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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量的计算公式

废气排放量的计算公式
废气排放量的计算公式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

(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QL

石煤和矸石8374

无烟煤22051

烟煤17585

柴油46057

天然气35590

一氧化碳12636

褐煤11514

贫煤18841

重油41870

煤气16748

氢10798

②实际烟气量的计算a.对于无烟煤、烟煤及贫煤:Qy=1.04

×QL/4187+0.77+1.0161(α-1) V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Qy=1.04 ×QL/4187+0.54+1.0161(α-1) V0[m3(标)/kg]

b.对于液体燃料:Qy=1.11 ×QL/4187+(α-1) V0[m3(标)/kg]

c.对于气体燃料,当QL<10468 kJ/(标)m3时:

Qy=0.725 ×QL/4187+1.0+(α-1) V0(m3/ m3)

当QL>10468 kJ/(标)m3时,

Qy=1.14 ×QL/4187-0.25+(α-1) V0(m3/ m3)

式中:Qy—实际烟气量,m3(标)/kg;

α —过剩空气系数,α = α 0+Δ α炉膛过量空气系数

填报说明

〈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

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99)"填列.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的行业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位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

码必须有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

〈年审或变更年度〉由4位数字表示申报登记事项发生的年度.如1999年填表申报1999年排污情况,则〈申报年度〉为1999年

〈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

〈单位法人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714"全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制定,由指定的政府职能部门给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和

机关,社团颁发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法人企业(单位)代码采用国家统一代码标识,代码由八位无含义数字代码(本体代码)和附加的三位代码组成,附加代码中第一位是校验码,校验位由本体代码通过特定的数字公

式计算生成,如果单位有分厂,则附加代码后俩位填入分厂序号,如果没有分厂,这两位则不填.这一代码标识在"企业法人代码证书","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机关法

人代码证书"和"社团法人代码证书"上.如果单位没有法人代码,则法人代码填写

规范如下:前八位代码中第一位填"N",第两位和第三位填写六位地区代码的后两位,后面五位代码为顺序码,三位附加代码不填.

〈法人代表姓名〉填入申报单位的法人姓名.

〈单位地址〉企业所在地地址.

〈开业年份〉填最早开工年份.

〈邮政编码〉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排污单位联系电话号码(应包括地区码).

〈传真号〉排污单位传真(应包括地区码)

〈地区代码〉共9位数字,前六位与申报登记代码的前六位同,后三位为乡镇,街道代码.

〈单位类别代码〉按(代码表一)给出的7种单位类别的代码填写,为1位数字. 〈隶属关系代码〉按(代码表二)给出的7种隶属关系的代码填写,为1位数字. 〈行业代码〉按照GB/T 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见附件一)的小类代码填报,为4位数字.

〈企业注册类型代码〉按(代码表三)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仅企业填此代码,为3位数字.此代码代替原来的经济类型代码.

〈企业规模代码〉按(代码表四)给出的7种企业规模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例如本企业单位属于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所颁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中的大型二档,则应在本栏的右下角中填入3.事业单位不应填写此项.

〈水污染物执行标准类别〉在国家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中选择一个标准划√.

〈大气污染物执行标准类别〉在国家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中选择一个标准划√.

〈噪控区〉如果单位所在区域为噪控区,则划√

〈烟控区〉如果单位所在区域为烟控区,则划√

〈经度〉,〈纬度〉若申报单位填不出,可填所在乡(镇,街道)的经纬度.

〈so2控制区〉无

〈酸雨控制区〉为8位数字码.排污单位如果处在"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所确定的"两控区"的行政范围内,必须按(代码表五)填写.

〈达标方案中的重点源〉

水—在国控,省控,市控,区(市,县)控其中一项划√;

气—在国控,省控,市控,区(市,县)控其中一项划√;

〈填报类别〉根据〈全国排污申报登记年审,变更申报及质量保证规范〉,排污单位填报本套表是用于排污单位新申报(第一次申报),还是用于老排污单位变更申报或排污申报年审,请在相应用途处划√.

〈变更原因码〉若该表用于老排污单位变更申报登记用,应参照按(代码表六)中所罗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此码为二位数字码.

表一,企业基本情况

〈年总产值现价〉及〈按1990年不变价年总产值〉年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排污单位在上一年度内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各类劳务,技术活动的总量.在计算总产值时,采用上一年度内的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或提供各类劳务,技术活动的实际收入,即为年总产值现价;如采用1990年价格,即为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格.

〈工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以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利税金额〉以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价〉以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其中:环保设施〉指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和环保监测等方面的装置,构筑物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原值.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指利用"三废"(废液,废气,废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产值(现行价),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值;但留作生产上自用的,不应计算产品产值.

〈"三废"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指利用"三废"(废液,废气,废渣)生产的产品,销售后所得到的利润.

〈年末职工人数〉以申报单位计划部门上报的统计数字为准.

〈其中:专职环保人员数〉指申报单位从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以环

境保护管理为主的兼职人员.

〈年正常生产天数〉指申报单位实际生产天数,如1993年300天.

〈单位占地面积〉指申报单位所占据的土地面积,包括绿地面积.

〈缴纳排污费总额〉指申报单位全年交纳排污费的总金额数.

〈其中:废水〉指申报单位全年交纳排放废水(包括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总金额数

〈其中:废气〉指申报单位全年交纳排放废气的总金额数

〈其中:固废〉指申报单位全年交纳排放固废的总金额数

〈因污染罚款〉以全年应付数额如实填报(同样分废水,废气,固废).

〈造成污染赔款〉以全年应付数额如实填报(同样分废水,废气,固废).

表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

〈产品名称〉主要生产的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产品的计量单位.如:吨,万吨.

〈年产量〉产品的年产量(与计量单位对应).

