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正式样本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正式样本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正式样本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34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

处置办法正式样本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

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

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

(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

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

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

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

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

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各化验室要根据本化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化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化验室逐级申请。由化验室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单位及处理方式等,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一)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管理。安排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二)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第五条化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各责任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环保局报告。

第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1月1日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doc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XXX 仓库管理人员:XXX 采购人员:XXX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 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I2268 ) 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

器不可混贮。各化验室要根据本化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化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化验室逐级申请。由化验室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公司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单位及处理方式等,做好备案备查工作。 (一)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管理。安排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二)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第五条化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各责任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公安局、环保局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957-90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 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保存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实验室科研、学习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全体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在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应遵守此规则严格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对于名录之外不能确定是否是危险品的化学品,报由C、B和A老师商议。 第四条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暂存和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 第五条实验室成员不允许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如需采购,须向A老师提交含该危险化学品的规格、数量、引起危险的化学特性、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其导师签字的申购表。由A老师做好记录,并在B和A老师均同意后,由A老师负责统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大量存放。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到货后,由B和A老师共同核对验收并抄送C老师,详细记录危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入库。

第八条储藏室必须带锁,并且配有通风机、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须单独存放于储藏室内带锁的储物柜内。 第九条任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在A老师处登记申请并领取钥匙,由包括使用者在内的至少两人携带钥匙共同去储藏室领取,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务必及时归还至储藏室,同时在A老师处登记使用和剩余情况,由A老师检查记录并抄送C和B老师。对剧毒、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需特别注意的是: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项存放在易燃易爆储存柜内,不得混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处存放; (三)受光照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腐蚀、助燃、剧毒等压缩气体的存放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应注意: (一)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固定措施; (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不相容(相互反应)气体必须分开存放;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编号:SM-ZD-1631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XXX 仓库管理人员:XXX 采购人员:XXX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

附件2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细则(暂行)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回收处置程序,降低安全隐患及处置成本,特制定本细则,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化学废物,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分类暂定为剧毒、含重金属、有机、无机等四类。 3.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统一回收,按照其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存储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严禁不经处理直接丢弃。 4.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不应含有放射性物质。 5.无毒无害的化学品废弃物不应混入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 6.收集、存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应远离火源、热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化学品特性进行相应的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7.危险化学品废弃液须分类存放在HDPE材质的25升小口方桶内,桶外须粘贴标签标示桶内废液种类和主要成分等信息。 8.为了防止漏液的发生,要求所用的废液桶必须是桶壁厚实,用前检查无渗漏点,内盖有硅胶密封圈,外盖能严丝合缝。如使用不合要求的容器存放废液,将不予收集处置。 9.废弃的试剂原液必须用密封良好的试剂瓶盛装并标明成分,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试剂瓶纸箱内,箱外标明类别和净重。 10.固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存放在相应的试剂瓶内,并外加标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固体废弃物容器须密封良好,分类集中存放在结实加固的纸箱里,纸箱外要标示类别及净重。

11.危险化学品试剂空瓶要密封后统一包装在结实的纸箱内,并在纸箱外标明“空危险化学品试剂瓶”。 12.每年的6月10日前及12月20日前,各院系本着负责的态度,按要求填写废弃物(含到学期末将要产生的)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设备处。 13.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必须在统计表中明确说明剧毒物的名称以及净重。 14.我处将按照各院系上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数量及包装情况,对不合要求的将被要求重新包装,否则不予处置。 15.收集危险废弃物时,相关院系按通知的时间,组织人员预先将废弃物搬运至指定场所等待拖运。未按时搬运至指定地点的废弃物院系自行收存,等待下次收集。 16.拖运期间,要求院系有相关人员留守现场至收集完毕。收集完毕后,院系、设备处、处置公司相关人员在最终拖运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废弃物的种类与数量。 17.处置公司拖运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底至7月初,以及12月底至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8.出现下列情况将不予回收处置: 1)废液桶包装不合要求的: ●存装废液的容器不是25L的HDPE小口方桶 ●废液桶漏液,或密封不严,可能导致渗漏的 ●桶外壁没有废液成分标识 ●废液桶磨损严重,不宜再使用 ●不相容废液存放在同一废液桶内 2)废弃试剂包装不合要求的: ●固体试剂或试剂原液没有放在试剂瓶内 ●试剂瓶外没有标识 ●试剂瓶破裂或不能密封 ●没有放在纸箱内的废弃试剂 3)存放废弃试剂的包装箱不符合要求的:

(完整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第三条院内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

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院指定行政副院长和总工负责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等。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八条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样本

DB11/ T—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1 范畴 本原则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设施设备、应急、使用、储存和废弃化学品处置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分析检测、研制开发工业公司实验室。其她类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应用是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版本合用于本文献。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反映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原则通则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5603 惯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立规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阐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规定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公司设计卫生原则 JGJ 91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3 、人员规定 3.1 实验室应设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具备基本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2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涉及: a) 熟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b) 掌握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3.3 实验室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专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4 实验室外来实习和短期工作人员事先应接受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4、制度规定 4.1 应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涉及如下内容: a)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b) 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c) 爆炸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特殊管理制度; d) 安全使用教诲和培训制度; e)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 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0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化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化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化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化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化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化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化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

