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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热泵发展历程

欧美热泵发展历程
欧美热泵发展历程

欧美热泵发展历程

欧美热泵发展史

摘要:简要介绍热泵空调系统在欧美地区的发展历史,以及各种类型热泵的使用及技术改进。

关键词: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美国欧洲发展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19世纪初,人们对能否将热量从温度较低的介质“泵”送到温度较高的介质中这一问题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热泵的理论起源于十九世纪早期法国科学家萨迪.卡诺(Sadi karnot),卡诺在1824年首次以论文提出“卡诺循环”理论,30年后,英国科学家开尔文(L.Kelvin)于1850年初提出:冷冻装置可以用于加热,之后许多科学家和工程师对热泵进行了大量研究。1852年,

W.Thomson教授(即大家熟知的Lord Kelvin勋爵)发表论文,他指出制冷机也可用于供热并第一个提出了热量倍增器(Heat Multiplier)的概念,首次描述了热泵的设想。

1912年瑞士的苏黎世成功安装一套以河水作为低位热源的热泵设备用于供暖,这是早期的水源热泵系统,也是世界上第一套热泵系统。霍尔丹(Haldane)于1927~1928年实现了热泵供暖,在他的伦敦办公室和埃斯科的住宅安装了热泵系统,其工质为氨,用空气为热源,共室内采暖及水加热用。霍尔丹的热泵已发展到了较高的技术水平,可以认为这一装置是现代蒸汽压缩式热泵的真正原型。同时,在他的论文中,已经认识到通过简单的切换制冷循环来实现现装置在冬季供热,夏季制冷的可能性。

20世纪30年代,热泵首次进入商用阶段,并在20世纪40年代到50年代早期得到迅速发展,家用热泵和工业建筑用的热泵开始进入市场,热泵进入了早期发展阶段。

在美国,1930年,阿里萨拉州特斯康的一间房间采用热泵供暖方式。尤其1931年,洛杉矶一幢13层的办公大楼配备了一套1628kW的制冷装置,主要用于冷却办公室,但其中1/4的能量用于供暖。1937~1940年该公司在四幢大楼内安装了热泵。其他公司于1934~1940年在美国东部为8幢大楼配了热泵。1936~1940年间在加利福尼亚还安装了5台热泵。1935年左右一些私人住宅实现热泵采暖。1938年在洛杉矶同时安装了20台装置。在1940年前美国已安装了约50台热泵。在此期间,一些制冷设备制造商已经认识到热泵作为家用空调与供暖设备的市场潜力和重要性。美国开始工厂化装配热泵空调机组,最早的工厂化装配机组起源于盖尔森(Galson),它提出的全年运行空调机组的方法至今仍用于美国。1938年,洛杉矶的塞梅多电器制造公司造了20台配有3马力压缩机的空气/空气热泵机组,安装于单元住宅,收到了好的效果。1940年威斯汀豪斯公司制造了第一台用于供暖和供冷的便携式机组,用空气做热源。虽然该机组还没有融霜系统,但已经用了首次大批生产的制冷剂循环换向阀。

在瑞士,1938年苏黎世市政厅安装了供热热泵;1939年在大型建筑物内安装了热泵的空调系统。采用透平式压缩机,以泉水作为低温热源。

20世纪40年代,美国开始对热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到1948年小型空气源热泵的开发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家用热泵和工业建筑用热泵大批投放市场。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市场上开始出现以地下水或者河湖水作为热源的地源热泵系统,并利用它来实现采暖,但由于采用的是直接式系统,很多系统在投入使用10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土壤中化学物质腐蚀等问题就失效了,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可靠性受到了人们的质疑。与此同时,欧洲也开始了研究地源热泵的第一次高潮,但由于当时的能源价格较低,这种系统并不经济,因而未得到推广。由此热泵的发展进入低潮。

土壤耦合热泵在英国和美国于1950年左右问世,一些家庭用热泵开始采用地下埋管作热源,并开始了土壤耦合热泵的研究工作。但是由于这个时期能源价格低、土壤源热泵系统的投资高,使得这种系统并不经济,且由于计算复杂、土壤对金属地下埋管的腐蚀等原因,土壤源热泵系统的早期研究高潮持续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将就基本停止了。

