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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价格理论

垄断价格理论
垄断价格理论

马克思主义垄断价格理论的构建

【内容提要】

马克思生活在竞争资本主义时代,他分析了竞争资本主义条件下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创立了完整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但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竞争的资本主义已向垄断的资本主义过渡。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阐述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范畴,建立从价值、生产价格到垄断价格的理论体系,以便认识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力图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提出垄断价格的形成是在价值完成了向生产价格转化以后又由生产价格转化而来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马克思主义的垄断价格理论。

【关键词】垄断/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市场价格

一、马克思主义垄断价格的分析结构

垄断是指少数几个厂商通过控制市场的供给或需求来获得超额利润的行为。厂商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不断地把部分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或者不断地兼并或收购别的厂商以扩大规模,即通过资本积累和资本集聚的方法进行扩张。当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在一个生产部门内往往只有少数几家厂商,它们可以有效地排斥别的厂商的竞争,从而形成了垄断。

马克思生活在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他没有也不可能对垄断的形成以及垄断条件下的各个经济范畴展开分析。但是,马克思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垄断的萌芽。马克思曾经将垄断区分为自然的垄断和人为的垄断。自然的垄断是指某些自然的因素阻碍了别的部门的资本的竞争而在某个部门中形成垄断,人为的垄断是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垄断。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论述资本转移时曾经这样写道:“第一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即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

①。马克思所说的人为的垄断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垄断。

另外,马克思也意识到资本的集中将会限制竞争,从而形成垄断。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资本的这种集中或资本吸引资本的规律,不可能在这里加以阐述。简单地提一些事实就够了。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其次,我们记得,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正常条件下经营某种行业所需要的单个资本的最低限量提高了。因此,较小的资本挤到那些大工业还只是零散地或不完全地占领的生产领域中去。在那里,竞争的激烈程度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大小成反比。”②

马克思对竞争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竞争条件下商品的价值以及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接着,马克思又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他的宏大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但是,当今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垄断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应该根据马克思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在马克思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基础上探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规律,进一步

完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对垄断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分析,但是还没有人按照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这样的逻辑去分析垄断价格范畴。美国经济学者斯威齐(P.M.Sweezy)在他出版的被认为马克思经济学权威解释论著《资本主义发展理论》中曾经认为垄断价格的决定没有规律可言。他写到:“在垄断条件下,交换比率既不与劳动时间的比率相一致,也不像在生产价格的情形那样与劳动时间的比率有从理论上可以证实的关系。……这不是经济学家的过错,也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这纯粹是科学落后的表现。在这个课题里,困难是内在的。没有理由发现垄断价格的一般规律,因为本来就不存在这样的规律。”③

垄断价格果真没有规律吗?笔者认为,任何基本的经济范畴都具有内在的规律。经济规律不是经济现实本身,而是对经济现实最本质的反映。随着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发展,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随着竞争的资本主义到垄断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价格也将转化为垄断价格。

马克思曾经指出:“超额利润还能在下列情况下产生出来:某些生产部门可以不把它们的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不把它们的利润化为平均利润。”④马克思的思想给予我们下述重要启示:第一,在垄断条件下,利润平均化的过程将受到阻碍。第二,以超额利润为形式的垄断利润就会产生,垄断价格就会形成。

笔者认为,要按照马克思的基本逻辑构建马克思主义垄断价格理论,首先需要明确垄断价格的分析结构。

在马克思经济学的范畴里,价值与市场价格是不同的概念,价值是市场价格的基础,市场价格以价值的货币表现并在市场供求的影响下发生变化。因此,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不是价值转化为市场价格,而是一种价值转化为另一种价值。当许多经济学者都在这个问题上感到困惑的时候,波兰经济学者罗博津斯基(R.Rosdolsky)曾经指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价格’在事实上决不是‘价格’,只不过是平均利润率的介入后修正了的价值。”⑤罗博津斯基是对的,他的认识与马克思的原意是相符合的。价值和生产价格实际上都是以劳动时间为单位,而市场价格是以货币为单位。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市场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变化。在竞争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变化。这样,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也是一种价值转化为另一种价值,它们也是以劳动时间表示的。

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再从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都是价值形态的变化,这是从抽象到具体,从本质到现象的一种过渡。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前,价值的货币表现形成价格,价格在市场上受供求影响形成市场价格。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后,生产价格的货币表现形成价格,价格在市场上受供求影响形成市场价格。同样,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后,垄断价格的货币表现形成价格,价格在市场上受供求影响形成市场价格。在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市场价格的基础不同,它分别经历了从价值到生产价格,再到垄断价格的变化。

由此可见,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分别称为价值、生产价值、垄断价值似乎更加准确。但是,在马克思以前和以后的理论研究中,已经将生产价值称为生产价格,所以本文仍沿用生产价格的说法。另外,既然已经用生产价格表示生产价值,在本文也用垄断价格表示

垄断价值。但是,应该明确的是,生产价格是经平均利润率规律调整后的价值,垄断价格是经垄断利润规律进一步调整后的价值,它们都是价值,都是以劳动时间表示的。价格仅仅是不同的价值形态即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的货币表现,它们是以货币来表示的。市场价格则是在市场需求和供给影响下形成的价格,它也是用货币来表示的。

二、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逻辑过程和数量关系

如果说商品的生产价格是按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规律来调整的价值,那么商品的垄断价格是按照垄断利润规律来调整的生产价格。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逻辑过程如下。

