再次出让他人。

27、公司章程慎重签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争议,将成为法院判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建议您在参与制定公司章程时务必仔细衡量,慎重签署,不建议使用格式文本。

28、勤勉义务要遵守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请您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将可能导致向企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9、中小股东须尊重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请您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表决权,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很多公司因为大股东不尊重中小股东造成股东内讧无法正常经营。公司内部争议容易导致公司治理出现僵局,不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东卷入诉讼,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30、按照规定程序解决分歧

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议您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召开股东会前,请您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

如果您没有妥当地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将被法院撤销。建议您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

31、结束经营要清算

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因种种因素需要结束营业。请您务必注意按期履行投资者的清算义务。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股东将面临直接承担公司全部债务的风险。

四、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

32、避免大幅度裁员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遭遇一些困难十分正常。建议您不要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更是您和您的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33、规章制度讨论公示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民主程序,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忽略这一点,规章制度将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企业还会面临职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的风险。建议您注意保留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

员工手册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试卷等方法都是证明您的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良好证据。

34、先订合同后用工

请您务必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保留向劳动者送达要求签订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证据,以免劳动者不愿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事后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35、员工意愿签订固定期时保留证据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请尊重劳动者选择,按其意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书面征询劳动者意见,若其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应订而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36、服务期协议要留费用凭证

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出国研修,应当签订专项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人才流失对企业的影响;同时,请您注意保留培训费用方面的相关证据,以避免发生争议时的举证困难。

37、合理使用竞业限制保护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为了避免出现他们在离职后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竞业限制业务,造成您的企业客户流失、知识产权被侵害、生产经营受损的局面,您可以与他们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同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请务必注意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8、善用综合计时和不定时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您及时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39、放弃年休留凭证

安排职工年休假是企业的义务。如果企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不愿休假的,建议您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休假,并要求职工以书面方式对是否休假、何时休假予以确认,以避免发生争议时举证不能。

40、警惕员工提“被迫解除”

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义务,请您务必遵守。否则企业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

41、单方调整必须慎重

企业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内容时,建议您务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书等书面形式将变更内容予以文字记载,并经劳动者确认,以免发生纠纷时带来举证困难。

42、规章设定调岗调薪条件

企业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或与劳动者的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薪酬。建议您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变更的情形作出规定或约定,以便发生争议时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能承担举证责任。

43、明确界定录用条件

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您正确行使权利,建议您把好招聘关,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过了试用期将需要支付较高的辞退成本。

44、明确严重违纪、量化重大损害情形

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您正确行使权利,建议您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

45、解雇需有法定理由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解除或终止,并应当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您注意遵守该项义务,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惩罚的风险。

46、员工辞职可规范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您注意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劳动者是否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对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或约定工作任务完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您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

47、研发立项先检索

您的企业在产品研发立项前,请务必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您的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企业将遭受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损失。

48、研发过程注意保护

您的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因此请您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你的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在产品研发完成后,请您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否则将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损失。同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建议您可以同时考虑采取专利、商标、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49、生产过程注意保护

您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请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因保密意识不强,任凭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必然会让对方知晓,请注意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

50、合作过程注意保护

您的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会与他人开展合作,请务必注意在相关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无误的约定。权属约定不

明的疏忽往往十分致命,常常导致企业期望取得的专利技术、商业秘密或者该专利、商业秘密的独占许可不能获得,企业不能因此获得竞争优势。通过转让、许可等取得知识产权时,请务必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使用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使用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权利已过期。

51、及时注册商标

您的企业在培育商业标识过程中,请注意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他人使用相同的商业标识不构成侵权,以避免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金培育的商业标识轻松为他人所使用。

52、合理注册商标

您的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作为商标的文字。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臆造性文字是比较好的选择。同时您在申请注册商标或登记企业字号前,请务必注意对在先商标注册信息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应充分注意避免权利冲突,切忌“傍名牌”。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落入他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企业不仅会遭受损失,还可能会面临权利人的索赔,或面临停止侵权特别是停止字号的使用。

53、贴牌加工注意知识产权

您的企业可能是贴牌加工企业,在承接外来加工客户订单时,请务必注意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

54、及时登记著作权

您的企业应当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当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证据。

