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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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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progress in resolving conflict in.

Key words:Law;Morality;Conflict;Reason;Coordinati on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及道德的含义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生活在一定物质条件下的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有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并逐渐形成一定的意识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自己的行为。[1]

(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是古今中外的法理学所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法学家、哲学家们一直讨论的热点问题。

从法律性质、法律特征、法律渊源,到法律实施、法律推理、法律效力等都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派都普遍认为两者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正如分析实证法学家哈特所言:“不容争辩的是法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的发展,事实上既受社会特定集团的传统道德、思想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个别人的提出的开明道德批评的影响,这些个别人的道德超过了流行的道德。”现实生活中,法律和道德也是息息相关。如美国,法律效力的最后准则中明确地包含了正义原则或重要的道德价值因素。

围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争论,一直是法律思想史上的一条重要线索和一个主要论题。当代西方法学界在法律与道德关系上仍然存在重大分歧,并导致了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的长期争论。这些争论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三场论战:哈特()和富勒(Lon Fuller)关于法与道德有无必然联系的论战,哈特

与德富林()关于国家有无权力强制实施道德的论战,哈特与德沃金()关于规则模式中是否包括蕴含道德价值的原则的论战。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不能笼统地看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统治阶级

的道德,无论是在本质方面还是在内容方面,都是相同的,只不过表现形式、调整手段不同而已。法律与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本质不同,内容也不同。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性;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总是统治阶级的道德。法律所反映的道德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在此意义上,两者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时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统治阶级的道德为立法确立了价值坐标,为立法指明了方向,而法律制定又将基本、重要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推动了统治阶级道德的普及。另一方面,

统治阶级的道德为守法奠定了心理基础,而执法、司法活动通过惩治严重的不道德行为又弘扬了道德精神。

二、法律和道德的冲突

法律与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调控措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共同调整社会关系中也会发生冲突。纵观学界观点,关于法律和道德的冲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法律和道德冲突的表现形式

第一,一元和多元的不同。一定社会中的道德是多元的,不同的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理念,即使是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阶层、集团和群体的具体道德观念也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而国家法律则是统一的,这样,在多元的道德观念和统一严格的法律规范之间就可能产生矛盾和冲突。

第二,法律和道德的发展方式不同。道德是社会生活中自发产生并由舆论确立并发展的,法律则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有时道德的发展先于法律,法

律表现得较为滞后,有时先进的法律有可能是道德发展的先导因素。二者在发展上的这种“时差”也会引起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就曾多次发生这

类冲突。

第三,由于法律和道德在调整对象范围、规范性特点和程度方面的不同,导致二者在一定场合下也可能发生冲突。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这可以概括为“情”与“法”,或“情理”与“法理”的冲突。

(二)法律与社会道德冲突的两种具体表现

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规范,数千年来,交融与制约并存、互补与互动同在、矛盾与冲突始终交织其中。近年来,人们所提出的“道德的行为不合法”、“合法的行为不道德”等有关“合法”与“合理”问题的争论和悖论,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社会规范的内在矛盾和冲突。现实生活纷繁复杂,各种冲突的表现也是多种多样,但总体表现为以下两

种具体情况。

1.合法不合理的现象

2011年10月13日发生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就是一例典型的合法不合理的事例。小悦悦的离去让人痛心,让人们再次关注法律与道德的冲突。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见危不救只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法律制裁并没有依据。见危不救,是指不负特定职责和义务的主体,对处于有生命危险状态中的而急需给予救助的人,自己能够救助而且明知给予救助对自己或对他人无危险,而不予救助的行为。很显然,18名路人不符合“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这一条件;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必须实施救助义务;他们也没有负有职务或者业务上的要求,且这不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也不是由于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所以,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这18名路人并没有犯罪。

道德和法律本是两个不同的调整人

的行为规范。从我国宪法和法律来看,目

前尚无关于公民救助的义务规定,而在我国《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中,就有团结友善的基本规范、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规范。小悦悦事件,18个人的冷漠行为本来就是一个道德范畴问题,很难通过立法解决。因为见危不救行为绝大多数发生在公共场合,很难认定谁是行为主体。见危不救虽然是一种令人不齿的行为,但由于见危不救产生的原因很多,无法很好的量化,所以其本身仍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而作为道德,其与法不同,其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主要是从观念上规范人们的精神和行为,通过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教育的力量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道德涉及的大多是一些私人的、具体的和感性的领域,往往难以用明白无误的法律标准进行比照并作出判定。所以,在这样的领域里,法律显然是无能为力的。所以这18名路人并没

