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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XX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XX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XX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冀科资〔2018〕36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科学、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是为更好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由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旨在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创新型XX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XX省省级科技计划主要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类。

第三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原则上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和管理,不同类计划,根据支持对象特点和资金用途可相应调整。专项是科技计划组织的载体,专项设置以目标为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重大需求,注重全

链条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是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按照专项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专项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基础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三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引导和创新能力提升两类科技计划中,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以项目为基本单元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要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为主线,坚持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公正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完善以诚信自律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实现从科研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下同)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简称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二)组织制订有关计划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三)组织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

(四)负责项目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统计、档案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立项目成果库;

(七)统筹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

第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含定州、XX 市)、雄安新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单位,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审查和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

(二)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科研诚信管理;

(三)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启动和实施项目,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提出项目调整、终止及撤销建议,督导承担单位执行调整、终止及撤销工作;

(四)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期验收,受省科技厅委托主持项目验收;

(五)协调推动项目成果的转移转化与应用示范。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项目指南组织申报项目,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足额匹配自筹的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确保项目科研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保障条件;

(三)建立健全科研、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经费,监督合作单位经费使用,真实报告经费决算,按规定提交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四)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做好监督、评估等工作;

(五)提出项目调整、终止申请,执行调整、终止、撤销工作;

(六)建立健全诚信管理、科研伦理审查等制度,负责对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和处理;

(七)项目验收后形成的科技成果应进行登记,履行转化主体责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八)负责项目的原始科研记录和档案管理,严格遵守科技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

(九)负责项目科研成果知识产权、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等保护与管理。

第九条项目申请(负责)人是项目申请和实施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发扬科学家精神,强化契约精神,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认真组织项目申请和实施,严格履行项目任务书,按时完成项目任务,按时开展验收;

(二)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真实报告项目经费决算(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配合编制项目经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三)强化诚信自律,履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职责;

(四)完整、真实地填报项目管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科技报告、成果登记等相关材料,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配合提出项目调整、终止申请,配合执行调整、终止、撤销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及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参与有关项目立项评估、验收评审、绩效评价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评估评审专家和专业机构参与评估咨询时,应严守科研诚信承诺,严格履职尽责,自觉遵守以下规范:

(一)严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二)维护评估咨询对象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

密等;

(三)与咨询评估事项有利益关系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咨询评估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管理全过程网络信息化、痕迹化管理。省科技厅建立开放的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省级科技计划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科研诚信等管理流程及科技专家库均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对所有项目管理相关纸质材料实行“一次报送”制度。

第三章立项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一般包括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签订任务书四个基本程序。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3年。

省科技厅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科技项目,以公开征集、竞争招标、定向委托等形式组织。对特别重大的创新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组织。

第十三条构建科学合理的项目指南生成与发布机制。省科技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重点、科技发展规划等,突出技术预测和需求调研,在生成专项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申报指南。

实行项目指南定期发布制度。每年固定时间发布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从指南发布到申报受理截止原则上不少于

30天。

对需要采取“一事一议”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立项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为XX省所属的或者在XX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及限项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项目申报要求。申请的项目应符合项目指南要求。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第十六条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在线填写项目申

请书及附件材料,通过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向其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或国家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的项目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第十七条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初审。省科技厅采取形式审查、信息辅助核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初审。

(二)网络(会议)评审。依据初审结果,按照项目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网络封闭评审或会议评审。

(三)综合复审。依据网络(会议)评审结果,组织实施综合复审。

(四)项目立项。根据综合复审结果,审定年度项目立项建议,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对拟立项项目,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5天。

(五)下达计划。省科技厅编制下达项目计划。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项目立项通知后15天内,与归口管理部门、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提交承诺书。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的过程管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履行项目任务书的各项约定,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过

程管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建立项目动态调整制度。

(一)项目执行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督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并做出调整建议,报省科技厅审核。

1.因工作变动、出国(境)、伤病及其他原因导致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的;

2.项目执行期限内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需要延期的;

3.技术、市场、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及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变更任务书内容的。