55、避免侵犯著作权

您的企业应当注意对他人著作权的尊重,避免在您的产品上以及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企业网站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图片、文字说明等内容。同时,在印制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等企业宣传资料时,请务必注明印刷发行日期、印刷单位等信息,这些信息既可以作为您进行著作权维权的证据,也可以作为您进行不侵权抗辩的证据。文化创意企业还应注意在创作过程中,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以避免侵权。网络服务企业还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网络信息传播权,不要擅自提供在线影视、音乐作品的播放、下载服务等。

56、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建议您在必要情况下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对方提供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

资料注意保存;您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六、涉外贸易交往中应注意的事项

57、关注《国家风险分析报告》

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建议您要认真分析研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最新发布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适时追踪贸易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水平,尽量不要与高风险国家交易对象发生业务往来。

58、妥善使用贸易术语

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建议您要注意选用恰当的贸易术语,进口货物宜选用FCA或FOB,出口货物宜选用CIF或CIP。

59、选择适用中国法律

在选择法律适用时,为防止法律风险的不可预知性,建议您尽量选择适用我国法律或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

60、选择适当结算方式

在选择进口业务结算方式时,要注意结算风险的控制。建议您一般应选用信用证(L/C)方式,但尽量不要选用风险较高的可转让或可撤销信用证;对于客户信用等级较高的,可以选用跟单托收(D/P)的方式;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的,可以选用汇票托收(D/A)或是汇付(T/T)方式。在出口业务中选择信用证(L/C)方式结算的,要注意防止信用证欺诈的发生,如存在伪造单据、以次充好或故意交付无价值货物等情形的,建议您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止付令,以防损失产生。

高管人员竞业限制合同协议

高管人员竞业限制合同协议 Contract agreement on competition restriction of senior executives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高管人员竞业限制合同协议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业限制业务 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二、乙方的义务

竞业限制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乙方理解并确认,离职后从事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甲方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乙方与甲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4】个月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为以下企业工作或任职: (1)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1所列明的企业); (2)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及关联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股、实际控制的甲方、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3)其他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3、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乙方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所列企业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 (3)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佣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佣、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Risk and prevention of warehous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仓储合同风险与防范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仓储是物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物流的健康顺畅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仓储公司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某储*公司与某贸易商行于1998年4月3日订立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由储*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布料、旧自行车等物,该合同应于1999年5月30日终止。在该合同终止以前(1999年4月30日),某贸易公司提出其50辆自行车因无处堆放,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某储*公司处放存半 年,为此向储*公司多支付保管费1000元。储*公司表示同意。 1999年7月15日,某贸易商行与某储*公司又订立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储*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衣服、布料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从1999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

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 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订立后,某储*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 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同年9月4日,某储*公司突然接到某贸易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保管的部 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因此不能交给某储* 公司保管。另有部分货物因其租到仓位,不再需要储*公司保管。 某储*公司提出如解除合同,则应支付全部保管费并应 支付违约金; 否则某储*公司将扣留某贸易商行先前寄存的 50辆自行车。某贸易商行认为,某储*公司的要求极不合理。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某储*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判令某贸易商行支付全部保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内部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 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双方在订立第二份保管合同以后,原告严格履行了保管合同的义务,而被告单方面违约,当然应向原告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如果被告不承担这些责任,原告有权留置被告先前存放的自行车。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合法依据的,但不能留置被告先前寄存的自行车。第三种观点认

劳动合同变更的风险提示及实操建议

劳动合同变更的风险提示及实操建议 我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常会遇到我司单方面变更与员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为调岗、调薪、变更工作地点),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我司的用工自主权。基于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现状,若我司直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劳动者诉至纠纷解决机构(劳仲委、法院等)的,很大程度上可能会被认定为我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务风控中心提出如下建议: 1.按以下程序变更劳动合同 第一,规章制度中可增加如下内容:“本公司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意向的,将向员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告知书》,员工收到告知书后X日内应将其决定以书面形式发送公司人力中心。”; 第二,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三,对书面变更协议进行备案。 2.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增加授权条款 第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规章制度中规定我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及我司可单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概括性授权条款,可作如下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或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应拒绝甲方的工作安排,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乙方绩效考核结果及岗位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3.调岗调薪的合理性审查实操建议 调岗的合理性审查主要为: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结合以上几点,我司可根据以下几方面实施调岗调薪:1 第一,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 第二,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合同法律风险报告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律风险报告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从企业行为分类看合同的重要性企业的任何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法律风险,无论是从事日常业务活动还是进行投融资活动等都意味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对这些行为进行两个维度分析和关注是必要的:一是纵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行业管理等;二是横向的交易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和竞争的行为。 企业的设立和经营都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经济学家把企业视为“合同束” ,从法律的角度看,同样可以说企业的绝大多数行为是以合同为表现形式的。 以有限公司的设立、经营为例,至少可能需要以下方面的协议支持: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协议;公司住所——土地使用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生产经营——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股份流转——股份转让协议;劳动用工——劳动合同;业务活动——业务合同; 资本并购——资本并购合同;公司融资——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 可以说一个好的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控制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大部分和核心成分,而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 段,法律风险管理在任何一个阶段介入都有意义,但意义不同。 从企业运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较差,法律的作用就像杠杆,只有把支点放在“事前防范”这个正确的支点上,才能发挥最大的功效。 由上可以看出,公司的大多数法律风险属于合同风险。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管理过程常见问——“五化”