在20世纪50~60年代初(1952~1963)这十年中,由于家用空气/空气热泵可以把这制冷与采暖合用一套装置,而热泵若在电力充足而电能价格又便宜的地区使用时,其运行费用低。因此,用户对热泵产生兴趣,家用空气/空气热泵在美国市场上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美国1952年约出厂1000套热泵,1954年产量翻一番,约生产2000套热泵,1957年则增长到10倍,而到1963年发货量增加到76000套/年。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热泵因其可靠性低和设备费用高几乎毁坏了空气源热泵工业。又因60年代电价持续下降,电加热器以其可靠性和额滴电费吸引着人们,使电加热器的应用不断增加,成了热泵发展的主要对手,限制了热泵的发展,空气源热泵工业进入了10年左右的徘徊状态。尽管如此,在此期间全世界范围内还是扩大了热泵的应用。瑞典、法国等国家生产了以室外空气为热源的小型家用热泵,至于大型热泵装置,则越来越与商业和公共建筑的热回收方案结合起来。

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能源危机的出现,热泵又以其回收低温废热、节约能源特点,又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改进,水源热泵机组扩大了进水温度范围,加之欧洲板式换热器的引进,闭式地下水源热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关注土壤源热泵系统。在美国能源部(DOE)的支持下,美国橡树山(Oak Ridge National Laborato-ry,ORNL)和布鲁克海文(Brookhaven National Laboratory,BNL)等国家实验室和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Oklahoma StateUniversity,OSU)等研究机构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研究工作集中在地下

换热器的传热特性、土壤的热物性、不同形式埋管换热器性能的比较研究等。为了解决土壤中化学物质腐蚀问题,地埋管也由金属管变成了聚乙烯等塑料管。至此,美国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地下埋管换热器的研究、安装和测试工作。而当时欧洲经济共同体(EWG)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都在致力于通过太阳能的研究来解决能源问题,直到第二次石油危机之后,欧洲才开始关注热泵系统,逐步引入了利用室外空气、通风系统中的排气、土壤、地下水等为热源的热泵机组,与美洲不同,欧洲的热泵系统一般仅用来供热或提供生活热水。

20世纪80年代,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迎来了热泵发展的新时期。在80年代,热泵技术日益进步,热泵设计在理论和技术的问题几乎都已解决,热泵的可靠性大大提高,而且用户对热泵的了解与认识日益深刻,各国政府及公用事业也采取措施以推动热泵的发展。正因为这样,空气源热泵在美国的应用非常普及,尤其在住宅,美国在此期间开始用空气/空气热泵代替空调机。欧洲在80年代,由于住宅用空调还不普及和能源价格问题,其热泵市场有限。但是欧洲一些国家致力于大型热泵装置的研究,主要用于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在此期间,瑞典建立了一批以湖/海水、地下水为热源的大型热泵站,1982年丹麦建造了最早的海

水源热泵供区域供热。另外,在20世纪80年代里,世界各国对土壤耦合热泵的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十分活跃,同时不算扩大了应用范围。但是土壤耦合热泵系统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在商业、民用建筑的空调设计中采用。截至1985年,美国共有14000台地源热泵,瑞典有6000套大地耦合热泵。

20世纪90年代,人们普遍开始重视节能与环境问题,许多国家把推广应用热泵作为节能、开发与利用低温自然能,减少CO排放的一种有效技术手段。2 因此,热泵技术在一些国家又开始了一个快速成长期。美国的土壤耦合热泵供暖与供冷是发展最快的工业之一,仅1944~1945年土壤耦合热泵的应用从18%发1997年后每年以10%的速度稳步增长。欧洲一些国家由于采取积极展到30%,

