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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于2004年4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珠海教育学院、原珠海市工业技工学校、原珠海市财贸学校、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成立。

学校坚持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开放教育、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为补充,主动适应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三元互动、协同创新、求精求强、服务特区”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政校企、行校企“双三元”互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开放式办学模式,致力于建设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高职特色名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学校有序发展,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ZHUHAI CITY POLYTECHNIC。

学校网址是https://www.sodocs.net/doc/0710067814.html,/。

学校法定注册地为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直属机构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珠海社区大学)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学校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

第三条学校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坚持实行中国共产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 2 —

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

第七条学校与举办者珠海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举办者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必备的办学资源和办学条件,建立与学校办学规模和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组织、机构和人员非法干涉。

第八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办学自主权:

(一)学校根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各个专业招生比例。

(二)自主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以及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决定课程考试考核评判标准,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三)自主开展各种学术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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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主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等合作活动。

(五)聘任和解聘教职工。评定聘用人员的职务。制定、执行和调整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六)依法对学校资产、经费自主管理和使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

(二)履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

(三)执行校内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制度。

(四)实行办学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举办者、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教职工、学生、校友及其他社会人士的监督和评议。

(五)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保护学校的资产不被非法侵占、破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办学活动

第十条学校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 4 —

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招收学生,对学生实施教育。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学校大力开展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

第十三条学校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结合产业需求,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不断推进专业建设与改革。

第十四条学校以教育教学活动为中心,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注重实践教学,整合资源,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的要求,开展教学研究;坚持教学改革,不断地及时地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机构,实行教学工作监控评估制度,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学生学习状态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七条学校把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作为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依法保障学术自由,鼓励师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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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第十八条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学校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为地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文化和培训等社会服务。

第十九条学校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履行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的使命,为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和创新、社会文化事业的繁荣和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一节党委

第二十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书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履行职责。

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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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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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二条学校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党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全校党的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学校党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学校党委会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其他事项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中国共产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纪委委员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行政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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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校长

第二十六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生和任命,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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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校长可授权副校长分管或协管有关工作,或设立专门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管理有关工作。各副校长、专门领导小组、专门委员会根据校长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处理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行政管理、重大制度制订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对应由学校党委决定的事项,向学校党委提出决策方案建议。部署落实学校党委决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及其他事项按照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第三节内部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有利于推进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有利于调动基层单位积极性为目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并规范所属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教辅单位以及有关直属机构、附属机构。学校设置的各级各类组织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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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职责。

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由主管部门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确认。

第三十条学校实行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根据办学目标、办学成本和办学绩效配置资源,通过综合预算方案划拨日常经费和其他资源。学校定期评估二级学院的运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三十一条二级学院管理体制:

(一)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各二级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行政工作。

(二)二级学院行政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本学院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分别由院长和书记主持。

(三)二级学院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教师民主管理作用,增强二级学院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置党政管理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各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实行机构领导负责制,接受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其工作对主管校领导负责。各自按职责范围履行职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第四节学术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咨询和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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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学术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审议学校专业设置与建设发展规划。

(二)审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规划。

(三)审议学校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审议项目管理办法,评审推荐项目申报和奖项。

(四)审议学校学术梯队建设方案,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等。

(五)受有关部门委托,调查、评议和裁定学术纠纷、学术失范行为。

(六)审议聘任和续聘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七)受学校或有关部门委托,对其它重大学术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上列审议事项,学校决策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上列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事项,应当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定;上列咨询事项,学校做出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第三十五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专业的副教授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主任、副主任由校长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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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产生程序、议事规则及其他事项,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第五节教学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学校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研究、监督、咨询和审议机构。

第三十八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学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二)根据专业设置,统筹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筹教学资源,规划师资队伍建设,配置实训条件,审议教学专项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

(三)对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统筹协调各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教学秩序,指导教学管理工作。

(五)审议教学管理制度和其他教学规范性文件。

(六)审议专业、教研室等教学机构的设置,审议专业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研室负责人)任命。

