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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学院(部)、科研机构等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

第四条公务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诚恳热情、大方得体、讲究礼仪、细致周到、按章办事、俭省节约的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学校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到统筹协调,使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对等接待、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学校名义的接待一般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安排,相关部门配合。专项工作接待原则上由对口职能部门或学院牵头负责,如需校领导出席,由学校办公室协调。

第五条公务接待的分级管理

(一)一级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及重要客人来访,原则上由校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二级接待。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的厅(司、局)级领导及兄弟院校的校领导带队来访,由对口职能部门负责牵头接待,学校办公室协调指导。厅(司、局)级部门主要领导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兄弟院校主要领导到校交流访问可按照一级接待执行。

(三)三级接待。由学校承办的各类学术性会议、工作对接会、厅(司、局)所属业务部门来访等涉及的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对应职能部门(单位、学院)负责接待。学校各部门(单位、学院)一般不直接邀请校领导出面接待,确需要校领导出面接待的,应提前与学校办公室联系,一般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

(四)外宾接待。境外宾客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负责,参照《贵州省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做好接待工作,特殊外宾需在学校办公室协调指导下接待。

第六条接待程序与标准

(一)接待程序

1.一级接待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校领导的批示、来访团的要求拟定接待工作方案,填写《贵州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接待工作方案包括日程安排、领导会见、参与部门、食宿安排、陪同人员及数量等内容,并通知相应部门做好接待准备。

2.二、三级接待由对应的职能部门(单位、学院)按要求拟定接待工作方案,确需协调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出席的,应提前将接待方案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由两办请示有关校领导后协调落实相关人员参与接待。

3.接待单位要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批,符合公务接待范围的方可进行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以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同城区域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工作餐。

4.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要如实填写《贵州大学公务接待清单》(附件2),并由接待单位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审签后方可进行财务报销。接待清单附接待来函、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会议议程、参会人员、陪同人员等相关内容。

(二)接待标准

1.接待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用餐地点一般安排在校内。用餐原则上安排工作简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用餐应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奢侈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2.接待住宿。原则上不负担来校宾客住宿费。以学校名义特邀并需要学校负担住宿费的来宾,由邀请单位负责安排。住宿原则上安排在校内或与学校执行协议价格的宾馆、饭店。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安排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篮。具体标准以《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接待用车。公务接待中确需安排交通工具的,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并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4.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校园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在会场搭设背景板和摆放鲜花,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校外参观游览活动,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

第七条接待经费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接待费报销凭证应该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发生的票据。正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如无派出单位公函的,需附部门情况说明、会议情况说明报分管或联系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后予以报销。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接待费用应根据对口原则由对口接待单位负责。学校负责的接待由学校接待费列支。第八条其他

1.涉及学校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提出用酒申请报学校办公室审核,经分管学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报校纪委备案。

2.监督检查。纪委、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每年不定期对学校各单位公务接待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定期汇总本部门公务接待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财务处要加强对学校各部门、学院、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和使用的审核监控,审计处要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

及接待标准进行审计,并加强对学校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3.信息公开。学校应当按年度组织公开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教职员工监督。

4.问责制度。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各级党委、行政是执行本办法的监管主体,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在学校公务接待中出现违规违纪以及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规定严肃追究接待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贵州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2015年12月修订)》(贵大发〔2015〕167号)同时废止。

国企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 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公司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员工是指除股份公司管理的集团 公司班子成员之外的集团公司机关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公司为机关员工履行工 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机关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 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 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对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管理监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机关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 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 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 第六条公司按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第七条公司机关员工采取统一调度方式保障公务活动用车。机关员工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八条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机关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机关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机关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但原装进口高档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附件1)。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 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对所驾驶车辆在使用期限内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最新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本着既满足合理需要又体现勤俭节约的原则,树立周到细致、廉洁高效的良好风尚和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指因工作需要,接待政府部门、社会各界重要人士和上级单位、兄弟单位、业务单位来宾的相关活动(因公赴外地举办会议、宴请、馈赠属于公务接待管理范围)。 第二章接待范围 第三条代表与我司有业务关联的上级单位来我司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第四条兄弟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司联系工作、洽谈业务,根据来宾事由,接待部门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接待者,由接待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认可按本办法规定报批,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 第五条经营工作方面的甲方(或客户)代表及项目联系等有关人员。 第三章接待原则 第六条因公接待原则。公司所有公务接待均要符合工作需要。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规格恰当原则。根据来宾情况安排合适的接待规格。 第八条对口接待原则。对因公来访的来宾,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 第九条申报审批原则。公务接待一般由对口部门编制接待方案,先申报批准后安排执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编制审批的,经办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随后及时补办。 第四章接待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第十一条承接任务。凡接到任务通知,必须准确记录好客人的有关资料,详细填写《接待审批标准及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人数、有无配偶随行;启程地点、出发时间、乘搭何种交通工具、抵达或衔接地点等;生活上有无特殊要求;来我司的目的,在我司停留的时间;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 第十二条拟制方案。接待负责人根据客人的身份、来访时间、目的、意愿和领导的要求等情况,围绕以下内容按时间顺序拟制接待方案:接待标准、食宿地点、活动安排、接陪领导、费用预算、是否需要记者采访、录像、用车安排等事宜。拟制好的接待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完整版)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是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应当深入学校、深入老师、深入学生或学生家庭,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参与接待的业务科室凭公函办理审批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或内部食堂。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局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100元。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参与接待的主办科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规定。接待对象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超标准住宿。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出行用车安排集体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国有企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车辆资源,保障行车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辆是指集团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 和业务活动等配置、使用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下属子公司公务车辆 按本办法的原则管理,具体办法由各子公司另行制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本部的公务车辆管理, 是公务车辆调度、管理的实施部门。 二、车辆使用范围和审批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的,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并 做好车辆使用情况登记: (一)集团公司员工在市内办理公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集团公司各部(室)员工在南宁市外出差,员工原则上

