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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包含服务)

第一条预付账款是指单位按照购货(含服务,以下同)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第二条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核算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预付账款清查催收工作。

第三条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一)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要按照经过审核后的购货合同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规定的预付方式安排付款。

(二)预付货款后,业务部门要设专人监督预付货款使用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监控到货及服务提供情况,并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入库及预付货款的报销手续,一般情况预付货款及定金最长应在二个月内报销完毕第四条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一)业务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验货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二)财务部门每月末(次月7日前)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二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一)业务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收到购货发票7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业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每年年终,要组织专人全面清查预付账款,与对方核对清楚,并取得对方签章,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

(二)业务部门负责人应确定牵头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对较长时间(二个月以上)不处理的预付账款及定金,要再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制定清理办法,出现异常情况的要成立专门机构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已核销的坏账损失仍需移交专门机构或专人追索,并要另立备查簿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有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账。

(四) .

(五)

(六)

4.1 预付款管理办法

BAO STEEL GROUP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A VEL SERVICE 预付款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预付款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工厂物业事业部预付款管理办法,结合宝钢国旅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预付款管理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宝钢国旅所有业务,包括出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等所需支付的地接费用、房费、机票等以及差旅服务业务中所发生的各类差旅服务费用,即预付账款及备用金。 2 、业务部门按照必须的原则负责控制预付款的发生,业务部门经理负责对所有预付款业务进行签字审核,业务部门需有专人登记管理台账,跟踪预付款支付后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每月初(8日之前)与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及时结算。财务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所有预付款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核,每月初(8日之前)对尚未结算预付款业务数据进行反馈,跟踪、督促业务部门进行预付款的结算。 3、确需发生预付账款支付情况时,由业务部门填列《付款申请单》、《支付团费协议书》及旅游团预算情况表,上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预付账款的真实性。 4、团队业务确实需借用备用金时,必须以单团形式申请备用金,并由业务部门填列《备用金借款单》,上报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备用金借款的必要性及所需借款金额,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量,能通过银行支付的团费不得借用备用金。单团所需借备用金均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付款。 5、所有团队结算时间必须控制在团队运作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算的,业务部门经理必须以书面报告

BAO STEEL GROUP SHANGHAI INTERNATIONAL TRA VEL SERVICE 形式详细说明不能及时结算的理由,并承诺最终结算期限,经宝钢国旅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不纳入考核,在承诺期限到达时仍未结算则立即纳入考核。 6、团队结算冲销预付账款时,各业务部门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并与业务有着直接关联的发票,财务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7、对预付账款的考核必须落实到每个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落实到每个销售人员。 8、预付款的结算完成情况必须跟业务部门每月的总体奖金挂钩,隔月结清的预付款按结算预付账总额的千分之一予以奖励;超过一个月不结算的按逾期预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从业务部门奖金中扣减,业务部门则根据自己部门的台账记录从业务员的奖金中予以扣除。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处财政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内部管理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依据《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市级财政监督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政府采购财政管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对风险点进行识别、控制和防范,对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责任进行确认和追究。 第三条政府采购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以及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财政业务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绩;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定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审核进入市级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建立和管理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和专家库;监督检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受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并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一)综合岗位 经市政府授权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监管;政府采购信息化及网络管理;市级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方案的审核、监管;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备案;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文件档案保管整理工作。 (二)资金计划岗位 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分析;对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监管岗位 负责对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对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的监管;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及对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三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控制

采购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采购货物(工程劳务)合同、付款及采购(或劳务)发票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3)、以货易货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 元以下的,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签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 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 2 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3)、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生产保障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 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 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计财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生产保障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行管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计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 在以后价格不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 (3)、计财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采购(往来)付款业务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T 1、计财部往来会计核实- 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 3、财务负责人签字— 4、总经理签批— 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务经办人出具,经计财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

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

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2. 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2)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3)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3.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馈赠、回扣、贿赂等,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合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4.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市场行情经常性的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采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4. 采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二、采购方式 1.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

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制度

浙江XX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制度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索取款项及货物或劳务补偿的要求权。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中除其他应收款外,均产生于购销活动中。 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 四、发生应收及预付款项,严禁无授权产生,严格按权限审批。 五、应收帐款 1、应收帐款确认时间和金额:商品、产品或劳务已经提供给客户,即交易已经产生、取得收取货款权利时,根据交易金额,包括发票金额和代垫客户运杂费两部份,按实际赊销数确认金额。 2、中期、年终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预收帐款中列示,相应的预收帐款借方余额在应收帐款中列示。 3、经营业务需发生应收帐款,业务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资信度,确定额度、期限等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审批。 4、有关责任人对经办的应收帐款要加强管理,积极催收,并做好对帐、催收记录。 5、如在批准的赊销期内不能收回款项,应及时向市埸管理部报告并说明情况,由公司批复处理意见。属由于工作不力或怠慢,造成可收而未收的,给予警告并罚款100元。 6、超过赊销期在公司批复处理期限尚不能收回的,除无法抗拒原因外,业务人员按该笔应收帐款额的1%(但不低于50元不高于2000

