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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

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中医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充分利用中医技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五、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六、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七、积极应用中医技术和现代医疗技术,研制和使用专科中药制剂。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中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中药。

二、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三、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符合要求。

四、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建立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并落实。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六、积极开展个体化特色中药服务,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和传统中药加工方法,并推广使用。

七、临床药师参与中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

第六章中医护理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中医护理管理职能及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职责明确。

二、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中医护理人员配置合理。

三、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四、积极运用中医护理技术,应用人次逐年上升。

五、开展中医护理质量评价,并持续改进。

第七章文化建设

一、医院重视中医药文化建设。

二、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体现中医药文化。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参照中医医院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开展中医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

第八章治未病服务

一、医院为发展治未病服务提供支撑。

二、治未病科功能定位准确。

三、治未病科基本条件满足业务需求。

四、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

五、积极开展中医健康宣教,为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8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二、医院服务

(一)医院有改善诊疗环境,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具体措施,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投诉管理。

(四)为住院患者提供营养指导、配餐、煎药等相关服务。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三、应急管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主管部门对传染病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持续改进传染病管理,无传染病漏报,无管理原因导致传染病播散。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要求,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三)有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四)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五)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四、临床教学及科研

(一)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二)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中医临床教学和实习,承担本地区中医全科医师培养任务。

(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工作,有具体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四)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临床研究与临床经验总结研究等,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第二章患者安全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二、确立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管理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四、有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五、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和压疮发生。

六、有医院感染风险防范机制,保障患者安全。

第三章医疗质量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细化并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

(二)合理设置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三)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有医疗关键环节与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措施。医疗、护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四)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与临床诊疗指南;有医疗技术(包括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重点医疗技术和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质量实行监管,并建立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五)科室负责人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接受质量管理培训,具有相关质量管理技能,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二、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有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三)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

1.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2.有实验室安全流程,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遵照实施并记录。

3.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释检查结果。

4.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5.实验室与临床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和途径,保证临床咨询及时受理与处理,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6.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

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

1.医学影像(放射、超声、CT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执行技术操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保护患者隐私;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3.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4.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

(一)手术治疗管理

1.制定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手术医师对授权知晓率100%。

2.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制定诊疗和手术方案,落实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记录在病历中。

3.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管理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安全。

4.有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符合规范。

5.手术的全过程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手术切除的离体组织应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

(二)麻醉治疗管理

1.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

2.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订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3.履行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4.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三)感染性疾病管理

1.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健全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有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组。

3.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4.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

报。

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向公众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咨询。

(四)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1.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2.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3.开展血液质量管理监控,制订并实施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血液制品误输等)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4.开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实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5.落实输血相容性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实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五)医院感染管理

1.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2.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3.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

风险。

4.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5.有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重耐药菌管理合作机制,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实施监管与改进。

6.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7.消毒供应中心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及《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

8.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五、住院诊疗管理

(一)由符合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制度、质量管理要求、诊疗指南与规范,对住院患者提供同质化医疗服务。

(二)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住院诊疗,各级医师职责明确并落实,加强入院检诊与患者病情评估,落实知情同意制度。

(三)对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实施多专业综合诊疗,有适

宜的院内外会诊制度与流程管理。

(四)规范激素、肠道外营养、抗菌药物、化学治疗药物等重点治疗药物的使用。

(五)有规范的出院管理制度,向患者提供规范的出院小结、出院医嘱、出院后的治疗康复与随访方案。

六、病历(案)质量管理

(一)病案科(室)设置满足医院医疗需求;病案管理符合相关法规、规范。

(二)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四)采用国际疾病分类与代码(ICD-10)、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TCD)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功能。

(五)电子病历管理符合规定要求。电子病历个人信息有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章药事管理

一、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

二、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三、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

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四、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

一、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制定护理制度、常规和操作规程。

二、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

三、根据《护理分级》(WS/T431-2013)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

四、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和人性化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

五、按照特殊护理单元的相关管理规范进行质量管理与监测。

第六章医院管理

一、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二、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管理组织。

三、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

四、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

五、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

六、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并实施。

第三部分党的建设

第一章加强党的领导

一、健全并完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建立重大事项管理制度,落实党务公开。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四、加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推进精神文明与文化建设。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第二章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功能,提高党员素质。

第三章反腐倡廉建设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体系。

二、加强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完善对权力

的制约和监督,实行廉洁风险防控。

三、加强对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2.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附件2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8年版) 一、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西医结 合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占执业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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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概述 河北省中医医院评审办公室孟建华 一、评审细则总体框架和基本要求 ●评审细则总分1000分 ●分为两大部分: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二)综合服务能力(350分)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5分) ?第二章队伍建设(100分)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00分)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第六章中医护理(60分) ?第七章文化建设(55分) ?第八章预防保健(40分) ?说明:临床与重点专科总计270分,成为重中之重!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能力(350分)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7分)医院服务(17分) ?应急管理(9分)临床医学及教育(7分) ?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 ?第三章医疗质量(170分) ?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医疗技术管理(15分) ?医技科室质量管理(40分)其他科室质量管理(85分) ?病历(案)质量管理(20分) ?第四章药事管理(35分) ?第五章护理质量管理(35分) ?第六章医院管理(40分)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二甲甲等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第一部分的总分可以低于600分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二级乙等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文件