(二)除上述情形之外,在项目执行期内,发生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合作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变化的,项目承担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确保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和绩效指标、与涉及调整的人员、合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调整,并通过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备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项目终止管理制度。在项目执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督导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提出申请,并做出终止建议,报省科技厅审核。

1.实践证明所选技术路线不可行、他人已取得知识产权保

护、国内已有相当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致使项目实施不再必要的;

2.国家或我省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市场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无法继续正常执行的;

3.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限制,项目不能正常实施以致难以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的;

4.因承担单位发生重大经营困难,或兼并、重组、改制等原因,不能继续实施的;

5.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执行、失败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项目调整、终止审批程序

(一)项目需要调整或终止的,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提出申请,通过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报批。申请项目执行期变更的,应在到期前90天提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多延期1次;申请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新任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格;申请项目任务书内容调整的,要提出调整后的任务及安排。申请项目终止的,要对已开展的工作、阶段性成果等情况进行总结,做出经费决算或审计报告。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督导,并在受理申请15天内提出处理建议,报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做出调整、终止决定。

(四)省科技厅同意进行调整的项目,要按调整后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终止的项目,结余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验收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行验收结项制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须通过验收的方式结项。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结束后90天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项目执行期已全面完成任务书所规定各项指标的,可申请提前验收。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自主主持验收。

第二十五条验收由省科技厅组织,根据科技计划项目不同类型,可采用会议验收、函审验收等组织形式,灵活运用同行评议、用户测评、研发目标实现程度比对等多种方式,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180天内完成验收程序。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专家组由相关技术、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1名财务专家)。

第二十七条实行项目综合评价验收制度。以项目任务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完成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科技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等做出客观评价,得出验收结论。

第二十八条验收程序

(一)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科技报告、专项经费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核并报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应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批复验收申请,确定验收专家、验收形式和验收主持部门。

(四)验收主持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做出综合评价,形成验收意见。

(五)承担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省科技厅报送项目验收证书和验收材料。

(六)省科技厅应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做出验收结论。

第二十九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不通过验收。

(一)通过验收。项目已按照任务书规定要求完成考核目标和任务,经费足额到位且使用合理合规,为通过验收(含整改后通过)。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暂缓验收,限期整改:

被验收项目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可暂缓通过。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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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XX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XX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冀科资〔2018〕36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科学、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是为更好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由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旨在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创新型XX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XX省省级科技计划主要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类。 第三条XX省省级科技计划,原则上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和管理,不同类计划,根据支持对象特点和资金用途可相应调整。专项是科技计划组织的载体,专项设置以目标为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重大需求,注重全

链条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是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按照专项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专项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基础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三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引导和创新能力提升两类科技计划中,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以项目为基本单元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要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为主线,坚持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公正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完善以诚信自律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实现从科研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下同)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简称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二)组织制订有关计划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品研发管理规定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品研发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有限公司 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1.总则与目的 1.1.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 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 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着“技术领先,产品专业化”的原则,对国内外行业发展与最新科技动态 深刻理解与把握,确保公司产品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1.3.本着“创新为先、质量为本、产品一流、诚信服务”的精神,真诚地为下游 生产企业提供多品种的专业产品,实现“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人本文化。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产品研发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产品研发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相关部门职责 3.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产品研发计划,向研 发部门下达研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标准化宣贯等。 3.2技术研发部(研发中心):负责制定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负责 开展产品研发项目的设计、试验、试制,对项目承担人员的任务分工,并参与项目的评审。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技术文档的归档。 3.3市场销售部: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产品研发项目 建议。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产品研发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3.5生产管理部: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3.6采购供应部: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3.7工装设备部:负责产品试制所涉及到的工艺装备和设备的调试及新增设备 的采购工作。 3.8质量检测部: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过程的质量检测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 量信息。 4.产品研发管理 4.1.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⒈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服务的创收金额(毛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⒉创收金额的分配: ⑴非培训类科技服务: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⑵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⒊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10%作为部门科技发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⒋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部分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发展基金,10%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⑴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⑵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⑶上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中石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以实现科技项目的经济效益为目标,促进科技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引入课题制,实行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突出经济效益,强化用户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回报。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 (一)集团公司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二)集团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计划项目 (三)集团公司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四)集团公司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五)集团公司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六)集团公司中青年创新基金计划项目 (七)集团公司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八)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第四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按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科技项目管理原则上以课题为基本单元。