第一,按最劣生产条件决定本部门的“生产价格”。在竞争的条件下,某个生产部门形成的生产价格是以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厂商可以获得平均利润为基础,这是严格意义的生产价格。但是,在垄断的条件下,由于垄断厂商控制了本部门的生产,从而抑制了本部门的竞争,该生产部门的“生产价格”将以最劣生产条件下进行生产的厂商仍然能够得到平均利润作为基础。但是,这已经不是严格意义的生产价格,而是向垄断价格转化过程中的生产价格。这样,生产条件最劣的厂商得到与别的竞争部门相似的平均利润,而其他厂商则得到超额利润。

第二,阻碍利润率的平均化过程以实现超额利润。既然垄断厂商控制了本部门生产,它就能够有效地排斥别的生产部门的厂商的竞争。首先,垄断厂商的生产规模已经很大,原料来源和产品销路已经很稳定,要打入该垄断部门,必须具有一定的优势,这对于别的生产部门的厂商来说是极为困难的。其次,即使别的生产部门的厂商具有一定的优势,当它进入到这个垄断部门的时候,将与该生产部门的垄断厂商产生激烈的冲突,从而面临很大的风险。正因为这些原因,跨部门的生产资本的转移受到了抑制。

第三,实现垄断价格以获取垄断利润。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各个生产部门的垄断程度是不一样的,因而存在垄断的生产部门和非垄断的生产部门,它们的产品分别用垄断价格和生产价格表示。但是,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过程中,垄断的和非垄断的生产部门的投入品都是以生产价格表示。既然投入品也是商品,也是从市场上购买的,那么来自垄断生产部门的投入品也应该以垄断价格表示,来自非垄断生产部门的投入品仍然以生产价格表示,这样垄断的和非垄断的生产部门的利润将发生一定程度的调整。如果假定工人的实际工资率不变,将有一部分利润从非垄断生产部门转移到垄断生产部门。这意味着垄断价格是生产价格的转化形式,它是利润在垄断的和非垄断的生产部门之间重新调整的结果。从整个社会来看,垄断价格与非垄断价格之和仍然等于总生产价格。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个逻辑过程,下面通过一种假设的经济来说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以及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数量关系。假定某资本主义经济有两个生产部门A和B,分别生产产品X和Y。生产部门A用30单位产品X、10单位产品Y、6单位劳动力生产出100单位产品X,生产部门B用20单位产品X、40单位产品Y、4单位劳动力生产出100单位产品Y。在生产部门B中,生产条件最劣的企业是C,它用5单位产品X、9单位产品Y、10单位劳动力生产出20单位产品Y。在这些部门和企业中,每个单位劳动力的劳动时间是10单位劳动时间,他们的劳动的质量是相同的。另外,每单位劳动力得到的实物工资是5/2单位产品X和5/2单位产品Y,剩余价值率为100%。

根据这些假定,可以得到表1所示的实物的生产情况。如果生产部门B中各企业的生

产条件是正常的生产条件,可以得到表2所表示的生产价格的生产情况。⑥

随着生产和资本的集中,生产部门B成为垄断部门。由于垄断厂商可以控制本部门的生产,它将按照本部门最劣生产条件的厂商C仍然能够得到平均利润决定本部门的“生产价格”。因此,假设本部门每单位产品Y的“生产价格”为,那么它等于满足下述方程的的解。

方程(1)表示,厂商C不变资本的生产价格(5×0.9+9×1.1)加上可变资本的生产价格(2.5×0.9+2.5×1.1)之和,即生产成本在能够得到平均利润32%的条件下,该厂商生产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解方程得=1.28。这意味着如果厂商C仍然能够得到平均利润,生产部门B所生产的每单位产品Y的“生产价格”是1.28。这里需要再次强调,这个“生产价格”不是严格意义的生产价格,而是向垄断价格转化中的生产价格,可以称为最初的垄断价格。

在生产部门B所生产的产品Y形成最初的垄断价格以后,由于产品Y是生产部门A和B的投入品,它也是从市场上购买的,因而不能只将生产部门B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还要将投入到生产部门A和B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又由于产品Y的垄断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生产部门A和B并不是同比例地使用产品Y,因而它们的生产成本和利润率都将发生变化。这样,设是产品X调整后的生产价格与调整前的生产价格的比率,是产品Y最终的垄断价格与生产价格的比率,r是平均利润率,R是垄断利润率,那么在同时作为投入品和产出品的产品Y都以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的条件下,整个调整过程必须满足下列方程组:

方程(2)说明,生产部门A是非垄断部门,它投入的产品X用调整后的生产价格表示,投入的产品Y用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产出的产品X用调整后的生产价格表示以后,它的生产成本得到了平均利润率r。方程(3)说明,生产部门B是垄断部门,它投入的产品X用调整后的生产价格表示,投入的产品Y用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产出的产品Y用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以后,它的生产成本得到了超额利润率R。方程(4)说明,生产条件最劣的厂商C处于垄断部门B,它投入的产品X用调整后的生产价格表示,投入的产品Y用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产出的产品Y用最终的垄断价格表示以后,它的生产成本仍然得到了平均利润率r。方程(5)说明,由于生产价格和垄断价格都是用劳动时间表示的,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过程中,社会产量没有变化,投入的劳动时间没有变化,所以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后,产品X调整后的总生产价格与产品Y的最终的总垄断价格之和,等于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前产品X和产品Y的总生产价格。

求解由方程(2)到(5)构成的方程组,可以得到=0.8,=1.2,r=21.21%,R=39.53%,从而可以得到表3所表示生产价格和垄断价格的形成情况。在表中,生产成本是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之和。

