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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17版)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17版)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17版)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6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应勇

2017年7月18日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017年7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住宅物业(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有关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设置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有关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的政府实事工程并提供财政保障,督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范围,协调和处理辖区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

第四条(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是本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指导和监督。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

城管执法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相关的执法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行业协会自律)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行业公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遵守与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有关的技术标准,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纳入行业诚信惩戒和项目评优范围。

第六条(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开展公益性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对涉及住宅物业的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经常性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设施,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第七条(诚信管理)

对违反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按照规定,将其违法信息提供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违法信息已经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鼓励市场主体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

第八条(保险)

鼓励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将保险纳入住宅物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发挥保险化解住宅物业火灾事故善后矛盾纠纷的功能。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或者家庭财产险。

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家庭财产险。

第九条(文明小区)

本市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情况作为文明小区评选的参考依据。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小区,不得参加文明小区评选。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条(委托管理和自行管理)

住宅物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消防安全义务的规定。

住宅物业由业主自行管理的,负责自行管理的执行机构(以下简称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消防安全责任。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义务或者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

(二)按照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按照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五)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责任)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

(一)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三)支持居(村)民委员会承担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任务,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四)制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用电用气安全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年度消防演练计划;

(五)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审核、列支、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住宅物业消防安全责任:

(一)实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二)制定并实施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三)定期开展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车作业场地不被占用;

(四)定期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根据需要制定针对管理区域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瘫痪病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的应急疏散预案;

(六)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七)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配合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居(村)民委员会任务)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承担下列住宅物业消防安全任务: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二)协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

(三)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四)对所在区域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瘫痪病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登记造册;

(五)组织开展以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为主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参与的志愿消防管理和志愿消防宣传等志愿消防活动,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务。

对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未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物业使用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指导)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加强对居(村)民委员会承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任务的技术指导,为业主委员会制定年度消防演练计划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灭火、救生技能训练与消防演练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六条(重大隐患整治)

因规划布局原因导致住宅物业存在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水源缺失等情形,需要有关部门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的,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报告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措施予以整治。有关部门制定的整治方案,应当包括落实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实施进度以及人员疏散的临时方案等内容。

第十七条(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义务)

供水企业应当保障住宅物业的消防用水和消防演练用水,对相关专业机构开展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予以配合。

供电、供气企业应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应对住宅物业火灾的电力、燃气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住宅物业区域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六)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明火;

(七)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八)出租架空层、设备层、避难层;

(九)在停车库、地下空间违法居住等改变其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三章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设置维护

第十九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的一般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条(对老旧住宅的特别要求)

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必要的资金,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建成时间较长的售后公房、直管公房等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老旧住宅,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鼓励和支持在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消防设施配置的特定要求)

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其他消防设施。增设消防设施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业主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第二十二条(消防设施维护)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自动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测。

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标志)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在住宅小区的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疏散通道以及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附近,设置禁止占用、遮挡的明显标志。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住宅物业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保修责任。

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护费用)

住宅物业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由业主按照相关规定筹集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关规定和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其所有的产权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承担。

共用消防设施属人为损坏的,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

共用消防设施损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物业服务企业需要立即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维修费用等原因,导致未按规定实施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区房屋管理部门,区房屋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

区房屋管理部门组织代为维修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业主委员会,明确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代为维修的费用数额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

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明确缴付期限。业主委员会拒不缴付维修费用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催告业主委员会缴付;经催告后业主委员会仍未缴付的,区房屋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当督促整改,并定期进行分析,发布消防安全风险提示。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推动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的大数据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履行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任的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接到投诉、举报或者报告并经核实的火灾隐患,应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或者相关责任人及时消除。

第二十九条(行业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纳入行业监督范围,并作为核定企业资质等级的参考依据。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的

物业服务企业,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过住宅物业消防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申请。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建设,鼓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开展信用等级分类和信用评价,对违反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相应的行业惩戒措施。

第三十条(防火巡查、检查和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防火巡查、检查和处理记录。

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无法消除的火灾隐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消防演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组织员工至少开展一次灭火、救生技能训练,每年组织业主、物业使用人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灭火及安全疏散为重点的消防演练。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业主、物业使用人参加消防演练。

第三十二条(消防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具体内容按照《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15)执行。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实现消防档案电子化,并将消防档案信息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享。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消防档案移交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已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参与消防档案移交。

