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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注塑车间管理制度

注塑厂规章制度2014-09-16 注塑培训为了规范注塑厂的工作秩序,提高公司生产的整体规范化,使注塑生产及品质管理正常运作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品,提高生产效益目的,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奖励制度:

一、超产奖励制度

1、在生产进入正常稳定的情况下,由领班填写生产工艺参数表,设定注塑周期,按11H 计算班产定额。

2、完成班产定额的标准:

A、不良率在5 %以下,成品率在95 %以上。

B、当班产品加工完成经品检人员检验合格。

C、由定额人员独自加工完成。

3、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品质部签字的生产首件样,加工

完成,按规定数量包装无少装或多装现象。

4、超产标准:在完成班产定额基础上,超出部分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具体数量为计算超产奖金的有效依据。

5、计算方法:完成11 小时定额产量,超出的数量为超产,超产数量除以每小时定额产量为相应工时,每小时按5 元标准计算。

6、每班由领班统计超产奖数据,操作员、品检员确认签字交行政核算。

7、在生产中因产品质量、模具、机床等问题而需要调整工艺参数、暂停维修的情况由领班如实记录原因及误工(待机)时间,待机时间内应安排相应工作,确认不能再开机,员工应放假。

8、在生产中无任何故障维修的情况记录下,达不到班产定额者将按实际产量计算工时。

9、连续20 天获得超产奖励的机台员工其成绩将是加等级工资的一项重要的依据,当班领班

奖励50 元。

10、工艺参数表每30 天更新一次,定额班产重新核定合理的数量,注塑周期的延长或缩短应在24 小时内报主管变更班产定额。

二、创造奖励制度车间员工符合以下所例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经老板、管理员评定,确实可行、有效的;

2.从事有益于生产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

I *. 一,

贡献者;

3.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车间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三、功绩奖励制度

车间员工符合以下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车间有显着贡献的特殊行为;

2.对提高本车间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3.对本车间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

5.敢冒风险,救护车间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车间的楷模,有益于车间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四、评比奖惩制度

提高执行力,从“跟进”开始,每月对员工(产能数量、质量、成本、时间、行为、责任、

生产作业指导书》所要求加工的部位

纪律等)进行考绩评分(详见“员工绩效评价表” ),总评得分在前三名且 60 分以上者给予 奖励( 50、30、20 元),并在评比专览公告,后三名且得分低于 60 分者给予处罚( 30、20、 10 元),连续 2 个月倒数第一名者辞退。

五、奖惩措施及结果一律在当月员工奖惩专栏内公布, 个

月奖惩。 处罚措施 一、员工处罚措施: 1、所有员工上班必

须准时,不能迟到、

早退、旷工: 钟罚

款 10 元;15 分钟

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厂处理(早退同旷工论处) 一天,推迟三天; 次;被代打卡者罚款 30 元/ 次,不得涂改工卡,需要签卡的由领班或主管统一签卡,若私自 签卡或涂改工卡者罚款 50 元/次; * 所有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衣、佩带厂牌,仪表端正,严 禁穿托拖鞋,违反者罚款 10 元/次; *上班要提前 10-20 分钟到达,参加班前会议及培训。

2、由当班领班统一分配人员,技术员监督管理各区域的机台生产及员工的工作情况,所有 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安排,不服从或无理取闹者罚款 50 元/ 次,严重者给予开除 ,凡开除者扣 40%工资。

3、所有员工上班时间不准谈笑,不可围堆聊天、勾肩搭背、串岗、睡觉或私自离厂与工作 无关的私事,无人代班时离机不得超过 10 分钟,并要知会同机台人知道你的去向,违者罚 款 5-50 元/ 次。

4、在工作岗位上不允许有吃东西及手插口袋、 闲逛之等现象, 若因有事需离岗 20 分钟须经 领班同意,超过 30 分钟未写请假单者记旷工处理。

5、严禁任何人员用工具或其它东西敲打或划伤工作台或机台,不允许任何员工在厂区内闹 及打架,所有员工不得在厂内抽烟。如有违者一律罚款 50-100,并解雇。

6、车间内非技术人员严禁乱动机器设备及更改成型条件,若有违反且造成事故者一律罚款 50-100,解雇。所有员工在操作机器时,如机器出现故障必须通知技术员或领班解决,不可 私自调动机器,违者罚款 50 元 /次。

7、在作业过程中: *严禁任何员工因操作较忙而把良品放进不良品箱内,有此现象罚款 50 元/ 次, *对品质把

握不准的产品暂放一边,请教技术员和 QC 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罚款每次 10元。*所有员 工作业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或相关资料作业,如违反工作程序或违规操作所造成退货, 论其情节罚款 10-100 元。 *不允许留长指甲及戴戒指操作加工产品,更不允许手拿铁器开 模取产品,严禁水口落地,垃圾乱扔,违者罚款 50 元/次。 *吃饭时要轮换,且不得超过 30 分钟,领班安排好接机准备。 8、 停机换模时,作业员应立即清理好各种备件(加工工具、治具)交与领班处,包装材

