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

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本市总部经济的发展,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7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

(闽政办〔2012〕11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境内外大中型企业在本市注册设立,对较大区域内的控股企业、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行使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并且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法人机构。

第三条在培育在厦企业总部的基础上,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及台湾知名企业来厦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营销等职能型总部,大力吸引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市域外企业来厦设立总部。

第二章认定管理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本市总部企业的认定工作。

第五条总部企业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请、政府审核、动态评估的办法。

第六条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条件:

(一)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在本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企业(简称“新引进总部企业”,下同),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经营主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不包含房地产业);

3?总部企业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4.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

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部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未能达到以上认定条件,但具有行业领军优势地位、对财政或经济增长有较大带动作用的,经市政府特别批准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

5.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中介服务、研发机构、

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

亿元),且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比例不低于20%

6.上年度缴纳三税(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不包括企业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税收,由本公司和其母公司在厦投资新设立的绝对控股公司所缴纳的三税地方留成可一并计入,下同)地方留成不低于1000万元;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企业上年度缴纳三税地方留成不低于

500万元;

7.承诺在厦经营期限不少于十年,并且十年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二)2012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简称“现有总部企业”,下同),应符合如下条件:

1.在2012年及以后年度注册资本金的累计增加额达到

5000万元;中介服务、研发机构、软件、动漫创意、文化产业等总

部企业注册资本金的累计增加额不低于2000万元;

2.符合本条第一项中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优惠政策

第七条对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在本市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根据本规定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开办补助。

根据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合予补助;超过5000万元至2亿元的部分,按2%合予补助;超过2亿元的部分,按3%合予补助。

同一企业可享受的开办补助按40% 30% 30%勺比例分三年发放,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办公用房补助。

1.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5%合予补助,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购地自建办公用房、且建筑面积自用率达到60%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建房补助。具体补助金额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20%

3.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月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合予12个月的租金补助。如实际月租金水平低于月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其实际月租金水平的30%合予12个月的租金补助。补助金

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40% 30% 30%的比例分三

年发放。

对于以上办公用房补助,企业可择优、但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补助期间,办公用房不得对外出售、出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规定的,应当退还已取得的补助。

(三)经营贡献奖励。

自认定当年起,按其年度三税地方留成的部分,给予五年奖励,其中前2年给予80%勺奖励,后3年给予40%勺奖励。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

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已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予以全部返还,后3年予以减半返还。

(五)人才激励政策。

1.自认定当年起,其任职满一年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按人才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住房和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任职满一年后的次年起享受此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领取补贴时,该人才必须仍为该总部企业的在职员工。

2.对总部企业中任职、符合厦门市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急

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在办理居留和出入境手续、安家落户、职称评审、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方面,可申请享受厦门市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已享受相关政策的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重复享受。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聘用的骨干员工,可按照《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和《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帮助市级营运中心企业解决骨干员工户口问题的通知》(厦发改服务〔2010〕38号)办理落户。

第八条对2012年1月1日以前在本市设立的、根据本规定认

定为总部企业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经营贡献奖励。

1.对本地现有总部企业,上年度三税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000万元且三税地方留成年度环比增量超过500万元的,按该

新增量的30%合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期限暂定5年。

2.鼓励现有企业在厦门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营销中心,凡将分布市域外企业生产的产品集中在总部营销中心销售并开票,虽未能符合总部认定条件,仍可享受如下政策:自营销中心缴纳第一笔税款(指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

起五年内,其当年度三税地方留成环比增长30浓以上的,按

增量部分的30%合予奖励;当年度三税地方留成环比增长20%-30%勺,按增量部分的20%合予奖励;当年度三税地方留成环比增长低于20%勺部分,按增量部分的10%合予奖励。上述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自认定当年起,其应缴已缴

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前2年予

以全部返还,后3年予以减半返还。

(三)人才激励政策。经认定的本地现有总部企业,可享

受本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人才激励政策。

第九条鼓励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国内乃至世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到本市新设子公司,或将设立在本市的分支机构改制

为子公司,实行“母子”公司制的,可享受以下扶

持政策:

(一)自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当年起,

成都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探索和启示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践行科学发展观 ——成都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探索和启示 长信联经济发展研究院李霞潘方勇 总部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能够充分利用中心城市战略资源优势,规避常规资源成本上升和环境污染等压力,促进并带动服务业发展,实现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转型,成为推动中心城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成都凭借科教、人才、信息等在中西部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吸引了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等聚集蓉城,据北京社科院总部经济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成果《2008—2009年:中国总部经济发展报告》,在全国35个主要城市中,成都总部经济发展综合能力位居全国第八,在中西部地区中排名第一。回顾这些年成都总部经济发展的实践可以发现,总部经济在成都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范式从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从资源型向效益型转变,成为成都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最佳注解。 发展模式多样化 总结近些年成都总部经济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成都企业总部发展模式主要有外地企业迁入总部、本土企业扩张形成总部、跨国公司拓展设立总部和国家战略布局促成总部四大类,不论哪一种模式,其着眼点均在于推进资源的跨区域配置,从而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一是跨国公司拓展设立总部。成都作为国务院确立的西南地区的“三中心两枢纽”,总部经济发展条件在中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为跨国公司及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拓展业务或更好地整合资源,进而在成都设立全国性总

部、区域性总部和各类职能型总部提供良好条件。目前,来自美、日、德、香港、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世界500强企业已有124家在成都设立了分公司或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如花旗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汇丰银行、加拿大宏利保险等知名金融机构在成都设立区域性总部,全球游戏联盟、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更是将中国区总部设在成都,英特尔、摩托罗拉、爱立信、联想、中芯国际、华为、新疆鑫泰投资集团等都已在成都设立研发中心。 二是外地企业迁入总部。成都作为四川省会城市,是四川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在总部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上具有相当优势。为寻求更好的发展环境,部分外地企业尤其是川内其他地市企业将总部向成都迁移的趋势日益明显。从实际看,成都主要承接泸州、眉山、德阳、攀枝花等地区企业及出于企业战略考虑的其他省市企业的转移。如眉山的通威集团,泸州的四川宝光药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的攀钢研发总部,上海的家乐福中西区总部,上海的五粮液系列品牌锦上添花酒营销总部,重庆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等均已移师成都。 三是本土企业扩张形成总部。近年来,成都市部分重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抓住机遇积极抢占市场,企业规模不断扩张,成长为跨区域经营的大企业大集团,构成了总部在成都,子公司或生产制造基地不断向市外、省外乃至国外延伸的典型的总部经济形态。如康宏药业集团、地奥集团、新希望集团、成都万贯(集团)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仁和集团等本土企业总部已经成为成都总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国家战略布局促成总部。这些总部发展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产物,尤其是三线建设时期搬迁或成立的大型企业集团,如东电集团、中国五冶集团、成飞集团等;二是当前一些国家垄断性行业(企业),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涉税审核业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 知 【标 签】涉税审核业务 【颁布单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03-03-20 【实施时间】2003-03-2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代理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厦地税发﹝2003﹞22号)规定,对照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中介机构的条件(考虑到税务代理工作的特殊性,对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5人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先给予确认),经市局审核并商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现将我市第一批具备从事涉税事项审核业务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序号 机构名称 公司电话 办公地址 1、 永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87308 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 2 、 中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65409 厦门国贸大厦20楼 3 、 信实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5579 厦门市湖滨南路258号鸿祥大厦 4 、 仲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58268 厦门市湖滨四里64号彩霞公寓 5、 楚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86957 后溪28号16楼 6、 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15881 厦门市建业路 18号 7 、 旭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18977 厦门市厦禾路846华普大厦401室 8 、 一得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31795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三江大厦 9、 中冠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83818 厦门市禾祥西路4号鸿升大厦21楼D座 10 、 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712 厦门市溪岸路178

厦门区域经济论文

厦门区域经济论文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厦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摘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第一产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产业结构; ,正文,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应当坚持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在优先、快速发展工业的同时,带动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使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得到迅速提高 一、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 制造业是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力量,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先进制造业主要是指以先进制造技术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制造业,一般说来,其具有三大特征:一是科技含量高;二是生产效率高;三是创新能力强。对于厦门来说,发展先进制造业首先是适应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其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快速发展工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业强市的必然选择;再次,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构建“厦门制造”、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没有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就失去了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动力源,就难以提前基本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就难以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 1、做大做强三大支柱产业。厦门特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电子、机械、化工三大支柱产业为主的制造业结构体系。综观厦门制造业,具有以