从表3可以看到,非垄断部门A在生产部门B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后,

由于不得不按照垄断价格购买产品Y,它得到的平均利润率从32%下降到21.21%,它的产品X的生产价格从每单位产品0.9下降到0.8。垄断部门B在本部门生产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后,即使按照垄断价格购买产品Y,它得到的利润率从32%上升到39.53%,它的产品Y的生产价格从每单位产品1.1上升到1.2。厂商C是垄断部门生产条件最劣的企业,它仍然得到了平均利润21.21%。正因为它得到了平均利润,本部门的垄断厂商得到了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就是垄断利润。

从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过程可以看到,转化以后的生产价格(80)与垄断价格(120)之和,仍然等于转化前的生产价格之和(90+110),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实际上是部分非垄断部门的利润转移到垄断部门,生产价格在垄断和非垄断部门重新配置的结果。正如价值支配着生产价格那样,价值也支配着垄断价格。

三、垄断价格与垄断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垄断价格是以劳动时间表示的。如果说生产价格是利润率平均化条件下的价值,那么垄断价格就是生产集中导致垄断条件下的价值。垄断价格的货币表现形成垄断条件下的价格,垄断条件下的价格在市场上受到供给和需求影响形成垄断条件下的市场价格。价值、生产价格和垄断价格是抽象层次的分析,价格是过渡层次的分析,市场价格是现象层次的分析。商品的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价格、市场价格的关系如图1所示。

在垄断条件下的市场价格的研究领域,张伯伦(E.H.Chanberlin)和罗宾逊(J.Robinson)建立的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价格理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正如前面的分析所指出的,垄断价格和垄断条件下的市场价格是两种不同层次的分析。

应该指出,张伯伦和罗宾逊对垄断形成的原因的分析是肤浅的。按照张伯伦和罗宾逊的看法,垄断是由产品的差别造成的。张伯伦指出:“如有差别则垄断发生,差别的程度越大,垄断的因素也越大。盖产品如有任何程度的差别,即可说该售卖者对他的产品拥有绝对的垄断,但却要或多或少遭到不完全替代品的竞争。这样则每人都是垄断者,而同时也是竞争者,我们可以称他们为‘垄断竞争者’,而称这种力量为‘垄断竞争’特别适宜。”⑦这种看法有两个明显的理论缺陷:第一,忽视了垄断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产品的差别自从人类开始生产产品以来就产生并且永远存在。如果垄断是产品差别造成的,垄断就成为自古就有而且永恒存在的现象。垄断资本主义是19世纪70年代开始形成的。当然,垄断与垄断资本主义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只有在垄断资本主义形成以后,垄断才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显然,垄断形成的原因应该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去寻找。第二,否认了垄断是一种生产关系。任何产品都存在差异,如果垄断是产品差别造成的,那么就像张伯伦所说的,每个生产者都是垄断者。而事实是:在垄断的市场上,少数几个厂商控制了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它们通过这种对市场的控制获取了高额的利润。显然,垄断不是产品的自然特点产生的,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发展阶段。

图1垄断价格的分析结构

但是,也应该指出,张伯伦和罗宾逊的分析方法能够揭示垄断条件下市场价格形成的特点。根据从张伯伦和罗宾逊开始的,后来经经济学家们不断完善的分析,垄断条件下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如下:在垄断的条件下,厂商不再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他的销售量的大小对市场价格将产生影响。该厂商的销售量越大,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就越低。因此,在以横

轴表示该厂商某种商品的销售量,以纵轴表示该商品价格的坐标系里,该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即他的平均收益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如图2(A)的曲线AR所示。由于该厂商的平均收益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递减,而边际收益又是增加商品的销售量所增加的收益,边际收益曲线也是一条位于平均收益曲线下方的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如图2(A)的曲线MR 所示。这样,该厂商的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最大利润原则决定商品的销售量Oq,相对这个销售量的商品价格是Op。⑧另外,图2(B)的曲线D表示需求曲线,曲线S表示供给曲线,由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的交点决定的均衡价格是Op,均衡交易量是Oq。

图2垄断条件下的市场价格的形成

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即在这家厂商是这种商品的唯一生产者的条件下,该厂商的价格[图2(A)中的Op]就是市场的价格[图2(B)的Op],该厂商的产量[图2(A)中的Oq]就是市场的均衡供给量[图2(B)的Oq]。在寡头垄断的条件下,即在少数几家厂商控制了这种产品的市场的条件下,如果这些厂商存在勾结或默契的行为,各个厂商的价格等于市场的价格,各个厂商产量的总和等于市场的均衡供给量。如果这些厂商不存在勾结或默契的行为,各个厂商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各个厂商产量的总和仍然等于市场的均衡供给量。在垄断竞争的条件下,即存在众多的厂商,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限制竞争但又不能完全排除竞争的条件下,别的行业的厂商在利润动机的支配下将进入这个行业进行生产,在图2(B)中的供给曲线向右方移动,市场价格将下降,图2(A)的AR和MR曲线将向下移动,最后使单位产品的垄断利润cp趋向于消失。

应该指出,前面对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分析与张伯伦、罗宾逊以及后来的经济学者对垄断价格的分析存在差异:第一,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分析是价值形态的分析,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过程中,各个变量都是以劳动时间表示的。张伯伦和罗宾逊对垄断价格的分析是市场价格形态的分析。虽然他们从某个厂商的角度分析垄断条件下如何制定价格,但是该厂商制定的价格与市场的价格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在图2(B)中,在该厂商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为一定的条件下,如果该产品的需求曲线或供给曲线发生了移动,市场价格将发生变化,那么在2(A)的AR和MR曲线将发生移动,厂商的价格也将发生变化。因此,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分析和在垄断的条件下厂商价格决定的分析是不同层次的分析。第二,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分析主要涉及寡头垄断条件下厂商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勾结这种垄断的情形,张伯伦、罗宾逊以及后来的经济学者对垄断价格的分析涉及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三种不同程度的垄断情形。由于完全垄断的情形在现实的经济中几乎是不存在的,所以西方经济学者对垄断的分析范围更广。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分析所以选择寡头垄断作为分析的前提,是因为垄断竞争接近于竞争,完全垄断是理论上的极端情形,寡头垄断就成为垄断最有代表性的形态。但是,应该指出,张伯伦、罗宾逊以及后来的经济学者对垄断价格数量关系的分析能够从市场价格的形态上反映垄断价格的形成过程。

