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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班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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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班组管理制度

目录

1、岗位练兵制度

2、工艺管理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劳动纪律规定

5、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8、文明生产制度

9、巡回检查制度

10、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九、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项的能

力。

工艺管理制度

为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各项工艺指标满足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对按照《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指标要求,

严格进行工艺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指标符合生产要求标准,并对各工艺指标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杜绝违规违章操作

二、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工艺指标,要及时查明超标原

因,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争取尽快恢复工艺指标正常。

三、凡因设备原因造成工艺指标超标,尽快进行倒车,并汇

报值长,联系检修人员,进行检修。

四、加强巡回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各工艺指标的控制情况,

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处理。

五、各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属岗位的工艺流程、工艺操

作规程、开停车方法、故障判断和处理等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

六、分厂定期组织工艺检查,对违纪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七、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切换制度。

八、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合理工艺指标的变动情况,及时

根据生产实际,调整工艺指标。

九、根据生产实际,及时提出系统技术改造方案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管理是明确交、接班双方职责,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岗位人员要自觉遵守本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杜绝因交接不清而发生异常或事故。

二、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班次、时间进行交接班。

三、交接前30分钟、接班后15分钟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在发生、处理重大事故或重大操作期间不准交接班。如果接班者同意接班,造成的后果由接班者负责。

四、严禁酒后上班。

五、交班内容:

(一)、交班前半小时检查公用资料、运行日志、本班各种记录完整、记录详细、摆放整齐。检查所有要交接的工具、物品完整无缺。

(二)、做好交班前的岗位现场、机械设备的清扫卫生工作。

(三)、交班前应将本班生产情况、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机电设备仪表运行情况、备用车情况、设备检修和试车情况、跑冒滴漏情况、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等,以及领导指示,记入生产值班日记中,并详细交给下一班。

(四)交班前20分钟,向值长汇报本班生产情况。交班后参加班后会,总结一班的生产情况和经验教训,无人接班时,应坚守岗位,并向值长汇报,待有人接班后,方可离岗。

六、接班内容:

(一)、接班者必须按时参加交接班会,听取上班值长介绍生产情况和下班应做的工作以及注意事项,同时接受本班值长布置分配当班任务。然后按各自岗位职责进行现场检查。

(二)、接班者应对岗位消防、电讯器材及其它工器具、岗位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交班规定的项目,可暂不接班。接班后如遇紧急事故,可与交班者共同处理,交班者必须听从当班者指挥。

(三)、岗位情况交班后,交接班人员要在生产值班日记和报表中签名。

劳动纪律规定

一、员工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着厂服、佩戴厂牌,戴安全帽。

二、员工工作期间,严禁睡岗、离岗、窜岗,聚众闲聊、打闹、大声喧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每次扣罚50元。

三、员工必须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按照工作的安排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四、厂区内严禁吸烟、吃零食、穿高跟鞋。严禁员工酒后上班

五、上班时间内,无论因私事或公务,都必须办理《员工外出凭证》后方可外出。

六、员工未经值长或分厂领导同意,禁止找人顶班或换班。

七、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清楚地办理交接手续。

八、员工偷窃财物,或者把公司及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或换取钱财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非法所得,并进行严肃处罚。

九、严禁隐瞒掩盖事故,严禁对所犯错误推诿责任。

十、违反以上各条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的交公司处理。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一、总则:

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切换是确保备用设备、电气和热工自动装置、保护装置、信号装置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设备定期维护、试验、切换工作,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的定期维护试验内容

(一)自动装置、保护装置、信号装置的定期试验。

(二)备用设备的定期切换或试转。

(三)设备的经常和定期维护。

三、规定和要求

(一)定期工作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值长,做好记录,要求迅速消缺。如短时间内不能消除缺陷,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想。

(二)如试验结果与上次有较大差异时,应分析原因,将情况汇报技术人员,联系有关部门人员检查、处理。

(三)遇有特殊情况,试验切换项目不能如期进行时,经值长或专工同意,可推迟进行,但应注明原因。

(四)无论任何试验,应做好记录,月底由专工以值班记录为依据统计定期工作情况。

(五)机组大、小修后、机组启动前,应按照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启动。

(六)生产现场有重要参观或其它安排,涉及影响机组安全的定期工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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