第二章立项程序 第六条科技项目立项是在集团公司五年科技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科技项目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年度生产经营中突出的技术问题,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组织科技项目立项。 第七条科技项目立项包括申报、论证、审查、签定合同四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科技项目申报在集团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发布后,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直属院所等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网络等方式申报。申报项目材料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 第九条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性质、规模、目标等,确定科技项目论证或招标方式,对于市场急需、效益很大的申报项目报科技发展部审查后,可以直接签订合同。 第十条确定进行论证的科技项目,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创新点、计划进度、技术经济指标及依托工程等进行论证。 第十一条确定进行招标的科技项目,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内部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科技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合同文档材料,报送科技管理部门审查。项目合同文档包括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知识产权报告、用户合同、科技经费投

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计划管理体系,提高计划管理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计划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三条定义 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经营计划为纲、合同工期为本,围绕项目策划确定的各阶段主要控制节点编制的计划,涵盖项目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 专项计划——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制定的计划,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专业性和针对性,作为经营计划、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补充。 月度项目开发计划——指导各部门(项目部)每月工作开展的计划,是经营计划执行的分解和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月度项目计划节点根据计划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重点计划节点和综合计划节点。 重点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关键路径上的重要任务,涉及专业、部门间的主要接口工作。 综合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非关键路径上的工作任务,影响较单一的工作。如该节点持续滞后可能变为重点计划节点。 第二章项目工程计划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计划指导关系(见附件1) 第五条工程项目计划管理职责 工程部: 负责审核项目部编制的节点计划; 负责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协调、反馈及分析评价; 负责项目工程计划节点的调整审核;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工程日报、周报; 负责项目工程月度计划、年度计划的下发、考核及月计划完成情况等计划材料的审核; 负责组织定期的计划专题会(公司部门内部协调)。 第三章计划编制、下发与调整 第六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年度项目工程节点计划 计划内容包含从计划编制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节点完成时间内的各项工作,重点对新年度的计划节点进行细化分解,用以指导项目部及各部门全年工作安排和月度项目计划的编制。 项目计划相关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后须按要求完成各专业年度开发计划的编排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据此编制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工程部长审核,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公文下发。 内容要求: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项目策划、年度经营计划、合同工期为基础,围绕经营计划节点进行计划分解。各部门年度开发计划需包括工程部要求的所有节点(以相关通知为准),可根据项目开发实际情况对部分节点作进一步细化。 时间要求:各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15天内完成部门计划上报。 (二)月度项目工程计划 计划内容包含从上月首日至当月末日内的各项工作。工程部编制完成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综合部、计划主管领导审批,经专题会讨论后以公司公文下发。 内容要求:各部门以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专项计划为指导,结合当月部门工作安排报送计划材料至工程部作为计划编制依据。计划编制时除当月的工作内容外,须对后三个月的工作安排一同进行编排,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经营计划节点、专项计划节点必须体现在月度项目计划中。 工程部在计划编制时须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明确各项计划的重要程度(重点计划或综合计划)。 时间要求:各部门计划下发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题讨论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下发。 (三)专项计划

科技管理工作办法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技进步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科技进步治理工作行为,提高治理水平,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科研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合理化建议等科技进步工作的治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局科技部:企业科技进步工作的归口治理部门,要紧负责企业科技进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打算的编制及实施治理工作,组织对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和重大合理化建议的立项审查、实施过程检查考核和成果的评估或鉴定,为基层单位推举科技成果,并收集提供技术资料,组织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或治理问题。 第四条局属公司(区域公司)科技部:要紧负责本单位年度科技进步工作打算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编写技术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审定工程项目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打算和较重大合理化建议,编制重点推广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科技项目实施中的人、财、物等,组织解决科技进步工作的技术和治理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紧负责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推广打算、合理化建议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等的实施完成、资料数