的促进政策,使得欧洲热泵市场得到快速发展,1997年欧洲发展基金会重新提出热泵发展计划。这期间,欧美地源热泵的研究工作十分活跃,其研究的热点依然集中在土壤源热泵的地下埋管换热器的换热机理、强化传热等方面,与前阶段的研究不同,最新的研究更多地关注相互耦合的传热、传质模型,以便更好的模拟地下埋管的真实换热;研究物性更好的回填材料,以强化埋管在土壤中的导热过程;为进一步优化系统,而研究埋管换热器与热泵装置的匹配问题,从而使土壤源热泵的应用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后,美国地源热泵的使用量随着建筑规模的扩大也逐渐增加。美国地源热泵年平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从2005年到2007年美国地源热泵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09年,美国在运行的地源热泵系统约为100万套。在欧洲,地源热泵系统在瑞典、奥地利、德国发展的数量比较多,整体容积量比较大,丹麦、希腊的平均机组容量最大。而且瑞典以每年安装约4万套地源热泵系统,居欧洲第一,除瑞典外,德国、法国、芬兰、瑞士、奥地利、挪威的市场增长也很快,在2006年,奥地利市场的增长速度为45%,德国市场的增长速度为120%。2008年,欧洲整体装机量约为13.5万-19万台。。近年海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的技术在欧美地区也开始应用。

进入21世纪后,由于人们要求减少温室效应,改善环境问题,使能源效率再次变得很重要,出于环境原因,热泵将在欧美地区经历第二次兴旺期。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 来源 ] 《蓝天园林》第1期总第40期 [ 作者 ]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李景奇胡云 摘要:在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概念、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以及近年来涌现的绿地系统规划新思想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就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了基于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新思想,这对中国城市环境与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的最后对未来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展望。 关键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规划思想;理论与方法;历程 Abstract:In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ities green system plan research foundation, to the cit ygreen system plan concept, the development co urse, theexistence question as well as the recent years emerged green the systemto plan the new thought to carry on the induction summar y.Meanwhile proposed on our countrycity green sys tem plan based on thelandscape ecology security patternnew thought, this is safe and the sus

tainabledevelopment to the China urban environm entand the region ecology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he article finally hasmade theforecastto the future city green system plan d evelopmenttendency. Key words:Urban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Urban green space;Thought of planning;Theoryand metho d;Course 20世纪是地球环境急剧恶化的世纪,我们居住的地球,正在经受绿色空间不断消失的危害。而人类要设法走出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生态危机,就必须重建地球上已经被破坏的生态基础,由征服、掠夺自然转为保护、建设自然,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共生关系。其中,有着“城市绿肺”美称的城市绿地便担当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绿地系统的合理规划,可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因此,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如何对绿地系统进行合理规划,使绿地系统产生最大的效益,实现人们生活与环境的和谐,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1 概念解析 1.1城市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 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二、城市绿地分类 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 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 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 + Ag2+ Ag3+ 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m2/人);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入g=[( Ag1 + Ag2+ Ag3+ Ag4)/Ac] x 100 % (3.0.4-3) 式中入g ---------绿地率(%);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Ac ---- 城市的用地面积(m2);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包括: 1、公园绿地指各种公园和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公园绿地中除“小区游园”之外,都参与城市用地平衡,相当于“公共绿地”。在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公共绿地”被列为“绿地”大类下的一个中类。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两个小类。 “公共绿地”一词来源于前苏联,突出反映的是绿地的所有权、产权等公共属性。我国目前在绿地的分类上不存在私有绿地,所有的城市绿地都属于国家、为公众服务。公共绿地与国际上公园的内涵相似,与我国的公园和开放型绿地相当,因此,都属于公园绿地性质。鉴于此,公园绿地的概念更能够反映出公共绿地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属性特征。 2、公园是公园绿地的一种类型,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公园指面积较大、绿化用地比例较高、设施较为完善、服务半径合理、通常有围墙环绕、设有公园一级管理机构的绿地;广义的公园除了上述的公园之外,还包括设施较为简单、具有公园性质的敞开式绿地。发达国家的公园一般是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国家现行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对不同公园内部的用地比例有明确的规定。 3、植物园 指独立的植物园。侧重科学研究的植物园以收集植物物种为主,侧重植物观赏的植物园以展示植物的景观多样性为主。附属于公园内的植物展览区不属于植物园。 4、花园 花园指以观赏花卉植物为主要功能的园林。花园与公园的区别为:花园的规模相对较小,也可附属在公园内;花园的职能较为单一,公园的职能较为综合;在国外,花园可能是私有的、收费的,而公园是公有的,向公众免费开放的。 5、风景名胜公园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多数在城市郊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而公园多数位于市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内。当二者在空间上交叉时,往往会形成风景名胜公园。位于或部分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依托风景名胜点形成的公园或风景名胜区按照城市公园职能使用的部分属于此类。风景名胜公园的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参与城市用地平衡;属于风景名胜区但其用地又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的部分,不属于风景名胜公园。 6、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包括小型沿街绿地、街道广场绿地等。 街旁绿地又名街头绿地。街旁绿地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属于公园性质的沿街绿地;二是指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7、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以外。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保证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的布置。 8、社区公园 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等分散式的绿地。 9、生产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园林城市是在中国传统园林和现代园林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城市发展,适应城市需要,顺应当代人的需要,以整个城市辖区为载体,以实现整个城市辖区的园林化和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目的的一种新型园林。它的总目标是“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它的 一个突出特点是城中有乡,郊区有镇,城镇有森林,林中有城镇,总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渗透,共同提高。 1、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要求 经过工业化、城市化急速的发展,人们猛回首,惊觉我们的环境已经变的如此恶劣,生态失去平衡,大自然饱受蹂躏,空气、水、土壤遭受污染,动植物灭绝,森林消失,水土流失,沙漠化,温室效应等使人类生活品质下降,各种“城市病”随之而起威胁人的健康。这些促使人类觉悟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我们必须从工业化的黑色道路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道路转折。建设园林城市可使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维护生物多样性。 2、发展民族文化特色的要求 由于信息传播和网络化的发展,造成了文化国际化倾向的加剧。城市和建筑的标准化和商品化,使建筑和城市特色逐步消失,城市面貌千篇一律,文脉难以继承,这是一种文化的失落。文化是衡量经济和技术进步的真正尺度,只有文化的发展,才能进一步带动经济的发

