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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就公务接待工作学校特作出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条例一、接待范围:

上级机关领导、兄弟学校领导和教师、友好协作单位领导,以及学校特邀专家、学者等。

二、接待原则:

1、接待工作必须以有利于工作和事业的发展,以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提: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

、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校内各部门须承担相应的接待任务:

(1)上级部门、兄弟学校主要领导来我校视察、访问、调研或交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接待工作,并协调安排我校主要领导或相关主管校领导接见或陪同。

(2)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副职领导来我校访问、调研或交流,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接待或协调我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并协调安排相关主管校领导接见。

(3)上级部门、兄弟学校下属部门负责人到我校调研、交流,由我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4)需要学校领导参与的公务接待活动,有关部门应提前与学校党政办公室联系,并报送有关书面材料。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分工,提出意见报请校领导批示,并及时将安排情况通知有关单位。

(5)对于重要的访问交流活动,有关接待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三、接待标准:

1、餐饮

(1)餐饮标准:例行公事的一般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10-15元/人(含酒水);一般性业务往来,每餐招待标准为25元-35元/人(含酒水);贵宾或省、市重点项目专家每餐招待标准为40元/人(不含酒水)。早餐一般每人3—5元,一般按下限执行。工作日中餐不用酒,一般情况下晚餐也不安排用酒,特殊情况需用酒由校长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按标准用酒,每餐不超过2瓶。

(2)来客一般均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特殊情况时可安排在校外就餐,但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学校食堂要加强管理,按规定标准优惠,搞好优质服务。

(3)客人接待一般安排工作餐、份餐。根据需要,每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餐饮费用不超过下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份餐,接待部门可安排1—2名人员陪餐。学校名义的宴请,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4)陪餐人员餐饮标准与届时接待的客人标准等同。在客人就餐时,确因工作、服务需要不得离开工作的人员,可安排临时工作餐。其标准为校内每人每天25元,校外每人每天35元。

、用烟

一般情况下来客招待不用烟,学校重大活动需用烟由校长批准,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定标准招待。

、住宿

(1)学校一般不负担来客的住宿费。接待部门可根据客人的要求,主动帮助选择合适的住宿地点。

(2)学校特邀而需负担住宿费的客人,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安排。

、交通

(1)来校客人交通费用一般由客人自理。

(2)特邀而需负担交通费用的客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一般不负担来校客人的观光旅游费用。

、娱乐活动

不为来校客人举行专场舞会,不准用公款包租歌厅、舞厅和从事卡拉OK高消费等休闲娱乐活动。

、礼品赠送

原则上不向客人赠送礼品。对特殊客人需要赠送者,由

校长审定赠送对象及标准,安排党政办公室或后勤服务科落实。一般赠送宣传学校的纪念品,或适量的土特产。

四、接待审批:

1、为有效控制经费费开支,贯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接待部门事先要认真填写“客餐审批单”,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校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填写清楚。专题业务会议或大型活动要事先定好接待计划请示。

、凡以学校名义接待客人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填写“客餐审批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校长批准。

、以部门名义接待客人,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填写“客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呈报校长批准转党政办公室安排落实。承办专题会议或大型活动的接待计划和特殊原因需超标安排者,需呈报校长批准。

、党政办公室为我校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综合协调部门。凡申请使用学校经费接待客人而又被批准者,应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地点就餐、住宿。具体接待工作仍由该接待部门负责。

、学校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用公款进行互相宴请。

五、经费结算:

1、实行一批客人一次结算的办法。由接待部门持就餐

收据和“客餐审批单”到总务科结算报销。对未有“客餐审批单”以及审批计划外部分不予报销。

、就餐收据的审签手续同于“客餐审批单”的审批手续。

六、其他:

1、各有关接待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循接待原则,认真做好上级领导等客人来校接待服务工作。

、学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原则上每期向校长报告一次。对巧立名目、擅自利用公款吃喝的部门及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