〈单位产品用水量〉

〈单位产品能耗量〉

〈其中单位产品煤耗量〉

〈生产天数〉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生产过程中主要用到的原辅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原辅材料的计量单位.如:吨,万吨.

〈年耗量〉原辅材料的年消耗总量(与计量单位对应)

表三,能源消耗表

〈能源名称〉指作为动力用的煤,油,气等燃料和蒸汽,电力等.作为原辅材料用的煤,油,气等燃料应该填入〈原辅材料〉

〈代码〉能源所对应的代码,按(代码表七)填写.

〈能源用途〉指能源为煤时,燃料煤,原料煤中的一种.其他能源不填.

〈来源〉

〈年消耗量单位〉能源的计量单位.如:吨,万吨.

〈年消耗量数量〉能源的年消耗总量(与计量单位对应)

〈说明〉

表四,用水量情况表

本表为用水情况表,其目的在于对申报单位的用水量做全面分析,找出申报单位用水不合理因素及节约用水的潜力.

〈年新鲜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在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包括申报单位直接从地面水江,河,湖,海洋,自备水井和城镇自来水取用的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内部循环使用,一水多用,串级使用的水量(包括处理后回用的污水).

〈单独排放的间接冷却水〉指没有其他废水混合排放的间接冷却水.

〈生产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在厂区内用于生产的水量.

〈生活用水量〉指申报单位在厂区内用于生活的水量.

〈其它用水量〉不属于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的其它用水量.

〈说明〉地表水取自:

表五,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污口规范化编号〉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24号文"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由地方环保部门按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规定编排的排放口编号来填写.每一编号为9位字母数字码,其形式如下:WS-XXXXXX.需要填写的编码为后六位,第一位为A,表示杭州地区,第二位表示单位所属区县,1表示杭州市直管单位,2表示上城区,3表示下城区,4表示江干区,5表示拱墅区,6表示西湖区,7表示滨江区,A表示余杭,B表示临安,C表示富阳,D表示桐庐,E表示建德,F表示淳安,G表示萧山,第三位至第六位

从001到999不间隔顺序排码.

〈废水种类代码〉按(代码表八)填写.

〈废水种类名称〉按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

〈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代码表九)填写.

〈废水排放规律〉按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按(代码表十)填写.

〈废水排放去向〉按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

〈在线监控设备(有/无)〉如果有监控设备,则填写"有",否则填写"无".

〈达标废水年排放总量-实测〉指经过实际测量得到的全面达到国家,地方排放标准的外排工业废水量,包括经过处理后达标外排的和未经处理达标外排的两部分工业废水.

〈达标废水年排放总量-校正估算〉根据经验系数和物料平衡计算得出的值. 〈废水年排放总量-实测〉指排污口实际测得的所有工业废水总量.

〈废水年排放总量-校正估算〉根据经验系数和物料平衡计算得出的值.

〈年排放天数〉指年排放天数,如1999年300天.

〈排入河湖库及海域代码〉指排放去向所对应的河湖库及海域代码,参照"浙江省杭州地区河流代码(试行)"和"沿海海域应用代码表"填写.

〈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参照(代码表十一)填写.

表六,废水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污口规范化编号〉指排污口的规范化编号(见表五-〈排污口规范化编号〉说明).

〈主要污染物名称〉申报单位排放的水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代码〉按(代码表十二)填写.

〈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填报实测浓度的年平均值.

〈排放标准〉由于给排污口废水排放去向,纳污水域功能区不一致,执行标准不同,

应对照各排污口的废水性质填写各污染物标准值.

〈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根据国家标准或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有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指标的应填报.

表七,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表

〈处理设施编号〉要填报的废水处理设施的编号,对应表八的〈处理设施编号〉. 〈对应排口编号〉设施所对应的排污口的规范化编号(见表五-〈排污口规范化编号〉说明).

〈名称或型号〉设施的名称或型号.

〈处理废水类别名称〉指处理废水的种类.按(代码表八)填写.

〈处理废水类别代码〉按(代码表八)中相应的代码填写.

〈设计日处理能力〉设施能够达到的每天处理能力.

〈实际平均日处理废水〉设施实际的每天处理量.

〈设施原价〉指废水处理设施(包括构筑物)的投资额(原价),不包括已报废的投资额.

〈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填写.

〈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三)填写.

〈设施年正常运行天数〉指设施的年实际运行天数,如2000年300天.

〈年运行费用〉申报年度维持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直接费用.包括能耗,设备折旧,原材料,设备维修,工资等的费用.

〈废水处理主要方法〉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1B1C9NE3 见(代码表十四)

表八,废水处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情况表

〈处理设施编号〉要填报的废水处理设施的编号,对应表七的〈处理设施编号〉. 〈去除污染物名称〉水污染物种类名称.

〈去除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种类对应代码,按(代码表十二)填写.

〈年废水处理量〉

〈年平均进水浓度〉经过处理前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

〈年平均出水浓度〉经过处理后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

〈年污染物去除量〉

表九,茶炉基本信息表

〈茶炉代码〉按(代码表十五)填写

〈茶炉名称及型号〉按设备铭牌填写.若无铭牌按习惯名称写.

〈设备启用时间〉设备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年月

〈生产量〉

〈燃料代码〉按(代码表二十)查找所用燃料名称,然后选取对应的代码填入表格. 〈燃烧方式代码〉指燃料燃烧方式的对应代码,按(代码表二十一)填写.

〈燃料年耗量〉指全年的燃料消耗.

〈硫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硫份(%)

〈灰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灰份(%)

〈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九)填写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茶炉排放装置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表十,大灶基本信息表

〈大灶代码〉按(代码表十六)填写

〈大灶名称及型号〉按设备铭牌填写.若无铭牌按习惯名称写.

〈设备启用时间〉设备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年月

〈大灶眼数〉填写大灶眼数.

〈燃料代码〉按(代码表二十)查找所用燃料名称,然后选取对应的代码填入表格.