下三个方面的明显优势:一是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厦门作为我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对外、对内开放程度居于全国前列,尤其是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对外贸易活跃,加上四通八达的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网络,以及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使落户厦门的企业发展空间较大,整体竞争力较强。同时,经过这些年快速发展涌现出的一大批制造业骨干企业,如戴尔电子、金龙汽车、翔鹭石化等,也形成了较强的后发优势。二是较强的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厦门地方不大,面积仅1569.3平方公里,但高等院校密集,尤其是厦门大学享誉海内外,每万人中大学生比例高居全国前列,企业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内地城市中排名第九位。三是有一定的市场优势。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厦门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已经和周边地区以及江西、广东等地初步形成了相互开放、相互衔接、相互依存的统一市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厦门先进制造业发展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集中体现在产业整体配套能力较弱、产业链条较短,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因此,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必须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项目,以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科学技术特别是生物、纳米、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制造科技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也对世界各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厦门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就必须依靠高新技术,突破传统产业的限制,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例如光电产业、动漫游戏产业、环保设备制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 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机结合。发展先进制造业,宜采取“点上突破,面上提升”的发展思路,督促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优先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的同时,加大用高新技术及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通过用高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对策研究-8页word资料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对策研究 “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它地区,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耦合,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是一种能够实现企业、总部所在区域、生产加工基地所在区域“三方”利益都得到增进的经济形态。作为产业分工高端环节,总部经济是城市从提高产业竞争力转向增强功能竞争力的必然趋势,是经济中心城市一种快速高效发展的模式,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城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关键举措,越来越受到各方的重视。对于加快向现代化核心城区迈进的江东区来说,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题中之义。本课题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区基本经验基础上,紧密结合江东经济发展实际,阐明了江东区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江东区发展总部经济的总体目标、重点 领域及对策措施。 一、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新的经济形态,总部经济的发展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符合城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符合建设现代化新中心城区的目标要求。 (一)发展总部经济是助推宁波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现实举措。国务院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明确提出,宁波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和国际港口城市,加快发展成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的任务迫在眉睫。刚刚出台的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提出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等“六个加快”的内容。服务全市是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的应有之义,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举办厦门市中小服务博览会的通

关于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知各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于2010年4月18—19日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将以服务展区、论坛、推介会为载体,为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提供沟通、交流、对接平台(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8—19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3部分:一是,开幕仪式。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等活动。二是,设置商机馆和服务馆,内设综合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8个服务展区。三是,举办以“两岸合作、融资服务、市场商机、管理提升”为主题的10多个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四、报名办法 (一)拟参展单位根据服务内容选择服务展区,向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报名,并填写《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参展申请表》,于2010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各承办单位。 (二)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一、主题 海峡两岸携手合作、共助中小企业发展 二、目的 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环境为目的,打造我市7万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享受服务的盛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 承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媒体支持:厦门日报、厦门中小在线 四、地点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经贸局、有关单位: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厦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以向再销售单位转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提供成品油代储服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零售的经营方式为: (一)为机动车加油的加油站。 (二)岸边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点(以下简称岸基加油点)。 (三)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站(船)(以下简称水上加油站(船)。 (四)向机动车、船除外的终端用户零售柴油的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迁建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按原来规模将所有设施从原地经营搬迁到另一地点的行为;扩建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增加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能力、增加加油机数量的行为。 第六条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市经发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公布本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包括加油站、岸基加油点、水上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的初审; (三)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行政许可; (四)依法组织协调本市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的条件 第七条成品油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均须符合行业发展规划。批发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必须符合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批发网络发展规划。成品油仓储经营网点的布局、规模必

