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600万元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Y=16.5+(30.1-16.5)/(1000-500)×(600-500)=19.22(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大于.l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l.039%的收费率计算改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数×专业工程复杂系数×(1-n%下浮比例)建设工程监理费主要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组成。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

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及上下班交通费; (4)公用设施使用费。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报刊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令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监理单位属科技服务类,应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4.利润 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由于监理单位是高智能群体,监理服务是高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监理单位的利润应当高于社会平均利润。 工程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因此,在工程概、预算中要单独列出。

监理取费标准(670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 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 年5 月1 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 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 价费字479 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发包 人有权自主选择监理人,监理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 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可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协商确定奖励监理人。 第八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 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 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直线内插法计算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直线内插法计算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说明: 1、X 1、Y 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 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万元)之间,则对应于600万元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发改价格[2007]670号 Y (收费基价) Y 2 Y Y 1 0 X 1 X X 2 X (计费额)

注: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监理费计算方法 一、取费基价标准 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监理费)计算书

(一)公式: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二)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以北师大工程为例)本工程预算投资额为2883万元,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算额为2883万元。 (三)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采用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计算额收费基价 1000万元万元 2883万元 X万元 3000万元万元 本工程计算为为2883万元的收费基价X计算如下: X=+-/(3000-1000)×(2883-1000)= 2、调整系数计算: 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进行填报。 (1)投标文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高程调整系数为.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万元)

监理收费文件(670号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5月1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

施工监理费基价计算公式

施工监理费基价计算公式 内插法计算 施工监理费基价公式: X为工程造价 1. 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公式:(X)×3.3% 2. 造价500万元为16.5万元 3. 造价在500—1000万元公式:16.5,0.0272(X—500) 4. 造价1000万元为30.1万元 5. 造价在1000—3000万元公式:30.1,0.024(X—1000) 6. 造价3000万元为78.1万元 7. 造价5000万元为120.8万元 8. 造价3000万—5000万为78.1+0.0214(X—3000) 9. 造价5000万—8000万为120.8+0.0201(X—5000) 10. 造价8000万元为181万元10000万元为218.6万元 11. 造价8000万—10000万为181+0.0188 (X—8000) 12. 造价10000万—20000万为218.6+0.0175(X—10000) 13.造价20000万元为393.4万元—40000万为393.4+0.0157(X—20000) 14.造价20000万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士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3. 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l; 海拔高程2001 一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一350Om为1.2;

14. 海拔高程350一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 500 16.5 2 1000 30.1 3 3000 78.1 4 5000 120.8 0 8000 181(O 6 10000 218.6 7 20000 393.4 8 40000 708.2 9 60000 991.4 lO 80000 1255.8 l l 100000 1507.0 12 200000 2712.5 1 3 400000 4882.6 14 600000 6835.6 15 800000 8658.4 16 1000000 10390.1 注:计费额大于(l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l(039,的收费率计算改 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型专业调整系数 1(矿山采选工程

监理服务费取费一览表(新标准)

监理服务费取费一览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件,按直线内插法计算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序号 投资额收费基价 序号 投资额收费基价 序号 投资额收费基价(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50016.531350088.775616500150.9 260019.2232360090.91626600152.9067 370021.9433370093.0456********.9133 480024.6634380095.186********.92 590027.3835390097.315656900158.9267 6100030.136400099.45667000160.9333 7110032.5374100101.585677100162.94 8120034.9384200103.72687200164.9467 9130037.3394300105.855697300166.9533 10140039.7404400107.99707400168.96 11150042.1414500110.125717500170.9667 12160044.5424600112.26727600172.9733 13170046.9434700114.395737700174.98 14180049.3444800116.53747800176.9867 15190051.7454900118.665757900178.9933 16200054.1465000120.8768000181 17210056.5475100122.8067778100182.88 18220058.9485200124.8133788200184.76 19230061.3495300126.82798300186.64 20240063.7505400128.8267808400188.52 21250066.1515500130.8333818500190.4 22260068.5525600132.84828600192.28 23270070.9535700134.8467838700194.16 24280073.3545800136.8533848800196.04 25290075.7555900138.86858900197.92 26300078.1566000140.8667869000199.8 27310080.235576100142.8733879100201.68 28320082.37586200144.88889200203.56 29330084.505596300146.8867899300205.44 30340086.64606400148.8933909400207.32