乘坐火车或班车出差,特殊情况(根据出差地的实际情况)需派 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三)集团公司员工在南宁市外出差,因急需赶时间参加重要会议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可以安排车辆到南宁机场、火车站及车站 接送。 (四)集团公司公务接待,可以安排车辆接送。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到市内、外的公务用车,应先到集团办公室办理用车审批手续,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凭集团分管领导批办意见统筹安排车辆(审批表格详见附件一)。没有办理用车审批手续的,不予安排车辆。各部(室)不能直接调用公务车辆。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到市内、外的公务用车,应按照节约有效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3人以上(含3 人)需使用公务车辆,办理用车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派车,3 人以下需使用公务车辆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用车审批手续后可由办公室派车。 第七条集团公司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规定,不得公车私用,更不允许将公车视为个人的专用车辆。 第八条除有紧急公务或公务接待任务,而集团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满足需要时,可临时借用下级单位车辆外,各部(室)及个人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占用下级单位车辆。 第九条集团公司因会议和集体活动需要,在现有公务车辆无法满

最新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资料

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学校各类公务用车使用过程规范、安全、节约、高效,坚决遏制在使用及管理中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 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教财【2018】4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院、部、处、研究所、机关、直附属单位、XX 校区等各类校内各部门以XX 大学名义购置、租赁或接受捐赠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各类业务及公务活动所需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配置管理 第三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的补充购置与租赁,必须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无偿或有偿借用、占用学校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接受捐赠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备案。 第五条学校配备、采购、接受捐赠、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

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购置或长期租赁的各类公务用车,需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其中新购置车辆需要经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应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车、低排量车型,不得超标配备;燃油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 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其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第七条学校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八条后勤管理处设车辆管理科(以下简称车管科),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学校所有公务车辆按照“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九条校内各单位因各类业务或公务活动需要用车,应优先考虑使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车管科提出申请,由车管科进行统一调配。各单位应服从调配,不得随意指定用车车型和驾驶员,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不得公车私用。 第十条租赁车辆使用原则:当学校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各单位用车需求时,可向车辆租赁企业租赁车辆,但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应优先使用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 (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1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2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浦江县河道管理站 二0一三年一月 3

公司公务招待管理制度规定-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

公司公务招待管理制度 规定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招待原则 (2) 四、管理职责 (3) 五、招待分类 (3) 六、招待标准 (3) 七、招待流程 (4) 八、招待权限及审批流程 (6) 九、费用控制及结算 (7) 十、招待礼仪 (8)

公司公务招待管理制度规定 一、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提高招待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招待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公务招待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经营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接送、用餐、住宿等方面的安排,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招待的管理。 三、招待原则 第三条公司公务招待工作应遵循“对口、节约、保密、服务”的原则,展示公司良好形象。 1、对口:各部门来客按对口原则由部门招待,重要或综合性公务招待由行政管理部(办公室)组织招待,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招待工作由对口招待部门进行财务结算。 2、节约:招待工作应遵循节约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不得重复宴请,主方陪客人数不得多于宾客人数,坚决杜绝高消费,避免不必要支出。 3、保密:招待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循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未经批准泄露招待内容或其他保密事项,不得向来客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表态或回答问题。 4、服务:招待程度应衔接周密,招待方式应完善,以礼相待,使客人感到热情、周到,并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宣传企业及产品,提升公司知名度及美誉度。

