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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要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及时归档保存。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分门别类的放入到专门的保管柜中。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六、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后归档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纸质档案要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七、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依法为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金融机构、受助学生和家长等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九、纸质档案外借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24932

邢台青松职业中专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

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六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七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九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一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使我院学生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办法.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处负责毕业学生档案的审核和封签工作及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四条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 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工作的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不断充实以下内容: 1、毕业生登记表. 2、学习成绩登记表 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和院级等各类表彰所形成的 材料及登记表. 4、每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学期鉴定表. 5、学生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提供的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规、 校纪,触犯国家法律形成的处理意见. 6、毕业生体检表. 7、学生党、团关系材料. 8、学生社会实践材料. 9、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档案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第六条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注明承办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及时间. 第七条手续必须完备.凡材料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字. 第八条各类材料必须使用十六开的办公用纸,只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 第九条经学院党政领导批准,辅导员可借阅本系的学生档案,并按查、借阅规定予以登记,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学生档案. 第十条学生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或他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借出使用,经学生处负责人和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书记共同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章档案的传递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时,普招学生应直接将本人档案上交至所在学 院保管.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将普招(外省)和本省 对口学生档案转至各学院,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第十五条转出转入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认真整理,严禁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入转出.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前1个月,将建档完毕的学生档案材料交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审核、封签. 第十七条转递的要求 1、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处负责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签发的单位 或“专升本”录取院校地址转递(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德格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管理,按《小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建立档案。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

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的对象是档案,服务对象是档案利用者,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是档案的分散、零乱、质杂、量大、孤本等状况与社会利用 档案要求集中、系统、优质、专指、广泛之间的矛盾。现在,就来 看看以下三篇关于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文章吧!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主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 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办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 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 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 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相关部 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由相关部门干事负责收集整理交档 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部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相关负责人收集、整 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9、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委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委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根据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校《资助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财务负责人为组长的“资助工作小组”各班主任为“资助工作组”成员开展全校的资助工作,按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校的资助工作方案、资助工作行事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金发放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家长(或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评审组评审——中心校审核——提交教体局资助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因学生资助发生上访时间,坚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2、资金发放根据上级要求上报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发放资料。

(三)宣传教育 1、要利用校讯通、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家长会、电子屏等载体,把上级的资助政策向社会及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宣传。使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个学生家庭了解资助政策。 2、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受资助学生懂得饮水思源,懂得感恩社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四)资助档案管理 1、资助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填报、装订、归档资助档案。 2、资助工作要遵循谁经手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管理责任制。 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法 1、对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 2、资助工作绩效基础分100分。开展资助工作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交材料的奖励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5——20分);所负责工作或审核的资料有错误的扣10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奖励10分;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20332

均川中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

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出现问题的严肃查处。

学校食堂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阿克陶镇学校食堂档案 管理制度 一、工作文件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文件,校长责任制文件等。 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三、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采购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购物票据等。 1、建立有采购进货验收台账,每购回一次食品 或原料都应逐一进行验收登记,并有专人签字负责。 2、应当查验所购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并将其 复印后放入档案备查,复印件应有供货者签名或盖章。 如:采购肉类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乳制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 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购物票据或凭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 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供货商提供合法证照等资质证明材料档案。

1、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 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 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 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 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 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 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 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 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 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 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完整版)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过程管理,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受助学生利益,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责任追究是指在监管和履行学生资助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相关人员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负责人、学校资助管理人员、各班主任等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四)“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是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 第六条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是否严格履行程序、按章操作,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公示名单与受助学生名单完全一致。 第八条助学金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无截留、无挪用。 第九条是否建立健全受助学生档案库,是否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第三章责任追究范围 第十条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金案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小组有对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的责任,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要对领导小组的认定结论负责。评审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接受班级、家长提交的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学校应派人进行家访、村居、邻里周边进行调查,并留存现场资料,以保证提交领导小组的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及材料真实、有效。对评审小组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促使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德、智、体及家庭政治、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录选、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工作是高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档案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学生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学生档案工作,为学生档案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五条学生档案种类多,流动性强,利用率高,工作量大。为加强管理,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各学院具体

负责并设立学生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第六条新生档案,按来档途径由各班级、各学院接收后,各学院统一汇总、整理后按专业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并移交学生档案室,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学生档案的缺失情况,各学院、各班级及时反馈信息到学生本人,催促其尽快查找或回原学校补齐相关档案材料。 第七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整理,及时将完整的档案材料移交校学生档案室并做好归档工作。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应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半月内向档案室归档完毕。 第八条学生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相关资料;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中小学档案管理

