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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新能源解读

电动车检验流程规范

成品车检验流程规范 一、操作顺序: 检验员由前左后右的顺序进行检验。 二、检验项目: 1、电器检查: 先打开电源锁,检查仪表内容显示、调速、断电(简易款:助力检查)。 2、外观要求检查: 头罩、面板、前围、车贴贴花,烤漆质量,合缝质量,表面无污渍,严重色差。 3、前后轮和方向检查: 前后轮转配到位,运转灵活;方向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角度在42~48度之间,运动件与不动件之间不得干涉。 4、骑行测试: 检查骑行时的舒适度,减震软硬测试,负载运行情况,制动效果。 5.、确认检查: 核对车架号、电机号、车型、颜色、规格、规格、合格证与整车的一致性。 抽查检查: 三:关键部件力矩: 电机力矩要求40~45N.m,前轮、减震、平叉力矩要求均为30~35N.m。绝缘值:≥2MΩ 欠压值:48V为43±0.5V;普通42~43V,64V为56±0.5V,60V为52.5±0.5V,36V为31.5V 过流值:36V、48V和60V10—15Ah过流值为15A;48V18~25Ah过流值为25A;64V20Ah 过流值为25A。 四:附件检查: 说明书检查、后视镜、保险杠、菜框支架;100辆试装5辆; 电池盒试装,盒内连接线及所配附件试装检查。100辆试装5辆; 五、检查操作次序: 打开电源锁方向锁(灵活度,功能)前叉(灵活程度)仪表(各种指示) 头罩(合缝、烤漆)面板(合缝,烤漆质量)大灯(远近光,外观)前围(烤漆、合缝)(左)转向灯(合缝,灯光)前轮(型号、商标、灵活程度)挡风(合缝、外观)左侧板(合缝、烤漆质量)(简易款检查曲柄,链条,助力)左车体(烤漆质量,贴花、合缝)后尾灯(灯光,外观、合缝)后泥板(状态)左平叉护板(状态、烤漆质量、贴花)电机(运转、声音)闸(状态,锁功能)右平叉护板(状态、烤漆质量、贴花)右车体(烤漆质量,贴花、合缝)前围(右)(烤漆、合缝)鞍座(状态,防盗)座桶(合缝)(简易款检查电池盒,防盗性能,贴花,抽拉灵活度)电池盒(尺寸,附件), 骑行试验(单双刹车效果、负载电机运行、转向,前叉减震效果)试充电对号码(车架号、电机号车型、颜色、规格)成车盖章(合格证、流转单与车相符)尾箱(颜色,附件数量及规格)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广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充电设施的规范管理,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充电设施行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行业指导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做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充电设施分为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公共充电设施三类。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是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安装,专门为其停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的充电设施; (二)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充电设施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营运车辆、专用车辆、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共充电设施是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的充电设施。 第五条鼓励积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建设个人自用、公共机构及企业专属、社会公共等各类充电设施。 第六条本市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主体在本市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 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应当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宣贯,提高市民安全使用充电设施的意识。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安全、规范使用充电设施和节约用电的公益性宣传。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安排、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市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并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执行专项规划

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服务协议

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服务协议 出租方:(以下甲方)承包方:(以下乙方) 合同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能源纯电动汽车服务协议,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车辆状况 1、乙方承包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为: 电机号: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_____年,即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 第三条、网约驾驶员条件及福利 1.C1驾驶证满三年。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酒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 3.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 4.车辆运营证办理(要求:人车合一)。 5.驾驶员需一次性缴纳叁万元整(30000元)充电费,公司赠送价值3万元大礼包。 6.车辆首付款贰万元整(20000元)可一次性缴纳,可分10个月缴纳,一个月2000元。 7.驾驶员福利,每月公司赠送2000元生活礼包赠送10个月,该活动一次性缴纳充电费赠送叁万元(30000元)物质礼包,仅限一次,我公司驾驶员成功推荐一名驾驶员到我公司成功经营网约车奖励3600元,可做月供抵扣(一名驾驶员有48个名额推荐)。 8. 合同期满后该车归乙方所有(如乙方不要车辆则退还贰万元首付款)。

