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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交接班规章制度意义

医院交接班规章制度意义
医院交接班规章制度意义

医院交接班制度意义

篇一: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医生、医院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医务科负责值班、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和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值班、交接班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相关医技部门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一、医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各科室在夜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1、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交班时交接班医师应一起交接危重病人及有关事项。

3、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及其他需要交班的情况与处理扼要记录于《值班、交接班记录本》。

4、值班医师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及时请上级医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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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6、值班医师因抢救病人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下班,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二、辅助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剂、检验、放射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以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时,应向办公室报明去向并保持通讯通畅,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医疗工作。

篇二:医生交接班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xxx人民医院

一、交接班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对医疗科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

二、医师交接班

1、各科室在行政工作时间之外以及假日期间,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应当根据科室的设置情况,安排医师单独或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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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

2、值班医师在规定的接班时间之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种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生将值班期间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不得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经由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1、每日晨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并安排护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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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做好交接班前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用过物品妥善处理。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4、在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毕交接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四、其他

药剂、检验、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科室根据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完成在班时间内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

行。

篇三:医院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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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医院管理问题

1、医院的规章制度内容陈旧,未及时更新;有的制度缺乏内涵,无约束力,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落实不够。

2、个别医院服务标识欠规范,存在中心、科室、诊室使用名称混乱现象。

3、存在无执业资格人员单独从事医疗工作或医务人员调动工作后未能及时变更执业地点现象。

4、护理人力资源配臵不足。部分医院护理人员缺编,不符合卫生部医院护理人员编制要求。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达不到卫生部1:0.4的最低要求,少数医院比例仅有1:0.16。由于临床护理人员的严重不足,致使基础护理不到位,患者的生活护理靠陪护人员,病情观察不及时,直接影响临床一线护理质量的提高。

设有ICU的医院大部分人力资源配臵不到位,达不到卫生部1:

2.5,

3.0的基本要求。重症监护病房护理人员部分甚至全部未经专业岗位培训, 严重影响了危重患者的救治效果、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5、一些医院未严格按执业许可证审核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特别在生殖辅助技术、整形美容、皮肤性病等领域存在超范围执业现象。

6、医师外出会诊制度落实不到位,主管部门登记记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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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手续不全,会诊费用未按规定上交医院。

7、医院虽建立了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申报系统,但未按规范如实上报。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处理没能进行认真的分析,处罚力度不够。

8、医院院领导研究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次数较少,主题欠明确,措施欠具体。

9、部分医院未能认真落实院长定期查房制度,院长接待日工作未能长期坚持。

10、门诊值班主任制度流于形式,人员落实不到位、职责不明确。

11、部分医院未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医疗信息公示设施。

12、一些医院院务公开未能形成制度化,公示内容、公示时间不能全面落实。

13、医院对医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落实不到位,表现在培训人员较少,培训次数较少,医务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欠熟悉。

14、一些医院没有实行电

话预约挂号或网上预约挂号。

15、门诊分诊、导诊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16、门诊不能为患者提供开水供应等便民服务设施。

17、个别医院布局不合理,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小儿科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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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臵在独立的诊疗区域。

18、未能做到划价、收费、取药“一站式”服务,不能为患者提供信用卡结算业务。

19、门诊正常上班时间未能做到每个专业至少一名专家坐诊。

20、门诊病历书写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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