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科技和经济国际化的时代,更加要求文化的民族化,地方化和多样化,越是民族的就越是全球的。园林由于更贴近人的生活,承载着大量历史文化的积淀,反映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建造园林所用材料,如植物、山石等更具有地方特色,因而更有利于产生具有民族化、地方化的效果。中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地方流派和民族风格,对东亚国家和欧洲的园林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些传统特色要很好地继承和发扬。随着时代的前进,创作具有时代精神,符合现代人生活需要,又具有民族的、地方的文化特色的园林,是时代对园林工作者的呼唤。 3、城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又会促进经济的发展。据联合国1995年统计:全世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全球人口的 48.1%,我国1998 年城镇人口约占30%,据预测,到2030 年我国城镇人口可达60%。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将会使小城市增多,大城市扩大。城市是人口大量聚居的地方,城市生态环境的好坏,对市民的身心健康影响至深。因此,园林城市的建设也越来越重要. 4、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 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等到2020年,这个比率将达到16%,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目前我国已有1/4 的省市率先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山东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老龄化社会将带来一系列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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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 J 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 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 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 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

居住区绿地的类型和各类绿地的布置

一、居住区绿地的类型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用建筑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而居住区内的公共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乐场和其他块状、带状的公共绿地。 根据我国一些城市的居住区规划建设实际,居住区公园用地在10000㎡以上就可建成具有较明确的功能划分、较完善的游憩设施和容纳相应规模的出游人数的公共绿地;用地4000㎡以上的小游园,可以满足有一定的功能划分、一定的游憩活动设施和容纳相应的出游人数的基本要求。所以居住区公园的面积一般不小于1 hm2,小区级小游园不小于。我国各地居住区绿地由于条件不同,差别较大,总的来说标准比较低。各类公共绿地的设置内容应符合表6-2的要求 。 居住区绿地规划应与居住区总体体规划紧密结合,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组织布局,采用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以中心公共绿地为核心,道路绿地为网络,庭院与空间绿化为基础,集点、线、面为一体的绿地系统。 二、居住区公共绿地 居住区公共绿地是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其功能同城市公园不完全相同,主要服务于小区居民的休息、交往和娱乐等,有利于居民心理、生理的健康。居住区公共绿地集中反映了小区绿地质量水平,一般要求有较高的设计水平和一定的艺术效果,是居住区绿化的重点地带。 公共绿地以植物材料为主,与自然地形、山水和建筑小品等构成不同功能、变化丰富的空间,为居民提供各种特色的空间。居住区公共绿地应位置适中,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布置,常与老人、青少年及儿童活动场地相结合。 公共绿地根据居住区规划结构的形式分为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中心游园、居住生活单元组团绿地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一)居住区公园 居住区公园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于全居住区的居民,面积较大,相当于城市小型公园。公园内的设施比较丰富,有各年龄组休息、活动用地(图6-1)。 此类公园面积不宜过大,位置设计适中,服务半径500~1000m。该类绿地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为方便居民使用,常常规划在居住区中心地段,居民步行约10分钟可以到达。可与居住区的公共建筑、社会服务设施结合布置,形成居住区的公共活动中心,以利于提高使用效率,节约用地。公园有功能分区、景区划分,除了花草树木以外,有一定比例的建筑、活动场地和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 来源 ] 《蓝天园林》第1期总第40期[ 作者 ]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李景奇胡云 摘要:在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概念、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以及近年来涌现的绿地系统规划新思想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就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出了基于景观生态安全格局的新思想,这对中国城市环境与区域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的最后对未来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展望。 关键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规划思想;理论与方法;历程 Abstract:In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cities green system plan research foundation, to the city green system plan concept, the development course, the existence question as well as the recent years emerged green the system to plan the new thought to carry on the induction summary. Meanwhile proposed on our country city green system plan based on the landscape ecology security pattern new thought, this is safe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o the China urban environment and the region

