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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成寿寺路甲19号(地图附后)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87682129 87682143

(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北京市公安局最新通知为准)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方法一听语音 |浏览:2119|更新:2016-09-09 03:15|标签:户口北京 此为中央国家机关及下属单位办理职工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入京工作的流程,为当事人亲历,另在“注意事项”中附有相关细节问题详尽说明。 还有通过北京人事局办理的方式,请搜索“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办理北京户口详尽流程,方法二”。 工具/原料 对方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单位所需表格,主要是备案表、登记表,以及申请人业务考核表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常驻户口卡复印件(含首页和本人页,婚姻状况为“已婚”) 申请人工作关系证明(单位人事提供) 配偶原京外单位或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如单位没有人事权,还需京内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接收函》 人事部批文原件 双方户口卡原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 给外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给北京落户派出所的户口迁入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从外地派出所拿到的户口迁移证 方法/步骤 男方向单位提出申请,解决配偶户口。 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女方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单位所需表格,主要是备案表、登记表,以及申请人业务考核表; 3、结婚证书复印件; 4、常驻户口卡复印件(含首页和本人页,婚姻状况为“已婚”); 5、申请人工作关系证明(单位人事提供); 6、配偶原京外单位或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调出函》; 7、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同意接收函》,如单位没有人事权,还需京内档案存放人才的《同意接收函》。

以上收集各类材料比较耗时,尤其是档案中缺少派遣证和转正定级表,折腾了一段时间。 收集完上述资料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主管上报材料。等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的批文,等了将近六个月。 在这段时间期间,基本上什么也不能做,就是干等。不过批文下来后的流程就比较顺利了,就是繁琐一些。 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动迁证明。 人事部批文下来的同时,附带一张小纸条说明下边的办事指南。此后的流程都要申请人自己跑动,单位就不管了。 指南上提示要两次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一次是开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是开户口迁入通知。实际上只用去一次,办事大厅就把两个证明都给了。效率奇高,出乎意料。 在去之前,可以打一下指南上的电话,看一下自己的批文是不是已经抄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如果没有抄送到,还需要等几天。 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需要带的资料: 1、人事部批文原件; 2、双方户口卡原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 4、结婚证原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拿到两张卡片: 1、给外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 2、给北京落户派出所的户口迁入通知。 办理档案调出和调入配偶在京单位出具调档函。需要持下列资料: 1、人事部批文原件; 2、结婚证; 3、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将调档函邮寄给配偶在外地的原单位人事部门。由对方开具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 由于已经拿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迁入通知,所以不必等档案调入流程,直接进入步骤四。 到外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2019年整理】公安基础知识精华笔记

【精华笔记】公安基础知识笔记精华1 1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 量。 2 ,警察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 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 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3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 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 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 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4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 暴力的、强制的、特 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5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 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 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6,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7,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8,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9,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如何办理北京户口(若干规定)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的批复 (京价(收)字(1993)第173号、京财综 (1993)893号1993年5月4日) 市公安局: 你局京公户办发字(1993)5号“关于使用计算机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及各公安派出所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实行收费。现将具体事宜批复如下: 一、使用计算机办理户口登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1.户口迁入。指由市外迁入本市、由本市他所管界迁入、回国、解除劳动教养、劳改释放迁入。 2.户口注销。指出国、劳动教养、逮捕等注销户口。 3.出生登记。 4.本所管界内户口移动。 5.分户与并户。 (二)收费标准: 办理以上户口登记时,每人每次收费2.00元;分户与并户,每户每次(不按人头计算)收费2.00元。