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 销售

保密暨竞业限制协议书 (2010)第号 甲方(用人单位):重庆凯宝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办发〔1994〕289号、劳部发〔1995〕223号、劳部发〔1996〕355号、渝劳计发〔1996〕9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以下保密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书所称商业、技术秘密,是指属甲方所有的, 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不为公众所知或者不能从外 界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给甲方带来潜在的或者现实的经 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或者能有助于乙方依法规避市场风险, 具有实用性或者可应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 信息或技术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订货价格、订货方式、结算方式、客 户资料;涉及甲方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供应、销售、客户市场等 每个环节的规划、计划、组织、人员、财务、管理、网络等 阶段性和最终总结、报告、图表、电子数据等。 甲方依法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即是甲方为保护其商业、 技术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之一。 第二条.甲方依法享有商业、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资或者资料 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成果,属于职务成果;

乙方因职务或者工作关系拓展开发的经营信息,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自年月日起,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在甲方所属 (部门)担任 (职务)属: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 第四条. 保密期限: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2年内,均有义务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甲方向乙方除给付劳动报酬(工资)外,每月另向乙方给付保密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故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因乙方仍应向甲方履行保密、竞业限制的义务,再另行支付给乙方保密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乙方无异议。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企业内工作期间或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甲方原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建立的供货资源单位、销售客户资源单位以及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和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在甲方企业工作期间, 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记录及所接触到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包括存贮于任何介质,如书面材料、磁介质等)作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留存、私自借与他人;不得私自复制并带出工作场所,若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带出。乙方不得以国际互联网络方式上传、下载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材料放进乙方可以控制的电子邮箱内;不得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完整)竞业限制协议范本完整版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1 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2年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为以下单位工作或任职: 1.2.1 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1.2.2 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 1.2.3 其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 1.3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3.1 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1.3.2 员工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3.3 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3.4 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最新苹果仓储保管合同范本【标准版】

最新苹果仓储保管合同范本【标准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那么,正规的苹果仓储保管合同应该如何书写,在签订苹果仓储保管合同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风险告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务必了解清楚保管人是否有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签订仓储合同的时候应当注意标的物的品类,不得违法。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等质量要求; 风险告知:在仓储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是因为,第一: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第二: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第三: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第四: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

合同风险提示书

合同风险提示书 篇一:法律风险提示书 法律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唐宴军、黄兵先生,张淑英、唐春蓉女士:我所接受您们的委托,现就您们签订《代为购房协议书》并要求办理见证一事,根据您们提供的资料及与您们沟通的情况,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所办理类似法律事务的经验,作如下风险提示,供您们参考并确认知悉: 情况分析说明 针对您们的要求,我们仅在您们所提供材料证据真实的前提下对您们双方签订《代为购房协议书》行为的真实性进行证明。 1、依照《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意见》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您们约定的协议内容对双方的行为均具有约束力。 3、其他相关部门或机关是否能直接依据《见证书》为您们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而不要求您们履行其他程序,办理其他手续,我们无法保证。

4、前已述及,我们仅对您们双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见证,请您们自觉遵守你们双方签订的《代为购房协议书》约定义务,同时提请双方各自规避行为的风险。 【特别声明】 本建议旨在对您们要求所为您们签订《代为购房协议书》见证一事有关的法律风险进行前瞻性的评估和提示,因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本建议不可能涵盖已然或未然的全部法律风险。 本建议仅供参考,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人用于其它目的均不构成对本所的任何法律责任。 南充市顺庆区东昇法律服务所 雍兴友邓文良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签收人:签收时间: 篇二:风险提示书 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投资人: 由于认购股权投融资产品作为一种直接投资方式,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参与股权投融资项目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股权投融资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我们郑重提醒您:在

