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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及其发展评析

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及其发展评析
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及其发展评析

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及其发展评析

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克鲁格曼在经济理论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领域有:垄断竞争贸易理论(Krugman,1979a,1980)、战略贸易理论(Brander & Krugman,1983)、新经济地理(Krugman,1991a)、金融危机理论(Krugman,1979b)、汇率动态变化(Krugman,1991b)和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Krugman,1988)等,其中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和战略贸易理论也被称为新贸易理论,而新经济地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垄断竞争贸易理论的自然延伸。克鲁格曼获奖的最主要原因是分析国际贸易模式和经济活动区位选择。在克鲁格曼的所有理论贡献中,其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影响最大,对当代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因此本文侧重对此进行述评。我们希望通过对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的介绍,梳理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与当代其他国际贸易理论之间的逻辑联系,展示近三十年来国际贸易主流理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基础之上的。同时,我们也将讨论克鲁格曼理论对中国贸易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克鲁格曼与新贸易理论

(一)新贸易理论的产生

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假设有两种产品和一种要素(劳动),将国际贸易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技术的差异。赫克歇尔和俄林(HO模型)把要素禀赋看成国际贸易的基础,其理论本质也是比较优势,只不过比较优势的基础是要素禀赋差异而非技术差异。该模型假设一国利用两种要素生产两种产品,不存在要素密集度逆转,而且市场完全竞争、同类产品同质和规模报

酬不变。在这些前提下,一国将出口密集使用其充裕要素生产的产品。所以贸易主要应该在存在一定要素禀赋差异的国家之间发生,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

但该理论与实际情况具有很大的反差,“二战”后,绝大部分国际贸易是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的横向贸易,而不是发生在有着较大要素禀赋差异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而且大量的贸易是发生在同一行业和同类产品(如汽车,计算机等)之间,是同一产业内同类产品之间的交换。理论与现实存在着巨大的不一致。对此,Helpman & Krugman在《市场结构和对外贸易》(1985)中指出了传统贸易理论遇到的四种困境:(1)不能解释现有的贸易量;(2)不能解释现有的贸易构成;(3)不能解释公司内贸易的作用和现有规模,也不能解释外商直接投资;(4)不能解释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果。这些事实对传统贸易理论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一些国际贸易理论家,通过在贸易理论模型中引进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和差异化产品,彻底改变了国际贸易理论的面貌。在这些理论模型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基于垄断竞争市场结构的规模经济贸易理论和基于寡头市场结构的战略贸易理论。克鲁格曼在这两类文献的发展中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垄断竞争贸易理论的影响力更大。战略贸易理论结论的不稳健性和福利分析的不可靠性使得主流贸易理论家在近年来更加关注克鲁格曼的垄断竞争贸易模型。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最核心的创新就是把规模经济的思想纳入国际贸易。事实上,俄林等人很早就认识到报酬递增可能是国家间发生贸易的一个原因,后来在70年代末,A. Dixit & V. Norman(1980)和

https://www.sodocs.net/doc/cf5933345.html,ncaster(1980)也各自独立地形成了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可以在没有外生比较优势的情况下促进国际贸易产生的思想。但克鲁格曼的成功之处在于将Dixit & Stiglitz(1977)的“多样性喜好”方法应用到国际贸易理论中,从而能够用简单的技巧把规模报酬递增的思想进行模型化。

(二)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主要观点

克鲁格曼的论文《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国际贸易》(1979a)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史上一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文,对近30年来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在规模报酬递增基础上,通过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所特有的垄断性质和竞争性质,他推导出两个重要的市场均衡条件:(1)每个厂商最大化自己的利润,要求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MR=MC),厂商定价采用的是在边际成本上加成定价的方式。(2)当经济利润为正时厂商可自由进入,所以长期均衡时一定有零利润,或价格等于平均成本(P=AC)。由此两个均衡条件,克鲁格曼提出了著名的向上倾斜的PP曲线和向下倾斜的ZZ曲线(参见图1),从而决定了国内均衡水平。

图1PP曲线和ZZ曲线(Krugman,1979a)

上述均衡是内部均衡,不过引入贸易也相当容易。例如,假设两个大小

相同的国家从封闭经济走向自由贸易,由于两国要素禀赋相同,在HO模型中绝对找不到他们之间进行贸易的理由。但是在垄断竞争模型中,贸易的发生将具备其合理性:因为厂商生产差异化产品并出口到另一国家,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助于平均成本的下降;同时由于面对来自外国厂商的竞争,竞争厂商数量的增加能够降低产品的均衡价格。克鲁格曼认为当两个各方面都相同的国家开展贸易时,在贸易方面的效应就像一个国家的人口增大了一倍一样,这对PP曲线没有影响,但会下移ZZ曲线(参见图1)。因此,每种产品的均衡消费量会从c[,0]下降到c[,1],而真实工资(w/p)[,0]会上升至(w/p)[,1]。消费量下降是由于个人将花销分散到更多的产品种类上,而这提高了需求弹性,降低了产品均衡价格,提高了真实工资水平。对于消费者,这只是一方面的收益,与此同时,在自由贸易下两国产品种类的总和将超过贸易前任何单个国家的产品种类数,消费者可以消费到更多的差异化产品,因此将提高福利水平。

克鲁格曼(1979)的模型虽然已经非常简单清晰,但在扩展中仍然有一些麻烦,即使是加入运输成本这样的变动,也可能使得模型的解变得非常复杂。克鲁格曼在其《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与贸易模式》(1980)一文中对这一模型进行了修正和简化,使用具体的CES效用函数,从而使得真实工资不再是消费量的函数。使用了CES函数的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模型几乎成为当代国际贸易主流文献的标准工具,其影响至今不衰。经此变动,图1中的PP曲线变成一条水平线,当发生自由贸易时,真实工资不再变化,企业生产量不再变化,个人消费量下降,产品的种类数与人口数同比例上升(参见表1)。

表1克鲁格曼1979年模型与1980年模型贸易时各变量变化比较

变量真实工资企业生产总量个人消费量商品种类数

1979年模型上升上升下降上升(小于人口比例)