据积存和整理、成果总结和效益认证工作。 第三章科研与技术开发治理 第六条立项 (一)在确定研究或开发某一项目前,研究或开发单位必须进行调研论证工作,并向局科技部提交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可行性报告一份,由科技部组织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查。 (二)项目研究或开发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如下内容: a. 立项依据:包括项目研究或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本项目的工作基础,国内外状况、水平及进展趋势等; b. 实施方案:包括要紧试验研究或开发内容,解决的关键技术,采纳的研究或开发方案,要紧参加单位及分工,打算进度等; c. 预期目的:包括成果达到的要紧技术经济指标,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d.研究或开发条件:包括拟投入的人员、要紧设备和经费 等。 (三)局科技部在收到项目研究或开发可行性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查,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审查,填注审查意见,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后,正式下达立项打算。 (四)对达到总公司系统和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研究或开发项目,由科技部负责申报,列入总公司或建设部科研开发打算。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国企科技工作创新管理办法

XXXXXX单位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区,创新促效”战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解决XXX 单位在生产、经营、安全和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引导和推进XXX单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XXX单位(以下简称XXX单位)科技创新创效能力,依据油田及XXX单位相关科技管理制度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XXX单位开发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单位科技创新创效工作的管理、组织、推荐、评审、表彰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科技创新创效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效成果的推荐、评审和授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科技奖励的严肃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XXX单位科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科技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管理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的科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管理,科技管理办公室负责XXX单位科技管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科技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XXX单位科技进步和成果创新工作;副组长具体负责XXX单位科技进步及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实施工作;各成员负责分管系统及部门内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实施工作;各基层站主管站长负责本单位科技及创新管理工作。 第六条科技管理办公室职责 1、技术创新工作管理、协调及交流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激励机制; 3、XXX单位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管理; 4、申报XXX单位和XXX局级单位、XXX局级单位科技成果(奖),促进成果推广应用; 5、每年征集XXX单位技术论文,协调专家组评选优秀论文,并组织召开优秀论文发布会,推荐2-3篇参加XXX单位优秀技术论文评选; 6、定期组织召开科技创新推进会议,定期对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 第七条为了细化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工作,科技技术办公室下设三个科技活动小组,即科技进步(课题)攻关小组、生产现场难题攻关小组和革新成果推广小组。各小组负责分管系统、分管专业领域、分管部门内问题征集、技术(论文)交流、科技推广、评比推荐等相关工作。 1、科技进步(课题)申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 制,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提高实施效果,参照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指获得市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立 项,由在厦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学研合作攻关、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决策前研究等相关科技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 的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及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 在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和验收等环节,市科技局可以 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处理项目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受托机构向市科技局负责,承担相应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接 受市科技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引导申报和主管部门策划主题招标 相结合的体制。 3 申报单位依据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编制和发布的年度《厦门

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或者由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和科技发展需要,组织策划科研任务主题,引导申报。 第六条所有本市科技计划项目都应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明 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合同组织实施、管理经费、监督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七条项目管理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一)项目管理者的回避。在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 处理等环节中,相关管理人员与项目责任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咨询专家的回避。与咨询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咨询对 象因正当理由而正式提出要求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 (三)受托机构的回避。受托机构进行招标投标、评估评审或监 理等工作时,与投标人、被评估人或被__________监理项目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八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应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保证 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除《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科技保密法规要求外,应面向社会公布各类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每年发布《申报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正进行项目评审,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 第二章项目立项

综合计划管理办法

综合计划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落实海南华锦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和规划发展目标,增强综合计划管控力度,构建“制定完善、指标科学、流程清晰、控制有力”的综合计划管理体系,合理安排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及其二级单位的综合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3 定义或术语 综合计划是公司系统的年度经营目标,是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落实规划目标,在各有关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对主要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协调、平衡、优化后形成的公司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实现公司年度目标的重要手段。综合计划管理是指对综合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考评)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级单位:本办法所指的二级单位包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

