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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极致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管理操作说明

(精编)极致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管理操作说明
(精编)极致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管理操作说明

(精编)极致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管理操作说明极致物业管理系统

目录

第一章:系统总述 (3)

一、功能流程图 (4)

二、查询界面 (5)

三、录入界面 (10)

第二章:房产管理 (15)

一、房产资料建立 (15)

二、房产资料维护 (18)

第三章:客户管理 (21)

一、客户资料 (21)

二、入伙登记 (22)

第四章:收费管理 (23)

一、收费参数 (23)

二、仪表 (28)

三、费用产生 (30)

四、费用操作 (32)

五、收款 (36)

六、单据打印 (40)

七、月结 (41)

第五章:费用报表 (42)

一、系统报表 (42)

二、打印报表 (50)

第一章:系统总述

主界面分三个区域,左边为功能模块列表,中间区域为业务处理导航图,右边为子功能项和报表项列表。在中间区域的右下角是“我的消息”功能按钮。

操作方式

点击左边区域的某个功能项,中间区域即显示该功能模块的业务处理导航图,右边区域则显示子功能项和报表项。单机中间区域的某个图标或右边的列表项即可进入具体的子功能窗口。

当您关闭了主界面子窗口时,可以通过菜单【系统】->【主界面】再次打开该子窗口。如果您想切换数据库或用户,可以通过菜单【系统】->【切换登录用户】来实现。同时如果不需要修改密码,您也可以通过菜单【系统】->【修改密码】来实现。修改密码界面如下:

按要求输入旧密码和新的密码,确定后即修改成功。

一、功能流程图

二、查询界面

在查询界面,一般都会有如下菜单和工具栏

预览打印:

在查询上,都提供了预览打印功能,用户可以对该查询界面进行预览或打印。用户在界面上拖动列行宽度或隐含列可以即时在预览或打印中反映出来,所见即所得

刷新:

查询界面上都提供了刷新按钮,方便用户即时从数据库中获取最新数据。

新增:

点击新增,会调用该查询界面对应的单据,以便用户完成新增单据的操作。

修改:

点击修改,会调用单据加载查询界面中行的数据,以便用户进行数据编辑。如果通过双击界面中选中行调起的单据,则为查看状态,如果要修改界面,还必须在单据界面上再点击修改菜单方可。

删除:

可以针对选定的行进行删除,可以通过CTRL+箭头跳选需要删除的行,也可以通过SHIFT +箭头键连续选择需要删除的行(以后所提到的多行选择操作与此一样)。然后点击删除按钮进行一行或多行的删除。删除完成后,会给出一个报告,记录当前选定行哪些删除成功,哪些失败,并给出失败的原因。

禁用:

对选定的记录禁用。

联查:

很多界面上提供联查功能,一般是汇总表联查明细表或基础资料联查报表数据、表数据联查基础资料等。如房间联查费用明细、费用汇总、入住客户等信息。联查可以单行也可多行同时进行联查。具体操作是选中一览表或报表上的某一行或多行,然后点击联查按钮中需要联查的一览表或报表即可

查找:

很多查询上提供查找功能,在工具栏上的查找框内输入要查找的内容,按回车键查找。也可以单击“查看”菜单下的“查找”,调出查找界面(如下图)进行查找。

工具栏上的“查找”输入框的查询规则与查找界面上所定义的查找规则是一致的,如查找界面上选择了“向上搜索”,当在工具栏“查找”输入框输入查找内容并回车时,将“向上搜索”。

(注意,如果选中了一列或多列,则查找范围为选中列,否则为全部列。)

打印设置:

在打印设置中,用户可以设置需要打印的标题和页眉、页脚,也可以对打印纸张大小、打印机进行选择,用户选择后,本次选择,系统自动记忆,下次打印或预览都不必再次设定。

图表:

在有的查询界面上,提供了图表功能,用户可以选择多行,选定的列用图形进行展示数据,系统提供了柱状图、线图、饼图等数十种图形供用户定义,并提供了图形的导出功能进行图形再次编辑或其他用途,图形能导出为多种图形文件格式。

过滤:

在查询界面上一般都提供了过滤条件界面,过滤界面上有三个页面,第一个页面提供过滤条件的定义,可以根据字段名称中的字段任意组合所需要的过滤条件,为用户提供所需要的过滤条件。第二个页面是排序方式,用户可以根据界面显示的字段进行表格排序。第三个页面是显示方式,用户可以定义表格列是否显示。不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关注的重点,灵活的定义自己需要的过滤方案,可以把过滤方案保存为多个,以方便不同查询时的需要。系统同时也帮用户保存一个默认方案,自动保留最后一次用户选择的过滤条件、显示方式、排序方式等个性化方案。用户定义的过滤方案是分用户保存的,不同用户之间定义的过滤条件互不影响。

有的过滤条件提供了4个页面,其中第一个页面是快捷过滤,帮助用户定义好各种常用的过滤条件,用户只需要作简单的选择即可达到在表格中定义复杂的过滤条件同样的效果,更快、更有效的帮助用户进行过滤。

