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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环保管理标准

班组安全环保管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基层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直属各生产单位班组。

第二章班组安全环保组织标准

第三条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厂和作业区安全环保工作指令和要求,对班组安全环保工作负全责。

(二)布置生产任务同时,根据劳动环境和员工的身体、情绪、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环保工作。

(三)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厂、作业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员工正确操作,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文明生产。

(四)组织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技能,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五)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以及长休人员、伤愈人员、长期外借人员的复工岗位安全教育。

(六)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作业区负责人,并积极组织初期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与调查、分析,落实防措施。

(七)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当班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做好交接和记录。

(八)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始终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九)教育、监督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十)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第四条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班组长、安全员应熟知本班组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预防控制措施,掌握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管理知识,定期参加安全环保培训。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员工安全通则》。

第七条班组分散作业时,区域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八条顶岗作业派遣工、外用工一并纳入班组管理。

第三章班组安全环保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第九条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安全、环保管理要求,或制定班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人手一册。

第十条班组要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环境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对规程或规定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凡上级下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学习,认真遵照执行。各类操作证、票、表,在班组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班组应经常组织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检查员工安全环保规程掌握情况,对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等进行抽查,每月每人不少于1次,做好记

录。

第十三条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四章班组现场安全环保管理标准

第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应齐全可靠,加强维护和保养,严禁擅自拆除、停用。

第十五条环保设备、设施应加强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处理,控制和预防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的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废弃管理,各类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现场各类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

第十七条辨识班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建立班组的危险源基础档案,绘制本班组各岗位工序流程图、区域平面布置图,标注班组重点控制的危险源点(★)、重要环境因素(◆)和以往事故点(▲),图表统一格式,在明显处悬挂。

第十八条落实班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编制《点检表》,定期点检。

第十九条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环境因素更新辨识,制定控制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基础档案,修订《点检表》,并组织岗位人员学习。

第五章班组安全环保教育标准

第二十条安全环保教育容为:

(一)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二)班组的概况和工作围,作业现场特点、岗位间衔接安全、卫生、环保注意事项;

(三)岗位危险区域、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事故、职业危害和控制预防措施,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四)岗位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控制预防措施,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五)岗位、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设备设施、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设备设施使用与维护方法;

(七)岗位应急预案、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急救方法、疏散路线、应急处理等;

(八)上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安全教育要求:

(一)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级、作业区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总计不少于24学时,其中班组级培训课时不少于8学时。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组织。

(二)班组应根据班组安全教育的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班组级岗前培训教材,按教材组织实施,培训教材应不断补充更新完善。

(三)新员工班组培训后闭卷考试,满分为合格,不合格者需复试。培训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表,随试卷存员工安全档案。

(四)新员工培训合格后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师徒双方安全责任,落实一对一管理和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一般岗位学徒期为3个月,重大风险岗位人员学徒期6个月。新员工学徒期在师傅指导下学习操作,学徒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五)岗位人员调整工种、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六)对休假一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事故及险肇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八)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九)班组顶岗作业的派遣工、外用工安全教育纳入正式工管理,随岗位培训,并建立外用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班组接待参观、考察人员时,应进行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和引导。

第六章班前会标准

第二十三条班组接班前应组织班前会,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班前会主要容: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及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二)交代作业危险因素、环境因素,防事故措施,详细布置安全环保工作,区域作业要明确负责人。

(三)根据季节特点和不同时期员工的思想倾向,合理分配工作,讲解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四)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及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五)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第七章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第二十五条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并做好

记录;

第二十六条班组安全活动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总结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布置下周工作;

(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及会议精神;

(三)系统学习、抽考厂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

(四)查找班组作业围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五)分析发生的违章(事故)原因并吸取教训等,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七)定期更新岗位危险源辨识;

第二十七条班组安全活动应有主题、有发言,上级统一布置会议主题的,应统一落实主题活动。

第二十八条班组安全活动应全员参加,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应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做好有关记录。

第八章班组安全环保检查标准

第二十九条班组长、安全员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

第三十条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

用。

第三十一条班组长、安全员应每班次对本班组危险源进行点检,填写点检表,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班组安全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应采取措施整改,并记入隐患台帐,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做到当班整改的,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做好上下班交接。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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