第三十九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在职教学管理人员和学术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教师组成。

第四十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产生程序、议事规则及其他事项,按照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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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民主管理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原则上以分工会为单位,由全体教职工依法选举产生。

第四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特点。教代会代表中,教学、科研人员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以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女性、青年、工人应占一定比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同时应当积极履行代表义务。

第四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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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运作、议事规则等事项,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执行。

第四十六条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听取、审议并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二)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制定、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学生做出答复。

学校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学生代表大会的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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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设置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第四十八条校内各民主党派及群众组织依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章教职工

第五十九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五十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管理制度,分类(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设置岗位及上岗资格条件,实行按岗聘用,择优上岗,聘期考核,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岗位责任,突出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五十二条学校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程序执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学校教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培训进修机会等。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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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学校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教书育人,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尽职尽责,勤奋工作。

(二)尊重和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五)维护学校名誉和学校利益。

(六)接受学校、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学校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五条学校对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触犯法律,违反规章制度、合同约定的教职工,有权予以处分、解除合同、辞退。

第五十六条学校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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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教师就职务、福利待遇、岗位聘用、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方面表达的异议及提出的申诉。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教师申诉处理事项。

第六章学生

第五十八条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在校生。

第五十九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平等利用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和生活资源。

(二)参加素质拓展、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创业实践等各项活动。在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

(三)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四)在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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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八)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进行陈述、申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对学校、教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条学生应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二)珍惜和维护学校名誉,维护学校利益。

(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五)爱护并合理使用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且能履行相应义务的,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国家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第六十二条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服务。

第六十三条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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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十四条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保护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十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受理学生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工作程序等事项,按照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学员是指依照协议在学校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学校与学员签订教育服务协议,学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制度规定和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员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七章学校与直属机构和附属机构

第六十七条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珠海社区大学)是学校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社区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等职能。

第六十八条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是学校附属机构。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六十九条直属机构、附属机构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20 —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建埠以来青岛城市空间结构的变迁与发展 3 冷 静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所,山东青岛266071) 摘要:自1891年开埠以来,青岛的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无名的小渔村,到带状的狭长城市,再到今天拥湾发展的现代化新城,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100多年的城市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青岛城市建设与发展思维不断成熟、更加科学的历程。每一次城市发展思维的变革,都会带来城市空间结构的巨大变化,随之会带来城市发展的一次飞跃。 关键词:青岛;建埠;城市空间结构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2698(2009)0320006205 青岛市位于山东半岛南端,东经120°22′,北纬36°4′,东、南濒临黄海,西、北连接内陆。市域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2008年末,全市总户籍人口762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76万人。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青岛一直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现辖7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代管5个县级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 一、建埠以来青岛区划的历史沿革 青岛在建制前属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因胶州湾而显其胜。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海军舰船的威胁,清政府于1891年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驻防青岛,在青岛村东侧建总兵衙门,这一年被认为是青岛市建制的开始。此后,这一区域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传统市镇,至1897年,市区人口约1.4万人。同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山东巨野教案,派远东舰队强占胶州湾。1898年3月6日,德国与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使青岛以“租借地”的名义成为德国的殖民地,租期99年,由此开始进入了现代化的城市建设时期。 1891年~1898年是清政府管辖时期。1898年~1914年是德国占领青岛时期。 1914年~1922年是日本第一次占领青岛时期。1922年~1929年在青岛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 1929年~1938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945年是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时期。 1945年~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设立 青岛特别市。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成立人民政府,改为 省辖地级市,下设市北、市南、台西、台东、四沧、李村、浮山7区及即墨县、胶县、胶南县三县。 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政务院1951年6月6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四沧区、浮山区、李村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内务部1951年8月16日批准)。青岛市的即墨县划归莱阳专区;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区(国务院1961年5月23日批准)。撤销青岛市崂山郊区,设立崂山县,驻李村(国务院1961年10月5日批准)。 撤销青岛市台西区,并入市南区、市北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12月8日批准)。 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78年11月17日批准)。设立青岛市黄岛区,以胶县的黄岛、薛家岛、辛安3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78年11月27日批准)。 原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原烟台地区的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国务院1983年8月30日批准)。 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国务院1987年2月12日批准)。 撤销崂山县,设立青岛市崂山区(国务院1988年 6 第22卷第3期2009年9月 学报Journal of Qingdao Technical College Vol.22No.3 Sep.2009 3 收稿日期:2009207213 作者简介:冷静(19742),男,山东乳山人,副研究员。