监理收费计算方法

收费计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Y= Y1 + ×(X-X1) 说明: 1、X 1,Y 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 区段值;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到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600万元计算额的收费基价: Y (收费基价) X (计费额) Y2 Y Y1 X1 X X2 Y2-Y1 X2-X1

Y=16.5+(30.1-16.5)÷(1000-500)×(600-500)=19.22(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基价(万元)备注 1 500 16.5 3.3% 2 1000 30.1 3.01% 3 3000 78.1 2.6% 4 5000 120.8 2.4% 5 8000 181.0 2.26% 6 10000 218.6 2.18% 7 20000 393.4 1.96% 8 40000 708.2 1.77% 9 60000 991.4 1.65% 10 80000 1255.8 1.57% 11 100000 1507.0 1.51% 12 200000 2712.5 1.36% 13 400000 4882.6 1.22% 14 600000 6835.6 1.14% 15 800000 8658.4 1.08% 16 1000000 10390.1 1.04% 注: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执行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算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发改委建设部取费标准670号文件_(注:发改委建设部监理取费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_)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 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监理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总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旋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

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1.O.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4 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 安装工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资额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 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 1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依据: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费概算编制办法》 1.2《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国家发改委2007-07-26发布。 2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 2.1电力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1) 2.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表 3.5.3.3-2标准计算 表3.5.3.3-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标准(万元/km)

2.3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安装工程费×2.15%。——(2) 2.4变电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3) 费率按照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计取 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2.5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1.93%。 ——(4) 2.6电力工程监理费在个工程阶段的比例为:勘测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 阶段85%,保修阶段2%。 例如:平原地区110kV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5km,其中同塔架设线路5km,试计 算监理费。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0.6万元/ km×10km+0.75万元/ km× 5km=6+3.75=9.75万元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9.75万元×150%=14.625万 元。 其中勘测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3%=0.43875万元; 其中设计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10%=1.4625万元;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85%=12.43125万元;其中保修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2%=0.2925万元。

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670号)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 号)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50016.5 2100030.1 3300078.1 45000120.8 58000181.0 610000218.6 720000393.4 840000708.2 960000991.4 10800001255.8 111000001507.0 122000002712.5 134000004882.6 146000006835.6 158000008658.4 16100000010390.1 注:本表为施工监理收费基价,监理费按内插法计算,如工程造价为 6000万元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如下:120.8+( 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 万元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6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 年 3 月 30 日颁布, 5 月 1 日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 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 定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479 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00 七年三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直线内插法计算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 (1121 21X X X X Y Y Y Y -?--+ = 说明: 1、X 1、Y 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 1、Y 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 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 为对应于X 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于600万元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万元) (22.19)500600(500 10005 .161.305.16=-?--+=Y Y (收费基价) Y 2 Y Y 1 12 X (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注: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 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监理费计算方法一、取费基价标准

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监理费)计算书 (一)公式: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二)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以北师大工程为例)本工程预算投资额为2883万元,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算额为2883万元。 (三)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采用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计算额收费基价 1000万元30.1万元 2883万元 X万元 3000万元78.1万元 本工程计算为为2883万元的收费基价X计算如下: X=30.1+(78.1-30.1)/(3000-1000)×(2883-1000)=75.292 2、调整系数计算: 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进行填报。 (1)投标文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办法

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1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依据: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费概算编制办法》 1.2《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国家发改委2007-07-26发布。 2电力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 2.1电力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1) 2.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表 3.5.3.3-2标准计算 表3.5.3.3-2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标准(万元/km)

2.3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安装工程费×2.15%。——(2) 2.4变电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3) 费率按照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计取 表3.5.3.3-1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2.5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1.93%。——(4) 2.6电力工程监理费在个工程阶段的比例为:勘测阶段:3%,设计阶段10%,施工阶段85%,保修阶段2%。 例如:平原地区110kV架空线路工程,线路长度15km,其中同塔架设线路5km,试计算监理费。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0.6万元/km×10km+0.75万元/km× 5km=6+3.75=9.75万元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9.75万元×150%=14.625万元。其中勘测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3%=0.43875万元; 其中设计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10%=1.4625万元;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85%=12.43125万元; 其中保修阶段监理费:14.625万元×2%=0.2925万元。