料、不良品及水口要及时整理并摆放到规定的存放区;同时保养机台,彻底清除机台上灰 尘、油污及清扫清洗地面,保持所有机台范围之清洁,违者罚款 5 元/次。

9、 机台换模或停机后开机时,技术员要及时将相关文件(如作业指导书、机台说明书)和 表单(如模具保养表、成型条件表等)挂在工作台上,并填写好机台看板,否则罚款每次

10 元。

10、 机台停机不生产时, 由上下模员抹除机台看板上的标示, 换上停机牌并将工作台上的文 件、表单及风枪等用具收起存放,否则罚款每次 10 元。

11、 加料员、打料员、技术员严禁坐在机台上闲聊,应随时检查设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及维护工作区域“ 7S',绝不允许在办公室或其它地方偷闲,否则罚款每次 10元。

若当月无生产绩效奖时, 则累积到下

*凡迟到 1-5 分钟罚款 5元; 5-15 分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扣除六 ; * 请假三天以上推迟发工资,旷工 *所有员工必须打卡,不能打连卡,不能代人打卡,代打卡者罚款 50 元/

14、要按要求爱惜使用脱模剂、手套、砂纸、碎布、标签、笔、工具及报表等消耗品,不可 挪用到它处乱写、乱扔,发现一个即开罚款单 10-50 元;脱模剂、手套、笔要以旧换新。

15、产品入库由生产文员和领料员负责,要快速,不能拖拉,以确保当班产品正确入库,否 则罚款每次 10 元。

16、所有员工下班前也应做好交接工作,清洁好各自机台卫生, 好领班有权指示当事人重做,不服者罚款 20 元 / 次。

17、早上产品入库在9点钟完成,9点半钟前完成给 DVB 送货,下午5点10分前完成给DVB 送货,否则罚款每人每次 二、管理人员处罚措施:

1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车间管理人员应做好上岗引导工作,主要是对该工种的工作流程、 操作技能问题处理方式及周边环境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后, 应从多方面进行辅导, 重点关注 其产品的质量和操作的熟练程度。此项工作由领班、主管负责,出现问题,领班、主管罚款

20-50 元;

2、 车间管理人员有责任确保车间生产、劳动纪律符合规定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出车间; 对车间现场应规划工器具和物料流转的区域, 做好定置管理; 督促清洁人员和操作工人做好 车间卫生, 保证现场整洁规范, 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标识清楚,违反上述内容 罚款 10-50 元。

3、 车间管理领班、检验人员、技术员、加料员、领料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

前 20 分钟到岗,检查与沟通各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要求,保证无任何遗留问题得不到监 督和解决,若因错误交接或遗漏交接造成交期延误者论其情节罚款 10-100元; 4、 如果产品在入库或出库后出现大批量报废或返工,是由于作业人员工作疏忽或失误造成 的时,一切后果由当班作业人员、品检、领班、主管等承担。返工工作由直接作业人员在正 常工作时间外完成,并不计算加班费,并视情况赔偿损失!

5、 如果产品在入库或出库后出现包装数量不准确,物料名称与箱内产品不符,作业员,品 检,领班均要承担责任,第一次罚款每人 10元,第二次 20元,依此类推。

6、 技术员应随时将模具摆放整齐有序,标识明确,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如出现急需时 找模具浪费时间,上错模具,损坏模具,将按轻重原则,罚款 10-1000 元。

7、 领班,技术员应积极主动了解机台运转和产品质量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设备和工艺 问题。严禁以粗暴的态度处理员工或检验人员的协作要求,违者每次罚款 10-50元。 8、 技术员在模具更换,设备维修应及时清理现场所用的材料和金属废弃物,通知员工和清 洁工对现场进行清理, 换下的模具应运送到模具存放处, 不得留放在车间现场, 否则罚款每 次 10 元。 9、 进行班组会议时,所有员工不得缺席,会议由各领班组织,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纪 律、机台与模具机台保养、品质、产能、成本节约等相关事宜及上一工作日生产存在的问 题、完成状况和当日生产任务以及生产中注意事项; 主管每周至少参加两次班组会议, 否则 罚款每次 10元。各班组和车间大会记录须保留一周以上,以便检查。

10 、主管应结合车间人员、机台、料等状况对订单进行评审,注明实际交期,如果对评审后 的订单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主管,领班将处以罚款 100-200元;若有问题导致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完成, 领班需及时填写生产异常单, 要求写出异常原因, 改善对策,处理结果及处 理时间内延误的产量,

