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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03-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03-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中国生态经济网来源:南宁市环保局网站

前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和社会繁荣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南宁市生态环境,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我市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完成,需要有一个具有长期指导作用并能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为此,我们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广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指导下,制定本规划,并纳入南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这对于作为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首府南宁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

本规划确定规划期为30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从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际出发,本规划对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石漠化,防治酸雨,机动车尾气治理,噪声达标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土地、天然林、珍稀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矿山生态恢复与建设,水资源保护等。

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概况

南宁市地处南亚热带,广西南部偏西,在东经107°45′~108°51′,北纬22°12′~23°32′之间,属南亚季风气候区,年均降雨量约1246毫米,常年平均气温21度左右。全市面积10029平方公里,辖兴宁、新城、永新、城北、江南五个城区以及郊区、邕宁县、武鸣县。1999年全市总人口281万,壮族占63%,市区人口为128万。

(一)自然资源概况

1、土地

南宁市是以南宁盆地、武鸣盆地、邕宁盆地及盆地周边丘陵山地为主的地貌结构,山地约占总面积2.5%,丘陵约占57.32%,台地约占8.49%,平原约占14.29%,水域约占2.4%,其他约占15%。

2、森林资源

南宁市植物资源丰富,有热带季节性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山地常绿阔叶林等。全市林业虽因1958年大跃进和八十年代初期的乱砍滥伐,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但经过近十年的灭荒达标建设,森林资源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现森林面积约36.4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8.38%。

3、水资源

南宁市河流众多,径流丰富,集水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2条,总长1171.9公里,平均年径流总量476.6亿立方米。全市大中小水库317座,其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9座及小型水库304座,总库容20.42亿立方米。另有山塘5000多座,总库容3.901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也很丰富,已探明有武鸣灵水、邕宁清水泉等25条地下河,枯季流量达12立方米/秒。

4、农业

南宁市农业气候条件优越,光、热充足,水资源条件较好,为种植水稻、玉米、甘蔗、花生、水果、蔬菜、木薯等作物提供了良好条件,全市耕地面积29.3万公顷,农业人口约170万人。

5、珍稀动植物

南宁市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据不完全调查,全市植物资源有200多科,800多属,约2000余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有桫椤和金花茶,属国家二级保护的有格木、蚬木、福建柏、紫荆木、观光木、白豆杉、马蹄参等。此外,还发现了大明山常山(绣球花科)、大明山稠(壳斗科)、武鸣杜鹃、大明松等新物种。这些珍稀物种在南宁市局部地区形成群落,如邕宁四塘的小金花茶群落;富庶的金花茶群落;邕宁长塘的大叶榕竹群落、武鸣玉泉和邕宁苏圩的石山苏铁群落等。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初步调查计有42科,65属83种,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物种有黑叶猴,属国家二级保护的物种有猕猴、苏门羚、穿山甲、原鸡、海南虎斑鳽、林麝、小灵猫、草鹗、大壁虎等。

6、旅游资源

南宁市是广西“王”字型旅游网络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全区重要的旅游城市,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有地文景观类资源,如山地、岩溶、洞穴;有水文景观类,如风景河段、湖泊、泉;生物景观类,如风景林、观赏花草和原始植物群落等。

7、矿产资源

辖区内已勘察发现有10大类46种矿产。其中郊区主要矿种有煤矿、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武鸣县发现的矿种主要有铜、钨、锑、铁、金、银、锰、煤、磷、石灰石、方解石、白云石等26种;邕宁县有煤炭、石灰石、重晶石、花岗石、莹石、高岭土、铁、锰、铅、锌、金等。

(二)生态环境现状

建国以来,我市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荣获“全国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有绿城之美誉。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邕江干流水质基本保持在国家地面水三类水质标准,城市环境功能区噪声基本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武鸣、邕宁两县在建设生态农业示范点、建立优质粮食基地生态工程、亚热带水果基地生态工程、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农村能源生态工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两县和郊区还分别编制了本辖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和生态公益林等规划,并已逐步组织实施。199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矿山复垦24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832公顷。到2000年底全市建成沼气池8.1万个。

南宁市虽有较好的生态环境优势,但仍面临着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的事实,主要表现在:

1、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规模平山填塘造地盖楼,导致局部内涝时有发生,城市热岛效应加剧。

2、城市基础设施滞后,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内河污染整治任务繁重,排水系统有待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城市现有道路主干路网不均衡,部分路段狭窄,市内交通网络不完善。

3、市区众多饮食服务业排放烟气、油烟,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使低空面源污染加剧,酸雨频率在全区居高位,大气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市区整体噪声仍处于较高水平。

4、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质量差。江河径流量与水库丰蓄水量逐年减少。全市水土流失面积69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6.9%。土地贫瘠、岩石裸露、易塌陷地裂的喀斯特地形区面积为2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0.25%。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仍频繁发生。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山川秀美,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

5、乡村企业与农药化肥污染仍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6、矿区生态破坏仍然严重。全市矿区废弃土地400公顷,损害地貌景观、植被,加速水土流失甚至诱发滑坡、塌陷。

7、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南宁市周边地区的野生动物锐减。

二、指导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自治区党委“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决策,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保护与建设结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改造与保护、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有计划的实施。

2、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做到农艺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3、突出重点,治保结合。发挥生态农业、生态林业、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作用,优先开展对全市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建设。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综合决策,合理开发,农、林、水等各主要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作,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5、依法建设,严格管理。健全法规,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走向法制化轨道。建管并重,做到边建设、边管理,使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6、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建立多元化投入的创新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