中大资字〔2015〕21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实验室 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2015年12月25日

中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试行规定(2015年11月27日第25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因处置不当污染环境,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保护师生与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有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师生员工都对保护环境负有责任。坚持“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二级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师生环保意识。 第四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协调、与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联系等工作。 第五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中转站并负责其日常管理,保卫处负责中转站的防火、防盗及防

破坏等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杜绝“直排、偷排”现象,防止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各学院(中心)应严格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场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的人员,须加强 安全与环保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实验室废弃物的危害性,并 掌握收集、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知识和要求。 第八条产生和排放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申报、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工作。 第三章 危险废弃物的防治 第九条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生物制品等污染物排放频繁、可能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应采取 相应处理措施,保证废弃物达标排放。 第十条实验室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将废弃物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禁止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 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 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一条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 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 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 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9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2) 一、一般规定 (2) 二、使用单位的职责 (2) 三、剧毒品的使用 (3)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3)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5) 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追究 (5)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6)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6)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7) 三、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求 (8)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的善后处理 (9)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基本方法 (9)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一般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遵守国务院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九)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二、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四)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

试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师生身心健康,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废物分类: 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有机腈、有机磷等。 2.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强氧化剂等(如: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等)。 3.易燃易爆药品:强氧化剂、低闪点有机溶剂等(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乙醚、二硫化碳、丙酮等)。 4.对环境和人体有害有机物:烷、烯、炔烃类,卤代烃、腈类,醇、醛、酮、苯类,苯酚类等(如:正已烷、氯甲烷、乙腈、甲醇、甲醛、氯乙酸、甲苯、苯酚等)。 二、危险废物的处置: 实验室危险废物严禁直接倾倒于下水道或随垃圾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处置: 1.固体废物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集中分类装箱,由学院指定专人储存于废物储藏室。 2. 强酸(pH<2)强碱(pH>12)必须经过稀释、中和反应至pH接近中性,方可废弃。中和时应注意避免用未经稀释的酸碱进行,强酸稀释后可采用1%的稀NaOH、石灰乳中和。强碱溶液稀释后采用1%的稀硫酸、稀盐酸中和,中和后的溶液可倒入下水道。 3.有机废液按照类别倾倒于对应的废液桶内,废液桶集中分类放在通风柜内,废液倒入废液桶后应及时拧紧盖子,保持密闭。酚、甲醛、正已烷、丙酮、异丙醇、甲醇可以混合处理,乙腈、氯仿、乙醚可以混合处理,氯乙酸应先用1%的稀NaOH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废液桶装满后,由学院指定专人集中处置。 三、要求 实验室有机废液及废弃固体化学试剂必须按照要求存放于指定的废液桶或废试剂箱内。不可将危险废物或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每个师生的健康,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形成一种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工作。 泰达生物技术学院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完整版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应急预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昆阳四中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应急预案为进一步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程序,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减轻因易燃、易爆、氧化、剧毒药品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基本情况 1、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分布:实验仪器室专柜。 2、现有药品: 易燃品:二硫化碳、酒精、红磷、硫粉、镁条、黄(白)磷。 氧化剂: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银、浓硫酸。 毒害品:氢氧化钡。 腐蚀品: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氧化钙(生石灰)、氢氧化钙(熟石灰)。 二、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加德 副组长:伍国坚陈振洲 成员:裴建国白炳珍姜庆钜童小哨孔庆勇黄素平钟锦饶施小秋高荣杨李鹏图各科学老师各班主任 三、分工及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制定相应监测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 成员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灾情监测和报告;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救灾的技术指导;内外沟通与协调;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四、应急预案: (一)、轻微事故应急预案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通 用版)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标签:标题] 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办法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便于实验人员明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理规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GBl2268)或者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废弃、过期或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条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相关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理工作;各实验室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从严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废弃物类别备有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必须合格,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他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在废弃物收集容器上应明显标示其中废弃物的种类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适当场所,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勿堆高或放置于近火源处,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最好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地点。 (二)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的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可混贮。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的废弃物情况列出废弃物相容表或不相容表,悬挂于实验室明显处,并公告周知。 (三)具有放射性废弃物和具有感染性废弃物的实验室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种类、性质和数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 (四)对已收集的废弃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避免遭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第四条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处理,原则上每半年申报一次,由各实验室逐级申请。由实验室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交经营部及时安排有资质的公司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时间、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处理公司及处理方式等,费用由经营部向公司按实结算。 第五条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丢弃、埋入地下及排入下水管道,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第六条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从2009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页脚内容1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XX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XXX 仓库管理人员:XXX 采购人员:XXX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

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1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17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18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5.19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