元)按月在发薪日进行罚款,产品总监按该笔应收帐款的0.5%(但不低于50元不高于5000元)按月在发薪日进行罚款,产品总监直接经办的,按上述比例从高处罚,造成公司直接损失的按损款30%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若发现舞弊行为,应承担全部损失,并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经上述处理催收后又收回的,返还处理时所扣罚款。 六、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是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 2、应收票据采用按面值计价入帐。 3、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按面值和载明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帐面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应收票据的贴现息计入财务费用。 4、应收票据应设置备查簿,按每张票据逐笔登记备查,详细记录票据的种类、号码、出票日期、出票人、背书人、付款人、面值、利率、到期日、贴现情况等资料,结清票款时逐笔注销。 5、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七、预付帐款 1、预付帐款是预付的购货款,应与定金区分。 2、中期、年终预付帐款的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应付帐款中列示。相应的应付帐款借方余额在预付帐款列示。 3、发生预付帐款应与受款方签订书面文件或给予有关要约和承诺。管理责任参照应收帐款。 4、发生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帐款性质,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萍乡市皮肤病防治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招标采购规定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萍乡市相关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遵循竞争、择优、价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功能与质量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招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科研等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十个步骤:(一)医院临床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采购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申请报告。 (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季度会议上审核商讨,通过要采购的设备。 (三)后勤科工作人员填写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书,报萍乡市卫计委审批。

(四)萍乡市卫计委组织萍乡市医疗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萍乡市卫计委还将邀请萍乡市的医疗专家前来论证。 (五)通过专家论证后,如果设备是进口设备,设备科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交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审批和公示。 (六)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公示无异议后,设备科递交申请报告给萍乡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 (七)萍乡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八)医院和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 (九)医院建立医疗设备验收制度。医疗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医院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十)验收完毕后,医院根据合同条款,按医院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业务,提高付款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失职、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采购原材料、机物料、车间内使用的易耗品(暂不包括机器设备)的付款行为规范及管理。 三、定义: 四、原则: 4.1单证齐全原则:《付款申请单》在内及相关支撑附件单据必须齐全,包括但不限 于《入库单》、《发票》、《采购合同》等。 4.2先计划后支付原则:除紧急采购以外,付款必须在月初先计划报批,后办理付 款手续。 五、关键角色及应负责任

六、内容描述 6.1付款计划 6.1.1每月1日前采购室合同台账与财务部应付款表核对完毕。 6.1.2每月3日前采购室根据核对后的前期应付款及本月采购计划,制定采购付款 计划,每月5日前采购付款计划需审批完毕。 6.1.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计划安排资金,准备付款。 6.1.4账期付款日为每月15日,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安排付款。 6.2付款申请 6.2.1采购室根据付款计划,填写《采购付款申请单》,申请单内容填写完整,字迹 清晰。 6.2.2按合同付款条款,分预付款支付和账期内支付。 6.2.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支付需在《采购付款申请单》注明预付款,申请单附 件必须有采购合同原件。 6.2.2.2账期内支付:账期计算按财务部收到发票和入库单最晚时间开始计算。按 账期支付需在《采购付款申请单》注明账期付款,申请单附件必须有《入库 单》采购付款联的原件。 6.3处罚: 6.3.1如发现付款申请单填写错误(主要包括金额填错,重复填单等),将给予经办 人处罚(警告、罚款)。 6.3.2如款项错误支付,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任人罚款。 6.3.3如公司发现恶意支付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4解释权限: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 6.5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原有相关规定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1 采购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4. 第一节采购计划编制制度 第二节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节月度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第三章采购计划管理流程 10 、采购计划工作流程 10 二、月度采购计划增补流程 11 第四章相关表格 12 一、购买申请单 12 二、紧急采购申请单 13 三、物资米购计划表 13 四、年度预算米购表 14 五、采购变更审批表 14 六、计划外采购申请表 15 恩施和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购合同, 货款支付时间上尽量延伸展期和固定周期。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提高生产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采购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采购部隶属生产系统,受生产和财务双重领导。 第二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统一由采购部负责。负责公司(包括肥料厂)全部物资采购(除食堂物资 外),包括生产用的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行政办公用品;机器、设 备;实验用品、试验材料;基建材料采购。 第三条、根据各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物品、数量、 规格、质量要求进行采购。 各部门下达采购计划应严格根据申购单下达,应详细列明采购材料 名称、时间、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 质量原则、进度配合原则、公平竟 争原则。要求以招标或类似的方式进行,向多家供应商发招标或采购函 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材料质量保证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前提下, 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 按照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定价、请购、订购流程 进行。 对于进行大宗米购或经常米购的供应商,在米购前应当签订米 合同签订应当明确标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价、金额、供货时 间、地点、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发票、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 第七条、对本地采购低值易耗品的结算,采取按月凭票结算方式。 第八条、除零星采购外,支付货款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第六条、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预付账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和避免坏账损失,根据国家会计准则或有关制度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以及经费独立核算部门。所属其它会计主体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自行制订管理办法,对预付账款进行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 无 第四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说“预付账款”指企业根据供需合同,在未取得购货发票时对外支付的预付款项,包括材料采购预付账款、设备采购预付账款等。 工程预付款和劳务预付等款项,除本制度特别声明的以外,均比照本办法管理。 按合同规定款到提货或发货,比照预付账款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预付账款实际占用情况及清理状况,随

