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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状

劳动争议答辩书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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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名称: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

地(住)址:广州市xx区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 XXX 电话:XXXXXX

因XX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一案,现答辩如下:

答辩人广州市XXXX有限公司,是广州市xx区XXX镇内之合法注册经营的企业。

答辩人于本月18日收到贵会寄达的我司原雇员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之“仲裁请求”进行答复:

一、答辩人与申请人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之劳动合同,是在申请人的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代通知金。

申请人从2010年11月6日参加南方人才招聘会应聘于答辩人“销售总监”职位,并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两年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之“其他约定条款”上,也明确了“乙方(申请人)在合同期头两个月内

工资为陆仟元/月,从第三个月始为每月八千元。在双方签署之《劳动合同》第四条“劳动报酬“中,也再次明确了x先生的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后的工资。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答辩人与申请人签署的两年期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并在《合同》内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并明确了试用期和合同期之待遇。

此外,申请人在我司工作期间,2010年12月1日至31日工资收入6000元之个人所得税未从其工资中扣减。我司核算其应徼个人所得税447.69元(附件一),此笔费用应由申请人补交。

二、答辩人与申请人解除双方试用期劳动合同无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两个月试用期,申请人的试用期应该在2011年1月19日届满。于是答辩人在2010年12月30日组织了销售部6名不同职位 / 岗位员工(工作职能与申请人工作密切相关的员工),根据公司与申请人签署的《总监职责》和《销售计划书》的要求(附件二、三),对其工作进行360度试用期内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的一个工具)。非常遗憾的是,无论是申请人的直属上司,还是答辩人其他与其工作相关密切的员工,对其工作表现及工作绩效均表示不满意。以100分为满分的评卷中,最高分数只有47分,最低为33分,平均分数为40分(见附件四)。答辩人在解除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之前,对其进行的绩效考评证明申请人在试用期的工作绩效未能达到答辩人的要求,申请人也不符合答辩人在招用劳动者时,在招聘海报中对该岗位工作职能的描述的录用条件(附件五)。

就申请人试用期绩效评估结果,答辩人管理层还专门进行讨论,然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鉴于申请人在试用期内工作绩效未能达到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决定解除公司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答辩人并无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

答辩人认为:中国社会在发展,法律对劳动者与企业都是平等公正的。我们是一家在贵会区域内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非常愿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时刻关心劳动者的健康成长。因为没有劳动者的贡献和付出,就没有企业的成长!在不考虑试用期的情况下,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给予了很严格的限制,这种严格限制导致用人单位承担了极大的用人风险,这种风险的现实原因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常规的审查手段并不足以帮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准确、全面的评估。而这种风险的法律原因是,双方劳动关系一旦建立,不管该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都不能随便消灭劳动关系。这就不仅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在市场竞争中的消极影响,而且还将导致用人单位产生用工恐惧,不利于营造良好、合理的经营环境,最终不利于促进就业。并且,过于严格的限制导致严重的失衡,将用人风险完全转嫁到用人单位一方,这对于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因此,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的用人风险,是法律理所当然的考虑。

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就是一个能够帮助用人单位降低用人风险的制度。它是在充分考虑到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难以对劳动者作出全面、准确评估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

对劳动者继续进行考察、评估的机会,一旦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允许用人单位在无需提前通知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消灭劳动关系,从而可以避免强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利后果。

正因为如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法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应当作狭义的理解,而应当作宽泛的理解。因为,一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综合要求,不应由第三人加以评判,只能由想要通过劳动者合格甚至出色的劳动获取最大效益的用人单位来加以评判。而且,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要求,绝不只是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简单指标,而是包含了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忠诚度、劳动者的合作和团队精神、劳动者的个人品行和文明素养等综合指标。基于对法律的这样一种理解, 答辩人关于申请人不符合其公司录用条件的评价,是一个不应当被随便否定的评价。为此,做为用人单位,在本案中我们也充分运用了法律,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以保证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综上所述,为了让贵会更清楚了解答辩人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申请人合同解除问题,答辩人在此提供了详尽的资料,以配合贵会公正、公平的裁决:申请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其仲裁请求不予采信!并请贵会就这个案件中,申请人没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给答辩人造成滋扰和名誉损害;给国家劳动部门造成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浪费纳税人和国家人力物力,其行为应受到谴责并公开道歉!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此致

