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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

学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
学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

XXXX学校

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实施细则

(2015年6月3日第十三届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根据竹市委办[2014]119号中共绵竹市委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竹财行[2014]192号绵竹市财政局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竹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竹委办[2015]8号《关于转发<德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竹委办[2014]192号《绵竹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竹教发【2015】56号文件关于绵竹市教育系统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补充规定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遵循“坚持量力而行,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指导下,特制定我校有关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实施细则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的管理

1、严格预算管理,总额控制。学校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公用经费的2%。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2、公务接待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执行“三单制”,即有派

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原始票据、接待费清单。尽可能及时结算,做到一事一结。

二、会议费的管理

1、严格按计划执行,做到事前审批。学校各部门应先向学校办公室报送会议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所涉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以及经费开支情况。并在会后提供参会人员签到表。

2、会议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市委办【2014】120号文件执行。

三、培训费的管理

1、培训业务由市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学校尽可能安排人员参加。学校内部的培训业务应由教导处提前制定计划方案报市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2、培训费的报销应以参加培训的通知为依据,同时出具培训机构开出的原始明细清单,电子结算单据等凭证,往返交通费用据实报销。

四、差旅费的管理

1、学校人员出差需填列《出差申请表》,有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经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2、差旅费的报销必须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将《出差审批表》、原始凭证作为附件,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

报销。

五、培训费、差旅费报销标准

培训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财行[2014]192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严格按照竹市委办【2014】119号文件执行,不得突破。德阳市以内绵竹市以外,实行每人每天100元伙食补助,40元包干交通补助。绵竹市内每人每天60元伙食补助,40元包干交通补助。

六、相关事宜

1、本《实施细则》经2015年6月3日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XX学校关于差旅费培训费报销的说明》

2、《XX学校出差、培训审批表》

XXXX学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2006-12-08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浏览次数:次 湘财行〔2005〕37号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2005.12.13.发出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湘办〔2005〕66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五)省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第五条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第六条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办、省监察厅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省直单位定点接待点,定点接待点实行两年一定,省直单位可在定点接待点中自主选择接待单位。 第七条审批程序 (一)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坚持单位财务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二)公务接待承办单位经办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样式附后,以

哪些费用属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哪些费用属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问:公司委托外部培训机构对客户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和理赔服务培训,开具的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可否列支公司会议费,如否,应该在哪个科目列支? 答:关于会议费的列支范围,会计和税法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甬地税一函〔2013〕18号)规定,问:企业未将会议费、差旅费等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取得发票上笼统开具会务费或会议费,因涉及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问题,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掌握? 答: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际应酬支出。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会议费支出,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

最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汇编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集团接待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5日

附件: 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各××××。 第三条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指因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接待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往来单位来宾,社会各界重要人士以及公司特邀专家、学者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接待管理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名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所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的开展。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公司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部门之间,不得借任何名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非必须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重实效。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确需对方单位接待的,经办人员应提前向集团公司领导申请,并向对方单位致函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一般情况,接待对象的对口部门为公务接待经办部门。接待各类检查组、督察组等联合工作组,以牵头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九条经办部门应当向被接待单位索取接待公函,公函应列明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条申报审批原则。经办部门根据接待公函及规定的接待范围,事先合理编制接待方案,认真填写《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中办发【2013】22号)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

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摘要)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七条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原则要求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统一管理、简约俭朴、对口对等、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公务接待申请部门负责配合具体工作。 三、审批管理 (一)外出公务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要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要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

和人员。 (二)本地公务接待。机关本地公务接待负责接待工作组、检查组来我市的工作视(考)察、调研、检查工作,市外代表团来我市考察交流,以及列入接待计划的外事考察交流和重要商务考察活动。接待活动中,不得组织旅游以及和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由对口科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受理,依次报分管领导、分管机关领导、局长审批同意。审批单内容包括申请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经同意后,具体接待安排由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对事前审批单填报内容不明确、缺项的,不予安排。对申请科室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相关领导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指出、纠正,对同一部门多次提出超标安排、超标预算的,应给与批评教育。 (四)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工作用餐、差旅住宿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公布(以及后来调整)的标准执行,进餐标准暂定为不超过80元/人。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

集团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水平,促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的公务接待工作,下属各级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实际接待工作需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的支出,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公司领导人员是指中国*总裁、党委书记、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公司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公司公务接待主要包括商务接待、外事接待、内部接待和其他公务接待活动等。 商务接待是指与各级党政机关、行业协会、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公司、专家等外部关系人员洽谈合作、商务考察、业务谈判、检查调研等活动;外事接待是指邀请外国政要、外资机构、外资企业等外部关系人员来公司洽谈合作、商务考察、业务谈判、参观学习等活动;内部接待是 -1-