中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人事秘书具体负责,教导处、事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人秘干部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导档案包括处室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普及初等教育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

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兼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放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定边县红柳沟镇学区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镇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证明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证明材料类。 (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 (三)原始证明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证明材料。 第六条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七条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证明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

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郑州华翔职业培训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职责划分及要求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同时接受教务处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教务处处长主管学生档案工作,各系部书记分管档案工作,设立档案专柜,保管学生档案。

第七条各系部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分管学生档案工作的关键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接收、收集、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负责毕业生档案转出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八条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清理、整理、移交学生档案过程中,不得涂改、扣留、抽出、复制、增加或损毁学生档案材料。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做好学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教务处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各系部及相关部门的学生档案移交、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归档材料范围及要求 第九条归档材料分类及内容: (一)招生材料:招生办提供的高考档案(包括高中学籍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等); (二)入学材料:学生处提供的新生入学登记表、军训登记表、入学体检表;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 关于印发《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建档及管理,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两级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研究制定了《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本校(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的、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等载体。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特殊情况除外),本部门内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党委学工部全面负责,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主管。 第六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建档、保存及查阅工作;帮助、指导和检查各学院进行档案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职责: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的档案借阅、保密和保管等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资助中心其他意见。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材料: (一)贫困生资料库副本; (二)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五)政府类奖学金相关材料; (六)勤工助学相关材料; (七)绿色通道相关材料; (八)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

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 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

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 (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 (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 (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 (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 (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 (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 (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津教委〔2009〕39号)的文件精神,参考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坚持“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行抽样扣分,规范评分操作”原则。 第二条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抽查相结合,各学院对照指标先进行自评与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组织抽查。 第三条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四条考核指标主要分为基础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等七项指标,逐项设置基准分。 一、基础工作(12分) 二级学院领导重视程度,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人员业务素质情况,办公条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及资助手段完善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8分)

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严格按照民主评议量化分值,对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抽查。 三、奖助学金评定(15分)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程序规范,获奖、助名单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报送材料是否正确、及时、规范。相关评审材料是否保存完好。 四、国家助学贷款(15分) 贷款政策是否了解清楚、宣传到位,贷款相关材料如贷款合同、借据、历年冲抵学费收据等是否按时上报、下发,相关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违约贷款催缴情况。 五、教育宣传(20分)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教育和学长关怀计划等活动情况;学院困难生社团建设情况;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情况;开展公益劳动情况,活动宣传情况。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12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是否实时更新,管理是否规范;非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 七、其他(8分) 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 第五条考核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访问师生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每年奖助学金评定后进行定期抽查,同时以不定期访问师生、核查材料等形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情况和结果由资助中心进行记录,作为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某某某某县第一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我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我校的议事日 程。 二、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本校的全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各类专门档案、基建档案、照片档案等。 三、各类档案要做到收集齐全、分类科学、组卷合理、鉴定准确、装订整齐、编目适用、排列有序、保管安全、利用方便。 四、各办公室兼职档案员按照规定,整理好本校形成的档案,连同目录在次年四月底前一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五、各类档案要按规定要求编制目录,做到编目科学、规范,便于查找利用。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做到工作积极,热情主动,搞好编研和开

发档案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查考提供档案服务。建立档案登记薄,执行档案统计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档案统计报表。 七、综合档案室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存放档案必须有专门库房和柜架,排列要科学,便于查找,档案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要有”十防”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八、档案设施建设要列入本校发展规划,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全校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九、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素质,对于积极完成档案工作任务,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在我校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某某某某县一小档案鉴定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组织,学校档案室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档案计划。各大类档案每3~5年进行一次档案价值鉴定,并相应修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二、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及时组织鉴定和销毁工作。 三、档案鉴定先由档案保管部门提出鉴定建议,由校档案室论证必要性后,组织鉴定小组负责鉴定的具体工作。 四、档案鉴定小组由档案员及主管领导负责,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鉴定,负责对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档案鉴定结果的审核,确保重要档案和珍贵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人员专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由专任教师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导档案包括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档案包括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教导主任或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放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xx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 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 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 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3、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议认定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议 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 象名单。 2、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师代表、学 校领导组成。资助评议认定小组负责审核评议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 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学生资助评议认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 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认定 评议小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非困难家庭子女列 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评议申报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学生资助对象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资 助申请,并向学校提供村委会及扶贫办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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