9.驾驶员根据车型不同月供费不同。 10. 退伍军人优先。 11. 最终解释权归贵州鑫唐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第四条、车辆用途 乙方承包车辆,用于:网约营运出租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服务车辆投保营运险(全保)。 3、对乙方所造成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利用服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车辆在四年内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在修理过程中损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 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 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 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 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电动汽车租车背景

电动汽车租车背景: 近年来,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悄然兴起,尤其进入2015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个领域,包括北京一度用车和杭州浙誉等企业。据悉,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等十余个城市推广分时租赁模式。另外,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四大城市的主营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有北京一度用车、上海EVCARD、深圳金钱潮、杭州车纷享约15家。 日前,普华永道思略特发布了一份关于汽车分时租赁的研究报告。全面分析了分时租赁的发展历程、商业模式及解决方案,探讨我国分时租赁的发展路径。以下是研究全文:分时租赁(car sharing)是一种新兴的短租共享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并于2010年后在中国市场起步发展。截止2016年初,汽车分时租赁约有30余家上规模企业,市场总车队规模约3万辆。整个市场仍然在以超过50%的速度飞快发展。 分时租赁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点正好是国内新能源汽车起步发展期,且新能源汽车在使用成本上比燃油车更具经济性(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维修成本均较燃油车有较大节约),同时,一些企业希望通过分时租赁推广自身的新能源车型,所以新能源车型成为了中国分时租赁市场的绝对主导车型。目前除了个别企业,如戴姆勒Car2go使用smart燃油车型外,市场上95%以上的分时租赁汽车均为新能源汽车。 因为肩负着新能源汽车销售和推广的使命,多家整车厂(上汽、北汽、吉利、戴姆勒、大众等)均已经开始布局分时租赁市场。按照分时租赁车队规模统计,目前77%的车辆出自整车厂背景的分时租赁企业。各家企业以布局一线城市和个别二线城市为主,未来2年更多的企业将布局二线并涉足三线城市,例如EVCARD近期已经布局沪宁线上的南京、江山等城市。 中国分时租赁市场发展的驱动和制约因素 驱动因素 分时租赁在未来几年仍将面临着非常好的宏观发展环境,并在2020年前迎来突破式的发展。我们将从社会、消费者、法规、技术四个方面分别阐述分时租赁未来面临的机遇。 从社会角度: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带来了移动出行需求的膨胀,而道路资源的紧缺导致了严峻的交通矛盾、环境矛盾。这一点在未来几年仍将是中国政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技术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技术 第一章:绪论 1.1 引言 内燃机汽车自20世纪初出现至今,在其自身随人类科技的进步经历了巨大的变的过程中也给人类生活和生产带来了巨大方便,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消耗日益紧缺的石油并产生大量污染物也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恶化。因此近年来由于环境恶化及能源紧张等问题,迫切需要开发低能耗,无污染的汽车。因此,电动汽车成为21世纪汽车技术研究的热点。 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是电动汽车研究的两个分支。经过近些年的发展,电动汽车技术日趋成熟,部分产品已进入商业化应用如Toyota Prius。目前,电动汽车传动系统多数在传统内燃机汽车的传动系基础上进行一些改变,进而将电动机及电池等部件加入总布置中。这种布置难以充分发挥电动汽车的优势。为使电动汽车对传统内燃机汽车形成更大的竞争优势,设计出适合电动汽车的底盘系统势在必行。而四轮独立驱动技术则可使电动汽车底盘实现电子化,主动化,大大提高电动汽车的性能。使电动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1.2 四轮独立驱动技术的特点 电动汽车四轮独立驱动系统是利用四个独立控制的电动机分别驱动 汽车的四个车轮,车轮之间没有机械传动环节。其电动机与车轮之间可以是轴式联接也可以将电动机嵌入车轮成为轮式电机,车轮一般带有轮边减速器。这种驱