办理死亡注销、参军注销和军人复转迁入户口不收费二、使用计算机为社会有关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你局自定,并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为市委、市政府及市统计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提供人口信息服务和为群众提供人口信息查询不得收费。 三、以上所收费用全部用于人口信息系统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并纳入市财政专户储存,不得挪做他用。 四、使用计算机的公安派出所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五、收费票据由公安局提供式样,报市财政局审核后,套印财政局收费专用章,由市财政局统一监制。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京政发〔1985〕51号文件转发)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积极支持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加强集镇户口管理,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集镇发展,繁荣城市经济;同时切实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严格控制本市城市人口增长,特对本市郊区农村农民进入集镇落户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允许农民落户集镇范围。市区规划线七百五十平方公里(即东至定福庄,西至石景山,南至南苑镇,北至清河镇)以内的集镇和门头沟区政府驻地、各县的城关镇,不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迁入落户。除上述地区以外的郊区集镇和乡政府所在地,允许本市农民务工、经商、办服务业自理口粮迁入落户。对本市农民到远郊风景旅游区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要从严控制。县城关镇以外集镇的具体范围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开发区、燕山、清河分局,各分县局: 现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认真查验律师注册印章做好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相关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作原则对外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户籍地址服务工作应坚持促进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 第三条受理机构各分县局户籍大厅、各户籍派出所户籍接待室负责受理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受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由被查询人现住地派出所负责与被查询人联系核实工作,由接待查询受理地派出所负责最终答复查询人查询结果。市局人口管理处负责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被查询对象范围本市户籍人口和已经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过暂住证件的暂住人口。 第五条适用范围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工作公务需要;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因办案工作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因社会管理工作需要;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需要;公民个人因私寻亲访友需要;公民因查询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需要。 第六条查询需核验的证件和证明 (一)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公务需要查询的,凭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注明查询事由的《介绍信》、查询人本人《工作证》或《军官证》、《居民身份证》。 (二)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凭律师事务所注明委派律师姓名、查询事由并加盖律师

北京要求物业保安上岗须持“无犯罪记录声明”.doc

北京要求物业保安上岗须持“无犯罪记录证 明” - 今后,北京全市物业保安必须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上岗。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和市保安总公司对87家保安特许加盟企业的130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培训,要求物业保安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内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全市各级公安内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特许加盟正规保安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物业保安将实行全新的上岗制度。新制度要求,凡特许加盟的保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市保安总公司制定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开展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确保所属保安员要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物业保安企业要准确上报各物业小区的驻勤点及保安人员数量,不得隐瞒,在办理特许加盟程序完毕后,必须到内保局保安技防管理处和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安机关内保处、科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北京一商场10余商铺货柜一夜被拆事因合 同纠纷- 昨天,大兴区京良路乐家购物中心部分商户聚集在商场一层维权,缘于商场管理方在未经商户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货柜在一夜间拆除,其中3家商户的余货也被商场管理方封存。商场管理方回应称,将货柜拆除系因商户拖欠租金且屡催不缴,按合同约定有权收回承租单元,或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商户追偿。 商户钟女士的商铺位于乐家购物中心一层A区,昨天上午9点多,她来到商场准备开档营业时发现,自家商铺的货柜全部被拆除,且货柜上原有的货品也均不知去向,头一天还正常营业呢,今儿一早整个卖鞋的铺位几乎被搬空了。钟女士称,其所在商铺占地面积约20多平米,尚有1万多元的存货,不知道这些货都哪去了。 昨天下午1点左右,10多名商户聚集在商场一层,向管理方讨要说法。据介绍,前天晚上,一层A区多家商户的货柜被商场管理方拆除,其中3家当日仍在营业,存放在铺位的余货也被商场封存;而其他被拆除货柜的10多家商铺,此前均已不再经营,并没有摆放货品。多名商户表示,从去年12月商场开业

办理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配偶户口进京主要流程

办理国家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配偶户口进京主要流程 一、申请 流程: 先写申请报告给室主任报委领导批准; 然后由单位办公室起函报人事局;由人事局统一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 内容: 本人情况,爱人情况,因户口不在北京,生活多有不便,希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附材料: 本人: 1、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配偶: 1、学历证明 2、户口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如无首页,则要求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说明户籍所在地。 3、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是单位员工,合同期多长,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 如为无业人员,需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提供无业人员证明。 >配偶身份关系到人事部批函的性质和以后的手续,见附件。