在尽短的时间内经主管和经理审核后交 PMC , PMC 与客户沟通后,

12、技术员在接到领班的工作指令后, 次 10 元。

13、上模员在上模至正常生产时间为 分钟完成,否则罚款每次 10 元。 应立即做好一切准备及安全检查等工作, 否则罚款每 45 分钟以内完成,特殊模具必须在 60

整理好货物摆放,如做得不 10 元。

1、作业中要严格依照“作业指导书” “操作说明书”及“参考检验标准书”和首件样品等作 业,领班与技术员巡机时应即时指正不良现象, 并如实反应生产情况及作业员的工作态度等。

2、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品质异常须即时反映给技术员、品管或领班,便于及时改善。

3、当品管员在巡检中发现品质异常时,技术员与作业员应依照品质要求互相配合进行处 理,遇有品质争议时应向领班反映。

4、 在规定的时间(1H )内出现品质问题的产品,由本机台作业员返工后方可下班,如一个 月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种产品同一个问题 (加工自检疏忽) 被客户退货的机台, 本机台 作业员一律承担退货的相关损失。

5、 当班作业中产品加工或自检不得力被 QC 判退者,下班后自行返工,同一问题若再次判 退者罚款 10-50 元处分。

6、 在生产过程中, 领班、 技术员均应监督管控各作业用料,发现浪费现象要即时批评指正, 严重者给予其 10-50 处罚,以杜绝浪费。

7、 要按要求爱惜使用手套、碎布、标签、工具及报表等消耗品,不可挪用到它处乱写、乱 扔。 8、 加料员加换料时均要认真核对工单及料桶的原料颜色确认无误后才可加料,若因加错料 浪费原料及影响产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 50-100 元罚款或解雇处理。

9、 正常生产中,因加料异常或电源的断开造成停机烤料者,追究其责任并作 罚。 10、 不良品及水口应放在指定的水口箱内,材质不可混装,更不准扔在地上影响回

收率。

11、 透明料、特殊料应即时粉碎, 按要求按比例拌原料后直接上机生产, 若因粉料失误造成 材质混错或碎料不干净(如堵射咀)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料房责任人 50-100 元处罚。

12、 清洗料管的料头, 要分小压平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 可回收的料头由技术员或加料员按 材质分开包装放在料房,废料头由打料员在下班前磅好重量后堆放在废料处。

13、 凡客户要求退货,需有 PMC 接到的《品质异常报表》 ,品质主管对《品质异常报表》 中的内容进行判定,并要生产经理和李总签字同意后,方可通知原料仓管员办理退货手续, 没有如上手续任何人不得随便退货,发现一次,罚款 50-100 元,并要求立即纠正。

14、

车间的产品, 只有成品仓管员和入库员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提产品出车间,

其它任何人不 能带产品出车间,保安应加强管制,违反者,责任人,保安均罚款

50-100 元。 15、 值班QC 要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严重质量问题要 开《品质

异常联络单》 ,当班领班要签字确认,并及时处理。

四、“7S'管理处罚措施: 1 、车间过道上不允许放任何物品,所有物料要在指定区位存放并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 放,保持整体美观 ,每天要清理走所有生产产品 ,不能滞留车间 ,发现一次 ,主管将罚款 50 元, 领班 30 元,入库员 20 元.

2、 机台现用包材要规定数量堆放,不得随便存放在操作台旁,需放整齐,并标识清楚。

3、 产品要按规定的位置摆放,相应机台所生产的良品应按相应的机台号暂放,若高度超出

时应搬运待入库区。

如能延期,将不受处罚。

11、产品数量严格按照生产订单数量 (普通产品可多生产 5%,丝印喷油产品可多生产 10%) 生产,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反映, 超出订单数量, 主管、领班将承担超出数量价值的金额。 12、每日的《入库单》在 9 点半前要交致 PMC 处,《生产日报表》经注塑主管审核后 前要交致生产经理处,未能及时交出,每次罚款 5 元(主管承担) 。

13、因为要协助仓库卸货、发货,没有及时派人或装卸拖拉,除了处罚员工(每人每次 元)外,领班同样受罚(每次 三、品质与物控管理处罚措施: 10 元)。

9 点半 10 50-100 元处

4、车间卫生要随时保持干净,若小件产品、胶袋及隔板等不慎掉在地上,机台作业员要及时拾起,严禁乱扔(如标签,纸等)杂物,通道和放货区要随时清扫干净,各机台卫生由本机台人同随时打扫。

5、机台表面灰尘和油污由本机台人员每天在下班前擦拭,地面油污由清洁工清扫,随时保持车间整洁。

6、换料时要将所剩原料包装妥当并贴好标签,备料后不允许一个机台旁有两种颜色的料;同时清扫地面及机台上的灰尘和料粒。

7、各种工具(如扳手、吊环等)使用完后要及时旧原位存放,不生产的模具要及时运回模具储存区并摆放整齐,标识清楚。以上规定希望大家自觉执行,凡未标明处罚措施的项目,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10-100 或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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