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013年度
目录
1、班前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当前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尽快传达上级指示,结合施工队当前生产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班前教育活动。具体如下:
1、三班班前教育活动的时间为:早班:06:00,中班:14:00,夜班:22:00。班期会由区队长或跟班管理人员组织召开,每班开工前必须按要求开好班前会。
2、班前会的内容应有: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有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讲解;工作任务的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有两人及以上共同作业的作业地点,必须指定1名安全负责人。
3、班组长、跟班区长必须每班在施工队开班前会之前15分钟时,将现场安全隐患及有关事项向施工队汇报清楚,一次不汇报,罚班组长和跟班区长各50元。区队长根据当天生产情况,安排当班生产工作,具体将现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情况进行阐述。班长应根据当班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做好班前会记录;
4、迟到一次罚分50元,不遵守会议纪律、交头接耳、说话、接打电话以及出勤不签字每次罚分50元。班前会记录应全面不缺项不漏项,否则每次罚责任人50元。
2、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班组长是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组织所管理的班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是班组长的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班组管理,充分发挥“排头兵”、“带头人”的作用,结合本施工队实际情况和区队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组织本班组工人严格实施“三大规程”,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及时组织处理隐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在现场有权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理“三违”行为,处理生产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完成施工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2、依据职工的素质状况及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工,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并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
3、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积极处理。完工后,由班组长自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进行整改,交接班时,由两班的班长和验收员共同验收,对于存在的问题,验收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5、积极做好现场的一切工作和上井后量化打分工作,分配要合理,公正.及时。合理做好职工的考评工作,并及时汇报。
6、安排工作时,先强调安全,带领职工齐心协力完成或超额完成施工队交给的工作和安全任务,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汇报。配合施工队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7、班组长长必须与职工一同上井和下井,做好现场的监督、检查、整改和交接班工作,否则,有问题或有隐患,对其进行处罚。
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公司质量标准化创建精神,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费全有
副组长:李新平秦志强张少飞赵振松陈胤
成员:段学温田红旗张志磊马培梁西强
2、制订质量标准化建设目标;
①在集团公司静态、动态达标检查中综合得分不得低于90分。
②各项修复工程合格率真确保100%。
3、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分片包、分工如下:
全面工作:费全有
安全管理:李新平
技术管理:秦志强
生产管理:张少飞
机电管理:赵振松
一通三防管理:陈胤
4、每月安全科定期组织一次全方面的安全检查,进行落实,出现问题对分管责任人罚款50—100元。
5、各分管责任人严格按照分工,积极深入现场查问题、抓落实,凡落实不力,检查不细,被矿或公司查出问题,连带处罚包保人,影响季度达标的严肃追究处理。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预防,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按照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组织进行安全隐患的治理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人落实。
2、坚持每班由班组长、验收员对作业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和危险源辩识,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当班治理,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排查隐患要覆盖全面,严肃认真,不留死角,严禁走过场。
3、坚持每周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活动,由施工队队长带领副队长、技术员对责任范围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落实整改责任、期限、措施,并进行复查。
4、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如施工队无治理能力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上报。
5、对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在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时,应责令撤出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停止生产。隐患不排除不得生产。
6、施工队要加强隐患的预测预报分析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质量评估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安全质量规范化管理,及时整改、消除现场安全隐患,规范班组施工和监督检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质量班评估由施工队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员必须把评估表带到现场,对施工现场和特殊工种岗位安全质量状况按照评估表要求和内容进行评估,逐项对照现场打分。对评估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要责令生产当班管理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1、安全质量评估分值低于70分的,每低于1分对该单位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2、为提高班安全质量评估的客观准确性,施工队跟班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检查验收员的评估情况,并在评估表上签署责任意见,作为对评估准确性的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评估与现场不符项要给以更正,并采取相应措施。凡到现场不对验收员评估进行审核并签字的,一次给予50元处罚。
3、安全质量班评估结果低于70分时,必责令停止生产,进行整改。评估结果与现场实际不符的,一次扣罚验收员50元。
4、跟班管理人员在评估表上拒绝签字的,该班评估按最低级次考核,同时对跟班管理人员扣罚50元。
5、要把班组和岗位安全质量评估结果与各班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挂钩,按照评估结果对各班进行考核。
6、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的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增加事故抢救中的安全系数,同时便于责任追究。经施工队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程序。
一、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监员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安全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并说明事故的轻重程度。调度室根据井下汇报事故的轻重程度,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分管专业领导、安监处长。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协调抢救工作。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汇报制度,杜绝迟报、瞒报事故现象,凡因迟报、瞒报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二、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及时补报。
三、报告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现场总人数、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有人数);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报告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事故性质暂时不清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五、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实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事故汇报分析处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规定和措施。
二、严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事故,一分析。
三、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对隐瞒或迟报的,对当班管理人员给予处罚。
四、及时组织有关事故进行事故分析,落实责任。
五、认真详细地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并形成分析报告及时送到矿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析会,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定的处分或处罚。
8、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较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通过不同形式的检查,来发现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提高施工队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调动全体干部员工为搞好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