(二)奋斗目标

总体目标

针对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对现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植树、种花种草绿化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石漠化,建设生态农业,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一批对改善南宁市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用30年的时间,把南宁市建成景色秀丽的生态城市和名副其实的中国绿城。

1、2010年近期目标

城市地区:扭转城市中心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合理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实施清洁生产;强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邕江、南湖、内河水系及城市排水,酸雨控制区、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流域、区域、领域进行全面整治;按生态城市目标完善及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市区绿化覆盖率达40%,绿地率达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0 %;中心商业区部分改造为步行街;城市新区按生态园小区标准建设。

城市周边及农村地区:在环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环道两侧建设绿色长廊;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治理石化沙化土地,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3%以上,其中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森林面积40%以上;全面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建设;全市矿山生态恢复率达80%。建成一批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化的农村及小城镇示范点,农村及小城镇环境治理及改造的总体规划全面开始实施。化肥、农药、地膜、畜禽养殖以及乡镇企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大中小型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得到恢复与发挥作用。

2、2020年中期目标

城市及周边地区:基本达到生态城市的标准,进入全国生态城市行列。城市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市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地率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规划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基本建成。

远郊及农村地区: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任务基本完成。绿色通道工程项目建成逐步发挥效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 %,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市森林面

积45%以上。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发展。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形成合理开发、生态保护、良性循环的趋势。

3、2030年远期目标

整个大南宁区域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标准要求,确保南宁市生态环境的安全和建立起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布局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总体布局按三个不同层次的生态区框架进行构建:

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区:围绕市区的高速公路环道范围内形成的区域规划,主要做好一江(邕江)、两湖(南湖、相思湖)、两山(青秀山、五象岭)、九溪(朝阳溪、二坑、竹排冲、心圩江、石埠河、亭子冲、水塘江、马巢河、凤凰江)的整治和绿化美化,控制工业和第三产业污染,提高城市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总体质量,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小区和生态居住小区,形成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

城郊生态环境建设区:城郊结合部及三塘、良庆、吴圩、江西、金陵、那龙、双桥等乡镇以及两县县城为中心的区域,主要做好邕江水源及周边湖泊水库的保护和市区周边绿化屏障建设、生态农业与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屏障。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区:远郊及邕宁、武鸣两县的其他区域,规划为以保护自然生态为主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区。重点以生态农业建设为主,包括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退耕还林还草、矿山土地复垦、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小城镇环境建设等,形成支撑南宁市区的良好大生态环境。

四、规划优先实施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地区

根据全市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全市辖区按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地区等三种不同类型地区进行保护与建设,其中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地区。

1、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包括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水库)、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区、红壤水土流失区、石漠化生态脆弱区等,在保持本区域生态平衡及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实施抢救性保护与建设,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⑴饮用水源保护区

邕江是市中心区主要在用饮用水源;天雹水库、峙村河水库、老虎岭水库、龙潭水库,为南宁市近郊地区的水源地;西云江水库、仙湖水库、英雄水库、忠党水库、定标水库、东山水库、新生水库等,为南宁市卫星城镇的饮用水源;武鸣灵水、邕宁清水泉、那马泉以及部分郊区地下水,为武鸣、邕宁两县县城和部分郊区的饮用水源。

大王滩水库、凤亭河水库、屯六水库,是南宁市的备用水源,作为中远期目标予以严格保护,禁止不合理开发。

⑵喀斯特地貌区

主要分布于邕宁的蒲庙、长塘、伶俐、苏圩、吴圩,武鸣的锣圩、宁武、玉泉及郊区的富庶、那龙等乡,包括孤峰谷地、峰林谷地、峰丛洼地等类型,为生态脆弱地区,植被覆盖率低,表土浅薄,水源涵养能力差,植被破坏后恢复困难。该区域以封山育林,加大人工造林为主要措施,结合建设地头水柜,实施节水农业、沃土工程,大力发展沼气。

⑶生物多样性丰富区

主要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列入该类区域的有:大明山自然保护区、陇均自然保护区、三十六弄喀斯特自然保护区、天雹水库候鸟保护区、南晓那兰村候鸟自然保护区、凤亭河及屯六水库候鸟自然保护区;青秀山风景旅游名胜区(20平方公里)、邕江滨江风景区、八尺江竹泉风景区;五象岭森林公园(10平方公里)、良凤江森林公园、仙葫森林公园、石门森林公园;广西药用植物园等。

2、重点资源开发区

包括矿产、土地、森林、水、旅游等资源开发,都容易带来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应实施强制性保护和恢复性生态建设。

⑴矿产资源开发。郊区及邕宁县的小煤窑,郊区粘土砖厂,邕江两岸的采砂场,武鸣县板苏锰矿、两江铜矿、灵马金矿、大明山钨矿等金属矿山,沿交通要道及邕江两侧可视范围内石灰石开采区等,都要实施生态复垦或恢复性建设。

⑵土地资源开发。15°以上坡耕地、草地、湿地、水库周边地区,都要实行强制性保护措施;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油气管道等重大工程施工区,进行强制恢复工程措施。

⑶森林资源开发。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应划分为禁垦区、禁伐区,严格保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还林。天然林林区,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森

林的生态效益;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特种用途林等生态公益林要切实保护好;因毁林开垦的耕地以及造成的废弃地,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恢复植被。