4、毕业派遣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落户口和调档案 前提: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批函。 常见的两种批函:^如有工作,批件内容为调X进京工作” 如为无业,批件内容为调XX口进京” >实际有四种,性质差别详细见附件,以后的办理程序也不一样。 流程: (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准予迁入证明(第一次) 材料: 1、人事部批件 2、配偶的户口本(或户口卡及户口卡首页、户籍证明) 3、结婚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 5、户口落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持本人或直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落单位集体户,需持人事局出具的允许落户介绍信。 以上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留原件,公安局留复印件。 (二)将档案落到人事部全国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材料: 1、人事部批件 2、北京市公安局准予迁入证明 3、结婚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

公安局内保科科长述职报告

公安局内保科科长述职报告 一年来,本人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军事化警察意识,扑下身子,踏踏实实的开展各项工作现将XX年本人在工作、学习、政治、思想建设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本人在政治思想上能够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和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用于指导自身工作实践,加强自身建设。在工作作风上始终树立服务于全局的观念,服务于群众的观念。在大事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能够始终保持“四个忠于”的政治本色。 二、业务工作 在业务工作上,紧紧围绕我局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一年内带领内保科全体工作人员,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对全布约一百四十七家内部保卫单位进行了综合性检查,努力营造单位内部和谐安全的小环境。特别是对各级党政首脑机关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金

融等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和运钞车、金融网点、大型厂矿、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点施工单位及报废机动车拆解点等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确保内部单位安全。积极争取各单位领导支持,查找隐患,努力同他们一起解决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矛盾,处置纠纷,配合其他部门制止群体上访。一年来单位内部发案同上年相比有较大下降幅度。 (二)以服务为中心,以安全为保障,确保金融单位内部安全 一年来针对金融单位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下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金融主管部门银监局、人民银行对全市的金融网点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网点设施陈旧,技术防范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较差。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内部单位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房屋陈旧的两处网点提出重建建议,得到地区银监局领导的认可。当年投资当年完工并积极协调验收,堵塞了漏洞,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当年所下15份整改通知书。件件得到整改,件件得到落实。 (三)严格要求抓好金融押运工作 往年押运工作一直是金融单位的老大难问题,押运人员素质差,安全防范意识低,装备不到位,经过多次整改,仍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doc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全文 北京市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全文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 为加强常住人口管理,严密户口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原则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农业人口只能在有农业户口的地区进行登记。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总要求是:先审后办,先内后外,坚持日核对,做到人头不重不漏,项目不错不漏。先审后办,即先查验户口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先内后外,即先填写四项变动登记簿,按照登记要求录入、修改人口信息,再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登记时,要认真询问并及时变更户口登记自然项目,确保户口登记项目准确详实。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打印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原月报表做日统计)与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表》、《迁移通知单》、《增加人口变动卡》、《减少人口变动卡》《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将日变动核对清单、居委会统计表及常住人口日报表、《迁移通知单》、《错迁人员更正通知单》等材料装订

留存,以备查验。 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死亡、参军及走失注销、市外迁入、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其他户口登记事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第一条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查验证件证明 (一)出生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市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二)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三)《生育服务证》。随母登记出生户口的,提供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登记

人口管理复习题(完整版)