监理费计算方法

监理费计算方法 一、取费基价标准 序号计算额(万元)取费基价(万元)备注 1 500 16.5 2 1000 30.1 3 3000 78.1 4 5000 120.8 5 8000 181.0 6 10000 218.6 7 20000 393.4 8 40000 708.2 9 60000 991.4 10 80000 1255.8 11 100000 1507.0 12 200000 2712.5 13 400000 4882.6 14 600000 6835.6 15 800000 8658.4 16 1000000 10390.1

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监理费)计算书 (一)公式: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 (二)计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以北师大工程为例)本工程预算投资额为2883万元,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算额为2883万元。 (三)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采用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计算额收费基价 1000万元30.1万元 2883万元X万元 3000万元78.1万元 本工程计算为为2883万元的收费基价X计算如下: X=30.1+(78.1-30.1)/(3000-1000)×(2883-1000)=75.292 2、调整系数计算: 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进行填报。 (1)投标文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监理取费标准

附: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1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 2 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监理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_1

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 1)x1、x 2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1、y2为对应于x 1、x 2的收费基价;x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为对应于x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公式为: y=y1+(x-x1)(y2-y1)/(x2-x1) 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2345万,计算其收费基价。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1000万(收费基价为30.1万)与3000万(收费基价为78.1万)之间,则对应于2345万计费额的收费基价 y=30.1+ (78.1-30.1)(2345-1000)/(3000-1000) =30.1+32.28=62.38(万)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50016.5 2100030.1 3300078.1 45000120.8 58000181.0 610000218.6 720000393.4 840000708.2 960000991.4 10800001255.8 111000001507.0 122000002712.5

134000004882.6 146000006835.6 158000008658.4 16100000010390.1 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收费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2-02-08 点击次数:807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 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监理人,监理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四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

工程监理费取费标准及组成部分费是指委托单位对工程实施建立工作所需的费用,不同工程,取费标准不同。计算公式如下:监理费=(监理费计算基价万元×取费系数)万元×高原系数×专业系数×专业工程复杂系数×(1-n%下浮比例)费主要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组成。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其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及上下班交通费; (4)公用设施使用费。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报刊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 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令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监理单位属科技服务类,应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4.利润 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由于监理单位是高智能群体,监理服务是高技能的技术服务,因此监理单位的利润应当高于社会平均利润。 工程监理费是构成工程概、的一部分,因此,在工程概、预算中要单独列出。

施工监理费基价计算公式

内插法计算 施工监理费基价公式: X为工程造价 1.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公式:(X)×3.3% 2.造价500万元为16.5万元 3.造价在500—1000万元公式:16.5+0.0272(X—500) 4.造价1000万元为30.1万元 5.造价在1000—3000万元公式:30.1+0.024(X—1000) 6.造价3000万元为78.1万元 7.造价5000万元为120.8万元 8.造价3000万—5000万为78.1+0.0214(X—3000) 9.造价5000万—8000万为120.8+0.0201(X—5000) 10.造价8000万元为181万元10000万元为218.6万元 11.造价8000万—10000万为181+0.0188 (X—8000) 12.造价10000万—20000万为218.6+0.0175(X—10000) 13.造价20000万元为393.4万元 14.造价20000万—40000万为393.4+0.0157(X—2000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士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海拔高程2001m以下的为l; 海拔高程2001

一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一350Om为1.2; 14.海拔高程350一4000m为1.3;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 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 1 500 16.5 2 1000 30.1 3 3000 78.1 4 5000 120.8 0 8000 181.O 6 10000 218.6 7 20000 393.4 8 40000 708.2 9 60000 991.4 lO 80000 1255.8 l l 100000 1507.0 12 200000 2712.5 1 3 400000 4882.6 14 600000 6835.6 15 800000 8658.4 16 1000000 10390.1 注:计费额大于.l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l.039%的收费率计算改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建设工程监理取费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建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

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由于监理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