七、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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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接待范围 1、来院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 2、联系业务、转送病人的乡镇卫生院同行。 3、被邀请来院讲学授课的专家学者。 4、商谈与医院业务发展有关事宜的来宾。 5、来院考察的外地医疗单位。 6、抢修仪器、设备的院外技术人员。 二、接待原则 1、院办为医院公务接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接待管理,监督职能。 2、严禁私客公待,接待时必须厉行节约。 3、陪客原则实行对等接待,陪客人数一般不超过客方人数。 4、无客餐通知单,未经院长批准的院内外就餐费用由联系人负担。 5、来院抢修、维修设备的院外工程技术人员原则上安排工作餐,设备仪器属业务科室就餐的费用由所在科室支出,属公共部分的由医院列支。 6、院办要加强控制,严格把关,科室负责人要大力支持配合,严格按“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三、接待标准 1、住宿:来宾住宿由院办根据来宾职级及需求安排,院办根据来宾人数提前与宾馆联系订房,协助办理入住手续。 2、就餐:全院统一招待标准一般情况下严格控制在30元/人(包括烟酒),院外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10元,免陪,在院职工加班餐,每人每餐5元。特殊情况需请示院长批准。 3、地点:来宾一律在院内食堂就餐(含制剂室),如有特殊情况(院内食堂客满等)需在外就餐,必须经院长批准,否则费用自理。 ?4、接待用酒水、饮料、水果、香烟等除特殊安排,一般香烟档次控制为18-20元/包;酒水档次为30-40元/瓶。 三、接待程序 1、内部食堂就餐程序 科室负责人申报→院办填写客餐通知单→分管院领导审批→院办安排就餐。 2、院外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长审批→院办安排就餐。 3、科室加班餐原则上由科室申报,院办以餐票的形式核发。 四、餐费审核 1、内部食堂凭就餐通知单和就餐明细单交院办审核无误后报院长审批,审计科按费用的总额的97%予以审核结算,由财务科支付。 2、在院外就餐因特殊 院外就餐的宾馆凭就餐明细单和院办、审计、院长审签单到财务科结算。 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分工和使用范围 1、小轿车、面包车属公务用车由院办统一调度使用。 2、救护车:救护车固定在急诊科值班,负责120出诊,接送分院病人到院本部做辅助检查,运送分院所需物品。

明德小学公务接待用餐工作管理制度

明德小学公务接待用餐工作管理制度 为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区教育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原则范围: 1、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 2、本办法适用学校负责接待部门,一般为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 3、学校公务接待,一般指来校进行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研究等公务性活动。 二、部门职责: 1、“一室两处”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全面负责学校层面的各项接待任务。 2、工会组织、学校队部需要公务接待的,则由“一室两处”决定负责部门落实接待任务。 三、接待地点: 学校公务接待选择的地点,一般为学校食堂或周边地区餐饮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须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办理,如需住宿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务接待审批。明确公务接待任务后,一般先行填写“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审批表”,注明接待对象信息、人数、事由、停留时间、出席领导等,如需用车、住宿、赠送礼品的,应附详细接待方案。“审批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核接待标准后进行备案。接待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务接待,然后补办有关手续。

2、落实接待任务。公务接待工作经审批同意后,则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点、住宿预定、用车安排等具体事宜,一般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落实。 3、接待费用结算。公务接待用餐、住宿、用车等费用,由接待工作负责人签单,报学校负责人签收后,送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凡未办手续或经分管领导批准,而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报销。 4、学校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定期汇报制度,接待情况由学校“两处”负责统计,每学期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五、接待标准: 1、学校公务接待一般以工作餐为标准,每人每餐30元以内;由上级交办的重要接待活动,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酌情增加用餐标准。 2、公务接待中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借接待之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等。 六、其他: 公务接待工作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之事项所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本办法由学校校务会议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发布开始试行。

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扶绥县人民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区、市、县各级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院办公室负责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院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酒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市县级政府来院办理公务的; 3.外地兄弟单位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因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 6.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 (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企业有关人员的,由相关科室向院领导报告,院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院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五)突击性任务确需加班用餐的,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出具就餐审批表,方可吃加班饭。 (六)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原则上安排在医院食堂)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院领导批准。 (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来访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二)接待标准,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厅级人员每桌不超过1000元(人均不超过100);处级人员每桌不超过800元(人均不超过80);科级人员每桌不超过600元(人均不超过60);无行政级别的专家按其职称相应接待;其他来人接待(含单位加班饭)原则上实行工作餐制,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需要安排宴请的,院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接待时不提供香烟,可提供普通酒水。 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应报分管院领导特批,特批比例控制在公务接待总次数的10%以内。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完整版)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应当深入学校、深入老师、深入学生或学生家庭,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参与接待的业务科室凭公函办理审批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或内部食堂。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局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100元。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参与接待的主办科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规定。接待对象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超标准住宿。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出行用车安排集体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XX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XX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及校内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学院、科研机构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对口支援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 纪检监察部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对国内公务接待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校内各单位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严格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所有国内公务接待均需填写审批单,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学院、科研机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联签审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未经审批的公务活动或未纳入公务活动方案的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七条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按以下原则实行对口接待: 1. 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校接待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按照中央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 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政机关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兄弟高校校领导、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来校接待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上述人员来校参加会议活动,由会议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接待。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2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浦江县河道管理站 二0一三年一月 3