有构成犯罪,但他们要遭受到道德的谴责。

2.合理不合法的现象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指“无痛苦地死亡”、“快乐的死亡”、“有尊严的死亡”,即“幸福”的死亡。[2] 早在两千多年前,《内经》中就写道:“人之情莫不恶死乐生”。《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安乐死”是指对于现代医术无法挽救、临近死亡的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而采取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一种死亡方式。[3]

我国首例安乐死案例发生在1986 年。陕西省汉中市妇女夏某,1984 年患肝硬化腹水症,1986 年因病情恶化神志不清。夏入院几天之后,病情仍不断恶化,喊叫着要从床上摔下去死掉。夏的儿子王某见母亲如此痛苦难忍,治愈又毫无希望,便请求医生对母亲实行安乐死。医生最后同意给患者注射复方冬眠灵,

篇二:道德与法律案例分析

道德与法律案例分析

本人原创

案例回顾拾荒老人讨要赡养费,遭儿子暴打至爬回家中

2010-12-14 08:38:16 来源: 南方都市报网络版昨日早上,在公明塘家村,张泽林回忆起当时大儿子打他的情况,不禁泪流满面。68岁的张泽林一会儿捂着裆部,一会儿指着背和腿不停喊痛。其称被打是因为向二儿子讨要赡养费,惹急了对方。昨日,二儿子张显余接受记者采访先称“随便动了他一下”,但随后否认打过老爸。当地相关部门获悉此情况后称将介入协调和调查。

妻子老伴被打还不给饭吃

事发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塘家社区。张泽林和66岁的妻子住在一月租50元的客家老屋内。其门前摆放着废弃铁丝、报纸等拾荒品。从床上缓慢起身的张泽林回忆那晚在二儿子张显余家中的情景,流出泪水。“他用碗接了自来水倒进

米饭锅里,不让我吃饭!”张泽林说,今年9月20日张显余只给了他1000元赡养费,本月8日晚再到张显余住处讨要赡养费,没想惹恼了二儿子,不仅不让他吃饭,还用脚踢他腿部、裆部、背部等。

“他忍痛爬回家的!”老伴莫冬晚拿出张泽林当晚穿的上衣和裤子,指着两处开缝的地方说是被二儿子殴打时造成的。两老人称缺乏生活费用,只得靠拾荒维持生活。老人的三儿子张显明说,他和二哥来深圳4年,去年两人商量,因大姐已嫁人,张显余负责养老爸,张显明负责养老妈,方法是每月出200元赡养费或让老人到自己家里吃饭。随后两兄弟把父母从湖南永州老家接过来。张显明那晚听到老妈说老爸被二哥打后,马上报案,民警进行了协调。

儿子他太吵我随便动一下

昨日11时30分许,张显余住处大门紧闭,周边居民说他是做扫把生意的。对于张泽林称8日晚被张显余殴打,周

边居民说未留意。“我哪里打过他!”昨日,张显余在电话中先说老爸“吵得我生意都做不好,随便动了他一下”,但随后改口说是自己的脚无意和老爸的脚“挂(碰)在一起”。老爸衣服怎么裂开缝了?张显余称是让老爸出去而扯坏的。张显余说,今年本来要给老爸2000元赡养费的,已给1000元,另1000元让舅舅的儿子拿去了。采访最后,张显余并不愿意承认对待老爸的方式有错,只是希望他能早点回湖南,减少房租等生活负担,为此他愿意提前支付明年的2000元赡养费。昨日公明街道办获悉此事后

1

称将介入协调。当地警方称如果张泽林指认儿子打人并要求处理,会根据其证据及伤情介入调查。

梗概:在多个子女的家庭中子女已经协调好如何赡养老人,而拾荒老人讨要赡养费遭儿子暴打,爬回家中,事后儿子还不愿承认自己对待父亲的方式有错。

法律上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打人致伤至少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还需司法鉴定

道德上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案例中的儿子在经济上并没有困难,而老人却要靠拾荒和讨要生活费来维持生活,本是应该颐养天年,却还要艰苦维持生计。儿子的冷漠与偏执让人心寒,老人的眼泪让人心酸。

不论是从道德的意义上,还是法律的意义上,这些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女都应受到谴责和惩罚。

