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牛店小学

为切实搞好我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之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根据教师职称评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考核。

2、切合教育教学实际,使考核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3、以硬性条件为主,尽量减少人为因素。

4、粗线条考核,不追究细枝末节,做到操作性强、导向性强。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武秋季

副组长:丁伟峰

组员:郭全治谷亭秀张爱菊曾海玲段小六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学历、学位。

依据集团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专科学历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有学位加1分。

2、教学质量。

根据办学的需要,从平时教学质量和中考成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平时教学质量符合学校要求20分;中考成绩按

分局前8名计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8名1分,第8名以后的不得分。

3、教学奖励情况。

此项指教师除讲课以外的各种奖励,不含荣誉称号。分基本得分和获奖加分两个方面。基本得分为10 分,即愿意和已经参加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就能得10分;获奖加分按实际获奖的级别、名次得到应得分数,具体办法是:

A、教师本人获奖按下表考核:

B、指导学生获奖按教师本人获奖得分的1/2计分。

4、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A、承担了学校的公开课、教研课,可得基本分10分。

B、讲课质量加分按下表考核:

5、论文、论著情况。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论文,得基本分10分。发表的论文论著按刊物的级别考核,按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累加。分局级刊物1分,省级刊物3分,国家级刊物5分。如果是合著,

主编降一级计分,委员降两级计分,教辅读物每项只加0.5分。

6、任现职期间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担任班主任情况。

任现职期间能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得5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加1分。

7、承担社会工作情况。

服从学校按排,愿意承担学校的社会工作及学校临时交办的工作,即可得5分,否则不得分。

8、师德情况。

合乎学校师德规范的要求得10分,出现了师德事故的不得分。

9、日常教研情况。

能积极、认真地参加教研室、学校和组内组织的各项日常教研活动,得5分,否则不得分。

10、承担工作量情况。

任现职期间年平均工作量符合要求可得15分,工作量不满得5分,超工作量得20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学校对申报职称的教师的考核由学校职称考评小组进行,所得分数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2、学校对申报职称的教师按所得分数排序上报,上报顺序对教师公示。

3、第三项第8、9款视作否决条件。

4、考核时间段为任现职期间。

5、学校在进行教师职务晋升考评推荐时,对下列情况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市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者;

(2)被确认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享受政府津贴者;

(3)获高学历文凭者(同等条件下,基础学历优先);

(4)近三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近四年来获省级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及公开出版论著者;

(6)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6、此办法解释权归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及兼职教师的界定 1.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并能在时间上配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校外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2.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但因课时量较少或只能安排短期授课等,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专家(不纳入教研室教师编制)。 二、聘用外聘(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 1.根据本专业师生比及专业建设的需要,缺口较大的以聘用外聘教师为主,有缺口但不是很大的以聘用兼职教师为主。

