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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用水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ic

environment use

实施日期:2003-05-01

发布日期:2002-12-20

引言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满足缺水地区对娱乐性水环境的需要。

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不同于天然景观水体(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水域),它可以全部由再生水组成,或大部分由再生水组成;而天然景观水体只接受少量的污水,其污染物本底值很低,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因此,本标准的内容不仅包括水质指标,还包括了使用原则和控制措施。

本标准在水质指标的确定方面以考虑它的美学价值及人的感官接受能力为主,在控制措施上以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为主导思想,着重强调水体的流动性。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 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 95—200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 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立、杨坤、宋晓倩、何永平、范洁。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和再生水利用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有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有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eqv ISO 5666-1~3)

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neq ISO 6595)

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 ISO 5815)

GB/T 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 ISO 5813)

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eqv ISO 6439)

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 ISO

7875-1)

GB/T 8972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9803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苯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5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 ISO 7393-2)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2 水质硒的测定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neq ISO 7887)

GB/T 11906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07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

G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3194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3197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3200 水质浊度的测定(neq ISO 7027)

GB/T 14204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5959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3 术语与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再生水reclaimed water

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水。

3.2

景观环境用水scenic environment use

指满足景观需要的环境用水,即用于营造城市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水的总称。

3.3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aesthetic environment use

指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环境用水,包括不设娱乐设施的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其他观赏性景观用水。它们由再生水组成,或部分由再生水组成(另一部分由天然水或自来水组成)。

3.4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recreational environment use

指人体非全身性接触的景观环境用水,包括设有娱乐设施的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其他娱乐性景观用水。它们由再生水组成,或部分由再生水组成(另一部

分由天然水或自来水组成)。

3.5

河道类水体watercourse

指景观河道类连续流动水体。

3.6

湖泊类水体impoundment

指景观湖泊类非连续流动水体。

3.7

水景类用水waterscape

指用于人造瀑布、喷泉、娱乐、观赏等设施的用水。

3.8

水力停留时间hydraulic rentention time

再生水在景观河道内的平均停留时间。

3.9

静止停留时间withhold time

湖泊类水体非换水(即非连续流动)期间的停留时间。

4 技术内容

4.1 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指标限值应满足表l的规定。

4.2 对于以城市污水为水源的再生水,除应满足表1各项指标外,其化学毒理学指标还应符合表2中的要求。

表1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标准

表2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

表2(续)

5再用水利用方式

5.1 污水再生水厂的水源宜优先选用生活污水或不包含重污染工业废水在内的城市污水。

5.2 当完全使用再生水时,景观河道类水体的水力停留时间宜在5天以内。

5.3 完全使用再生水作为景观湖泊类水体,在水温超过25℃时,其水体静止停留时间不宜超过3天;而在水温不超过25℃,则可适当延长水体静止停留时间,冬季可延长水体静止停留时间至一个月左右。

5.4 当加设表曝类装置增强水面扰动时,可酌情延长河道类水体水为停留时间和湖泊类水体静止停留时间。

5.5 流动换水方式宜采用低进高出。

5.6 应充分注意两类水体底泥淤积情况,进行季节性或定期性清淤。

6 其他规定

6.1 由再生水组成的两类景观水体中的水生动、植物仅可观赏,不得食用。

6.2 不应在含有再生水的景观水体中游泳和洗浴。

6.3 不应将含有再生水的景观环境水用于饮用和生活洗涤。

7 取样与监测

7.1 取样要求

水质取样点宜设在污水再生水厂总出水口,总出水口宜设再生水水量计量装置。在有条件的情况在,应逐步实现再生水例采样和在线监测。

7.2 监测频率

其中,PH值、BOD5、悬浮物、总氮、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周检项目;浊度、溶解氧、总磷、粪大肠菌群、余氯、色度为日检项目。

7.3监测分析法

本标准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见表3,化学毒理学指标监测方法见表4。

表3 监测分析方法表

表4(续)

7.4 跟踪监测

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对使用再生水的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和水景进行水体水质、底泥及周围空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再生水回用中的问题。