如果勾选如上图过滤方案所示的“以本方案作为预警方案”的复选框,系统登录时会按该过滤条件检查是否存在记录,如果存在将会跳出预警界面,当前用户可以直接在预警界面通过按钮或双击选中行打开报表或一览表界面。下图就是预警界面

按钮功能

保存

在过滤条件左边的查询方案中,可以通过点击该按钮保存用户当前定义的过滤方案。

另存为

可以将用户当前设定的过滤条件另存为一个新的方案。

删除

可以删除选中的方案。

新增行、删除行

在过滤条件或排序页面中,可以通过新增行、删除行为表格进行表格行的添加删除。

确定

当用户定义好过滤条件后,选择确定,系统首先会检查用户定义的过滤条件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开始进行一览表或报表查询,如果过滤条件定义错误,则会提示用户出错的具体原因,帮助用户更好的掌握过滤条件的定义,如果本次能够利用过滤条件进行查询,系统会自动帮用户记录本次过滤条件定义,以便下次使用,如果用户没有定义过滤方案,系统会自动保存到默认方案上。

取消

用户选择取消时,系统不作任何查询的动作,并且也不会进行过滤条件的保存。

表头过滤

如上图所示,有的报表表头出现过滤的图表,表示这张报表的表头能够通过点击表头这个图表,针对这一列不同的属性进行过滤,用户也可以设置几个表头的过滤来以实现用户需要的任意过滤组合。

分级汇总报表

报表分为普通报表和分级汇总报表,其中分级汇总报表的所有字符型字段都可以实现分级汇总统计,有层次结构的字段可以统计所有级次(如属于组织机构的管理处)。分级汇总最大可以达到10级,如果超过10级,用户需要通过设置过滤条件中的显示/隐含列来实现需要进行分级汇总的字段(如上图所示)。最小分级汇总的字段不能小于1个,否则报表不能正确显示。分级汇总报表中的过滤条件界面不提供排序功能。

三、录入界面

录入界面元素

文本框

文本框允许用户录入任意字符,显示方式是左对齐,有的文本框(如备注等)允许用户多行

录入。用户在当前文本框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数字录入框

数字录入框允许用户录入整数或小数,在录入框内有下划线提示符,一般标识该整数或小数

有多少整数或小数位。还有一种数字录入框上有上下按钮选择的数字录入框,主要用来进行

整数选择,也同样支持用户录入数字。用户在当前数字录入框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

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金额录入框

金额录入框允许用户录入金额,在录入框内有下划线和币别提示符。用户在当前金额录入框

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下拉列表框

下拉列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用户不可录入,只能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另一种是用户既可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又可以自己录入字符快速定位,如果录入的数据在下拉列表中不存在,则录入的字符会红字显示。下拉列表的下拉框都能通过按快捷键F4打开,然后通过上下箭头键选择所需要的项目,以支持用户通过全键盘操作快速录入单据。用户可录入的下拉框还可以通过按快捷键F8选择当前下拉列表中数据实体对应的显示框来进行即时数据编辑,然后再选择。用户在当前下拉列表框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弹出框

弹出框类似文本录入框,不同的是当弹出框获得焦点时,会在该弹出框的右边显示一个文件打开的图标,用户可以通过点击这个图标或按快捷键F8调出选择界面,用户选择后返回。用户也可以通过录入字符来直接定位需要的数据,这时录入框根据用户输入不完整数据自动匹配,并在下拉列表中显示符合用户输入条件的完整数据。用户此时可以通过上下箭头键快捷定位正确的数据。如果该数据不存在,则录入的字符会红字显示。用户在当前弹出框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日期与时间(必录/可选)

日期与时间录入有三种类型:日期型、时间型、日期时间型。其中日期型和日期时间型有下拉列表选择日期,但日期时间型后面的具体的时间用户必须手工录入。时间型的时间必须是用户手工录入。日期型和日期时间型的录入框中出现复选框,表示该日期或日期时间不是必录项,如果需要录入日期或日期时间,必须选中复选框,方能录入日期或日期时间。日期或日期的下拉框也可以通过快捷键打开。用户在当前日期与时间框录入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复选框

复选框只有两种状态,一种是选中状态,会在复选框中出现一个勾,没有选中的状态则没有。也可以通过按空格键进行两种状态的切换。用户在当前复选框选择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 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单选按钮

单选按钮是指在一组按钮中只能标识一个按钮为选中状态,可以通过快捷键空格来进行状态的选择,当某个单选按钮选中后,其他按钮则会标记为未选中状态。用户在当前单选按钮选择完毕后可以按回车或TAB键跳到下一个录入框。

表格

录入表格中同样有文本录入、数字或金额录入、下拉列表、弹出框选择、日期与时间、复选框等录入方式,操作与单个录入框操作一样,支持的快捷键也是一样,即F4下拉、F8弹出选择、空格操作复选框、单选按钮等。下拉列表和弹出选择也同样支持用户录入,如果录入正确,则会正常显示,否则,红字显示。在表格中回车或按TAB键则自动跳到下一个可录入单元格。