2017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奢靡享乐之风的有关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办发[2016]60号)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学校)要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县****机关、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第四条、公务接待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按要求公开,禁止在公务接待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资料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第五条、公务接待应当出具接待公函或文件,无接待公函(文件)的和未经审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第六条、局机关接待到访我局的公务人员,须按照介绍信、公函、文件明确事项,由局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卡(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

用等内容),送分管领导审查并报请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履行接待手续,否则不予接待。未经局办公室安排擅自作主安排食宿的,实行谁签单谁负责,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接待单位是大寨旅行社、铁姑娘饭店、峰豪大饭店、园楼饭店、公路宾馆、七里沟客栈。 第八条、公务接待不得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第九条、接待住宿必须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不得高于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安排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不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同城接待不安排住宿。 第十条、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接待用餐,一律不上高档菜肴以及香烟和高档酒水,以体现地方特色为主,午餐一律不能饮酒。接待用餐除重要活动一律实行自助餐。接待对象在15人以上的按规定标准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或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按规定安排桌餐;确实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

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吉林市儿童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吉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公务接待行为。接待范围包括:来院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被邀来院讲学授课的专家学者;商谈与医院业务发展有关事宜的来宾;来院参观考察的外地医疗单位;经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来宾。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第三条医院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医院公务接待是因医院工作而必要的对外接待,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院长审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医院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 第五条规范接待程序。 医院食堂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办填写客餐通知单→

分管领导审批→院办安排就餐。 院外就餐程序:科室负责人申报→院长审批→院办安排就餐。 第六条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审签,由领导班子所有成员签字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接待清单应当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 第七条建立公务对口接待制度。实行对口接待,院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一般情况由院办负责接待,其他如学术活动、专项检查等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接待。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崇州市白头中学校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学校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需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的思想。 2.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接待的原则。由业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 3.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责尽职的原则。牵头部门、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上级文件规定可执行公务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办法 1.对来我校执行公务的客人,接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合理、节约”的原则,防止“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2.接待工作实行“对口接待”的办法,即业务处室来人来客,由相应科室主要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其他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协调有关事宜。 3.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按级别进行控制。就餐安排工作餐,不安排烟酒。 4.公务接待就餐必须认真详尽的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接待申请单》,由有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严格制止私客公请等现象的发生。

5.接待费结算实行严格的审核报销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健全、申请单没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或项目填写不完备、不真实的,不得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 6.接待级别以被接待人员中职务最高者为准。 7.在接待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向客人赠送财物礼品和纪念品。 四、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原则上来宾在5人以下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在5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确系需要,陪同人员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来宾人员。 五、接待申请及报销程序 申请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到校办领取“公务接待申请单”并填写—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校长批示。 报销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主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公务接待申请单包括接待时间、接待对象、主陪领导、陪餐人数、接待地点、接待标准、承办人员等。 超出《公务接待申请单》规定的接待费用的部分,负责接待的人员要说明超支的具体原因,说不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由负责接待的人员自理。 2016-9-18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格学校管理~规范学校经费支出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三、具体办法及要求 1、公务接待安排: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原则上应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办理。其余涉及部门的接待任务由分管校长或主任接待~同时必须上报校长~报告时要填写招待申请单并说明事由、来宾人数、参陪人员、共计多少人参与等事项。 2、接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 制~原则上午餐在食堂与师生同餐,晚餐不得安排名烟名酒和高档菜肴。 3、参加人员 :严格执行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严禁一宾多陪。上级主管领导来校视察工作~校级干部参与接待并陪同就餐,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参与接待并陪同就餐~其余校级干部可参与接待和陪同就餐。中层干部参与接待和陪同就餐的原则是:与来校检查工作相关的部门中层干部参与~没有工作关系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陪餐。

