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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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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领导班子1、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发展总领导班子每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的扣 2 分;精神文坚强有力体规划和重要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4 明建设工作未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扣 2 分。

(4 分) 分)

2、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工作不断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义务的不得分;生产经营单

有新的举措、新的作为,主要业务工作在同行业中位未完成利税,出现较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得分;医疗单位出现

业务工作处于领先地位( 4 分)药品价格高、服务质量差和医疗事故的不得分;教育部门出现乱

实绩显著收费、教学质量差和学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8 分)

3、注重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推行优质服务,服务部门无服务承诺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扣 3 分;窗口服务单位

社会形象良好( 4 分)职工未挂牌上岗或粗暴待客,有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 3 分。

考核实际方式得分

查看台

账资料

实地考

4、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分工明确,单位没有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没有配备专

任务具体,责任落实,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4 兼职工作人员,责任不落实的扣 2 分;精神文明创建经费不落实

分)的扣 2分。

问卷调

创建工作5、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 4 缺一项扣 1 分。查、查分)看台账

扎实有效

6、重视文明创建细胞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文明建设,没有开展文明股室、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扣 3 分;没有开展文明资料和(16 分)

开展文明股室、季度之星、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等员工、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扣 3 分。活动记活动( 4 分)录

7、干部职工广泛参与 , 对本单位、本行业、本地文干部职工总体参与率低于80%的扣 2 分,低于70%的扣 4 分。

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高( 4 分)

文明测评8、积极筹备 2016 年度全县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向县测评办公室报送简报信实地考(11 分)息的得 3 分;落实了工作措施,开展了系列活动得 4 分;完成工察、查

扎实开展

作任务,在测评检查中未失分的得 4 分;在测评检查中表现优异看台账(34 分)

或得到省、市领导好评的加 4 分。资料和

思想道德风尚良好(16 分)9、充分利益本单位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墙和户外在机关内外都开展了宣传的得 4 分,只在机关内或外部开展了的活动记广告资源等形式,在机关内外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得 2分。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4 分)

10、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分管领域的所有对单位或分管领域全部开展了的得满分,只开展其中一项的扣 4 分,

象开展十星系列创建活动(8 分)没有工作方案或没有张榜公布、授星级牌的扣 4 分。

11、积极参与全县“四城同创”活动,按要求完成积极参与和按要求完成县“四城同创”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没有

相关工作任务( 8 分)参与的不得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扣 4 分。

12、隽水镇和县直单位积极参与“万人洁城” 活动,完成了城区路段包保工作任务或搞好了本乡镇集镇街道卫生保洁

完成城区路段包保工作任务;其他乡镇搞好本乡镇工作的得 3 分。

集镇街道的卫生保洁工作( 3 分)

13、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培未制定学习方案的扣 2 分;未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扣 2 分。

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文件,扎

实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教育( 4 分)

14、设立道德讲堂,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

未设立道德讲堂和制定道德讲堂活动计划的扣 2 分;没有开展或

宣讲活动,积极推介本地、本系统的先进典型人物

参加道德模范评选的扣 2 分。

(3 分)

15、传播文明风尚,单位内部设立道德宣传牌或文单位内部没有设立道德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语的扣 1 分;无网络文查看台明标语,组建 3-5 人以上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扣 1 分;无文明风尚网络传播活动方案的扣账资料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 3 分) 1 分;无网络、手机文明传播行动的扣 1 分;和活动

记录16、开展文明礼仪、勤俭节约教育活动,切实培育未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扣 1 分;未开展勤俭节约教育活动的

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组织开展“文明餐扣 1 分;未开展“文明餐桌”活动的扣 1 分;未开展“无烟”机

桌”创建活动,努力创建“无烟”机关( 3 分)关创建活动的扣 1 分。

17、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相关工作制有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工作经费、具体活动,缺一项扣 1 分;

度,责任落实到位( 3 分)积极做好本单位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有成效,出现一起未成年人安全事故扣 2 分,实施倒扣分。

18、创建学习型单位,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切实培无创建学习型单位计划的扣 1 分;未建立相应考核制度的扣 1 分;

育读书学习之风( 3 分)未开展读书活动的扣 2 分。

查看台文化建设19、设立有干部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无文体活动场所的扣 2 分;没有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的扣 2

切实加强的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活动( 4 分)分。账资料和活动

(10 分)20、坚持开展业务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培训,不断没有经常性组织员工培训的扣 1 分;培训活动组织质量不高、效

