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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教育工会重庆市綦江区营盘山小学委员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服务,根据《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发〔2018〕1号)和区教育工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綦教工〔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会实际,制定《营盘山小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学校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重庆市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学校工会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

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学校工会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学校工会应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学校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学校全体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年初学校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作为工会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学校对工会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其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四条工会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重庆市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学校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重庆市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五条学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条学校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职工活动支出。包括学校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学校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学校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优秀学员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15%,最高奖励不得超过800元。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但不超过《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7〕49号)规定的师资费标准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学校工会组织职工文化活动所需服装原则上除高档、专业服装采用租赁方式外,人均低于2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职工体育活动,可为参赛者购置服装(含鞋子),每两年人均不超过1000元。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需要统一着装的,参赛者(含领队)购置服装,人均不得超过1000元,且两年内不得重复购置。

学校工会开展文体活动,确需外请专业教练员、指导员的,其劳务费用控制在2000元/人以内;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外请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其劳务费支付标准为每半天不超过500元/人。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谁举办

谁奖励,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单项个人奖励最高不超过800元,且获奖者人均奖励不超过400元;单项团体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团体奖励由获奖团体享有。开展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但每年不超过2次。

元旦、春节本单位职工联欢,可购买干果、水果等,如有奖品设置,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人均奖品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学校工会在城区内开展文体活动的,因文体活动开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每人不超过40元标准。经学校领导批准到外地参加文体比赛活动的,按营盘山小学差旅费标准报销;由举办文体比赛活动的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区财政规定的四类会议标准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工作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学校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当地(含工作地、居住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学校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学校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范围限在綦江区周边或重庆市辖区内,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所发生的工作餐、交通费,参照营盘山小学差旅费规定执行。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学校工作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学校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

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劳动节、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采取实物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根据会员实际情况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工会会员结婚,工会给予1000元以内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合法生育,工会给予500元以内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退休并离岗,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并一次性赠送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每次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且对同一会员生病住院慰问每年不得超过2次。

工会会员本人去世,工会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去世,基层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同时赠送50元以内的花圈等丧葬用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学校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每位劳动模范或先进职工原则上每5年疗休养一次,优先安排患慢性病、职业病、工伤等急需疗养康复的以及长期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和苦脏累险工种的劳动模范(含先进工作者)、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职工,优先选择工会疗养院和劳模疗休养基地,疗休养地点原则上

限于市内、时间不超过5天、疗休养费用标准每人不超过2000元。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到收费旅游景点,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开展疗休养活动要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的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

第八条维权支出是指学校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学校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学校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学校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学校工会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按照全国总工会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

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设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具体帮扶、救助、慰问标准由各级工会根据自身工会经费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五)送温暖费。用于学校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学校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学校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学校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标准参照但不超过《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7〕49号)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执行。

(二)会议费。用于学校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但不超过《重庆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4〕42号)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执行。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学校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学校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经费来源、竞赛标准、表彰奖励按照《重庆市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渝工发〔2017〕15号)执行。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学校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每五年评选二次,每次表彰人数不得超过单位总会员人数的15%,每人奖金或奖品不超过800元。

第十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学校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学校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主席对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科学测算完成工作计划的资金需求,统筹落实各项收入来源,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

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在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优先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弥补。结余资金不足的,可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编列工会行政补助收入预算。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七条学校工会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学校工会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批准后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学校工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年初要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经费支出要严格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年终要编制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要报上级工会审批;严格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工会会员要办理入会手续和缴纳会员费;开展文体活动要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不可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或补贴,不可对参加上级工会或其他部门举办

的文体比赛的获奖人员再发放配套奖;费用报销时要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参与人员名单、奖金或物品发放签领单、活动方案、通知等,购物发票须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或附购物明细清单;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变造虚假合同、虚报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设置兼职会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学校党总支及工会会员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学校总支、工会会员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情况。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学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上级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八不准”: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会对上级和学校党总支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更好地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促进工会工作,现就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经费独立遵纪守法、依法获取、预算管理、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服务职工的原则。 (二)医院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1.工会会员缴纳会费。 2.医院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医院工会经费。 3.上级工会补助款项。 4.医院行政部门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5.其他收入包括临时的社会及有关单位赞助、各种奖励等。 (三)医院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2.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医院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3.工会培训工会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

各项支出。 4.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发生的支出。 5.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6.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工会经费使用与管理监督 1.严格控制医院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2.部门和科室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医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检查。 3.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4.医院各级工会组织定期向会员和职工群众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模板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的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保证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好工会经费 1、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2、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单位行政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4、工会按规定依法获得的各项收入。 二、管好工会经费 1、工会经费坚持独立核算。依据《工会法》的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年初合理编制预算。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会计、出纳分设。 2、遵纪守法。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

担保以及抵押。

3、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工会的经费使用效率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4、坚持民主理财。工会经费支出必须经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签字,做到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会员的监督和上级工会的审计。 三、用好工会经费 1、单位开展职工活动,首先要有详细的预算和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要严格按照预算和方案进行实施,每次活动都要有活动全过程和结果的资料。 2、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慰问活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3、履行好工会的职能,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建设好自己的职工之家。 4、由工会组织的活动或者从工会经费中支出的费用。 四、审批权限及报销程序 1、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 2、费用支出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工会主席审批,2000元以上的须列出详细预算,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学校工会制度大全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

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 ‰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缴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四川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

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重庆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关于贯彻重庆市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实施意见》(荣工发【2017】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用好管好退休教师福利费,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学校校委会及工会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正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开展职工体检、到龄退休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重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含职工直系亲属的慰问)、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工会活动开支等,原则上不得发放个人。 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及标准 1.住院教师慰问。教师因伤或因病(大病重病)住院,由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标准为400元/人,年最多慰问2次。(慰问标准线为报账后自付3000元,以出院结算清单为准)。 2.法定节假日慰问。在学校工会一安排下,在法定传统节假日(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向全体

教师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为:春节每人500元以内,国庆节300元以内,其他法定节假日100元以内 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对妇女教师进行慰问,标准为200元以内。 4. 教师生日慰问。对教师给予生日慰问,可发放生日蛋糕,标准为300元以内。 5.丧事慰问。教师本人去世,给予丧事慰问费,标准为600元/人;教师直系亲属去世(仅限教师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给予丧事慰问金200元/人。 三、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校财务处的规章制度。 四、如每年工会经费在上述开支之后,仍有结余,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向生活困难教师发放慰问金,标准为400元/人。 五、本办法工会经费总金额以当年区财政预算金额为准;使用对象为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

总工发[2009] 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 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模板】

XX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XX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 按照XX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 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二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基层工会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

小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小关小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制度,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工教育和教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教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教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如会员活动日、

茶话会、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教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工会为教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教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比赛奖励;教工各个协会费用及按规定开支的集训费、讲课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教工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各种联谊活动,教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教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教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 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 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 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费、 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

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六条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 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 留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 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 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 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 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第七条工会财务人员由企业财务部门派出,工会设专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 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 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 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 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 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 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 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 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 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 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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