动系统与传统汽车驱动系统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传动系统得到减化,整车质量大大减轻。由电动机直接驱动车轮甚至两者集成为一体。这样省掉了离合器、变速器及传动轴等传动环节,传动效率得到提高,也更便于实现机电一体化。传动系质量在汽车整车质量中占有很大比重,机械传动系的消失,使汽车很好的实现了轻量化目标。另外,由于动力传动的中间环节减少,传动系的振动及噪声得到改善。甚至在采用纯电力驱动时,可实现无声行驶。这是美国海军的"RST-V"侦察车及其新一代军用"悍马"汽车采用四轮独立驱动技术的重要原因。 (二)与传统汽车相比,四轮独立驱动系统可通过电动机来完成驱动力的控制而不需要其他附件,容易实现性能更好的、成本更低的牵引力控制系统(TCS)、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及动力学控制系统(VDC)。传统汽车的TCS 与ABS系统均须对发动机与制动系进行联合控制才能达到较好性能,由于机械系统的响应较慢,且受制动器,液压管路及电磁阀的延迟等因素影响,传统内燃机汽车的ABS系统与TCS系统的实际时间延迟达50~100ms。限制了TCS系统与ABS系统的性能提高,而且增加能耗。与内燃机相比,无论在加速还是减速,电动机转矩响应都非常快且容易获得其准确值,这对TCS、ABS、VDC系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电动机作为ABS、TCS及VDC系统的执行器是非常理想的。 (三)对各车轮采用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则可大大提高汽车能量利用效率,且与采用单电动机驱动的电动汽车相比,其能量回收效率也获得显著增加。这对提高电动汽车续驶里程是很重要的。 (四)实现汽车底盘系统的电子化、主动化。现代汽车驱动系统布置

上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交通委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有序发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消防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国资委市机管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包含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4S店)。 本规定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四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检验要求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检验要求 C.1 维修点检 C.1.1 结构件检查 车架及其他铁件上不应有肉眼能见的裂纹,车架各部位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 C.1.2 电器系统检查 ① 刹车性能:以最高车速骑行进行制动,制动距离小于7m; ② 制动断电:在制动时能自动断开电源,使电机不供电; ③ 电机:在负载骑行时,电机能正常运转,无异响; ④ 开关及调速把:开关拨动灵活、相关功能操作正常、调速把转动灵活; ⑤ 灯具:前后灯和转向灯工作正常; ⑥ 仪表:电压显示、行驶速度显示及各指示符号工作正常; ⑦ 喇叭:发音正常; ⑧ 充电:核对型号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充电器型号一致性;充电状态时,充电器红灯亮,充满时绿灯亮充电器停止工作; ⑨ 主线束:外表未有破损处,各线缆连接完好; ⑩ 短路保护:充电电路和电池输出电路是否有短路保护,其规格符合说明书要求或其 他明示规定; ○11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MΩ。 C.1.3 操纵系统检查 ① 车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骑行时无窜动; ② 前叉:转向灵活,无卡滞现象,骑行时无窜动; ③ 车把:安装牢固、无晃动,把立管插入深度在安全线范围内; ④ 鞍座:鞍座安装牢固、无松动,鞍管插入深度在安全线范围内; ⑤ 脚踏骑行:脚踏骑行功能完好,无异响和松动,中轴转动灵活,电驱动时,脚蹬不 跟转。 C.1.4 防盗装置检查 ① 电门锁:能有效锁止转向机构(若有); ② 防盗器:能锁定电机,使电机不能转动; C.1.5 消费者反馈 根据消费者反馈的故障内容进行检测。 C.2故障维修项目 表 C.1故障维修项目 序 号 故障项 维修前检查 更换部件后检查 1 电机 ①外观有无裂痕; ②电机是否能正常运转且无 抖动,转速是否平稳,运 转时是否有异响; ③电机是否发热异常; ④电机连接线是否有老化破 皮。 ①更换的电机规格型号是否与车辆合格证一致; ②电机紧固是否牢靠; ③电机引出线是否匹配有套管; ④电机相线随车架固定点固定,不得挤压; ⑤转把控制电机的工作状态是否有效; ⑥查看电机运转平稳现象,声音均匀无杂音,电机转速 与仪表显示是否匹配; ⑦检查与电机匹配的制动是否有效。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控制器检验标准(新)

