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有关责任认定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公复字[2001]19号
【失效依据】公安部关于保留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1.11.12
【实施日期】2001.11.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有关责任认定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01]19号2001年11月12日)
河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是否做责任认定的请示》(冀公明发(2001)22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尚未归案,但逃逸当事人身份等情况已调查清楚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据调查的事实和原因,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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