7《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1 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 绿地分类应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 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 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类别代码类别 名称内容与范围备注 大类中类小类 G1 公园 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11 综合 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G12 社区 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121 居住区公园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 G122 小区 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 0.3~0.5km G13 专类公园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31 儿童公园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 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 植物园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 历史 名园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37 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4 带状 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doc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概念 1、城市绿地 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市民生活的环境载体。绿地一词的定义和范围,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称为开敞空间。城市中的绿地对于城市的形态、功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城市的有几座城部分。 我国现行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2、绿地系统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整体性特征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层次性特征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互动性特征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的互动。 (4)时间性特征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征。 (5)开放性特征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二、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提供生态产品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 生态产品生产者。 (1)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 质量。 (2)长沙市绿地具有提供清洁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3)城市绿地具有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作用。 (4)城市绿地可以结合观赏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既可以售出又可以丰富人们生活。 2、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市中不同群落类型配植的绿地可以为不同的野生动物提供相应的 生活空间,另外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对于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决定性作用。3、防灾减灾合理布置尘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的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 衡。 (1)植物群落通过降低风速二起到减尘作用,并可有效地减少地面尘土进入空气。(2)植物可以降低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理论与方法发展历程 20世纪是地球环境急剧恶化的世纪,我们居住的地球,正在经受绿色空间不断消失的危害。而人类要设法走出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生态危机,就必须重建地球上已经被破坏的生态基础,由征服、掠夺自然转为保护、建设自然,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共生关系。其中,有着“城市绿肺”美称的城市绿地便担当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绿地系统的合理规划,可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因此,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如何对绿地系统进行合理规划,使绿地系统产生最大的效益,实现人们生活与环境的和谐,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概念解析1、城市绿地 “绿地”(Green Space)一词,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定义和范围有着不同的解释。近年来沿用较多的城市绿地概念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范围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城市绿地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个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另一个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对于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我国在2002年由建设部批准公布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将城市绿地分为5 大

类,13中类,11小类。按大类分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规的深化和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规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跟以往相比,在建设部于2002年制定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增加了树种规划、古树名木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等内容。二:国内外绿地系统规划思想的发展历程1、国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思想的发展 国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思想主要经历了19世纪后半叶的公园运动及公园体系、20世纪初到五十年代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初期发展、20世纪60至70年代的引入生态思想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进入生态化运动时期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大致四个阶段。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作者:佚名 时间:2008-10-13 浏览量: 内容提要:在分析一般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的同时提出新的分类法,进一步阐明了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与分类的原则及依据。并对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属性作了论述。 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由各类城市绿地互相联系组合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内容丰富多样,国内各地区和城市各有差异。在绿地的分类上也是方法多样,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作了研究和探讨,但一般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或出于自己研究目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概念含混、依据不一、内容交叉等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及绿地分类方法的分析研究,探讨出一种新的分类和命名方法,并进一步明确各类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特征,为今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1城市绿地与绿地系统的含义 城市用地构成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绿地”,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 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 ②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 ③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的绿地。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许多城市所做的绿地规划赋予城市绿地的含义只是前两个方面,不包括城市范围的农地,即狭义的城市绿地,也就是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城市绿化用地”或“城市园林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2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因国家不同,其内容各有差异。如: 前苏联城市绿地系统一般包括城市居住区与市内公园、花