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广州市XXX限公司

2011 年 2 月 27 日

劳动仲裁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湖北省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 第 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程正松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就申请人请求事项“返还克扣拉动报酬7440元”的申请,我公司做如下解释: 关于罐车驾驶员的趟次费,《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薪酬试行办法》(中建三砼人字【2008】39号)明文规定如下:“罐车驾驶员计件奖,以出车车次和运距区分,按下表标准套用: 同时规定:罐车驾驶员当月出车车次合计不足40趟时,对应单价套用40--120档。” 公司的计件类型属于“超定额计件制”,是国家法定的一种计件形式,在很多行业和企业都在运用。其基本方法是企业为员工支付底薪,对应地约定定额(如:公司最开始规定的30车/月),定额以内不计件,超出部分才开始计件。但由于公司的计件单价随车距而变化,不加区分都减30车有个体差异,不好操作,所以将定额的完成方式由“30车以内不计件”调整为“40车以内降低标准计件”,即制度所规定的计件形式。

当然,原来各搅拌站和现在设备站在具体执行文件时,为图简便,把120车以内的拉通,把0—40车的趟次费按照40—120车的计件标准来计算,然后减去40趟的计件差价(6元/趟),就形成了大家通常理解的“扣了240元底子钱”。 二、就申请人请求事项“支付2008年10-12月劳动报酬7500 元”的申请,我公司做如下答辩: 程正松2008年10-12月劳动报酬我公司以悉数发放,分别为10月2261.6元,11月2716.6元,12月1908.7元,共计6886.9元,是通过中信银行工资卡直接发至申请人的。关于申请人1月工资(12月出勤)因申请人未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未发放,公司将如实发予申请人。 三、就申请人请求事项:支付经济补偿金7500元“的申请,我 公司做如下答辩: 程正松2008年12月21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离岗期间公司青山站曾多次电话催、书面通知本人回站办理手续均未果。鉴于申请人无视公司制度,矿工已超过十五天,其行为严重违反企业制度,造成恶劣的影响。经公司研究,2009年1月12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解除程正松劳务派遣关系,将其退回中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由中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案件答辩状范本最新

劳动案件答辩状范本最新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对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注意事项: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_________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决定,提出将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申诉人_________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_________天通知。按照《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第______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现已经提前_________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______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______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北京市××××××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区××× 电话:010-6×××××1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3年×月×日收到贵会受理的××劳人仲字[2013]第××号立案通知书及××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

劳动争议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京山县钱塘镇 法定代表人:杨砚职务:董事长 答辩人针对罗汉红的仲裁请求,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于2012年5月16日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期间,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在本案中,申请人于2010年6月份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中百便民超市助理,负责中百便民超市的市场维护工作。2011年2月,申请人在没有提前通知被申请人公司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形下突然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8个月。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纪要》的通知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劳动者未作出除名、开除、辞职的处理决定,或者虽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决定,但送达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影响因劳动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因劳动者的自动离职行为而归于消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因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于申请人2011年2月擅自离开被申请人公司时而终止。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福利待遇、补缴社会保险等争议,应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