3 分)果不好、员工不满意的扣1 记录

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分;行业文化建设成效不明显的扣 2

分。

21、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献爱心活动( 3 分)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和扶贫帮困等献爱心活动 3 次以上,少一次扣

公益活动

1 分,扣完为止。

22、积极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 分)未成立志愿服务队的扣 1 分;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 2 次,查看活积极参与

少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动记录(12 分)

23、积极支持农村“一五一十”工程建设( 6 分)没有对口帮扶村的不得分,帮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扣 3 分,帮

扶效果不显著的扣 3 分。

工作业绩24、单位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分别加 2 分、 1.5 分、 1 分、 0.5 查看表成果丰硕分,不重复加分。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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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领导班子1、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发展总领导班子每年没有专题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的扣 2 分;精神文坚强有力体规划和重要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4 明建设工作未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扣 2 分。 (4 分) 分) 2、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工作不断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义务的不得分;生产经营单 有新的举措、新的作为,主要业务工作在同行业中位未完成利税,出现较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得分;医疗单位出现 业务工作处于领先地位( 4 分)药品价格高、服务质量差和医疗事故的不得分;教育部门出现乱 实绩显著收费、教学质量差和学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8 分) 3、注重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推行优质服务,服务部门无服务承诺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扣 3 分;窗口服务单位 社会形象良好( 4 分)职工未挂牌上岗或粗暴待客,有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 3 分。 考核实际方式得分 查看台 账资料 实地考 察 4、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分工明确,单位没有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扣 2 分;没有配备专 任务具体,责任落实,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4 兼职工作人员,责任不落实的扣 2 分;精神文明创建经费不落实 分)的扣 2分。 问卷调 创建工作5、创建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 4 缺一项扣 1 分。查、查分)看台账 扎实有效 6、重视文明创建细胞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文明建设,没有开展文明股室、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扣 3 分;没有开展文明资料和(16 分) 开展文明股室、季度之星、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等员工、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扣 3 分。活动记活动( 4 分)录 7、干部职工广泛参与 , 对本单位、本行业、本地文干部职工总体参与率低于80%的扣 2 分,低于70%的扣 4 分。 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高( 4 分) 文明测评8、积极筹备 2016 年度全县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向县测评办公室报送简报信实地考(11 分)息的得 3 分;落实了工作措施,开展了系列活动得 4 分;完成工察、查 扎实开展 作任务,在测评检查中未失分的得 4 分;在测评检查中表现优异看台账(34 分) 或得到省、市领导好评的加 4 分。资料和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规范评选表彰文明单位工作,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文明单位是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单位,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县以上党委和政府共同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一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共同进步。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提供必要条件,将其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工作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明单位创建范围:本省境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团组织健全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处)室、车间、大专院校的系(室)及在职人员在10人以下的规模较小单位一般不命名省级文明单位。 第六条文明单位分为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共同审批、命名。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 第七条省级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明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二)领导班子坚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团结奋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科学民主,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办事制度,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三)工作成绩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科学管理,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工作成绩和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当地或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

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无文头)

中国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活动,加强文明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支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经申报、考核、评选,由上级行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四条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是推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是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加强基层全面建设的有力手段。 第五条创建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重在建设,重视创建过程,注重创建实效,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主要任务,为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六条创建活动要在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干部职工普遍参与。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设在党委宣传部门。要制定创建活动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创建活动要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文明单位条件 第七条文明单位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是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试行)

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文明办根据《全国文明单位标准条件》和《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有关精神,充分借鉴外省(市、区)考核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供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委在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推荐中使用。 一、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试行)》包含《考核细则》、《材料审核操作表》、《实地考察、整体观察操作表》、《征求部门意见操作表》、《调查问卷》等。 二、有关情况 1、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报前12个月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 (2)申报前12个月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件,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一般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发生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其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2、《考核细则》的设计 (1)结构 共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单位文明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7大项、22个考核指标,35项考核内容,共129条考核标准。特色指标反映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单位整体形象,共3条考核标准。 在基本指标中设置了1个调节性考核指标,由各市级以上文明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督促申报单位完成各级文明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设置了12条前置性考核标准,用“*”标示,如达不到本条考核标准,则该项考核内容不得分。另外,增设了5条单独扣分考核标准,督促各申报单位切实把相关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文明单位目标和措施