第三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

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接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告知后,应当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房屋装饰装修中的消防安全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时,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以及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房屋租赁)

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指导承租人安全使用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承租人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使用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配合出租人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出租人、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需要对方消除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消除。

第三十五条(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日常管理,做好每日巡查、检查工作,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安全充电要求。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集中充电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安全规范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消防执法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有关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执法协作)

住宅物业区域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分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城管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执法协作,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八条(限制登记)

住宅物业附有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城管执法部门,经城管执法

部门依法对附有违法建筑作出认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该住宅物业附有违法建筑的有关事项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对涉及该住宅物业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依法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三十九条(对违法出租等行为的处罚)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违法出租架空层、设备层、避难层,改变停车库、地下空间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存在前款行为的,由住宅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对未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等行为的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在管理区域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消防档案或者消防档案内容不规范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存在前两款行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约谈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要求其督促业主自行管理机构予以改正。

第四十一条(行政责任)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未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接到投诉、举报或者报告并经核实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督促消除,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区消防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消防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组织、消防设施、消防教育、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

工作。公安派出所具体履行所辖社区的消防安全监督行政职能。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驻社区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八条每个生活小区都应当建立由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安全保卫人员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开展定期演练。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物业管理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楼栋内的消防器材。 (六)组织、督促和指导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 (七)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物业管理是一种和现代化房产开发方式相配套的综合管理,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的目的,就在于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上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和住户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环境。物业管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当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物业管理是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但总体上我国的物业管理水平仍处于发展阶段,在消防管理这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丰富,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

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二)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未形成,消防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三)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物业与业主矛盾多。物业管理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民事商务行为,它涉及许多行业和广泛的经营管理内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往往界定不明,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产生大量矛盾纠纷。 (四)开发商建管脱节,留下火灾隐患。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存在明显的脱节,开发商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2017年11月20日

目录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 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2) 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3)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3) 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5) 9、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5)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6) 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6)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 13、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7) 14、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8) 15、仓库防火制度 (8) 16、电、气焊防火制度 (9) 17、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0)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半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车间每日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环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6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篇消防安全分工执行标准 第一章消防中心职责标准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掌握本辖区实际情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二、制定辖区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检查各住户贯彻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辖区各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等设

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五、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电脑主机,发现火警,火灾和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当值主管及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六、负责制定辖区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负责辖区用火部位安全监督。 七、负责对辖区人员进行消防防火宣传教育。 八、积极组织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辖区各重点部位,如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材装置,楼层消防分屏及报警,排烟系统,对讲系统,查看周围有无火种,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九、重大节假日,组织人员进行安全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显重要。笔者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目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改进提出了工作建议。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中各类住宅物业及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卫生、交通、治安、消防、环境等统筹进行维护修缮、整治等管理服务的活动。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但目前黔西南州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进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作规范体系,形成与目前蓬勃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 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隐患频现。 (2)主体意识不强。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3)管理水平薄弱。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危险性,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加之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低、责任心差,消防管理几乎成空白。 (4)维护资金缺乏。按照《物权法》及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管理所需费用主要来自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然而实际生活中,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服务质量与物业收费不成正比,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作为业主,往往采用拒交物业费作为自身的维权手段,长期积压、欠收的费用给物业服务企业造成较大压力,不得不缩减开支、压缩管理项目,造成服务质量降低,产生恶性循环。另外,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等虽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但其使用条件和程序较为

2017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年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八)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各学校、园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设置消防安全课程,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认知特点,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 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第九条防 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 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完整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二、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市两会福音堂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山海天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障公司消防 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 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 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责任区域 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

2017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萩芦中心小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 年

2017 年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 各校、园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 (三)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五)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

作期间,对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 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 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师生、员工自防自救工作;

物业公司消防岗位管理职责

一、物业总经理职责 1.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支持分管消防工作的员工开展工作,督促安全管理部经理做好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使全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到“五同时”。 3.按照消防管理工作“五落实”(即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整改落实、设施落实)的要求,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在作出有关的物业管理决策和接待服务指挥时,确定保证安全消防措施。 5.负责组织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决定重要奖惩。 6.负责组织推动本公司消防安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及普及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要求,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意识。 7.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布置和定期组织全公司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对在消防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物业管理部经理职责 1.协助总物业经理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工作。 2.按照“五同时”和“五落实”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 3.主持各部门研究火险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保证国家、上级和公司消防法规及消防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主持制定落实本部门电机电器设备、废旧易燃包装物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常识、责任制度的教育,负责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 8.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负责整改火险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总物业经理或安全管理部报告,例会议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按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部。 9.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抢救,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三、安全管理部经理职责 1.在总物业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物业管理正在逐步规和完善,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安全管理也成为物业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面。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对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些相关规定: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五条任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