〈燃烧方式代码〉指燃料燃烧方式的对应代码,按(代码表二十一)填写.

〈燃料年耗量〉指全年的燃料消耗.

〈硫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硫份(%)

〈灰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灰份(%)

〈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九)填写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大灶排放装置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表十一,锅炉基本信息表

〈锅炉代码〉按(代码表十七)填写

〈锅炉名称及型号规格〉按设备铭牌填写.若无铭牌按习惯名称写.

〈蒸吨数〉

〈设备启用时间〉设备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年月

〈使用年限〉

〈锅炉用途〉指生产用,采暖用,生活用,发电用,如多用途则全部填报.

〈燃料代码〉按(代码表二十)查找所用燃料名称,然后选取对应的代码填入表格. 〈燃料年耗量〉指全年的燃料消耗,包括采暖期耗量.

〈硫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硫份(%)

〈灰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灰份(%)

〈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九)填写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锅炉排放装置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表十二,工业炉窑基本信息表

〈炉窑代码〉按(代码表十八)填写

〈炉窑名称及型号规格〉工业炉窑(不包括锅炉).按(代码表十八)或惯例填写. 〈实际生产能力〉

〈燃料代码〉按(代码表二十)查找所用燃料名称,然后选取对应的代码填入表格. 〈燃烧方式代码〉指手烧,反烧,机械烧或其他燃烧方式的对应代码,按(代码表二

十一)填写.

〈燃料年耗量〉指全年的燃料消耗量.

〈单位产品耗量-单位〉指生产产品的单位,如吨.

〈单位产品耗量-数量〉指生产单位产品消耗的燃料数量

〈硫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硫份(%)

〈灰份〉指燃料的煤中含灰份(%)

〈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九)填写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工业炉窑排放装置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表十三,工艺废气基本信息表

〈车间工段名称〉指产生污染的车间工段详细名称.

〈主要废气成分〉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车间工段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无组织排放情况说明〉

表十四,排气筒基本信息表

〈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排气筒的规范化编号,共9位.FQ-XXXXXX.需要填写的编码为后六位,第一位为A,表示杭州地区,第二位表示单位所属区县,1表示杭州市直管单位,2表示上城区,3表示下城区,4表示江干区,5表示拱墅区,6表示西湖区,7表示滨江区,A表示余杭,B表示临安,C表示富阳,D表示桐庐,E表示建德,F 表示淳安,G表示萧山,第三位至第六位从001到999不间隔顺序排码.

〈排气筒高度〉指从地面至排气筒顶部的高度.

〈出口内径〉指排气筒出口内直径.如排气筒是非圆柱形,则按截面面积折算成出口内径.

〈出口温度〉至排气筒出口烟气温度.即实测烟气温度,扣除烟气在排气筒中的温度降.

〈年排放天数〉指排气筒全年所排放的的实际天数.

〈日运行时数〉指排气筒一天所排放的实际时间.

〈排放规律码〉按(代码表九)的排放规律代码填写.

〈空气系数α或掺风系数〉每单位量(1公斤或1标立方米)燃料,在燃烧时,空气量为V,与理论空气量为V.,设V为V.的α倍数,则α值便称过剩空气系数α:

α= V/V.

计算公式:α=21/(21-O2)

O2:为实测烟气中氧气所占的百分含量(%).

〈年排气总量〉有实测的按实测数据填报.无实测数据的按鼓动风机(或引风机)铭牌的风量,折算成万标立方米填报.

〈在线监控设备(有/无)〉如果有监控设备,则填写"有",否则填写"无".

表十五,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情况表

〈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排气筒的规范化编号.

〈污染物名称〉按(代码表二十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污染物代码〉按污染物名称在(代码表二十二)中对应的代码填写.

〈平均排放浓度〉指在一年中污染物平均的排放浓度值.

〈恶臭标准〉

表十六,废气治理设施情况表

〈治理设施编号〉与表十七(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污染物情况表)的治理设施编号相对应.

〈设施名称及型号〉填写各种治理设施的型号.

〈设施处理方法〉指除尘,净化或脱硫方法.

〈处理方法代码〉除尘方法码按(代码表二十四)填写,净化方法码按(代码表二十五)填写,脱硫方法码按(代码表二十三)填写.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指废气治理设施实际的处理能力.

〈其中脱硫设施脱硫能力〉

〈设计污染物去除率〉除尘装置指设计文件所规定的除尘率,净化装置指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净化率,脱硫装置指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脱硫率.

〈实际污染物去除率〉除尘装置指实际除尘效率,净化装置指实际净化效率,脱硫装置指实际脱硫效率.

〈设施运行状况代码〉按(代码表十三)的相应代码填写

〈设施原价〉指治理设施所用的各总费用的总计金额.无论资金来源如何一律统计在内.

〈年运行天数〉指治理设施全年所运行的实际天数.

〈年运行费用〉指维持治理设施运行所需的费用.包括能耗(电费,压缩空气费,水费).

〈建成或投入使用时间〉指治理设施正式运行的时间,填写年月日,如2001.03.15. 〈连接排气筒规范化编号〉指治理设施连接的排气筒规范化编号.

表十七,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污染物情况表

〈治理设施编号〉按表十七废气治理设施情况表对应的设施编号填写.

〈去除污染物名称〉按(代码表二十二)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去除污染物代码〉按污染物名称在(代码表二十二)中对应的代码填写.

〈污染物浓度-处理前〉

〈污染物浓度-处理后〉

〈污染物去除量〉指通过各种治理设施去除废气中的污染物的纯量.

表十八,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表

〈固废类别〉按(代码表二十七)中对应代码填写.

〈固废名称〉固体废物名称,根据废物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成份进行填写.

〈固废年产生量〉按申报年度的年实际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如1999年填报,其产生量是指1998年的全年产生量.如果申报的前一年生产不正常,应按正常年份的废物产生量填报

〈含有主要有害成份〉指废物中含有哪些主要有害成分.