城市绿地系统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进展 摘要:由于人们对于城市景观及城市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规划工作由于观念转变及视角转移,也面临新的发展。本文介绍了城市当前城市绿地系统的定义,总结国内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现状,探讨了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市绿地;绿地系统规划;发展趋势 Abstract:Because people to urban landscape and urban environment problem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task in current urban planning work, planning work for conceptual change and focus at the same time, also facing a new development. City were introduced in this paper the definition of the current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summari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at home and abroad,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in China. Keywords:Urban green space;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Development tendency 1 城市绿地系统的概念 对城市绿地系统的认识,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由于受前苏联援建项目的影响,每项工程都要做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也就是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也包含了该项工程所需的卫生防护绿地和为城市人口游憩服务的公共绿地[1]。作为最初的城市绿地系统,其主要思想是“从城市整体出发,发挥园林绿地卫生防护、文化休息、美化城市综合功能”,其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一直强调“既照顾点,如公园、小游园等;也照顾线,如行道树、绿带、防护林等;更照顾面,如街坊小区庭院绿地,要点线面相结合。既重视城市内部的绿地,又要注意郊区的绿化,要内外结合。既要建设丰富多彩的大型公园,也要建设仅供附近居民休息散步的中小型公园绿地,要大中小相结合[2]。”可见,当时虽然没有直接指出“绿地系统”的概念,但城市绿化的建设思路已从城市整体出发,考虑到点线面相结合、内外结合、大中小相结合等问题。 城市绿地系统的定义是在2002年颁布的《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中明确规定的,定义指出:“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该定义说明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结构完整的系统,并承担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满足居民娱乐要求,组织城市景观,

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分类 1.建国以来 , 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 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 , 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的机制不同 , 所采用的绿地分类方法也不统一。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 , 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现状和规划特点 , 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 , 参考国外有关资料 , 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灾等多种功能 , 因此 , 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 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公园设计规范》 CJJ4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 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 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从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 , 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 2.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 共 5 大类、 13 中类、 11 小类 , 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 , 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3.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 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 , 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代码。大类用英文 GREEN SPACE ( 绿地 ) 的第一个字母 G 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 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ι如 :G l表示公园绿地 ,G11表示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 ,G11l表示综合公园中的全市性公园。 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 不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 , 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 , 每一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 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2002年9月1日施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69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合国内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城市绿地分类;2.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22信箱;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参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省三亚市园林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园林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波、李金路、赵锋、曹礼昆、高仁凤、吴淑琴、陈世平、肖至中、江长桥、王胜永、张文娟、孙国强。 1 总则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分类 2.0.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表 类别代码 类别 名称 内容与范围 备注 大类 中类 小类

城市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系统分类 1 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 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 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城市绿地分类 2.0.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表

3.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 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 计算。 3.0.2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 相应阶段的要 求 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l/Np (3.0.4-1) 式中 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 ——公园绿地面积(㎡);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Ag1+Ag2+Ag3+Ag4)/Np (3.0.4-2) 式中 Agm ——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 —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Ag1+Ag2+Ag3+Ag4)/Ac]×100% (3.0.4- 3) 式中 λg ——绿地率(%);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防护绿 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Ac ——城市的用地面积(㎡);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历程和基本做法报告