1980年模型不变不变下降上升(与人口同比例)

这一简化使得模型具有了更强的可扩展性,他开始允许两国的规模不对称,并引入运输成本,在此基础上推出了著名的“本国市场效应”:两个国家进行贸易时,规模大的国家将会生产更多数量的产品而且会成为该差异化产品的净出口国。关于“本国市场效应”背后的机理是简单的,由于规模报酬递增和运输成本的存在,生产活动倾向于在规模较大的市场需求附近形成集聚。“本国市场效应”从需求角度解释了为什么一个国家在生产某一特定产品上具有优势。由于较低的价格水平,规模大的经济中人们的福利会相对较高,因为整个消费中只有小部分担负了运输成本。这一结论引起了国际贸易学界至今不衰的研究兴趣。

正如杨小凯和张永生(2001)所言,新贸易理论实际上讲述了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之间两难冲突的故事。一方面消费者有多样性喜好,希望产品种类越多越好,另一方面,从生产者角度看,由于规模经济产品种类是越少越好,因为生产规模的扩大意味着成本的降低,但是市场竞争会去折衷这种两难冲突,达到某种垄断竞争的均衡。而且人口的增加或者通过贸易将会使得规模经济和多样化两难冲突的折衷余地增加,从而提高生产率和产品种类。

(三)新贸易理论的贡献和缺陷

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最大的贡献是提高了理论解释现实的能力,克服

了传统贸易理论所遇到的困境。最明显的就是新贸易理论能够解释产业内的国际分工,很好地吻合了现实中的贸易模式。同时,新贸易理论也说明了许多新兴产业和贸易模式的形成似乎更是一种偶然的机遇,正如海闻(1995)所分析的那样,由于工业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能囊括一行业所有的产品,从而国际贸易成为必然,但是具体哪一国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国家在分工中拥有哪些优势产业,往往取决于分工发生前初始条件的细微差别。而且分工模式一旦形成,优势产业就会由于路径依存而在相当长时间内得以延续。克鲁格曼模型虽然简单,但其中已经蕴含着混沌理论中蝴蝶效应的思想。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还在于他为其后的贸易理论发展提供了一个可扩展的分析框架。

当然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也有一定的弱点,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在克鲁格曼的模型中所有的企业都是一样的,他没有考虑企业的异质性,对贸易开展之后企业之间的“竞争淘汰”效应和“规模变化”效应缺乏很好的解释,所以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有的企业规模会扩大,有的企业会被淘汰,也没有办法去解释贸易开放后由于企业优胜劣汰导致生产效率提高的好处。而这些缺点正好促进了当前新新贸易理论在克鲁格曼理论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另外,新贸易理论不能说明国内贸易向国际贸易转变的内在机制,即既然国际贸易有这么大的好处,为什么要从国内贸易开始呢?新贸易理论提出了“贸易障碍”来解释这种现象,但是模型中没有代表这些障碍的具体变量或参数,所以消费者和生产者永远在一个统一的市场中交易,相互隔离的市场永远不会在均衡中出现,市场一体化和全球化是外生

给定的(杨小凯、张永生,2001),这种缺陷也使得后来杨小凯等人创立了超边际分析的内生化贸易理论模型(Smythe,1994)。

二、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主流理论的影响

(一)新旧贸易理论的综合

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的一个强大优势就在于他的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能够自然地联结融合在一起。我们可以想象有两个国家和两个产业,两个国家由于要素禀赋的不同,在两个产业上分别具有比较优势。每个产业中有很多差异化的产品,两国之间可以基于规模经济进行差异化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产业的比较优势可以不表现为某个产业的只出口不进口,而是表现为出口大于进口的净出口。在这样的一个模型中,H-O体系与克鲁格曼模型就浑然一体了。Lancaster(1980)、Dixit & Norman(1980)、Krugman(1981)、Helpman(1981)以及Helpman & Krugman(1985)都研究了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的综合模型。他们认为新旧贸易理论的综合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用来检验和预测国家之间不同的贸易模式。瑞典皇家科学院认为新旧贸易理论的综合形成了在更广范围内对双边贸易流量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从而允许研究者评价新贸易理论的现实意义。

(二)对新经济地理的影响

克鲁格曼在1979年关于新贸易理论文章的最后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如果由于过高的运输成本和其他障碍使得贸易不能充分发生时会出现什么情况。他考虑到在一个规模报酬递增的世界中要素流动将代替贸易并导致集聚发生的情形,实际上他讨论了当劳动力的流动变得可能时集聚的可能性,这其实就是新经济地理“中心-外围”模型思想的雏形

(Krugman,1991a)。克鲁格曼在他1980年的文章中提出了“本国市场效应”,只要存在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生产要素就会向大的市场集中。在存在Dixit-Stiglitz多样性喜好的情况下,“本国市场效应”一方面使得拥有更多劳动力的地区会有更高的真实工资水平,同时能够生产更多的产品品种,这都会吸引劳动力向已经拥有更多劳动力的地区流动,这种流动可能导致城市的形成,也可能导致发展经济学中早已认识到的“中心-外围”体系的形成。

(三)贸易与增长

新贸易理论对重新思考经济增长起到了重大的启发作用。在传统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的变化往往是外生的。例如H-O体系中的雷布津斯基效应,可以解释要素存量增加导致的经济增长对产业结构和贸易模式的影响。但是对于贸易反过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传统贸易理论少有解释力。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规模经济应该是解释贸易与增长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Ethier(1982)运用Dixit-Stiglitz垄断竞争模型讨论了规模经济和中间品种增加之间的两难冲突。Ethier模型直接促成了后来Romer(1990)以及Grossman & Helpman(1989,1990)发展出的内生增长理论。内生增长理论在垄断竞争框架之下,用差异化的中间投入品代替新贸易理论中的差异化最终品。与新贸易理论中最终品的种类增多会导致更高的消费效用非常类似,差异化投入品种类的增多会导致产出的增加,促进经济的增长。遵循新贸易理论分析的范式,开放贸易后,当所有产品之间包括中间投入品都存在自由贸易,而且知识在国际间自由流动时,贸易会提高增长率并使所有国家获利。所以,从新贸易理论角度看,贸易可以通过差异化中间