时决定对预付账款的发生、占用及清理,实行过程跟踪和监控;随时决 涉及上款事项的,按集团公司随时下达的通知执行。 第二章部门责任制度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公司预付账款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基本职责是 (一)、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及管理现状,制订或修订有关预付账款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二)、对相关的预付账款进行核算和管理; (三)、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就预付账款的占用,参与对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 第七条采购部门是预付账款的清理部门。其业务职责是,就其办理的预付账款进行管理、清理,催收货物和发票,按规定的时限办理验收报销,完成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将集团公司下达的预付账款占用指标分解落实到下属部门和个人,制订内部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进行内部考核。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就合同的签订和预付账款的支付,确定每笔预付账款的责任人,并就预付账款的金额和呆滞时间以至于超过诉讼时效或形成坏账等制订处罚的额度或停职清欠等办法,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上条的预付账款责任制度,建立日常登记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经常性地分析所付预付账款的风险程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坏账的发生。 采购部门对已付预付账款中存在的隐患,就其个案,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领导报告;重大隐患的,同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相关领导报告。 第十二条发生的工程、劳务预付款项,及其它预付款等,均由相关部门按照第六至十一条规定管理。 第三章预付账款付款及清理程序 第十三条预付款项的支付,按集团公司物资和费用归口管理的规定,由请领用款部门提出申请书,注明收款单位、货物名称、合同金额、供货日期、责任人等相关内容,并附有购货合同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资料.docx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合理采购,保障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购买物资(包括购买劳务)及支付款项等相关活动。第三条公司采购业务应注重防范下列风险: (一)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造成库存短缺或积压,导致企业生产停滞或资源浪费; (二)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方式不合理,招标或定价机制不科学,授权审批不规范,导致采购物资质次价高,出现舞弊或遭受欺诈; (三)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导致采购物资,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第四条公司通过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物资需求信息,选择和管理供应商,组织确定采购价格,订立和管理采购合同,控制采购供应过程,参与采购验收及结算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物资需求部门配合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提交已审定后的物资需求、进度要求和技术规范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二)负责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合同变更技术谈判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物资验收、资产移交并配合项目决算; (四)配合物资采购、监造和检验;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采购管理的具体目标是: (一)确保物资采购的质量和及时供应,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二)控制库存水平,降低库存成本,减少库存损失; (三)尽可能实现采购物资的标准化; (四)发展优质的供应商合作伙伴; (五)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六)降低公司运营总成本,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八条为了实现采购作业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采购组织应贯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一)请购与审批岗位分离; (二)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审批岗位分离; (三)采购业务的询价岗位与确定供应商岗位分离; (四)采购合同或协议的拟定与审核、审批岗位分离; (五)采购、验收与记录岗位分离; (六)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三章需求及采购管理 第九条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对物资需求的编制、报送提出规范管理的要求。物资需求部门提交的物资需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退回重报。 第十条在实施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市场供求关系、采购周期、技术能力等原因,不能满足物资需求要求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物资需求部门进行反馈,物资需求部门应调整后重新提出物资需求。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所需的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或其他相关技术管理机构审核。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64515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一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3)请购的用途;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8)请购的物品的需求时间; (9)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10)请购单填写人; (11)请购部门主管; (12)请购单审核人; (13)采购副总审核; (14)财务审核人; (15)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3)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4)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5)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6)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7)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8)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9)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3)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1)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2)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3)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部自行招标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40天; (4)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委托代理招标公司代理招标,采购周期不应超过60天; (5)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1)-(4)条中规定的时间提前提包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向公司领导说明原因; (6)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预付款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预付款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原则上应避免预付款。但对于特殊的情况,如设备、模具、特殊材料等,需要预付款时,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预付款业务必须双方协商预付条件并签订正式合同。预付账款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根据合同及市场情况需要支付预付账款的,在保证业务真实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业务部门按照经过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条款,办理相关支付通知、出具收款收据、审批等预付账款支付手续,未签购货合同的,不得付款。 3. 预付款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跟踪执行情况,掌握付款节点,计财部办理时必须对照合同进行审核,对于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的,财务应及时发现并给予拒付通知。 4. 预付款后,如供应商或业务承包商没能按照合同交期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服务等合同标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沟通并督促其履约。 5. 预付款业务合同执行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索要发票,原则上发票应于当月开回,如发票因故不能及时开具的,应写出情况说明,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延期审批。