〈固废年综合利用量〉指以废物作为一种资源,进行回收或利用,如能源利用,用做建筑材料等.

〈本单位综合利用量〉指本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年综合利用量

〈综合利用外单位名称〉填写综合利用固废的外单位名称.

〈年处置量〉指固体废物进行如下处置作业的数量.

围隔堆存,即有防止废物流失或飞扬措施的永久性处置;

填埋,即有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最终处置方式;

海洋处置,即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的投海处置;

焚化,即焚烧或高温裂解处理;

其他处置方式,指不包括以上处置方式,但有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永久性贮存或堆存,其处置方式,如深层灌注,废矿井永久性堆存处置作业.

〈本单位年处置量〉指本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年处置量

〈处置往年贮存量〉指处置往年贮存固体废弃物的数量.

〈处置单位名称〉处置固废的外单位名称,若单位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的则特别注明.

〈年贮存量〉指固体废弃物的年贮存量.贮存指把固废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的暂时性贮存方式或堆存方式,包括一般废物以作坝形式的临时性堆存方式,并有一定的防止流失和防飞扬措施.

〈历年单位已贮存量〉指单位历年累计贮存量的固体废弃物数量(不包括当年的贮存量).

〈占地面积〉指贮存固废所占用的面积.

〈贮存单位名称〉贮存固废的外单位名称.

〈固废年排放量〉凡废物作以下方式之一处置作业的,均为排放.

向水体排放废油类,废酸碱及其他液态废物;

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海洋的滩场和岸坡倾倒废物,堆放和存贮废物;

利用渗井,渗坑,渗裂隙和溶洞倾倒废物;

向路边,荒地,荒滩倾倒废物;

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作填坑,填河和土地填埋固体废物;

混入生活垃圾内,进行堆置和处置的废物;

未经海洋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向海洋倾倒废物;

其他去向不明的废物.

〈允许排放总量〉根据国家标准或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有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指标的应填报.

〈排放去向情况/转移联单编号〉指固体废物主要去向,对于危险废物(固废类别编码01-47,以及编码表最后补充8类)杭州市不许排放,在上表最后一栏中应填写固废转移联单编号,转移联单编号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联单编号由10个数字组成,1-4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前四位,5,6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其余为流水号.

表十九,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

〈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贮存设备(设施,装置)名称或型号〉固废处理设备的名称或型号.

〈固废类别〉按(代码表二十七)填写.

〈固废名称〉固废种类名称,按代码对应的名称填写.

〈设备(设施,装置)设计处理能力〉指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处置和贮存设备(设施,装置)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能力.

〈设备(设施,装置)处理能力〉指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处置和贮存设备(设施,装置)的实际能力.

〈设备台数〉指设备的数量.

〈处置方法编码〉按(代码表二十八)填写.

〈设备原价〉指设备,装置按其原值(以固定资产为准)填报.

〈年运行天数〉设施实际运行天数.

〈运行状况码〉按(代码表十三)填写.

〈年运行费用〉填写申报年度维持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直接费用.包括能耗,设备折旧,工资,运输,原材料等费用

〈建成投入使用时间〉以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为准.

表二十,工业企业噪声源情况表

〈噪声源规范化编号〉按照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规定编排的排放口编号来填写.每一编号为9位字母,形式如下:ZS-XXXXXX.需要填写的编码为后六位,第一位为A,表示杭州地区,第二位表示单位所属区县,1表示杭州市直管单位,2表示上城区,3表示下城区,4表示江干区,5表示拱墅区,6表示西湖区,7表示滨江区,A表示余杭,B表示临安,C表示富阳,D表示桐庐,E表示建德,F表示淳安,G表示萧山,第三位至第六位从001到999不间隔顺序排码.

〈主要噪声源名称〉指引起厂界噪声超标的构筑物(如车间,实验室等)或设备,设施名称.

〈噪声源性质代码〉按(代码表三十一)给出的噪声源性质代码来填写,为2位数字码.

〈噪声源台数〉形成噪声源的设备台数.

〈备注〉填写噪声源设备的运行情况.

〈年均工作天数(天)〉指噪声源一年中实际工作天数.

〈白天工作时间〉指噪声源在一年中白天平均的工作时间.

〈夜间工作时间〉指噪声源在一年中夜晚平均的工作时间.

〈白天具体工作时间段〉指在白天噪声源工作的起止时间.如XX时XX分至XX 时XX分.

〈夜间具体工作时间段〉指在夜间噪声源工作的起止时间.如XX时XX分至XX

时XX分.

〈声源强度〉指距离噪声源一米处的最大声级(主要填写白天产生的噪声).

表二十一,工业企业边界噪声测点情况表

〈测点名称〉单位边界外一米处测点的名称

〈噪声功能区代码〉按(代码表三十二)给出的噪声功能区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码.

〈白天执行标准Leq db(A)〉按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填写,未划噪声功能区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参照GB12348-90确定

〈夜间执行标准Leq db(A)〉同上.

〈白天边界外一米处测点Leq db(A)〉指在白天按国标GB12349-90规定测得的该测点处的Leq值.

〈夜间边界外一米处测点Leq db(A)〉指在夜间按国标GB12349-90规定测得的该测点处的Leq值.

表二十二,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表

〈污染治理项目名称〉指以治理老污染源的污染,"三废"综合利用为主要目的的工程项目名称.不包括"三同时"项目(即新污染源).

〈治理类型代码〉按企业治理污染对象在(代码表二十九)对应的代码填写. 〈开工年月〉指污染治理项目经审批同意后,正式开工的时间,以年,月表示. 〈建成投产年月〉指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后,正式投产的时间,以年,月表示. 〈计划总投资〉指对完成整个污染治理项目(直至竣工正式投产)所需要的资金,进行预先估算和安排的资金总额.