2.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能型人才。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 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教研等任务。 5.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反馈”成绩优良。 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就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XX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关于印发2014年XX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XX学校评聘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一)、评高级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 1、中专以下学历 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6年(2014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以及不在岗上班的(符合国家法定休息的除外)4.2017年9月30日前不在岗不在编人员不参评。 (二)、评一级教师没有市级(含市级)及以上级别出课证(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不参评。 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 1、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6.12.31日 2、任职年限: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分截止到2016.12.31日 3、班主任: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科任教师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1分 4.论文与著作: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 5.公开课: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6.竞赛类: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7.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基本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1.高学历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 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 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 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前。 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 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 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 5、遇依据方案评比得分相同者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学校考核总分居前者优先晋级。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规则办事,决定对下列几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聘任指标15倍接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表决。 1、资历记分:从评为受聘职称后每一年记3分。 2、教龄记分:每一周年记2分。 3、骨干教师记分:被评为全国、省、市、学校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记 4、3、2、1分;被评为上述相应层次学科带头人,分别记 5、4、3、2分(凭证只记一次分,不按年加分)。 4.职务加分:校级正、副领导每年分别记6、5分,中层正、副主任每年分别记4、3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记3分,处室干事、备课组长每年记2,工会小组或学科仪器保管员成员每年记1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其他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班主任每期记15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语、数学教师教双班者每期记05分 5、出勤记分:每年出全勤给5分,迟到、早退每年1—5次,记4分,迟到、早退每年在6—10次以内者给3分,事假3天或病假10天之内(含)给4分,出现旷会、旷课现象的不给分,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其他情况每年给2分(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6、评优记分:获国、省、市或学校党政、表彰的“三优(三先)”、优秀(先进)教师(含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加4、3、2、1分,其他主管部门实行单项表彰的分别记3、2、1、05分,(同年同一系列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记分、不同系列得奖可以累积加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 7、考核记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以前名次(含)记5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30%之间名次(含)记4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30%名次至考核合格者记3分(此项按学期累计加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规定可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0、教学成绩记分: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语最低与最高不能相差(含)6分、数学不能相差(含)8分,否则低者记0分。在年级班平均分1分(含)以内记5分、低于者再以2分为标准依次减1分。体艺学科专任教师通过考核小组评分分优、合格两等,其中优者(占20%)按语、数学教师的平均得分记分、合格者教师(80%)相应减1分。规定无法比较成绩的,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1、教学素质记分: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试(如计算机考试、“三字一画一话”测试、理论、业务考试等)成绩合格者记2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规定免考者记2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 12、教学比赛记分:承担全国、省、市或学校主办的教学比赛(优质课、课例、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一等奖分别记7、5、3、1分,获二、三等奖者各依次减半记分,承担校级公开课每节记1分(开放日上课不计)同一项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承担萍师附小大讲堂讲座者每次记2分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根据《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为推进专业建设工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更好更优地培育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外聘人员的分类: 教学一线教师:外聘专业教师、外聘实训指导教师; 德育人员:外聘教官、外聘生活老师; 后勤服务人员:水电工、职员、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 三、外聘教师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一)外聘专业教师基本条件 1.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有教师经历或者班主任经历者优先。 4.男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人才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二)外聘实训指导教师条件 1. 忠于职守,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重学生家长和学生;无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违法记录,无侮辱伤害学生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专科学历,企业工作3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测试达到“优秀级”。

高中学历,企业工作5年以上,所指导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过专业部技能达到“优秀级”。 具有企业班组长获技术指导岗位经验者优先。 3.男50岁以下(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聘教官基本条件 (四)外聘生活老师基本条件 (五)外聘后勤服务人员条件 三、基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教学一线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1200元/月,第一级1500元/月,第二级1800元/月,第三级2100元/月;课时津贴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由学校考核定级为三个等级,对应教师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2.德育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200元/月,第二级1500元/月,第三级18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德育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3.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及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确定四个等级,未定级900元/月,第一级1100元/月,第二级1300元/月,第三级1500元/月;课时津贴以岗定责,认定工作量,根据总务处考核确定三个等级,分别与未定级、初级、中级教师职称等级相对应;奖金与在职在岗教师相同,考核发放。 外聘人员基础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课时津贴按工作情况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保障学院教学有序、正常的开展,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外聘教师,是指各系、部以学院名义所聘请的非学院在编和在岗并且不发放基本工资的授课教师。 第二条学院开设的课程中本学院教师无人能够讲授,或者开课班级多,本院教师无法承担全部教学任务的,经教务处确认后,各系、教学部可以外聘教师授课。 第三条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教授课程应与其学历证书的专业相近。 第四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为保障双方权利,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有义务督促外聘教师,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与学院人事处签订一式二份的《聘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不签订合同的,所任教系(部)及教务处不予核算课酬,财务处不予发放课酬。 第六条外聘教师课酬安学院规定的标准执行。课酬标准中已包含交通费等各类补贴在内。 第七条首次签订合同时,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必须核实外聘教师的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第八条对外聘请教师的系、部应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要求: 1、外聘教师应对所授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负责,确保教学质量。 2、外聘教师应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时数的要求编写适合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一式二份),经系(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并将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三周内交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存档。 3、开学后外聘教师应严格按进度进行教学,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随便更改课程教学计划和授课时数;不得任意调整课室;不能随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_1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 案正式版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 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

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 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我校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中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的定义 外聘兼职教师是指除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外,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程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从相关行业或企业聘任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是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 二、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的教学服务。 2、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经验,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外聘兼职教师可以受聘承担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三、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各专业组推荐。根据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专业组于学期结束最后一周前向校办公室提出外聘教师计划,并推荐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务会仪确定。