本文的分析表明,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以后,商品的市场价格将以垄断价格的货币表现为基础并在需求或供给的影响下发生变化。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1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86-687页。

③P.M.Sweezy, Theory of Capitalist Development, 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1946, pp.270-271.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2页。

⑤R.Rosdolsky, The Making of Marx's 'Capital', London: Pluto Press, 1977, p.411.

⑥这个过程涉及比较复杂的分析,但这个分析不是本文的主题,可参看李翀:《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的构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第83-88页。

⑦爱德华?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郭家麟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7页。

⑧保罗?萨缪尔森:《微观经济学》,萧琛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第152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

[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

[3]李翀:《价值和价格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年。

[4]乔安?罗宾逊:《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陈家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

[5]R.Rosdolsky, The Making of Marx's 'Capital', London: Pluto Press, 1977.^

价格垄断表现形式有哪些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价格垄断 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二、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 1、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 2、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3、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4、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5、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三、价格垄断存在的危害 1、价格垄断行为直接伤害市场 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信号。价格与市场供求、市场竞争相互依存、互相作用。当某商品供不应求、买方之间竞争激烈,该商品价格提高,引起社会资源流入,从而供给增加满足需求;当某商品供过于求时,卖方之间竞争激烈,该商品价格下降,引起资源流出,从而供给减少,需求增加。价格正是在供求、竞争相互影响下,自动调节生产,调节流通,并实现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垄断价格行为的存在,使得价格作为资源配置的信号失真;使得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杠杆发生扭曲;使得公平、充分竞争受到限制或排斥;使得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到危害。虽然,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垄断厂商形成垄断价格行为,对于资源配置效益的提高,实现规模经济利益还是有利的,但它依然是竞争效率的一种阻碍。特别是屡禁不止的部门与行业的垄断价格行为明显带有浓厚政府色彩,完全违反了市场原则和价格法规,彻底扼杀了市场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促进效率提高,增进社会福利的基本手段。扼杀竞争,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它生机勃勃的活力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 2、价格垄断行为使消费者面临损失

第章完全垄断市场的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第10章完全垄断市场的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10.1 复习笔记 1.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 (1)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简介 当关于完全竞争的假设中的任何一条不再存在时,就意味着出现了某种形式的“不完全竞争”。在实际生活中,不完全竞争有许多种形式。其中之一处于完全竞争的另一极端,即一个行业提供的某种产品只有一家生产厂商,因而是不存在丝毫竞争因素的完全垄断,简称垄断。另一种形式是,它与完全竞争的唯一区别,仅仅在于行业中的各厂商正在各自生产一种商标牌号稍有不同的产品,即只是在产品的同质性这一点不同于完全竞争行业,因而被称为“垄断竞争”。在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不完全竞争形式是,该行业是由少数几个出售同样的或稍为不同的产品的厂商组成的,被称为“寡头垄断”. (2)完全垄断市场的特点 ①只有唯一的一家厂商提供整个行业的产销量; ②唯一的垄断厂商决定价格; ③产品不可替代; ④其他厂商不能进入该行业。 (3)完全垄断形成的原因 ①某些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经济十分显著,大规模生产可使成本大大降低; ②法律赋予某产品生产的专利权,以保障其免于其他商品的竞争; ③一家厂商控制了其产品的基本原料的来源。 2.完全垄断厂商均衡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1)边际收益和需求弹性 垄断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是自左向右下方倾斜的市场需求曲线。对于完全垄断厂商而 言,其边际收益、价格和需求弹性的关系为: 1 (1) d E MR P =- ①如图10-1所示,若E d>1,则降低价格将导致总收益增加,这意味着MR是正数(MR 曲线位于横轴上面) ②如图10-1所示,若E d=1,这表示需求量变动的百分率等于价格变动的百分率,价格降低不会引起总收益发生变化,MR等于零(MR与横轴交于A点) ③如图10-1所示,若E d<1,则降低价格将导致总收益减少。这意味着MR是负数(MR 曲线位于横轴下面)。

第12章垄断和价格歧视

第12章垄断和价格歧视 小芳的故事(12) 小芳的父亲老张刚过完他的60岁生日,这天,他带着孙女(非小芳之女,乃小芳大哥之女)去看电影。他很高兴地发现他凭老年卡可以得到50%电影票折扣,但是他也很惊讶地发现,在他买爆米花时却必须付全价。老张的经历引起了两个关于企业定价决策的问题: 1.对老年人实行折扣价是电影院无私的慷慨之举,还是一种利润最大化的手段? 2.如果对老年人的电影票实行折扣价是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为什么爆米花的销售商就不能这样做呢? 本章要研究一种完全相反的极端垄断,即市场由单个供应商完全占有。 较为典型的完全垄断行业:自然水、电力、管道煤气、邮政、铁路等公用事业。 以下是几个我们要回答的实际问题: ●专利和其他赋予垄断的权力的利弊是什么? ●当某种普通药品的专利期满时,这种药品的价格会发生什么变化? ●为什么在校园影院看一场电影,教师的票价要比学生高? ●为什么精装书比平装书要贵得多呢? 12·1 垄断者的产量决策 12·1·1垄断市场的特征与成因 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只有一个厂商;厂商生产的产品无替代品;存在很高的进入壁垒。完全垄断市场成因: (1)独家企业拥有生产某种产品的专利 (2)独家企业控制了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资源或基本资源的供给。 (3)政府特许权。 (4)自然垄断。 12·1·2垄断者的总收益和边际收益 垄断者必须决定要价多高和生产多少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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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 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分析:12.354亿的处罚,这是中国反垄断法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从这貌似“天价”的罚单中,就可以想象出这些日企在中国通过价格垄断这种违法的行为而谋取 的暴利。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具体法律法规中的《反垄断法》,通过对这些违法企业的处罚,可以体现经济法的一些