投入品的增加影响一个国家的产品创新,从而导致经济增长,当然条件是知识在国际间存在着溢出效应。Grossman & Helpman(1991)对内生增长理论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做过极其深入的研究。内生增长理论和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在技术手段上一脉相承,而Grossman & Helpman(1991)的贸易与内生增长理论则可以被视为动态化的克鲁格曼贸易理论,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对贸易与内生增长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四)新新贸易理论

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中没有考虑到企业的异质性,而企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生产率水平。现实中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进行对外贸易,问题是哪些企业会进行对外贸易呢?而且有些企业进行贸易时,另外的企业可能会选择FDI或者外包等形式,那么每个企业会选择什么样的市场进入模式呢?这些问题都成为新新贸易理论研究的焦点。新新贸易理论也是建立在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基础之上的。这套理论考虑了企业异质性对行业生产率的影响,考虑了契约不完全对企业市场进入模式的影响。新新贸易理论已经并将继续成为继新贸易理论(20世纪80年代)、贸易与增长理论(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和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新经济地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后又一研究热点。标志着新新贸易理论开创的论文包括Melitz(2003)和Antras(2005)等文献,而Melitz模型和Antras模型都是在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模型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现在这一领域出现了大量的文献,在这些文献中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的影子无所不在。

三、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克鲁格曼以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对我国当前国际贸易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国内一些学者对这种启示作用也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探索。雷达和刘元春(2005)认为新贸易理论把自由贸易和国家干预统一到基准模型中了;陆家骝(2008)认为克鲁格曼新贸易理论可能成为未来西方国家实行保护主义经济政策的理论基础。这些判断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影响,很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重视国内市场的培育和重视规模经济的作用,积极引导产业向规模经济发展,这样才能缓冲出口不利时的风险。

然而,将克鲁格曼理论对中国贸易发展的启示仅仅理解为国家干预主义以至贸易保护主义,可能是一种片面的看法。事实上,克鲁格曼自己对新贸易理论被贸易保护主义所“绑架”也颇有微辞。对于中国来说,克鲁格曼理论并不能告诉我们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干预政策,而规模经济和“本国市场效应”的重要也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死死护住庞大的国内市场。但是,克鲁格曼理论可以让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内需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从新的角度理解中国未来比较优势的发展方向。

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能够帮助我们深入认识内需与外需、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之间的辩证关系。目前,有一种看法,认为扩大内需对企业来说就必然意味着减少出口。然而,在规模经济存在的情况下,内需与外需并不一定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反而可能是相互促进的。根据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提出的“本国市场效应”,对于存在规模经济的产业,内需大的国家往往可以在出口贸易中具有优势,成为该产业的净出口国,

庞大的国内市场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优势的来源。

更为重要的,克鲁格曼理论可能对分析我国今后比较优势的演变提供新的思路。中国拥有巨大的劳动力资源,按照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观点,一般认为我国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经济能够迅速发展,就是因为我们采取了遵循我国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林毅夫,2002)。但是根据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特别是其中的“本国市场效应”,我国日益增大的国内市场会促使规模经济的形成,会使得很多企业超比例地集聚在中国,从而形成这些具有规模经济的产品的净出口。如果我们把各产业分成两类,一类是规模经济明显的产业,一类是规模经济不明显的产业。那么,今后中国有可能会在规模经济明显的产业部门形成比较优势,从而形成出口规模经济明显的产品,进口规模经济不明显的产品的贸易格局。

传统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有可能会被规模经济的比较优势所取代,而且这种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我国现在一些工业制成品(机电产品)出口迅速上升,很多人发现这种现象很奇怪,因为机电产品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与我国现有比较优势不符合,单纯用传统理论中的雷布津斯基效应也很难解释。Rodrik(2006)认为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超过了我国人均收入所能解释的程度。很多学者用FDI、国内外增加值和加工贸易等来解释这种现象。我们认为克鲁格曼垄断竞争贸易理论中“本国市场效应”可能是导致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因为机电产品有着较强的规模经济效应,中国国内市场规模的扩大促成了这类产业在中国形成了集聚,使得我国在这些产品上面具有了规模经济的比较优势,而且这种优势正在超过传统的比较优

势。因此,克鲁格曼的理论对我国比较优势的转变有着重要的启示,中国也许会越来越成为很多具有规模经济产品的出口大国,而有着传统比较优势的某些产品(如纺织品)的出口或许会减少。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当前次贷危机中中国面临的制造业出口困境是暂时的。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绪论 三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1: 1.2003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增长,贸易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2.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一步改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比重进一步上升。 3.一般贸易进口快速增长,加工贸易保持平稳发展。 4.中国贸易出口地理方向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美日欧为主要出口市场。 5.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加大。 问题2: 1.对外贸易额: 2003年的对外贸易额快速的增长。全年进出口总额达85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1%。其中出口额4384亿美元,增长34.6%;进口额4128亿美元,增长39.9%。 2.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出口产品结构有所调整,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增长较快。机电产品出口额达227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4.8%,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11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6%。 3.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首先我国产品的主要市场仍旧以发达国家或地区为主体,2003全年对美出口9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2%;对欧盟出口722亿美元,增长49.7%;对日本出口594亿美元,增长22.7%;其次,邻近或边境国家或地区仍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如2003年我国对东盟出口309亿美元,增长31.1%;对韩国出口201亿美元,增长29.4%;对俄罗斯出口60亿美元,增长71.4%。 4.对外贸易依存度: Z=(X+M)/GDP×100%=8512×8.27/116694=60% 第二章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 三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1: 保护贸易只有在未引起别国的报复行为时才有可能达到保护的目的。但是很显然意大利的保