创建文明单位目标和措施 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结合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这一中心,本着“文明单位建设必须结合实际、必须真抓实干、必须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将文明单位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对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方法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全基地教职工对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有清醒的认识;二是制度到位。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健全各项制度,使教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责任到位。将文明单位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量化分解,明确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推进机制,保证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以人为本,开展“三型队伍”建设活动。一是建“学习型”队伍。把提高全基地教职工综合素质作为大事来抓,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结合所计划,每人制定出个人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和专业新技术,形成人人是学习的主人,处处是学习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把学习作为终身追求。二是建“研究型”队伍。鼓励教职工提高业务技能。三是建“创新型”队伍。号召全基地教职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面对建设规范化学校的新任务、新形势、新情况,增强使命感,增强创新意识,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在工作上创新,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3、以争创文明单位为主旋,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每个人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公民。 4、按照学习培训计划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 5、坚持工作创新。制定和修订我基地各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质量体系运行管理。 6、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加强婚育教育,做到无计划外生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讲科学,不迷信,无任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医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医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优势,使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本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考核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院中心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直各系统和垂直管理系统下属单位等。 四、考核时间: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年终进行,考核期为2013年月日至月日。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前由文明办根据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年度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状况,细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方案,通知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 (二)各单位(部门)于2012年12月底前,根据《嘉兴市2013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年终考核方案,对本单位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写出书面总结,报市文明办。 (三)考核人员到各单位,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该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情况,并进行量化计分。 (四)考核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另含加分项和扣分项。 (五)市文明办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并通过行文或召开大会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考核内容和标准(总分100分) 1、主要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10分)

①经常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彻执行文明委、文明办的工作安排。有两次以上会议记录2分,每少一次扣1分;有布置工作文件2分,每少一次扣1分;干部职工对班子满意率达90%以上3分,满意率低于80%的扣0.5分。 ②年初有创建计划1分,年底有工作总结2分。 2、全民思想道德建设(20分) ①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组织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学习培训(2分)。其中有学习记录1分,学习笔记或试卷答题1分。学习记录、学习笔记每少一次各扣0.5分。 ②经常性组织开展“微笑传递、爱心奉献”、“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等系列活动(4分)。干部群众精神面貌良好,团结上进,清正廉洁,勤俭办事2分;其中每单位每季至少上报一个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唐山市“月评学雷锋十佳”活动,上报两篇以上(包括两篇)先进典型或学雷锋事迹2分,每多一篇加0.5分,每少一篇扣1分。 ③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宣传活动(4分)。其中有宣传活动档案2分,年内推荐新典型事迹至少两篇2分,每多一篇加0.5分,每少一篇扣1分。其中被推荐评选

文明单位考核方法

松江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发展的时代要求,确保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使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长效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经过自愿申报,群众认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区委和区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松江区精神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培育优秀文化、树立社会形象、塑造城市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文明单位标准 第五条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并经过考评达到90分以上(总分

100分):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员工素质文明。具体是: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化“七不”规范活动,落实“七建”目标,员工普遍遵守社会公德,爱护身边环境,具有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素质。 (二)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示范作用显著。具体是:积极参加地区公共管理、社会援助和社会公益等社会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倡导助人为乐、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的精神;广泛开展各项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参加城乡结对共建,与所在地区的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同创共建活动,积极促进网络化社会治理体系的形成;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课外活动的场地和人力等资源,开展拥军优属等同创共建活动。 (三)管理科学民主公正,人际关系和谐。具体是:党政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规划,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经费投入,列入考核;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落实厂(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保障职工(包括非正式员工)的合法权益,正

重庆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2011)

重庆市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效,由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三条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标兵),市级(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区县(自治县)级和市属委(局)级,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国家级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 第四条文明单位建设的范围系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各类社会团体、各级各类学校、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上政府以及各大企事业单位驻市外的直属单位。 不具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党的基层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的,应当独立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一个单位具有两

个以上的名称,按一个单位统一管理。 坐落在区(县)城内的正式在编人员20人以下(含)的单位和坐落在乡(镇)的正式在编人员10人以下(含)的单位,一般不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第五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市民素质培育文明风尚为目标,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倡导社会新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六条各级组织应把文明单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目标责任制,把文明单位建设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应为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把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和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章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第八条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