⑷水资源开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⑸旅游资源开发。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科学规划,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辖区内的山地、岩溶、洞穴等地文景观类资源,风景河段、湖泊、泉等水文景观类资源以及风景林、观赏花草和原始植物群落等生物景观类资源,要加强保护,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严格管制索道等旅游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数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施,要限期拆除,并对旅游开发区进行严格的环境管理。

(二)重点工程

1、绿色工程

规划以提高辖区森林植被覆盖率为主要目标,包括在城市建成区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提高城市的水体、空气及声环境质量;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小型公益设施基础建设提高森林和植被覆盖率,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主要工程:⑴大通道绿化工程

对全市公路(36条,含高速、二级、三级公路共988公里),铁路(3条,里程168公里),主要江河(4条,里程248公里,其中左江23公里,右江35公里,邕江130公里,武鸣河60公里)两侧植树绿化,形成绿色通道。

⑵喀斯特地貌区封山育林与恢复工程

在两县一郊生态脆弱的喀斯特地貌地区完成封山育林5187公顷,使全市95%以上石山实现绿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品种和耕作方式,坡地梯田化、平地园田化,结合建设地头水柜,实施节水农业、沃土工程,大力发展沼气等生物建设和工程建设措施,实现既保护喀斯特地貌区生态环境同时发展经济。

⑶水源林建设工程

在大中型水库周边恢复建设水源林保护工程,主要有凤亭河水库水源林(4011公顷);大王滩水库水源林(8376公顷);仙湖水库水源林(2110公顷)。另按珠

江水系防护林工程要求,在邕江、左江、右江、武鸣河、八尺江等河流两岸建设防护林体系。

⑷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15个市级公园;19个区级公园;180个小游园;6个风景旅游区;市区邕江滨江风景带;9条以邕江支流(朝阳溪、西明江、可利江、心圩江、竹排冲、马巢河、凤凰江、亭子冲、水塘江)形成城市楔形绿化带;城市交通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及城市的立体绿化等工程;建成1—3个森林公园。

⑸矿区土地复垦

重点为郊区砖瓦窑土地复垦、武鸣锰矿、铜矿、钨矿尾矿库治理及土地复垦;邕宁县煤矿、泥炭矿、石灰石矿土地复垦等。其中武鸣板苏锰矿土地复垦列为自治区矿山土地复垦重点示范工程。

⑹水土保持工程

含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5039公顷;建设农田防护林网20000公顷;16°至25°坡耕地改造成水平梯田、梯地5047公顷。

2、蓝天工程

规划以改善大气环境为主要目标,包括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工程项目;在城市地区推广使用管道燃气等清洁燃料;机动车尾气控制与治理;在广大农村地区则以推广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计划,使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郊区及广大农村达国家一级水平。主要工程:

⑴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工程

以国家规定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标准要求,全面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对工业炉窑实施煤改电、煤改气、低硫煤、固硫型煤、脱硫除尘措施。

⑵管道燃气工程

解决城区居民和第三产业以及机关、学校、部队,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燃料污染问题,以全面解决城区的低空污染。

⑶机动车尾气控制与治理工程

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尾气超标车辆禁止行驶;严格机动车淘汰制度;推广清洁燃料汽车;机动车分流等一系列行动措施达到机动车尾气控制与治理的目的。通过城市外环道路(高速环及城市快速环道)等畅通工程建设减少过境车辆尾气对城市的污染。

⑷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包括农村广泛推广的沼气工程、太阳能热利用工程等。

3、碧水工程

规划以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质安全为首要目标,同时兼顾水体的景观、旅游、水产养殖、工农业生产及航运等功能,全面整治辖区江河溪流和湖泊水库及保护地下水。主要工程项目:

⑴邕江流域保护工程

包括邕江流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邕江沿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计划、邕江两岸清理整顿堤岸种养及水源林建设保护工程计划项目等,以确保邕江各河段达到规定的水质功能要求。

⑵武鸣河综合整治工程

包括沿河工业污染源防治、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源林建设等,维持武鸣河的基本流量,保证水体水质达国家Ⅱ~Ⅲ类水标准。

⑶市区内河整治工程

包括朝阳溪等九条城区邕江支流的治理。朝阳溪综合整治是整治市区内河水环境,改善邕江水质和沿溪两岸生态环境的首要工程,继续建设实施;竹排冲、二坑的治理规划在十五期间开展;市区其他内河心圩江、亭子冲、水塘江、凤凰江等综合整治分别在本规划中远期开展。

⑷湖泊水库整治工程

南湖综合整治工程的截污工程已基本完成,清淤、补水、生态恢复工程于“十五”期间前期实施。相思湖、金沙湖、黄茅坪水库、大王滩水库等近郊水库的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治理列入“十五”时期计划项目。

⑸地下水保护工程

武鸣灵水和邕宁清水泉为保护建设重点,辖区各乡镇的地下水(如金陵清水泉)分别由武鸣县政府、邕宁县政府及郊区政府列入县级计划项目。

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分为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类型实施。

集中处理工程规划有城区江南污水处理厂近期24万吨、远期100万吨工程;武鸣县城、邕宁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扩改建的非工业建设项目和原有的非工业项目,生活小区或营业场所,其污水未纳入城市集中污水处理管网,直排邕江或其他地表水体的,强制配套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保证排入自然水体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各建制镇都要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保证本辖区的水环境不受污染。

