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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董事长(经理、主任)安全职责

(1)董事长(经理、主任)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

2、副董事长(副经理、副主任)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董事长(经理、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检查执行本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5)组织分管部门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纠正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7)发生伤亡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协助经理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3、销售部门安全职责

(1)在销售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参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素质。

(3)执行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进烟花爆竹产品。

(5)对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要严格把关,并及时向消费者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保卫,负责库区门卫值班及晚间巡逻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值班领导。(2)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禁止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3)非库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来人有关证明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严禁任何人携带任何火种进入库区。

(4)对进入库区的车辆加强管理。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配带火星熄灭装置,并停放指定地点。

(5)负责出库区货物的查询,货物出库区须查出门证件、出门手续或有关票据,无手续者一律不放行。

(6)值班时,遇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8)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要有详细记录、签名。

5、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单位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态,重点监控易燃易爆场所(仓库)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规定处理违章者。

(5)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和撤离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单位领导,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7)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6、义务消防队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法》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2)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3)实施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改善消防设施和条件,做好火险、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经常查验消防设施情况,并保证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正常使用。

(4)掌握火灾的特点,定期进行灭火训练,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5)及时进行灭火救灾。灭火组是消防队的核心力量,负责火灾扑救工作;供水组要熟悉本单位和周围附近的水源情况,负责火场的供水任务,组织本单位职工向火场和消防车供水;抢救组负责抢救伤员,疏散物资;警戒组、联络组负责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和安全警卫工作,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7、仓库保管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2)熟练掌握所管仓库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性能、特点,货物堆垛符合规定要求,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3)严格烟花爆竹进出库手续,验收、发货及时、准确,建立烟花爆竹实物明细帐;每月清点一次货物,及时反映各个时期的进销、存数量,做到帐物相符,不出差错。

(4)经常检查仓库安全设施,做到防火、防漏、防雷、防霉、防潮、防鼠,确保烟花爆竹质量。

(5)配备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内。

(6)每日上班后、下班前对库房堆垛及周围环境全面检查一次,切实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蚀等工作;保持库内整洁、无药尘、杂物,打扫清理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摔落、撞击,严禁拖、拉、摩擦。

8、员工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重视安全生产,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事故时,要果

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积极参加抢救,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协助事故调查。

(3)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精心维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经营。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上报。

(二)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4、单位组织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每逢重大节日和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必须检查一次),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5、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项目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6、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解决。

7、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重点监控。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单位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不少于一天的集中学习时间。

3、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与考试。

4、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48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5、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储保管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职业卫生与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新员工进入单位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4、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5、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伤害)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五)储存仓库保管安全制度

1、烟花爆竹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仓库;库房应配置完善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报警等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储存使用。

2、库区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库区内通道畅通,在库外安全距离内不得有其他堆积物和建筑设施。

3、各类烟花爆竹储存时间应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一旦发现高温、受潮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4、仓库的储存量不得超过GB50161中规定的存药量;烟花爆竹采取堆垛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之间主通道应留有≥2〃0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 5m距离,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m,垛距≥0〃7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m,货架离地面>0〃3m;库内保持干燥、通风,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5、仓库保管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各种烟花爆竹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要对货垛及周围环

境全面检查一次,切实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蚀等工作;保持库内整洁、无药尘、杂物,打扫清理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摔落、撞击,严禁拖、拉、摩擦。

6、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禁止闲人进入,进库人员应穿软底鞋,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进入库区的机动车必须配带火星熄灭装置,在指定地点停放、装卸必须由保管员监督。

7、仓库应定期盘点,确保帐目清楚。

(六)库区门卫安全制度

1、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对来往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做好值勤记录及接待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进出有证件、无走漏现象。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要有详细记录、签名。

4、禁止进入库区的人员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不准吸烟和用火,杜绝火种隐患。

5、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值班员同意不准驶入库区,允许进入的机动车必须配带火星熄灭装置。