日。”之规定,申请人应在2012年2月份之前主张其权利,在此期间,未发生导致仲裁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形,因此,申请人于2012年5月16日提出的仲裁请求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期间,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鉴于申请人曾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申请人承担雇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后因申请人起诉主体错误,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公司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人于2012年4月26日向江汉区法院撤回了起诉。对于申请人起诉后又主动撤诉的,自然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因为起诉之所以能够中断诉讼时效,是因为起诉是权利人通过法院向被告主张其权利,如果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则其权利主张实际上已被其撤诉行为所否认,应视同权利人未曾向被告主张权利,故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因此,起诉是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的体现并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撤诉是对起诉的否定,也包括对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的否定,故申请人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退一步讲,即便申请人向法院主张过权利,发生时效中断的事由,那其也只是对人身损害赔偿一项主张过权利,不能因此来认定申请人向法院主张过的其他请求,而其在本案仲裁中主张的劳动关系归属、补缴社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等请求没有一并发生时效中断的事由。 二、关于申请人主张劳动关系的确认、补交社会保险、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均以已超过劳动争议申请仲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答辩书 答辩人: 代理人: 姓别:年龄:岁民族:籍贯: 工作单位: 因****诉本公司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申请人对加班费的诉求无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1.答辩人A公司实行严格的加班申请审批制度,申请人****从未按制度申请过加班,因此根本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根据2007年12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在答辩人A公司内部网站公布的《加班管理制度》第八条加班审批程序规定:“(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填写一式两联的《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加班申请人持有一联、公司持有一联。经核实答辩人A 公司从未收到过申请人****的加班申请,而且申请人****在本案中也未提交过任何《加班申请单》或与加班申请有关的证据,可见****并不存在加班的事实。 2.申请人****并未提供任何证实其加班或答辩人公司安排加班的证据,应举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主张加班费,应对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安排又补休的情况下,才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申请人****既未提供任何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又未能证明答人公司安排加班,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申请人****在部分周六上班实为对每周40个工作小时的补足,且答

辩人A公司实行加班申请制度,在从未收到****加班申请文件,并且申请人****并未举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申请人****向答辩人A公司提供出的加班费诉求,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请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答辩人A公司支付12160元加班费的诉求予驳回。 二、因****连续旷工,答辩人A公司依法解除与****的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诉求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 申请人****未通知答辩人公司请假,也未按答辩人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申请人****从2013年10月21日整天未上班,答辩人公司10月21日下班前向申请人****发送了《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但直至10月25日申请人****仍未返岗,因此在10月25日答辩人A公司以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形式与****解除了劳动有关系。 综上,因****连续旷工,申请人多次发送《遵守考勤制度通知书》,申请人****既未返岗又未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在申请人****连续旷工的情况了,答辩人公司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依法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因申请人****是严重违反答辩人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除的,因此申请人****向贵委诉请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请无事实与法律的依据,请贵委予以驳回。 此致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单位(盖章) 2014年1月13日

劳动合同答辩状范本专业版(示范合同)

编号:JY-HT-02883 劳动合同答辩状范本专业版 (示范合同) 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答辩状范本专业版(示范合同)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_______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所称与答辩人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可从两方面来说,一是,从______处网上记录信息得知,_______是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才正是开始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其所称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是,据仲裁申请书中,_______所述,其______年所签合同与

_______年所签合同都已经遗失,是否可以据此认为其与公司之间这两年内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答辩人要求经济补偿金______元无法律依据。 _______其打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6条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金。 三、被答辩人要求我方支付其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无法律依据。 其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向其支付无任何法律依据。 其二,领取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可以,而被答辩人的条件尚不具备领取资格。 四、被答辩人要求公司支付养老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数额无事实根据,根据______省社保部门的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是____%,缴纳失业保险的比例为____%,如果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起算,答辩人应缴纳养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贵委劳人仲案字()第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现就XX诉XX区XX药房一案答辩如下: 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的请求事项与事实不符: 一、申请人提出的给付加班工资XX元的请求与事实不符,理由如下: 申请人自从XX年月来工作后,很快就被任命为XX药房的店长,一直在店长位置上工作至年月。店里的大事小事大多数都是申请人自行决定。申请人的工资也都是及时给付,根本不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 申请人提到的加班问题,我这里有年月和年月份、月份的考勤打卡记录的复印件,从该复印件不难看出,年月至年月个月的时间内,申请人的出勤打卡是其自己打的,加班的记录仅有为数不多的次,分别为年月日、年月日、日、日。而且打卡记录有次为申请人自己填写,加班也只有下班时间,没有上班起始时间。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如果你加班了,又是自己负责打考勤卡,你能不把自己的加班都记录在案备查吗?我想没有这样的傻瓜吧。既然不存在所谓的加班又何来元的加班费呢?纯属无稽之谈。相反,从年月至年这个月的考勤打卡记录可以看出,申请人平时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常常是来店里点个卯就不见人影,且存在经常不打卡、擅自填写机打卡片的情形,这些店里的其他员工均可证明。由于申请人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极坏,造成其他店员意见很大,为平息众怒,教育申请人本人,被申请人