4支出金额: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5领导审批:办理招待的经办人到学校办公室填写“招待费报销单”~报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审批后方能报销。招待费报销一律实行“三单“合一~即:税票、菜单、公务接待申请单。 无论在何处办理何种招待~都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办理的原则~否则~不予报销。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医院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医院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医院公务接待的自查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为大家了医院公 务接待自查报告范文,快来随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报送部门“三公”经费有关数据的通知》要求,我院对20XX年以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款学习考察及出guo(境)三方面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长效机制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成立了以院长宁兴荣为组长、院委会成员为组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全院"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全院教师会议,分析研究我院"三公"经费情况,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20XX—20XX年我院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款出guo(境)费用 20XX—20XX年我院没有公款学习考察及出guo(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20XX—20XX年我院公车购置运行费用不存在。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学院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 三是加强节约型院园建设。开展“我节约,我文明”节约型院园建设活动,以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办公、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为重点,加强办公室、食堂、教室、实验室等重点部门的检查,增强节约意识,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零接待。 五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一、基本情况 架河镇地处沿淮,位于潘集区的西南部,全镇区域面积50平方米,辖11个村委会,18个党支部,机关在职干部72名,在职村干部62名。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及各级纪委有关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至今未发生一起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促进机关、村党

医院公务接待工作规定

医院公务接待工作规定 月18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工作,节约接待费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来院检查和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教授和工作人员,其工作日程、食宿、用车、购买返程车票等接待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对口业务单位协助。 二、医院的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在医院餐厅进行,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安排。院办公室接到接待通知后,应落实客人到达时间、身份、人数和任务等,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接待人员统一由院办公室调遣,接待工作必须做到着装整齐,热情诚恳,礼貌大方,服务周到,严格制度,务实节俭,讲究方法,注意安全。 三、如需安排住宿的,须经院领导批准,尽量就近安排客人住宿。住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以节俭为原则,不得超标准安排。如需安排就餐的,需有接待公函,并经院领导批准,属上级领导(科级以上)、专家、教授安排接待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其余工作人员(含股级)安排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接待客人不得擅自提高接待标准,特殊情况超标接待须院领导同意。 四、公务接待用餐不得饮用各类洋酒和国产名贵酒,工作日公务接待午餐不得饮酒。 五、接待来客使用车辆,一般只在本地区使用,若需长途用车,需经院领导批准,统一由院办公室调配、安排。 六、一般不赠送礼品,确需赠送的,应本着节约、大方的原则。办公室应提前拟定赠礼数量和品种,报院领导批准。礼品应当以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保证质量、包装精美、便于携带。 七、院办公室应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公务接待中应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严禁超标准接待或用公款接待私客,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把关。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 理若干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教办[2013]12号)精神,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支出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三公”经费是指学校各单位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需要而发生的接待费、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会议费是指学校各单位受上级主管单位委托承办或自行组织召开的各种工作研讨、学术交流等会议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学校公务活动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学校会议活动坚持精简办会、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批复下达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额度和管理要求,实行预算单列项目管理,即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单独列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项目,严格按预算额度控制执行,在经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第五条学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报销,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审核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进行报销,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会议活动无关的费用。学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除按规定进行银行转账外,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章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第六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坚持务实节俭、有利公务、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所有接待应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高标准、高消费。 第七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实行预算归口申报。学校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办)负责党务类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申报,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行政类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申报。 第八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实行审批控制制度。学校各单位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填写接待审批单(详见附件1)(包括接待对象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按照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由接待单位领导审签、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接待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批。学校各单位对无派出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九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原则,经费报销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销时需提供接待审批单、费用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凭据并接受审计。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差旅费、用车费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应按规定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第十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应在校内宾馆进行,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需协助安排用餐的,在接待活动结束之后,协助单位应按标准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安排在校外的,负责接待的单位可以按规定标准安排一次工作餐。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按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具体规定如下: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二条学校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均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学校负责接待的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及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对方单位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三章学校外宾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外宾接待工作应坚持服务学校、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安排接待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外宾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负责在教

贵州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学院(部)、科研机构等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第四条公务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诚恳热情、大方得体、讲究礼仪、细致周到、按章办事、俭省节约的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学校财务