发展杭州总部经济研究_夏效鸿

发展杭州总部经济研究 □ 夏效鸿Ξ 摘 要:本课题立足杭州,通过综述国内外有关国际化城市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客观评价分析了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及杭州推进城市国际化的现实意义、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用E -S 模型构建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据此对杭州城市国际化程度进行初步 评估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 国际化 评价 战略 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243(2007)03-0041-06 总部经济作为衡量一个城市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中国各大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城市高举“发展总部经济”的大旗,将其作为促进城市产业升级、功能提升、实现城市经济转型、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作为资源较缺乏、创业成本较高、高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较少的杭州,要使经济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必须借鉴发达国家、发达城市的发展经验,走发展总部经济之路。 一、杭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现状 随着杭州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推进,各地尤其是中心城区纷纷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国内招商引资重要手段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借助长三角经济发展的迅猛势头和较为优越的投资环境,初步形成了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几个总部聚集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总部集群现象。 (一)总体概况 目前,在杭注册的集团及以集团名字投资的公司达1477家。2006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22.5亿美 元,累计有53家世界500强在杭投资举办了87家企业;实际利用内资325亿元。59家企业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连续4年居全国各城市之首。全国500强企业在杭总部或分支机构100余家。目前,我市“总部经济”主要有存量资源激活型、重点企业扩张型和外地企业迁入型等3种类型。 (二)总部经济集聚区块分布及潜在优势分析 目前杭州的企业总部分布还较分散,比较有规模的主要集中在六个区块: 1、钱塘江两侧区域 该区域主要以江北的钱江新城和江南的高新区为主,主要集中了制造业、医药、高新等行业企业总部。 (1)钱江新城 目前正在建设之中,但已有圣奥、金基、万地等20多家企业已购置土地建造总部大楼。潜在优势: 随着行政中心的正式进驻,总部大楼群的建设将加快,大量写字楼将吸引更多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的进驻。 (2)滨江区集团总部园区 1 4Ξ作者:夏效鸿(1971—),杭州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社会研究处副处长 31002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厦地税发[2012]78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2]78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 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强制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强制的实施,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述税务行政强制,包括税务行政强制措施和税务行政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证据损毁等情形,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提请有关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或者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行政相对人出境的行为。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纳税义务或者税务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范围、条件、权限和程序。税务行政强制权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施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行政相对人出境以外的行政强制,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四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符合立法目的,不得滥用或者怠于行使税务行政强制权。 第五条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强制应当适当,兼顾公共利益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税收管理目的的,应尽量不实施税务行政强制。

厦门经济报告

2009-2017年厦门几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厦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84.25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45亿元、1558.62亿元和2202.18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5%、增长5.7%和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6:41.2:58.2,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升2.5个百分点。 一、工业经济实现稳增长,工业发展提质增效 全年工业呈现高开低走态势,特别是下半年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厦门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安排46亿元资金,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较好地稳住工业下滑趋势,2016年,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共完成产值5254.71亿元,实现增加值1264.78亿元,增长5.4%。 工业“链”、“群”形成有效支撑。全年工业的电子、机械两大支柱行业分别完成产值1984.80亿元和1609.30亿元,合计完成产值3594.10亿元,占厦门市产值的68.4%。全年工业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链有8条,其中平板显示产业链超千亿元,完成产值1118.60亿元,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链完成产值767.30亿元。全年工业总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587家,合计完成产值4761.78亿元,占厦门市产值近九成;其中超十亿元的企业有81家,合计完成产值3293.00亿元,占厦门市产值的69.2%。 工业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工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59.4%。经济效益实现大幅提升,全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25.03,增长17.9个点;工业创利创税能力增强,工业利润总额增长48.2%,工业利税总额增长24.6%,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同时,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8.3%。 二、服务业发展活力增强,对经济作用更加凸显 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主引擎,2016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9.1%,在创造税收与吸纳就业方面作用突出,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交通运输业提升城市承载。厦门被确立为国家四大航运中心之一,2016年,厦门市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2.09亿吨,下降0.5%,集装箱吞吐量961.37万标箱,居国内沿海主要港口第8位,增长4.7%,厦门港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空港运输平稳增长,全年空港旅客吞吐量2273.76万人次,增长4.2%,空港货邮吞吐量32.84万吨,增长5.7%,厦航开通直飞温哥华、墨尔本等洲际航线。 三、都市农业较快发展,美丽乡村加快建设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文字号】厦地锐发[2001]7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1.01.19 【实施日期】2001.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地锐发[2001]7号2001年1月19日)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完善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明确责任,更好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为规范完善和加强我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8]182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印发的《福建省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闽地税政二[1999]3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法规为依据。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一)年度申报期限 1、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从1996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实行汇算清缴改革的企业自行汇缴的中报期可暂延长到2月底。对试行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上市股份公司和部分资产、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自行汇缴的申报期可暂延长到4月底。 2、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根据《条例》、《细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 )的有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逾期未申报又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doc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 准监督条例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最新版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欢迎阅读!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市的五年计划、年度计划的审查、批准和监督。 第三条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市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会)监督本市计划的执行,审查和批准计划的调整方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对计划及其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和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厦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负责计划的