分析:这样的事例虽然个别,但不尽赡养老人义务的事在我国特别是农村

还是相当普遍,尤其是那些有多个子女的家庭,他们对赡养老人,相互推诿,相互指责,却谁也不愿承担自己的那份义务。老人尽管儿孙满堂,却过着形单影只、无依无靠的生活。老人或是秉承”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不愿诉诸舆论和法律,或是不知道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是有病在身无处诉说自己的痛苦,或是怕遭到子女的报复,担心进一步恶化和子女的关系,因此苦水往肚里咽。

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道德和法律两种手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不孝顺老人,既要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更要通过这种批评谴责,唤起子女良心的觉醒,使之亲情和人性复归。如果道德的力量不足以感化这些不孝子女,就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强制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法律的力量在老人赡养问

题上是有限的,如赡养的执行问题就很困难,因为老人赡养并非一笔”交易”,它是长期的,延续的,法院执行的往往只能是物质方面,它无法解决亲情抚慰、关心爱护等精神方面。它能解决看得见的,却解决不了看不见的,如老人的孤独问题、子女的探问看护问题。

说到底,养老问题是个社会问题,家庭、社区、政府、法院等都应关心。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通过道德教育、法制宣传,使尊老、爱老蔚然成风,使中华民族的这种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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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胡兵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法律的出现总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

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

关键词:道德法律冲突道德法律化多元化

耶林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①”因为在那个时代好望角是欧洲通往亚洲的必要航道,又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暴区。这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必须研究而又难度很大的问题。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也曾说:“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②正因为如此,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一直是中西方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且至今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深入探寻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①

②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自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定义为: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③它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内心意愿和行为,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还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

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纵的联系③

④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381页。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82页。

所谓纵的联系,是指它们和其他社会现象间的共同关系。⑤法与道德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同时,它们又受到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实现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由此,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的纵的联系决定着它们的社会阶级本质和服务方向必然是共同的,因而它们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必然是一致的。

2、横的联系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钉钉上的战“疫” 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网上的段子给了幽默而不失全面的解读:“疫情期间,全民成了厨子,医生成了战士,党员机关干部成了门卫,老师成了主播,家长成了班主任,只有孩子们依然是神兽!” 是的,为了响应政府“停课不停学”的号召,身为老师的我,变成了主播,与神兽们在云端斗智斗勇。神兽们可不是这么“好对付”的,不然怎们会获得“神兽”雅号呢?为此,我做了很多的准备。 首先,在摸索中掌握钉钉直播授课的方法,为此还专门建立了家族钉钉群,来探究钉钉的直播方法。但是第一次直播,依然忘记点开连麦按钮,所以提问学生没人理我,我还在云端的这头一直鼓励学生连麦,点了名学生依旧不为所动,才知道因为我的问题而没法连麦。为了全面掌握方法,吸收其他教师优秀的做法,我还听了其他教师的课,感觉受益颇多。 其次,要想上好一节云端道德与法治课,仅掌握了钉钉直播的方法是不够的。还要研究好教材。为此,课组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做了大量的集体备课工作。有问题随时交流,问题多了微信上说不清,直接在钉钉上开直播。这样问题就能很快解决了。 除了我们备课组的集体备课外,我还参加了我们教研组的活动,大家一起探讨网上教学的方法,相互交流学习。通过这些活动,拓宽了视野,让我知道了原来道德与法治课可以在云端上的如此精彩,和面对面的交流无异。线上教学,要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联系生

活实际、开展家校共育特色活动,加强沟通联系。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与政治课堂深度融合。要加强备课组、教研组的通力合作。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组内教师的智慧。教师要准备充分,专研教材,弄好课件,联系当前的时政热点与课本相关知识教学,把握时代脉搏。管理好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提高课堂效率。与学生打成一片,就能上好云课堂。 最后,准备工作做好了,就是与神兽们直接的较量了。因为我们的政治课是在下午两点,学生刚睡醒或者还在迷糊中,所以上课之前我会先让来的最早的学生点一首歌,这样既激发了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还能边提神边等等还没有上线听课的学生。然后通过精心设计的课件上课,上课时注重课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衔接。比如讲到《爱在家人间》时的亲子冲突时,我会让学生连麦说出自己在家上课时与父母的冲突及解决办法,从而将课本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在讲《敬畏生命》时,我会将抗疫战士逆行援鄂的事迹告诉学生们,让他们体会生命的坚强和白衣天使的奉献与付出。这样学生们就能体会到生命至高无上,要敬畏生命了。我会不时的设计问题,让学生连麦,确保学生能够在线听课。课下我还会通过视频、聊天与学生交流,关心一下他们学习政治的情况,多鼓励赞扬他们,从而提高他们学习政治的热情。 以上就是我在网络上课的几点体会,有收获也有不足,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网课中慢慢摸索。探索新的方法,不断适应新时代网课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更新上课的方式方法,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案例一(道德与法律) 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 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答:袁某有两次投毒的故意犯罪行为。第一次,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投毒),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投毒量小)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第二次,袁某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因于心不忍,跑去找医生抢救,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 四、公交车上的法律与道德 公交车上来一老人,好心司机劝乘客让座,车上的年轻人都不起身。司机发火,熄火罢运,并扬言:今天没人让座就不开车! 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谈谈如何看待 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职业道德与法律常用法律案例

