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期权激励设计方案
1、激励股权来源、数量、约定
2、激励对象
限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或对公司有贡献、有文化认可度的员工,激励对象名单由董事会决定。
3、授予数量
授予原则:根据授予对象的薪酬情况,确定应授予期权的价值;根据要授予的期权的价值,确定授予的股数。
授予期权的价值=年薪*系数。
系数初步确定为四类系数,分别为:0.5;0.25;0.1;0.05。
其中,总监系数为0.5;经理系数为0.25;经理助理系数为0.1;上述以下为0.05.
最终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由董事长根据其具体情形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根据授予对象具体情形可作适当调整。
举例:
一类:年薪*0.5;
若月工资1万元,年薪12万元,则授予期权价值为:12万元*0.5=6万元。每股1元,则授予60000股(6万元除以1元)。
二类:年薪*0.25;
若月工资5000元,年薪6万元,则授予期权价值为:6万元*0.25=1.5万元。每股1元,则授予15000股(1.5万元除以1元)。
三类、四类同理类推。以上具体年薪、系数、股价数额均为举例。
期权池共有[800万]股,第一次授出一定数量,未来根据各授予对象的职位调整情况持续授予,以实现期权的授予与贡献情况动态匹配。各次的实际授予情况,由董事长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5、等待期、成熟期、行权价格
等待期为两年:在两年内离职的,期权为零。
成熟期分为[四]期:自[2]年期满当日一次性获得授予股权的[1/2],劳动关系期限持续第3、4年,分别于期满当日成熟[1/4],超过整年度的月份不计,照此规则计算得出的股份数应取近似整数。
行权价格:原则为签署《期权协议书》时股价的[1/10],董事会在合理范围内调整。
6、授予流程
第一步:授予期权时,向授予对象发放《期权证书》;
第二步:等待期满后,授予对象仍在职且仍具备资格时,公司与授予对象签署正式《期权协议书》,相应期权证书失效。
7、批准
《期权证书》、《期权协议书》作为本激励方案附件,本方案及附件经全体股东批准,由公司董事会实施。
全体股东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