〈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指至报告期末,在污染治理项目中实际完成的累计投资额.

〈本年完成投资及资金来源合计〉

〈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指单位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

资金.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指国家预算,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拨给或委托银行贷给单位的基本建设拨款和中央基本建设基金,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国家预算内更新改造资金〉指单位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国家预算内更新改造资金.国家预算内改造资金指国家预算,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拨给单位的更新改造拨款.

〈综合利用利润留成资金〉指单位为消除污染,以"三废"为主要原料,开展综合利用项目所的产品利润的提留部分.

〈环保补助资金〉指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补助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

〈环保贷款〉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建立的环保贷款基金.

〈其他资金〉指除上述资金来源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包括国内贷款(不包括环保贷款),利用外资,除综合利用利润留成资金和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以外的自筹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

〈利用外资〉是指报告期收到的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国外资金,包括统借统还,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中外合资项目中的外资,以及无偿捐赠等.其中,国家统借统还的外资,是指由我国政府出面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负责偿还本息的国外贷款.

〈竣工项目设计及新增处理能力(吨/日,标立米/小时,吨/年)〉

〈竣工项目实际年处理量(万吨,万标立方米)〉

表二十三,生产工艺和污染处理工艺简单示意图

〈生产工艺〉

〈主要污染处理工艺〉

表二十四,工业企业排放废水,废气中污染物监测情况表

〈监测日期(月,日)〉

〈排污水口编号或名称〉有规范化编号的排口填写规范化编号(见表五说明),其他填写排口名称.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

〈污染物名称〉废水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排气监测点编号或名称〉

〈污染物名称〉废气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实测浓度(毫克/升)〉

〈污染物换算浓度(毫克/升)〉

表二十五,上报辅助材料清单

〈材料标题〉辅助材料参考内容如下:

污染源监测报告(实测);

申报登记数据的测(核)算方法及其材料;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或运行情况说明;

限期治理,破产,停产或搬迁的有关报告;

《三同时》审批文件;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有关报告;

其它说明性材料.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告制度》

?

?一、概要

?总局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97号)规定: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很多,除去实测法外(实测及其计算方法 在此不作介绍),归纳起来主要有二种:一种是物料衡算法;一种是经验计算方法。 1.物料衡算法 根据物质不灭定律,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物料量等于产品重量和物料流失量的总和。 即: ΣG=ΣG1+ΣG2 式中:ΣG��投入物料量总和: ΣG1��所得产品量总和; ΣG2��物料或产品流失重量之和。 2.经验计算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 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 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另一种是非控制排污系数,即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排放的污染物的量。一般情况下,非控制排放系数 大于受控制排放系数,二者之差即为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单位产品去除量。 排污系数是在用实测、物料衡算和经验估算三种方法所获得的原始产污和排污系数的 基础上,采用加权法计算出来的。

目前能查找到的工业产污和排污系数的主要参考手册有二本:一本是国家环保总局科技 标准司组织编辑的“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手册”。该本手册给出了我国有色金属工业、 轻工、电力、纺织、化工、铜铁和建材等七个工业部门根据统一的技术要求确定的不同产 品,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生产规模和不同技术水平下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包括原始系数、 个体系数、一次系数、二次系数、二次系数、2000年控制系数建议值,以及国外同行业的 对比数据等。同时给出了我国主要燃煤设备(包括工艺锅炉、茶浴炉和大灶)燃煤产生烟尘 、SO 2、和 NO x 等的产污和排污系数;另一本是从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科研项目 “乡镇工业 污染物排放系数研究”中筛选出来的“乡镇工业污染物排放系数手册”。该手册我国“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中规定的顺序编排,能提供22个行业大类,39个中类,98个小 类,近500种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系数1800个。这二本手册虽是我国目前使用排污系数 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最主要的参考手册,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需求。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计算排污系数的方法(这二本手册中均有详细介绍), 计算本省急需的一些排污系数,供申报年审、环境统计、规划、环境监测排污收费等 工作使用。 二、“三废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选择 1.尽量采用实测计算法辅以其他方法进行核实。在确实无法实测时,可采用物料衡

易挥发物质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易挥发有机物排放是指无集中式排放口的一种排放形式。这种形式的排放量计算与集中式排放计算是不同的,现加以介绍。 1.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的散发量计算 有害物质敞露存放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气,其散发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Gs=(5.38+4.1V)P H·F·(M)0.5 式中,Gs——有害物质的散发量,g/h; V——车间或室内风速,m/s; P H——有害物质在室温时的饱和蒸气压力,mmHg; F——有害物质的敞露面积,m2; M——有害物质的分子量; 5.38、4.1——常数。 由物理化学可知,各种物质的饱和蒸气压力随温度而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lgP H=(-0.05223A/T)+B 式中,T——有害物质的绝对温度,K; A、B——常数,可从一般的物理化学手册中查取,表1列出了常见有害物质的A、B值。 表1 常见有害物质A、B值

2.液体(除水以外)蒸发量的计算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洗工艺中的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2,一般可取0.2-0.5;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查表3;当液体重量浓度高于10%时,可查表4、5、6、7。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3。 表2 槽边排风工艺槽产生有害气体计算参数

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一、燃煤 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 1- 烟尘中的可燃物(%)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取20%, 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10千克 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 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 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 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 0.000938)=0.00764吨=7.6千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 B——耗煤量,吨 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二、燃油 1、燃油SO2排放量的估算 计算公式: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实际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经处理去除量(吨/年)=年排放量(吨)*(处理装置进水浓度-排放浓 度)/1000000 案例分析:某厂污水排放基本情况表 排放量原水CODcr 出水CODcr 原水NH3-N 出水NH3 -N 1季度25800 1120 165 254 22 2季度25000 1230 190 276 26 3季度28600 1070 154 242 20 4季度27400 1110 96 265 19 计算: 1季度COD排放量=25800X165/1000000=4.257吨 1季度COD去除量=25800X(1120-165)/1000000=24.639吨 全年COD排放量=四个季度COD排放量之和 全年COD去除量=四个季度COD去除量之和 1季度NH3-N排放量=25800X22/1000000=0.5676吨 1季度NH3-N去除量=25800X(254-22)/1000000 =5.9856吨 全年NH3-N排放量=四个季度NH3-N排放量之和 全年NH3-N去除量=四个季度NH3-N去除量之和 废气及相关污染物的计算 一、烟气量的计算