单据界面菜单:

在单据界面上,都会出现如下菜单

新增:

增加新的单据。

删除:

删除对应的单据。

保存:

新增单据后,点保存,将记录写入数据库。

复制:

将记录复制一遍。

审核\反审核:

如果该单据存在审核操作,当用户点击一览表中的审核\反审核操作时,则会调起单据,同时在录入界面上出现审核\反审核按钮,通常界面上录入数据的控件将会锁定,不允许在审核状态下修改数据。该操作是一个双向操作,当单据被审核完后,按钮标题则变为反审核,用户此时点击该按钮,则会把该单据反审核。

插入分录\删除分录:

当单据中存在录入表格时,可以通过插入分录\删除分录对表格进行新增行、删除行的操作。如果单据中存在多个表格,该操作只对当前表格有效,因此,如果要对表格进行新增行或删除行的操作,必须点击一下表格,以求选中当前表格。

工具栏菜单风格:

工具栏菜单有4种风格:Office2000、Office2003、OfficeXP、VisualStudio2005。默认是VisualStudio2005。界面的菜单风格选择只对当前界面有效,并保存用户选择

工具栏菜单样式:

工具栏菜单有三种样式:显示标题、显示图标、显示标题和图标,默认样式是显示标题和图标。界面的菜单样式选择只对当前界面有效,并保存用户选择。

刷新:

方便用户即时从数据库中获取最新数据。

第一条、前一条、下一条、最后一条

如果是从一览表双击表格或点击修改进入录入界面,界面上会出现前后移动的按钮,允许用户在不同的记录之间来回移动。第一条、最后一条是指跳到当前一览表中记录的第一条或最后一条,上一条、下一条则是根据当前单据在一览表中的记录状态进行前后移动

关闭:

退出此单据界面。

第二章:房产管理

一、房产资料建立

(一) 小区

i.功能描述:

维护小区资料,可进行查看、新增、修改、删除、打印等操作。

ii.操作方式:

a)主界面—〉房产管理—〉小区可打开小区模块如下图:

b)小区界面为树表结构,左边为组织机构树,右边表格显示当前选择的组织机构下的所有

小区。

c)可使用[过滤]功能过滤数据。

d)选中一个类别为管理处的组织机构,可在其下新增小区。注意小区所属的组织机构类别

只能为管理处,不能在集团或者分公司下直接新增小区。

e)选中小区(可多选)进行查看、修改、删除等操作。

(二) 楼宇

i.功能描述:

维护楼宇资料,可进行查看、新增、修改、删除、打印等操作。

ii.操作方式:

a)主界面—〉房产管理—〉楼宇可打开楼宇模块如下图:

b)楼宇界面为树表结构,左边树为到小区的房产树,右边表格显示当前选择的树节点下的

所有楼宇。

c)可使用[过滤]功能过滤数据。

d)可在任意小区下新增楼宇。

e)选中楼宇(可多选)进行查看、修改、删除等操作。

(三) 房间

i.功能描述:

维护房间资料,可进行查看、新增、修改、删除、打印等操作。

ii.操作方式:

a)主界面—〉房产管理—〉房间可打开房间模块如下图:

b)房间界面为树表结构,左边为到楼宇的房产树,右边表格显示当前选择的树节点下的所

有房间。

c)可使用[过滤]功能过滤数据。

d)可在任意楼宇下新增房间。

e)选中房间(可多选)进行查看、修改、删除等操作。

f)可批量生成房间。编辑—〉批量操作—〉批量生成房间,录入相应信息并确定后即可批量

生成。

g)可批量修改房间。选中多个房间,编辑—〉批量操作—〉批量修改房间,选中需要修改项目前面的复选框,录入信息并确定即可。

二、房产资料维护

(一) 房间拆分

在实际中,可能会遇到需要将一间房间进行拆分的情况,对于这种需求,可以在房间管理中来实现。如图:

选中需要拆分的房间,在菜单栏中首先将其禁用,然后新增。

说明:在禁用的时候,如果房间设置了收费标准,需要在【收费管理】-【房间收费标准】删除收费标准。

(二) 批量修改房间

在房间查询界面,选中多个房间,编辑—〉批量操作—〉批量修改房间,选中需要修改项目前面的复选框,录入信息并确定即可。

说明:对于需要修改的选项需要先勾选以后才能生效。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余杭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物业公司在余杭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建筑及相配套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容貌等项目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修缮及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区物价局是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区物价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并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管理质量及业主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贯彻优质优价、按质收费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等级制度。收费等级根据物业公司的经营资质和为业主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深度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别墅、高层住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的收费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公司收费流程及管理制度