中职教育职业道德法律基础常用法律案例 1、村民孙友养了一条狗,栓在大门内。过路学生李勇淘气,拿石头和木棍逗打这狗,狗挣断绳子讲李咬伤。问:孙有没有责任?李的医药费损失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1)民法通则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孙将家犬栓在门内,对家犬的管理是妥当的。李被咬是李自己造成的,孙没有责任。 (3)李的医药费由他父母承担。 2、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此劳动服务公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 此劳动服务公司应从经主管部门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3、某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生活。一日,某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卖给某乙。甲女儿知道后。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两清,买卖已经成交为由,拒绝甲女儿的要求。甲女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他的法定代理

人代理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民事行为。乙应当退还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钱应退还乙。 4、某建筑公司施工队承包某机关的宿舍大楼,挖地时,挖到一个盛满银元的坛子。有的工人认为交工,有人认为谁挖的,就归谁,于是私自分光。后来有人检举。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这坛银元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对于擅自私分的,除了追缴私分的银元外,还应予以训诫。 5、王被判刑5年,现在正在监狱服刑。他的两个哥哥探监,告诉王,现在父亲病故,母亲生命垂危,你现在不能赡养老母亲,父母的全部遗产已由他俩平分。王不同意,要求也继承,一个哥哥说“你现在都做牢了,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请回答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 (2)被判刑的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为什么?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继承人有下列行为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只有符合以上行为,才丧失继承权。对于实施其他犯罪被判处刑罚甚至死刑的,都不应剥夺继承权。王应与母亲两个哥哥同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的继承遗产。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学案例及反思

一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学案例及 反思 主题:我的好习惯 课时:共两课时.第2课时 授课对象:一年级学生一、教学目标: 1.体会保持仪表整洁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重视自己的仪表.愿意做干净、整洁的孩子. 3.知道保持整洁的方法.要保持整洁.并不是不参加游戏、劳动、体育锻炼等.二、课程标准: 三、学情分析 从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认知程度来看.一年级孩子年龄小.天性活泼好动.自理能力较弱.一些孩子还没有掌握正确的洗脸刷牙等保持整洁的好方法.整洁干净的仪表在与人交往中的重要性.他们的感受和体会也几乎为零.因此很难保持仪表的整洁.尽管他们有做个干净、整洁的孩子的愿望.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很难真正做到.如何引导学生养成爱整洁的好习惯.在活动后、劳动后及时整理自己.保持整洁;怎样才能既不伤害儿童的自尊又能引起儿童重视讲卫生习惯等问题需要我们精心设计活动环节.正面引导.让学生在活动中掌握一些保持整洁的好办法.并督促学生在生活中不断这样去做.从而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自己的仪态、仪表.产生良好的自我认同感.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教材分析 《我们爱整洁》一课.侧重培养儿童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整洁的仪表在人际交往中非常重要.这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而且表现了对他人的尊重. 本课四个主题紧密结合“我们爱整洁”这一话题展