护贸易引起了关税大战,法国同样采取了关税保护手段,至使意大利的优势产品难以外销,引起了国内经济的动荡,不仅没有达到保护的目的,反而使国内经济严重下滑。 问题2: 中国当时的保护主义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中国工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8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长期的保护,没有竞争的压力,再加上体制等其他因素,致使中国的大部分国有工业企业的生产效率严重低下,影响了中国工业经济的发展。 第四章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三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1: 中国一直在努力使自己的法律与WTO的精神相衔接,加入WTO后,对中国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修订,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都能符合WTO的规则。自1997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后,在2001年经过了修正,年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使得我们反倾销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后又于2004年3月31日作了相应修改,并于2004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作为我国反倾销方面的专门法规,在反倾销调查的实体和程序上,规范了我国反倾销的调查制度,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该条例与欧美等国的反倾销法律和WTO的反倾销协议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 1.目前的反倾销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效力有限,一旦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就无法适用。从长远看,应将反倾销条例上升为法律,这也是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 2. 目前我国反倾销条例相对于欧美等国的反倾销法律和WTO反倾销协议来说,显得较为简单,可操作性较弱,有待根据实践进一步完善,以便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国情,保留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裁量权。 3.反倾销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目的在于当国外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并且给中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的情况下,可以运用规则来保护自己。对国内企业来讲,自身应具备实力,同时通过法律规则来规范市场。问题2: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学》案例分析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 答:①③⑤属于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及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满足一下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或者其他承保危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第二,必须是船方、货方或是其他利益单方面的损失。①③⑤都是由于火灾导致的,而火灾是意外的、偶然的,并且只是船方单方面的损失满足单独海损条件。 ②④属于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就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的损失。②是为了灭火而使货物受损,④是为了使船舶恢复航行而采取的行动,二者都符合共同海损的定义。 2.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 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 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合同并不成立。合同成立有连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和接受。A公司的发盘是有效发盘,但B公司的回函并不构成接受,B公司虽然表明其接受发盘,但其声明中的“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与A公司所说“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并不一致,这意味着回函是还盘,而还盘使原发盘失效,自己成了新的发盘。既然B公司并未作出接受,那么合同就不能成立。

国际贸易理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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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教学目的] 对外贸易依存度的计算、影响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因素分析 [案例资料] 2008年东莞全市宏观经济数据: GDP :3710亿元,增长14%;财政总收入 600.8亿元,增长11.36% ;进出口总额1133亿美元,增长6.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0268元,增长1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2418元,增长7% 。 2009年东莞市宏观经济数据: 2009年东莞GDP 3763.2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771.77亿元,下降3.7%;第三产业增加值1976.50亿元,增长15.1%。人均生产总值56590元,增长10%。2009年三大产业结构比重调整为0.4:47.1:52.5,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升5.6个百分点。2009年全市进出口总额941.55亿美元,下降17.0%。其中进口总额389.86亿美元,下降18.4%。出口总额551.69亿美元,下降16.0%,降幅比年初收窄16.1个百分点,但自11月份起当月出口同比增幅由负转正,11月同比增长 1.6%,12月增长17.2%。 [案例分析要求] 1.根据资料,计算东莞市2008、2009两年的对外贸易依存度; 2.根据上述计算,分析东莞外贸依存度波动(上升、下降)的主要原因,要求结合当时国内外背景; 3.对外贸易依存度的上述波动,对东莞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 [案例分析参考资料] 1.陈宪、张鸿:《国际贸易》,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张二震、马野青:《国际贸易学》南京大学出版社 3.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4.姚曾荫主编:《国际贸易概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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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第三版)(ZK028C) 第一章导论 1、【164096】(单项选择题)在国际贸易中,由商品进口国和出口国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对第三国来说,叫做()。 A.总贸易 B.有形贸易 C.直接贸易 D.转口贸易 【答案】D 2、【164097】(单项选择题)在国际贸易中,商品交换国之间从事的纯粹的商品交换,不含任何加工成分,这种贸易称为()。 A.一般贸易 B.加工贸易 C.直接贸易 D.转口贸易 【答案】A 3、【164099】(单项选择题)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属于()。 A.转口贸易 B.无形贸易 C.总贸易 D.有形贸易 【答案】B 4、【164102】(单项选择题)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于()。 A.1995年1月1日 B.1993年1月1日 C.1994年1月1日 D.1996年1月1日 【答案】A 5、【164104】(单项选择题)第八轮多边关税及贸易谈判又被称为()。 A.乌拉圭回合 B.东京回合 C.尼克松回合 D.狄龙回合

【答案】A 6、【164124】(单项选择题)某年世界出口货物贸易额为1.6万亿美元,进口货物贸易额为1.7万亿美元,该年国际货物贸易额为()。 A.0.1万亿美元 B.1.6万亿美元 C.1.7万亿美元 D.3.3万亿美元 【答案】B 7、【164133】(单项选择题)GATT是下列哪个组织的缩写()。 A.世界贸易组织 B.世界银行 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D.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答案】D 8、【164121】(简答题)为什么需要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正式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 【答案】(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仅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生效的临时协议,并不是正式生效的国际公约。从传统的法律和组织来看,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众多国际机构中级别最低的一个,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仅是一个政府间的行政协议。 (2)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各缔约方同意临时接受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法律义务,这就使一些国家以此为理由,在自己的贸易立法或政策制定中时常偏离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义务,削弱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权威性。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不能适应国际经贸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是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仅管辖货物贸易,而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还不受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约束。 (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做出决策时要求所有缔约方“完全协商一致”,只要有一个缔约方不同意解决争端专家小组的仲裁结果,则该解决争端专家小组的报告就不能通过。因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很难在公正、客观基础上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本身的规则对缔约方之间的贸易争端做出裁决。 (5)《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各缔约方在经济贸易利益关系调整过程中妥协的产物,是一个“软法律文件”。 9、【164106】(多项选择题)下面属于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有()。 A.关税 B.配额 C.许可证 D.海关估价 E.政府采购 【答案】A,B,C,D,E