指集团、集团下属企业(包括中国*下属单位)等系统内部关系人员检查指导、执行任务、考察调研、业务谈判、参观学习、出席或参加会议、请示汇报等活动;其他公务活动是指各级党政机关、行业协会、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公司等外部关系人员来公司出席会议、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活动。 第六条接待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接待工作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符合礼仪要求,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克服随意性,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节俭高效,从实际出发,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铺张浪费;坚持接待资源共享,最大化降低接待服务成本。 (二)规范操作。为保证接待工作质量,需公司领导出席的会议,需求部门应提前按要求报批,并说明来宾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来访天数及行程安排。如需安排会议,应落实会议时间、事先了解会场情况,按计划通知参加会晤的领导、陪同人员。公司下属事业部跨部门参观,需向综合管理部接待组提出参观申请,并明确参观时间、参观范围、参观原因等相关要求。 (三)热情周到。接待安排应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确定相应的接待和陪同人员;应尊重来宾的宗教、饮食、衣着、语言等风俗习惯和要求。 (四)保密原则。接待过程中涉及机要事务、秘密文电、重要会议,要注意保密。 -2-

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县永明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务接待,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杜绝浪费,现就公务接待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坚持避免奢侈浪费,加强党政廉政建设,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 ___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 ___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条规,结合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公务活动、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及程序、高效透明及对口接待的原则。 二、接待审批因公务活动需要进行接待的,要严格控制人员和标准,不安排无任何意义的接待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尽量安排工作餐,并报请党政 ___同意,先审批后接待,经办人员根据派出单位的公函,由党政 ___确定接待标准及接待办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三、接待制度坚持凭公函接待制度,实行对口接待,接待人员要如实填报接待对象,接待事由,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镇长审签后,作为财政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应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内容、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对没有公函临时电话通知的接待事项,应由经办人员填写“接待电话通知单”代替接待函,作为接待依据。陪餐人员应文明陪餐,文明劝酒,尊重客人,利于健康。

四、接待地点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确因公务需要在外地接待的,须报请党政 ___同意方可在外地接待,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五、接待标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进行接待的,结合我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应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鱿鱼等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不得提供烟、酒及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的娱乐场所,餐费标准应控制在60元一人以内,对超标准的接待,应出示书面说明,并征得___的批准,原则不得安排超标接待。 六、内部监督镇纪委应定期对政府公务接待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查看接待费凭证,对公务接待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督查和纠正,并对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更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超标违规接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应追查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对使用假发票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镇财政所要全程跟进监督,使公务接待公开透明。 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按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在确保完成公务活动的前提下做到同比下降10%-12%,强化预算约束,不突破预算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费用和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文件、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差旅费和培训费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报局领导同意,决定对教职工外出培训、学习和公务出差特作如下规定。 一、报销原则 、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公务出差活动必须是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并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教职工参加培训或其他会议活动要有相应的文件或会议通知作为依据。 二、报销范围 、交通费。是指公务出差人员乘坐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含轮船)或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确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 、住宿生活费。是指参加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未统一安排食宿的,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的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参加培训或会议由会议组织方所收取的会务费、资料费等费用。 三、注意事项 、教职工出差、参加培训(会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连同会议通知(文件)一起交由学校会计(报账员)审核报销,事后不得补报;不得与其他单据混在一起报销。 、出差人员报销时填制报销汇总单(附样表,各学校可自行印制,大小同报帐用记帐凭证纸),按财务规定粘贴好原始票据,并在汇总单和原始票据上签名。报销时应附上会议通知(文件)的复印件,报销汇总上要有校长和经办人签字。 、严禁使用假发票作为报销凭证,特别是手撕车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学校租车费用要使用打印的出租费用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发票,并附租车明细,写明租车时间、事由、出发人员等。从根本上杜绝使用假车票改变项目用途的现象,防止每年审计检查屡查屡犯的问题。 、严格控制租车费用,教职工外出培训或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本着节俭原则尽量乘坐公交车,核算中心将定期对出租车费用进行分析,对支出额度较大的学校进行通报。 、报帐实行月结制,所有出差、培训费用要及时结算,不能超过一个月。超期不报销的,费用自理,不予补报。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实施。 附:

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 XX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公共事务管理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 废止说明无 内容概要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厉行勤俭节约,制定本办法。办法共四章十五条,对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公务接待内容程序做了明确和规范,同时对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提出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节约行政成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企业、各项目筹备处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司公务接待人员在对外接待中要自觉遵守公关礼仪,做到热情、周到、诚恳、礼貌、严谨,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条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对外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全面接待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接待工作,并报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程序 第六条接待对象

(一)上级公司、地方政府、行业主管单位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二)兄弟单位的工作走访、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接洽业务的相关单位人员; (四)其他来访人员的来访。 第七条接待程序 (一)了解来访人员的单位、身份、人数、来意、抵达时间、大致停留时间、接送站情况。需接送站的,应当安排接送站人员及车辆。 (二)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明确接待人、汇报人、汇报提纲、参观时间、参加人等。公务接待活动中需要文字资料、投影、摄影、录像的,接待人员要提前做好人员、资料、设备安排。 (三)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安排来访人员的食宿和用车。 1.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的原则,公务接待应当首选食堂或协议酒店。 2.接待规格按照大体对等的原则,安排好来访期间公务用车和接送站车辆。 (四)行程计划、活动内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变更后安排;对接待活动中临时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到妥善处理。 (五)接待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第八条接待工作要注意原则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接待标准及费用结算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新)