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我局职工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跨越发展。根据市文明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品德修养、服务能力、作风建设和环境卫生四个方面。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品德修养25分、服务能力25分、作风建设25分、环境卫生25分。 1、品德修养方面 考核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品行端正,大局观念强,团结协作好,言行举止文明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不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3)上班时间衣冠不整影响机关形象的每次扣1分; (4)不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每次扣1分。 (5)同事之间闹无原则纠纷,吵闹打骂影响团结的每次扣2分; (6)散布小道消息、传播负面新闻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7)在禁烟场所吸烟影响他人的每次扣1分。 2、服务能力方面 考核要求:爱岗敬业,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好得满分。 有下列行为的扣减分: (1)工作态度生硬,造成服务对象不满的每次扣2分; (2)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承办事项,每次扣2分; (3)在合办事项中不配合,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办理或延误时间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无故离岗,延误工作安排或任务完成的每次扣2分; (5)不熟悉本职或业务工作,工作效率低,影响任务如期完成的每次扣2分。 3、作风建设方面

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书

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书 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书篇一:XX学校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书根据XXX年创建文明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为了落实各部门的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特制订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责任书。 一、职责任务 1、将创建文明单位列入本校年度工作目标计划,作为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2、部门负责人是本校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3、积极主动落实创建规划,及时保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创建工作不拖后腿。 4、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竞赛,以创建为抓手,推动学校20xx年各项工作全面超额完成。 二、目标要求 学校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要做到五好: 1、作风建设好。按照xx的五个良好风气要求,认真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学习不松劲;提高政治水平,坚定信念不动摇;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不浮夸;改善管理艺术,亲民爱民不官僚;注重修身养性,生活健康不庸俗。 2、依法行政好。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责任,公开

执法流程,文明公道执法,保证不发生违规执法或其他过错问题。 3、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两基活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践行办事承诺好,部门工作人员的每月岗位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4、文明礼貌好。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切实做到九个服务,从群众是否需要、群众是否满意入手,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改进服务水平,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环境卫生好。抓好卫生制度落实和环境保洁美化工作,做到办公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场所保持干净,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公共卫生不留死角。 三、考核与奖罚办法 1、考核办法:采取季度检查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单位自评与县文明办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2、考核标准:依据本办创建规划、工作部暑及县文明单位考核标准。 3、奖励办法:在县级文明单位考评组考核时单位通过年度复查验收工作,其科室未被扣分的,将给科室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专项加分;考核中其科室被扣10分以上的,取消科室先进评比资格。 本责任书有效期XXX年3月1日至XXX年12月31日止。 负责人: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遵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文明委〔2003〕9号)规定,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由省文明办代为考核,为进一步规范考核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标准 1、领导重视,创建意识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和谐文化建设与和谐单位建设落到实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2、组织机构健全。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设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处)室;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能有效开展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单位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有保障,且逐年增加。(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3、创建思想明确。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创建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有强烈的争创意识。创建目的端正,创建目标明确,有创建文明

单位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规划切合实际,注重实效。创建活动各类资料齐全、规范。(听取汇报、材料审核) 4、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荣辱观教育,“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八荣八耻”人人皆知,人人皆行。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单位文化建设,塑造单位良好形象,单位内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单位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强。(材料审核、调查问卷) 5、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有本行业特点的主题创建活动,特色突出。文明职工、文明科室、文明班组等基础创建机制健全,活动规范,并不断向社会、家庭延伸,群众参与广泛。(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6、业务工作实绩显著。依法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义务,改革进取,科学管理,工作实绩显著;发挥单位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材料审核)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考评项目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分值得分 1、有创建文明单位领导组、有创建规划,明确分管领导(少查文件看记录 5 一项扣1分) 2、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创建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并能解决创 建工作实际问题,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少一项查文件看记录 5 一、组织领 扣1分) 导15分 3、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进取,开拓创新, 廉洁奉公。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犯罪被“双规”或被追究刑走访调查 5 事责任。 4、圆满完成工作职能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 经济效益及工作业绩位居本系统、本知业前列(综合评价全国二、工作业先进为10分、全省先进为8分、宣城先进为6分、本市先进查文件看记录 10 绩10分或较过去有明显进步为5分;单项评价全国先进为10分、全 省先进为8分、宣城先进为6分、本市先进为5分) 5、单位职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走访调查 4 服务优质高效,待人礼貌热情三、行业风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业风气端正,杜绝吃拿卡要等查相关资料 4 气10分行业不正之风,行风评议满意率达到良好等次 7、积极开展各种创优评先活动查相关资料 2 8、《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诚信教实地查看 10育、“三管好”等宣传教育活动有成效,有宣传标语牌