全国及浙江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历年案例分析题

全国及浙江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历年案例分析题 1.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①1500箱货物被火烧毁;②8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③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④拖船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试分析:以上损失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一考通第200页。(2001年10月)答案:(1)题中②、④、⑤属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某些额外费用。 (2)题中①、③属单独海损。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承担。 2.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002年1月浙江省试卷) 答: A与B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因为: (1)合同成立必须是一方发盘另一方作出有效接受。 (2)而B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因A在原发盘中规定的装运日期是:“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而B在接受中把它变为“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对装船日期的变更视为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3)即使A不作任何答复,合同也是不成立的。 3.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合同规定:“半数价金有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为什么? 答:买方无权拒付余数货款。因为: (1)CIF条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由买方负责。 (2)CIF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已提供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就应按规定支付货款。(3)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到货时付清”,只是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的规定,而不是以到货为付款的限制性条件。 (4)合同规定另一半货款是在货到目的港时支付,而货未能到达,则应按一般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时间之后一段合理时间内,由买方支付另一半货款。 4.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90天。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T/R)向银行借出单证。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他原因倒闭。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及处理措施。答案参见一考通第217页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Ps:这是国际贸易ppt上的案例汇总,大家也可以去看课件! 第四章案例一 中国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我方应负责赔偿。 ?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售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 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 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第五章例题1 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小五金)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每箱重量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 费为4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试计算该货物的运费。 GAGGAGAGGAFFFFAFAF

计算方法 (1) 查阅货物分级表。门锁属于小五金类,其计收标准为W/M,等级为10级。 (2) 计算货物的体积和重量。 100箱的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100箱=2.4(立方米)。 100箱的重量为:25*100箱=2.5(公吨)。 由于2.4立方米小于2.5公吨,因此计收标准为重量。 (3) 查阅“中国-东非航线等级费率表”,10级费率为443港元,则基本运费为: 443*2.5=1,107.5(港元) (4)附加运费为: 1,107.5*(40%+10%)=553.75(港元) (5)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100箱门锁,其应付运费为: 1,107.50+553.75=1,661.25(港元) 例2:典型的计算班轮运费题 从我国大连运往某港口一批货物,计收 运费标准W/M共200箱,每箱毛重25公斤, 每箱体积长49厘米,宽32厘米,高19厘米, GAGGAGAGGAFFFFAFAF

国际贸易 案例分析含答案

(第七章) 问题1:本案例是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 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租船订舱,所以,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处理不当,自然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因此,在FOB术语下成交的合同,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慎重规定,订约之后,有关备货和派船事宜,双方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船货衔接。 在此案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在装运期临近时,卖方电告催促买方派船接货,但买方仍没有及时派船接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并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问题2:本案中我方公司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后来从有利于交易的角度出发,我方公司未行使解除合同之权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也是适当的。如果行情发生了变化或其他原因使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时,我方当然可断然行使解除合同之权。[案例2] 问题1:卖方完全有权利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问题2: (1)CIF条件成交,是象征性交货,卖方交单就完成了交货责任,而无需保证到货。(2)CIF条件成交,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损害和灭失,越过船舷后的损坏和灭失属于买方的责任。 (3)CIF条件成交,是单据买卖,只要卖方提交了全套合格单据,买方就应该凭单付款。所以,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拒付货款,是没有道理的。 第八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1.(1)仲裁应裁定卖方赔偿买方600英磅;虽然合同中规定的品质以具体规格来表示,但卖方后又向对方寄送样品,并且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的做法使得卖方的交货变成了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交货,卖方交货必须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与样品一致。 卖方有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这不排除买方的复验权,买方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水平%的检验证明,向买方提出了索赔600英磅的要求,是合理的。 (2)从本案例中,我们应吸取如下的教训: ①凭样品交货是严格的交货方式,不易轻易采用; ②寄送样品的行为要注意,如不凭样品成交,应注明为“参考样品”或“仅供参考”。2.(1)我公司一方面应抓紧时间更换包装,如不更换,可能会造成违反合同,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和客户再进行沟通,争取让对方负担更换包装的费用,或让其承担一部分;还可做好仲裁或诉讼处理的准备,让对方付出违反合同的代价。 (2)我方公司应注意,在包装条款的制订上,应更为详细。如买方提供包装,应规定提供包装的最迟时间,迟于规定的时间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另外,如不能按时提供包装,卖方有权自行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3)对客户提出的合同变更,如案例中公司代表的意见应以书面的方式确认。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 [案例1] 我方的做法属分批装运,将导致银行拒付的结果。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复习及答案

收付案例 1、我国某公司向日本某商以D/P (即期付款交单)见票即付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 见票后90 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 A 银行代收则可接受。请分析日方提出此项要求的出发点。 答:日商提出将D/P即期改为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迟付款,以利其资金周转。而日商指定A银行作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为了便于向该银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取经济利益。在一般的远期付款交单托收业务中,代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轻易同意付款人借单的。该日商所以提出通过A银行代收贷款的原因,定然是该商与A银行有既定融资关系,从中可取得提前借单的便利,以达到进一步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 托收属商业信用,对卖方收款有一定的风险。在我方出口业务中如采用D /P托收结汇方式,应争取即期付款条件,如无特殊情况或对客户资信情况很有把握,一般不应接受远期D/P条件。 2、某外贸公司与某美籍华人客商做了几笔顺利的小额交易后,付款方式为预付。后来客人称销路已经打开,要求增加数量,可是,由于数量太多,资金要是周转不开,提出最好将付款方式改为D/P AT SIGHT(即期)。当时我方考虑到D/P AT SIGHT 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去付款赎单,就拿不到单据,货物的所有权归我方所有,因此未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全面调查,就以此种方式发出了一个40’货柜的货物,金额为3万美元。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借口资金紧张,迟迟不去赎单。10天后,各种费用相继发生。考虑到这批货物的花色品种为客户特别指定,拉回来也是库存,便被迫改为D/A 30天。可是,客户将货提出之后,就再也没有音信。到涉外法律服务处与讨债公司一问才知道,到美国打官司费用极高。于是只好作罢。出口公司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如下现象应引起注意:1:客户在开始时往往付款及时,后来突然增加数量,要求出口方给予优惠的付款条件如D/P、D/A或O/A(OPEN ACCOUNT)。如果出口公司答应客户条件,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出口公司在接受客户D/P条件后,客户没有付款赎单,反而提出D/A30天。出口应考虑到D/A的风险和后果。 3、如同意对方的D/A条件,则应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全面调查。在确定其付款能力和信用的基础上做出选择。 3、中方某进出口公司与加拿大商人在1995年1月份按CIF条件签订一出口10万码法兰绒合同,支付方式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加拿大商人于同年5月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我方正在备货期间,加拿大商人通过银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投保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15%。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请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开证行不得拒付。理由如下: 1)根据跟单信用证国际惯例,在受益人向通知修改的银行表示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 2)我方对信用证修改书并未表示接受,故原证条款仍然有效,开证行不得