8 标准实施与监督

8.1 监督方法

本标准由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与管理。

8.2 地方标准

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开展再生水回用于景观环境的研究,必要时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性标准。报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景观用水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ic environment use 实施日期:2003-05-01 发布日期:2002-12-20 引言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满足缺水地区对娱乐性水环境的需要。 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不同于天然景观水体(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水域),它可以全部由再生水组成,或大部分由再生水组成;而天然景观水体只接受少量的污水,其污染物本底值很低,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因此,本标准的内容不仅包括水质指标,还包括了使用原则和控制措施。 本标准在水质指标的确定方面以考虑它的美学价值及人的感官接受能力为主,在控制措施上以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为主导思想,着重强调水体的流动性。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 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 95—200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 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立、杨坤、宋晓倩、何永平、范洁。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1 范围

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

景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 一、景观水适用的水质标准 我国现行的地表水水质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此标准是对《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3)的第三次修订,1988年为第一次修订,1999年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自2002年6月1日起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88)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同时废止。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表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

国家曾出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后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代替。这一标准是针对景观水体的,虽然已经废止,但对于景观水水质主要检测项目及其标准值的确定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该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表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综合表1和表2对水体的划分,我们可以初步确定以Ⅳ类和C类水的要求作为房地产景观水水质的检测标准。 二、指标的选取 从以上两表容易看出,对于某一水体,可以用来考量其水质的指标有很多,但是对于满足观赏性需求的景观水来说,有很多指标是没有检测必要的。因此,根据景观水的特点,一般的检测指标主要有:色、嗅、透明度、溶解氧、五日生 化需氧量(BOD 5)、化学需氧量(COD)(或高锰酸盐指数(COD Mn ))、总氮和叶绿素a 等。

最新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 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注: 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

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 水质监测 4.1 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 海水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按《海洋监测规范》执行。其中分析方法未做规定的项目按表2执行。 4.3 监测采样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不得使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作为水质判断依据。在任何情况下,采样频率不得少于一月一次。对有迹象表明水质可能恶化的水体及游泳季节内天然浴场水体均应适当增加采样频率,增加的采样频率由各地监测部门根据水体具体情况确定,并将分析结果连同采样情况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表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分析方法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18920- 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牛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neq ISO 5815) GB/T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 ISO 5813) GB/T 7494 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neq ISO 7875-1) GB/T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 ISO7393-2) 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 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O 5667-1) 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 ISO 5667-2) GB/T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 ISO 5667-3)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 城市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 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 3.2.1 冲厕杂用水 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3.2.2 道路清扫杂用水 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打除的用水。 3.2.3 消防杂用水 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 2000-1-10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制定在国内尚属首次。本标准是在总结“七五”国家科技攻关课题《高效絮凝沉淀过滤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本标准应用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立、刘晓松、杨珅。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入或直接作为景观水体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7490-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7494-1987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1891-1989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 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7-19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T11898-19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11906-1989 水质锰的测定高锰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11911-1989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 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再生水reclaimed wastewater 指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后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景观水体scenic water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1 总则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水质标准和要求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9.06.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铁,mg/锰,mg/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总大肠菌群,个/l33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水质检验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分散式或单独式供水,应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水质检验工作。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项目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 PH~ 色/度≤30 嗅无不快感 浊度/NTU≤51010520 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15001000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10201015 氨氮(mg/L)≤10102010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铁(mg/L)≤--- 锰(mg/L)≤--- 溶解氧(mg/L)≤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 文号:GB/T 18921-2002 发布日期:2002-12-20 实施日期:2003-05-0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95-20O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7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12941-91)

GB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1991年3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2年2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持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 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 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A类 B类 C类 1 色 颜色无异常变化 不超过25色度 单位 2 嗅 不得含有任何异嗅 无明显异嗅

3 飘浮物 不得含有飘浮的浮膜、油斑和聚集的其他 物质 4 透明度,m ≥ 1.2 0.5 5 水温,℃ 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 水温2℃2)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4℃ 6 pH值 6.5~8.5 7 溶解氧,mg/L ≥ 5 4 3 8 高锰酸盐指数,mg/L ≥ 6 6 10 9 生化需氧量,(BOD 5 )mg/L ≤ 4 4 8 10 氨氮1), mg/L ≤ 0.5 0.5 0.5 11 非离子氧, mg/L ≤ 0.02 0.02 0.2 12 亚硝酸盐氮, mg/L ≤ 0.15 0.15 1.0 13 总铁, mg/L ≤ 0.3 0.5 1.0 14 总铜, mg/L ≤ 0.01(浴场 0.1) 0.01(海 水0.1) 0.1 15 总锌, mg/L ≤ 0.1(浴场1.0)0.1(海 水1.0) 1.0 16 总镍, mg/L ≤ 0.05 0.05 0.1 17 总磷(以P计), mg/L ≤ 0.02 0.02 0.05