6、加强巡逻检查,防止被盗等事件发生。遇重大、紧急事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

(七)动火管理制度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

3、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4、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5、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八)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承运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托运烟花爆竹应按有关规定派专职押运员押运,并随书携带《爆炸物品运输证》。

3、运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4、烟花爆竹包装应牢固、严密,装载烟花爆竹的汽车不准混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5、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当限速行驶,应注意与前、后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停车时须有专人看护。

6、敞蓬车装载的烟花爆竹,应当用苫布盖严,捆牢。

7、运输、装卸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装卸时严格禁止拖拉、挤压、撞击、抛摔。

(九)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搬运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烟花爆竹的性能、特点、装卸搬运安全知识;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现场;

3、搬运货物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摔落、撞击,禁止拖、拉、摩擦,摆放货物要平稳;

4、搬运和摆放的货物不得阻塞通道;

5、作业完毕,应清扫工作现场。

(十)安全奖惩制度

1、单位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后果的人员,应予以处罚。

2、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由单位给予奖励: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②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③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单位给予惩处:

①因严重失职、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②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对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负次要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5、对个人的罚款,纳入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取得所在地县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与零售烟花爆竹相关的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3、做到一证一店(点),严禁一证多店(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禁品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

4、必须设专门的销售专柜,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周边四邻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销售专柜;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15箱(合450kg);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5、按规定到所在地专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或代销,不得购进非法生产厂点的产品。

6、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在柜台、禁烟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安监、供销等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一、填空题 1、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所谓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 、、等物品。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3、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4、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和。(批发、零售) 5、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主要负责人) 6、《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年。(2) 7、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 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统一规划、

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 9、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安全条件) 1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判断题 1、 三、简答题 1、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2、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烟花爆竹经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题 单位姓名 一、填空题 1、未取得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所谓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 、、等物品。 3、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 4、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和。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

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82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 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按规定采和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并与批发单位签订供销合同。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在销售现场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经安全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负责销售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亮证经营。 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场所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用火;5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的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4、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应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5、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6、按照规定量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 7、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确保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燃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由以下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按照职责开展。。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八个规定动作”为重点,实现。。。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为目标,营造欢庆、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2012年12月至2012年2月底结束,根据各个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此次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12月) 研究制定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 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落实任务。 第二阶段:重点宣传阶段(12月底至2012年1月初) 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 到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1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保安部及。。。值班人员要进行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加强重点时 段燃放秩序的维护,严格落实看护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底)

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并储存。销售储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安机关的运输许可,未经许可,不得运输。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就《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出修订。删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删去第四款。 法规正文: 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章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5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 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 会计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 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装卸、搬运工人安全责任制 (12)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17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 安全生产监督保证制度............................................................ 2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8)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9 事故隐患整改排查制度 (30)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32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33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4 重大危险源监控与评估制度...................................................... 36 烟花爆竹出入库登记及流向登记制度.......................................... 38 烟花爆竹产品购买、入库验收、销售和保管制度........................... 39 门卫、保卫管理制度............................................................... 41 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4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45 安全投入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47 上下班考勤与违章登记制度...................................................... 48 烟花爆竹运输管理制度............................................................ 49 烟花爆竹出入库管理制度......................................................... 50 仓库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50) 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51 购销合同管理制度.................................................................. 51 调拨单管理制度..................................................................... 51 准运证管理制度..................................................................... 52 专用标签、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 (52)