7. 计财部应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等情况。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档案。 8. 财务部门每月末将预付账款的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报送分管业务的领导,并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预付账款进行账龄统计,通过召开预付账款例会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9. 其他未尽事宜报请公司决定。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2.29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采购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采购付款,主要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以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采购审核与批准 第三条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合同,由财务部审核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即可。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万元的采购项目合同,须交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购货合同。 采购计划范围内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合同,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付款结算控制 第四条付款审核 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内控规定中的货币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办理采购付款业务,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五条应付账款在×万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审批;应付账款在××-—-××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预付款与定金在×万元以内的,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即可,应付账款在××-—-××万元的,报财务总监审批,在××万元以上的,由总裁审批。 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应收账款会计开具付款凭证,交出纳办理货款支付,并通知采购员联系供应商。 第六条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⒈真实性审核 应付账款会计应确定原始凭证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者涂改等情况。审核实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发生过,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事项的本质等。 ⒉完整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基本内容的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齐备,应填写的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方式、填写形式是否正确,有关签章是否具备等。 ⒊合法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等。 ⒋合规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是否符合预算,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是否符合有关审批权限和手续,以及是否符合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有无违章乱纪、弄虚作假现象等。 ⒌除对上述⒈⒉⒊⒋条审核外,还应对原始凭证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即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是否填写清楚、正确,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有无错误,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审核付款是否符合审批权限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总监。财会总监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计划的 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采购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部门:采购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4) 第一节采购计划编制制度 (4) 第二节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6) 第三节月度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8) 第三章采购计划管理流程 (10) 一、采购计划工作流程 (10) 二、月度采购计划增补流程 (11) 第四章相关表格 (12) 一、购买申请单 (12) 二、紧急采购申请单 (13) 三、物资采购计划表 (13) 四、年度预算采购表 (14) 五、采购变更审批表 (14) 六、计划外采购申请表 (15) 恩施和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提高生产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采购部隶属生产系统,受生产和财务双重领导。 第二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由采购部负责。负责公司(包括肥料厂)全部物资采购(除食堂物资外),包括生产用的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行政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实验用品、试验材料;基建材料采购。 第三条、根据各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物品、数量、规格、质量要求进行采购。 各部门下达采购计划应严格根据申购单下达,应详细列明采购材料名称、时间、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 第四条、采购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质量原则、进度配合原则、公平竟争原则。要求以招标或类似的方式进行,向多家供应商发招标或采购函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材料质量保证不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 第五条、按照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定价、请购、订购流程进行。 第六条、对于进行大宗采购或经常采购的供应商,在采购前应当签订采购合同,货款支付时间上尽量延伸展期和固定周期。

预付款监管管理制度.