重庆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原则:为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提供物业管理水平,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定,结合《海开物业经营系统》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重庆润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业务以及与收费相关的客户部、财务部等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费是润辉物业公司收取的一切物业费用和代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费用:物业管理费、电费公摊费、二次供水费、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装修保证金、停车位租金、临时停车费及其他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岗位分工及权限设置 根据公司业务,收费相关岗位分工如下: 1、客服部:客户助理、客户主管 客服主管根据开发公司移交的房屋资源明细在收费系统的【房屋资源】住房相关信息;对客服助理的收费进行审核;客服助理录入有错时进行修改;查询收费、欠费情况,负责催收欠费。 客服助理必须运用系统办理物业公司本管理办法第

三条所列费用的所有业务,履行所有手续,并根据房屋不同状态在收费系统的【房屋状态】中进行添加,打印收费收据;每天向出纳员移交物业收费,日清日结;客服只负责收款不负责退款;对欠费进行催收。 2、财务部:出纳员会计 出纳员核对系统中的【房屋资源】是否与实际相符;核对客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否相符;每天下班前核对值班客服交接的款项和收费系统中的收费、移交的收款收据是否相符,收费要做到日清日结、钱帐相符;负责保证金和押金的退付。 会计审核出纳员是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审核系统收费、收据和款项是否相符;收取的现金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审核所有收费是否全部入账;审核收费标准是否正确;房屋信息是否正确;负责已收物业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以及代收款项的审核。 3、系统管理员 根据岗位分工合理划分权限,做的有分工有监督;及时解决系统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4、物业经理 经常查询物业收费系统,及时掌握物业公司收费状态,安排催收工作;执行经总经理批准后的收费折扣率;监督客户部和财务部物业收费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18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执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系统方案(思源)

物业管理系统 本系统包含两个部分:业务处理部分和数字化社区管理部分 一、融合ISO9000思想,以ISO9000文档为指导 在系统设计的全过程中全面融入ISO9000思想,所有工作流程,所有工作记录均以ISO9000文档为指导,并依照ISO9000管理思想,对所有工作都有相应的统计、分析。 二、提供ISO9000专家服务 在向用户提供ISO9000文档管理工具的同时,还提供一套标准的物业ISO9000文档,以指导用户的工作。 三、采用VFP6.0 做开发工具,实现对象化编程 VFP6.0全面继承了FoxPro2.6的全部功能,同时又具备强大的可视化和对象化编程等特点,使编程直观,界面美观,便于开发,可维护性强等优点,同时,VFP6.0 与FoxPro2.6 属同一类产品,数据迁移方便,系统升级迅速。 四、功能覆盖整个物业行业 本版本即包括管理公司的内容,又包括管理处内容,涉及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多种类型,在管理的广度上包括房管、客管、收费、设备、保安、消防、行政、人事、清洁、绿化等,功能覆盖整个物业行业。 五、界面友善,操作方便 本系统全面采取客户自定义模式,可随物业公司所管理的物业或者楼盘的情况而设定,并且各种类别的划分可由客户自行确定。 六、灵活的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权限细化到每个功能,用户以不同身份登录,可进入不同的功能模块,并且实现不同的功能。 七、压缩备份 系统可自动或手动对数据进行压缩备份,即可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又能节省用户的硬盘资源。 八、使用安全 本系统有很强的保密性和数据安全情况,通过对数据加密和系统权限管理,便各部门只能处理和查询本部门内的工作,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同时结合数据备份功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数据的安全,不至应各种意外情况使得宝贵的数据损坏或丢失。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修订稿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字体:】 (一)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本市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分等收费办法。住宅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实行质价相符的原则,按《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制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1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3 、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4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绿地面积年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5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 公共部位: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供水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排水系统:二级生化处理元。 公共照明: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多层元、高层元;三类多层元、高层元。 消防系统:一类元;二类元。 避雷系统:元。 弱电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升降系统:元。配置电梯驾驶员的,另加元。 水景(动力)、保险费用及其他:按实分摊。 (二)本区居住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 、机动车: ( 1 )临时停放: 1 小时内(含 1 小时)不收费; 1 小时至 8 小时(含 8 小时)收费每辆 5 元 / 次; 8 小时至 24 小时(含 24 小时)收费每辆 10 元 / 次。临时停放超过 24 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价。