开.同时又分别侧重不同的要点.教科书以“镜子里的我”为切入点.引导学生通过自查、互评和共猜.提出 表要求.引导学生反省自己整洁与否;在此基础上. 引导学生分析判断“这样做好不好”.进一步打开学生 思考的广度和深度.由仪表整洁延伸至良好卫生习惯 的养成.进而进行行为引导.在讨论交流中学会一些 保持整洁的好方法;最后.通过对“这样是爱整洁吗” 这一话题的讨论进行行为提升.提醒学生保持整洁. 并不是不参加活动.相反.在玩耍、体育锻炼、劳动 时要不怕脏和累.尽情活动.认真做值日.从而凸现核 心素养的实践创新之劳动素养的培养. 五、教学准备: 1、学生准备:完成课前小调查 2、教师准备: 1)小镜子 (2)PPT课件 (3)课前和家长保持信息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 家中的真实表现.以便课堂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 六、课时安排:共两课时 第一课时完成主题话题“镜子里的我”“这样做好不 好”; 第二课时完成主题话题“保持整洁有办法”“这样是爱 整洁吗”. 七、教学过程 第二课时 课时目标: 1.知道保持整洁有方法.学会这些方法并在生活 中加以运用; 2.提醒学生保持整洁.并不是不参加活动、劳动、体育锻炼等.知道怎样做到既能愉快地玩.又能保持 整洁. 活动一:我们都来帮帮他 导语:一只不爱干净、仪表不整洁的小猪皮皮给我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胡兵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法律的出现总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 关键词:道德法律冲突道德法律化多元化 耶林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①”因为在那个时代好望角是欧洲通往亚洲的必要航道,又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暴区。这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必须研究而又难度很大的问题。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也曾说:“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②正因为如此,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一直是中西方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且至今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深入探寻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 ①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②【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道德的容归根到底来自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表明道德的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定义为: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和原则的总和。③它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心意愿和行为,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还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以权力和义务为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纵的联系 ③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38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82页。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媒介素养和"信息节食",了解网络规则能力目标学会"信息节食";掌握正确地传递网络正能量的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的网络生活意识和习惯;养成遵守网络规则的意识;养成利用网络合理表达诉求的习惯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网络的正面作用,学会利用网络优势正确上网。 教学难点:掌握正确的网络生活方式。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展示下列图片)同学们先欣赏图片,再谈谈感受。教师过渡:通过上一课时的学习,我们知道网络有利也有弊,这几幅图片,告诉我们要学会正确运用网络。今天我们就学习《合理利用网络》。 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理性参与网络生活活动一:小军的一天(展示下列材料)自从有了网络,小军忙了起来:天气预报觉得很有趣,他收藏了起来,小学的知识很好,收藏起来;谁整理的古代诗词很好,收藏起来;这么美的图片,收藏起来;这么多名人故事,收藏起来,初中的物理、化学、数学知识,收藏起来在小军的生活中,"收藏"成为主要方式。21教育网 1.思考:初中生小军这一天忙不忙? 2.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教师总结:小军的一天是忙碌的。小

军之所以这么忙是因为没有养成良好的媒介素养。不能辨别信息,大量有价值和无价值的网络信息让小军应接不暇。网络影响了他的生活。 教师总结:(1)要提高媒介素养。(2)要学会"信息节食"。活动二:"谣言"来了(展示下列图片) 1.思考: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2.如何处理不良信息?提示:生活中网络传播的各种信息很多,今天某地发生了什么事,后天某地将发生什么事。我们要学会辨别,不要被谣言左右,成为谣言的传声筒。 教师总结:(1)我们要学会辨析网络信息,让谣言止于智者。(2)自觉抵制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信息。活动三:利用网络骂人不行(材料展示)王某与张某同住一个村镇,因生活琐事导致二人相互猜疑,多次发生口角纠纷。xx年8月,张某在网上注册了一个"陌陌号",并通过该"陌陌号"发表动态信息辱骂王某。第三天,该信息被他人发现并告知了王某,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经调查核实,张某确实通过互联网使用污秽语言辱骂了王某,就依法对张某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治安处罚。王某认为张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将张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1.思考:张某利用网络骂人不行吗? 2.张某受到处罚,给我们什么警示?提示:网络也要遵守规则,有道德规则,也有法律规则,只有自觉遵守道德和法律,才能做一名负责的网络参与者。教师强调:恪守道德、遵守法律是网络