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4 综合计划的内容 包括综合计划报告和指标附表,涵盖公司系统主要经营活动的各专项计划。 4.1综合计划报告 是综合计划的重要支持性文件,主要为综合计划编制说明,包括: 4.1.1上一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和分析; 4.1.2本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依据; 4.1.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区域市场的分析预测; 4.1.4根据公司资产和经营状况确定的主要计划目标; 4.1.5保证综合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措施。 4.2综合计划指标分类 综合计划指标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各项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近阶段发展目标及生产能力,现阶段包括的具体指标及分类为: 4.2.1企业发展指标:新增、淘汰及期末生产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大中型基建、购并、技改、小型基建)、科技投入(含信息化); 4.2.2生产经营指标:利润总额、产品产量、产品销售量、主营业务收入、采购资源价格、期末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全

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公司科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促进公司科技管理,充分调动科技成果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将《**公司科技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制度,规范和促进公司科技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对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经济提供重要科技支撑。根据《*****集团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管理办法》、《*****集团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管理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集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等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在遵守集团公司、公司各相关制度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科技项目、知识产权、技术交流与合作、科技激励等专项事宜做出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科技管理和科技活动。 第二章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第四条科技管理包括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信息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QC管理,工艺、工法管理,专利管理等。 第五条科技成果是指为提高公司技术生产管理水平,在施工方案创新优化、QC成果发表、工艺、工法发布、科技论文发表、专利获得等方面取得的较大成绩,并通过相应政府部门、机构、行业协会、公司鉴定的成果或经上级行文嘉奖的成果。 第三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六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委员会 主任:公司总工或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经理

副主任:公司分管科技管理副总工 委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总工 “科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科技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的科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管理委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编制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科技发展计划,检查、分析和总结本单位科技工作。 (二)、负责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适时跟踪、检查合同项目进展情况,为合同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完成合同项目。 (三)、负责科技投入经费管理,编制投入经费、科研器材申报计划,测算科技投入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施工一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科技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对口承接公司科技部指令性任务。 (二)、贯彻落实公司科技管理制度,在公司统一制度架构下制订、修改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三)、组织制订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及预算。 (四)、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组织工艺、工法的评审、推荐上报及组织其他科技奖励的评审工作。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根据《集团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办法》和《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缜密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科技项目研究的主要领域: (一)重大发电关键技术研究。 (二)重大电站建设、运行技术。 (三)电站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 (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五)重大中间试验和示范工程项目。 (六)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审批的科技项目计划和