关于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推荐

关于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推荐 、总则 第一条依据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 市五星职业技术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四条主办单位:xx 市五星教育集团第五条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 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六条主管部门:xx 市教育局。 第七条服务范围:面向市内外初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第八条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 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

开拓、创新。 第十条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 勤学、苦练。 条办学方向:诚信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科 研兴校。 条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 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三条育人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 会创新。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 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 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 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预警教育实施办法珠城职院…2013?54号 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预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预警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5月17日 1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预警教育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新学生教育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加强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增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预警教育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预警制度。 第四条预警内容包括:学习预警、纪律预警和健康预警。 第二章预警等级和范围

第五条学习预警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出现的学业困难和问题进行警示~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的教育方法。学习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黄色预警范围: 2 1.一学期有1门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者, 2.一学期缺考1门课程者, 3.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10学时或经常性有迟到、早退行为者, 4.每学期开学因故不能如期注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 5.学习成绩比前一学期严重下滑者, 6.沉溺于网络或其他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7.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预警者。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橙色预警范围: 1.一学期有1门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一学期考试或者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2-3门者, 3.一学期无故缺考2门课程者, 4.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1-20学时者, 5.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6.其他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给予预警者。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红色预警范围: 1.一学期有2门以上的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2.一学期考试或者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4门,含4门,以上者, 3.一学期无故缺考3门以上,含3门,课程者, 3 4.一学期内旷课超过21学时者,含21学时,,

青岛城市规划(2006-2020)

青岛新城市规划 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凝聚了大批城市规划设计师历时5年智慧与心血的青岛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始向市民公示。规划显示,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5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扩容:七镇及胶南市区纳入新规划 本次规划,将区域研究范围扩大至整个山东半岛。市域为青岛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胶州市的营海等环胶州湾地区,以及滨海公路沿线的胶南城区和琅琊、泊里、鳌山卫、温泉、田横、王村、丰城7镇组成,总面积约287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由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7区组成,总面积1408平方公里。 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相比,新增了一市七镇,新增面积约870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达到2870平方公里。 城市框架: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 规划确立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全新空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青岛、黄岛、红岛、崂山“一主三辅”的现代化城市框架,以强化主城的内涵式发展、稳步提升老城区功能、有序推进新城区建设为目标,以改造和提升青岛主中心、崂山及黄岛副中心为重点,全面增强主城的综合实力,提升主城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2020年人口1200万 2050年经济达发达国城市水平 本次规划勾画出一幅宏大绚丽的未来城市蓝图:到2020年,青岛将成为拥有近1200万人口、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近540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77.8%的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到2050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当时发达国家水平。 跨海大桥引桥

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模板】

XX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序言 XX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校)于2000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XX煤田职工地质学院、XX机电学校和XX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XX职工大学于2006年从学校分出。 学校坚持“以德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策略和“立足地方、服务企业、质量为本、校企联动”的办学理念,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XX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Foshan Polytechnic。 学校法定住所为广东省XX市卫国路69号。学校现有三水校区、禅城校区,学校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 第三条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XX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广东省教育厅是业务主管部门。 学校与举办者、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学校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第五条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一)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核定的— 25 —

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 (三)依法依规设置和调整专业; (四)根据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承担普通专科教育,培养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六)依法依规确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织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聘用;调整内部收入分配; (七)依法自主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八)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各类专业实验、实习、实训基地;根据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与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及相关的社会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九)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以及从各种合法渠道接受的捐赠财产; (十)自主行使依法依规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第六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基本职能。 第七条学校坚持立足XX、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地方产业特别是XX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把学校建 — 25 —