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服务。 解读第十八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责: ⑴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⑵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⑷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好落实好这些职责,就是我们今天共同学习和探讨的问题:我们可以结合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决策,统筹考虑,防火墙工程是近几年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部,省、市、区政府相继发文部署,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 墙”工程工作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案》的通知等等。涉及到我们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是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有以下几点要求: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定期开展防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生产厂区内各部门、车间、仓库 第三条、安全消防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厂长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厂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月30日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周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仓库)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每月月末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要:大力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 浅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显重要。笔者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目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以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改进提出了工作建议。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中各类住宅物业及其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绿化、卫生、交通、治安、消防、环境等统筹进行维护修缮、整治等管理服务的活动。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工作,而消防安全管理在生命财产安全管理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又是重中之重。但目前黔西南州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进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体制和运作规范体系,形成与目前蓬勃发展的房地产经济和住宅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 一、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些物业服务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重眼前、轻长远,重修补、轻维护,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多放在物业经营、费用收取、环境卫生、治安防范和普通的水电维修等方面,忽视了对公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消防值班、巡查、维护失位、缺位,隐患频现。 (二)主体意识不强。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过分强调为业主和物业使用者“服务”,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想管、不敢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责任,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单位的依赖性大,对业主、经营场所的自治自律和行政部门的指导干预期盼值高,造成对业主进场装修使用把关不严、跟踪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发现维修不及时,出现问题推、拖,乐见“责任不清”状态,不能主动实施管理、积极解决问题、勇于承担责任。 (三)管理水平薄弱。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能发现火灾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正式版)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 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 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 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 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 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在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枫桥水郡小区物业各部门 职责: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二、消防安全组长工作职责; 三、消防安全副组 目的:在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适用范围:适用于枫桥水郡小区物业各部门 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二、消防安全组长工作职责; 三、消防安全副组长工作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五、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员队长工作职责; 六、消防安全秩序维护员班长工作职责; 七、消防安全巡逻秩序维护员工作职责; 八、消防安全外岗秩序维护员工作职责; 九、消防安全工程主管工作职责; 十、消防安全维修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一、保洁班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二、保洁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十三、火灾隐患整改条例; 十四、消防安全档案; 十五、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安排检查、人员培训 责任人:项目部部长 内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检查、消防安全有关法规、常识人员培训 标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到人、检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办班2次,案例分析随时通报。 二、安全防火巡查、检查 责任人:巡逻秩序维护员、保洁员巡查楼内公共区域 外岗秩序维护员、外环保洁员巡查楼外公共区域 班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内容:小区内、外安全防火隐患巡查、检查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约谈培训会上的讲话消防大队XXX2019.10.16各单位负责人:大家好,今天召集大家来进行此次约谈培训活动,主要是为吸取事故教训,明确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单位往往只过多的重视防盗,在消防管理上不够重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些形同虚设。 2、物业公司的日常消防管理不规范。一是居民小区内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处处可见,对此,却只有少数小区在入口处设置路桩、栅栏等措施;对夜间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不予管理,加之小区业主无序停车,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二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地下室住人、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况视而不见。三是消防检查巡查制度不落实,存在敷衍了事,巡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不达标。小区内的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没有达到100%持证上岗,物业公司员工没有全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不会检查小区消防设施。高层居民住宅楼常常出现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停用、灭火器材缺乏维护保养、电缆井未进行封堵等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整改;物业管理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居民疏散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二、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是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具体表现为:1、物业管理公司的全体员工都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 度和措施。 2、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物业服务企业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应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则必须经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操作方法。 三、具体工作要求各物业单位一是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二是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尤其是老旧社区每周应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有详实的登记,对发现存在管道井未封堵、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等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必须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电动自行车禁止飞线充电、上楼充电。四是确保每个小区都能建立符合标准的微型消防站,定期培训及演练,确保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五是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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