中国政府从多方面着手 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

中国政府从多方面着手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 为 2011年01月10日09:47 来源:国际在线李晓萍 [我要发表评论] [推荐朋友] [打印本稿] [字号大中小] 中国政府日前公布了一项将于下月正式实施的有关价格垄断行为处罚的新规,国家发改委主管官员今天(10日)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将从多方面着手,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串通涨价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以下是记者李晓萍的详细报道。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经历了两年多的调研和反复修改,是2008年出台的《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和法律责任做了详细界定。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光远接受记者专访时称,当前出台这些规定,不仅有利于遏制因垄断造成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更有利于维护市场长期公平竞争。 张光远说:“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由于价格上涨压力较大,一些经营者为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减少经营风险,具有通过协议、联合、协调或者协同行动,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以谋取最大利润的倾向。” 很多中国消费者对2010年出现的大蒜、绿豆价格疯涨记忆犹新,普通的调料大蒜一度飙涨数倍。经过调查取证,一些投机客曾参与投机炒作,达成涨价协议。 张光远说,这种串通协议是垄断的违法行为。“认定价格垄断行为的关键,就是看这种行为是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否排除、限制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常竞争。判断某种商品或者服务一致的价格变动,是否违反了《反价格垄断规定》,概括说就是串通不行。” 去年7月,价格主管部门在取证后,曾对操纵绿豆市场价格的多家公司进行处罚。本月4日,国家发改委又公布了一起地方造纸行业协会操纵价格受罚的案件。目前,政府部门收到的价格垄断举报涉及水泥、造纸、洗车、保险等多个行业。但据相关人士透露,要确定价格垄断行为,最困难的是取证。 张光远告诉记者,他们将通过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调查、联合办案等方式,从多方面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将整合和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力量,成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补充专业人员,为监管工作提供人员和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大对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价格主管部门也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分工管辖、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制度,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 【为您推荐】沭阳律师朝阳律师惠农区律师襄阳律师芜湖律师曲江区律师宁波律师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要知道价格垄断,首先要明白垄断的含义,垄断是指在某一个领域只有一家或极少数的企业,他们主导市场,提供某领域大众的全部需求。那么价格垄断顾名思义,是垄断企业所规定的商品价格,因为业内只有一家霸主,由它决定最终商品价格,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以下展开更详细的说明。 ▲一、价格垄断含义 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 ▲二、价格垄断理论释义

1、价格垄断的确定 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 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 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2、价格垄断存在的原因 一是规模经济的需要。在一个行业内,某个企业能够比别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产出,它的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扩大会低于其他企业,同时会降低自己的价格,最终使其他企业在本行业内无利可图,从而该行业被这个企业所垄断。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垄断,为经济性垄断。经济性垄断厂商很容易产生垄断价格行为。 二是由控制稀缺自然资源引起。某个垄断厂商控制了某种自然原料供应或者拥有受专利保护的知识,使其他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从而自行决定产量和操纵其价格;(自然垄断)。 三是由拥有商品专卖权而产生。个人或政府拥有某种商

9--完全垄断市场产量与价格的决定

第九章完全垄断市场产量和价格的决定 概要 1、完全垄断是指独家垄断的情况。垄断可以有多方面因素引起,对生产要素的控制、专利权、规模报酬要求以及政府特许是常见的原因。 2、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就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当需求曲线是线性的时候,其边际收益曲线也是线性的,而且平分需求曲线到纵轴的水平连线,或其斜率(绝对值)比需求曲线大一倍。 3、垄断厂商的边际收益、价格与需求价格弹性之间的关系是:MR=P(1―1/E)。垄断厂商的需求价格弹性大于1时,边际收益大于零,价格降低,总收益增加;需求价格弹性等于1时,边际收益等于零,总收益达到最大;需求价格弹性小于1时,边际收益小于零,价格降低,总收益下降。 4、垄断厂商确定最大利润产量的原则仍然是MR=MC,与该产量相对应的价格就是均衡价格。垄断厂商在需求约束的范围内,可以自己制定价格,具有一定市场力量。 5、在短期,垄断厂商的盈利状况可以有多种,不一定获得净利润;在长期,留存下来的垄断厂商都能获得净利润。 6、与完全竞争市场不同,完全垄断长期均衡时,厂商并不处在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其产量小于竞争性产量,价格高于边际成本。 7、垄断厂商可以通过实施差别定价来获取更多利润。第一级差别定价的实质是看人定价;第二级差别定价的实质是量大价跌;第三级差别定价的实质是,在各个需求价格弹性不同的市场中,定不同价格。 基本概念 完全垄断垄断厂商的需求与边际收益垄断厂商短期均衡价格垄断厂商长期均衡价格自然垄断第一级差别价格第二级差别价格第三级差别价格

