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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演讲特点

奥巴马演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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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演讲特点

2004年7月27日,奥巴马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基调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大无畏的希望》,奥巴马充满激-情地宣示:“不存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美国和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不存在黑人的美国和白人的美国、拉丁族裔的美国和亚洲人的美国,而只有美利坚合众国。”这次演讲使很多年轻的民-主党人欣喜若狂,很多上了年纪的民-主党人也为之热泪盈眶。正是这场演讲让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开始声名鹊起。一个希望的火种开始在美国熊熊燃烧。

演讲大师

他是个天生的演讲家,有着“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个人魅力无穷,调动现场气氛能力一流,演讲中带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群情激昂。

奥巴马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催眠和传教的功能。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是对他一个人在说。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集会中难以看到的。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钉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善于演讲并非奥巴马的天赋,在演讲问题上,他也曾遭

遇过惨败。2000年,奥巴马在民-主党的提名战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博比·拉什。奥巴马落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他身上的教授气质和精英气息,这使得平民百姓对他感到隔膜。

奥巴马决定从失败中学习,他首先改掉的是学究的演讲方式,他造访区内各个黑人教堂,学习黑人牧师讲话的节奏和夸赞的神态,并观察听众的反应,不断学习调整。人们被他“任何人都可以分享我的激-情,取得自己的成功”的口号打动。两年后,奥巴马停掉了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全力竞选国会参议员。2004年,他竞选成功,正式从芝加哥大学辞职。

善用排比

奥巴马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2007年9月12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州克林顿市的一所大学里发表了题为《翻开伊拉克问题的新的一页》的演讲,奥巴马说,“我在2002年反对这场战争。我在2003年反对它。我在2004年反对它。我在2005年反对它。我在2006年反对它。”

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这篇演讲激-情澎湃。演讲一开始,他首先肯定了今天的胜利,宣布预言家的失败,非常成功地渲染了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所代表的深意。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

很具感染力: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玻我在伊利诺斯州就通过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主宰。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联合起来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屠杀和疾玻

演讲的精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迷惑”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所以,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这篇演讲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在场听到他演讲的美国学者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候选人,他更是在发动一场运动。

爱讲故事

奥巴马演讲的另一特色是喜欢在演讲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比如下面这段演讲

词:

“我记得在匹兹堡遇到的梯姆·韦勒夫妇,他们正在想办法为自己年幼的儿子寻找供移植的肝脏;我还记得伊利诺伊州西北部东木连市的谢默斯·阿赫,一个正准备去伊拉克实现报效国家的美国青年,以及他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对儿子的自豪感。我还记得在圣路易斯碰到的一个黑人女孩,她说她正在努力考大学,尽管她们家祖祖辈辈连一个中学毕业的人都没有。感动我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奋斗精神,更在于他们在艰难时刻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决心、乐观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意志。这种精神使我想起我曾听到的一次牧师布道时说的一句话:大无畏的希望,这就是美国精神的最好表现。”

奥巴马也会提到自己的成长故事。2004年7月27日,在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奥巴马这样介绍自己的身世:

“我的父亲是个外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出生并长大,他幼时牧羊,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上学。我的祖父是个厨师,一个佣人。但我祖父对他的儿子的未来抱有更大的梦想。通过顽强拼搏,我父亲拿到了去美国留学的奖学金。美国是一片神奇的国土,对未曾来过的人而言,美国是自由和机会的象征。在留学期间,父亲遇到了母亲。我母亲出生在堪萨斯的一个小镇上。她父亲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养家

糊口,不是在石油钻塔下打工,就是在农场务农。珍珠港事件后,他自愿入伍,加入巴顿的部队,曾在整个欧洲大陆辗转作战。在后方,外祖母养育着他们的孩子,并在一条生产轰炸机的工厂流水线上干活。战后,他们研究了《士兵福利法案》,通过联邦住宅管理局买了一套房子,并移居到西部寻找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也寄予了很大的梦想。一个共同的梦想,在两个不同的大陆酝酿。我的父母不仅共享美好的爱情,他们还共同坚信这个国家有巨大的潜力。他们赐予我一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为‘老天保佑’。他们相信在宽容大度的美国,一个人姓甚名谁不会妨碍其通向成功。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送我去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学校就读。在富足的美国,即使你并不富裕,你也能发掘出你的潜力。现在他们都过世了。不过我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正在星空骄傲地俯瞰着我。”

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奥巴马以一句坦诚告白“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我是同胞姐妹的守护人”,使很多代表听得热泪盈眶。这篇著名的演讲使奥巴马在党内的名声一炮打响,光芒直逼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

语言通俗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推理,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

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奥巴马的演讲才华得益于在教会服务的经历,他从中学到了一种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会引用《独立宣言》里的名言,但是奥巴马会像黑人牧师那样说“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的”,比较而言,还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

语言通俗,并不意味着思想也浅保奥巴马在竞选中,有一个演讲尽显其演讲中的冷峻一面,让人们领略到奥巴马演讲的另类风采。2008年3月18日,面对自己的牧师发表谴责美国的布道录像被公开后引起的轩然大波,奥巴马选择在美国宪法诞生地费城发表了一篇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演讲,奥巴马说,美国的种族问题很复杂,“赖特牧师那一代人对他们当初所遭受的侮辱、怀疑和恐惧依然记忆犹新,他们的愤怒和苦涩也就如影随形。”“如果我们现在选择逃避,我们只是后退到各自的角落,我们将永远无法一起面对挑战,解决问题”。他指出,黑人的愤怒是过去种族隔离政策的产品,50年前,歧视黑人被合法化,到现在黑人与白人之间还是贫富悬殊,因此,“愤怒是真实的,是强有力的,要凭主观愿望使之消失,及对其作出谴责,只会令不同种族之间的误解造成的裂痕扩大。”

奥巴马是在发表这篇演说的当天凌晨3时写完演说稿的。一些评论家赞赏道,这是美国历代重要政客有关奴隶制

往事的讲话中,“最个人化兼讨论最广泛”的一篇。演说结束后,奥巴马看到同为非洲裔的妻子在后台哭泣。美国媒体对奥巴马的讲话多有正面的评价,一些评论家认为,奥巴马此番讲话给人非常成熟的印象,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将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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