⑺水资源保护工程

含河道整治470公里,河湖库清淤4100万立方米,水利渠道防渗1590公里,发展喷灌、滴灌、微灌面积1万公顷工程项目等。

4、宁静工程

规划目标控制市区及两县一郊城镇地区的噪声,保护城镇各类功能区及交通干线噪声达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给城镇居民创造一个安静详和的生活环境。主要工程:

⑴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工程

建设噪声达标区120平方公里,占城市面积80%,主要包括:街道各种饮食娱乐业噪声控制;住宅小区噪声控制;工业噪声源的治理与控制;工业企业边界绿色屏障建设;建筑施工噪声控制等。

⑵城市交通干线噪声控制工程

巩固市区禁鸣喇叭成果;加快城市快速环道工程建设和城市高速环工程建设,减少过境车辆的影响;市区各交通要道两侧绿色屏障建设;必要路段的隔音设施建设。

5、生态农业工程:

规划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荒漠化,改良土壤,减少化肥与农药使用,提高农产品产出及品质为主要目标,同时保护水源和森林植被。主要工程:

⑴农村及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以沼气建设为重点解决农村能源,推广秸杆气化技术,减少薪柴砍伐,保护植被。小城镇以垃圾卫生填埋、生活污水处理、民居周边绿化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全面提高农村及小城镇建设的环境质量。

⑵生态农业示范工程

实施以生物循环链相衔接、无机与有机农业相结合的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减少化学农药和肥料对农业生态环境和食品的污染,建设一批林果畜牧型生态农业示范区,蔬菜花卉型生态农业示范区、经济作物型生态农业示范区及现代农业产业化基

地。“十五”期间重点实施“十大产业基地”和“三大示范区”建设,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新的突破。同时引进Bt生物农药项目、生物肥项目建设,以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项目发展。

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建设工程

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严格执行农田化学物使用的有关规定,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化肥,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推广体系、物资供应体系、市场销售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和法规管理体系,争取用15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农产品无公害化。

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规划以建立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撑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努力实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为主要目标。主要工程:

⑴野生动物保护行动计划

以拯救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为目的的全面禁止贩卖、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动计划,包括宣传、查处、没收、放养行动。充实发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中心;建设生物信息中心及生态多样性监测系统。

⑵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以动植物保护为主,主要有建设国家级的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建设自治区级的陇均蚬木自然保护区、武鸣宁武三十六弄石山灌木保护保护区;建设市级的天雹水库候鸟保护区、南晓那兰村候鸟保护区、凤亭湖及屯六水库候鸟保护区、富庶金花茶自然保护区等。

⑶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建立全市1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档案,对古树名木挂牌宣示,严格保护。主要有市区和近郊141棵古树以及武鸣城厢串线的金丝李、邕宁九塘黄宣村六亡坡的苦丁茶等古树。

五、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2001~2030年全面实施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需投加大投入。近期(2001~2015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主要开展实施绿色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宁静工程、生态农业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以及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工程七大类共75项,主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见附表,计划投入106.79亿元,其中绿色工程

建设需30.25亿元,蓝天工程建设需3.85亿元;碧水工程建设需25.72亿元;宁静工程建设需20.29亿元;生态农业工程建设需13.23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需5.50亿元,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工程需7.95亿元。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机遇,通过建立国家、地方、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

(二)效益分析

按本规划实施建设,到规划期末,预计环境、经济和社会三方面都得到显著的效果,三者协调发展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环境效益:石漠化土地全部得到治理,生态脆弱区植被得到完全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新增森林面积120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6%以上;城市地区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保持优于二级标准以上,农村广大地区完全达到一级标准。全市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江、河、湖、库和地下水质大为改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低于地表水二级标准;城市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区域噪声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居住区声环境达到联合国人居适宜度指标要求。农村及农业的化肥、农药、畜禽养殖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60%的乡镇建成生态乡镇,邕宁、武鸣两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15%以上,所有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

经济效益:农村经济长足发展;中低产田(地)得到改造;建立起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成大片“三高”农业基地;促进城区工业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传统产业向高新产业发展,推动清洁生产;南宁成为国内生态旅游向往地区,旅游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社会效益:提高南宁市的城市知名度,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南宁成为西部开发建设的热点城市。总体上,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区的建设,提高城市人居适宜度,达到联合国人居适宜度指标要求;城郊生态环境建设区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区,形成良好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构成21世纪南宁生态城市的格局;远郊及两县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区,实现全市辖区山川秀美和大生态环境的永久安全,保证南宁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规划的实施,南宁市将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绿城”。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国策意识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性工作,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的速度,需要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都正确地认识和对待,为此必须作好宣传与舆论导向工作。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宣传及科普知识推广,造成全市上下都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规划实施

要建立组织领导、协调督促全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领导机制,做到“换届不换生态环境建设计划,换人不换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一届接一届,一代接一代,杜绝领导任期内的“短期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本规划纳入南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十五”计划中,并与南宁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在编制和调整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各种专业规划时,应服从本规划,或与之相衔接。特别是近期在凤岭新区、沙井新区、邕宁仙葫区、沿海经济走廊的规划建设中,应充分体现本规划的内容和实质。

计划、环保、农业、林业、建设、工业、商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内容和精神要求,每年整理一批生态环保项目,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并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以使本规划真正落实到实处。

3、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保障体系

本规划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区)、镇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宣传国家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法规和规章,宣传和落实本规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地方立法,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依法保障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

逐步建立县、郊乡镇连片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4、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分工负责