9、办公场所、生活区及所属门面房整洁有序,实行垃圾袋装, 无卫生死角,沿街单位做到“门前五包”; 厕所卫生、整洁,实地查看 10 四、创建效无异味、无污痕、无蜘蛛网 果30分 10、美化效果好,无乱停放、乱搭建、乱张贴等现象;绿化效实地查看 4 果好,品味高 11、通过各级新闻媒体,积极开展以创建为内容的宣传(满3查相关资料 6 篇不扣分、少1篇扣2分) 12、重视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开展活动有计查文件看记录 8 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场所 13、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并经常化查相关资料3 五、思想文 查相关资料或14、市民学校经常化、制度化化建设 3 问卷测试 20分 1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查相关资料 3 16、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查会议记录、相3 落实关资料 17、有文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专项档案并分类整理归档实地查看 4 六、软件资 18、创建档案内容齐全,包括组织领导、思想建设、生产工作、料管理文明风气、文化生活、民主法制、职工教育、环境建设八个方查相关资料 4 8分面 七、其他 19、能积极参与并完成市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查相关资料 7 7分 注:文明单位考核对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效能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 文明村考核细则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强化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调我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及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和及创卫等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X 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环境卫生 办公区、生产区、家属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1、公司各部室内部卫生、过道走廊以及厂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等责任区环境卫生。 2、泵站、生产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二)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发生,工作时间无脱岗、串岗、上网聊天购物看股票打游戏、玩手机等违纪现象发生。 (三)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和相关操作流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四)优质服务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优质服务快捷通道;遵守公司优质服务管理规定,业务熟练,着装规范,文明礼貌,服务热情,无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无客户投诉、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不良反映。 (五)基础管理 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和人员管理,维护队伍稳定,确保工作有序;认真做好党政工团、简报等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报送、整理、归档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到位,专项工作迎检项目不丢分。 三、考核标准 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打分表(详见附件)。 四、考核奖惩方式 (一)分公司每月组织人员对各班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对各班组进行分类定级(优、良、差),在板报上公布。 (二)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组,分公司给予100元/次的奖励。分类定级被评为“差”的班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文明创建工作每月一考核,一个季度一兑现。兑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附件: XX公司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打分表 评分标准:优秀90-100 良好75-89 差74以下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测评标准

附件3 全国文明单位考核测评体系(标准) 说明 一、全国文明单位是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13个测评项目,满分为100分,分布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养、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状况、优美环境建设之中。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申报前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全国文明单位: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 .. ..

2、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3、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 ..

注:①为便于开展服务,每支志愿队一般50人左右,单位可根据情况设总队、支队、分队,配备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的队长,通过建立志愿服务QQ群、微博群等有效手段,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 ②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容,活动效果明显。 .. ..

注:①单位规模千人以下设一个道德讲堂,千人以上按每1000人左右的1个的标准设置道德讲堂; ②有明确的活动时间、活动容,每次百人以下,分批开展活动,活动效果良好; .. ..

③包括唱歌曲、学模、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环节; ④有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相关氛围布置; ⑤经常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⑥考核员工行为举止,在单位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在社会上树立文明形象。 .. ..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责及奖惩办法(新)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责及奖惩办法 一、为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促进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干部职工个人文明行为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出勤、卫生、会议和学习、公益活动、工作目标等5项内容。 (二)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 1.出勤20分,出勤率100%记20分,每少一次扣0.5分。 2.卫生20分,参加卫生活动率100%记20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会议和学习20分,参加会议和学习率100%记20分,每少一次扣0.5分。 4.公益活动20分,参加公益活动率100%记20分,每少一次扣0.5分。 5.工作目标20分,完成个人年工作目标记20分,完不成年工作目标,按科室考评办法研究扣多少分。 (三)奖惩办法: 1.把年终确定的精神文明建设资金,按3级分配,即评分95~100分为一等,85~94分为二等,75~84分为三