光伏控制器 检验方法 浙江德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控制器技术要求(GB/T 19064-2003) 1. 1 环境条件 1.1.1 正常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一5一+400C; 相对湿度:镇93%,无凝露; 海拔高度:簇1 000 m; >1 000 m时应按 GB/T 3859. 2-1993规定降容 1. 1.2 贮存运输条件 温度:一2。一+700C; 振动:频率 10^55 Ha,振幅 0. 70 mm,扫频循环 5次。 1.2 外观结构要求 1.2. 1 机壳表面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 1.2.2 机壳面板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合要求,功能显示清晰、正确。 1.2. 3 各种开关便于操作,灵活可靠. 1.3 控制器调节点的设置 1.3. 1 根据蓄电池的特性及地区环境情况在出厂前预调好。 1.3.2 不同荷电状态的蓄电池可以有不同的充电模式 1.4 充满断开(HVD)和恢复功能 控制器具有输人充满断开和恢复连接的功能。对于接通/断开式控制器.设计标准值为 12V的蓄电池,其充满断开和恢复连接的电压参考值如下:

1.4. 1 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VD; 15.。一15.2 V,恢复:13.7V, 1.4.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VD: 14.8-15. 0 V,恢复:13. 5 V 1.4. 3 密封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VD: 14.1-14.5V,恢复:13. 2 V 1.5 脉宽调制型控制器 脉宽调制型控制器与开关型控制器的主要差别在充电回路没有特定的恢复点。对于标准值为12 V的蓄电池,其充满电压的参考值如下: 1.5. 1 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VD: 15.。一15. 2 V 1.5.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 VD: 14.8--15.0 Vo 1.5. 3 密封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 HVD: 14.1--14.5 Vo 1.6 温度补偿 对于工作环境温度变化大的情况,控制器应当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其温度系数应是IRT节电池一3-7 mV/0C。1.7 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当蓄电池电压降到过放点((1.80士。.05) V/只)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负载;当蓄电池电压回升到充电恢复点((2.2-2.25) V/只)时,控制器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对负载的供电。 1. 8 空载损耗(静态电流) 控制器最大自身耗电不得超过其额定充电电流的1 1.9 控制器充、放电回路压降充电或放电通过控制器的电压降不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纯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技术要求

附录C:技术标准审批单 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标准审批单 Q/KJC-B-0001-.2014-01 2015年12月2日 注:此表由起草单位会签完毕后,反馈到整车开发部存档。

Q/KJC 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代号Q/KJC-C-0004-2015 纯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技术要求 2015-12-5发布2016-1-1实施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4) 1、范围 (5) 2、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术语 (6) 4、引脚定义 (6) 5、故障代码表 (7) 6、技术要求 (12) 7、试验方法 (15)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20)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纯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部提出。 本标准由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执笔人:杨辉、曹政 本标准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科鑫三佳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部。 本标准发布情况为:2015年首次发布。

纯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瑞驰EC35KX纯电动汽车用整车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瑞驰EC35KX纯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B:高温 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B/T 18655-2010/CISPR 25:2008 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制和测量方法 ISO 16750.1-2003 道路车辆—电气和电子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总则 ISO 16750.2-2003 道路车辆—电气和电子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 ISO 10605:2008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ISO 7637-2:2004 道路车辆有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ISO 11452-2:2004 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引起的电骚扰的零部件试验方法第2部分:电波暗室 ISO 11452-4:2004 道路车辆窄带辐射电磁能引起的电骚扰的零部件试验方法第4部分:大电流注入 GB/T 4724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环氧纸层压板 GB/T 4725 印制电路用覆铜箔环氧玻璃布层压板 GB/T 13556 印制电路用挠性覆铜箔聚脂薄膜