选择题 1-1- 3题使用以下图形: P MC AC MR=D O V Q R S T U Q 1、递减的边际产量开始于以下的产量()。 A. OU B. OR C. OS D.OV 2、总收益最大化的产量是()。 A. OU B. OS C. OV D. OR 3、如果厂商的产出小于OU产量,那幺它处于()。 A. 在需求曲线缺乏弹性的位置 B.在需求曲线富有弹性的位置 C. 在好在需求曲线弹性为1的位置 D. 在MR为负的位置 4、需求曲线弹性大于1时,()。 A. 边际收益大于零 B. 总收益在价格上升时减少 C. 总收益随需求量而增加 D. 以上都是 5、垄断厂商不会在总收益最大时生产是因为()。 A. 边际收益总是大于零 B. 总收益最大的产量小于利润最大的产量 C. 边际成本总是大于零 D. 需求有限 6、如果在需求曲线上有一点,E=―1,P=15, 则MR为()。 A. 30 B. 0 C. 15 D.20 7、MR为()时,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富于弹性。 A. 小于零 B. 大于零 C. 等于零 D.大于1

垄断的标准是什么

垄断的标准是什么?《反垄断法》实施面临挑战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1230) | 评论(0) 2007-09-11 09:40 标签:市场支配反垄断消费者公平竞争公用企业 什么是垄断?传统的观点认为,垄断就是独占。企业利用自己在市场交易中的独特支配地位,规定不合理的商品和价格,获取垄断利润。企业垄断经营行为一般是通过规定垄断高价和消费者进行不公平交易获取超额垄断利润,通过垄断低价来排除竞争者实现兼并合并购中小企业,进而取得市场独占地位、再以垄断高价与民众进行不公平交易实现超额垄断利润。由此可见,限制竞争只不过是为不公平交易创造条件,垄断经营最终是通过和民众的不公平交易实现高额利润目的的。 众所周知,城市的供水、供电、公交等公用企业是一定区域内的垄断性企业,对这些企业的垄断经营行为如何判断呢? 《反垄断法》没有明确列明公用企业的垄断经营问题,这是立法的一点缺憾。但不能因此说这些企业不存在垄断经营行为。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标准来判断,公用企业在一个城市内的市场份额足可以达到

“市场支配地位”,城市公交、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何产生呢?不和民众平等协商的经营行为就是一种“价格垄断行为”。也就是说,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判断公用企业的垄断经营行为。 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行业企业,国家规定了政府指导定价政策,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以“红头文件”方式决定了相关企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政府行政审批方式决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准,这剥夺了消费者的市场交易协商权,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交易。因而也是一种行政性价格垄断行为。但是,《价格法》规定了政府定价的听证程序,征求民众意见。这样只要广泛的听取民众意见的政府定价行为也就较好的体现了市场交易的协商原则,这样的定价行为就不属于“行政垄断”。 然而,实践中很多时候一些政府定价行为多没有进行听证征求民众意见。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还以“红头文件”的方式排除外地企业进入、或者对个别企业进行特殊保护、实施行业价格垄断等行政性垄断行为也是常见的。《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垄断行为侵犯民众利益,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

价格垄断行为

价格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管制的主要对象。价格垄断行为是指垄断者索取垄断价格,把市场价格提高到竞争水平之上,限制产出,使自己受益,而使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受损【牛奶为什么倒进大海】。市场竞争的过程主要是价格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可以说价格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没有价格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反垄断法维护和促进价格竞争,能够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率(一)限制竞争协议《欧共体条约》第 81 条第 1 款规定,凡企业间的协议、企业集团的决议以及企业间相互协调的行为能够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且以妨碍、限制或者歪曲共同体市场内部的竞争为目的,或者能够产生这样的后果,得被视为与共同体市场相抵触,从而得予以禁止。美国《谢尔曼法》第 1 条规定,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企业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 (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欧共体条约》第 82 条规定,一个或者几个企业在共同体市场上或者该市场一个重大部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如果由此能够损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该行为与共同体市场是不协调的,从而得予以禁止。美国《谢尔曼法》第 2 条规定,任何人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他人联合、共谋垄断州际间或与外国间的贸易和商业,

是严重犯罪。其中的价格垄断行为包括:索取垄断高价、策略性低价销售、价格歧视。 价格垄断行为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垄断行为的损害厂商利润最大化、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是合理的经济学假定,是市场机制正常有效运转的结果。竞争市场有效率的条件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当这种竞争均衡出现时,经营者和消费者把资源投入到创造出最大可能价值的活动中,资源在市场机制的运作过程中得以优化配置,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之和达到最大,社会财富也达到最大。在价格垄断的情形下,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厂商极有可能通过价格大于边际成本的手段攫取垄断利润。价格垄断引起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之和小于自由竞争,这会引起社会成本,造成社会总财富的损失。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具体的损失包括:1.产量不足;2.消费者剩余的损失;3.获取或维持垄断的损失。 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价格竞争的实质是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产生价格垄断,而价格垄断危害价格竞争即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是私法的精髓。反垄断法通过保护价格竞争保护所有权自由和契约自由。反垄断法维护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不是单个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总和,是一个社会通过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而生产出来的GDP 的净增长。反垄断的结果是产生最大的总的经济剩余,补偿垄断者的“损失”后,使每个

《反价格垄断规定》

反价格垄断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 (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

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 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 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 (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 (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 (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 (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八)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 第八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市场支配地位主要依据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占有市场份额、所经营商品的可替代程度和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判定。 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下列价格垄断行为: (一)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二)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三)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 (四)其他操纵价格的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实际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 第九条对经营者有本规定所列价格垄断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认定。 第十条经营者有本规定所列价格垄断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实施处罚。 第十一条有关法规、规章对本规定第六、七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不得对市场调节价进行非法干预。 第十三条政府鼓励、支持、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价格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价格垄断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价格自律,不得从事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完全垄断市场下的价格与产量习题