先后于年月、年月和年月分别给予申请人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书面警告的处罚。虽然申请人的情节恶劣,鉴于申请人为该店店长,被申请人从稳定大局出发,并没有扣其一分钱,请问,这样对待她是不是做到了仁义至尽。 因此该请求与事实不符,请仲裁委明察秋毫,不予支持。 二、申请人提出的给付XX元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其理由也不成立,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加付赔偿金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手上是一份工资发放表格,申请人的工资都是按月足额支付的,而且远远高于XX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何来XX元的经济补偿金。至于加班费,前面已经提及,不再重复。 因此该请求与事实不符,请仲裁委不予支持。 三、申请人提出的给付XX元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其理由也不成立,原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己也讲了,申请人从年月来XX药房工作至擅自离开,时间已有年多,也就是说申请人在XX药房的工作年限已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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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基本信息,答辩人就本案原告X公司诉本案被告劳动纠纷一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不合法诉讼请求,维持X劳动仲裁委员会X号裁决。答辩如下:一、关于劳动关系问题:二、本人提出反诉,要求被告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为被告补交全部工作期间的社保。此致,某人民法院,答辩人,日期。 本人主要针对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答辩状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下网站小编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通常来说,劳动争议冲裁的答辩人都是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 请人。用人单位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小编教你写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镇xx区 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职务:xxx 尊敬的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xxxx年x月x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xx仲案字[xxxx]第xx号应诉通知书及xxx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一、........... 二、........... 综上所述,申诉人xxx关于要求答辩人xxxxxx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一x年xx 月xx 日 附:答辩书副本贰份。 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东莞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镇祠边区 电话:0769-8×××××6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10年4月29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0]第23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劳动争议案件答辩书一审

答辩书 答辩人:***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答辩人现就原告***与我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第一、原告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首先、从理论上讲,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双方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还具有用工管理权,彼此之间有从属性,双方形成了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除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应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保险、福利等待遇,这些都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关系的显著特征。 其次,*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而对于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用人单位没有人身隶属关系的,不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具体到本案中,一是原告提供押车服务,双方约定按路程远近确定报酬数额,将货物押送至不同的地方,没有发生损失的即视为原告已提供合格劳务,答辩人即按事先约定支付报酬,而对于社会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和条件等待遇均没有涉及。就双方对报酬的约定而言,其实质纯粹是依据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确定的劳务服务价格,而非工资的体现。二是答辩人的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百货、

仲裁答辩状范本

仲裁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仲裁委员会转来——___________关于“______诉________劳动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的仲裁仲裁委员会驳回依法驳回申诉人________答辩人请求_____ 请求。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答辩人的过错,答辩人与申诉人签有劳动合同一份,其中对答辩人的职位有确定的约定______ 销售经理,但是申诉人在___个月以后,没有与答辩人协商的情况下,自主地将答辩人调到其他部门任职,在没有取得答辩人的同意之前,申诉人的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变更劳动