电动汽车售后服务体系设计半稿

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体系设计 [摘要]:发展电动电动汽车是个系统工程,而售后服务则是该系统工程中重要一环。本文是在搜集电动汽车售后服务业及其信息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先分析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体系的现状,发现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的重要性,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后通过对国外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研究,从而比较客观地提出几点对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的改进措施。同时,也为广大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提供借鉴的意义。 [关键词]:电动电动汽车;售后服务;服务体系 [ Abstract ]: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ic vehicle is a system engineering, and after sale servi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ystem engineering. This article is in the collection of automobile after sale service industry and informatization based on literature data, the first analysis of electric automobile after sale service system of electric automobile after sale service, found the importance of electric automobile after sale service system, existing problems, after through the electric vehicle abroad after sale service research, thereby objectively to make a few points on the electric automobile after sale service improvement measures. At the same time, but also for the vast number of customer service of electric vehicles provide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 words]: electric vehicle; after sale service; service system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运维管理

目录 1. 总则 (1) 2. 运维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 (3) 3. 设备管理 (5) 4. 安全管理 (16) 5. 资料管理 (10) 1.总则

1.1. 为规各电动车充电站(以下简称: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保证充电站各项生产业 务运转有序、运行稳定,促进充电站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 1.2. 本规依据国家、地方及各新能源电动车管理单位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 各充电站的实际运营状况而制定。 1.3. 本规对充电站运维管理的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 理、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和培训工作七个方面的工作容提出了规化要求。 1.4. 本规适用于电机电设备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维管理的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 2. 运维人员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责 2.1运维组设立检修专责工程师:(常驻现场) 2.1.1组织架构(根据工程量情况配置人员) 2.1.2运维组办事处配备 2.1.2.1.考虑到运维工作的时效性,成立运维部。 2.1.2.2.运维部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固定及各种调试检测仪器。 2.1.2.3.各站运维备品备件的库存及管理。 2.1.2.4.运维工作交通用车(按运维部的运维工作量配置)。 2.1.2.5.常驻运维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运维工作量配备人员(初期投入常驻人员2名)。 2.2岗位职责 2.2.1.运维组主管 2.2.2.运维组主官是设备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充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2.2. 3.组织和协调各站生产业务管理与人员管理,组织和监督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2.2. 4.组织制订各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工作计划,定检计划,并督促完成。 2.2.5.定期组织巡视设备,掌握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出总结及各种报表。 2.2.6.定期组织召开周例会、月度例会,及时总结分析运行维护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

电动汽车运营管理系统

电动汽车运营管理 系统 1 2020年4月19日

电动汽车运营管理系统 电动汽车辅助管理系统综合利用传感网、智能标签、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无线宽带移动通信等先进技术,实现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网络等资产的在线监控和全寿命周期管理,提升电动汽车运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 1、功能简介 电动汽车智能交互终端:集成GPS、GPRS、GIS等技术,与电动汽车BMS交互,采集和展示电动汽车实时状态信息,并应用移动通信技术实时与后台交互,提供出行安全保障、实时自主导航、充电预约与信息交互等功能。 充电网络辅助管理:服务于电网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EPGIS平台,图形可视化展示充电网络运营状态,并根据电网SCADA有效进行充电网络节点运营分析,为充电设施统一建设、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中国电动汽车网:基于充换电网络特色信息资源,结合空间信息服务技术优势,整合电动汽车行业信息,灵活定制应用服务,提供多样化充电网络内容服务与会员特色服务,形成公众门户服务平台。

充电网络现场管理:充电网络现场管理经过智能巡检系统来实现,充电网络智能巡检系统主要采用GPS、RFID等多种识别技术,依托智能终端移动GIS平台、轻量级数据库,实现对充电网络设备巡检现场工作信息化、可控化、标准化的管理。 2、产品特点 1.充分应用面向电动汽车、电池、充电网络等资产管理的智能标识与信息感知技术; 2.实现电动汽车、电池、充电网络之间的信息互联与互动; 3.提供面向不同用户的多样化信息内容服务。 运营检测分析 3 2020年4月19日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标准状态:现行)