预付款监管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规范公司的预付款支付行为,防范预付款支付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确保预付款支付业务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预付款支付监管。 二、预付款定义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支付条款的约定,必须由公司先支付给供应商一定数额的款项。 三、预付款支付管理部门 1、各业务经办部门作为预付款支付事务的发起人,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条款的约定,负责预付款支付事务的申请、汇签、审批等,并根据实际支付、冲账情况登记预付款管理台账(见附件1),同时负责做好与供应商预付款结算金额的核对工作。

2、财务处作为预付款支付事务的监管部门,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条款的约定,凭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的支付申请单,负责预付款支付,并根据实际支付、冲账情况登记预付款管理台账,同时协助业务经办部门做好与供应商预付款结算金额的核对工作。 3、预付款支付的其他监管部门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实施。 四、预付款支付监管流程 1、预付款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执行。各业务经办部门根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支付预付款,在保证业务真实、金额正确、支付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办理相关支付事务的申请、汇签、审批等。在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得支付预付款(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2、财务处及其他预付款支付事务的监管部门,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条款的约定,审核相关单据,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交给业务经办部门上报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3、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字后,由财务处出纳依据约定的支付方式,完成预付款支付工作。

4、在预付款支付之前,必须先进行内部核对。即:业务经办部门必须与财务处及其他预付款支付事务的监管部门核对预付款结算余额,在核对一致的情况下,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外部核对。 5、业务经办部门制作支付供应商预付款结算核对表(见附件2)与供应商核对预付款结算余额,核对一致后把结算核对表作为新审批预付款时的附件。在结算余额核对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得再办理预付款支付(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为准)。 五、预付款台账管理 1、预付款支付后,业务经办部门和财务处等监管部门要设专人监督预付款使用结算情况,并及时登记预付款管理台账。 2、预付款管理台账应详细反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预付款日期、预付款金额、发票收取金额、冲账日期、冲账事由、冲账金额、内部核对情况、备注等栏目。 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七、附件

采购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采购付款及发票管理制度 内容:公司各类采购业务、工程劳务业务按实际情况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预付款业务,(2)、货到付款业务。 第一条、财务对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各类货物采购及工程劳务业务均需签订合同(对于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下的, 凭经部门经理核准的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不需订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及审批 1、采购业务合同:公司生产用各类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供应部采购业务经办人经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采购合同价格申报单》进行。 《采购计划单》、《采购价格申报单》及《采购合同》按采购物资属性及价值不同由相应的领导审批: (1)、正常生产用直接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等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分管副总批准;(2)、技术改造、设备等固 定资产采购,采购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由董事事长(总经理)批准。(3)、 对于设立最低库存量的材料物资,由供应部提出《采购计划单》经保管员核实库存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采购 2、工程劳务业务合同:公司所有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保暖、维修等接受劳务业务,应提前签订工 程劳务合同及工程预算表。合同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批准,超过2万元的工作劳务合同由总经理 批准。 (二)、合同内容填写要求 (1)、合同内容应按规范格式内容完整填写,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发票事项(采购业务需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劳务需取得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许可的劳务发票,并注明出具时限为收货后一个月内寄达)、详细品名规格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时限、费用承担及供应商(服务商)帐号信息等内容。 (三)、合同的报送及执行 (1 )、合同报送:各类采购及工程劳务合同由公司各分管业务责任人负责签订,报分管领导核准后由业务经办人将生效的合同报送一份到财务部材料会计处存,同时实施采购。 (2)、合同执行:所有采购合同业务均应由供应部实施采购,劳务合同由工程设备部执行实施,对于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批的采购(工程劳务)业务除外。财务部将按合同约定执行付款事宜,款项支付与否及支付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正常办理。在付款时,除支付财务帐面应付帐款外,在提交用款申请的同 时还应附有合同,对一次签定合同、同一价格多次进货的,在第一次进货时发票要附合同,在以后价格不 变的业务发票后可不附合同,但要在价格发生变化时的第一笔业务发票后附有供货方的调价函(各类包装材料采购业务,供应部采购员应于每月5日前报一份经董事长批准的按不同供应商分材质、规格填列的各 类包装材料采购价格表交财务部,作审核采购价格之参考依据。月中如有变化应及时列表经董事长批准后报至财务部备案)。 (3)、财务部不受理涂改及未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有权签字副总签批的合同。 第二条、付款管理规定 采购付款流程图:业务经手人持用款申请(含附件)7 1、财务部往来会计核实T 2、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字T3、财务负责人签字T 4、董事长(总经理)签批T 5、财务出纳员付款 所有因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的付款业务均需凭经核准的“用款申请”付款。“用款申请”由业 务经办人出具,经财务部往来会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报财务及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手续办理付款事宜。各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用款申请中列示的收款人信息及帐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收款人信息不真实造成财务误付款,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业务责任人承担责任;因用款申请中收款人帐号信息错误造成退汇、退票的,该笔业务金融机构手续费由业务责任人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误产及一切后果由业务责任人承担。所有付款业务的用款申请单,除第一次付款的新增供应商外,均需由业务经办人到财务部往来会计处查询并填写与收款单位帐面往来余额情况后方可继续下一流程环节。业务经办人在申请正常业务付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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