合同没有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是强迫答辩人去其他部门报到,这种做法违背了答辩人的意愿,在申诉人违约在先的情况下,答辩人是被迫提出辞职的,申诉人提出答辩人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这是没有根据的,由于是申诉人有错在先,答辩人迫于无奈才提出辞职的情况与《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不相符。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在答辩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没有承担此责任的义务的。. 二、申诉人称答辩人在一与其有竞争的关系的公司工作,而给其造成了损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理由的。首先,答辩人的辞而且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并没有签订竞业禁止职是由于申诉人的过错,的协议,所以答辩人去哪家公司工作,都与申诉人没有关系,这是答辩人的自由择业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剥夺。三、申诉人要求仲裁委员会责令答辩人继续履行合同,这也是没有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已经终止,答辩人也是按照法根据的,定的程序将劳动合同解除的,合同的解除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答辩申诉人自然也就无从再要求答辩人与申诉人之间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人履行劳动合同。综上所述,答辩人已无法继续与申诉人履行劳动合同,希望仲裁庭支持正义,依法驳回申诉人仲裁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______________ 答辩人: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以自动离职案为例)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尊敬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市劳人仲字﹝﹞第***号”答辩通知书收悉,现就申请人***与***公司(以下称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申请人已于年月日自动离职,主动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现又请求答辩人补发申请人年月至年月工资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申请人该项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未经申请审批于年月日已自动离职,主动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申请人主张的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元已过仲裁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赔偿金系针对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劳动法》第十条仅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规定违法后果的立法缺陷,增设了双倍工资的惩罚,该第二倍差额的性质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惩戒。故第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具有惩

罚性赔偿金的性质。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在仲裁申请书中的陈述来看,其主张的应为年月份至年月份期间共计个月的双倍工资。至今已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申请人主张的赔偿金不应得到支持。 三、申请人请求答辩人为申请人补缴年月至年月的社会保险费,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申请人仲裁请求的年月至年月期间的社保费用,应由申请人举证证明该期间内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至今未看到申请人提交任何证据佐证其主张,故其主张期间的社保费用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模板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模板 答辩人:××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xx市××xx边区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尊敬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贵会受理的××仲案字[201x]第x号应诉通知书及刘××等10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现就申诉人与我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答辩意见:被诉人与申诉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债务关系。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历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用工中的事实劳动关系,没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与答辩人曾经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其提起的所谓劳动争议更是无从谈起,亦不属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诉人在申诉书中称,李××雇请其为××××厂干部宿舍楼装潢。申诉人自己也很明白,他是受李××的委托而到××××厂干部宿舍楼从事装潢工作,并非受答辩人聘请或委托。同时,

申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答辩人之间存在任何直接的关系,答辩人从来都没有委托或者聘用申诉人从事过任何工作,也从来没有直接支付过工资或任何形式的报酬给申诉人,答辩人的工地管理人员甚至根本不认识申诉人。因此,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申诉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更是无理要求。 二、凡是答辩人在××××厂承揽的装修装饰工程有需要材料或者劳务承包的,均与材料供应商或具体施工人签订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但申诉人与答辩人之间从来没有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申诉人也没有证据注明双方存在任何劳务承包或工程承揽合同关系,故双方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综上所述,申诉人刘×××等10人关于要求答辩人支付劳动工资和赔偿金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xx 年月日附: 答辩书副本贰份。

劳动纠纷答辩状

劳动纠纷答辩状 劳动纠纷答辩状范文怎么写?请看下面的劳动纠纷答辩状吧! 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郑家申,男,49岁,汉族,住湖南省石门县磨市镇岩塔村二组。 请求事项:请求临武县人民法院,驳回原告临武县鑫源矿原告邓启明、原告邓传干、原告谢功建、原告邓传亮的诉讼请求。 一、答辩人于20XX年6月12日到临武县万水乡三十六湾鑫源矿打工,是被本案原告邓传干亲自接去做工的。 主要从事井下作业,平均工资每天130元。 邓启明、邓传干、谢功建、邓传亮四原告为三十六湾金鑫源矿合伙人,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未取得营业执照。 20XX年12月9日凌晨3时许,答辩人在井下作业时因斗车发生事故被撞伤多处,当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 20XX年3月24日,原告要求答辩人出院,并承诺在人民医院对面给答辩人租房子住,可继续在中医院拿药治疗,可如此长期下去不是办法。 答辩人不可能长期居住临武,迫于无奈,答辩人向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因公受伤工伤赔偿申请。 20XX年8月18日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临劳仲案字