I C S43.040.99 T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32960.1 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r e m o t e s e r v i c e a n dm a n a g e m e n t s y s t e mf o r e l e c t r i c v e h i c l e s P a r t1:G e n e r a l p r i n c i p l e 2016-08-29发布2016-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G B/T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车载终端;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三 本部分为G B/T32960的第1部分三 本部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三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114)归口三 本部分起草单位: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二北京理工大学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二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二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二南通鸿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二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二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二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二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上海蓥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二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武汉电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二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二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二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二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糜锋二孙逢春二孟祥峰二曹光宇二吴智强二傅晶二王震坡二丁晓华二刘鹏二王磊二浦金欢二陆春二龙超华二侯毅二刘凯二刘勇军二蒋峰二吕书军二吴丽华二赵亚涛二单冲二王旭二张文杰二祝君君二王文扬二杨显涛二许多二杲先锋二彭永伦二胡芳芳二李原二杨阳二熊晓飞二黄志诚二余学涛二徐艳二李润华二马涛二梁丽娟二孙劭轩二班定东二覃华强二郭温文二范大鹏二田宁君二郑燕婷三

山东省电动汽车管理办法

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节能减排, 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和使用管理,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新能源汽车 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负责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负责低速电动车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及企业产品标准 备案、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组织产品质量检测。山东省公安厅(以 下简称省公安厅)负责低速电动车注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企业法人自愿申请,经省经信委审 核企业生产条件、省质监局检测产品质量,由省经信委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备案,公安部门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 业及产品管理。 第五条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低速电动车系指以铅酸蓄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动力源,由功率不大于的电动机驱动的主要 用于中短途出行或景区、社区代步的四轮载客车辆。 第二章技术要求 第七条低速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乘员不超过人,总质量不超过,最高速度不超过。 第八条低速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长×宽×高)≤××();出厂时一次充足电经济续驶里程≥;百公里经济耗电量≤;侧倾稳定角≥°;最大爬坡能力≥;最小离地间隙≥。 第九条低速电动车电池寿命,铅酸蓄、锂离子等电池应不低于

电动车控制器生产流程图

控制器生产流程图 该工序中作业员一方面要区分各种元器件,以免混淆,另一方面要注意有极性元器件得极性,避免插错。现在大量得元器件都采用贴片机生产,只有少数需要直插,大大减少了插件作业人员得工作量。其次,在插线工位上需要作业员仔细参照插线图,观察线序,避免将

线插错。 一、自动流水线得工作流程 插件、插线得工作流程如下: 1、参照特制产品投产数量跟踪单,及材料单核对产品型号、数量、材料就是否正确; 2、插件; 3、插线; 4、喷助焊剂; 5、焊接; 6、切脚; 7、填写跟踪单,并做好记录。 二、插件、插线方法 1、按照工艺要求对各个工位进行得分工,相应作业员按照要求顺序将相应元器件插 在PCB板上相应得位置,插件时要求双手同时作业。 2、插线作业按照先插大线,而后插小线得原则,参照插线图,按照图示位置将相应颜色得线束插在PCB板上相应位置。 3、双手作业。 三、自动流水线注意事项 1、操作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元器件散落在地上,一经发现,应及时拾起,辨认后放入 相应得料盒内; 2、工作台上顶部禁止放置与工作无关得物品; 3、必须佩戴防静电腕带,防静电腕带必须接地。 第二节补焊 补焊就是衔接前后道工序得关键工位,补焊主要就是检验与修补焊接、切脚工序得质量缺陷,补焊得质量直接关系到检验得下线率以及检验得难易程度。 补焊所使用得工具主要就是电烙铁、偏口钳、铜刷、镊子以及焊锡丝等,下面主要介绍其中几种: 1、电烙铁 电烙铁就是补焊工序中得一个重要工具,常用得电烙铁分类按照其功率来分有60W,45W,40W,35W,30W等,我们常用得一般为40W得电烙铁。电烙铁得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的充电设施,包括: (一)自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私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 (二)专用充电设施,指专为某个法人单位及其职工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在住宅小区内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设施。 (三)公用充电设施,指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包含生产企业授权经营的整车销售机构(4S店)。 本规定所称的充电设施是指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第二章建设原则 第四条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形成沿放射状城际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 (一)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 (二)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 (三)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第五条新建建筑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换乘(P+R)停车场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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