2、外聘兼职教师由示范校办公室审核。校办公室应根据本校的教学情况对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洛南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聘教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校办公室将所聘外聘兼职教师汇总情况以及应聘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外聘教师申请表》、职称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备案。并建立、完善外聘兼职教师档案。 四、外聘企业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教导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和统计汇总。并将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或不能按时提交各种教学文件的外聘兼职教师,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或不能按学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辞聘。 2、校办公室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建立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和外聘兼职教师信息库。对教学效果好,且连续被聘用的外聘兼职教师,要保持稳定。 3、校办公室负责外聘兼职教师的宏观管理,负责复核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课酬。 4、校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1、外聘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根据教导处和专业组安排的课程表执行。 2、外聘兼职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 3、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最新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方案

黑池镇中学 教师职称晋级评定标准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加强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注重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的方向,高质量地完成教师职务评聘的推荐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参评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 1 、成立当年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 2 、个人申报,并递交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 3 、申报教师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4 、个人送交有关证明、材料备查评分; 5、学校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按评分标准考核评分; 6 、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申报对象得分情况; 7 、领导小组统计申报对象定量考评总分,并列出定量得分情况表 (按高分到低分排列 ); 8 、按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推荐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 9、被推荐对象领表、填表、整理材料; 10 、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再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四、评审办法 我校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实行“评委打分加业绩打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得分高低和分配的指标,依次确定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总得分相同时,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优先考虑任职年限、工作量等因素投票决定。打分细则如下: 1 、学历分(最高1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记 15分,专科文凭记 13分,中师学历记10分,不累加,记最高得分。 2 、工龄分(最高15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教龄满25年以上,记15分,教龄满20--24年,记13分,教龄满15--19年,记11分,教龄满10-14年,记9分,教龄10年以下,记7分.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邯郸学院文件 政字[2009]27号 邯郸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外聘教师是指由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从外校、外单位及本校离退休人员中聘请的任课教师,不包括学院聘任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等。 根据学院发展需求,为弥补我院部分专业师资不足,可适量聘用部分高水平的教师。为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工作的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原则 1、教学单位现有师资暂无力开设或教师数量不能满足开课数量的个别课程的,可外聘教师。 2、对外聘教师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3、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教学单位的外聘教师。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承担教学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经历,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实践教学类课程可聘任对口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我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我院的教学工作要求,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我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制定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及开课需求,在每年5月和11月制定下学期外聘教师计划,外聘教师总数原则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20%。经教务处审核后,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长审批。 2、资格审查 根据学院批准的外聘计划,各部门对拟外聘的教师进行初审,并填写《邯郸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复印件材料(其原件由各部门审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管理 (1)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聘任部门负责。 (2)外聘教师与教学部门和邯郸学院三方签订聘用协议书,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并到学院人事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外聘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教学科研考核合格的外聘教师,可以续聘。 2、考核 (1)在聘期内,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学院派教学督导团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2)凡教学单位未按程序审批备案或弄虚作假聘任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退,不计算相关工作量,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附件: 外聘教师管理条例(修订)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及来源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原则 1.外聘教师是指外校、企业来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外聘专任教师或技师(不含外教); 2.在合理地调配校内专任教师资源,保证校内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学院对外聘教师按照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聘用。 (二)外聘教师的来源 1.各高校教师; 2.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高