二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素材-挑战第一次教学案例

挑战第一次》教学案例 一、教材分析 敢于尝试新鲜事物是创造型人才的基本素质,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要求。课程标准在设计思路中指出:“动手动脑、有创意的生活是儿童个性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时代提出的要求。它旨在引导儿童学会学习,发展认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性,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聪明才智和探究或解决问题,让生活更丰富更美好,并在此过程中展现并提升自己的智慧,享受创造带来的快乐。”《课程标准》“愉快、积极的生活”部分,要求学生“有应对挑战的信心和勇气”,具体为“敢于尝试有一定难度的任务或活动”;在“动手动脑、有创意的生活部分”,要求学生“有好奇心和多样的兴趣”,具体为“对周围环境充满兴趣,喜欢接触新事物”。“挑战第一次”的关键,是引导学生避免怯懦与鲁莽两种极端倾向,结合生活事件,发展好“勇敢”这一德性。通过第一次的经验回顾 与分享,引导学生懂得挑战队成长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分辨在生活中哪些是可以挑战的事。通过现场挑战,增强学生自我挑战的积极体验,从而坚定学生勇于挑战的品质。 二、学情分析 我班学生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谨慎有余而胆量不足,一是鲁莽有余而理性不足。这两类学生在成长中都需要教师引导。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如果父母生性比较谨慎或者比较有开创性,那么学生也可能会有相应的特点。也有受家庭教养方式影响的,比如祖父母辈对孙辈的教养往往会更多溺爱、更多地包办和限制。为了小朋友的安全,有的家长可能会采用过度夸大行为后果的方式,压制学生对新生事物的探索欲。但也有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于放手,对尚处于小学生低年级阶段的孩子对挑战的渴望缺少必要的鼓励和引导,有的家长会错误地认为多让孩子挑战是培养他们“闯劲”的重要途径,因而过多地支持与表扬。因此,本课的教学重点在于一方面鼓励学生大胆尝试与探索,另一方面教会学生理性对待尝试中出现的问题。 三、活动目标课前预习目标。 1. 听一听或读一读《小马过河》的故事。 2. 通过课前的亲子沟通交流引发学生的美好回忆,作好学习的情感铺垫。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完善法律体系,以达到期许的目的,希望以法治取代专制。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但是中国五千多年以来的泱泱大国文化历史传统底蕴,促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以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以自己的主观内心情感分辨对错是非,总之会有一套自己衡量的准则。法律与情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相互制约。庞德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法律与情感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我将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阐述下我个人的观点。 案例一:母亲住房风波案 某日,一电台法制节目接到了一位七旬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向节目编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老人的老伴已于不久前去世,膝下有一女,女儿生活也不富裕,且住房较紧张。于是,老人考虑到女儿的情况,也想自己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遂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女儿现有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女儿住在了一起。凭着母女关系,老人也没有多想,于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儿的名字。谁想,不久,女儿将自己的七旬老母赶出了家门,并称此房是自己购买。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商品房的户主是女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儿的姓名,那么毫无疑问,女儿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受法律的保护。再从情感的角度说,女儿生活不富裕住房紧张,母亲好心资助自己,却过河拆桥,钻了法律的空子,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深受大众所不齿,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拿起情感道德武器,去寻求社会支持,采取向法律求助的措施。尽管社会上类似案件层出不穷,成功的案例却并不常见,因为负责审判的法官的裁决,法官与陪审员依据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更倾向于维护法律,当然,会酌情考虑情感因素,会照顾年迈的母亲,可能会在判决书里加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条文以保障母亲的权益,诸如此类。我们可能会愤怒,可能会不满,但是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情感和法律之间有了冲突,并且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上的利益,尽管判决也许不一定合乎道德,也违背了中国的礼仪之邦的精神内涵,必须服从法律。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是真实而又典型且含有问题的事件。简单地说,一个教学案例就是一个包含有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境的描述,是一个教学实践过程中的故事,描述的是教学过程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以下是分享的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道德与法治网络教学案例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媒介素养和“信息节食”,了解网络规则能力目标学会“信息节食”;掌握正确地传递网络正能量的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形成正确的网络生活意识和习惯;养成遵守网络规则的意识;养成利用网络合理表达诉求的习惯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网络的正面作用,学会利用网络优势正确上网。 教学难点:掌握正确的网络生活方式。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展示下列图片) 同学们先欣赏图片,再谈谈感受。教师过渡:通过上一课时的学习,我们知道网络有利也有弊,这几幅图片,告诉我们要学会正确运用网络。今天我们就学习《合理利用网络》。 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理性参与网络生活活动一:小军的一天(展示下列材料) 自从有了网络,小军忙了起来:天气预报觉得很有趣,他收藏了起来,小学的知识很好,收藏起来;谁整理的古代诗词很好,收藏起来;这么美的图片,收藏起来;这么多名人故事,收藏起来,初中的物理、化学、数学知识,收藏起来……在小军的生活中,“收藏”成为主要方式。21教育网 1.思考:初中生小军这一天忙不忙? 2.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教师总结:小军的一天是忙碌的。小军之所以这么忙是因为没有养成良好的媒介素养。不能辨别信息,大量有价值和无价值的网络信息让小军应接不暇。网络影响了他的生活。 教师总结:(1)要提高媒介素养。(2)要学会“信息节食”。活动二:“谣言”来了(展示下列图片) 1.思考: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progress in resolving conflict in. Key words:Law;Morality;Conflict;Reason;Coordination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及道德的含义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 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 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为一定 的经济基础服务。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生活在一定物质 条件下的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 有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并逐渐形成一定的意识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自己的行为。[1] (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是古今中外的法理学所包含的一个重 要内容,也是法学家、哲学家们一直讨论的热点问题。从法律性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 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 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 “你去死!” 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 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