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文武烟花爆竹专营店 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月必须对销售周边环境和烟花储存场所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记好安全台帐,并及时落实整改。 2、销售场所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销售场所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定期对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或更换。 4、认真落实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及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学习烟花爆竹安全技术知识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当地乡镇、街道及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对新招职工必须经过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安全教育,掌握操作规程之后,方能上岗营业。 三、消防安全制度 1、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及储存场所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即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按要求保养、维修、更换;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放置,不得移作它用。 3、烟花爆竹销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人人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严禁使用明火制度 1、禁止在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禁止在储存场所动用明火,保持场所通风,防潮湿。 2、任何人不得在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及储存场所吸烟或动用其它明火。 五、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并按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企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烟花爆竹及其易燃易爆材料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的乡镇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企业应成立以厂长(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企业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一名副厂长(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各车间及分公司(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其职责参照本章有关条款执行),负责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成立义务消防队,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队长,抽调各车间精干人员组成。消防队一般设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和警戒联络组。 第五条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长(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六、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伤亡事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九、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第六条分管(专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厂长(经理)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厂长(经理)的“安全”参谋,并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与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三、具体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五、有权拒绝上级不条例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六、组织落实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七、发生顺利地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报告上级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994年10月20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交通、城管执法、国资监管、环保、气象、教育、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 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性产品。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条烟花爆竹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制定并公布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引导烟花爆竹经营者依法经营,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以及安全燃放知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培训。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74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奖惩管 理制度 Safety reward and punishment management system of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Enterprises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 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l、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通用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是由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等环节构成一个整体的密不可分的有机体系。只有全面了解安全管理的全部知识、正确把握安全管理各环节,构成比较完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各环节的安全。要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方法和途径只有两种,一是职工的人为控制;二是企业合理的生产环境。前者是手段,后者是条件,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合理的生产环境、安全设施、技术安全管理和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企业约束职工遵章守纪、有组织自觉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去做,制定企业安全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头等大事,一切生产活动都有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资质。 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应设专人销售、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 销售地点四邻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销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量不得超过15箱。 必须从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进货。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及使用煤气灶、煤炉等明火设施。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经理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经营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经营的决议。 2。关心爱护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3。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规程以及措施、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掌握安全管理情况,并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经营技术和管理方法,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工作的疑难问题。 6。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之间的矛盾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落实整改。 7。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队伍并定期模拟演练。 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经营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搞好经营活动,严禁违章指挥。 2。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报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检查。 3。编制安全经营方案、措施和计划,报经理批准后,督促有关人员执行。 4。组织职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向经理反映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对存在和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7。熟悉和掌握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及发生意外时的急救措施。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积极配合经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采购、销售人员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经营过程中异常情况,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等行为。 4。负责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件,不得从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产品。 5。清楚购进、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数量,严禁采购假、劣质烟花爆竹产品,并建立健全购销台帐。 6。不销售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7。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应向购买者提供所购买产品的危险告知、使用方法、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单位名称:(盖章)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烟花爆竹是指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烟花爆竹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危险货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七条 国家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 第二章生产安全 第八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和区、县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

当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第八条在本市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不得销售并储存。销售储存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第九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应当取得公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第六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持续保障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防雷设施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

机构设计、施工,确保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在工艺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扩大生产储存规模投入生产前,应当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危险性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价。 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后,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对企业的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危险性工(库)房、安全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依据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取相应的改进、完善措施。 鼓励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艺技术进步,采用本质安全、性能可靠、自动化程度高的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使用安全、环保的生产原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生产工艺、机械设备及原材料。禁止从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经营法令、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明经营的决议。 2.关心爱护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3.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经营规程以及措施、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掌握安全管理情况,并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经营技术和管理方法,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安全工作的疑难问题。 6.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落实整改。 7.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队伍并定期模拟演练。 二、销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正确判断和处理经营过程中异常情况。 4.负责销售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的烟花爆竹产品。 5.严禁采购假、劣质烟花爆竹产品,并建立健全购销台帐。 6.不销售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7.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应向购买者提供所购买产品的危险告知、使用方法、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8.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经营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经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搞好经营活动,严禁违章指挥。 2.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报经理批准后,负责监督检查。 3.编制安全经营方案、措施,报经理批准后,督促有关人员执行。 4. 定期对职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 5.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向经理反映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对存在和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7.熟悉和掌握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及发生意外时的急救措施。 8.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能积极配合经理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0一五年月日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59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

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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