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到统筹协调,使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对等接待、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学校名义的接待一般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安排,相关部门配合。专项工作接待原则上由对口职能部门或学院牵头负责,如需校领导出席,由学校办公室协调。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分级管理 (一)一级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及重要客人来访,原则上由校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二级接待。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的厅(司、局)级领导及兄弟院校的校领导带队来访,由对口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接待,学校办公室协调指导。厅(司、局)级部门主要领导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校主要领导到校交流访问可按照一级接待执行。 (三)三级接待。由学校承办的各类学术性会议、工作对接会、厅(司、局)所属业务部门来访等涉及的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对应职能部门(单位、学院)负责接待。学校各部门(单位、学院)一般不直接邀请校领导出面接待,确需要校领导出面接待的,应提前与学校办公室联系,一般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 (四)外宾接待。境外宾客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负责,参照《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2020-07-18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规范医院的接待用餐工作,本着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待范围 1 、中央及部、省部级领导来视察指导工作。 2 、省、市各厅局、中南大学领导来院检查指导工作。 3 、兄弟院、校及其他友好往来单位的工作联系。 4 、医院扶贫单位、挂钩定点指导医疗单位的工作联系。 5 、医院出面接待的外事活动。 6 、医院领导因公邀请的客人。 二、接待标准 分为工作餐、公务餐、外事餐、贵宾餐四类。 用餐标准: 工作餐早餐10 元中、晚餐各15-20 元/ 人 公务餐早餐15 元中、晚餐各40-50 元/ 人 外事餐早餐15 元中、晚餐各40-50 元/ 人 贵宾餐早餐20 元中、晚餐酌情安排 三、陪同就餐制度 1 、工作餐采用分餐制,一般不安排陪餐人员,特殊情况需要陪餐的,由相关部门安排一人陪餐。

2 、公务餐由主管院领导出面接待,根据具体情况办公室可安排1- 3 人陪餐。 3 、外事餐由分管外事的院领导出面接待,根据具体情况办公室可安排1-3 人陪餐。 4 、贵宾餐由医院主要领导出面接待,其他陪餐人员由院领导指定。 工作餐一律不安排酒水;公务餐原则上中餐不安排酒水,外事餐及贵宾餐安排酒水,由参加接待的主要领导酌情确定。 四、申请用餐程序及审批权限 医院出面的接待工作:党群系统归口党委办公室负责,其他归口医院办公室负责,用餐单位凭书面报告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填写用餐申请单,办公室负责人按接待用餐标准把关审核;特殊情况下医院领导可电话通知党委办或院办公室,事后补填用餐申请单。院内食堂就餐事先无用餐通知的,食堂可拒绝下单。原则上有切块经费的医院职能部门用餐直接由分管院领导签批,经费从医院切块经费中支付,但用餐标准仍受本规定之约束。 事先未经两办负责人同意,超过用餐标准者由具体订餐人或科室承担。未经批准的接待餐费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本着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促进接待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切实提高接待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及要求 (一)归口管理原则 1.上级机关、有关单位(区级以上)直接与医院联系工作的客人或医院邀请的客人,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2.有关单位部门、科室来访的接待工作主要由对应部门、科室负责。 (二)对等、对口接待原则 1.根据宾客的身份、来院目的、要求和内容,本着统一标准,对等、对口接待,分工负责,力求从简,不搞层层陪同。 2.在院长、行政事务部负责牵头的接待工作中,行政系统来访的接待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党务系统来访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重要活动由两办协调共同负责。 3.有关部门、科室负责的接待工作,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接待,并视来宾情况,向医院相关部门领导汇报。接待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确需邀请医院领导出席的,必须

提前一天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联系。 二、接待程序 (一)院长或有关同志接到上级部门或医院党政职能部门来访的来函、来电后,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主任。 (二)行政事务部根据来宾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院领导,听取院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并安排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三)负责接待工作的部门,将接待计划、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向行政事务部报告,重要接待活动报分管院长审定或由院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确定接待计划。 (四)接待的部门、科室,根据需要作好接待准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院领导讲话稿等),填写就餐、住宿申请表格。 (五)相关部门根据来宾要求,协助安排、落实来宾吃、住、行及参观考察活动。 三、接待标准 1.一般维修人员安排在本院食堂吃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 2.市内各单位来人洽谈、联系、指导工作,用餐标准每桌350-500元或者30元/人,最高不得超过60元/人。 3.市外医师、教授来院指导,用餐标准为50元/人。 4.上级部门来人检查、指导工作,用餐标准每桌600-800元或50元/人,最高不得超过150元/人。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公务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宣传学校、介绍学校、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重要途径。为了提高学校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需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的思想。 2、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接待的原则。由业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 3、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责尽职的原则。牵头部门、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1、上级机关领导和人员。 2、系统内部及兄弟单位来校检查及办事人员。 3、全国性、全省性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特邀及与会人员。 4、与学校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三、接待办法 1、对来我校执行公务的客人,接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合理、节约”的原则,防止“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2、接待工作实行“对口接待”的办法,即业务处室来人来客,由相应科室主要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其他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协调有关事宜。 3、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住宿和开餐标准,按级别进行控制。中午就餐,原则上不准喝酒,并在校内安排工作餐。