《法律护我成长》案例分析

《法律护我成长》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 此课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道德与法制》下册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中的第三课时,本课包括三个子目: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 知道青少年应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 知道不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道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时要机智勇敢、不能硬拼,并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 过程与方法 在合作学习中提高巧妙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在情境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增强学生的责任感。 增强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教学重、难点及教学突破 重点: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难点:维护合法权益是青少年的责任 教学突破:运用多媒体课件展示调查资料及案例,引导学生评议,

以明确责任;通过角色模拟、分组表演,使学生在合作学习中掌握方法、提高能力。 学情分析 经过前几课时的学习,初一学生已经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了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保护自己,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还较差,各方面都还不成熟,对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如何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侵害行为的认识还不够清楚。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调查学生是否有被抢钱的经历及处理态度,收集可为课堂教学服务的相关案例,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 回答教师课前调查的问题,收集关于“智斗”的案例。 简要的教学过程和流程设计 教学过程:本课以展示课前对学生的调查结果——三种方式导入,教师引导学生对这三种方式进行评议,然后通过对一个反面案例的分析及讨论使学生明确观念,再通过分组的角色模拟表演及评议,运用集体的智慧使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最后,通过向学生展示教师自编顺口溜的形式,对本课内进行小结,提高升华。 流程设计:联系实际资料导入评议行为明确观念反面案例,激起责任角色模拟现场演练儿歌结尾总结概括 教学实录。 一、联系实际资料导入

职业道德与法律案例

课题选自《职业道德与法律》(人教版)教材,依据2009年《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和广州市《职业道德与法律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教学设计。篇目如下: 1.遵从职业礼仪( 2.1) 2.做人以德为先( 3.1) 3.我诚信,我公道( 4.2) 4.让职业道德永驻我心( 5.1) 5.增强规则意识( 6.1) 2006年,福建某市出台了一项规定:”经市政府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的控股企业主的子女(外商子女也参照本规定制定),可享受在中考中加20分的照顾。“ 这项规定引起了广泛争议,制定政策的当地部门表示,采取这种方式,是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表彰纳税大户为社会做出贡献。有的人则认为;平等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对纳税大户子女的差别待遇意味着侵害其他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对这些人在经济上的贡献,政府可以从其他途径给予回馈,应该奖励其本人而非其子女。 (1)谈谈你对此规定的看法。 (2)联系实际说明我们应该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 6.当好国家公民( 7.2) 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先进,网络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在充分享受其给工作、学习、交往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迅速传播的电脑病毒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2007年2月7日,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告破,号称2006年度互联网”毒王“的”熊猫烧香”病毒的始作俑者李某等人落入法网。 (1)请你从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角度分析判断材料二中李某的行为。(2)联系实际简述我们应该如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7.依照程序维权(8.2) 保安员张某,中专毕业后来到南方某城市打工。当他在保安公司找到工作后,经同事指点,带上相关证件去某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推诿、拖延、态度不好。他前后共去了四次都没有办下暂住证,张某出门工作、生活、办事等都不方便。张某想尽快办下暂住证,有人告诉他可以去投诉。 (1)张某应该向哪个机关投诉? (2)如果公民在生活、工作中发生纠纷,只能去法院进行诉讼吗?我国有哪些非诉讼途径? 8.杜绝不良行为(9.2) 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有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说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了两名同学。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有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案例教学法思想品德