编制、执行。市人民政府的计划部门(以下简称市计划部门)具体组织计划的编制、执行。 市人民政府应在每个计划年度或五年计划终结前完成下年度 或下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经批准的计划和计划调整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二章计划草案的初步审查 第六条市计划部门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应通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参加计划编制的主要会议,并于计划草案主要内容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前,就计划编制的有关情况,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第七条市计划部门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将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年度或上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计划的依据及说明; (三)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预测目标和完成目标的措施。 市计划部门还应同时提供: (一)主要投资、建设项目概况; (二)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或项目总投资额相当于市本级当年可支配财力百分之五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的 可行性论证材料; (三)初步审查所必须的其他材料。

最新总部经济研究分析——以香港为例资料

总部经济研究分析----以香港为例 正文: 一、总部经济产生的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所处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速度加快,国际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企业组织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企业总部与企业加工制造基地在空间上实现分离,即企业总部向中心城市聚集、加工制造基地则向成本较低的区域集中,并呈现集群化发展趋势。总部聚集对中心城市产生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形态,即总部经济。 二、总部经济相关理论概述 (一)、总部经济形成机理 企业在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会对土地、原材料、能源以及一般劳动力等基础资源产生大量的需求,而在研发、资本运作、营销等活动中会需要大量的高端人才、技术、资金以及信息等高端资源。在欠发达地区,企业往往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述基础资源,但若要在这些地区获得高端资源则必须付出很高的成本,甚至即便付出很高的成本也无法获得;而在中心城市的情况则刚好相反,企业获得高端资源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较低而获得如土地、能源等基础资源的成本会很

高。企业为了更经济有效地运营就会选择将不同职能的部门分布在资源禀赋不同的地区,由此便会出现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大量聚集的现象。 (二)、总部经济特征概述 首先,企业总部的活动需要大量高层次人才的参与。总部经济是企业内部价值链基于区域比较优势在不同区域进行空间布局优化的一种经济表现形态。为了在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成本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在空间上按照“总部一制造基地”的模式分离,将组装、加工等附加值低、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消耗大量能源的环节移出城市中心,留下管理、研发、营销等附加值高、所需处理的问题复杂多变且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要环节,企业总部的职能直接决定了其必然对高层次人才有很强的依赖性。 其次,总部经济具备科技含量高的特点。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企业总部所承担的重要职能对于以知识、技术为核心的智力资本依赖度很高,企业在科技方面的发展作为其总部的重要产出之一,是中心城市在将以消耗普通劳动力及能源等为主的低附加值生产环节剥离出去以后,其生产总值不降反增的重要原因。 再次,总部经济与金融资源、金融服务关系紧密,吸金能力较强,拥有大量的资金资源。企业总部作为执行企业财务运作职能的核心部门,一方面要负责为企业的正常运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持,这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举办XXXX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