四、管理职责 第四条行政管理部(办公室)为公司公务招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待计划的制定,招待费使用合规性的初步审核,招待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招待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负责对集团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城市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城市公司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对城市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 五、招待分类 第六条公务招待工作按不同的招待对象分为A、B、C三级。 1、A级招待是指公司领导的重要客人、公司的重要客户、外宾、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等招待。 2、B级招待是地方机关工作人员、兄弟单位、关联公司的部门负责人等招待。 3、C级招待是各单位一般来访人员等招待。 六、招待标准 第一条原则上,公司招待事务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不同的招待对象适用不同招待标准。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院士公务用车为甘肃省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为在甘两院院士配备的轿车。 三、院士公务用车的所有权及报废更换根据省上的要求和相关办法执行。 四、学校在征求院士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对院士公务用车实施管理的具体归属单位(简称“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下同),原则上应为和院士有管理隶属关系的校内单位或后勤集团运输中心。 五、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作为责任单位,需承担与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有关的职责,主要包括: 1. 承担车辆管理和行驶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精心服务、合理调度、提高效率、确保安全,保证院士用车。 2. 承担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驾驶人员薪金、燃料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车辆购置过程中除所有权单位已付费之外的需一次性支付的税费及其他与车辆管理使用有关的费用。 3. 在征得院士同意前提下聘用技术熟练、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驾驶人员,并做好专职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规章,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树立良好形象。为保证安全,除聘用的专职司机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院士公务用车。

4. 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及时做好故障排查和维修,维持车辆最佳状况,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5.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年检年审工作。 6.若有违章或肇事情况发生,负责及时联系处理。 7.认真开展与车辆管理运行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若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为院士所在学院,由后勤集团负责协助做好院士公务用车入户手续办理、年审年检等工作,并由院士本人、学院、后勤集团和人事处共同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交接工作。车辆交接后,由学院承担本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职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非统一调度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校国资字[2010]4号)执行。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稿时间:2006-12-08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浏览次数:次 湘财行〔2005〕37号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2005.12.13.发出 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湘办〔2005〕66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在长沙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在长沙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一。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五)省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第五条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第六条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办、省监察厅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省直单位定点接待点,定点接待点实行两年一定,省直单位可在定点接待点中自主选择接待单位。 第七条审批程序 (一)省直单位公务接待坚持单位财务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二)公务接待承办单位经办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样式附后,以

国企纪委工作报告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惩防并举 为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x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x公司成立近两年来,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下,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决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取得了较好成绩,保证和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现在,我受中共xxx公司第一届纪律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公司成立以来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完善组织机构,狠抓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备成立公司纪委,并确定纪检监察职能部门、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促进公司各党支部的组建,充分利用工作联系和地域优势,发挥党支部的监督职能。 2、狠抓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并颁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考核办法》,为保证制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总结公司两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拟定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从业人员工作中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规定》等制度的制定计划。二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2013年制定并印发《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xxx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暂行)》《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例会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保证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结合公司的管理实践,在对原有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着手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使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有效防范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根据公司党委意见,经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今年公司新聘了6名中层管理干部,在选拔任用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民主推荐、党委酝酿、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聘任等程序和方法。 (二)依法依纪,坚持民主决策机制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加快学院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一)学院党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二)来宾接待及学院重要会务用车。 (三)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一)党政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调度车辆。 (二)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当出车用途与派车单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一)车辆使用和维修采用单车核算的办法,每台车的油耗、维修保养等单独记账,单独管理。 (二)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三)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四)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的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五)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六)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党政办主任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七)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保持联络。 (八)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前言 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与前一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根据国家局、股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职责、计划与审批、安排与实施、费用管理、标准及检查与监督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公务接待仅指行业外的接待,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以来函单位作为判断行业内外的标准。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本公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并不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具体承担本公司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协同整合本公司系统接待资源。每年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接待标准执行、费用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报备。 3.2各部门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务接待,每年底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 3.3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来客接待方案、接待就餐及接待用品的审批。 3.4公司纪检审计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实施过程的归口检查、监督。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公务接待要求 4.1.1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极简主义,大礼必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格遵守规章,按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进行安排。 4.1.2 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 4.1.3 行业外公务、商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开支费用采取实名登记方式。 4.1.4 各单位如有设备调试、安装、维修、保养基数服务类或项目合作类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须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明确就餐相关事宜。 4.1.5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

以上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批假。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条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第十条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累计满15天旷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累计满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称职)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计满60天的、年底奖金按80%计发,累计90天的年度奖金按50%计发,累计180天的,年度奖金20%计发。 第十一条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乡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严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3次以上将向县督查局通报,同时对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理。 第三章下乡和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坚持下乡审批制度工。下乡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确需下乡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开具派遣单方能下乡,擅自下乡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