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 总则 在路劲地产集团内部,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从不同的角度服务于集团的总体目标。 物业公司通过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打造物业服务品牌,为集团“用心筑造品质生活”的品牌理念做出贡献。 开发公司对于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支付合理的费用,并在项目整体预算和年度预算中充分考虑。本办法界定集团内部物业公司服务开发公司的工作内容及收费管理办法,没有界定清楚的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集团裁定。各开发公司依实际需要以合同形式约定物业公司应提供的服务及双方应结算的费用。 本办法适用于路劲地产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 服务内容 设计的前期介入顾问咨询:优化项目的设计,减少房屋交付后设计缺陷、降低物业运营成本,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主要优化方向: 安全类一一周界防范、出入口设计、安防设备、消防设备、道路交通标识等; 工程类一一科技系统及其配套、电梯、配电、给排水、消防、智能化、道路交通设施、健 身设施、照明、车库、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建筑物等; 景观类一一硬质景观(水景配置、园林小品、景观灯具、景观建筑物)、绿化活动健身场所、绿化设施、道路等; 泳池、会所类一一设施配置及选型、客流线路设计、安全防护措施、卫生要求、污染防控、经营策略、产权归属建议等。 协助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开发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招标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物价核准或物业费超标准收费申报; 系统运行费用的申报或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公告等;意向投标单位的选择及报名组织; 编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公约、物业服务协议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标物业单位的备案。 营销现场的服务:通过现场的服务与管理,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温馨、舒适的营销现场环境,支持地产销售和服务。主要服务内容: 客户接待一一包括门童、吧台、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等接待服务,以及涉及物业服务内容的现场咨询; 综合维修一一销售中心、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 秩序维护一一销售中心及样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外围巡逻、夜间值守、消防安防设施 日常管理、礼仪形象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清洁及环境消杀一一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科技人居馆、系统体验间物品看护、环境消杀服务;绿化维护一一外围绿化养护、定期草花补植、绿化病虫害控制;大型营销企划活动的现场配合包括现场保洁服务、客户接待服务、现场秩序维护服务等。 开发公司办公区域的物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 综合设备设施维修服务一一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和日常的水电维护;秩序维护服务——办公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巡逻、夜间值守、消防安防设施日常管理、礼仪形象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清洁及环境消杀服务——日常保洁、专项保洁、环境消杀服务;绿化维护服务——外围绿化养护、定期草花补植、绿化病虫害控制。 项目交付前的协助房屋交验工作:交付前组织物业工程验房人员,协助开发公司逐套对所交付房屋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9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 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费。 第四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 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设区市、县(市)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 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普通住宅,其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经营者协商确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车位租金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第七条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中,非住宅汽车停放收费按照《江苏省机动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试行) 为确保大楼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加快物业管理收费的规范化进程,结合我台实际,对物业管理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物业管理费的测算依据 (一)广电大楼于1998年动工,2000年5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0000 m2,其中主楼24000m2。计费面积是各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走廊、厕所、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的面积。 (二)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房屋折旧、房租,办公用水电费、取暖费、制冷费,大院绿化、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空调、配电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 (三)根据2010年的实际发生额测算,当年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9491元/m2.天,其中:房屋折旧费0.5157元/m2.天(房屋折旧按建筑规范50年计算),大楼运行费1.0047元/m2.天,物业维修保洁服务费0.4287元/m2.天,考虑到各部门经济承受能力实际情况,将大楼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为1.4元/m2.天。近

几年,虽然物业成本有所提高,但是仍旧沿用此收费标准执行。 (四)经营单位自行维修房屋内各种设施、设备,合同有单独约定的除外。 二、收费办法: (一)全台所有使用大楼主楼及附属房屋的单位和部门均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主楼物业管理费按1.4元/m2.天标准执行,大功率机房用电费用按0.75元/度计费。 (三)大楼主楼以外的经营单位物业费的收取 根据目前裙楼及占房经营部门的现状,可以按房屋租金与实际发生的水、电、暖气等分别计费的形式收费。经营单位的房屋租金,按主楼物业费用的50%计费,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按实际发生数额计费单独交纳。经营单位单独有合同约定的以合同为主。 (四)如遇到人员变动、房屋调整,随时按实际情况测算计费。 三、收费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物业管理费结算时间:每月25日。 (二)结算方式: 1.凡属于台财务结算的单位和部门,由物业中心按部门制作物业管理费及相关其他费用明细表,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台财务,由台财务代扣费用。 2.对于自行经营管理的台属单位(有合同约定的除外),依据本规定采取现金的收费方式。由物业中心按月结算,出据结算 - 2 -

极致物业管理系统收费管理操作说明

极致物业经管系统 目录 第一章:系统总述2 一、功能流程图4 二、查询界面5 三、录入界面10 第二章:房产经管15 一、房产资料建立15

二、房产资料维护18 第三章:客户经管20 一、客户资料20 二、入伙登记21 第四章:收费经管22 一、收费参数22 二、仪表28 三、费用产生30 四、费用操作32 五、收款36 六、单据打印40 七、月结41 第五章:费用报表42 一、系统报表42 二、打印报表50 第一章:系统总述 主界面分三个区域,左边为功能模块列表,中间区域为业务处理导航图,右边为子功能项和报表项列表。在中间区域的右下角是“我的消息”功能按钮。 操作方式点击左边区域的某个功能项,中间区域即显示该功能模块的业务处理导航图,右边区域则显示子功能项和报表项。单机中间区域的某个图标或右边的列表项即可进入具体的子功能窗口。 当您关闭了主界面子窗口时,可以通过菜单【系统】->【主界面】再次打开该子窗口。如果您想切换数据库或用户,可以通过菜单【系统】->【切换登录用户】来实现。同时如果不需要修改密码,您也可以通过菜单【系统】->【修改密码】来实现。修改密码界面如下:

按要求输入旧密码和新的密码,确定后即修改成功。

一、功能流程图

二、查询界面 在查询界面,一般都会有如下菜单和工具栏 预览打印: 在查询上,都提供了预览打印功能,用户可以对该查询界面进行预览或打印。用户在界面上拖动列行宽度或隐含列可以即时在预览或打印中反映出来,所见即所得 刷新: 查询界面上都提供了刷新按钮,方便用户即时从数据库中获取最新数据。 新增: 点击新增,会调用该查询界面对应的单据,以便用户完成新增单据的操作。 修改: 点击修改,会调用单据加载查询界面中行的数据,以便用户进行数据编辑。如果通过双击界面中选中行调起的单据,则为查看状态,如果要修改界面,还必须在单据界面上再点击修改菜单方可。

万科物业管理收费操作细则

万科物业管理收费操作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集团内物业管理公司的收款行为,为物业公司收费业务提供指导。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内全资及控股的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公司)。 2.规范制订依据 本规范以《万科集团物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物业收费管理规范》为指导,结合物业收费业务特点制订,各公司可根据本操作细则结合自身实际业务制订本公司的收费操作细则。 3.收费业务岗位职责 各公司应设置以下收费岗位,人员分工可一人一岗,也可岗位合并,但不相容岗位的合并,需经公司财务部批准。 3.1收费员 指经公司及管理处授权有权收取各类费用的人员。根据收费业务种类,收费员可包括:管理费收费员、停车场收费员、会所收费员、特约有偿服务收费员、泳池售票员、其他业务收费员等。 管理处出纳可兼任收费员,并同时按收费员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3.1.1收费员必须在授权收费业务范围内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款。 3.1.2保证所收款项真实、准确。 3.1.3正常工作时间内收款,工作日结束前将款项交于出纳;或直接将款项送存银行,凭银行缴款单与出纳结款;非正常工作时间或非银行营业时间收款,款项存入管理处指定的专用保险柜,并于下一正常工作日上班起两小时内与出纳结清。 3.2管理处出纳员(以下简称出纳) 3.2.1审核所在管理处收费员收款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 3.2.2督促收费员按要求及时结清款项、并审核票款一致性。 3.2.3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款项交接。

3.2.4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3.2.5管理处未设会计岗位时,负责编制管理处应收款台账或明细表。 3.2.6对所在管理处的收费员进行业务指导。 3.2.7协助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各业务现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3.3管理处票据管理员(以下简称票据管理员) 3.3.1收费员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出纳兼任收费员时也不可兼任票据管理员。 3.3.2负责向公司票据管理员领取各类收费票据,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若管理处确需自行领购收费发票,需经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票据管理员领购后,需向公司财务部备案领购情况。 3.3.3负责向所在管理处的收费员发放各种收费票据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除收费员外,严禁将收费票据发放他人。 3.3.4对收费员使用完毕的票据及相应的收款上缴情况进行核对,登记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3.3.5将核销完后的票据存根向公司票据管理员进行核销,并登记办理核销手续。 3.4管理处会计(以下简称会计) 3.4.1负责所在管理处的收款管理。 3.4.2编制管理处应收款台账及明细表。 3.4.3定期不定期与出纳提供的收款凭证、日记帐、台帐进行核对,保证所有入帐的收款业务和出纳的收款记录完全一致。 3.4.4负责对收费员进行收款业务督导。 3.5公司财务经理 3.5.1制订和完善所在物业公司的收款管理制度。 3.5.2负责收费业务的岗位分工、业务指导与培训。 3.5.3定期不定期对各管理处的收款业务进行检查。 3.5.4对公司及所属各管理处的各项收款业务承担管理责任。 4。收费业务及管理 4.1.公共性服务收费及代收公共费用(以下简称公共性收费) 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行费、水泵运行费等;代收公共费用指公司代全体业主及住户或公共事业部门的收费,如公共维修基金、水、电、气、暖等。

物业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1.doc

物业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1 物业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业务收费管理制度 1、维修基金 1.1维修基金在物业的交付使用时按政府规定向用户收取。 1.2基金须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内(所得的利息成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归用户,每季结转一次。 1.3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前,基金的动用须经总经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后,可由各小用户及业委会按《管理公约》规定审批。 2、维修基金的管理 2.1维修基金须按《管理公约》规定,用户应自接到《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应缴款存入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用户名下的银行帐户。 2.2维修基金金额须按政府规定收取,当维修基金发生开支,财务部向用户发出缴交基金差额,使维修基金保持原有金额水平。 2.3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公约》是不可退还的,但当有关用

