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要求
1.接班班组长与交班班组长面对面交接,接班工人与交班工人面对面交接。
2.安全交接班的主要内容有: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2)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
(3)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
(4)设备工具物料等安全状况;
(5)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
(6)存在的安全问题。
3.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代,交得清,接得明。
二、交班
1.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保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状况,为接班者的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1.交班前,将所负责的设备擦拭干净,卫生区彻底清扫,工具和用料收拾齐全,填写好各项记录。
2.交班者要主动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本班发生的问题以及处理经过,并将生产及设备遗留下来的问题一并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交班者在接班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接班者发现问题,交班者要及时处理,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如接班者没有及时认真检查,接班后生产中出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坚持8小时工作制,不得早退。
5.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班长应在本班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
1.接班人员应按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班组长主持召开接班会,针对当班的工作任务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要参加班前会,领取本班生产任务。
3.提前15分钟到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实行面交面接,认真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认真检查机械运转、设备维护和卫生情况。
4.认真检查交接班记录,有关问题交班者写清楚后,双方签名有效。填写不清楚或不符合规定的,接班者有权不接班。
5.接班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接班,接班后生产发生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6.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交接班双方协作协商处理,防止发生摩擦和争吵,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示上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