附件: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90%;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750分≤总分<900分; 2.245分≤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 《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必须做好的,且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终止评审进程)的作用。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 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未达到60%,本年度临床科室(麻醉科、口腔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核心标准三:开展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核心标准四: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核心标准五: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得有神经内科、消化科、风湿免疫科、泌尿科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 2 —

评审标准2018年版

附件7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专科建设 一、专科建设成效显著,亚专科设置合理,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专科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科常用中医诊疗技术。 四、专科中医特色突出,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充分利用中医技术方法,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五、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六、专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独立开展专科常见临床技术,具有专科急危重症及疑难疾病的救治能力,现代诊疗技术应与中医诊疗技术相结合。 七、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八、有专科研究室,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研究工作,并能将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 第四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开展专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会诊、救治,体现对专科有效的技术

二级乙等医院评审标准

二级乙等医院评审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发表者:徐江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用于二级综合性医院,其他各类二级医院参照使用。 设置7章69节35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 1.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标准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3.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 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二)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 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 (三)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 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 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 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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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及评价细则 一、医院管理(228 分) 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查方法判定 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 (一) 科室设置(10分) 1.职能科室:设办公室、医务科、质控科、院 感科、门诊办、护理部、人事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等。3查人事资 料和职工花名册。①标准中所列科室齐全,每缺一科扣1 分; ②科室主任配?备齐全,每缺一科扣0.5 分。 2.临床科室: 一级临床科室: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麻醉科、皮肤科、 感染科、重症医学科、预防保健科。二级临床科室:内科:应有4 个以上专 科,设消化、心血管、呼吸、血液等。外科:应设3 个以上专科,

设普外、?泌尿外科、骨科等。妇产科:设妇科、产科。儿科:设儿内科、新生儿科。 3同上。一级科室每缺一科扣1分;二级科室缺科扣0.5 分。3.院级重点专 科:全院应有3个以上重点专科,每个重点专科具有20 张以上床位数和必要 的医疗设备。1.5同上。每缺一个重点专科扣1 分;每科床位数少于20张 扣0.5分。4.医技科室:设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血库)、病理科、影像科、 理疗(可与康复科合设)、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内窥镜室、营养室、超声、 心电图等。 2 同上。每缺一科扣0.2分。5.其他科室:图书馆(室)、病案统?计室。0.5 同上。每缺一室扣0.5 分。 2 项目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检 查方法判定结果扣分得分扣分原因?(二)人力资源(20 分) 1.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编制床位数保持一?致。1 查资料。超过10%扣0.5 分,超过20%不得分。2.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1:1.3-1.5;床位与病床护士之比≥1:0.43。4 听汇报、查资料。了解:?人员编制、人员学历、资历、专业年限、技

二甲医院评审标准细则条款分类

. 第一章 医院功能任务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1.1.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级医院设置标准。 主办科室:医务科 自评等级: 条款 支撑材料 编号 【C】 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二级医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 2.人员编制至少达到:(1)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300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300-500床位的按1:1.40~1.50;500床位以上的按1:1.60~1.70。(2)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 3.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0.4:1。 4.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之比大2.5~3.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3:1。 5.至少有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 6.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 万州区第五人民医院 医务科二甲复评资料目录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B】符合“C”,并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80%。 2.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3.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 4.平均住院日≤10天。 5. 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 6. 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 【A】符合“B”,并 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0%。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0%。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版)释义总结 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 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 1. 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 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 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 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 号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医院总床位:是指开放床位。 重症收治标准:根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十六条重症医学科一收治标准,第十七条转出重症医学科标准。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中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 。 正高职称:指取得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职称包括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教授等。包括本院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制度、已按规定进行定期能力考核并合格、医院下达低职高聘文件及兑现待遇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公立医院改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 号),《国务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 009-2011 年的通知》(国发[2009]12 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医卫管发[2010]20 号)。

二级中医医院指标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 2018 年版)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版)》共11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60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 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 100 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 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V 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V 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V 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10或综合服 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V 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 “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 60% ;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 , 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2号)等有关规定,科室名称不得有中医、西医、中 西医结合字样。治未病科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

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附件1 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骨伤专科建设 一、骨伤专科建设成效显著,亚专科设置合理,专科床位、设备、人员等达到规定要求。 二、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中医类别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专科医师熟练掌握常用的中医骨伤诊疗技术。 四、骨伤专科中医特色突出,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充分利用中医技术方法,优势病种服务量逐年增加。 五、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六、专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独立开展骨伤专科常见临床技术,具有急性创伤、复合创伤等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现代诊疗技术应与中医诊疗技术相结合。 七、开展骨伤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 八、有骨伤专科研究室,开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专科研究工作,并能将成果转化应用于临床。