【教学常规月征文】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一、什么是案例教学法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的目标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常为书面形式),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在当今世界教育中受到重视和广泛的应用。 二、案例教学法的步骤 1、教师、学生准备 上课前,教师要多方查找资料,寻找典型案例,把典型案例制成书面材料发给学生,并给学生列出一些思考题,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准备工作。注意这个步骤应该是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这个阶段学生如果准备工作没有作充分的话,会影响到整个学习过程的效果。例如:我在学习“我为集体添光”一课时,我选择了这样的一组材料: 【案例一】 她站在心灵美的珠峰上微笑 ——刘玲的故事 一个15岁的女孩子,不幸患了骨癌,病魔夺去了她的左腿。但她用顽强的毅力,攀上了心灵美的“珠穆朗玛峰”,站在峰顶向人们招手、微笑…… 她,就是北京五十五中学生——刘玲。 (一) 腿在人生的道路上,是多么重要啊!然而,一些长着两条健壮的腿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踌躇不前,一些没有腿的人,却在人生的大道上飞奔…… 刘玲在八岁时,经常感到左腿疼痛,经过医生诊断,她患的是恶性骨癌。当她知道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时,她伤心极了,常常背着人在暗地里痛哭。 病情越来越严重,刘玲的左腿发生骨质变化,弯曲成150°(正常人是180°),

成了残废人。 但她没有倒下,而是用一条病腿支撑着,奇迹般地站起来。 刘玲是个活泼快活的女孩子。她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兴趣广泛,喜欢唱歌、画画。在暑假里,刘玲经常去北海公园划船。望着碧波荡漾的湖水,望着美丽的白云,她陶醉了。 大自然是这样美,蓝天、白云、高山、大河……它们能给人们带来愉快。刘玲经常这样想,我是不是也能给人们带来愉快,我们的生活不是更加甜蜜和幸福了吗? 于是,小小年纪的刘玲给自己立下了这样的座右铭:使周围的人因为有了你而感到幸福。 (二) 理想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 刘玲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忍着左腿剧烈的疼痛,坚持上学。有时疼得实在受不了,就让姐姐用自行车推着送她去学校。 刘玲每天到学校都很早。她先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手扶着桌子,一手扫地,等同学们陆续到教室后,教室里已经是亮堂堂的了。 刘玲不能上体育课,每当同学们去上体育课时,她就把每个同学的缸子里都凉上开水,还把教室的地上洒上水。看到同学们一个个满头大汗地回到教室,大口大口地喝凉开水时,刘玲心里像吃蜜一样甜。 学校组织春游,老师怕刘玲跟不上队,劝她在家好好休息。刘玲却坚持要去,到了公园后,她让同学们把书包都摘下来,痛痛快快地去玩,而她呢,坐在一旁静静地看守着同学们的书包、衣物……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案例

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 王江然 案例 1.孩子高举国旗,跟着巨人脚步 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中国代表团浩浩荡荡走进国家体育场“鸟巢”,旗手姚明的身旁走着另外一位小“旗手。 “这个小男孩是谁?”当中国队最后出现在国家体育场的跑道上时,全场中国观众在鼓掌、大声叫好之时,不少人也都在四处打听“与旗手姚明一起,走在整支队伍前面的小男孩是谁?”这位9岁的小男孩一手拿着奥运五环旗,一手拿着中国国旗,满脸笑容,大大方方地与姚明一起走在中国队的最前面。 原来,这位小“旗手”是来自四川地震灾区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他的头上,还有地震带来的伤痕。 9岁的林浩,是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很好的林浩,一直是班上的班长。 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班上正在上数学课。林浩刚跑到教学楼的走廊上,就被楼上跌下来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 “那个同学压在我背上,我怎么都动不了。当时,垮下来的楼板下,有一个女同学在哭,我就告诉她,不要哭,我们一起唱歌吧,大家就开始

唱歌,是老师教的《大中国》。唱完后,女同学就不哭了。后来,我使劲爬,使劲爬,终于爬出来了。” 逃出来的林浩,并没有跑开,而是去救还压在里面的同学,“爬出来后,我看到一个男同学压在下面,我就爬过去,使劲扯,把他扯了出来,然后交给校长,校长又把他交给他妈妈背走了。后来,我又爬回去,把一个昏倒在走廊上的女同学背出来,交给了校长,她也被父母背走了。” 连续救了两个同学的林浩,再次跑进教学楼救人时,遇到垮塌的楼板,又被埋在了下面,“我使劲挣扎,后来,是老师把我拉出来的。” 林浩所在的班级,共有32名学生,在地震中有10多人逃生。这其中,就包括林浩背出来的两个同学。 被问到为什么去救人时,林浩平静地说:“因为我是班长!如果其他同学都没有了,要你这个班长有什么用呢?” ······ 2.“范跑跑”事件始末 地震来时,老师先跑了 当“5·12”汶川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学校语文老师范美忠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并第一个跑到了学校的足球场。其后,他在网络上发布了《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博文,文中有这样的描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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