二、燃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量物料衡算方法 三、案例分析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413Q/1000+0.5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Q:燃料低发热值,单位是kJ/kg; 二、理论烟气量计算 V=0.01(1.867C+0.7S+0.8N)+0.79L V:理论干烟气量,单位是m3/kg; C、S、N:燃料中碳、硫、氮的含量; L:理论空气量 理论湿烟气量计算再加上燃料中的氢及水分含量,系数分别为11.2、1.24 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三、实际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V0=V+ (a –1)L V0:干烟气实际排放量,单位是m3/kg a: 空气过剩系数,可查阅有关文献资料选择。 按上述公式计算,1千克标准煤完全燃烧产生7.5 m3,一吨煤碳燃烧产生10500标立方米干烟气量。 液体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量计算 一、理论空气量计算 L=0.203Q/1000+2.0 L:燃料完全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单位是m3/kg;

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的计算详解

无组织排放废气量的计算 无组织排放是指无集中式排放口的一种排放形式。这种形式的排放量计算与集中式排放计算是不同的,现加以介绍。 1.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的散发量计算 有害物质敞露存放时,由于蒸发作用,不断地向周围空间散发出有害气体和蒸气,其散发量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Gs=(5.38+4.1V)P H·F·(M)0.5 式中,Gs——有害物质的散发量,g/h; V——车间或室内风速,m/s; P H——有害物质在室温时的饱和蒸气压力,mmHg; F——有害物质的敞露面积,m2; M——有害物质的分子量; 5.38、4.1——常数。 由物理化学可知,各种物质的饱和蒸气压力随温度而改变,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0.05223A/T)+B lgP H 式中,T——有害物质的绝对温度,K; A、B——常数,可从一般的物理化学手册中查取,表5-144列出了常见有害物质的A、B值。 表5-144 常见有害物质A、B值

2.液体(除水以外)蒸发量的计算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硫酸、硝酸、盐酸等酸洗工艺中的酸液蒸发量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Gz=M(0.000352+0.000786V)P·F 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kg/h; M——液体的分子量; 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以实测数据为准,无条件实测时,可查表5-145,一般可取0.2-0.5; 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气分压力,mmHg。当液体浓度(重量)低于10%时,可用水溶液的饱和蒸气压代替,查表5-146;当液体重量浓度高于10%时,可查表5-147、5-148、5-149、5-150。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m3。 表5-145 槽边排风工艺槽产生有害气体计算参数

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

二氧化硫排放量 煤和油类在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烟气和烟尘,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其方法如下: 煤炭中的全硫分包括有机硫、硫铁矿和硫酸盐,前二部分为可燃性硫,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第三部分为不可燃性硫,列入灰分。通常情况下,可燃性硫占全硫分的70%~90%,平均取80%。根据硫燃烧的化学反应方程式可以知道,在燃烧中,可燃性硫氧化为二氧化硫,1克硫燃烧后生成2克二氧化硫,其化学反应方程式为:S+O2=SO2 根据上述化学反应方程式,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公式如下:G=2×80%×W×S%×(1-η)=16WS(1-η) G——二氧化硫排放量,单位:千克(Kg) W——耗煤量,单位:吨(T) S——煤中的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去除率,% 【注:燃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G=20WS(1-η)】 例:某厂全年用煤量3万吨,其中用甲地煤万吨,含硫量%,乙地煤万吨,含硫量%,二氧化硫去除率10%,求该厂全年共排放二氧化硫多少千克。

解:G=16×(15000×+15000×)×(1-10%) =16×66000×=950400(千克) §经验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进行计算,求得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只要取得准确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就可以使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作大大简化。因此,我们要通过努力,不断地调查研究,积累数据,以确定各种生产规模下的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如生产1吨水泥的粉尘排放量为20~120千克。 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及污染物排放经验系数 ——废气: 燃烧1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燃烧1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SO2: 燃烧1吨煤,产生16S煤千克SO2。S煤为燃煤硫份,一般为~%。如硫份为%时,燃烧1吨煤产生24千克SO2 。 燃烧1吨油,产生20S油千克SO2。S油为燃油硫份,一般为重油~%,柴油~%。如硫份为2%时,燃烧1吨油产生40千克SO2 。 ——烟尘: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B年/B时/10000 式中: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Q时——废气小排放量,标m3/h;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 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0.606[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4140+0.455[m3(标)/kg) b. 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0.203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0.209 ×QL/1000[m3/ m3] 当QL>14637 kJ/(标)m3时, V0=0.260 ×QL/1000-0.25[m3/ m3] 式中:V0—燃料燃烧所需理论空气量,m3(标)/kg或m3/m3; QL—燃料应用基低位发热值,kJ/kg或kJ/(标)m3。 各燃料类型的QL值对照表(单位:千焦/公斤或千焦/标米3) 燃料类型QL 石煤和矸石8374 无烟煤22051 烟煤17585 柴油46057 V0=11.35 天然气35590

废气产生量计算方法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 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柴油。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精编版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1、主要排放口计算 主要排放口有烧结机头烟囱、烧结机尾烟囱、竖炉焙烧烟囱、1#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2#高炉矿槽及出铁场烟囱、1#转炉二次除尘烟囱、2#转炉二次除尘烟囱、自备电厂燃气锅炉烟囱。 主要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其中:M—为第i个排放口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C—为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为mg/Nm3; Q—为基准排气量,单位为Nm3/t产品。基准排气量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量: 主要排放口年许可

