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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上墙制度(全面)

党建上墙制度(全面)
党建上墙制度(全面)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个代表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

党组议事制度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

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

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

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1次,年底进行。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党员八项基本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八项基本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记录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亲自缴纳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缴。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支部每3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和管理党员,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完成支部布置的任务,保证党的指示和支部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4、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管理等知识。

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2、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同行政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党支部工作制度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以及重大的政治活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负责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

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坚决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5、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的党建、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请示报告支部工作,负责支部委员的改选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党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培养、考察、政审、吸收、发展新党员,收交党费,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五好党支部标准

1、领导班子好。

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能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般由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担任,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

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内部分工明确,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工作部署,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

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学科学文化知识。忠于职守、精通业务,是本职工作的骨干。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大共青团“推优”和在优秀青年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状况有明显改善。组织开展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3、工作制度好。

建立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创先争优”制度、选举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

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制度落实。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党员必须在党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支部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

应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4、思想作风好。

深化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立足岗位作奉献。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再教育,牢记宗旨,端正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要组织党员干部队伍认真学习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的不良行为。

5、群众反映好。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有效地协助学校行政负责人团结和带领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党支部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彰。

项目党组织制度上墙内容

工程项目部党组织主要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在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项目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所属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3、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4、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根据管理权限和派出党组织授权,抓好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监督、奖惩,对干部的选拔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5、领导项目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搞好文明工地创建,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协调项目部与地方关系,优化施工环境。 8、根据派出单位党委授权,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工程项目部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把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大事集体决策、党政共同负责”相结合,凡属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整个项目有较大影响、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项目部党组织对下列重大问题参与决策:1、项目管理规划和目标;2、生产经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3、验工计价、对下拨款、大额财务开支方案;4、重要或大宗物资设备采购;5、劳务队伍选择;6、项目部机构调整和人员使用、奖惩;7、工资奖金分配方案;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9、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项目部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经理和书记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决策议题;党组织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要与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召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重大问题按程序集体决策后,党组织要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决策顺利实施;项目部党组织发现决策重大问题违反有关规定时,要及时提出改正意见,不被采纳,应负责地向上级党委报告。

非公党支部制度上墙

非公党支部制度上墙 党组织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其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关注企业发展,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团结带领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企业的各项任务。 三、支持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处理好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培育壮大积极分子和党员队伍,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指导和推动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

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协调好党组织与非公企业经济组织的关系,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五、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二、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 三、党员应于每月发工资后,主动按规定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应于每季度20日前将党费上缴党委。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建立帐目,做好签收手续,做到现金、帐目相符,不发生失误。总支、支部应每季度公布一次收缴党费的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

党建上墙制度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个代表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部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议事制度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 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 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 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1次,年底进行。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党建上墙制度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个代表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 党组议事制度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 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 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 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1次,年底进行。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务公开版面文字、制度上墙、六个制度、后附效果图

党务公开版面、六个制度、后附效果图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 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

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

机关上墙制度

议事规则 一、黄陵县工商业联合会设主席1名,党组书记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5-8名,秘书长1名; 二、工商联领导班子及成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工商联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决策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四、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会是最高领导机关,负责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审议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及落实措施,安排部署工作; 五、主席主持会务工作,组织召开工商联机关工作会、主席办公会、执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也可由主席委托专职副主席召集和主持; 六、为保证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主席办公会、执委会必须通知工商联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市工商联领导及县委统战部、组织部领导参加会议。

主席职责 1.负责工商联全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主持制定工商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执委会和主席办公会及机关工作会,讨论决定工商联的主要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各类重大工作任务; 4.负责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及执委会报告工作; 5.负责协调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增进友谊,促进经验交流与合作; 6.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组书记职责 1.主持工商联党组工作,负责县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2.加强工商联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3.围绕“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主题,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探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5.支持和帮助工商联主席搞好行政事务; 6.负责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党务工作。

党支部工作条例(上墙版)

****学院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各党支部是党在我院最基层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在院(系)级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起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或教研室、实验室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必须报党总支批准。 第四条党支部的设置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工作联系密切、便于活动和管理的原则建立。 1.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专业相近的教研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2.学生党支部一般按院(系)设置,条件具备的可按年级、专业、班级或楼栋设立; 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科室设立,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的部门(单位)、科室联合建立党支部; 4.离休干部成立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人员按所住区域设置党支部; 第五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支委可以兼职。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第六条党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报党总支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党支部的职责 第七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创“十面红旗”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八条不同类型的党支部,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履行以下职责。 1.教研室(实验室)党支部:支持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对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支部书记应经常与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沟通情况,参加室务会议,并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实验室)的重要问题。 2.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员党性锻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协助学院做好思想工作。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院的稳

党小组上墙制度

党小组活动制度 1、召开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围绕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带头致富能力,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交流心得,组织党员过好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 3、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和创先争优践诺活动。围绕党的服务宗旨,结合党员的年龄、身体、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好践诺内容,并督促党员兑现承诺。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党小组每名党员每年至少结对联系1名困难党员、1名困难群众、1名“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在组织党员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确定评议结果 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的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活动,保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3、按时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非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心帮助他们进步。 5、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作好党

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党小组活动应制度化,要向广大党员提出要求,按时参加党小组活动;如实在不能参加,要做到会前请假,有些重要活动没有参加还应及时补课。 7、积极协助支部作好发展党员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小组的任务 党小组的任务,是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以自已的积极活动来实现支部的决议,保证支部各项工作的完成。其主要任务有: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文化科学技术。 2.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非党群众的思想情绪。 3.定期召开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4.按照实际情况,分配给党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和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5.按照支部的分工和要求,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6.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向群众进行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支委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党小组会的内容 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和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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