2010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事记

2010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事记 1 月 6日于含冰同志任教学督导室副主任。 7日工程与信息学院与珠海威瀚科技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8日在中山大学举行的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华南地区中心第一届年会上,经过广东、广西、海南三省28所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投票表决,我院当选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华南地区中心第一届工作委员会单位。 11日成立学院业余党校。成员如下:校长:党益群常务副校长:陈智霖成员:王韦华梁伟东张建南曾锦玉崔国汉黄天海林惠琼赵卫锋成立业余党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由黄天海、林惠琼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1日成立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张国强副组长:霍晓光宫峰蔡胜成员:杨镜华熊俊超王韦华高健梁伟东陈劲策杨莲清刘会全王克富王彦炟刘辉珞方守金苏志东赵国宏王丽林梅花张建南潘沁红学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熊俊超同志兼任 13日我院与珠海大运通物流有限公司举行了校企共

建生产性实习基地的签约与揭牌仪式。 15日在第三届广东企业培训峰会上,我院被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评为“百场培训送温暖活动优秀单位”、被省企业培训协会评为“2009年度广东省优秀培训机构”。我院培训师杨莲清教授被省企业培训协会评为“2009年度广东省优秀培训师”。在省企业培训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及二届一次理事会议上,霍晓光副院长当选为协会常务理事,杨莲清教授当选为理事。 26日成立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官伟强副主任:宫峰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方守金王彦炟王克富杨镜华高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健(兼) 2 月 4日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外语学院刘黛琳教授,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外语学院常务副院长牛健教授莅临珠海电大调研。 是月在我院经管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2008级42名同学参加的英国伦敦工商会(LCCI)组织的《簿记学一级》全球统一考试中,有31人通过了考试,并获得了《LCCI》证书(英联邦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达到74%。 是月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社会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院喜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胶州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年)

目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第一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第二节城市路网概况 第二章胶州市交通发展战略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发展的需求预测 第二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目标 第三节胶州市的交通发展战略 第三章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及期限 第一节胶州市交通规划范围 第二节胶州市交通规划期限 第四章胶州市区域内路网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乡镇间的路网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市区内交通网规划 第五章胶州市客运站交通规划 第一节胶州市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铁路客运枢纽规划 第六章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及保障措施第一节胶州市交通管理规划 第二节胶州市关于交通的相关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录

第一章胶州市概况 胶州市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畔,因东南临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青岛地区第一个撤县设市。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45 平方公里,辖1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110万人,常住人口79万人,城区人口超过45万人。先后被授予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中国秧歌之乡等荣誉称号。 胶州地处胶州湾腹地最深、最开阔的位置,济青、青兰、环胶州湾、同三四条高速公路和胶济、胶黄、胶新、胶济客运专线四条铁路贯穿境内,是内陆各省进出青岛、烟台、威海和通往青岛港、黄岛前湾港的重要门户。从半岛区域看,在东西走廊上,“三线两站”构筑起独特的区域价值。三线,即山东半岛“一体”发展的三条黄金通道,济青、青兰高速以及胶济铁路,胶州均处于咽喉位置。两站,即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以及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总投资7.1亿元的中铁联集青岛集装箱中心站是中国铁道部在全国设立的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也是山东省唯一一个;胶济客运专线胶州市站是青岛。 第一节胶州市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概况 一、区域概况 胶州市属青岛市辖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部,胶州湾西北岸,东经为119°37′-120°12′,北纬为36°00′-36°30′。市域东南隅胶州湾与青岛市区相望,东南海岸线长25.5公里。全市东西横距51公里,南北纵距54.3公里,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胶州市辖1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2009年底总人口78.5258万人,总户数为23.8718户,农业人口49.8454万人,城市人口28.6804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36.52%。 胶州市是青岛市次级中心城市,处于山东省环胶州湾经济开放地带的前沿,南至青岛前湾港48公里,东距流亭国际机场35公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全方位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区位条件,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地。“十一五”期间被青岛市规划为划区的县级市。 胶州市地处胶东半岛与山东内陆的过渡地带,东邻即墨市、城阳区,西靠诸城市、高密市,南接胶南市,北连平度市。扼东西交通之咽喉,交通地位十分重要,现状交通较发达。胶济铁路与胶黄铁路在市区东部交汇,胶新铁路以胶州为起点,从市区西侧穿过,同三高速、济青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分别从市区西侧、北部、东南部穿过,在胶州、龙山、马店、营海留有出口,另有国道204、省道217、219、325公路等主要干线经过。 二、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胶州市现有人口78.5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9.85万人,2000至2006年,总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59%,其中农业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36%。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54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21元。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9.8%。 胶州市的国民经济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和较快的发展速度,目前已形成了由机械、电子、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矿产等42个主要行业和门类构成的工业生产体系。“九五”胶州市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6.3%;“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124.9亿元增长至2006年的348.59亿元,年均增长17.8%。十年来平均增长率为18.7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多。预计2010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 办公地址:; 邮编:; 教学场所: 。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 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