条款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粤办发【2014】12号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住节约,反对销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本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省委、省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应进来访、出席公务活动的, 其相关邀请函件经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贵人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接待范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責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日、时问、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日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

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名18098)

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名18098)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5日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二章加强国内公务外出管理

第六条严格审批控制。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公务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须经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 第七条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单位接待的,由派出单位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八条依规乘坐交通工具。公务外出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余人员,可以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如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须报告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批准。 第九条严格按规定食宿。公务外出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接待单位机关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 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本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实行统一接待管理,构建省、市、县三级公务接待管理体制。 各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级公务接待范围。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公务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六条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

会议培训费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会议培训费自查报告 篇一:规范“四费”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 xxxxxxx 规范“四费”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 按照仁府办发【20XX】28号《关于仁寿县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四费”列支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认真传达会议精神 首先组织校委成员学习传达《仁府办发【20XX】28号》文件、《仁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然后在教职工会上传达讲解,让大家了解明白新形势下对“四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要求,也让大家理解支持。 二、学校成立了“四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三、对照要求,认真自查 根据县委有关规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6月20日至26日参照《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我校一年半时间内“四费”支出情况进行了逐条逐款自查,并于20XX年6月30日在教师大会上,把自查情况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了宣读,要求各位教师对我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列支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以补充自查中遗漏的现象,要求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支出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持久性,账目上自查结果为: (一)公务接待费用 1、学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 2、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3、陪餐人数按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无下列违规行为: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审批;

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有关单位、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公司《可控费用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望有关单位、部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兰干房产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阿克苏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特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公务接待就餐基本原则 (一)对口接待、热情服务、节俭高效的原则。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二)领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原则。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三)公司所有接待均要符合工作需要。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四)公司所有接待均有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按照标准执行,其它部门无权安排。 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二、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细则 (一)公务接待对象: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及招商投资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的外部人员以及其它必须安排的公务用餐等。 (二)公务接待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指定的餐馆就餐。

但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50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80元/人,特殊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无故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或虚报公务接待人数的,视情节轻重,对公务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并通报批评。 (五)公务接待就餐时间:午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15点30分前结束,晚餐时间应控制在22点00分前结束。超过规定就餐时间的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无故超时就餐的对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六)公务接待就餐原则上中午不得饮酒,晚餐酌情适度饮酒,坚决杜绝醉酒;当日各级值班人员陪餐时不得饮酒,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并按违纪通报批评。除公务接待就餐之外,不得单独领取烟、酒等,确有外事活动需要领取的,必须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安排并做好记录。 三、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部(室)有公务接待就餐需求时,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按照本办法,对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并签字。公司领导不在公司无法审批的,应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事后补签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

差旅费、会议费报销制度

差旅费、会议费报销制度 为保证公出人员的工作需要,规范差旅费的审核和报销行为,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按照“工作需要、控制支出、统一标准、节俭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一般规定 1、严格公出审批程序。公出人员必须填写“公出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等,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批准,交综合部备案。对于出国和公出港、澳、台地区须经总经理审批。 2、因公出国活动,必须单位领导审批.并报经北方联合电力公司相关程序批准。 3、公出人员可预借差旅费,差旅费借款按公司《借款制度》规定办理。 4、原始单据要牢固、整齐、有序地粘贴于“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按规定填制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和“原始凭证粘贴单”必须先交财务部稽核、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联签、最后由财务部制证报销。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

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按职员等级和职务划分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市内交通补助费标准(后附:差旅费限额控制标准)。 1、车船费、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即:车船费(直达行车路线)、住宿费凭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超出部分自理(参加上级组织会议的执行会议标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而超标准的,须经总经理签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费实行定额补助。补助天数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为节约开支,鼓励出差人员乘车,不乘飞机,凡夜间(20时至次日清晨6时)连续乘火车、汽车或轮船,每晚伙食补助40元;白天连续乘火车、汽车或轮船每满12小时加发一天伙食补助40元。对于外借车辆和乘座出租车辆的不享受在途期间增发的伙食补助。乘坐火车从20时至次日晨6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3、市内交通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乘以10元/天标准核发。职工疗养、休养期间不发给市内交通补助费。本公司已提供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计算。不准报销区内、区外出租车费。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小汽车,应说明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报销;出差人员可据实报销公共汽车费和地铁费,但不计发市内交通补助费。 4、到呼和浩特市区以外出差当日往返没有产生住宿费用的,除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2-09 16:00:48 来源:解放军报编辑:李林 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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