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到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多方面,要建立合理的分工负责机制,特别对列入重点工程的项目,要依据职能范围和资金来源等各自负责建设和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到按规划

立项、按设计施工、按进展拨款、按标准验收,保证工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政策扶持,保证资金投入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生态建设和管理机制,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列入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分别依据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矿产、城建、园林环保等部门,争取申报为自治区和国家级计划项目,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市、县(区)两级政府要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主体,从政府每年的预算中保证资金投入;制定相应政策,鼓励民间资金投入,依据“谁投入,谁收益”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利益;特别对租赁、承包“四荒”土地造林,进行生态环境治理的,要给予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

(二)技术措施

1、依靠科学进步,提高科技含量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科普力度,开展攻关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地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技术措施,重点做好林木良种的选育,使绿色工程早郁闭、早成林、早投产,提高工程效益。特别针对生态脆弱的喀斯特地貌区,要综合考虑地头水柜,节水农业,同时重点选育适应岩溶地区的经济作物品种和种植方式,以保证生态保护同时发展当地经济,使农民致富,保证生态建设的可持续性。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技术,采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2、建立示范基地,带动项目推广

建立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矿山复垦、生态农业和三高农业、无公害蔬菜等示范基地,带动各类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并提高工程质量。

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同时,结合示范基地,做好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村生态农业技术能手的培养和使用。

3、强化工程设计,提高工程质量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必须由主管部门委托设计部门科学设计,经组织专家审查核定后,方可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要建立和完善工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高质量建设。

4、建立监测体系,确保生态安全

掌握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是科学决策的依据,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是了解生态环境变化的必要工具和手段。为此,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有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同时与农、林、水、土地、卫生、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相关专业配合,建立起南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系统,实行生态环境安全和指标预警,形成完整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简介 一、项目背景 当前,南宁市正积极筹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现状关于南宁市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建筑的相关研究成果不足,规划保护体系不够完善,使申报工作面临困难。因此,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全面调查南宁市市区历史建筑现状,梳理南宁市历史建筑遗产及资源,构建完善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框架体系,从而协调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南宁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势在必行。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通过对南宁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其合理利用,为后人保存珍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产;促进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对城市风貌和环境的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人文品位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建设。 (二)规划原则 1、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2、科学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 3、整体保护、动态保护的原则。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区,包括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6个城区;重点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三、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评估,遴选南宁市历史建筑和提出保护名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目标、原则及方案,为南宁市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为南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一)历史建筑认定 历史建筑是指1980年前建成的,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南宁市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群)。对1980年后建成,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或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和重要意义,并且受到拆迁或毁坏危险的建(构)筑物(群),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本次规划共评选出南宁历史建筑64处,历史建筑类型涵盖传统民居、坛庙祠堂、现代住宅、近现代公建、工农业建筑、景观建筑或构筑物六种建筑类型。

[XX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

[XX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的主要任务 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摘要】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为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按照全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纲要和县"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和建设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深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与长

远、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安全为中心,以生态建设工程为先导,实施生态战略,推进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全县人民群众尽快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促进全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要求,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布局,分类指导,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2、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农艺、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封山育林与发展农村新能源相结合,退耕还林与发展养殖相结合,重点推广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实用技术。 3、坚持治理与开发并重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在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科学安排整治措施和建设内容的同时,依法对资源和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确保建设一片,成功一片。 5、坚持发挥科技优势,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的技术水平。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1、南宁市城区,范围为规划高速公路环内的全部用地。 2、周围卫星城镇:指依托中心城而发展的邕宁蒲庙、五塘、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吴圩、金陵、武鸣城厢、伊岭等8个城镇。中心城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地域。 市域范围: 本规划期市域范围仍以现行政区划为依据,包括南宁市区、邕宁县和武鸣县。市域总面积10029平方公里。其中南宁市区1834平方公里,邕宁县4725平方公里,武鸣县3470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南宁市区位分析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3、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4、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5、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6、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成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选择 邕江水量充沛,历史最枯流量143m3/S,水质较好,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水质按二类标准控制,心圩江以下属三类地面水源,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取水条件优越,是南宁市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近郊的龙潭水库、天雹水库、老虎岭水库、峙村河水库、大王滩水库等考虑作为补充水源。 水厂厂址选择及建设规模 现有凌铁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位于城市中下游河段,不宜再扩建,现有供水能力为最终规模。河南水厂可扩建16万m3/日,今后主要建设位于城市上游的陈村水厂(最终规模60万m3/日)和三津水厂(2010年规模30万m3/日),总计可达170万m3/日。 为了提高城市市区东北、琅东及南郊供水水压,规划建设虎邱加压站(设计能力8万m3/日),琅东加压站(设计能力20万m3/日),南郊加压站(设计能力10万m3/日)。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重点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一、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概述 1.如何理解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内涵?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运用生态系统整体优化的特点,对规划区域内的自然生态因子和人工生态因子的动态变化过程及相互作用特征予以相应的重视,研究区域内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等生态过程及相互关系,提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对策,以促进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关系持续共生、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的文明、经济的高效和生态的和谐。 与传统规划思维的不同点: (1)以人为本; (2)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基础; (3)规划标准从量到序; (4)规划目标从优到适。 2.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环境规划有什么异同? 环境规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在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不同于环境规划,环境规划侧重于环境,特别是自然资源的检测、评价、控制、治理、管理等,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则强调系统内部各种生态关系的和谐与生态质量的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不仅关注区域或城市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利用与消耗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影响,也关注系统结构、过程、功能等的变化和发展对生态的影响。同时,还考虑社会经济因子的作用。 3.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国土规划有什么异同? 国土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 国土规划主要是进行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合理发展的战略布局,是经济建设综合开发方案性的规划,给国民经济带来长远计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1 / 15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是国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4.简述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目的及其在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地位?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目的:依据生态控制论和系统论的原理,调节系统内部各种不合理的生态关系,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在有限的外部投入条件下,通过各种技术的、行政的、行为的诱导手段实现因地制宜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地位: (1)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体现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以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 (3)是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4)为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5.什么是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它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报批?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是对准备建设项目的设想和建议,是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水土资源,经全面调查研究,掌握基本资料,分析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等条件后,以项目建议书的形式,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的报告。 内容: (1)项目名称、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 (2)项目提出的依据、必要性、目标和任务; (3)项目区概况; (4)建设规模及防治措施布局; (5)技术支持; (6)项目实施; (7)项目组织管理; (8)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 / 15