4新国际贸易贸易理论

第四章新国际贸易理论 一、名词解释 1、产业间贸易 2、产业内贸易 3、规模经济 4、规模报酬递增 5、外部规模经济 6、内部规模经济 7、规模经济理论 8、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一、名词解释 1、产业间贸易,是现代贸易的有效组成部分。它是指属于不同部门的商品的交易。 2、产业内贸易,是现代贸易的有效组成部分。它是指属于同一部门的商品的交易 3、规模经济,指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产生单个企业的生产效率的显著改进或生产成本的大幅节约,它是规模报酬递增结果的货币表现。 4、规模报酬递增,指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产生的单个企业的产出水平的更大幅度的提高。 5、外部规模经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首先提出的经济概念,它是规模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单个厂商由于相关产业内的生产相同产品的其他企业的规模扩大所获得的生产成本的节约或生产效率的提高。 6、内部规模经济,也称垄断竞争,是规模经济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是经济学家张伯伦首先提出的一个经济概念,即指生产差异化产品的单个厂商由于自身生产规模的扩大所获得的生产成本的显著节约或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 7、规模经济理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当部门内贸易替代部门间贸易成为主导性的贸易形式时,贸易理论家为探讨部门内贸易与规模经济之间的关系而建立的贸易理论。该理论的研究方式决定与贸易收益判定这类基本贸易问题。 8、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弗农发表于1966年的《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提出,试图对如下现象进行解释,即作为技术创新产品的知识密集型产品,均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里创造发明的,而且随着产品标准程度的提高,该产品的生产于出口逐渐由原发明国转向其他国家。 二判断题 1、印度软件生产与出口业集中在班加罗尔的现象可用内部经济来解释。 2、当规模经济发生在行业水平而非单个企业水平时,这种规模经济被称为内部经济。 3、汽车换汽车的贸易被称为产业内贸易。 4、国家间收入的相似性越大,贸易的可能性越大。 5、部门间贸易的相对重要性依存于国家间经济结构的相似性。 6、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贸易可以降低出口国消费者可利用的价格。 7、在波特的竞争优势论中,一国竞争优势的发展可分为:要素推动阶段、投资推动阶段、创新推动阶段、财富推动阶段。 8、迈耶在比较优势动态模型中指出,“比较优势梯子”最下端是一种创造的比较优势。 9、产业间贸易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利用规模经济。 10、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创新产品的技术已扩散到国外,创新国要面临国外的竞争。 11、国际贸易新理论的两个基本前提是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的市场结构。 12、波斯纳的技术差距论认为,需求滞后的长度主要取决于两国的收入水平差距和市场容量差距,差距越小长度越短。 13、波斯纳的技术差距论认为,技术差距也是国家间开展贸易的一个重要原因,贸易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技术差距的长短。 14、中国的丝苗米与日本的电子宠物之间的交换称之为产业间贸易。 15、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首先成功推出了一种新产品,则这种产品将在该国经历整个生命周期。 16、内在规模经济是指厂商的平均成本随着其自身规模的扩大而下降。 二.判断题 1、错 2、错 3、对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10、错 11、对12、对13、错14、对15、错16、对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全国自学考试《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计算题与案例分析练习及答案 以1990年为基期,2000年某国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为70%,进口价格指数为110%,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为160%,计算净商业条件和单因素商业条件,并诠释结果 答:净商业条件=(Px/Py)×100%=63.6%.单因素商业条件=(Px/Py)×Zx=70%÷110%×160%=101.8% 2002年,某国对外商业依存度为0.8,而该国当年的办事商业总数为1000亿美元,货物商业总数为800亿美元,出口总数为1200亿美元,计算该国当年GDP以及商业升水 答:GDP的进出口总数/0.8=(1000+800)÷0.8=2250(亿美元)进出口总数=进口总数+出口总数,进口总数=1800-1200=600(亿美元)商业贸易顺差额=1200-600=600(亿美元) 某国2003年办事商业总数为1000亿美元,货物商业总数为2000亿美元,此中办事出口总数为600亿美元,进口总数为400亿美元,货物出口总数为800亿美元,进口总数为1200亿美元,该国GDP为3600亿美元试计算该国商业升水和对外商业依存度 答:商业升水=(600-400)+(800-1200)=- 200(亿美元),贸易差额对外商业依存度=1000+20003600=83.3% :假定以1990年为基期,2000年出口价格指数为80%,进口价格指数为110%,出口商品数目指数为140%,计算该年的净商业条件和收益商业条件,并诠释结果 答净商业条件=(Px/Py)×100%=80%÷110%×100%=72.7%收益商业条件=(Px/Py)×Qx=80%÷110%×140%=101.8%诠释:该国净商业条件恶化,但由于出口规模扩张,因而扭转出口商品价格相对进口商品价格变化所处的不利场合排场,而且使该国的进口能力提高了1.8% 假定某国净商业条件以1995年为基期,1980年出口价格指数降落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那末这个国家1980年的净商业条件是多少?说明了啥子问题? 答:该国1980年的净商业条件是;95%/110%*100%=86.36%, 由于该国1980年的净商业条件N<1,这说明在以1950年价格为基期的条件下,出口商品价格的均等变化相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均等变化处于不利职位地方,即该项国出口商品价格上升幅度低于进口商品价格的上升幅度或出口价格降落幅度大于进口商品价格降落幅度,以是我们称该国商业条件恶化了. 合约划定由我方供应某商品60000打,每打车CIF西欧某港价为1.8美元,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累计为5000美元,投保钱数为发票钱数的110%,保险险别为水渍险和战役险该商品至该港口的水渍险费率为0.3%,战役险费率为0.4%,问我方净收益多少美元(FOB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题 1.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撤消合同,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2.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3.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4.某公司以DES条件进口一批药材。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日期做好受领货物的准备,却于合同约定交货期的7天后收到货物,经查证是海上风暴太大导致轮船无法按时到达。因此,该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5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该公司以此为由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 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

5.某公司以EXW条件买进一批茶叶,在受领货物时发现茶叶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据此公司拒绝提货和付款。问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 6.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其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请问卖方行为是否合理?