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历程和基本做法报告 1现代化城市内涵 1.1现代化城市 为了给城市居民提供最佳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并根据城市居民的需求不断建设及改进,最终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居民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现代化的城市。 1.2核心——以人为本 现代化城市是由现代人创造的,城市的现代化是为了满足现代人的需要。 2城市现代化的特征 2.1规模适度 生产要素在空间的聚集产生了生产的外部性和知识外溢,促使生产效率提高,并且城市拥有的公共服务设施、便利的交通设施和资源、资本和劳动力方面的优势,使得厂商为追逐利润最大化而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布局,使得集聚过程得以持续。聚集的同时也带来拥挤,包括通勤时间增加、地租上升、公共产品投入成本等。研究表明,城市的收益以城市产出或人均收入测度) 与城市规模呈现倒U 型关系。当城市运行在小于最佳规模时,扩大规模将提高城市效率; 当运行在大于最佳规模时,将会为规模不经济支付成本,从而导致城市效率下降。因此,现代化的城镇体系中的城市应该有适度的规模,以期达到城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城市的最优规模是由城市的专业分工所在的行业的生产函数决定的,而城市分工是与其在整个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密切相关的。此外,城市所在的区位决定了其获得资源的运输成本和市场规模,也决定了其扩大规模的成本和城市的最优规模。现代化城市应该在聚集的规模经济和因此带来的负外部性的张力间取得平衡,既充分发挥聚集带来的规模效应、知识溢出带来的高效率和持续创新,又避免过度聚集带来的拥塞。 2.2空间结构合理 城市空间结构的合理,首先应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的聚集功能并同时降低聚集带来的拥塞为目标,这就要求城市居民的总出行时间最短。一方面,出行起点如居住用地、出行终点如商业和行政用地应尽量靠近大型公共交通设施; 另一方面,为了使土地得到最有效率的利用,城市应采取高密发展策略,容积率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递减,降低城市用地消耗的同时也减少居民的总出行时间[20]。从用地空间布局上讲,合理的空间结构应该是适当的混合和隔离。商业、居住、办公和城市绿地等用地类型恰当地混合,能够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并减少出行开支。具有负外部性的用地,如带来噪音或者环境污染的用地类型应与居住、商业、教育等用地类型严格隔离,尽可能减少或消除不利影响。从空间尺度上说,应该以人为本,避免“为汽车修建城市”。这就要求在居住、商业用地内以小街坊、窄街道为主,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 2.3城市产业高级化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大城市中占主导地位的产业不再是制造业,而是服务业。以纽约曼哈顿各行业雇员占总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例,仅1. 8% 的雇员在制造业,金融服务业雇员占12%,保险业占25%,商业服务业占7.5%,广告业占15%,其他雇员分布在公司总部和金融总部。日本东京、英国伦敦、法国巴黎的情况也是如此。实践表明,大城市由于拥有多样化的经济基础,它们在现代化的城镇体系中扮演的是高层次定制服务的提供者、创新的孵化器和商品的分销者的角色[19 -22]。产品周期理论表明,当生产技术标准化之后,这种商品的生产将被分散到城市规模较小的城市[12,22]。在实践中,制造业往往郊区化或者被离心力推向地租更便宜、劳动力成本更低廉的中小城市。在过去的十年中,日本、韩国、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制造业都出现了郊区化的趋势。因此,从理论和实践证据来

城市绿地的分类及特征

城市绿地的分类及特征 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较好的区域。城市绿地按国家建设部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在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的基础上,按城市绿地的主要功能,可分为以下五大类型。 一、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城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化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了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园绿地提出不同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要求,根据公园绿地主要功能和内容的不同,公园绿地又可分为以下五种。 1、综合公园。是指在市、区范围内的供城市居民进行良好的游览休息、文化娱乐的综合性功能的较大型绿地。市级公园面积一般10~lOOhm2,或更大者,居民乘车30min可

达。区级公园面积lOhm2左右,步行15 min可达(即服务半径为2~3km),可供居民半天到一天的活动。 一般综合性公园的内容、设施较为完备,规模较大,质量较好。园内一般有较明确的功能分区,如文化娱乐区、体育活动区、安静休息区、儿童游戏区、动植物展览区、园务管理区等。综合性公园也可突出某一方面,以满足使用功能及不同特色的要求。 2、社区公园。是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包括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居住区公园和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小区游园,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居住区公园服务半径为0.5~1. Okm,小区游园服务半径为0.3~0. Skm。 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居住区公园”归属“公共绿地”,而“小区游园”归属“居住用地”。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延续性,在城市用地统计时,从本标准的“公园绿地”中扣除“小区游园”项之后,可替代原“公共绿地”参与城市用地平衡;在进行城市绿地统计时,“小区游园”已计人“公园绿地”,故可不在计人“附属绿地”中重复统计。 3、专类公园。是指具有特定内容和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1)儿童公园是指独立的儿童公园,其服务对象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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