关于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的通知 各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企业: 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将于2010年4月18—19日举办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博览会将以服务展区、论坛、推介会为载体,为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提供沟通、交流、对接平台(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4月18—19日 二、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3部分:一是,开幕仪式。举行2010年度厦门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授牌仪式等活动。二是,设置商机馆和服务馆,内设综合服务、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8个服务展区。三是,举办以“两岸合作、融资服务、市场商机、管理提升”为主题的10多个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四、报名办法 (一)拟参展单位根据服务内容选择服务展区,向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报名,并填写《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于2010年3月26日前传真至各承办单位。 (二)各服务展区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2010厦门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2010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博览会方案 一、主题 海峡两岸携手合作、共助中小企业发展 二、目的 帮助中小、民营企业尽快渡过危机、提升竞争力,“博览会”以“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中小、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环境为目的,打造我市7万多家中小、民营企业享受服务的盛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 承办:厦门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媒体支持:厦门日报、厦门中小在线 四、地点 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五、时间 2010年4月18日(8:00—17:00),19日(8:00—12:00) 六、活动内容 “博览会”活动分为三部分: 1、开幕仪式。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大堂。 2、服务展区。地点设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1楼C展厅和D展厅

(发展战略)关于北京总部经济发展的思考

关于北京总部经济发展的思考 总部经济是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组织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企业总部与生产制造基地空间分离,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聚集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发展总部经济,既是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战略选择,也是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带动周边及欠发达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路径。发展总部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总部经济理论提出后,许多中心城市纷纷将发展总部经济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具有科教、人才、信息等发展总部经济的诸多优势条件,发展总部经济走在了全国前列,总部经济已经成为北京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重要推动力。 一、总部经济是对“首都经济”的深化和拓展 1997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首都经济”的发展思路,首次明确了首都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首都经济”提出以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加快北京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力度,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有力地推动了首都区域经济的增长。经济增长的质量不断提高,2004年北京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4:37.6:6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十五”时期下降了18.2%,达到11.19吨标准煤;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到98立方米。

但是“首都经济”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总部经济的提出,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首都经济”的内涵,为首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发展总部经济,跳出了过去从产业发展条件角度进行产业选择的思路和模式,从“产业链高端”、“功能链高端”来选择产业发展,通过企业研发、营销、结算、管理等总部功能环节的集中,即通过企业总部的聚集,带动各种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进而形成总部经济,带动城市的发展。 在《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采购中心和营运中心,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和总部,进一步提高北京的国际吸引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总部经济作为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已经被确定下来。总部经济对首都经济发展具有四个重要意义: 第一、发展总部经济是北京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统筹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总部经济能够释放首都高端资源的效能,在实现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带动环渤海以及更大范围的其他区域共同发展。 第二、发展总部经济是实现首都城市功能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的现实途径。发展总部经济符合首都资源特点,能够有效地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等高端资源的优势,规避

厦门地税局出台关于个人出租房产按2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厦门地税局明确自然人出租房产可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02-05房地产纳税服务网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02-01 为进一步规范对自然人出租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自然人在厦门市范围内将自有房产或租入房产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一)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二)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四、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政策依据 (一)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八款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部门规章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和《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的规定,纳税人出租或转租房产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3年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情况

2013年福建省厦门市经济发展情况 2013年,厦门市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科学编制和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加快推进跨岛发展,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呈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态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8.16亿元,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9亿元,增长0.2%;第二产业增加值1434.79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增加值1557.38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结构为0.9:47.5:51.6。第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0.5%和39.5%。 一、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提升,转型升级不断加快 先进制造业实力增强。全市405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完成产值209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29.9%,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9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成为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重要抓手,全年完成技改投资201.80亿元,增长15.0%,比工业投资增幅高12.7个百分点,占工业投资的74.2%。工业是支撑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1212.1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0.2%,直接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5.9%。全市166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678.45亿元,增长13.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较快增长,全年完成工业产值3577.7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6.5%,增长15.5%,比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幅高2.4个百分点,其中台资企业表现突出,完成工业产值1456.3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1.1%,增长18.3%,比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幅高5.2个百分点。企业集群化效应不断显现。全年产值上亿元企业共507家,完成工业产值4214.4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90.1%,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129.7%,拉动全市规模