项目费用计划,批复区域各单位的科技项目计划和项目费用计划。其中,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科技项目,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进行管理。公司负责对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万元的科技项目进行管理。单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科技项目由各单位进行管理。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区域公司各单位的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和费用计划的审批,并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计划,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区域公司各单位申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商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确定各单位科技费用年度计划。审查、编制、下达区域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二)负责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且低于200万元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包括立项审查、技术方案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协助集团公司对200万元及以上科技项目进行管理。 (三)组织编制科技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四)监督检查科技项目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区域公司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区域公司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国家有关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会同安全生产部审定科技项目资金年度预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标准 1 目的为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步伐,提高河南分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实施科技兴企战略,提高企业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适用于河南分公司。 3内容 3.1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 3.1.1科技项目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每年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2)河南分公司用于技术改造或更新改造的资金; (3)按财务制度允许在管理费用内支付的资金。 上述三方面的资金总量按不低于河南分公司年销售收入的1%掌握使用。 3.1.2 河南分公司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的使用,原则上仅限于由河南分公司财务部进行统一经济核算的河南分公司直属生产、管理及科研单位。 3.1.3 科技项目开发资金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每月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年度科技计划,编制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经批准后,由河南分公司由技术开发部根据科技项目轻重、主次和进展情况,统一安排使用。 3.2 科技项目的立项申请 3.2.1 凡属于能够促进河南分公司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能耗及其他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加强河南分公司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且在河南分公司范围内尚未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都可以作为科技(含新技术开发、科研和成果应用)项目立项。 3.2.2 科技项目原则上由河南分公司直属的某项新技术的使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3.2.3 对于总经费概算在五十万元以上(含五十万元)的大中型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事先进行预可研,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向和河南分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办法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科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研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新体系的高效运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遵照《…….科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 (二)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科技兴企”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产学研结合,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解决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科技创新带动辐射,科技成果规模转化,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走出一条以公司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具有公司特色的发展道路,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三)科技工作思路 1、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工作体系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科技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态度。公司目前的现状是机械化程度低、安全基础薄弱,科技创新必须结合公司生产条件,必须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3、坚持自产创新与院校联合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突出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和生产发展问题。 4、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激励广大职工广泛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流程优化等科技工作,使之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组成。 (四)科技工作的目标 1、通过技术创新,达到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改善工人作业环境的目的,实现企业节能、环保、安全、高效的持续发展。 2、在安全技术方面,以“三防”为重点,解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外脚手架、机械伤害问题,同时抓好“三宝四口”的防护。 3、在生产技术方面,加大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的应用。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QEOHS/GXSJ – TX – 201019 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010年12月20日实施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CNAS C028-S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CNAS C028-S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GB/T28001-2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1) 3 科技创新的范围 (2) 4 项目的来源和实施 (2) 5 创新资金来源 (2) 6 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2) 7 申报资料要求 (4) 8 成果的鉴定 (4) 9 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4) 10 附则 (6)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更好的推动公司科技创新,提高工程施工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公司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管理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公司的科技进步,同时,也为了奖励在推动公司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2.1 为切实把科技创新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公司科技创新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公司科技创新日常工作由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统一归口管理。 2.2 职责 2.2.1 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种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宣传、贯彻和落实。 2.2.2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科技创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科技交流和科技服务,及时总结存在的经验和教训。 2.2.3负责组织并管理公司的科技课题开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主要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或参与新技术方案和重大科技攻关课题的研究。 2.2.4 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他相关的日常工作。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1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科技部和湖北省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武汉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武汉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地方财政支持,原则上由在武汉市地域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 (一)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立足原始创新,突出创新导向;公益性科研项目要聚焦重大科技问题,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产业类项目要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技局各类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评审评

估、公示、中期检查、合同制、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回避、监察审计等制度。 (一)评审评估。所有前资助项目立项都必须经过评审或评估。对申报项目的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二)公示制度。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拟支持项目应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三)中期检查制度。市科技局应在项目执行期间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项目承担单位要如实报告项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和有关报表。 (四)合同制度。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前资助项目签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按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誉评价和绩效评估制度。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进行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并按信用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市科技局可以根据计划和项目的实施情况,委托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六)回避制度。项目管理者、评审专家、咨询服务机 构在评审、评估和项目管理过程中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监察审计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对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和审计。项目承担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以下简称“分公司科研计 )主要针对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划” 试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课题。 第三条科研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引进与消化吸收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科研开发计划由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管理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课题的审查、立项,组织课题的评审和验收,并对课题进行中间管理。 第三章课题的立项 第五条课题的立项程序 1、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于每年8月25日前上报下一年度的立项计划,将申请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项目填报《集团公司科技研发课题申请 表》(表式1)、《科技研发课题论证报告》(表式2)和《科技研发课题申请汇总表》(表式3)。在项目论证报告中,详细填写经费预算表。科技项目管理表式1,10为统一表式,在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上直接填写。 2、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计划年度具体情况编制分公司年度科技研发计划及新立项目经费预算,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3、对符合总公司申报标准的申请项目,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上报总公司的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4、分公司科研计划课题实行课题合同制。分公司为课题委托方(甲方),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研究开发方(乙方)。 5、各单位列入集团公司科技研发计划的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与集团公司签订纵向科技合同《集团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表式4)。跨年度项目需明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合同一经签定,课题即告开题。 第六条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课题组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第七条课题承担单位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课题组,必须在课题合同中明确指定承担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与检查 第八条各项目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年度科研开发计划与要求, 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生产任务,按照《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认真落实。 1、科技研发计划下达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制定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实施规划》(表式5)和《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年度计划》(表式6),落实经费和科研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研究任务的实施、协调与检查,并对项目的完成负组织责任。当一个项目有两个以上的承担单位时,第一承担单位应负主要责任。项目参加单位应根据协作分工,承担具体任务。 2、列入集团公司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的子项目,应与合作或委托单位签订横向科技合同。