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学院“两代会”精神,落实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基地计划,促进校外引进和校内委托培养博士的成长,鼓励博士进行学术创新,通过提高博士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学院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本着有效管理、优化配置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设立 1. 学院设立博士科研启动基金,学院根据现有及新进的博士人数,每年年初由科研处、人事处和计财处编制预算,列入专项预算。 第二条享受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资格 2.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新引进学院工作并与学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博士毕业生(编制内)。 3.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院正式教职员工。 4. 必须在博士毕业三年内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第三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程序 5.具备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人员,在学院人事处或科研处网站下载《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申请资格,并签署意见。 6.学院科研处初审后,组织相关专家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中科研计划部分进行评审。 7.《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通过评审后,签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由科研处汇总,在年初报计财处,计财处预算专项经费,列支经费帐目。

第四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过程管理 8. 签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启动基金申请书》后,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启动,项目周期为三年。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启动基金申请书》任务规定进行项目验收。获批人员应在三年内完成如下科研项目及成果: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申报1项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公开发表科研论文3篇。 (3)以第一作者或独著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SCI、EI、ISTP检索论文1篇。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专著一本;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1项发明专利且专利所有人为学院;3)获得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选);4)获市级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市优秀科技论文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省级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国家级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 (5)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原则上在三年之内完成各项考核,因故申请延期的,最多不能超过一年。 第五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经费管理 9.符合资格者每人享受一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每人资助总额度为不超过8万元。 10.有资格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博士,通过审核并签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后,可以使用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经费。

关于表彰2011年珠海市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关于表彰2011年珠海市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关于表彰2011年珠海市先进教师和先进 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过去的一年,我市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实施国家、省和市教育规划纲要,在加快珠海教育现代化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创新和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朱品文等181名先进教师、李革等58名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促进均衡和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推动我市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珠海市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珠海市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 一、珠海市先进教师(181名) 市属单位(41名) 朱品文珠海市第一中学 袁长林珠海市第一中学 叶红(女)珠海市第一中学 孙晓琳(女)珠海市第二中学 杨国珠海市第二中学 陈军辉珠海市第二中学 赵焱(女)珠海市第三中学 王阿岚(女)珠海市第三中学 王金梅(女)珠海市第四中学 姚慧园(女)珠海市第四中学 任国印珠海市第四中学 陈建民珠海市实验中学 李晓云(女)珠海市实验中学 颜文嘉(女)珠海市实验中学 吕婧(女)珠海市实验中学 李洪(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惠金兰(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说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兴办学校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 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 [如:XX省XX市(区、县)XX街(路)XX号]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应当具体说明]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学办资金为:,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 ………………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中外合作办学中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其各自投入总额的1/3,属于政府引进的项目除外。] 第十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管理细则(暂行)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管理细则(暂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术管理制度,规范推进学术委员会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乐职院科〔2016〕5号)(以下统称《章程》)相关条列及未尽事宜作进一步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秘书处工作管理 (一)秘书处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统筹与组织落实学术委员会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的职权;负责检查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展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秘书长负责召集秘书处办公会,研究落实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及工作安排,部署秘书处工作,协调学术委员会相关事务。 (三)秘书对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学术事项按《学术委员会学术事项上会登记一览表》(附件1)作详实登记,在召开会议前七天将会议议程及上会资料通知全体委员;对学术委员会会议所审议评定、咨询研究等相关学术事务形成的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建议进行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或建议意见,以书面文件形式由主任签发。 (四)秘书处每年度对学术委员会工作运行、委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总结,提交学术委员会,或进行通报。 第二条学科组工作管理 (一)根据工作需要,在目前所设工程、医学、管理、综合4个学科组的基础上,增设教育教学改革组(简称教改组)。调整以后的学科组、教改组组成人员见附件4。 (二)学科组、教改组等接受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按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三)学科组、教改组等确因人员不足需聘请非学科组人员时须严格