7.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问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是否合理? 8.我国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起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得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主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的损失。 我方是否可以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而拒绝买方索赔?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作业 课本81-83页案例分析: 1、何谓倾销?在何种情况下,国际社会才允许进行反倾销? 答:(1)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 (2)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美国政府所做的倾销和实质性损害的裁决,存在着哪些不公正的内容? 答:(1)在初裁结束后,2名投反对票的委员任期届满,离开了美国贸易委员会,没有保证在裁决过程中人员的固定性,使得中国在终裁中胜诉的可能性大为减少。 (2)美国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计算倾销幅度时使用的正常价值不是依据中国实际的生产成本,而是将中国生产的投入量—“生产要素”乘以“替代国”印度的价格作为成本推定出的正常价值。 (3)裁决缺乏实际调查的可信度,在实际数据上没有真正体现出中国的定尺中厚钢板对美国相关工业造成的损害。 3、中国政府为何要通过中美两国政府的中止协议解决这一贸易纠纷?

答:(1)中国政府意识到,此案进行到终裁已无胜诉的希望。 (2)利用美国政府急于与中国政府达成中止协议,同时美国钢铁业对中国可能在终裁时获得较低的倾销率的顾虑的机会,为维护自身利益做出正确的决定。 (3)当时中国还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中止协议,有利于中国贸易保护。 4、中国的钢铁企业应该从该案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1)在应对该类反倾销案件中,要取得有利的结果需要工贸联合、上下团结、统一应诉。 (2)提高和完善产品规格和质量,确定质量取胜、循序渐进的出口策略是避免遭到反倾销起诉并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关键。 (3)加强自律的同事应逐步建立产品生产、消费及价格变化的预测分析系统,对可能发生的贸易争端提前预警及时制定相应对策。(4)应诉的结果,仍需要出口企业认真保持,只有全面完成了中止协议争取的数量,才能真正保持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份额,为企业出口创造更高的效益。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概述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典、新古典、新贸易理论以及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四大阶段。 古典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等假设为前提,强调贸易的互利性,主要解释了产业间贸易。 二战后,以全球贸易的新态势为契机,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从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等角度解释了新的贸易现象。 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则以专业化分工来解释贸易,力图将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统一在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框架之内。 [编辑] 一、古典国际贸易理论 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世纪中叶,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古典贸易理论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说明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和利益分配。 [编辑] (一)重商主义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出现了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的国际贸易观点,也称贸易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其核心是追求贸易顺差,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 重商主义认为,财富的唯一形式即金银,金银的多少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而获得金银的主要渠道就是国际贸易。通过奖出限入求得顺差,使金银流入,国家就会富裕。 [编辑] (二)重农学派 17世纪下半期,在法国出现了反对重商主义,主张经济自由和重视农业的思想,形成了重农学派(physiocratic school),其创始人是弗朗斯瓦·魁奈(F.Quesnay)。 重农学派的核心思想是主张自由经济,包括自由贸易,他们认为“自然秩序”(包括自由贸易)是保证市场均衡和物价稳定的重要机制。[编辑] (三)绝对优势理论 18世纪末,重商主义的贸易观点受到古典经济学派的挑战,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生产分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贸易的绝对优势理论。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附答案)

1.要看如果经过协调不成必须经过的法律机构在哪里? 那就是当地的法律为主!如果是美国签合同,在美国起诉就是美国法律,如果是香港公司在香港起诉就是香港法律,但是一般如果合同还没有签字也没有起诉的问题! 2.美国公司无这种权利.独家代理是指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独家代理某项商品权利的方式.委托人在指定地区,不得委托其他代理人.委托人在特定地区和一定期限享有代销指定商品的专营权.本案中,美国公司经改进后的商品与指定商品仍为同类商品,所以,美国公司应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香港A公司,而无权将该商品的经营权给予A公司以外的另一家公司. 3.在寄售方式下,商品寄售前的有关费用应由寄售人(即我方)承担.寄售方式的特点是:①寄售是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②寄售是一种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 ③寄售人与委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售关系;④货物出售以前的所有风险,由寄售人承担.因而,寄售费用应由我方承担. 4.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期货交易者在购进(出售)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出售(购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卖期保值是指卖期保值者根据现货交易情况下,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同,然后再以多头进行平仓的做法.本案中某食品进出口公司于1997年8月以225美元/公吨的价格收购200公吨小麦,并存入仓库随时准备出售,根据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该公司应做卖期保值才可以避免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 5.A公司应反省一下,为什么会造成如此被动局面? 1.对客户的样品没有做仔细研究,就简单地认为自己可以生产或从其他地方购买,以致确认客户的定单。