景观喷泉水质处理方法

景观喷泉水质处理方法 (一)网式过滤器它的外壳和过滤网都是圆柱 形,滤网共有两层,由塑料或铜做成。各孔眼的大小和它的面积决定了它的效率和使用条件。一般地说,滤网每平方厘米面积上的孔数不少于30个,有效过滤面积不小于进水管断面的2.5倍。这种过滤器对除去水中极细的泥沙是有效的,但很容易被水中的藻类或其他有机质堵塞。一次需要定期清洗。或者当水流通过过滤器时,水的压力降为2m,也应进行冲洗。冲洗的方式可以用人工或用自动冲洗装置。 (二)砾料层式过滤器当水质中含有泥 沙时,用网式过滤器很容易淤塞,这是用砾料层式过滤器

较为合适。在喷泉系统中选用的过滤器的大小与喷泉的喷水量有关。这种过滤器的外壳是一个金属罐,在盖顶上有调压阀,罐内有滤网、滤料等。水由上部注入,过滤后由罐底阀门流出。为了防止微生物、病菌等侵入,还可在过滤的同时,放一些消毒的药品。这种过滤器的面积,按照喷水池面积的大小而定,一般在100m 2水池面积,要有0.3-0.4m 2 的过滤器面积。而高速过滤器每100m 2 的面积,能过滤的水量约为15m 2 /h 。 关于药品的投放,要注意观察水质的变化情况,定期取样化验。一般要求水的pH 值为中性,如碱性过高易生青苔,如酸性过高,则易腐蚀管路系统的各种设备。 因此应根据水质情况,适量放入药品,如次氯酸钠溶液等,以防止水中微生物的滋长,保持水的卫生。 (三) 水池池底疏浚 挖去疏浚池底, 挖去沉积物砾料层式过滤器

中的营养盐和其他污染物,减少其向水体释放。 (四) 水体曝气充氧 水景在喷射时能起到曝气作用,可促使生物降解,驱除co 2,提高pH 值、提高水的含氧量。研究表明纯氧曝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降低水体的有机污染,提高水体溶解氧浓度和增加水体 自净能力,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积极效果 。 所以利用喷泉自身的自然跌水对水体复氧,促进上下层水体的混合,使水体保持好氧状态,抑制底层沉积物氮、磷的释放,防止水体黑臭。因此,建议喷泉定期开放。 (五)紫外线杀菌 紫外线具有消毒快捷、彻底、不污染水质、运作简便,使用及维护的费用低等优点。紫外线消毒的前处理要求高,在紫外线消毒设备前端必须配置高精密度的过滤器,否则水体的透明度达不到要求,影响紫外线的消毒效果。所以在喷泉关闭阶段,对其进行紫外线消毒是很可观的处理方案。 (六)电磁脉冲高压离子喷泉水处理技术 高压静电场具有杀菌灭藻的作用。其机理有三点 : (1) 水在高压静电场作用下,产生活性氧O 2 – H 2O 2 等,这些活性氧能破坏生物细胞的离子通道并改变菌藻生存的生物场; (2) O 2 - 生成使水中溶解氧少,H 2O 2 的生成以及HCO 3-、CO 32-在电极放电使CO 2 减少,CO 2 降低将改变藻类生存条件,使藻类丧失光合能力; (3) 在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注: 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3.1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水质监测 4.1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范围》有关规定执行。 4.2海水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按《海洋监测规范》执行。其中分析方法未作规定的项目按表2执行。 表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分析方法