《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 “禁酒令”升级要求干部纪律意识进阶,看看《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细则内容是怎样的,以下是unjs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是指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接待活动。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一律不得饮酒,是指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 第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七条 对执行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行为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承担。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落实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 多地“禁酒令”升级,从午间禁酒到公务活动一律不准近期,全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加大对违规饮酒的查处力度,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更加严格监管。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机动车入校数量,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出花溪校区的机动车辆适用本《办法》,并在校保卫处办理《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 第三条 学校机动车出入证系进出校门的凭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涂改,遗失作废。机动车出入证丢失后,可向校保卫处出示相关证明后申请补办。持本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花溪各校区通行;进出其他各校区,应按各校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进入家属宿舍区,应按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校保卫处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资料后由校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出入证。机动车所有人应持下列资料向校保卫处申请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 (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二)学校教职工私车、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如车主为本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三)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户口薄(或车主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四)学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五)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与校方所签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第五条申请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保卫处不予办理: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属被盗车辆; (二)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 (三)属于超大型、重型的校外车辆; (四)校保卫处认为应当不予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其他车辆。

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园林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单位到我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所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根据所领导指示安排指定陪同人员,制定接待方案。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所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单位及系统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30~50元标准。 (三)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机关要求标准确定。 (四)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食堂或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禁止奢侈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精神,结合南皮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工作,是指举办和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公务洽谈、外事交往、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性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范围 (一)上级部门单位到我县进行工作检查、督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性活动的人员。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带队到我县进行公务性活动的人员。 (三)经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领导批准安排到我县进行公务性活动的客人和外宾。 (四)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其他客人和外宾。

第五条接待原则 (一)公务接待应遵循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和具体任务完成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不失礼节,礼仪从简、节俭务实、不铺张浪费,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为发展经济、深化改革、推进工作、促进和谐、树立盘县良好形象服务,确保安全、方便、顺畅,公务接待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 (二)对口接待原则。除中央、省、市党政领导同志、重要客人、重要外宾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特殊安排的,由县委、县政府接待外(县委办、县政府办具体负责),凡来某某县检查指导、督查视察、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商务洽谈等工作的上级领导干部或各部门各单位邀请的客人和外宾,以对应的单位牵头负责接待,拟定接待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审批,按具体接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陪餐人员和陪同车辆。 (三)定点接待原则。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接待宾馆(酒店)、饭店实行公开招标,作为定点接待单位,并签定合同,向社会公开。 (四)遵循廉政准则,严明接待纪律。接待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超范围安排接待,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

2020年度某国企公司分管海外经营副总经理述职述廉报告

2020年度某国企公司分管海外经营副总经理述职述廉报告 2020年度某国企公司分管海外经营副总经理述职述廉报告 2020年度公司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即将进入尾声,本人的年度也将要告一段落。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重心从海外x项目的现场管理转移到公司本部管理,按照班子职责分工,主要负责x公司海外经营管理、协助海外生产管理工作。一年来,我积极配合公司“立足海外、面向全国”的总体战略定位发展需求,在努力夯实公司海外基础管理、健全海外管理体系的同时,积极配合局公司及海外平台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完善海外布局; 在做好市场开拓的同时,监管海外重点项目管理质效提升、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风险可控、平稳运行。 在各项工作中,个人能执行公司党委的决定,勇于担当、敢于挑战、严格管理、严于律己,为公司的发展、稳定和转型做出了一些应尽的义务。现将自己2020年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存在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第一部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为快速适应公司机关工作、融入公司本部管理,转变角色、增强素质,提升统筹能力和水平,我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参读、领悟各级党委文件精神,自主关注党建工作各类动态; 密切关注中央及上级单位各类党的会议,组织部门党员共同研讨并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充分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积极思考积极应用,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二是积极参加党建活动及思想交流。积极参加所属党支部红色党建、党建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交流、深入沟通。配合公司党委切实做好境外项目的党建工作; 三是参加新型业务培训、自主学习转型业务项目风险防控专业知识,开拓了工作视野,提高了经营管理和协助公司转型发展的能力。三是学习了工程建设类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提高了依法从业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部分履职尽责情况一、海外经营管理工作年初,我由负责中东欧区域经营管理工作转向全面负责公司海外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海外部。在分管工作领域,督促指导海外部建章立制,完善海外经营基础管理工作。2020年,累计完成海外经营跟踪、投标总计17项,地区涵盖中东欧、东南亚、非洲、中东等区域。中标3项,累计完成新签额x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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