户政与公安人口 管理 1.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或法律认可的收养关系为标志的人口群体。 2.户政管理全称“户口行政管理”,是依法搜集、确认和提供本国住户居民的公民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3.人口基本信息是指所有与人相关的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所通用的(不是某一部门专用的),以公民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三者为中心的人口信息的总称。 4.如何理解户政与公安人口管理的性质与任务?{论述题}(注:本题论述为个人观点,非正确答案) 答:(1)性质 ①政治性:这是由户政与公安人口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而决定的,国家行政管理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管理社会以维护其利益的工具。 ②社会性:现行的户政与人口管理制度,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工具,所维护的是符合人民意志的社会秩序,具有“保护人民,限制犯罪”的功能,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群众性:主要体现在它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成员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满足某些社会成员的特殊需要进行的管理。 ④权威性: (2)任务:“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登记条例》规定的三项基 本任务。 ①证明公民身份,维护公 民合法权益。这项任务是 从常住人口能够确定公 民的法律地位,并对公民 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 供法律保障方面说的。常 住人口登记表和户口簿 安工作要通过人口登记、 人口调查、重点人口管 理、特殊人口管理、暂住 人口管理和人口信息管 理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 共安全来说的。 5.户政与公安人口专职 管理人员:1、户籍外勤 民警(社区民警) 2、户 籍内勤民警 6.集体户特点:(1)成员 关系的独立性;(2)居住 成员的固定性;(3)户内 成员的流动性;(4)协管 干部的兼职性。 7.户口登记是指户口登 记机关用统一的簿册,以 户为单位,对每个公民的 身份、居住地和亲属关系 及其变动情况依法实施 记载的活动。 8.常住人口登记包括出 生、死亡、迁出、迁入、 变更更正五项登记制度。 9.出生登记的程序{简 答} (1)审核婴儿的出生证 明材料或收养证明材料。 (2)填写《出生登记簿》。 (3)填写《常住人口登 记表》,已发放《居民户 口簿》的地区填写户口 簿。 (4)将婴儿的《常住人 口登记表》和《出生登记 限制:婴儿出生后1月内 进行出生登记。 ?死亡登记的时间 限制:城镇在葬前,农村 在1个月内向死亡公民常 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 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公民 在迁移途中死亡的,由迁 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迁入和死亡两项登记。 11.变更登记内容:{选择 题}(1)姓名变更;(2) 性别变更;(3)民族成份 变更;(4)职业、服务处 所、文化程度的变更;(5) 婚姻状况变更;(6)分户 或并户;(7)户主或与户 主关系的变更 ?前三项为须审批的 登记内容。 ?姓名变更的审批权 限:学龄前儿童改名户籍 内勤直接办理,18周岁以 下的,户籍内勤受理报所 长审批,18周岁以上的, 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 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 长审批。 ?民族成分变更由本人 申请,本人所在地县(市) 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 出具的证明文件,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 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 关批准。 ?需要注销户口的情 况:(1)死亡的;(2)应征入 伍的;(3)出国出境定居的。 12.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及编号规律 有效期限:十六周岁至二十 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十 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 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 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 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 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 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 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 效期限为三个月。 分配顺序码:由3位数组成 (与性别的对应关系:奇数 为男;偶数为女。) 13.居民身份证的申领: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 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 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 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 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 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 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 日。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 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 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

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护照办理点及交通方式

1.东城分局 金宝街受理 点: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乘车路线:乘坐108路、106路、111路公交车,米市大街下车;乘坐24路公交车,禄米仓下车。 2.西城分局 新壁街受理 点: 西城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西城区新壁街3号)。 乘车路线:乘坐7路、70路、14路公交车,和平门内下车;乘坐44路、66路、67路、301路、673路、808路、826路、特2路、特4路、特7路公交车,和平门东站下车;乘坐地铁和平门站下车,沿北新华街向北到新壁街向西即到。 3.朝阳分局:北京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北京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乘车路线:乘坐421路、405路、416路、运通104路、659路麦子店西街下车。 4.海淀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三层(海淀区阜成路67号)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乘坐505路、746路、967路、733路、977路公交车,西钓鱼台下车;乘坐运通106路、运通102路公交车,钓鱼台下车。 5.丰台分局:丰台区丰管路58—2号。 乘车路线:乘车路线:乘349路、845路、971路、477路、451路、335路公交车,丰台东大街站下车;乘坐617、459、678路公交车,丰台游泳厂北路站。 6.通州分局:通州分局焦王庄派出所一楼大厅(通州区陈列馆路475号)。乘车路线:乘坐7路、615路、667路公交车,焦王庄路口站下车。 7.顺义分局:顺义分局南门西侧(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乘车路线:乘坐955路、顺义环1路公交车,五里仓下车;乘坐915路公交车,梅沟营下车。 8.昌平分局:昌平区昌盛园邮局院内(昌平区南环东路与亢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处)。 乘车路线:乘坐345快、881路、883路公交车,昌平西环南路下车,转乘昌1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889路京科苑站下车;乘坐地铁昌平线南邵站下车,转乘昌2路公交车昌盛园小学下车;乘坐493路、小5路公交车,东关南里小区南门下车。 9.大兴分局:大兴公安分局户证大厅内(北京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5号)。 乘车路线:乘坐410路、610路、631路、631(快)路、957(快)路、456路、968路、937(支)路公交车,大兴区医院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黄村西大街B 出口,向前50米即到。 10.石景山分 局: 石景山公安分局对外办公大厅(石景山古城南里甲1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1号线、337路、958路到石景山古城站下,向西200米到红绿灯,向南约200米路东。 11.门头沟分 局: 门头沟公安分局门口(北京门头沟新桥大街45号)。 乘车路线:乘坐336路、370路、运通101路、929路、931路、959路、977路新桥大街站下车。 12.房山分房山分局全程办事代理综合服务大厅(北京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本市常住户口,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外地来京人员)。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暂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对外地来京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使暂住在该地区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数量,不超过外地来京人员所占当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调入北京户口的条件和程序 很多外地户口朋友认为成为首都市民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最近人民网又爆出了黑市通过灰色途径办理北京户口收费30万元,而且还门庭若市的消息。其实,也许你符合户口进京条件,但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错过了机会。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户口进京的相关政策,国光对户口进京政策按受理审批部门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一所帮助。 有权审批户口进京的行政部门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各区县人事局,只要上述行政机关一经审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都会配合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A:经公安机关审批 一、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精品文档】已经拿到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派出所办理落户-实用word文档 (10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已经拿到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派出所办理落户 篇一: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一、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的人员及随迁家属户口,需持以下 证明: 1、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局级)出具的介绍信; 2、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转工资、档案关系的介绍信(影印件);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二、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接收的大学毕业生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中组部、人事部的批件及报户口介绍信; 2、落户人员名单; 3、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驻京部队军官(含文职)配偶子女、父母随军户口,需持以下证明:(一)配偶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的干部任职命令或干部调京工作的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配 偶居民身份证; 4、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需有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二)子女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女军人需有师以上单位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