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科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的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职责、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技(含小改小革和QC活动)成果的评审及奖励、附录做出了相关规定。 第三条为保证科技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及全面开展,供公司内部执行且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四条本办法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国网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国家电网科(2006)155号《省电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管理标准》 2006-11-11实施《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项目管理标准》 2006-11-01实施《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发布 1995-01-06实施 《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1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国务院修订) 第二章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第五条正确执行国家科技政策,从输变电行业的实际出发,制定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期攻关目标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并对科技活动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针对公司和各单位存在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展目标和方

向,合理的使用科技力量、物质和经费,科技面向施工生产,以应用型科技为主,制定科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条各分公司(厂)应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首的科技管理机构,确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赋予必要的职能。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本公司下属单位科技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除按本制度做好科技工作综合性管理外,应按相关制度做好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信息交流、专利工作、科技档案的记录备查、新产品研发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科技工作应面向施工生产实际,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节约工程材料,降低消耗;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安全水平;提高施工质量,缩短建设周期;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和改进。 第十条为顺利开展科技工作,促进技术创新,应组织由行政、工会、群众团体、学术组织相配合的科技活动。活动应包括:(一)科技规划讨论会。主要讨论科技规划,广泛征求意见,使科技规划更充实,更完备。 (二)学术报告会。由个人申请或单位组织,其内容包括科技发展和展望,国内外的考察报告,新技术的研究成果,新设备应用经验交流、论文发表等。 (三)科技工作考察。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外单位的科技活动和先进经验进行考察、学习,以扩大视野了解信息。 (四)科技成果、经验应用交流会。通过成果经验交流,达到推广先进经验和应用的目的。 (五)工程管理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单位发布最新科技信息,促进信息纵、横向交流及反馈。 第十一条公司档案室应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严格贯彻执

XXX研究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XXX研究院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各方的责任,从根本上保证我院所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圆满完成,提高我院承接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的能力与科技信誉,使我院、学校以及企业更多的好项目得到国家各级政府的支持,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包括政府项目(纵向项目)、企业合作项目(横向项目)、自主立项项目三种类别,部分项目同时为几种类别的,根据具体情况合并进行管理。政府项目工作主要分为项目申报与管理、项目合作与管理两大部分。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管理 第三条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项目申报工作流程详见图2-1。

图2-1 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图

第四条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成果鉴定)、成果报奖等资料管理 所有项目申报资料、相关文件、中期管理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均归口项目部管理,以项目名称为单位分类管理,同时每个项目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类。 1、纸质文件:每个项目所有纸质文件统一归档,附有“目录”标示其内文件名称。 2、电子文件:除在相关人员电脑上有存储外,还应分年度刻录成光盘统一保存。 3、项目信息汇总:所有项目申报、立项、验收(成果鉴定)、成果报奖等,各事业部可按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等类别进行汇总归档保管,可表2-1。 表2-1 项目汇编汇总表 第五条项目日常管理 1、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各项目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部门的科研课题,可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行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研发设备合理使用、项目奖金分配等项工作,按项目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XXX研究院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 3、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项目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院领导审批,并交科技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4、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5、由XXX研究院成员独自研发工作中形成的成果归XXX研究院拥有,所有成果申报专利、鉴定需经院领导审核后方可申报。 第六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合同书及其预算,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组织管理。 2、专项资金与其它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3、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负有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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