一般排放口有:烧结配料、筛分工序排放口;高炉制煤、热风炉工序排放口;炼钢一次除尘排放口;石灰窑废气排放口;热轧加热炉排放口等。 一般排放口计算公式为: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其中:M—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一般排放口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钢铁工业排污单位污染物无组织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 其中:W—为第i个单元大气污染物年许可排放量,t; R—由于本企业近3年的产量低于设计产能的30%,计算采用设计产能进行。其中企业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的设计产能数据来源于《省经信委关于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备及生产能力核实意见的函》(鄂经信重化函[2016]419号); G—为第i个单元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单位为kg/t。无组织排放量绩效值取自《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 一般排放口年许可

锅炉废气排放量计算

1.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新鲜用水量×80% 2.燃煤废气量计算公式∶ V=(α+b)×K×Q低×B÷10000 式中:V—燃煤废气量(万标立方米) α—炉膛空气过剩系数(见表1) b—燃料系数(见表2) K=1.1 Q低—煤的低位发热值,取Q低=5200大卡 B—锅炉耗煤量(吨) 3.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 G=2×0.8×B×S×(1-η) 式中:G—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B—锅炉耗煤量(吨) S—煤中全硫分含量。 η—二氧化硫脱除率。 4.煤粉炉、沸腾炉和抛煤机炉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 ( B×A×dfh ) / ( 1-Cfh ) ×1000 其他炉型燃煤烟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G=B×A×dfh×1000 燃煤烟尘排放量=G×(1-η) 燃煤烟尘排放量=G×η 式中:G—燃煤烟尘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A—煤的灰份,有化验的取实测值、无化验的取A=26.99% dfh—烟气中烟尘占灰份量的百分数(见表3),取中间值 Cfh—烟尘中可燃物的百分含量,煤粉炉取4~8%、沸腾炉取15~25% η—除尘器的除尘效率。 5.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计算公式∶ GNOX=1630×B(β×n+10-6×Vy×CNOX) 式中:GNOX—燃煤氮氧化物产生量(千克) B—锅炉耗煤量(吨) β—燃料氮向燃料型NO的转变率(%);与燃料含氮量n有关。普通燃烧条件下,燃煤层燃炉为25~50%,燃油锅炉32~40%,煤粉炉20~25%。 n—燃料中氮的含量(%),见表4 Vy—1千克燃料生成的烟气量(标米3/千克),取7.8936标米3/千克。 CNOX—燃烧时生成的温度温度型NO的浓度(毫克/标米3),通常可取70ppm, 即93.8毫克/标米3。 6.燃煤炉渣产生量≈耗煤量÷3 7.对于一般锅炉燃烧一吨煤,约产生下列污染物: Ⅰ产生0.78936万标立方米燃料燃烧废气; Ⅱ产生32.00千克二氧化硫; Ⅲ产生0.33333吨炉渣; Ⅳ产生53.98千克烟尘; Ⅴ产生9.08千克氮氧化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 一、燃煤 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 燃煤烟尘排放量(吨)=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 1- 烟尘中的可 燃物(%)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 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 取20%, 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 =10千克 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 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 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

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 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 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 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 0.000938) 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 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 0.000938)=0.00764吨=7.6千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 的计算公式如下: 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 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 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 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 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 G=B·K·(1-η) 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 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 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 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

废水废气排放量计算方法

源强]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废水部分Wi=Ci×Qi×10 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年)C——该排放口i种污染物平均浓度(毫 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 1、年废气排放量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

2、年烟尘排放量G=B·K·(1-η)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 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 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 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 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其中水膜除尘器脱硫效率为15~20%,旋风除尘器的脱 硫效率为0。 各种燃料各种污染物排污系数

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

1、燃料燃烧过程中废气排放量及污染物的测算 ⑴用煤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0.8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8×(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吨)×1000×灰分×dfh×(1-除尘效率) ÷(1-cfh) 注:本公式适用煤粉炉、沸腾炉、抛煤机炉,其他炉型应去掉分母计算。通常dfh取20﹪, cfh取30﹪。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⑵用天然气作燃料时 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15.3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产生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6.3 燃料燃烧过程中烟尘排放量(千克)=燃料耗用量(万立方米)×2.86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⑶用油作燃料时 柴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56 重油: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总量(万标立方米)=燃料耗用量(吨)×1.42 燃料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2×燃料耗用量(吨)×1000×(1-脱硫效率) 燃料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污系数法,见表1。 几个常用的系数供参考(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制鞋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推荐性公式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推荐性公式 E.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推荐方法 E.1.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D=W×a(1)式中:D—挥发性有机物年许可排放量,t/a; W—设计年产能,双/a; a—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6.2×10-6t/双(待《皮革制品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后,按其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与基准排气量计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E.1.2 特殊时段排放量核算方法 特殊时段排污单位日许可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地方制定的相关法规中对特殊时段许可排放量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短期许可排放量应在排污许可证当中载明。 E日许可=E前一年环统日均排放量×(1-α)(2)式中:E日许可—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或冬防期间日许可排放量,t; E前一年环统日均排放量—根据排污单位前一年环境统计实际排放量折算的日均值,t; α—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或冬防期间排放量削减比例,%。 E.2 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E.2.1 核算方法要求 E.2.2 实测法 实测法分为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对于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应采用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对于未要求采用自动监测的污染物项目,可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或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 排污单位如有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合并的情况,如冷粘工艺帮底装配单元刷胶粘剂刷处理剂环节主要排放口,与成鞋整饰及包装单元喷光环节一般排放口合并,使用实测法核算时,应通过物料衡算法将一般排放口排放量扣除。 a)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 自动监测实测法是指根据符合监测规范的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排放浓度、平均烟气量、运行时间核算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方法如下: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