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维修基金转移给新用户。 2.4维修基金以专门帐户储存,利息仍归该帐户,累积使用。 3、管理费用的收取 3.1除财务部外,其他员工无权取管理费。 3.2管理费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物业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缴款的租户发出第一份催款通知书,15日发出第二份催款通知书。 3.4一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出第三份催款通知书,以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再发出催款通知书。 3.5两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依《管理公约》规定对欠交管理费的单位进行停水停电行动或提出诉讼。 4、水费、电费的收取 4.1水费、电费须按各租户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有关供应单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代为统一收取。 4.2水电周转金在用户/用户办理入伙手续时按15元/㎡收取。在有关用户拒交水费、电费达一个月后,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动用该笔款项抵扣有关水费、电费欠款。 4.3水、电周转金不可退还,当有关用户转让其单元时,在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规16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法规16问 1问: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何界定? 答:新办法说,物业服务收费就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问:政府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指定具体收费价格吗? 答:在新收费办法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问: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用价格由谁来定呢? 答:新办法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也就是说,从明年起,物业收费价格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而定。 4问:物业公司要把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告知业主吗? 答:从明年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5问:业主和物业公司如何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答:新办法首次提出了“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概念,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在“酬金制”方式下,物业公司只拿应该获得的酬金,其他的物业服务支出费用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这有利于保障物业管理费能够全部用于物业管理,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6问:以后买房签订买卖合同时,在物业管理方面,应当注意签订哪些内容? 答: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买房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7问:物业公司应该多长时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问:业主对物业公司收支情况有质疑,物业公司必须答复吗? 答: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9问:按照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物业服务成本和支出如何计算?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18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18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一晃间一年已经过去了,作为一名物业公司的管理经理,深感到这个工作的不易。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展望来年工作。下面是X整理的“2018物业管理经理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8物业管理经理年终工作总结(一) 从我们xx物管来看,2018年我们经历着十分严峻的考验,物业租赁行业的整体下滑和局部的缩水,正衡量着行业信息的共享实体,物业租户经营的日益紧张的态势,证明着消费需求的供求不等,物价整体上涨,使部分商户的经营处于挣扎线范围。公司人事的突然变动,暴露重多问题和责任心的忠实体现。想

想,2018年对于我们企业来,是一个全面的考验和衡量。为此,针对201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端正自己的工作状态,“日清日毕”正是我们追求的境界 2018年以来,随着大环境的重多影响,公司高层充分的认识到现实存在的危机和问题,于是提出日工作汇报制度,对物业租赁和酒店管理工作要求每日进行工作汇报,可采取多种方式,让公司高层心知肚明,从而可以更好的调整工作方向。 我也开始着这一新的制度,从思想上给自己已更高的警觉,时刻提醒着自己每天工作必须在多少范围和完成的状态,翻开一个月的工作汇报,发现自己对每天的工作更有条理性,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同事们的协调、帮助下,基本完成了物业和酒店设定的工作事项,虽对自己的工作不是很完美,但我感觉到自己有勇敢去面对工作和责任的勇气,甘于付出。

二、物业租赁工作的有序跟进,99%的完成了当月租赁和续签工作,做到了信息综合发布和有效拓展,为接下来的租赁工作奠定基础 前不久集体公司董事长过来召开物业租赁工作会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激烈的会议中,我接收了更多的是批评,更多的是董事长对我工作的否定,仔细想想董事长的一番话说得也是对的,一个老板对员工有这样的要求,是希望我们能更加成熟,快速提升。一个乐观的我不会因为严厉的批评而临阵退缩,停止不前,更多的是让自己全面渗透,快速反应,提前聚集租赁信息和选择优质客户,从而和他们保持好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2018年,物业共成功租赁N家客户进场,及时填补了物业商铺和写字楼空缺现象,维持了现有的商铺100%出租的局面,在同等的租赁环境下,我们是算比较成功的,周围物业都分别出现商铺空租或者停业状态。为此,自我感觉2018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物业公司各项目管理中心收费与财务工作相关流程,提高各城市物业公司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属各城市物业公司。 3.定义 无。 4.各部门职责 4.1 物业管理公司总部: 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更新。 4.2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 对各城市物业公司财务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4.3 城市物业公司财务部: 负责每半年对各物业管理中心的收费工作至少进行一次财务例行检查,日常对项目收费工作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指导及监督检查项目收费的工作流程及操作情况。