4、公务接待就餐必须认真详尽的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接待申请单》,购置烟酒,需另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由有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严格制止私客公请等现象的发生。 5、接待费结算实行严格的审核报销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健全、申请单没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或项目填写不完备、不真实的,不得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 6、接待级别以被接待人员中职务最高者为准。 7、在接待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向客人赠送财物礼品和纪念品。 四、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原则上来宾在5人以下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在5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确系需要,陪同人员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来宾人员。 五、接待申请及报销程序 申请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到校办领取“公务接待申请单”并填写—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校长批示。 报销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主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公务接待申请单包括接待时间、接待对象、主陪领导、陪餐人数、接待地点、接待标准、承办人员等。 超出《公务接待申请单》规定的接待费用的部分,负责接待的人员要说明超支的具体原因,说不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由负责接待的人员自理。 衢江区高家镇中心小学 2018年3月

公务接待制度

公务接待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1、上级及有关主管部门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外地市兄弟单位前来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4、其他因工作需要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接待。 二、接待原则 1、归口管理原则: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并负责做好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和审核、结算工作。 2、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3、勤俭节约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三、接待审批程序 1、公司组织的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接待,组织会议及活动的部门要作出接待经费预算,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阅签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2、领导临时安排的接待,接待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办理接待事宜并

补办审批手续。 3、业务科室进行日常公务接待时,需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见附表)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阅签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4、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主办科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公务接待标准 1、招待标准:招待用餐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标60-80元/人;会议餐标30-40元/人;工作餐标20-30元/人,以上餐标均不含酒水,酒水费不超过标准的30%,工作餐原则上不安排酒水。 2、陪餐安排。市领导及各单位主要领导,一般由主要领导出面陪餐,办公室人员参与;其他客人如需要安排陪餐的,应严格控制人数,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或业务科室人员陪同。 3、住房标准。住宿一般安排在定点宾馆。厅级以上干部安排住套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安排住单人标准房,其他人员安排住双人标准房。 五、定点接待 1、按照不同档次确定几个宾馆和酒店,作为来人的定点接待单位。 2、根据来宾级别,由分管领导确定接待单位,办公室具体安排 3、未附接待审批单的凭据一律不予报销。

无假日医院管理制度

无假日医院管理制度 篇一: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门诊出诊管理制度 为规范门诊部医师及专家的管理,减少门诊部及科室双重管理中的交叉和脱节现象,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医院制度的现象,进一步做好“无假日”医院工作,提高门诊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医院各科室门诊每天必须由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科室负责人每月底将下个月每天的门诊排班表(包括专家出诊)发给门诊部主任,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行政人员按照排班表不定期查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次罚200元,第二次旷工,扣除当月奖金。 2、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专家坐诊时间要求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4:00-17:00(冬季),未按时出诊视为迟到,未出诊者视为脱岗。 3、出门诊医师或者专家要按时出诊,因故不能按时应诊者,必须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告知门诊部主任,以便及时提前公示、告知,便于导医人员分诊;在出诊当日无特殊情况不得停诊,更不得擅自离开门诊,一经发现按照脱岗给予处罚。如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患者就诊的情况下,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相应职称医师代为出诊,保证门

诊工作的正常开展,否则视为脱岗。 4、门诊医师在出诊过程中要求着装规范,仪表端正,佩戴胸牌,遵守门诊的言行规范,不得做跟工作无关的事项,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不得跟患者发生口角,如果接到患者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院务会。 门诊部 20XX年8月21日 篇二:医院工作作风管理规定1 县人民医院 工作作风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县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本着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原则,结合医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的工作作风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象,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强化岗位意识 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实施岗位责任制。全院员工都必须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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