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2.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其他人员; 3.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行业、企业人员; 4.应聘实践课、专业课的人员一般应有该专业相近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及授课经历; 6.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原则上不聘请中级职称以下的外聘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学工作部报批。 三、外聘教师审批、聘任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根据下一学期课程安排,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拟定外聘教师聘任计划。 (二)在对外聘教师聘任资格进行初审后,各教研室一式两份填报《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1),查验外聘教师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将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外聘教师审批表》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如有不符合聘任条件等特殊情况的,应报送教学工作部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外聘教师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2017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 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评、聘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 1、任教龙岗小学得1分,任教华城小学、张庙小学得2分;任教土山小学得3分,任 教斗镇小学、青岭小学得5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教师自愿参 加支教。支教1-2年得5分,具体支教时间、支教地点由中心校办公室安排(职称兑现后 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 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 扣0.1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 查学校日志。(请假情况由所在学校校长出具证明并签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 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文及以上,其他为省级)、省 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 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 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 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长丰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长丰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 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提供的证 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评、聘资格)。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聘教师已成为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 (二)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审核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审验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在此基础上进行面试和试讲。 (三)由教学学院上报审批通过初审的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本学院留存。 (四)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前两周为试用期,各聘任学院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五)如有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后,各教学学院可先试聘外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管理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三)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四)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 (五)外聘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在每学期课 称。 之一。 (四)课时酬金标准和交通费待遇应写在聘任协议中。未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其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自行解决。 (五)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考题、批阅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及设岗定级评聘方案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设岗定级的评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田宽 副组长:代香碧聂奎 成员:杨刚漆国先徐念熊明英文慧 二、适用对象 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分内容及标准(满分200) (一)学历6分 本科及以上6分;专科4分;中专或中师2分。 (二)教龄20分 10年(含10年)内5分;11—20年10分,21—30年15分,31年以上20分。 (三)职务20分 正校级每年2分;副校级每年1.6分;中层干部每年1.4分;教研组长、工会组长每年1.2分;班主任每年1分。兼职(含班主任)以得分最高的职务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 (五)政治业务和教育教学 50分 按近6个学期教师政治业务考核汇总得分申报者中最高折合为4、4、6、6、8、8,其他参聘人员以此类推,算出该学期得分,再累总分为综合得分。 (六)荣誉称号20分

获校、镇、县、市、省、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各种荣誉称号依次加分、1分、2分、4分、6分、8、10分。同一学期内同级或不同级表彰以其中一次最高荣誉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 (七)教学竞赛、课题研究获奖30分 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 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4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4、3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6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课题研究结题获奖,课题组织实施者,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 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5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课题参与者折半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30分(看近10年)。 (八)教学辅导10分 在教育系统主办的各类学生竞赛,辅导学生获奖。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一、二、三等奖或优胜奖分别加4、3、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4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5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10分(看近10年)。 (九)论文10分 教育类论文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0.5分;获县一、二、三等奖奖分别加3、2.5、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3、2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3分;国家一、二、三等奖或优胜奖分别加10、8、6、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教育类论文发表,县级刊物加1分,市级刊物加2分,省级刊物加3分,国家级刊物加4分。参聘者最高分折合为10分(看近10年)。 (十)出勤10分 旷课一节扣0.5分,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学校规定可请假期、婚、丧、产假,绝症除外(看近2年考勤表)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external lectur er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3篇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2、篇章2: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3、篇章3: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当讲师不足的时候就需要外聘。下文是外聘讲师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章1:外聘讲师管理办法文档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 质量,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 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是我校师资力量的重要补充,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外聘教师队伍,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使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任条件 1、外聘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厂矿企业、科研单位的“双师素质”教师除外)。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素质”教师要求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教龄。 二、外聘教师的聘任办法与程序 外聘教师由各学院负责聘任。专业教研室负责聘任专业课教师,公共教研室负责聘任公共课教师。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学期结束前三周提供下一学期拟聘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由教务处审查后交由各学院聘任。 2、新聘任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具体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教师(或特聘专家教授)与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听课组,试讲通过后方可聘任。并且填写《外聘教师聘任协议》和《大学外聘教师业务登记卡》,此项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完成。 3、学校放假前,各学院为外聘教师发放聘书。 三、外聘教师的教学管理

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 1、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的需要,向外聘教师讲明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要求,教师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2、各学院负责外聘教师的考勤,教务处负责安排外聘教师接送。 3、外聘教师原则上要参加各教研室的教研活动,确有原因未能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向其通报教研活动内容和有关信息。 4、每年各学院要组织召开1—2次外聘教师座谈会,虚心听取外聘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期末考试命题、阅卷与本校教师要求相同。 6、各学院根据外聘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造酬金表,报教务处审核后发放。 7、教务处负责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 四、外聘教师的奖惩 1、连续五年在我校授课且教学质量评估优秀者,其代课酬金晋升一个档次。 2、降低教学要求或违反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较差者,学院应视其情节予以扣除部分酬金直至解聘。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