正规竞业限制协议范本(含提示说明与注意事项)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用人单位须正确判断可以与哪些人员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主体限于 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与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将可能被认定 为无效。从公司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而言,也没有必要让全体员工均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核 心人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即可。因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离职后就会自动生产竞 业限制补偿金,即使公司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都将增加人力资源用工成本。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提示:《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只能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其二,应当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各有不同。以深圳和珠海为例,补偿 金的数额须不少于该员工年收入的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以保持其原有的生活水准;上海高 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则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每月补偿原收入的 20%至 30%。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

员工竞业限制合同范本【标准版】

员工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 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 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 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 企业义务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 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 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企业:(签章)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

仓储合同的风险防范

仓储合同的风险防范 引言:保管合同纠纷因保管的形式不同而有不同的种类,仓储合同就是保管合同的一种重要形式。保管因为对物权实际的支配易主,所以就会对物权享有者有一定的风险。仓储是物流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物流的健康顺畅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全国各家仓储公司却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某储运公司与某贸易商行于1998年4月3日订立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由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布料、旧自行车等物,该合同应于1999年5月30日终止。在该合同终止以前(1999年4月30日),某贸易公司提出其50辆自行车因无处堆放,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某储运公司处放存半年,为此向储运公司多支付保管费1000元。储运公司表示同意。 1999年7月15日,某贸易商行与某储运公司又订立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储运公司为某贸易商行保管衣服、布料等物品,时间为一年,从1999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保管费为3.5万元。合同并规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保管费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订立后,某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两个仓库,并拒绝了有关单位要求为其保管货物的请求。同年9月4日,某储运公司突然接到某贸易商行的通知,称其原定需保管的部分衣服、布料,因为他人没有供货,因此不能交给某储运公司保管。另有部分货物因其租到仓位,不再需要储运公司保管。 某储运公司提出如解除合同,则应支付全部保管费并应支付违约金;否则某储运公司将扣留某贸易商行先前寄存的50辆自行车。某贸易商行认为,某储运公司的要求极不合理。双方因不能达成协议,某储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贸易商行支付全部保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内部出现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正当的。因为双方在订立第二份保管合同以后,原告严格履行了保管合同的义务,而被告单方面违约,当然应向原告支付保管费和违约金。如果被告不承担这些责任,原告有权留置被告先前存放的自行车。第二种观点认为尽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是有合法依据的,但不能留置被告先前寄存的自行车。第三种观点认为:原告的要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仓储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非承诺合同。被告没有交付需保管的物品,则合同并没有成立,因此被告的行为也没有构成违约,自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能交付保管费。最后,法院按第二种观点作出了判决。 风险评析 仓库营业是一种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所谓仓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方提供仓库保管服务,存货方为此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风险规避

试用期如何规避风险 1.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中。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前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 2.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包括劳动期限和试用期限,但不能只约定试用期。 3.不能超标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 不管什么原因,企业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管隔了多少年),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工资不要低于法定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三者不一致时,取其中最高的那个标准; 企业可进一步细化公司岗位,制定更详细的职位等级和工资层级,并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应当通过对其

绩效考核按月或季度确定,以避免试用期工资过高。 6.试用期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按照社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企业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 7.试用期内也要给员工医疗期待遇 8 .试用期内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关条件,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违纪违法,因病,工作等;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有充分证据。 9.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程序 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劳动者。 10.小心预防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损失 慎重决定;如果确实要在试用期内提供专项培训等特殊福利的,可采取提前转正或签订服务期协议。

合同风险告知书

合同风险告知书 篇一:风险告知书 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借款人: 就您在我公司办理的借款事项,我们作如下的风险提示。 1、就您还款到期日期,我公司会在到期前一日天前用手机或短信提示。 2、在逾期后三天内,我公司会向借款人发出“到期通知书”,督促您按合同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3、在逾期后的第5天,公司向借款人电话进行提示。同时分别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发出“逾期催收通知书”,及时催收借款。 4、逾期利息按每天5‰收取。 5、在逾期后的第10天,我公司将由风险部门到该单位和家庭进行走访,并通知单位及家庭相关人员。 6、在逾期后的第30天,如协商未达成约定的,公司法务部将向法院起诉。 7、在逾期后的第31-60天,公司将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 8、银行存款业务,如发生恶意转账,公司将直接以诈骗性质提交公安机关立案,根据现有审判案列,将判处十年以上徒刑。