等,每个等级奖金相差20%,75分以下不发年度精神文明奖。 2.5个考评项目有1项评分为0分或年内出现责任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不发年度精神文明奖;出现一般责任性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者,一次扣15分。 (四)几项具体规定 1.5个考核项目由局办公室负责考核外,局督察小组也可不定期抽查。年终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原始记录,认真核查确定每个职工的考评情况,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该科室或个人的年度精神文明奖。 2.因值班、休班,职能单位因外出并经主管局长同意,办理了病事假手续,不能参加卫生、会议和学习、公益活动的,可视为“已参加”,但要求休班人员也必须参加的会议例外。 三、奖惩措施(含离退休干部) (一)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年度精神文明奖增加10%: 1.见义勇为,扶正抑邪; 2.及时制止或纠正不文明行为,挽回一次重大影响。 3.拾金不昧,受到有关部门表扬。 (二)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取消年度精神文明奖: 1.违法乱纪,受到法纪、党纪、政纪处分者; 2.有黄、赌、毒行为者; 3.违犯计划生育者;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首都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深化首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首都文明单位在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美丽北京”实践、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过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首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都文明单位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首都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首都文明委)授予的,反映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第三条创建首都文明单位活动是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紧密结合,实现基层单位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创建首都文明单位活动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不断满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单位业务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第五条创建首都文明单位活动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首都文明单位作为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风景旅游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单位,除单独标明外,本办法表述的“首都文明单位”范围均涵盖单位和风景旅游区。 第二章首都文明单位创建

创建文明单位奖惩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奖惩办法 为落实诸暨市白蚁防治所《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2009年规划》,使我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所设立文明单位创建专项奖励,鼓励全所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建设。 2、通过市直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80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160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300元。 3、所每年召开一次文明单位创建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文明单位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负责人和职工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惩处 1、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文明奖。 2、触犯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定,当月扣除文明奖金,且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部门10%以上职工扣除当月文明奖的,该部门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 3、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重大卫生事故、严

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参与职称、职务晋升。 4、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影响单位声誉和形象,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扣除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三个月文明奖。 5、上级部门卫生检查被点名批评,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文明奖,一年两次以上扣除3个月文明奖。 6、违反上班工作纪律,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到,扣除当事人3个月文明奖,并全系统通报批评。一年内两次以上扣除全年文明奖。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创建文明单位奖惩办法 为落实诸暨市白蚁防治所《创建绍兴市级文明单位2010年规划》,使我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所设立文明单位创建专项奖励,鼓励全所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建设。 2、通过市直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80元,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160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在岗职工每月奖励300元。 3、所每年召开一次文明单位创建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文明单位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4、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负责人和职工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二、惩处 1、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文明奖。 2、触犯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规定,当月扣除文明奖金,且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部门10%以上职工扣除当月文明奖的,该部门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先。 3、发生重大治安事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重大卫生事故、严

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促使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综合性的集体荣誉称号。宁波市文明单位是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显著,经自我申报、群众评议、所在地基层党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文明委考核、公示、审定,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先进集体。 第三条文明单位建设是宁波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把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作为加强本地区、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文明委及文明办要做好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建设标准

第四条宁波市文明单位建设标准为: 1、领导班子过硬,创立工作扎实。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阵、政策。班子主要成员经常过问精神文明创立活动,把文明单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部署、有分工,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在群众中威信高,在创立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和文明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2、业务水平领先,社会效益显著。生产经营单位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本行业或本市同类型单位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教育科研单位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团体,教学、科研成果优异,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服务性单位推行优质高效的规范化服务,业绩实绩和服务水平处于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社会认同率高,单位无因诚信、质量、服务等问题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3、道德风尚良好,社会责任落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与普及活动,将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宁波精神等、核心价值观融入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道德

济宁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济宁市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细则 济文明委〔2009〕11号 为加强我市文明单位建设,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济宁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和新申报文明单位的单位。申报复查省级文明机关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按照创建文明单位的基本标准,内容主要包括:①组织领导和班子自身建设情况;②开展创建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情况;③业务工作和树立社会形象情况;④建立学习型组织和开展文体活动情况;⑤加强管理和遵纪守法情况;⑥内外环境整洁与环保达标情况。 三、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浮动指标加减分幅度为±10分。考核达到基本标准满分为90分。对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措施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实行加分,年度内有多项(次)奖励记分情形的,可累加计分。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的申报奖励记分,仅限于本单位获得的综合性荣誉(下属单位和个人获得荣誉不计在内),跨年度表彰的,按命名表彰文件颁发的日期给予奖励记分。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实行减分。凡是计分,必须有原始证明材料,并建档备查(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1、自查总结。被考核单位要对照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考核指标自测得分情况、填写复查申报文明单位表格,并写出年度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报市文明办。 2、听取汇报。被考核单位负责同志代表单位向考核组汇报创建工作情况,考核组成员向被考核单位相关人员了解创建工作情况。 3、调查核实。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征求意见、走访询问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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