[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 答辩人因公受伤致残的工伤赔偿经仲裁裁决由本案原告方支付答辩人168862元整(该数目为扣除原告方已支付给予答辩人的相关款项后的余数)。 答辩人与原告方的法律关系系劳动法律关系,其争议为劳动争议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答辩人因公受伤致残的经济损失计算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部令第19号《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临劳仲案字[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的裁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与予以维持。 二、原告方民事诉状"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临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临劳仲案字[20XX]第018号"仲裁裁决书的诉讼请求是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当事人双方是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而且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若当事人对此类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不服的,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诉讼请求是劳动争议事项。 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本案原告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大部分内容是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进行分析和评判,也就是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被告,故此原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亲元 对 A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 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 20XX年4月2日及 20XX年7月21日各记大过一次,同时 2004年08月28日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 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 A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 20XX年10月06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证据目录 3)的决定,提出将与 20XX年11月06日与申诉人 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 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个人劳动仲裁答辩书范文

个人劳动仲裁答辩书范文 一、劳动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因劳动争议于xx年11月15日申请劳动仲裁,经过法定程序于xx年12月20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仲裁委进行仲裁庭审理,原告却无故缺席,待仲裁裁决生效之际,原告起诉至贵院。 其诉权固然是其一项法定权利,但其实质是原告滥用诉权企图拖延裁决生效时间,以损害被告合法权益。故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谴责原告滥用诉讼权利,浪费司法资源的行为,并依法维持原仲裁裁决的结果。 二、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被告提供的社保清单、离职证明、离职交接清单及与被告处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其盖有原告处公章且显示被告姓名,可证实原被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能证明被告在原告处的任职时间。 三、原告应当依法向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27333元。

被告入职以后,兢兢业业,按时按质完成了原告交代的工作任务,原告应当依法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 被告提交的银行流水,可证明工资的发放情况;劳动合同可证明双方关于劳动报酬的约定,结合银行流水,足以认定被告的工资标准是8000元每月。 四、原告依法应当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计8000元。 被告于xx年6月29日由原告聘任,担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职,约定月基本工资2000元,及住房、餐饮、交通等各项补助共计8000元。因自xx年1月份原告无故拖欠被告工资,多次催要未果,被告不得已于xx年5月20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原告提出辞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有离职交接清单可证明,其上有原告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依据《劳动法》第8条、《劳动合同法》第46条之规定,被告以原告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被告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合议予以考虑并采纳! 答辩人:

劳动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劳动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The latest model of pleadings for labor disputes (commonly us ed version)

劳动纠纷答辩状范本(常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答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 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情况答辩意见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______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______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__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公司版)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暂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 尊敬的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委“京朝劳人仲字[****]第*****号”仲裁通知书收悉,现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下称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仲裁标的不属于贵委的受案范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均主体不适合。 申请人所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中所陈述的理由与事实不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仅存在一定程度的项目合作关系,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系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且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均无法佐证本案与被申请人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不应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1、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无法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即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该证据也无法证明本案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转账记录证据,仅能体现申请人与答辩人之间存在过项目合作,但答辩人并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支付过任何费用。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申请人与答辩人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3、答辩人为申请人介绍的项目结束以后,向申请人所支付的有关费用是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即应视为答辩人的个人行为,该支付行为也不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构成要素。 4、基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答辩人曾于****年**月份至****年**月份向申请人推荐第三人与其合作的事实存在,并且由申请人直接收取有关费用,同时自担相应责任,该事实与申请人的请求和所述事实完全矛盾。即能够印证仅存在合作关系。

5、申请人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形式均不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实为合作关系,不具备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特征及构成要件,申请人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支撑。 二、申请人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就其与被申请人间存在劳动关系举证不能,申请人应当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综上所述,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委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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