景观设计中常用的给排水专业知识

景观设计中常用的给排水专业知识 作者:admin 创建日期:2010-8-17 我要报名 1、应遵循的技术文件和规范 (1)技术文件 A、城市景观、道路绿地等给排水设计应遵循周边市政给排水管线规划及设计,或该区域市政总体规划。 B、住宅小区景观等给排水设计应遵循小区给排水总体设计。 C、景观小品等给排水设计应遵循小品所在区域的给排水总体设计。 (2)规范和规程。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给排水专业的有关规范和规程。 2、给排水专业基本知识 (1)给水 1)景观工程给水分类 ①生活用水。包括内部职工的生活用水及公共建筑和设施的用水。生活用水水源一般取自城镇和小区的生活给水管网。 ②杂用水。景观工程中的杂用水一般为浇洒场地和绿地用水、水景用水以及汽车冲洗用水等。杂用水宜选地表水,其次为中水。有条件时,收集处理雨水,并将其作为杂用水的水源。当利用地表水、中水、雨水等水源有困难时,杂用水可取用自来水。【注:地(表)面水一般指: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水。】水景补充水水质应不低于《地表水水环境质标准》中的V类水标准。若水景水池具有儿童嬉水功能时,还应满足游泳池的充水和池水标准要求。 ③消防用水。消防用水知识在发生火警时才由给水管供给。消防用水水源可取自城镇和小区的生活给水管网,也可用地表水井水等。 2) 系统组成 ①在景观工程中给水系统可分为: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杂用水给水系统。一般情况下,生活、消防二者合一系统,杂用水可另成系统。 ②各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直饮水、生活杂用水等)应各自独立、自成系统,不得串接。当因故必须串接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2)排水。景观工程中一般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4 水质监测 附加说明 (1991年3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2年2月1日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持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注: 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载芳、刘和平、扬延捷。

城市景观水水质恶化及其对策

城市景观水水质恶化及其对策- 噪声固废环评监测 简介: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景观水这个以前让我们觉得新鲜的事物,已经慢慢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关键字:城市景观水水质恶化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景观水这个以前让我们觉得新鲜的事物,已经慢慢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但是一些景观水的水质已开始发生变化,个别地方的湖水正在变黑发臭,某些湖泊还出现了观赏鱼大量死亡的现象;一些小区或公园的景观水及一些景观河道由于水质恶化,而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经常遭到居民们的联名投诉,这样的结果与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的初衷正好背道而驰。景观水容易变质的原因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景观水,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1.小型的天然湖泊,如杭州的西湖和扬州的瘦西湖等;2.人造湖泊,如各大中城市公园内的湖泊;3.与房地产开发相配套的人造景观湖; 4.各种景观用的河道。导致以上几种景观水水质恶化的原因,总体上可分为以下几种:水源的条件差一般景观水的水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自来水、河水以及地下水。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江河整治的力度,但由于河道受污染时间长且污染物成份复杂,因此现在我国几个主要水系的水质情况还不能达到景观水的水质要求。以上海为例,上海地处长江下游,上游大量富营养物质积聚在这一地区,形成上海水源中所含的氮、磷、碳和钾等元素偏高,这就很适宜于兰绿藻的生长。在一般情况下,在夏季上海的以自来水为水源的景观水只需七天就会变质,加上经常还有酸雨和降尘,使得上海景观水的质量

先天就很差。面污染源多景观水的周围往往种植草坪、花卉和树木,水中也常常饲养一些水禽、鱼虾之类的动物,供人们观赏。由于雨水冲刷和浇灌水的渗透,会将植物中的各种氮、磷、碳、钾等营养物和肥料、农药以及树叶、枯草等“绿化废物”大量汇集到地势最低的景观水中,这些面源污染,使得水质进一步恶化。另外,动物的代谢物质也会加速兰绿藻的生长,使湖底呈厌氧状态,反过来又会使鱼虾因缺氧而死亡,腐烂的水生动物其蛋白质分解又使水质变臭,处于恶性循环状态。而对于某些景观河道,由于周边居民和工厂的环保意识不强,经常会将一些生活或工业污水排入河道,这样的行为将给河道带来毁灭性破坏,必须加以制止。人为的破坏人们的不文明行为,也是导致水质恶化的原因之一。例如:公园内一些钓鱼的游客,为了使鱼上钩,往往会预先投入大量的“鱼窝”,以期吸引鱼群上钩。这种富含蛋白质的,过量的“鱼窝”沉淀在湖底,又形成了水质恶化的污染源。再如,有些公园管理人员通过卖给游客鱼饵来达到创收的目的。好奇的游客就毫无节制地以投鱼饵来取乐,造成的后果是,鱼儿因撑食而死,多余的饵料和死鱼一起成为水质的污染源。此外,在一些小区内,我们经常能看见一些清洁工为了方便,直接用景观水洗拖把或是冲洗地面上的污迹,用完后再直接将水倒回人工湖,这种行为也会严重地污染景观水。另外,某些环保公司的“野蛮”施工也将导致水质恶化。在上海的一个小区,居民们一觉醒来发现本来还是好好的人工湖一夜间变红了,而且水中的各种鱼类都已全部“阵亡”。后来经调查发现,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是,承担人工湖保养工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冉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