4.4 城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中心: 严格按本办法开展与收费相关工作。 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将相关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编号: WY-CW-JL-03-01)报所属城市物业公司财务部及品质部(或品管专员)备案。 4.5 城市物业公司收费员: 按照《物业项目收费员操作手册》进行所有收费工作。 5.方法与过程控制 各城市物业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的收费管理流程及办法,但必须包含下列各项原则: 5.1 建立项目收费的责任人 5.1.1 项目经理为项目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1.2 项目收费员负责项目所有收款的工作。 5.1.3 项目收费员应按合同约定或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收费的标准。 5.1.4 项目收费员将每日收到的款项汇总后,请所属项目经理予以确认。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本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协商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制定基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办公、商用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用房等非住宅; 2、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区; 3、业主大会或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不成立业主大会但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区; 4、本办法实施后,在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住宅区; 5、本办法实施前,经计划、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公寓、别墅等高档住宅区。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由业主大会或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执行《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号)政策的危改回迁小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有住宅区、安居(康居)住宅区,以及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住宅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执行政府指导价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基准价浮动幅度上限的,执行原收费标准,如要调整,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但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可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总计不能高于基准价浮动幅度上限;原收费标准中已包含上述服务收费内容的,不能重复计算收费。 第八条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住宅区有多种房屋产权性质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与物业服务标准相对应的政府指导价标准执行。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从事经营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改变后的住宅使用性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交纳,但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宅的单位和购买安居(康居)住宅的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绿化养护、电梯、水泵运行维护等费用。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宅的单位和购买安居(康居)住宅的职工所在单位,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承担问题与购房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方式,具体方式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在房屋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二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第十三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方案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1.1 概述 用友物业解决方案以业主服务为中心,通过建立相关业主沟通管理平台,关注其需求,方便物业公司及时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物业能够长期、顺利、稳定地经营获利,从而给企业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实现有足够后劲的规模化发展。持续提高物业的增值潜力,带来良好的品牌效应,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1.2 物业运营管理总体解决思路 1.2.1物业运营管理产品架构 物业运营管理解决方案 集团 / 公司 / 管理处统计分析租赁分析应收款报表收款分析协 进 同业商租合仪费费车维装投特 退 平源控同表用用位修修诉服 场 务管管管管计台管管管管管 台管 理理理理算账理理理理理管理 企理 业商业租赁管理物业管理客服管理 门 户维修投诉分析 物设分安资备包防管管管管理理理理 内务管理 会计平台应收管理应付管理资金管理报账中心财务接口固定资产UAP平台权限管理流程配置预警管理单据配置自定义查询消息平台

1.2.2物业运营管理流程 建立业主档案建立房产档案公司基础档案建立租户档案 费用项目设置 收费标准设置 走表设置及房产对应 基初费用 招商管理租户管理 装修管理合同签订 /合同台账特殊服务租金计算 /收款管理维修管理预收 / 冲抵管理 投诉管理走表数据录入 / 计算设备管理收款单打印 预警管理 报表分析建立档案 系统初始化 日常业务处理 决策分析

1.3 产品解决方案思路 1.3.1UAP 平台 以物业运营管理业务为核心的设计思路,整个运营业务管理平台搭建在UAP平台基础上,所有业务单据、报表及业务操作权限都由UAP底层技术平台所支撑,包括业务系统的审批流程配置都随企业管理需求任意定制;运营业务在实际管理中需要对合同定期进行预警提示,通过UAP平台自定义实现。 1.3.2会计平台 企业内部信息资源平台是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高度共享协同的核心平台,各业务 系统发生的资金往来、信息传递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与集团或企业的核心会计平台 建立无逢集成;业务发生的收付款业务直接生成会计平台的记账凭证;并对企业内各部 门的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都可实现部门核算管理。 1.3.3协同平台 协同平台建立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相关工作事务高度协同,提高企业各部门协同 工作效率;并及时将企业公告、报告披露、经营绩效决策分析报告按权限即时提供给相 应的决策者。 1.3.4物业运营管理 商业租赁管理 通过系统的优化流程和功能设置,进行招商、租金管理,在租金收取过程中进行 租金催缴、合同到期预期,有效提高商业管理效率; 物业管理 搭建以集团、公司、管理处三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集物业管理处收费、财 务核算、服务一体的收费管理解决方案;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doc 28页)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doc 28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1 总则为了规范本公司各项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公司收费 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物业公司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收费内容:1、物业管理费;2、水电费; 3 公摊水电费;4、电梯费;5 垃圾费; 6、收视费; 7、租赁中介费; 8、代办服务费; 9、装修押金;10、租金收入; 11、家政服务费;12、停车费(含固定车位费和临时停车费)13、维修费(含维修 材料费维修服务费)14、其他临时收费项目等。 第二条收费工作的分工 1、固定费用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 垃圾费、收视费、租赁中介费、代办服务费、装修押金、场租收入及其他临时收费 项目收费工作均由财务出纳收取。 2、停车费:由小区门岗当班人员负责收取。 3、家政服务费:由提供家政服务的工作人员收取。 4、维修费:由工程部维修人员收取。 第三条收费操作规定 1、收费单据的管理 1)收款票据、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由会计统一管理,各收费点按需领用; 2)建立专门的票据领用登记本,发放时做好票据编号、领用时间、领用部门、领用人等相关登记; 3)填制收款票据前要仔细查询相关记录及资料,正确计收业主已交的各时期的各项费用,做到正确无误。 4)收款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可跳号。 5)所有已使用完的收款票据,及时交回会计处核销,未能及时核销的,财务不予发放新收款票据。 6)所有作费的收款票据必须联数齐全,不可缺联,否则视同已收款处理,无法界定收费金额时,每张收费单据按200 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7)业主可凭收据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换取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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