4、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三)父母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出具的干部家庭情况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当地街、乡政府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四、办理军队、武警干部(含文职)转业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 2、本人军官转业证; 3、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等身份情况); 4、在京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 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教育部或北京市人事局入户介绍信; 2、本人护照; 3、本人户籍证明(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需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4、来京创业的留学人员需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入户申请表、在京合法住所证明及本人(家属)户籍、身份证明等。 六、办理科技副处级以上干部家属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人事部、市人事局的批件; 2、在京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 业部门的证明; 上述证件证明齐全,当即办理。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开具《户口 准迁证》,并收取工本费1.5元。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开 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领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然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篇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外地进京户口办理相关政策

北京市户籍、户口政策共20页

第1章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意义和应用

公安机关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意义和应用 [摘要] 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管住人就管住了社会治安状况,也会对已发生的案件侦破提供巨大的帮助。警务机制改革后,全省普遍实现了警力下沉,派出所被做大做强,对实有人口的信息采集有了更加充足的条件,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工作会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 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意义应用 人口管理工作是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重要工作,具体开展是由派出所组织实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单纯户籍管理转变为对辖区所有人员的动态管理,即对辖区实有人口进行管理。突破了以户籍为主导的旧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实现对辖区内生活、工作和活动人员的管理。 一、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意义 (一)实有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实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础 人口管理系统是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金盾工程当中最早建成并使用的专门系统之一,随着社会发展,原有系统对人口的动态管理不够。公安机关更新了人口管理目标,建成了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建立了实有人口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形成以“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为主,相关机关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的建设。 (二)实有人口管理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在社会重大活动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特殊日子,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可以帮助情报信息搜集和研判,对社会治安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治,做好重点人员、重点物品和重点社会区域的治安管控工作,对易被侵害的校园、幼儿园等单位做到前期预防。对辖区精神存在疾患的人员做好管控工作,防止发生恶性事件。对各类群体性事件做到提前发现先期处置。 (三)实有人口管理推动了全省的警务机制改革发展 实有人口管理的开展及管理系统的建立促进派出所基础建设总体水平的提高。通过减少内部管理层次、整合内部分工和结构及基层警力的增加。使派出所做大做强,实现了警力下沉,保障下倾。通过公安机关三基培训提高单警的战斗力。 二、提高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应用的方法 (一)从思想上重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一、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的人员及随迁家属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局级)出具的介绍信; 2、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转工资、档案关系的介绍信(影印件);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二、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接收的大学毕业生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中组部、人事部的批件及报户口介绍信; 2、落户人员名单; 3、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驻京部队军官(含文职)配偶子女、父母随军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一)配偶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的干部任职命令或干部调京工作的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 4、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需有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二)子女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女军人需有师以上单位调令(影印件); 3、结婚证; 4、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三)父母随军 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 2、以上部队出具的干部家庭情况证明; 3、父母居民身份证; 4、当地街、乡政府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四、办理军队、武警干部(含文职)转业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 2、本人军官转业证; 3、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等身份情况); 4、在京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教育部或北京市人事局入户介绍信; 2、本人护照; 3、本人户籍证明(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需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4、来京创业的留学人员需持《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入户申请表、在京合法住所证明及本人(家属)户籍、身份证明等。 六、办理科技副处级以上干部家属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 1、人事部、市人事局的批件; 2、在京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上述证件证明齐全,当即办理。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开具《户口准迁证》,并收取工本费1.5元。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领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然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生落户北京户口办理流程