广西城市(南宁)水系整治控制规划

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2007-2020)公示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邕江和各支流水系的水质恶化、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各支流行洪不畅及枯水期水量不满足生态要求等问题日见凸显。原有的城市涉水规划需进一步调整以满足南宁市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水和谐的目标。2007年8月南宁市规划局、水利局委托广西珠委南宁勘测院编制了《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4月,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生态治河的理念,注重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注重构建合理的城市环状水网体系,形成独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绿城”、“中国水城”景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首府南宁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目标 “水畅、水清、岸绿、景美”。 努力将城市内河水系及沿线区域建设成为畅通的行洪道、水清岸绿的滨水生态住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经济繁荣的产业带、内涵丰富的文化带、人水和谐的休憩园,实现人与水、自然与文化的和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三)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2007年为现状基准年,2010年为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水平年,2050年为远景水平年。 规划的范围为正在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范围内涉及的邕江及内河水系并延伸至源头。规划整治面积254.3km2。 三、城市水网规划结构“一江、两库、六环、十八(内)河”。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网规划介绍2010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5年)》,这标志着南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立项,南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建设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的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为东西向1号线工程及南北向2号线工程,两线将构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十”字骨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进行相应调整,2012年1月22日获得南宁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将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增加至8条线路,线路全长250多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500亿元。通过制定线网规划,建立功能层次明确、体系完善、与城市功能高度适应的轨道交通系统,将促进南宁中心城区和城镇密集区的协调发展及区域职能的发挥。通过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能引导城市发展的节奏和方向。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1号线江北东西向的骨干线 西起西乡塘区石埠,东至南宁东站,一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线路全长32.1公里,其中地下线26.0公里,高架线5.8公里,地面线及过渡段0.3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4座。换乘车站共7座,分别与铁路、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滨湖广场举行开工仪式,2016年年中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一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该线路形似一个“勺子”,该线路连接江北东西方向。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相关备注:按照远景规划,一号线有6个站换乘,可去往邕城的另外区域。 2号线南北跨江的骨干线 南起邕宁区蒲庙附近六晚,北至西津,全长37.3公里,共设26座车站,全为地下站。2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19.0km,其中地下线长6.5km,约占总长度的34.2%,高架线长12.5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站10座,地下站5座,3个换乘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870m,最小站间距880m,平均站间距1.3km。投资估算约60.5亿元,2013年底动工,2017年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二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纵线,该线路走一个“L”形,也全部是地下站,横跨邕江。

03-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中国生态经济网来源:南宁市环保局网站 前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和社会繁荣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南宁市生态环境,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是我市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完成,需要有一个具有长期指导作用并能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为此,我们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广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指导下,制定本规划,并纳入南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这对于作为广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首府南宁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 本规划确定规划期为30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从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际出发,本规划对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方面进行规划,主要包括:植树种草、水土保持、防治石漠化,防治酸雨,机动车尾气治理,噪声达标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土地、天然林、珍稀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矿山生态恢复与建设,水资源保护等。 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概况 南宁市地处南亚热带,广西南部偏西,在东经107°45′~108°51′,北纬22°12′~23°32′之间,属南亚季风气候区,年均降雨量约1246毫米,常年平均气温21度左右。全市面积10029平方公里,辖兴宁、新城、永新、城北、江南五个城区以及郊区、邕宁县、武鸣县。1999年全市总人口281万,壮族占63%,市区人口为128万。

(管理制度)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壹、第二十二条“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登记换证手续”修改为“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资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备案。 二、第二十七条“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且能够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施工供电、供水,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修改为“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关联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 为加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含市辖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且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且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第五条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南宁城市规划

1.2.2南宁市城市规划发展 (1)城市定位及发展方向 (南宁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城市定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城市近期发展方向 以邕江为轴线,两翼拓展,东建西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形成向东、西、南三个主要方向拓展的空间格局,重点实施城市向南发展的战略,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1)向东——完善凤岭片区、仙葫片区,加快建设龙岗片区; (2)向西——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步伐; (3)向南——提升江南片区,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2)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1、总体布局形态:“一轴两带多中心” 南宁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轴线正在逐渐展开,为打破单中心圈层拓展结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近期应加快对城市空间结构作出合理调整,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和趋势,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2、“一轴两带”的城市发展轴线 (1)“一轴”:沿江城市发展轴,整个城市沿邕江两岸展开,城市各级中心分布在邕江两侧,沿邕江形成城市最主要的一条东西向的发展轴线; (2)“两带”:一是西部北部生态保护带,是南宁的上水地带,除紧邻城市的山前地带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外,应作为城市西部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进行保护和培育;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带,南部的大王滩水库及其周边低山丘陵地区,除局部作为旅游度假发展用地外,应作为城市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 3、沿江串珠式的“多中心”城市空间体系 (1)一主:中心片区的老中心和紧邻的邕江南岸中心共同构成联系邕江两岸发展轴的中心聚合枢纽。 (2)两副:南部五象副中心和西部相思湖副中心,副中心和其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组团将成为疏解中心区吸引力的“反磁力”集团,以有效缓解中心组团的压力。