第七章完全垄断市场与厂商均衡 一、简释下列概念: 1.垄断 2.自然垄断 3.垄断势力 4.差别价格 5.价格歧视 答案: 1.垄断:即卖方垄断,与竞争相对立,是指市场上指存在一个厂商的一种市场结构 2.自然垄断:由规模经济所引起的垄断,一般称为自然垄断,如自来水、煤气、电力供应和污水处理等行业都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性,其成本会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即供应量的增加而减少,这些行业很容易形成自然垄断。 3.垄断势力:指市场中厂商能够定价高于竞争价格的能力。垄断势力越大,说明厂商越有可能对市场形成垄断。厂商定价高于竞争性价格时,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并不能弥补厂商利润的增加,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垄断势力越大,社会福利的损失越高。 4.差别价格:指同一种产品由于成本不同而以不同的价格出售。 5.价格歧视:指垄断者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成本的产品向不同的购买者收取不同的价格。 二、选择题 1、在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市场当中,下列情况下厂商将扩大其产出水平()。 A、价格低于边际成本 B、价格高于边际成本 C、边际收益低于边际成本 D、边际收益高于边际成本 2、下列最不可能成为垄断者是()。 A、小镇上唯一的一名理发师 B、麦当劳 C、某地区的电力公司 D、某地区的自来水公司 3、如果一个垄断厂商面对的需求弹性小于1,那么()。 A、降低价格,增加收益 B、提高价格,增加收益 C、提高产量,价格价格 D、降低价格,降低成本 4、无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的厂商还是一个垄断厂商,当其利润最大化时,总能满足的条

件是()。 A、价格等于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 B、价格等于边际成本 C、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D、价格等于平均成本 5、对于一个垄断厂商来说,其供给曲线()。 A、向上倾斜 B、等同于其边际成本曲线 C、等同于边际收益曲线 D、不存在 6、完全垄断厂商的产品需求弹性Ed=1时()。 A、总收益最小 B、总收益最大 C、总收益递增 D、以上都不准确 7、如果在需求曲线上有一点,Ed=2,P=20元,则MR为()。 A、30元 B、10元 C、60元 D、20元 8、垄断厂商利润极大时()。 A、P=MR=MC B、P>MR=AC C、P>MC=AC D、P>MR=MC 9、完全垄断厂商的平均收益曲线为直线时,边际收益曲线也是直线,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为平均收益曲线斜率的()。 A、2倍 B、1/2倍 C、1倍 D、4倍 10、如果一个管理机构对一个垄断厂商的限价正好使经济利润消失,则价格要等于()。 A、边际收益

价格歧视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

价格歧视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 关键词:价格歧视/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反垄断法 内容提要:支配企业从事价格歧视如果产生了排斥竞争的效果,可能会构成反 垄断法上所禁止的滥用行为。在进行反垄断审查时,首先须依据价格歧视的构 成要件对行为进行定性,然后须进行复杂的经济分析来对该行为的竞争损害与 其可能产生的效率进行权衡,从而判明是否应予禁止,并在这一原则指导下,针对各种具体歧视方式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判断标准。这些研究是有效实施我国 《反垄断法》第17条(6)所必需的理论基础。 价格歧视是常见的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类型之一,传统反垄断法上往往持严 厉的态度。在反垄断法中引入经济学分析后,人们发现这种行为在许多情况下 能够产生重大的效率,需要对其积极效果与消极效果进行权衡。我国《反垄断 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 件上实行差别待遇”。这一条文的适用同样要遵循上述考察方法。 一、价格歧视行为的概念及基本分析步骤 美国反托拉斯法与欧盟竞争法是各国借鉴的主要对象,它们对价格歧视

的 规定具有充分的代表性。美国的相关立法主要是《罗宾逊一帕特曼法》,按第 1条(a)项第1款规定价格歧视行为如满足以下条件,则受到禁止:(1)行 (2) “不同价格”针对的是“同为人对不同交易对象采用“不同价格” ; 一等级、同一质量的产品”;(3)对竞争造成的损害,包括对卖方所在市场上的竞争产生损害,也包括对买方所在市场上的竞争产生损害。 《欧盟条约》第102条(c)规定:“一个或多个企业滥用其在共同市场上,或在其重大部分中的支配地位,如果有可能影响成员国间的贸易,则被视为与 共同市场不相容而被禁止。这类滥用主要有:……(c)对同等交易的其他交易 伙伴适用不同的条件,从而使其处丁?不利的竞争地位……”这与美国法的规定大致相同,其中“不同条件”包括价格条件,“同等交易”则大致对应美国法 上的“同一等级、同一质量的产品”。但欧盟法只反对“支配企业”的价格歧 视行为,《罗宾逊一帕特曼法》则没有这一限定。 从字面上看,价格歧视行为只要对竞争产生限制,就该受到禁止了。但欧 盟与美国的判例法上均突破了条文的束缚,而增加了效率的考察。实际上,它 们对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包括价格歧视行为)的分析一般有三个步骤:第一,

