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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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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5 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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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 第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墙体材料;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 (十二)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四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 第五条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位置规定: (一)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四)其它材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选定取样位置。 第六条见证员、取样员(试验员)、检测单位旁证人员应经岗位培训考核并取得岗位证书,方能持证上岗。 第七条检测单位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验收表格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 附录 B 监理资料用表 B.1 监理管理资料用表 B.1.1 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传递意见、建议、决定、通知等的工作联系单时可采用表 B.1.1 的格式。当不需回复时应有签收记录,并应注明收件人的姓名、单位和收件日期,并由有关单位各保存一份。 表 B.1.1 工作联系单

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一式两份,并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宜采用表 B.1.2 的格式。 表 B.1.2 监理工程师通知

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工程暂停令宜采用表 B.1.3 的格式。 表 B.1.3 工程暂停令

B.2 进度控制资料用表 B.2.1 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 B.3 质量控制资料用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旁站监理记录宜采用表 B.3.1 的格式。 表 B.3.1 旁站监理记录

B.3.2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应一式五份,质量监督站、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宜采用表 B.3.2 的格式。 表 B.3.2 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备案表

B.3.3 监理单位填写的见证记录应一式三份,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见证记录宜采用表 B.3.3 的格式。 表 B.3.3 见证记录

见证取样文件

—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的通 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质〔2012〕87号 日期: 2012-02-17 12:41 字号 [ 大 中 小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见证取样人员岗位管理 (一)施工单位取样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项目经理授权的人员。 (二)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的基本条件。具有建筑工程类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常驻施工现场并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的人员。 (三)施工现场见证取样人员配置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配备足

够的取样员、见证人员。每个工程项目配备的取样员、见证人员均不少于两人,每个取样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见证人员承担的单位工程数量不超过6个。 (四)见证取样人员培训管理。全省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实施。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考核合格的见证取样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放统一格式的岗位证书和印章。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须参加不少于8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见证取样岗位证书信息纳入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信息系统和“一卡通”系统。 二、强化见证取样送样过程控制 (一)实行见证取样的范围。 1、下列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少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重点工程、国家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2—

见证取样标准(总汇)

二、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件;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附表1)。备案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及见证人签字,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检。 4、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进行检测。 5、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专用章。 1

6、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7、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一)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见证人员资格: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2、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附表1)。 3、人员的基本情况,由承监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每隔3~5年换证一次。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检工具的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2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2016年版全套)

工程概况表 表A1 编号: 般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用途 监理单位建设地点 施工单位总建筑面积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结构类型基础类型 层数建筑檐高 地上面积地下室面积 人防等级抗震等级 载客(货)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 构造特征 地基与基础柱、内外墙梁、板、楼盖外墙装饰 内墙装饰楼地面装饰 屋面防水 防火装备 建筑节能 建筑给排水及供暖、电 气、通风与空调、电梯 及智能建筑系统简要描 述 其 1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份。 1

建筑节能工程概况表 表A1-1 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节能分包单位节能子分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系统构造、制式和基本做法 国护系统节能 供暖空调设备及 管网节能 电气动力节能 监控系统节能 可再生能源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2

3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表A2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姓名 项目职务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备、 上述人员是我单位 工程 」 「 配备 / 」 「 调整 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请监理(建设)单位审核。 (公章) 项目经理: 日f :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f : 年 月 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另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项目 经理 的任命书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ZLH-GC-007 编制:杨萍 审核:黄孝杰 批准:杨代军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

为了加强对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公司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两证齐全的试验室进行实验。 第三条对于有内控实验室的企业承揽的工程,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到质量监督站实验室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四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五条每个单位工程设定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也可有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 见证人确定后,须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试验室备案(附件一)。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见证人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第六条见证人应在“见证取样封志”中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等,并认真填写见证记录单(附件二)。见证记录单应列入工程监理技术档案。 施工过程中,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暂行办法 穗建筑[1999]387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试验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208号)及《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的要求,结合广州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须进行试验的结构用钢材及焊接试件、水泥、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土建类材料,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建筑设备类材料、配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条见证人应由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施工试验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工作。 第五条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递交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姓名及见证员证件号,每个单位工程见证人为1-2人。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副本)应同时递交该工程的试验室,以便于监督机构和试验室检查有关资料时进行核对; 二、有关试验室在接受见证取样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见证试验委托书;见证人应出示《见证员证书》,并在见证试验委托书上签字; 三、施工企业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必须有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责任对试样制作及送检进行监护,试件送检前,见证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并填写见证记录(见附件二);

见证取样汇总表

见证取样送检台帐 工程名称:2016B-008地块安置小区及人防工程 序 构件名称及规格生产厂家合格证号(炉号)送检日期代表数量使用部位取样员签字见证员签字号 1商品混凝土C40合丰实业/2017.12.1230m32#塔吊基础 2热轧带肋钢筋HRB40016江阴西城11-212192017.12.1225.883T基础 3热轧带肋钢筋HRB40018江苏永钢B317100640022017.12.1219.92T基础 4热轧带肋钢筋HRB40020江阴西城1725589B2017.12.1224.012T基础 5热轧带肋钢筋HRB40022江苏沙钢P7610189162017.12.1229.757T基础 6热轧带肋钢筋HRB40025江苏永钢B317110680032017.12.129.935T基础 7热轧带肋钢筋HRB40018江苏永钢B317100640012017.12.1817.928T基础 8热轧带肋钢筋HRB40018江苏永钢B317100640022017.12.187.968T基础 9热轧带肋钢筋HRB40022江苏沙钢P7610190192017.12.18 4.578T基础 10热轧带肋钢筋HRB40022江苏沙钢P7630196532017.12.18 2.289T基础 11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6江苏永钢X217120030862017.12.182T基础 12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8江苏永钢X217120030862017.12.182T基础 13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10江苏永钢B617110400182017.12.18 2.298T基础

见证取样标准总汇

二、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件;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三、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附表1)。备案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及见证人签字,以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检。 4、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进行检测。 5、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专用章。 6、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7、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一)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见证人员资格: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3(. 2、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检测单位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附表1)。 3、人员的基本情况,由承监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每隔3~5年换证一次。(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有专用送检工具的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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