留学生落户北京户口办理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出国留学360天以上并在国外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最终向留服提交落户材料的日期要在最后回国,也就是护照上的最后入境日期,之后的两年内(境外工作不算在这两年内,比如我2008年毕业后还在英国卖了两年游戏机才回国,中间也回过两次国,也没问题)。这个是无法改变的硬性规定,而其他的比如自己有没有工作单位,单位有没有集体户口,名额够不够等等,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但如果360+天留学时间,硕士学位,和回国两年内办理的硬性规定不满足,那么没什么路子是不能办的。 那下面我们开始吧。 大体上讲,我个人的办理过程可以分成下面10大步骤,其中有的步骤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略过,后面细说: 1) 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2)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个人档案调动 4) 工作单位在留服立户,办理CA证书 5) 个人在留服系统注册,准备齐全相关落户材料并预约递交 6) 从留服取得《落户介绍信》和两张《就业报到证》 7) 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 8)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9) 档案调到对应档案保管机构 10) 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或者参考留服网站上的步骤均可https://www.sodocs.net/doc/f810313280.html,/publish/portal0/tab121/info11792.htm 1) 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我当时在英国,就以英国为例。去https://www.sodocs.net/doc/f810313280.html,/zifei/huiguozm.htm先阅读一下,然后去里面提供的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f810313280.html,注册个人信息。信息可以先写,以后需要办理证明了再邮寄材

公安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规范化项目

公安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规范化项目 一、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日常检查、测查 每月不少于3次检查、测查,并做好工作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内容(区域、房屋信息、人员信息)、结果(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情况)。 二、重点房屋(区域)“挂牌”整治 1、排查表; 2、工作方案; 3、每周清查情况。 三、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宣传 1、宣传资料照片; 2、张贴、发放情况照片; 3、开展宣传活动的信息、照片。 四、违反居住登记行为的处罚 1、每月处罚报表; 2、每月处罚存根(交财务部门联—蓝色)。 五、社区综合协管员日常管理 1、分管所领导任社区综合协管队队长,专管民警任副队长的文件(复印件); 2、分管所领导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开展队伍纪律教育,通报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情况,布置相关工作); 3、专管民警每周召集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召开工作会议(核定每周工作绩效、布置下步工作任务,并做好会议记录); 4、对协管员的培训资料、培训会照片。

街、镇人口办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规范化项目 一、日常管理制度 1、派出所分管所领导任社区综合协管队队长,街、镇人口办负责人任社区综合协管队教导员,专管民警任副队长的文件(复印件); 2、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开展队伍纪律教育,通报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情况,布置相关工作); 3、对社区综合协管员、居住证受理点(延伸点)工作人员的培训资料、培训记录、培训会照片。 二、重点房屋(区域)“挂牌”整治 1、排查表; 2、工作方案; 3、每周清查情况。 三、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宣传 1、宣传资料照片; 2、张贴、发放情况照片; 3、开展宣传活动的信息、照片。 四、考核制度 1、对社区综合协管员、居住证受理点(延伸点)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案; 2、每月具体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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