按照《章程》规定实施,并须在聘请之前以书面形式报秘书处审定。每次评定或审议时,小组人员应为单数。 (四)学科组、教改组等开展学术活动时须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活动记录表》(附件2)作好记录,并存档,作为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委员履职考核等依据。 第三条议事与运行制度 (一)按《章程》规定,学院职能部门需提请学术委员会委员审议、评定、咨询等的相关学术事项,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完成初审等程序,按《学术委员会学术事项上会评议一览表》(特殊学术事项除外)对初审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附评审条件或标准、或解决方案等,在限时完成工作前七天向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 (二)按《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实行每学期例会制度,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或主任委员会议,或召集各处室、系部等负责人参与的主任委员联席会议;须紧急审议的学术事项,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可通过邮件或网络等渠道进行讨论、决策、评定等。 (三)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学术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教授、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列席会议。学生代表作为旁听,若相关问题与学生相关时,可由该事项负责人代为陈述或递交相关学生签字的书面材料。 第四条工作纪律与项目评审费 (一)学院为任期内学术委员会委员及聘请的非学术委员会委员提供项目评审费,学术委员为5000元/年/人(上半年发放50%,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50%),非学术委员会委员为300元/次/人。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须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勤勉公正履职,熟悉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动态、本专业发展前沿;具有较高的学术判断与学

技工学校章程

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 章 程

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技工教育质量,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进程,体现学校以职教为主,技能为本的原则,教育学生学好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市XX职业培训学校 校长:XXX 学校地址:XX市XX路XX号 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学校性质:从事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服务活动的非企业法人的教育实体,即民办非企业组织,在XX市民政局办理登记。 第四条学校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通过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素质,使学生职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的认证标准,服务社会。 第五条学校培养目标:一专多能、德才兼备的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 第二章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规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中级技工学历教育及技能教育。 办学形式:采用全日制教学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办学规模:600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班子成员为人。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其余行政、教学人员由校长聘任。 2、董事会职责:决定学校重大事宜,审议学校每学年工作报告,经费预、决算。 3、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4、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多票数形成决议。 5、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校长对董事会和上级机关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机关的指示和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3、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或机构改革方案; 4、拟订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 5、对外履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6、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珠海广播电视大学