中医院二甲评审-中医诊疗方案-急诊科-眩晕

眩晕诊疗方案 一、中西医病名 中医病名:眩晕 西医病名:眩晕 二、诊断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医病证部分》(2008年),及《实用中医内科学》(王永炎、严世芸主编,第二版,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 (1)头晕目眩,视物旋转,轻则闭目即止,重者如坐舟船,甚则仆倒。 (2)可伴恶心呕吐、眼球震颤、耳鸣耳聋、汗出、面色苍白等。 (3)起病较急,常反复发作,或渐进加重。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眩晕》(粟秀初,黄如训主编,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第二版,2008年)。 诊断要点: (1)眩晕为发作性视物或自身旋转感、晃动感,不稳感,多因头位或(和)体位变动而诱发。 (2)眩晕同时或伴有其他脑干等一过性缺血的症状,如眼症(黑蒙、闪光、视物变形、复视等)、内耳疼痛、肢体麻木或无力,猝倒、昏厥等。 (3)有轻微脑干损害体征,如角膜和(或)咽部反射减退或消失,调节和(或)辐辏障碍,自发性或转颈压迫一侧椎动脉后诱发的眼震以及阳性的病理反射等。 (4)测血压,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及心电图、电测听、脑干诱发电位、颈椎X线摄片、经颅多普勒超声等有助明确诊断。有条件做CT、MRI或MRA检查。 (5)肿瘤、脑外伤、血液病、脑梗死、脑出血等引起的眩晕患者除外。 眩晕程度分级标准 0级:无眩晕发作或发作已停止。 Ⅰ级:眩晕发作中和过后的日常生活均不受影响。 Ⅱ级:发作中的日常生活被迫停止,过后很快完全恢复。 Ⅲ级:发作过后大部分日常生活能自理。 Ⅳ级:过后大部分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Ⅴ级:发作过后全部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且需别人帮助。 轻度:0、Ⅰ级;中度:Ⅱ、Ⅲ级;重度:Ⅳ、Ⅴ级。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附件1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西医结合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有引导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员配备合理。 二、制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参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优势病种以中西医结合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医院加强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等级医院评审标准

国家卫生部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级特等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是等级医院中最具权威的医院。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版)征求意见稿

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指标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二级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6。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6。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十二项)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能发挥基层中医药工作龙头作用,所在区县基层中医药工作达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明确提出的4项中医药工作指标要求。 核心指标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四: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核心指标五: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六: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10%。 核心指标七: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6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通用版)》

.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试用稿

目录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3)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3)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4) (一)标准适用范围 (4) (二)医院管理统计指标 (4) (三)可选项目 (5) (四)项目条款分布 (5) 三、评审表述方式 (6) (一)评价采用A、B、C、D、E 五档表述方式 (6)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6) 四、评审结果的判定 (7)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8) 第一章医院功能与任务 (8) 第二章医院服务 (14) 第三章患者安全 (21)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27)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104) 第六章医院管理 (114) 第七章医院管理统计指标 (139) 综合医院通用标准 (139) 心血管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58) 儿童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75) 肿瘤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92) 妇产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10) 眼科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25) 精神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40) 口腔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51)

传染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66)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发〔2017〕46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医院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4 年一个周期评审工作要求,在总结我国上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在全国 15 类400 余所医院通过实践 10 个不同医院类别《2011 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取得的工作经验,为了增强评价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评价工作提供依据,我委印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精神病、眼科、口腔 8 个专科医院第七章医院管理统计指标单独设置,其余未涉及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8年版) 一、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和不合格中医骨伤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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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3)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3)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 (4) (一)标准适用范围 (4) (二)医院管理统计指标 (4) (三)可选项目 (5) (四)项目条款分布 (5) 三、评审表述方式 (6) (一)评价采用A、B、C、D、E 五档表述方式 (6) (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 (6) 四、评审结果的判定 (7)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8) 第一章医院功能与任务 (8) 第二章医院服务 (14) 第三章患者安全 (21)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27)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104) 第六章医院管理 (114) 第七章医院管理统计指标 (139) 综合医院通用标准 (139) 心血管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58) 儿童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75) 肿瘤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192) 妇产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10) 眼科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25) 精神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40) 口腔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51) 传染病医院质量监测指标 (266)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发〔2017〕46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医院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4 年一个周期评审工作要求,在总结我国上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在全国 15 类400 余所医院通过实践 10 个不同医院类别《2011 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取得的工作经验,为了增强评价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评价工作提供依据,我委印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 《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 年通用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精神病、眼科、口腔8 个专科医院第七章医院管理统计指标单独设置,其余未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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