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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CQS,CN | 2024年05月05日 15:11
E-CQS,CN | 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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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访港旅客增长之际,其实消费模式已经发生明显转变。过去多热衷购物,尤其是奢侈品,现更注重深度游、休闲游。旅游路线也变得多元化,名胜古迹、主题公园、购物热点到郊野公园、离岛风光、地区小店,都可见到他们身影。而且,越来越多内地年轻人,根据社交平台推介发掘新的打卡点,来香港感受城市氛围、看展览、听演唱会、参加节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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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卖家的退款处理结果竟显示对其中L码羽绒以“质检未完成”为由拒绝退款。沈先生申请平台客服介入,卖家向平台作出说明,表示沈先生寄出的商品经验货非其店铺商品,请求平台客服关闭买家退款申请,并向沈先生发送退货视频,表示收到的货物确非其库存正品,然而沈先生对视频的内容并不认可。双方争执不下,卖家将案涉商品寄回给沈先生,因沈先生拒收,该快件被作废。直至2024年2月,这件商品还滞留在快递站,应卖家的要求,快递公司才将该快递退还给卖家。

卖家的代理律师则当庭提交了案涉羽绒服实物和库存样品以及仓库的退货视频,称视频显示卖家收到的退货商品和其售卖的商品有明显区别。比如领标的材质和尺码标签不一致、沈先生退货的商品水洗标上的PO单号在卖家的系统中没有溯源查询结果,服装袖口、口袋、袖带等多处材质、做工等与正品不同等。由于商品滞留在快递站数月吊牌遗失,已无法通过吊牌判断这件羽绒服是否是沈先生退货的那件。

关于沈先生退回的货物与卖家发出的货物是不是同一件。卖家所提供的发货视频及退货视频较为模糊,且抗辩退货商品与其库存商品外观存在的不一致之处均为细节差别,沈先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在其仅仅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下,对卖家所谓的正品样式如何无从知晓,不能要求其尽到如此严格的审查义务。另外,卖家在发现退货商品与其出售商品不一致,退还给沈先生遭拒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羽绒服因在快递点滞留4个月吊牌遗失,更无法确认该商品一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一般来说,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法律为了保护网购消费者而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买家在收到货物后七天内E-CQS,CN,不论是觉得对商品不满意,还是不想要了,又或者与本案中沈先生一样,发现所购商品降价了,都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卖家不得拒绝。不过虽为“无理由”退货,其中仍有些事项需要注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E-CQS,CN,只有商品不存在毁损,且与卖家发货商品是同一件的情况下才能主张七天无理由退货。在沈先生和卖家的案例中,卖家就是以买家寄回的商品与发货商品不是同一件为理由进行抗辩。另外,如果商品的毁损不是消费者造成的,商家也不能据此拒绝退货。最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中的“七天”应为七个自然日,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默认由买家承担退货时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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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落实不到位,消纳能力有限。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十四五”规划不到位,规划建设1个1600万吨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和3个共1800万吨消纳场,实际仅建成1个大里堡村310万吨消纳场,且未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3-2019)要求建设,为减少环境影响,只能人为提高建筑垃圾消纳标准。该消纳场2020年3月建成至今,仅受纳建筑垃圾3.09万吨。规划建设的黄合少镇黑沙图800万吨渣土消纳场因选址不合理,至今未建设。由于规划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受纳能力存在较大缺口,每年近百万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未得到有效消纳。

督察整改有差距,监管责任缺失。呼和浩特市落实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7月底建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对非法占用土地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私自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清理取缔。”督察发现,收集、运输、消纳联单制度至今未建立,导致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层层失守,大量建筑垃圾被非法处置,相关执法部门监管缺失,对违法倾倒垃圾、私自开设消纳场等行为查处不力。

编辑:张桦卿责任编辑:司怡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