9、由于本公司合同中规定“借款人承诺该笔借款专用于银行到期贷款,承诺转贷后贷款专用于归还出借人的借款,不另作他用”。如该客户贷款转贷后用于他用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提起立案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金额超过5000元,即可量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9、如在公司借款逾期一次的,必须如实说明逾期详细情况。要是逾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在6个月内,公司概不考虑借款续签。如逾期三次或三次以上,并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通过各种媒体和系统,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不再考虑借款,并对该客户其它银行贷款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以上的风险提示已明白,本人愿意自觉遵守和履行责任和义务。特此提醒! 借款人(签字盖章):共同借款人(签字盖章):担保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二:委托代理合同风险告知书 风险告知书先生(女士): 感谢委托人委托我所律师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在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委托书之前,本事务所特向委托人递交本告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及风险防范探究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及风险防范探究 一、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联系与区别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是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书面协议。 从以上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不会因员工跳槽而被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知晓而采取的一种正当措施。可以说,竞业限制是保密协议的一种,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被泄漏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是为了督促离职后的员工并采取一定的手段强制其履行保密义务,从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但是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有着明显的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守商业秘密是无条件的,可以不支付保密费,即使双方有约定支付保密费,一方未及时支付时,保密义务人也不能违反保密协议而泄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而产生的,没有约定就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且竞业协议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2、保密义务仅限于保密,并没有约束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协议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3、保密协议的期限较长,一般来说,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较短,《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限制主体不同,保密协议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5、费用的支付不同,保密协议的保密费的支付并不是法定义务;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支付则是法定义务。 二、保密协议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如何界定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YOUR LOGO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agreemen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协议系列,下载即可用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2021版) 说明:本协议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协议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

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仓储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仓储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客户资信风险 1对客户资信状况缺乏了解,如客户信用,资产状况、担保情况 以及是否属于关联企业等; 2未建立起完整的客户资信风险评级体系:如应利用客观与主观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对客户进行资信风险评级; 3赊销和预付额度与客户的资信状况不匹配:如应根据客户资信风险评级、客户权益总额、交易量等因素,制定每个客户的赊销和预付额度上限等; 4对客户资信不进行动态更新和定期审核。 二、合同文本风险 1 权利义务条款 (1)对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明确; (2) 对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的权利义务约定与其实际情况不一致; (3)仓储人、保管人和货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分配显失公平。 2入库条款: (1)对不同业务模式下的入库程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入库通知的发出时间和通知内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3)对入库单据名称和各方签章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合同约定的入库流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无法操作。 3数量条款:

(1)对不同业务模式下货物入库和出库时的数量确认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证明货物进出库数量的单据名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3)当各方对进出库货物数量存在异议时的解决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对货物进出库数量差异责任的认定依据和责任承担主体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质量条款 (1)对奴通业务模式下货物入库和出库时的质量确认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证明货物进出库质量的单据名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3)当各方对进出库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时的解决方式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4)对货物进出库质量差异责任的认定依据和责任承担主体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5)需要第三方复检的,对复检时间、复检样本抽取及留存办法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5仓储装卸条款 (1)因货物性质需要提供特殊仓储条件的,在合同对仓储条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2)对各方在仓储装卸过程中承担的义务和负担的费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法律风险提示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法律风险提示 近年来,分行业务迅速发展,新建分支行和自助银行较多,涉及到大量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2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中的一种,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数量较多,其间的陷阱和风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屡见不鲜。本期风险提示就房屋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风险予以总结提示,供各分支行和各部门参考。 一、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 在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出租的房屋应当是出租人所有的财产,或者非出租人所有但依法或按照合同有权出租的房屋。主体不合格的出租,通常情况下出租人都具有主观的恶意,即明知无权出租而有意为之,在此种情形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需房屋所有人予以追认,租赁合同才能实现有效;否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我行将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时,我方应留存出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以及房屋分界图等证明出租人合法身份的证件复印件,附于房屋租赁合同之后一并签署。 二、几种常见无效合同

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较快,房屋权属性质类型多样,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我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为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类型: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三、有关租金和租赁期限的条款 租金同租赁期限一样是租赁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收取租金是出租人的主要权利。对租金的约定应精确到租金的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是预先支付还是事后支付,这些问题都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约定明确,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另外,结合我行会计报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 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争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4、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

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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