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 原则和战略目标

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为指导,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以北京市生态环境规划为依据,以科技为先导,以法律法规为保障,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紧紧围绕水土流失、风沙危害、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等重点问题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分区推进,促进我区生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筑首都第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做出贡献。(二)生态环境建设遵循的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节约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北京与房山以及不同建设部门间的关系,优先安排生态环境脆弱区的水资源保护、天然林保护和防风固沙等重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3、坚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系统原则。在系统论的指导下,从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的大局出发,以生态环境建设区划为基础,以重点工程为骨干,通过实施重点整治工程,建立山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平原治沙与生态农业和城市绿化美化相协调的生态环境体系,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4、突出科技创新的原则。从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三高”原则出发,瞄准国内外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水平,充分利用首都的人才优势,加强房山区的国内国际交流,借鉴国内外生态环境整治的先进经验,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的精品示范工程。5、景观生态多样性原则。针对房山区自然环境优美、旅游景点众多的特点,生态环境建设应遵循景观生态多样性的原则,不仅要体现生态功能,而且要构建合理的景观空间格局。6、治理、建设、保护并重的原则。以保护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农田环境为目标,以造林绿化、建设绿色屏障为核心,生物、工程、农业措施相结合,治理、建设、保护并重,在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的基础上,全面整治房山区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7、坚持生态环境整治与加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房山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坚持生态环境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增收、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力求将房山区建成环境优美、城镇居民、农民富足和社会稳定的新郊区。(三)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目标房山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统筹安排,围绕建设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环境建设的总任务,积极组织全区人民,运用政策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经过三十年的努力,形成完善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6号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6.03.31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1 【实施日期】201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995年8月21日南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996年5月30日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05年3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2005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根据2010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暂住户口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城市街道、城市桥梁、过街地下通道、高架道路、隧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 (二)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暗渠、明渠、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 (三)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及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施; (四)以上市政设施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技术指南(导则)》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促进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明确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的任务、程序、内容和成果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编制。 2 术语和定义 2.1三区三线 “三区”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1。 2.1.1城镇空间 城镇空间是重点进行城镇建设和发展城镇经济的地域,包括已经形成的城镇建成区和规划的城镇建设区以及一定规模的开发园区2。 2.1.2农业空间 农业空间是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地域,以田园风光为主,分布着一定数量的村庄。农业空间包括耕地、基本农田、园地、畜牧与渔业养殖等农业生产空间,以及农村居民点等生活空间3。 2.1.3生态空间 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无居民海岛等4。 1《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