垄断价格理论

马克思主义垄断价格理论的构建 【内容提要】 马克思生活在竞争资本主义时代,他分析了竞争资本主义条件下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创立了完整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他的整个理论体系。但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竞争的资本主义已向垄断的资本主义过渡。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阐述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范畴,建立从价值、生产价格到垄断价格的理论体系,以便认识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力图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提出垄断价格的形成是在价值完成了向生产价格转化以后又由生产价格转化而来的,并以此为基础构建马克思主义的垄断价格理论。 【关键词】垄断/价值/生产价格/垄断价格/市场价格 一、马克思主义垄断价格的分析结构 垄断是指少数几个厂商通过控制市场的供给或需求来获得超额利润的行为。厂商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不断地把部分剩余价值用于扩大再生产,或者不断地兼并或收购别的厂商以扩大规模,即通过资本积累和资本集聚的方法进行扩张。当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在一个生产部门内往往只有少数几家厂商,它们可以有效地排斥别的厂商的竞争,从而形成了垄断。 马克思生活在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他没有也不可能对垄断的形成以及垄断条件下的各个经济范畴展开分析。但是,马克思已经敏锐地感觉到垄断的萌芽。马克思曾经将垄断区分为自然的垄断和人为的垄断。自然的垄断是指某些自然的因素阻碍了别的部门的资本的竞争而在某个部门中形成垄断,人为的垄断是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垄断。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论述资本转移时曾经这样写道:“第一个条件的前提是:社会内部已有完全的商业自由,消除了自然垄断以外的一切垄断,即消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造成的垄断” ①。马克思所说的人为的垄断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垄断。 另外,马克思也意识到资本的集中将会限制竞争,从而形成垄断。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资本的这种集中或资本吸引资本的规律,不可能在这里加以阐述。简单地提一些事实就够了。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其次,我们记得,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正常条件下经营某种行业所需要的单个资本的最低限量提高了。因此,较小的资本挤到那些大工业还只是零散地或不完全地占领的生产领域中去。在那里,竞争的激烈程度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大小成反比。”② 马克思对竞争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他分析了资本主义竞争条件下商品的价值以及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创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接着,马克思又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剩余价值理论,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他的宏大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但是,当今的时代是资本主义垄断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应该根据马克思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在马克思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基础上探讨生产价格转化为垄断价格的规律,进一步

垄断竞争市场产量与价格的决定

第十章垄断竞争市场产量和价格决定 概要 1、垄断竞争市场是既有垄断性又有竞争性的市场。竞争是因为同一个行业中有许多厂商,它们生产的产品都是可替代的,各个厂商之间构成竞争;垄断是因为,同行业中各个厂商的产品有差别,每个厂商可能拥有自己独特的客户群。 2、垄断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要考虑两条。因为各个厂商的产品可以替代,单个厂商有理由把自己面临的需求曲线设想为富有弹性的,这是主观需求曲线。又因为各个厂商的产品具有替代性,单个厂家降价会引起其它厂商降价,结果各个厂商只能有限地扩大销售量,所以有一条较为缺乏弹性的实际需求曲线。 3、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通常是在价格竞争过程中实现的。只要代表性厂商的销售量尚未达到最大利润要求的数量,它就存在降价促销的动力。单个厂商的率先降价会引起价格轮番下降,直到通过降价促销,销售量达到满足MR=MC的条件为止。 4、在短期均衡时,厂商的产量达到满足MR=MC条件的产量,但是是否有盈利则要看需求曲线与平均成本之间的关系。 5、在长期均衡时,厂商需求曲线与平均成本曲线相切,净利润为零。长期均衡是通过厂商进入或退出的调整过程来实现的。垄断竞争厂商达到长期均衡时,均衡产量小于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对应的产量,价格高于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对应的价格。 6、产品变异是垄断竞争厂商之间非价格竞争的常见方式之一。产品变异可以有不同方向,迎合消 费者需要,并且成本适当是产品变异成功的关键。 7、增加销售支出或做广告是另一种常见的非价格竞争方式。 基本概念 垄断竞争垄断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产品变异 选择题 1、垄断厂商短期均衡时,()。

完全垄断市场的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第10 章完全垄断市场的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10.1 复习笔记 1.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 (1)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简介 当关于完全竞争的假设中的任何一条不再存在时,就意味着出现了某种形式的“不完全竞争”。在实际生活中,不完全竞争有许多种形式。其中之一处于完全竞争的另一极端,即一 个行业提供的某种产品只有一家生产厂商,因而是不存在丝毫竞争因素的完全垄断,简称垄 断。另一种形式是,它与完全竞争的唯一区别,仅仅在于行业中的各厂商正在各自生产一种商标牌号稍有不同的产品,即只是在产品的同质性这一点不同于完全竞争行业,因而被称为“垄断竞争” 。在这两者之间的第三种不完全竞争形式是,该行业是由少数几个出售同样的或稍 为不同的产品的厂商组成的,被称为“寡头垄断” . (2)完全垄断市场的特点 ①只有唯一的一家厂商提供整个行业的产销量; ②唯一的垄断厂商决定价格; ③产品不可替代; ④其他厂商不能进入该行业。 (3)完全垄断形成的原因 ①某些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规模经济十分显著,大规模生产可使成本大大降低; ②法律赋予某产品生产的专利权,以保障其免于其他商品的竞争; ③一家厂商控制了其产品的基本原料的来源。 2.完全垄断厂商均衡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1)边际收益和需求弹性垄断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是自左向右下方倾斜的市场需求曲线。对于完全垄断厂商而言其边际收益、价格和需求弹性的关系为:MR P(1 E1d) ①如图10-1所示,若E d>1,则降低价格将导致总收益增加,这意味着MR 是正数(MR 曲线位于横轴上面) ②如图10-1 所示,若Ed=1,这表示需求量变动的百分率等于价格变动的百分率,价格 降低不会引起总收益发生变化,MR 等于零(MR 与横轴交于 A 点) ③如图10-1 所示,若Ed<1,则降低价格将导致总收益减少。这意味着MR 是负数(MR 曲线位于横轴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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