严格执行区队自查自纠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4次的安全检查,检查范围为井下所辖区内的各生产环节。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到底动态迎检,严禁出现停产迎检现象。每次检查有施工队区长负责组织,施工队的管理干部及当班班组长参加。每次检查参加人员必须指定地点集合,任何人不准迟到、缺席,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对查出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要求整改,并进行复查。
二、安全奖励
(一)对于在以下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长期实现安全生产的。
2、实现安全目标,工程质量创优级,对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
3、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与“三违”现象作斗争,并帮助后进人员取得明显进步的。
4、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并能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事故发生的。
5、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
6、在事故抢救中,既勇敢又沉着处理险情,对防止事故后果扩大做出贡献的。
7、在遇到紧急情况,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抢救同志和国家财产,为群众公认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8、在安全生产上有革新发明,解决安全技术难题的。
9、在安全生产竞赛中成绩优异或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二)对上述人员的奖励分为: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2、记功、记大功、颁发立功喜报。
3、物资奖励、通令嘉奖。
4、晋升工资、晋级、晋职。
二、安全处罚
(一)对于在以下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给与处罚:
1、不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我矿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2、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处理,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4、工程质量低劣,危及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
5、破坏盗窃安全设施、设备,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
6、因渎职或过失,造成严重安全后果,经司法机关查处未追究刑事责任的;
7、虽然没有造成事故,但确有严重“三违”行为的。
(二)对上述人员的处罚分为:
1、“三违”行为按“三违”处罚制度执行;
2、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3、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4、撤职、待岗;
5、开除留用、开除;
6、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突出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与奖励和经济处罚
9、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标,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职责分工
(1)施工队党支部书记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教育培训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标准。
(2)技术员对本单位安全培训负责,负责煤矿“三大规程”的传达贯彻,认真做好本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传达学习和考试。
2、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方式和方法
(1)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
利用每天的班前会、每周的安全学习活动日或集中时间教育培训学习。足额参加行业组织的专业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采用贯彻学习或互动式、采用每日一题学习活动。
(3)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
采用提前备课,有讲有听有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4、安全培训的效果:
通过安全培训,使全体员工自身业务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增强了自身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并排除现场不安全隐患,做到持证上岗。施工队定期要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奖优惩劣。
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不断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夯实安全基础,根据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经施工队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划措施,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人人争当技术能手活动。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强化职工安全技术技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安全素质水平,构建以职工自律为目标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的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开展措施
1、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坚持每周安全日活动,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职工配有学习笔记,及时记录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岗位技能知识及作业规程等。结合月度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每月一考。
2、安全培训。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选派人员与培训要求相符;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矿统一安排,每年按要求参加一次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新入矿工人及新调整工种的,严格按规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安培中心及矿安培科举办的特殊工种培训和复训工作,确保职工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3、组织青工开展拜师学艺活动,施工队要组织新参加工作的青工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结对子,拜师傅,认真学习实践操作技术,加强岗位锻炼,努力培养各岗位技术拔尖人才。
4、加强岗位之间的互动、使职工在岗位变换之中能够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提倡一职多能、一人多证,开展个人“绝技绝活绝招”活动展示,对矿或上级评定技能尖子能手给予适当奖励,以激发职工学习主动性和大练基本功的积极性。不断满足“一岗多能”,“一人多证”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复合型的职工队伍。
5、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使职工在竞赛中得到锻炼,得到交流和提高。不定期组织各班组成员到先进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容于自我不断强身健体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6、、培训管理。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内容真实齐全,每季度进行补充修改。根据职工队伍变动情况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和培训需求计划。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培训储备制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月度安全技能考核。
7、活动奖罚制度。不按时参加每周安全学习日活动人员,一次给予50元处罚,迟到早退给予50元处罚,记录不及时每少一次罚款50元。不参加每月一考人员给予50元处罚。矿组织的月度安全技能
考核人员不按时参加、不认真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者、成绩80分以下不及格人员分别给予50元处罚。对参加上级培训人员不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的不少于100元处罚,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在上级安全技术技能获奖突出者不少于200元奖励。
11、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的管理力度,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使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现场,经施工队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各班班组长、特殊工种必须在现场进行对口交接。内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方可上井,接班人员方可开工。能够在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不准交到下一班。
2、交接内容: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面是否存在隐患及生产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要全面,记录要清晰,注意事项要明确。
3、接班后,在开工前当班班组长、特殊工种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核实上班交班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并向本班职工说明现场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内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开工,本班对上班存在的隐患处理必须有落实、有记录。
4、施工队三大员负责检查交接记录的填写情况,凡发现有一项与现场不符或漏填,罚责任班组长每人50元。
5、交接记录本要保存完好,不得损坏,否则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班长交接班记录要每天上井后及时汇报到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