2.1.4城镇开发边界 是指为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无序蔓延、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的空间边界5。 2.1.5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6。 2.1.6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7。 2.2资源承载力 指在可以预见到的期间内,利用本地能源及其自然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证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条件下,该国家或地区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8。 2.3环境承载力 指在某一时期、某种环境状态下,某一区域环境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支持能力的限度9。 2.4生态安全格局 指由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关键性保护地构成的结构完整、功能完备、分布连续的生态空间布局10。 2.5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5《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19年6月稿) 6《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19年6月稿) 7《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8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9王金南,蒋洪强等. 环境规划学[M]. 中国环境出版社, 2014.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2010-06-02 08:33:04) 1994年开始接触房地产、土地评估,那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极其不发育,土地和房地产估价也还只是刚刚启步。 在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和与之相关行业十几年中,我和中国房地产共成长,见证了它的历史进程和成长经历。 我不是楼市的领跑人,但我是楼市和经济发展参与者、领先人也是见证人。以南宁发展为例,其实也从中看到整个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一、南宁市的最初的原形如此狭小落后(中国当时的房地产状况也是如此) 以南宁为例,90年代初期,南宁最高楼层还是星湖路的广西保险公司大厦,那时我们高中地理老师还曾开玩笑说:“你们要想出名,直接炸保险公司。”想不起来当时老师为什么开这么大的国际玩笑。但记忆深刻的是,在当时楼层最高的就是保险公司大楼,它十三层的茶色玻璃窗是多么的时尚和耀眼,它是那个时代南宁市标志性大楼。 而南宁的商业中心圈仅仅是以为百货大楼为幅射,带动和平商场,民族商场,中华电影院这一带成为南宁市唯一的中心商域。 那时有兴宁路但它还不是步行街,也还没有裕丰商场,只有旧的和平商场。也还没有东葛路延长线,民族大道到92年后才通到现在的麻村菜市路口。园湖南路90年后来才打通,并成为南宁的环城路。那时麻村还只是农村,甚至鲤湾路这一带即现在的广西电台周围也还是杂草丛生像是农村郊区。甚至十一中(现在的天桃实验中学)前面还没有路,周转都是杂草丛生,周围是垃圾回收地。星湖路和园湖路还未完全相连.南宁市当时人口也只是几十万人口,真像个不小县城。虽是广西首府,但城市功能单一,经济发展还很落后。 二、南宁市的初发展,速度慢,多磨难 随着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改革的春风开始吹遍全国,打破了全国包括广西平静的水面,93、94年的时候,广西北海开发热潮涌现,全国各地的投机和投资者蜂涌而进这个令人追梦的城市,短暂的繁荣后,开发热潮还没持续一两年,随着泡沫的剧烈增长,宏观政策的调控,银根紧缩,土地政策的调整的诸多原因。北海楼市在96年时破灭,也带走了许多人美好的梦想,满目苍夷一直到2007 年前后,北海的房地产市场和烂尾楼才开始盘活,经济才得到复苏。 94、95年那时南宁还赶不上北海的热闹,但也有少量的开发商进驻南宁。所以后来随着楼市泡沫的破裂,南宁所受到的影响也是有限,但依然留下了一部分破碎后的痕迹,南宁也出现了多个烂尾楼盘。著名的如现在的民族大道和朝阳路交接处的三个影响南宁形象的重要地块,当时一个叫“润华大厦”,那张“润华大夏,永远的庆典”足足挂了近十年也还未动工。国贸大厦也就围起挖了个大坑而搁置了近十年光阴。民族大道上最耀眼的大楼仍是金融大夏和电信大楼。东葛路上也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区、镇、乡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的管委会依法承担本开发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乡规划、村庄规划已经依法批准; (二)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三)行政村配备专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 (四)制定完善的审批管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单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委托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规划管理职责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采用基础测绘数据。基础测绘数据不能满足编制需要的,采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地形图、平面坐标和高程控制测量系统,其数据格式应当满足本市地形测量技术要求。 第六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旧区改建应当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居住条件。 镇、乡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统筹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集镇和中心村区域集中。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XX。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一、增强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由于耕地质量退化、农业环境污染、生态功能递减等不利因素影响,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生态系统退化与农产品供给要求提升的双重压力。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成为农业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原因,农业源与工业源污染迭加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农业生态资源利用率低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供销社是为“三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扎根农村,与“三农”息息相关,必须抓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企业发展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拓宽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途径,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主要利用方式,宣传引导农民和多部门协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较为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三)推行化肥减量使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推广高产、高效、环保施肥技术,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施肥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库首页>> 地方法规(1996)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61202 【实施日期】 19961202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 武鸣、邕宁两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县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章名】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所需资料清单

xxx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5-2030) 资料清单 环保局: 收集近5年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SO2、NO2、PM10、PM2.5、CO、O3),大气监测站位图;水环境质量;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资料,监测图;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站位图;区域环境噪声(工业区噪声、居住区噪声、商业区噪声、文教区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监测资料;近5年的xxx环境质量报告书。 xxx主要污染源分布现状,各污染源的分布图;主要工矿企业的排污资料;各单位危险固废产生量、处理量;工业固废排放总量年度计划,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统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年度计划(SO2,烟尘,粉尘,COD,氨氮);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责任书,主要污染物削减途径(总量控制与减排计划);xxx环境功能区划;xxx生态功能区划。 大型项目的环评资料(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程和环评报告);各企业环评执行情况及环保验收情况;环评审批情况。 自然保护区规划报告(现有的及规划建设的)及图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环境污染控制目标及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大气、水、噪声、固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报告;xxx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近五年的环保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环境宣传教育材料及工作实施方案;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

协委员提案的受理、登记、督办和反馈情况。 计划取缔关停企业名录;环境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近五年来xxx 企业监管情况总结;12369环保热线日常管理情况;排污费的征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督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环境检测网络标准化建设规划。 关于法规方面的制定或执行情况总结;未来的计划安排。 园区近5年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园区近5年的xxx环境质量报告书;园区主要污染源统计资料;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报告;园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规划;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削减目标责任书,主要污染物削减途径(总量控制与减排计划)。 节能、环保、生态保护、工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十二五、十三五)。 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或建设规划(十二五、十三五)。 各园区年、项目验收报告产审核工作的报告。 城区内重点企业的环评、环保规划、清洁生产报告、项目验收报告。 热电厂(能源梯级利用;炉灰、炉渣制建材项目;生物质热电余热大棚;蒸汽管网铺设等)相关项目等项目立项书、科研、初设、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等。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涉及指标:(规划基准年2014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

广西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公示

《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公示 一.背景情况 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2006年城市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后,南宁市的城市范围有所扩大,城市面貌不断变化,新一轮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也即基本完成,《五象新区规划》也已经报政府批准。为了更好地适应南宁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按照新一轮总体规划的要求,需要相应完成污水专项规划的编制,以适应城市新的规划发展情况。为此2007年10月南宁市规划局、南宁市建委、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编制了《南宁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2008年12月市规划局组织了专家论证,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09年4月份的意见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二.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2)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 (3)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充分考虑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做到远近结合、切实可行、留有余地。 (5)基本参数确定科学化,污水系统布局合理化。 (6)结合南宁市东高环东移的大环境和城乡统筹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污水规划有适当的超前性,按照“老城区改造,新区规划新建,周边区域衔接”的思路,对相关规划区域进行衔接考虑。 三.规划原则 (1)根据南宁市现状和新的发展规划,按照近、远期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根据各规划区的布局与建设特点,既考虑分区规划又考虑整体结合。 (2)合理确定城市排水体制和划分污水流域及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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