珠海广播电视大学 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教育部在批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时强调:广播电视大学是我国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科学发展,在我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长期以来,珠海电大秉承开放教育理念,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勇于挑战,树立以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理念,敢于设想,敢于尝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校教职员工团结拼搏、努力工作,在开放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积极响应中央电大示范性基层电大创建工作要求,通过创建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工作,全面总结开放教育总结性评估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强化系统办学意识,坚定以开放教育为学校生命线的发展理念,发挥学校在办学理念、教学管理、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的创新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我校的办学和发展能力,提升学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成为珠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主力军。 二、学校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2004年珠海电大整合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以后,保留珠海电大的建制和法人资格,珠海市编制委员会下发的《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珠机编[2008]15号)规定:珠海电大作为珠海城职院的直属机构,加挂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牌子。同时确定内部管理机构为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办公室和培训处,教学教辅机构为理工教学部、财经教学部、文法教学部和教育技术部,核定了80个人员编制。 (二)经费来源 我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两部分。2000年9月8日,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珠海市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改革方案》的通知,改按人员编制拨款为按在校学生人数拨款的方式,并核定我校学历教育大专生人均拨款标准为每年1200元,2001年9月上调至1260元,为我校积极扩大开放教育规模提供了政策保障,多年来我校实现了主体收入与办学规模的同步增长。 图一:07-09年度珠海电大主要经费来源(单位:万元)

青岛高新区规划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总体规划(征求意见) 一、规划背景 伴随经济全球化,新一轮城市竞争演变为全球科技枢纽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的竞争。国内城市纷纷整合自身资源,转变发展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引擎,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海东滩、天津滨海新区、唐山曹妃甸等一批新城应蕴而生。 青岛处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边缘,面临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南北夹击。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深圳、上海、苏州等城市相比,已形成明显差距,与大连等城市的领先优势逐步减弱。 面对当前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趋势,为尽快进入国家战略视野,融入全球产业版图,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定了“依托主城、拥湾发展、组团布局、轴向辐射”的城市发展战略,利用胶州湾北部盐田改造建设高新区,促进城市空间拓展、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拉开城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序幕。 二、规划范围、依据及原则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以盐田改造为基础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约63.44 平方公里。考虑到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将周边部分用地一并纳入,进行控制与引导。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起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起实施) 3、《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胶州湾及临近海岸带功能区划》(2004 年) 5、《青岛市滨海城市组团—红岛组团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06 年) 6、《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2003 年) 7、《青岛市胶州湾北部新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城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征集》(2008 年) 8、青岛市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文件 (三)规划指导思想 1、高标准、高起点建设 从全球战略角度出发,以世界先进水平为标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使青岛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研发基地中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我国科技开发力量与国际高新技术前沿的接轨区,成为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密集区。 2、统一领导、统筹规划 规划建设胶州湾北部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关系到青岛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全局,必须坚持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按照国家级重点园区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态新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为跻身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造坚实基础。 3、功能合理、产业衔接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高度重视各产业园区的功能合理布局和产业链的科学衔接,充分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避免各园区间功能重复和产业趋同,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城。 4、梯次开发、分片管理 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新城区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各片区的实际情况,分片管理;要以项目引进为龙头,梯次开发,务求实效;避免不顾客观条件,一哄而起,遍地开花。 5、多方参与、利益共享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序言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原名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创建于年月,原隶属于广东省电子工业局(现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创办最早的电子信息()类省属重点公办中专学校,曾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单位,国家教委、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为“电子技术、电子线路专业教案指导负责单位”,学校于年月被评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年月划归广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走“校企合作、产教研一体”的发展道路,突出和发挥电子类骨干专业教案与科研优势,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办学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英文名称为;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宝路号,学校经举办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 第四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举办者、主管部门依法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宗旨及培养目标等进行全面督导和监管,同时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办学,以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兼大专及以上层次成人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 第六条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依法行使下列办学自主权: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广东省教育厅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确定招生专业、人数及选拔录取学生的具体办法,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三)根据社会需要和人才市场等实际情况,设置和调整专业学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案活动,开展教育教案研究; (四)自主开展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 (五)组织对教职工职称职务的评聘,确定学校收入分配

学工部工作职责及干事岗位职责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以人为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完善我院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在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负责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评选和审核工作。 五、积极做好济困助学工作。通过评选发放“困难补助”、“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勤工俭学等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六、加强学生工作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团干部、辅导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对各系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 七、加强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积极开展推优入党和大

学生素质拓展教育活动,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全面学习成才。 八、和学院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开展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和毕业典礼,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 九、指导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加强系部心理咨询室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十、完成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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