2.对于客户特别重要的货物,应该给予重视。因为客户将样品从国外带到中国交给A公司订做,S公司确认可以生产,最后却没有生产出来,客户当然感到十分失望。要是换成其他产品不能完成,或许客户会勉强答应不至于取消合同。 3.根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重大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取消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本案的卖方已构成重大违约(数量不足),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 6.1)、失误在于该类农产品交货时,样品与实物肯定有差异,既然已经规定水分、杂质等含量,样品已经不具参考价值,而且更加不应该电告对方“成品与样品相似的”; 2)、合同中已经规定产品具体规格、成分,且未约定凭样品交货,可以不予以赔偿; 3)、理论上是这样说,但实际业务中,不太会因为600英镑的钱,跟客户弄个闹翻天;一般也会在承认差异的情况下,适当给予补偿。 7.首先是要求在货到后60天验货,客人并没有提出异议,所以我方需承担的责任不大,但是为了长期的贸易合作,并且我方留样也出现了问题,所以和客人商量少陪一些但是不是赔偿60%,同时客人如过不同意,那么召回折扣处理 8.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般对货物进口都实行严格的监管,如进口商申报进口货物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符,进口商必然受到询查,如属到货数量超过报关数量,就有走私舞弊之嫌,海关不仅可以扣留或没收货物,还可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由于我方的失误,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给进口商带来麻烦。 9.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4.3 双重质量担保案例(案例讨论)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花生一批,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货物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低7%。 问: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答:(1)此案例是凭卖方样品交易,在合同中应定名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但允许卖方交付某些商品的质量指标在一定的幅度内有变化,在之前要约定一定幅度的品质公差。在本案例中卖方在达成合同后,有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此举有欠妥当,应当在双方商定品质条款时,可加订“交货品与样品大体相同或相似”之类的条文,以避免争议和便于履行合同。同时本案例涉及两个质量担保:合同担保,样品担保。合同规定最低含油量不低于44%,杂质不超过1%,样品担保允许5%偏差,但是7%已超过,尽管此样品担保是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允许5%偏差。同时买方出具品质比样品低7%的证明,卖方则认为买方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情。如果卖方拿不出留存样品,也要赔偿600英镑。

(2)我方应该理赔。 凡以样品表示成交商品质量并以此作为交货一句的,则为凭样品买卖,我方已寄给卖方样品,则为样品担保,同时双方已订立合同,则为合同担保。所以我方不可以以货物非凭样成交理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4.9 冻羊肉案例(讨论) 我国某公司向科威特出口冻羊肉20吨,每吨FOB价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吨。结果我方按22吨发货,但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拒绝。 问:原因何在? 答:《公约》第37条和52条对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数量时有明确规定: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数量机动幅度的选择,应视成交条件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定,本案例采用FOB成交,应由派船接货的买方来选择。同时本案例虽然规定数量可增减10%,即为22吨,但国外按时开来的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按照ucp500规定,受益人(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仅要做到“单证相符”,还要做到“单单不得互不一致”二本案例单表明为 8800美元,则单据不符,导致银行拒绝信用证支付也是极为普遍的现象。简单来说,单据总金额为8800美元,超过了信用证的金额,而信用证的金额在没有约数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超证支付的。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案例计算题复习资料汇总

案例计算题复习资料 一、案例分析题 1、英国A商于5月3日向德国B商发出一项要约(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5天内回复有效,B商于收到该要约的次日(5月4日)上午答复A商,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A商当日收到答复,但A商发现所售商品市场行情趋涨,于5月7日下午致电B商,要求加价。B商不同意。A商将货物高价卖给其它人。 请问:合同成立吗?B商怎么办? 答:合同成立,A商发出的是实盘,B商在有效期内答复,答复构成接受,合同成立。 B商可通过各种途径要求A商赔偿损失,包括法律途径。 2、我某进口公司从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此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⑴开证行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我方要求开证行拒付,实质为撤消信用证,不可撤消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消。开证行在单据相符时必须付款,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⑵根据UCP600的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撤销,开证行在卖方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时必须付款,而不管货物是否与合同相符,因此我方无权要求开证行拒付;⑶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交易,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就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是单据交易,与货物品质无关,有关品质不符,我方应该直接向进口方提出索赔。 3、、我某外贸公司以CIF价成交一笔出口业务,我方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将货物装上船,并取得了全套合格的单据,及时办理了保险,然后通知买方货已发出。但货物在途中遇到风暴,产生了部分货物损失,而风暴延误了到货期。国外买方认为,在CIF贸易术语条件下,是由卖方投的保险,所以所产生的损失应该由卖方负责,于是向我方索赔。希望你运用所学的贸易术语的有关规定,对该事例进行合理的分析。 答:CIF意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它是指卖方负责按照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装货上船。此外,卖方必须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国际贸易的发展及现状

国际贸易的发展及现状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国际贸易理论起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古希腊、古罗马的经济思想中已包含对外贸易的内容(色诺芬《经济论》,主张鼓励外国人来希腊从事贸易活动,使雅典成为国际商业中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关注国际交换中的“正当价格”)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典、新古典、新贸易理论以及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四大阶段。 古典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等假设为前提,强调贸易的互利性,主要解释了产业间贸易。 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产生于18世纪中叶,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古典贸易理论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说明了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结构和利益分配。(一)重商主义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出现了重商主义的国际贸易观点,也称贸易差额论(晚期重商主义),其核心是追求贸易顺差。重商主义认为,财富的唯一形式即金银,金银的多少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唯一尺度,而获得金银的主要渠道就是国际贸易。通过奖出限入求得顺差,使金银流入,国家就会富裕。(二)重农学派17世纪下半期,在法国出现了反对重商主义,主张经济自由和重视农业的思想,形成了

重农学派。重农学派的核心思想是主张自由经济,包括自由贸易,他们认为“自然秩序”(包括自由贸易)是保证市场均衡和物价稳定的重要机制。 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古典经济学逐渐形成,在新古典经济学框架下对国际贸易进行分析的新古典贸易理论也随之产生。 古典与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都假定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这与当代国际贸易的现实也不相吻合,二战后,以全球贸易的新态势为契机,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从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等角度解释了新的贸易现象。 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则以专业化分工来解释贸易,力图将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统一在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框架之内。新兴古典经济学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兴的经济学流派.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依托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新框架,将贸易的起因归结为分工带来的专业化经济与交易费用两难冲突相互作用的结果,从而对贸易的原因给出了新的解释思路,使贸易理论的核心重新回到分工引起的规模报酬递增,是一种内生动态优势模型,是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统一的模型,是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统一的模型,能够整合各种贸易理论,是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国际贸易理论也趋于完整,当前,国际贸易的现状是国际贸易总额不断上升,贸易分工也由水平化与垂直化不断发展,分工不断细化。货物贸易依旧是处于领先位置,但服务贸易的比重也不断上升。贸易也呈现出一体化趋势,各国不断组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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