废气VOCs排放总量核算方法的初步探讨(初稿) 一、基于原辅材料的排污系数法 根据《佛山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与治理现状研究》的成果,对精细化工行业、木质家具制造业、制鞋业、印刷业、塑料和橡胶制品业、金属表面涂装业主要原辅材料的VOCs的排放系数及普遍使用的VOCs治理措施去除效率进行了调研。可以考虑以下的公式核算VOCs的排放总量。 G=(m1×A1+ m2×A2+…+ mx×Ax)×η1×(1-η2) 式中: G——企业的VOCs的排放总量,t/a; m1、m2、mx——原辅材料的用量,t/a; A1、A1、Ax——原辅材料的VOCs排放系数; η1——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 η2——VOCs的治理效率,%。 优点:对于有主要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该方法计算VOCs的排放总量较为简单、方便。 不足:对于没有原辅材料VOCs排放系数的企业难以用此法核算;此外,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η1因废气收集系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密闭式的喷漆房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较高,可达95%以上,对于敞开式车间利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与集气罩的设计参数相关。 1、精细化工行业 精细化工行业包括涂料生产、油墨生产、黏贴剂生产等,VOCs来源主要是有机溶剂的使用,为了控制成本,企业会采取密闭措施回收挥发的溶剂,一般控制有机溶剂的挥发量在0.5%以内,此类行业所有原辅材料的排放系数取0.5%。 2、木质家具行业

3、制鞋业 4、包装印刷行业

5、塑料与橡胶行业 表4 塑料与橡胶行业VOCs排放系数 6、金属表面涂装行业

表5 金属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系数 注:表1~5引自《佛山市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与治理现状研究》 二、基于产品产量的排污系数法及控制进入环境的排放系数法 根据相关典型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研究的成果,总结出了典型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VOCs产生量及VOCs控制进入环境的排放量进行了研究。可以考虑以下的公式核算VOCs 的排放总量。 1、基于产品产量的排污系数 G=(P1×A1+ P2×A2+…+ Px×Ax)×η1×(1-η2) 式中: G——企业的VOCs的排放总量,t/a; P1、P2、Px——不同类型产品的产量,t/a; A1、A2、Ax——生产不同类型产品的的VOCs排放系数; η1——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 η2——VOCs的治理效率,%。 优点:只需知道企业的产品类型及产品产量则可核算项目的VOCs的排放总量,该方法应用为简单、方便。 不足:由于不同企业生产同类型产品可能使用不同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现有基于产品的VOCs排放系数难以覆盖所有的产品及生产工艺,以此估算VOCs的排放总量可能产生较大的误差。 表6 各种产品VOCs排放系数摘录

废气产生量计算方法

废气产生量计算方法-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柴油。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燃烧一吨油,排放-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 ×QL/1000+[m3(标)/kg] 当Vy<15%(贫煤或无烟煤), V0=QL/4140+[m3(标)/kg] 当QL<12546kJ/kg(劣质煤), V0=QL对于液体燃料,计算公式为:V0= ×QL/1000+2[m3(标)/kg] c. 对于气体燃料,QL<10455 kJ/(标)m3时,计算公式为: V0= × QL/1000[m3/ m3]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填报说明 一、报告期及上报时间 1、年报表的报告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底,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10日前。 2、季报表的报告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 3、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4、各填报单位在报送统计报表时,应附有填报说明。 注:①一般企业只需填报项目(一)的报表,共6张表; ②国控重点工业企业需填报项目(一)、(二)的报表,共9张表; ③火电厂需填报项目(二)、(三)的报表,共10张表。 三、填报要求 1、调查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表中不得留有空格,表中“—”表示不需填报。 2、填报数据如为0时要以“0”表示;没有数据或数据不详的指标以“—”表示;如数字小于规定单位,以“…”表示。 3、在填写调查表中的属性标志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方格中填写代码。每个方格中只填一位代码数字。 4、调查表中所有指标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危险废物”的计量单位保留2位小数,其它一律保留至1位小数,监测表中污染物浓度按实际使用分析方法能够达到的位数填报。

5、各报表必须有各负责人、填表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报出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各类代码需正确填写,企业法人代码、行业类别代码、排水去向类型代码、受纳水体代码、行政区代码等各类代码需完整无误填写。 行政区代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公布的6位数代码填写。行业类别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排水去向类型代码按《排放去向代码表》进行填写,受纳水体名称指调查单位直接排入水体的名称(如××海、××沟、××河、××港、××江、××塘等)。排入市政管网的则填最终排入的受纳水体代码。具体如下: 2、企业台帐需准确完整,企业台帐主要指企业各类属性标识情况,如产品产量、单位,工业总产值,燃煤灰分,硫分,单位能耗量,单位水耗量,单位煤耗量等企业基本生产情况。 3、注重指标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指标偏大偏小现象是否合理。 五、备注:相关资料电子版可参见黄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d916776553.html,) 【规划财务】栏目下的【环境统计】子栏目或者【下载中心】,在环境统计工作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6303064 电子邮箱:xiu@https://www.sodocs.net/doc/d916776553.html,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 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 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 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 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

W 后=80+120+100=300(吨/天) 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 %94.77%1001360 1060 %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 废水排放量 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还可以利用产污系数进行测算。 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多根据监测数据,一般使用实测法计算。 在使用物料衡算法和经验系数法确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的排污量时,一定要结合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使用的原料、生产规模、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去除率等,才能合理反映排污量。 附: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通常采用三种方法,即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经验计算法。这三种方法各有所长互为补充,应用时需区别情况适时选用。 §实测法 含 义:实测法是通过实际测量废水或废气的排放量及其所含污染物的

SO2排放量计算

SO2排放量计算(物料衡算法公式) 一、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 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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