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 ISO 5815) GB/T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eqv ISO 5813) GB/T 7494 水质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 ISO 7875-1) GB/T 11898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eqv ISO7393-2) 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 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O 5667-1) 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neq ISO 5667-2) GB/T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 ISO 5667-3)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 城市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 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 3.2.1 冲厕杂用水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3.2.2 道路清扫杂用水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打除的用水 3.2.3 消防杂用水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3.2.4 城市绿化杂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以

景观湖水质循环净化方案

景观湖水质循环净化方案 1工程概况 1.1任务来源 深圳市中航地产公司拟在观澜地块A商业区规划建设一景观湖,景观湖水面面积3107㎡,平均水深约0.6m。为了保持景观湖良好水质,合理利用水资源,结合小区环境景观,计划将湖水进行循环处理,并对开发小区部分雨水作一定处理后作为该人工湖的水源补充水,本方案采用人工湿地系统净化工艺。受深圳市中航地产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就该人工湖湖水循环净化与雨水资源化利用进行方案设计,结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污水处理技术,确定并优化处理系统方案,并对该系统处理规模、水质要求、运行管理、投资、效益(经济、社会、环境) 、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分析和论证,为贵公司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本项目的综合效益。 1.2编制依据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 (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200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1996.5.15; (6)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 (7)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1]77号); (8) 场址区域地形图、规划图; (9) 调查收集的基础资料。

1.3编制原则 (1) 在总体工艺技术路线上,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1-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有关定额及指标规定,符合开发小区的总体规划要求; (2) 采用成熟、可靠、运行管理简单、处理成本低廉、对水质水量适应性强的工艺技术; (3) 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的总体布局应充分利用区域地形地貌,注意土方平衡,减少水土流失影响范围,做到既能满足生产作业要求,又能体现园林式的场区风格。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表1-1 湖水循环净化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表 2处理规模与处理水质 2.1处理规模 湖面面积为3107 m2,平均水深在0.6m左右,则湖水量约1900m3,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1-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关要求,本循环系统循环周期,即湖水水力停留时间HRT取10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1294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12941-91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4 水质监测 附加说明 (1991年3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2年2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持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注: 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 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3.1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制订。

景观用水水质中水回用方案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建设项目 污 水 处 理 再 生 利 用 工 程 方 案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

目录 一、技术说明 (1)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 (2) (四)、设计水质 (4) (五)、方案设计说明 (5) (六)、工艺流程简述 (10) (七)、处理工艺流程简图 (12) (八)、各处理单元的技术指标 (12) (九)、处理效果分析 (17) (十)、供电系统设计及自控系统设计 (18) 二、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及设备一览表 (22) (一)、方案设计范围及说明 (22) (二)、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22) (三)、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 (22) (四)、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投资 (23) 三、经济运行分析 (24) (一)、运行电费 (24) (二)、药剂费 (24) (三)、人工费 (24) (四)、运行费用汇总表 (25) (五)、经济效益分析 (25) 四、售后服务承诺 (26)

一、技术说明 (一)、工程概况 经济指标如下: 表1 4#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每天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本着保护水体环境,节约水资源的原则,根据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建设方积极相应城市节水号召,本项目决定在4#地块最南面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将项目区内的部分生活污水收集于中水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绿化、道路广场浇洒、公厕冲厕

(非坐便器)、地下车库冲洗用水、景观补水。 我公司受建设方委托,编制该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7、《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8、《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06;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3、甲方提供的其它相关数据资料。 (三)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 1、排水量计算 项目生活排水环节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排水、商业排水,具体计算如下:①、生活排水量计算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区4#地块居住总户数1720户(3.2/人·户计),总人口约5504人,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DB53/T168-2006),城镇居民用水定额为100~150L/(人·d),此处取 120L/(人·d),排水系数取0.85,则: -33 Q住户=5504人×120L/(人·d)×10×0.85≈561.4m/d ②、商业排水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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