总部经济研究分析——以香港为例

总部经济研究分析——以香港为例

总部经济研究分析----以香港为例 正文: 一、总部经济产生的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所处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速度加快,国际分工不断深化,使得企业组织结构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企业总部与企业加工制造基地在空间上实现分离,即企业总部向中心城市聚集、加工制造基地则向成本较低的区域集中,并呈现集群化发展趋势。总部聚集对中心城市产生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形态,即总部经济。 二、总部经济相关理论概述 (一)、总部经济形成机理 企业在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会对土地、原材料、能源以及一般劳动力等基础资源产生大量的需求,而在研发、资本运作、营销等活动中会需要大量的高端人才、技术、资金以及信息等高端资源。在欠发达地区,企业往往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述基础资源,但若要在这些地区获得高端资源则必须付出很高的成本,甚至即便付出很高的成本也无法获得;而在中心城市的情况则刚好相反,企业获得高端资源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较低而获得如土地、能源等基础资源的成本会很高。企业为了更经济有效地运营就会选择将不同职能的部门分布在资源禀赋不同的地区,由此便会出现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大量聚集的现

象。 (二)、总部经济特征概述 首先,企业总部的活动需要大量高层次人才的参与。总部经济是企业内部价值链基于区域比较优势在不同区域进行空间布局优化的一种经济表现形态。为了在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发展成本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在空间上按照“总部一制造基地”的模式分离,将组装、加工等附加值低、以简单重复劳动为主、消耗大量能源的环节移出城市中心,留下管理、研发、营销等附加值高、所需处理的问题复杂多变且对企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要环节,企业总部的职能直接决定了其必然对高层次人才有很强的依赖性。 其次,总部经济具备科技含量高的特点。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企业总部所承担的重要职能对于以知识、技术为核心的智力资本依赖度很高,企业在科技方面的发展作为其总部的重要产出之一,是中心城市在将以消耗普通劳动力及能源等为主的低附加值生产环节剥离出去以后,其生产总值不降反增的重要原因。 再次,总部经济与金融资源、金融服务关系紧密,吸金能力较强,拥有大量的资金资源。企业总部作为执行企业财务运作职能的核心部门,一方面要负责为企业的正常运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持,这就需要企业总部所在地区能够有足够多的金融机构来为其提供资金融通,这对于经营暂时处在困难时期或正处于投资期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链的断裂会给企业造成很大打击。

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结业务规程-厦门地税教程文件

“全程网办”操作图解 (纳税人版) 【项目背景】 改革创新和“互联网+”,是当前税收工作的主旋律。一是中央、国家税务总局和厦门市委市府不断强调创新管理与服务,要求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需要对此精神进行项目落实;二是厦门地税推动征管改革,在业务项目和技术项目上进行对接,业务上有要求(简化手续、压缩时限等),技术上也有要求(CA认证需要具体应用);三是纳税人在优化服务和管理方面也有所期待,对解决当前存在的一些办税问题也呼声日渐。 基于这三方面的需求,配合CA认证、电子签章和影像系统网上收件功能的开发,厦门地税致力于通过加快新技术应用,在现有的纳税人必须上门提交纸质申请的传统业务模式上大胆创新,推行涉税事项“网上申请、流转办结、网上出件”的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 【预期目标】 通过建设和应用CA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和电子影像系统网站端应用,致力于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无纸化”完成涉税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即纳税人在网上提出涉税申请,同时上传相关电子影像资料,税务机关在接收核对后进行流转办结,并将结果文书通过网络远程送达。 该项目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无纸化。该项目的主要创新是借助CA认证和电子影像网站端的应用,实现纳税人待提交资料的电子上传和数字校验,无需纸质资料,便捷环保。 二是零上门。该项目实现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事项的全程办理,既不用在业务发起时上门申请和提交资料,也不用在业务办结时上门领取纸质文书,免去路途远、交通堵、停车难、排队久、资料不齐往返跑等麻烦。 三是全天候。该项目不受税务机关工作时间和办公地点的限制,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站发起业务申请。

【操作步骤】 全程网办操作流程包括四个环节,即提交申请环节、资料核对环节、业务办理环节和签章出件环节。第一个环节由纳税人操作,后三个环节由税务人员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和截图说明如下(以退税申请为例): 1.提交申请环节 1.1 纳税人登录地税网站 1.2 进入“涉税申请”栏目,选择相应的申请事项。此处有两处控制: 一是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才能发起申请,如未插入数字证书,系统会提示。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